【楊國榮】對“權利”與“民主”評論的回應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2-05-21 16:07:36
標簽:民主
楊國榮

作者簡介:楊國榮,男,西曆1957年生,浙江諸暨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院長、哲學係教授,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hui) 主任。著有《王學通論——從(cong) 王陽明到熊十力》《善的曆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的曆史衍化及現代轉換》《心學之思——王陽明哲學的闡釋》《理性與(yu) 價(jia) 值——智慧的曆程》《存在的澄明——曆史中的哲學沉思》《科學的形上之維——中國近代科學主義(yi) 的形成與(yu) 衍化》《倫(lun) 理與(yu) 存在——道德哲學研究》《存在之維——後形而上學時代的形上學》等。

對“權利”與(yu) “民主”評論的回應

作者:楊國榮

來源:作者賜稿伟德线上平台發布

時間:西元2022年5月22日


 

近日,承同仁雅意,將網上關(guan) 於(yu) 我前一段時間的一篇訪談(《傳(chuan) 統思想與(yu) 當代中國》)的一則評論轉發給我,非常感謝評論者的意見和同仁的轉發。初覽之後,覺得也許有必要作若幹辨與(yu) 析。評議主要集中於(yu) 兩(liang) 個(ge) 問題,這裏也依此序。

 

一 關(guan) 於(yu) 權利

 

評論者的意見如下:

 

1、把“權利”(right)解釋為(wei) “導致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衝(chong) 突”的“一己私利”,這要麽(me) 是對“權利”概念之真正內(nei) 涵缺乏最基本的認識,要麽(me) 是有意歪曲這個(ge) 概念的內(nei) 涵。

 

2、所謂“仁道”如果是“尊重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那麽(me) 它與(yu) 真正的“權利”概念隻能是協調的,而不會(hui) 是衝(chong) 突的。肯定人的“權利”當然意味著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而不僅(jin) 僅(jin) 是肯定被賦予貶義(yi) 的“個(ge) 體(ti) 利益”或“一己私利”。實際上,把“個(ge) 體(ti) 利益”視為(wei) 貶義(yi) 的、有害的,本身就是反仁道的、反人道的。從(cong) 與(yu) “義(yi) ”相反對的“利”(乃至“私利”)去理解“權利”(乃至“利益”)概念,是膚淺的、錯誤的、誤導性的。

 

分疏:

 

以上評論存在對我的誤解,為(wei) 還原本來看法,這裏有必要引述我在訪談中的相關(guan) 原話:

 

 以仁而言,它以尊重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為(wei) 出發點,其價(jia) 值取向與(yu) 現在經常提到“權利”形成某種對照:“權利”側(ce) 重於(yu) 個(ge) 人利益的追求。從(cong) 社會(hui) 的交往看,如果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個(ge) 體(ti) 權利,便可能導致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衝(chong) 突,甚而由衝(chong) 突走向對抗。要避免這種趨向,便需要以“仁道”高於(yu) “權利”眼光來看待權利問題。從(cong) 社會(hui) 關(guan) 係的協調、建立合理的社會(hui) 秩序這一角度來說,首先需要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而不能僅(jin) 僅(jin) 賦予個(ge) 體(ti) 的利益以至高無上的地位。我的基本看法是:應當肯定“仁道”高於(yu) “權利”。也就是說,從(cong) 儒學的現代意義(yi) 來看,儒學關(guan) 於(yu) “仁道”很多論述在今天依然還是不可或缺的。 

 

按:我的這一訪談以儒學為(wei) 主題,自然一開始就談到儒學的核心概念,如“仁”。為(wei) 了突顯“仁”的意義(yi) ,我將其與(yu) “權利”作了比較,我的原話是:“‘權利’側(ce) 重於(yu) 個(ge) 人利益的追求。從(cong) 社會(hui) 的交往看,如果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個(ge) 體(ti) 權利,便可能導致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衝(chong) 突,甚而由衝(chong) 突走向對抗。”可以看到,前後語義(yi) 十分清楚:我說“權利”“可能導致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衝(chong) 突”,前提是“‘權利’側(ce) 重於(yu) 利益”和“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權利”。這裏的“可能”不同於(yu) 無條件的必然,其中的涵義(yi) 明晰顯白:由於(yu) 權利側(ce) 重於(yu) 利益,因此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權利,可能導致衝(chong) 突,評論者將以上涵義(yi) 概括為(wei) :把“權利”(right)解釋為(wei) “導致人與(yu) 人之間的相互衝(chong) 突”的’一己私利’”,這種引述如果不是與(yu) 堂吉訶德的風車決(jue) 鬥,就是有意“歪曲”(借用評論者語)訪談原義(yi) 。

 

評論者認為(wei) :“所謂仁道,如果是尊重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那麽(me) ,它與(yu) 真正的權利概念隻能是協調的,而不會(hui) 是衝(chong) 突的。肯定人的權利,當然意味著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而不僅(jin) 僅(jin) 是肯定被賦予貶義(yi) 的個(ge) 體(ti) 利益或‘一己私利’。”這些議論需要分疏。

 

首先,以為(wei) 仁道與(yu) 權利“隻能協調,不會(hui) 衝(chong) 突”,可能對兩(liang) 者的內(nei) 涵缺乏恰當的理解。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意味著以人自身為(wei) 目的,而權利則落實於(yu) 人的實際利益(不涉及實際利益的所謂“權利”,隻能是蒼白、空洞、抽象的意識形態概念)。個(ge) 體(ti) 在利益上存在著多樣的差異,這種差異往往蘊含著某種不一致甚至衝(chong) 突,這樣,如我在前述訪談中所言,“如果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個(ge) 體(ti) 權利”,便可能由差異走向衝(chong) 突。與(yu) 之相應,肯定人的內(nei) 在價(jia) 值的仁道,與(yu) 權利之間無法完全協調。(順便提及,訪談中,並沒有“將權利等同於(yu) 一己私利”——這種理解當屬評論者的過度“引申”。)

 

此外,評論者認為(wei) ,“實際上,把個(ge) 體(ti) 利益視為(wei) 貶義(yi) 的、有害的,本身就是反仁道的、反人道的。從(cong) 與(yu) ‘義(yi) ’相反對的‘利’(乃至‘私利’)去理解‘權利’(乃至‘利益’)概念,是膚淺的、錯誤的、誤導性的。”

 

對評論者以上議論中流露的“高尚情懷”,我們(men) 自然十分讚賞,不過,其中的陳辭,略顯無的放矢:對個(ge) 人的合理利益,前引訪談中沒有任何否定的意思,以義(yi) 否定利,確實也是“膚淺的、錯誤的、誤導性的”,但這種“否定”,可能依然是評論者自身的“想當然”或過度引申。如果聯係訪談中的前引那段話,似乎很難做出這種結論。從(cong) 治學的角度看,如實理解原文,恐怕是作某種評議的基本要求,以自認的道德或學理上的優(you) 越感“揮斥方遒”,也許需盡量避免。

 

順便提及,在2015年發表的《你的權利,我的義(yi) 務》一文中,我對權利有更具“學理”的分疏,或可參看。

 

二、關(guan) 於(yu) 民主

 

評論者的意見如下:

 

關(guan) 於(yu) 民主製以及與(yu) 之有別的政治製度,最好多聽聽政治科學家的觀點,看看他們(men) 基於(yu) 實證研究基礎上得出的一些認識。政治科學的學者已經研究了世界上存在的幾十上百個(ge) 國家的民主模式和民主實踐,對於(yu) 什麽(me) 是民主,對於(yu) 民主的運作機製,已經有很多觀察和洞見,無視這些觀察和洞見,抽象地談民主“仁道”化,談“意識形態操弄”,沒有什麽(me) 實質意義(yi) 。政治科學家使用“民主製”(或者“威權體(ti) 製”)概念時,他們(men) 心中想到的東(dong) 西很可能跟自然科學家心中想到的“一氧化二氫”或者是“哺乳動物”一樣,都是實實在在、清清楚楚的,它在現實中是可以被辨認出來的,它在什麽(me) 條件下會(hui) 有什麽(me) 屬性,是可以確認和證明的。而很多人談論的“民主”是他們(men) 自己心裏虛構的概念,一個(ge) 空洞的語詞,並不比“以太”這個(ge) 詞清楚多少。似乎有些人傾(qing) 向於(yu) 隻在下麵兩(liang) 個(ge) 備選項中選擇一種作為(wei) 自己的信念:(1)如果民主是好的,那麽(me) 我們(men) 是最民主的;(2)如果民主尤其是敵人的特征,那麽(me) 民主本身一定蘊含著最可憎惡的性質。然而,在這兩(liang) 個(ge) 備選項之外顯然還存在其他不僅(jin) 可能為(wei) 真而且實際為(wei) 真的命題。

 

分疏:

 

這裏,同樣不妨引述我在訪談中的原話:

 

民主作為(wei) 在政治體(ti) 製上區別於(yu) 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重要方麵,在今天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如果把民主變成工具化、形式化的東(dong) 西,也會(hui) 產(chan) 生很多問題,這一點我們(men) 從(cong) 國際上的不少現象中便可以看到。民主現在常常成為(wei) 意識形態的工具,很多打著民主旗號推行某種政治觀念的人,總是在這一旗號之下來打壓一切與(yu) 自身意識形態相左的思想。在此背景下,需要注重揭示民主的實質性內(nei) 涵。民主的重要方麵是如何使民主仁道化,從(cong) “民主”和“仁道”的關(guan) 係來說,民主的仁道化,意味著不能借著“民主”的旗幟做出很多反人道的事情,這是從(cong) 儒學的核心之一——“仁”的觀念來看。目前中東(dong) 等地存在借著“民主”的名義(yi) 製造深重“人道災難”等現象,如果真正出於(yu) “仁道”的關(guan) 切來實行民主,便應當避免這些問題。實行民主,一定要關(guan) 切廣大人民的實際利益,讓他們(men) 真正能夠得到生存和發展的可能,從(cong) 這一角度出發來實現民主,不同於(yu) 抽象的意識形態操弄。儒學在現代的政治意義(yi) 之一,便是為(wei) 民主與(yu) 仁道的結合提供傳(chuan) 統的理論前提。

 

評論者的議論,主要對此而發。首先,自然十分感謝評論者“最好多聽聽政治科學家的觀點”這一“規勸”,不過,其中的“要義(yi) ”,實際上早已“踐行”:在2015年發表的《政治哲學論綱》的長文中,我便回應了不少“政治科學家的觀點”。

 

其次,評論者提及:“政治科學的學者已經研究了世界上存在的幾十上百個(ge) 國家的民主模式和民主實踐,對於(yu) 什麽(me) 是民主,對於(yu) 民主的運作機製,已經有很多觀察和洞見,無視這些觀察和洞見,抽象地談民主‘仁道’化,談‘意識形態操弄’,沒有什麽(me) 實質意義(yi) 。”所謂“無視這些觀察和洞見”,隻能說,仍屬評論者的“臆測”:一方麵,從(cong) 以上訪談中難以作出此結論。另一方麵,如果稍稍留意我在訪談之外的其他論著,便可注意到,“這些觀察和洞見”其實已經受到我非常認真的關(guan) 注和回應。同時,“民主的仁道化”這一主張,本身是基於(yu) 已有的政治哲學與(yu) 政治實踐而提出的新的見解,它既吸納了民主政治注重程序化等形式的方麵,同時又力圖融入仁道的實質內(nei) 涵,這固然隻是可能的政治哲學見解之一,但絕非“抽象地”談論。當然,相對於(yu) 在西人之後亦步亦趨、以為(wei) 他們(men) 已窮盡所有政治哲學的真理這種“學術”心態,以上提法確實試圖另辟蹊徑。

 

至於(yu) “意識形態操弄”,這是一個(ge) 描述性的提法,聯係前引訪談內(nei) 容,不難注意到,它乃是對世界範圍內(nei) 某種政治現實的寫(xie) 照,也許膜拜西式民主者對此會(hui) 不以為(wei) 然,但它本身隻是現實的一種描述,如此而已。

 

評論者還提及:“政治科學家使用‘民主製’(或者‘威權體(ti) 製’)概念時,他們(men) 心中想到的東(dong) 西很可能跟自然科學家心中想到的‘一氧化二氫’或者是‘哺乳動物’一樣,都是實實在在、清清楚楚的,它在現實中是可以被辨認出來的,它在什麽(me) 條件下會(hui) 有什麽(me) 屬性,是可以確認和證明的。而很多人談論的‘民主’是他們(men) 自己心裏虛構的概念,一個(ge) 空洞的語詞,並不比‘以太’這個(ge) 詞清楚多少。”

 

按:這一看法可能過於(yu) 樂(le) 觀。事實上,如何理解民主,民主可能具有的形態,民主的限度和意義(yi) ,等等,依然是政治科學或政治哲學需要思考的重要問題。民主固然應當作實證層麵的研究,但目前它遠未達到“實證”科學那種清楚明白、毋容置疑的層麵。“而很多人談論的‘民主’是他們(men) 自己心裏虛構的概念,一個(ge) 空洞的語詞”,這種現象的概括是否確當,或可討論,如果確實存在將民主當作“空洞的語詞”的趨向,則它也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表明了對“民主”的理解遠未臻於(yu) “清清楚楚的”,而從(cong) “備選項中選擇其一”這種對民主的非此即彼的看法,則無疑更有待於(yu) 揚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