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國榮】宋明理學的二重性 ——兼議《宋明理學論稿》

欄目:書評讀感、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5-01-02 15: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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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

作者簡介:楊國榮,男,西曆1957年生,浙江諸暨人,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人文社會(hui) 科學學院院長、哲學係教授,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長,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術委員會(hui) 主任。著有《王學通論——從(cong) 王陽明到熊十力》《善的曆程:儒家價(jia) 值體(ti) 係的曆史衍化及現代轉換》《心學之思——王陽明哲學的闡釋》《理性與(yu) 價(jia) 值——智慧的曆程》《存在的澄明——曆史中的哲學沉思》《科學的形上之維——中國近代科學主義(yi) 的形成與(yu) 衍化》《倫(lun) 理與(yu) 存在——道德哲學研究》《存在之維——後形而上學時代的形上學》等。

宋明理學的二重性

——兼議《宋明理學論稿》

作者:楊國榮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冬月三十日戊辰

          耶穌2024年12月30日


 注:本文係作者2024年12月在成都舉(ju) 行的“宋明理學的價(jia) 值和流弊”會(hui) 議上的視頻演講。


這次會(hui) 議主題是宋明理學的價(jia) 值和流弊,以前的研究常常或者主要指出宋明理學的價(jia) 值,或者主要著重於(yu) 它的缺陷,相對於(yu) 此,現在把這兩(liang) 方麵結合起來,這樣的會(hui) 議主題是比較全麵的,這也體(ti) 現了這次會(hui) 議的獨特之處。從(cong) 宋明理學的研究本身來看,經過這麽(me) 多年的發展,對其中包含的豐(feng) 富性和多種內(nei) 涵,也已有比較深入的理解。

 

從(cong) 宋明理學的正麵意義(yi) 看,其價(jia) 值至少體(ti) 現於(yu) 以下幾個(ge) 方麵。首先,在宇宙論或形而上學這一中國哲學的重要問題上,宋明理學形成了的三個(ge) 派係,即注重“氣”的氣學、注重“理”的狹義(yi) 理學、注重“心”的心學,三者各有特點。注重“理”的這一學派,主要突出了普遍法則(理)的意義(yi) :以“理”為(wei) 第一原理,將其看作是整個(ge) 世界的最高的原則,同時包含對普遍法則的注重,這裏的“理”既指世界本源,也是被看作是普遍的法則,在此意義(yi) 上,對“理”的關(guan) 注,也包含著對法則的注重。宋明理學中第二個(ge) 學派即氣學,它以“氣”為(wei) 萬(wan) 物的構成,肯定了世界是物質的。這一學派的主要代表之一張載認為(wei) ,太虛即氣,氣聚而為(wei) 物,散而為(wei) 太虛,氣具有一種不可窮盡(不滅)的特點。這一看法肯定了世界本身的永恒性,否定了佛老以“無”“幻”言說存在的趨向。肯定世界的存在以物質為(wei) 基礎,物質(氣)既變化不居,又恒久不滅,這是氣論的主要貢獻之一。第三個(ge) 派別即“心學”,側(ce) 重於(yu) 以心觀之。心學初起於(yu) 陸九淵,展開於(yu) 王陽明。王陽明心學的特點在於(yu) 把“心”與(yu) 意義(yi) 世界的建構聯係起來,他不再像理學那樣,討論世界是什麽(me) 構成的、最終本質是什麽(me) ,而是注重世界對人的意義(yi) 。王陽明肯定:“意之所在便是物。”以前通常認為(wei) “意之所在便是物”是一個(ge) 唯心主義(yi) 的命題,事實上,其主要意思是:世界對於(yu) 人的意義(yi) 乃是通過意識的賦予和接受對象而形成的。王陽明曾舉(ju) 例說,以政治上的君臣關(guan) 係而言,君臣本來並不是政治領域的存在(隻是一個(ge) 生物學上的對象),隻有當人具有君臣之義(yi) 這種政治意識之後,君才是君、臣才是臣。同樣,從(cong) 倫(lun) 理的角度來看,父子之間本來也不是道德領域中的存在(亦是生物學上的對象),正是父慈子孝這類倫(lun) 理意識,賦予父子之間的關(guan) 係以倫(lun) 理的意義(yi) 。就此而言,世界對人所呈現的意義(yi) 是由人對世界的參與(yu) 和觀照而形成的,這是心學的重要洞見。從(cong) 總體(ti) 上看,宋明理學中的理學、氣學、心學,各有自己的獨特的視域。

 

理學同時提出了萬(wan) 物一體(ti) 、民胞物與(yu) 等觀念。萬(wan) 物一體(ti) 這一觀念至少二程已闡發,張載則更進一步提出了民胞物與(yu) 之說,這類觀念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禮記》中的大同世界的理想,其特點在於(yu) 強調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具有相互關(guan) 聯的特點和平等的性質。從(cong) 現代來看,這一人道理想與(yu)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觀念具有某種一致性。萬(wan) 物一體(ti) 、民胞物與(yu) 意味著確認每一個(ge) 對象都是這個(ge) 世界中的平等成員,他們(men) 之間相互關(guan) 聯,構成了現實的存在,人類命運共同體(ti) 則在實際上將人類眾(zhong) 生作為(wei) 關(guan) 切對象,而不是僅(jin) 僅(jin) 關(guan) 注於(yu) 某些利益集團。從(cong) 涵義(yi) 看,民胞物與(yu) 是把整個(ge) 世界看作是一個(ge) 大家庭,其中任何人都是與(yu) 自我密切相關(guan) ,都應當成為(wei) 關(guan) 心對象,在不僅(jin) 僅(jin) 限定在對某些個(ge) 體(ti) 、某些特殊集團的關(guan) 切上,而是以整個(ge) 人類眾(zhong) 生為(wei) 關(guan) 切對象這一點上,萬(wan) 物一體(ti) 、民胞物與(yu) 的觀念與(yu) 人類命運共同體(ti) 的構想,無疑前後相承,從(cong) 中也可以看到它具有的當代意義(yi) 。

 

我們(men) 都知道,理學家注重普遍的“理”,特別是程朱一係,更是如此。程朱所推重的“理”既被看作是具有必然性的普遍法則,也被理解為(wei) 當然之則。對程朱而言,行為(wei) 必須按照“理”去做,因為(wei) “理”不僅(jin) 是宇宙的變遷運行的法則,而且作為(wei) 當然之則,對人的行為(wei) 具有製約作用。但同時,理學家對儒家傳(chuan) 統的仁道也十分重視。作為(wei) 狹義(yi) 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朱熹便強調:“仁者愛之理”,亦即將“仁”與(yu) “理”結合起來。以“愛之理”為(wei) 內(nei) 容。仁更多側(ce) 重於(yu) 內(nei) 在的德性,與(yu) 之相對,理屬外在的規範,肯定仁和理之間的統一,在此體(ti) 現了規範和德性之間統一。如所周知,從(cong) 哲學史的衍化看,存在著規範倫(lun) 理和德性倫(lun) 理的區分,然而,作為(wei) 中國哲學的延續,在理學學派中,這兩(liang) 者並不是對峙的,這與(yu) 西方規範倫(lun) 理和德性倫(lun) 理之間存在相互分別甚至分離的狀況,形成了某種對照。一般而言,規範倫(lun) 理側(ce) 重於(yu) 行為(wei) (做什麽(me) ),德性倫(lun) 理則以道德主體(ti) 的內(nei) 在人格為(wei) 關(guan) 注之點(成就什麽(me) );前者主要以規範保證行為(wei) 的正確,後者則以人格的完美決(jue) 定行為(wei) 的正當,而在理學那裏,兩(liang) 者卻相互統一。在這一方麵,理學上承了中國哲學的傳(chuan) 統。理學的積極內(nei) 涵當然還包括很多方麵,這裏僅(jin) 提出以上幾點。

 

除了正麵價(jia) 值之外,此次會(hui) 議主題把理學的流弊作為(wei) 相關(guan) 的方麵。從(cong) 理學的流弊看,或可提出以下幾點。

 

前麵提到,理學家注重普遍的“理”。朱熹便對“理”作了如下界說:“至於(yu) 天下之物,則必各有所以然之故,與(yu) 其所當然之則,所謂理也。”[1]“所以然之故”,指必然的法則,將理視為(wei) 必然與(yu) 當然的合一,蘊含著以當然為(wei) 必然的趨向。事實上,朱熹也一再強調:“孝弟者,天之所以命我,而不能不然之事也”[2]”。“孝弟(悌)”作為(wei) 規範,是當然之則;不能不然,則是必然的,人別無選擇:你隻能這樣做。規範本來是當然之則,當它被看成必然的法則時,便帶有一種強製性質,所謂“命我”,也暗示了這一點。一般來說,規範是人所製定的,對此人具有一定的自主性,可以選擇也可以不選擇,但在“不能不然”的形態之下,它就變成了外在強製。這一觀點與(yu) 理學要求以“道心”支配“人心”、使之支配人的整個(ge) 意識相關(guan) ,所謂“人心與(yu) 道心為(wei) 一,恰似無了那人心相似。隻是要得道心純一”[3],便強調了這一點。理學的理欲之辨以製約自己的感性欲求為(wei) 指向,這種觀念與(yu) 當然為(wei) 必然的要求相互銜接,進一步表現出將規範加以強製化的趨向。

 

從(cong) 形而上的層麵考察,除了前麵提到的理學、氣學、心學在總體(ti) 上的這些特點之外,理學中的一些學派和人物還表現出一種傾(qing) 向,即離開人的存在去進行思辨的構造。以程朱理學而言,在形而上的問題上,其注重之點是理氣關(guan) 係,並在某種意義(yi) 上傾(qing) 向於(yu) 離開人的視域,去對存在加以構造。就理氣與(yu) 世界的關(guan) 係而言,借用亞(ya) 裏士多德的四因說,理可以視為(wei) 形式因,氣則是質料因,兩(liang) 者從(cong) 不同方麵構成了世界的存在根據。在理學那裏,這種觀念表現為(wei) 離開人自身之“在”去考察世界,帶有明顯的思辨色彩。事實上,世界的存在、世界到底形成什麽(me) 樣的形態,與(yu) 人自身的參與(yu) 活動和觀察世界的方式是分不開的,前麵已經提到,如果僅(jin) 僅(jin) 強調理氣關(guan) 係,便容易忽視人的存在與(yu) 世界的以上關(guan) 聯,理學中的程朱之學,多少表現出這一特點。

 

知行關(guan) 係是理學涉及的又一問題。從(cong) 知行之辯來說,一方麵,到了明代的時候,王陽明提出知行合一,似乎肯定了知和行之間的統一性,但是另一方麵,也需要注意,從(cong) 程朱到王陽明,在知行問題上都帶一種思辨的趨向。程朱講知先行後(至少有這一麵,當然不限於(yu) 這一麵),王陽明肯定知行合一,從(cong) 而不同於(yu) 程朱。前者的先驗性顯而易見,後者固然不同於(yu) 顯性的先驗論,但在王陽明那裏,知行合一是以知的先天預設作為(wei) 前提:對他而言,每一個(ge) 人都有先天的良知,盡管這種天賦之知在剛開始的時候,並不為(wei) 人所自覺理解到,可以說“雖有而若無”,隻有經過後天行的過程,人才能夠自覺意識並理解良知。概要而言,在王陽明那裏,知行合一表現為(wei) 由先天之知出發,經過行的過程,達到對先天之知的深刻認識。在這一過程中,行的過程同時也受到知的製約。以上觀點一方麵注意到了知行之間的關(guan) 聯,另一方麵還沒有完全擺脫先驗論的趨向,這種二重性是現在需要如實把握的。

 

這次會(hui) 議同時涉及蔡方鹿教授所著《宋明理學論稿》。該書(shu) 厚厚一大本,裏麵提出了很多重要的觀點。如所周知,蔡方鹿教授在宋明理學方麵很早就有所研究,這本書(shu) 可以說是綜合性地體(ti) 現他在這方麵的研究成果,我大致翻閱了一下,盡管沒來得及仔細看,但已有如下印象:第一,蔡方鹿先生的著作具有係統性。《宋明理學論稿》本身是篇幅很大的一巨冊(ce) ,北宋五先生的邵雍、周敦頤、張載、程頤、程顥都是其考察對象,同時,在理學範圍內(nei) ,南宋的朱熹、陸九淵以及明代王陽明的思想,也是構成了其重要的研究內(nei) 容,可以說,理學各派和主要人物,都被列入了該書(shu) 的係列。第二,盡管書(shu) 名是《宋明理學論稿》,但實際上也涉及宋明時期的其他各家的思想,如王安石的新學、三蘇父子的蜀學,以及陳亮的永康之學、葉適的永嘉之學,這些不同學派都在其考察範圍之內(nei) ,盡管它們(men) 不能納入到理學中,但同時也構成了宋學中很重要的方麵,該書(shu) 對此都做了深入的、有新意的討論。此外還有湖湘學派,這幾年我們(men) 比較注重的胡宏、張栻等等,湖湘學派也是宋代的重要思想流派,胡宏、張栻本來也是南宋時期的學人。此外,像呂祖謙的金華婺學也是構成他討論的方麵,呂祖謙跟朱熹關(guan) 係比較好,他們(men) 之間也經常學術往來,從(cong) 廣義(yi) 上說也可以把呂祖謙的婺學歸入理學,但是他有自身的特點,獨立的加以考察也是有意義(yi) 的。第三,該書(shu) 又從(cong) 不同角度,對所涉及的人物和學派做了不同考察,比如說在元代的時候,重點考察了折中朱陸的許衡、劉因、吳澄。我們(men) 知道,元代理學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許衡、劉因、吳澄,他們(men) 的重要特點在於(yu) 經過了南宋朱陸之爭(zheng) 之後,趨向於(yu) 兩(liang) 者之間的溝通,該書(shu) 敏銳地注意到朱陸之間折中這一趨向,並對作了獨到研究。同時,對理學中不同哲學問題,也都加以潛心探究。從(cong) 心性之學、認識論,到經典闡釋,都構成了該書(shu) 的重要討論對象,在這些問題上也都展現了自己新的見解。第四,對宋明時期不同的哲學派別,包括儒釋道以及它們(men) 之間關(guan) 係的分析,也是該書(shu) 的一個(ge) 重要特點。如所周知,儒釋道合流是宋代理學的特點,然而,這種融合究竟包含何種內(nei) 容?呈現什麽(me) 趨向?對此,該書(shu) 也做了具有新意的考察。最後是道統問題,我們(men) 都知道,道統是蔡方鹿教授這幾年探討的一個(ge) 重點,該書(shu) 對儒家的道統,以及道統與(yu) 釋道之間的關(guan) 聯,也做了深入研究。道統本來是儒學傳(chuan) 統,但在儒釋道合流的形態之下,考察道統及其衍化,也有它的特別意義(yi) 。總體(ti) 來看,這本書(shu) 對宋明理學進行了綜合性、總結式的討論,有其獨特的學術價(jia) 值。

 

作者 

 

 

楊國榮,西北師範大學特聘教授,

華東(dong) 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浙江大學馬一浮書(shu) 院教授。

 

注 釋
 
[1] 朱熹:《大學或問》,《朱子全書》第6冊,第512頁。
[2] 朱熹:《論語或問》,《朱子全書》第6冊,第613頁。
[3] 朱熹:《朱子語類》卷七十八,《朱子全書》第十六冊,第2666頁。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