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澤波】三分法視域下孟子與荀子、心學與理學的有機融合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0-15 01:18:07
標簽:三分法、儒家生生倫理學、孟子與荀子、心學與理學
楊澤波

作者簡介:楊澤波,男,西元一九五三年生,河北石家莊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著有《孟子性善論研究》《孟子評傳(chuan) 》《孟子與(yu) 中國文化》《牟宗三三係論論衡》《貢獻與(yu) 終結——牟宗三儒學思想研究》《焦點的澄明——牟宗三儒學思想中的幾個(ge) 核心問題》《走下神壇的牟宗三》《儒家生生倫(lun) 理學引論》等。

三分法視域下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有機融合[]

作者:楊澤波(複旦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中原文化研究》2019年第5期

 

[摘要]: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關(guan) 係,是儒學研究中首屈一指的大問題,被人譽為(wei) “千古不可合之同異”。牟宗三、李澤厚都曾試圖對此其加以綜合,但效果都不理想。借助儒家生生倫(lun) 理學的三分法,這個(ge) 問題有望得到合理解決(jue) 。所謂三分法即是將與(yu) 道德相關(guan) 的因素劃分為(wei) 欲性、仁性、智性三個(ge) 部分,以打破西方感性與(yu) 理性兩(liang) 分模式的一種方法。在三分法視域下,一方麵可以用仁性涵蓋孟子、象山、陽明,另一方麵又可以用智性涵蓋荀子、伊川、朱子,恰如鳥有雙翼,車有兩(liang) 輪,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便達到了有機的融合。今後相關(guan) 的具體(ti) 問題當然還可以繼續討論,以探明其學理之進路,甚至各方之優(you) 劣長短,但不應再為(wei) 孰為(wei) 正宗,孰為(wei) 旁出爭(zheng) 來爭(zheng) 去了。在三分法的視域下,這個(ge) 爭(zheng) 辯了兩(liang) 千多年的老大難問題,已經得到了徹底的解決(jue) ,斷無回頭的任何可能了。

 

[關(guan) 鍵詞]:儒家生生倫(lun) 理學 三分法 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

 

[中圖分類號]

 

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關(guan) 係,是儒學研究無法避開的大問題。章學誠雲(yun) :“宋儒有朱、陸,千古不可合之同異,亦千古不可無之同異也。末流無識,爭(zheng) 相詬詈,與(yu) 無勉為(wei) 解紛,調停兩(liang) 可,皆多事也。”[②]“朱陸異同,幹戈門戶,千古桎梏之府,亦千古荊棘之林也。”[③]近代以來,牟宗三、李澤厚都有綜合雙方的願望,並提出了各自的方案,但效果都不理想。自我從(cong) 事儒學研究以來,一直堅持從(cong) 孔子思想本身出發,將與(yu) 道德相關(guan) 的因素劃分為(wei) 智性、仁性、欲性,形成了一種新的研究方法,這就是三分法。[④]三分法的建立有利於(yu) 合理處理這個(ge) 關(guan) 係,將雙方容納其中,最終形成一個(ge) 合理的有機係統。

 

一、牟宗三的“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

 

牟宗三花費十年苦功寫(xie) 作《心體(ti) 與(yu) 性體(ti) 》劃分三係,判定朱子為(wei) 旁出,這隻是其工作的第一步,其終極目的是找到一種辦法,將象山、朱子綜合起來,形成一個(ge) 完整的理論係統。他曾這樣寫(xie) 道:

 

假定對於(yu) 縱貫係統已透澈,則此橫的靜攝係統可為(wei) 極有價(jia) 值之補充。假定此在發展中被完成之縱橫兩(liang) 度相融而為(wei) 一完整之係統,則縱貫為(wei) 本,橫攝為(wei) 末;縱貫為(wei) 經,橫攝為(wei) 緯;縱貫為(wei) 第一義(yi) ,橫攝為(wei) 第二義(yi) 。就個(ge) 人之生長言,假定先把握橫攝係統,則此隻為(wei) 初階,而非究竟,必上升而融入縱貫係統中始可得其歸宿而至於(yu) 圓滿。假定先把握縱貫係統,則必該攝橫攝係統始可得其充實。假定兩(liang) 相對立,欲以橫攝係統代替縱貫係統,以為(wei) 隻此橫攝係統是正道,縱貫者為(wei) 異端,非正道,則非是。假定兩(liang) 相對立,以為(wei) 隻此縱貫係統即已足(形式上是已足),斥橫攝者為(wei) 支離,為(wei) 不見道(自究竟言是如此),而不能欣賞其補充之作用與(yu) 充實上之價(jia) 值,則亦非是。前者是朱子之過,後者是象山之過。總之,兩(liang) 者隻能相即相融,而不能相斥相離。[⑤]

 

從(cong) 理論的完整性上看,應當有縱貫係統和橫攝係統兩(liang) 個(ge) 係統。所謂縱貫從(cong) 字麵上說是從(cong) 上直接貫下來的意思。在牟宗三看來,如果形上實體(ti) 可以直接從(cong) 上貫下來,那麽(me) 它就是即存有即活動的,可以成就道德,所以叫做縱貫係統。所謂橫攝從(cong) 字麵上說是橫向插出去的意思。按照牟宗三的理解,道德的形上實體(ti) 必須有活動性,必須能夠由上貫下來,否則就隻能外向性地講認知,這種講法是從(cong) 外麵橫向插出去的,所以叫做橫攝係統。象山、陽明為(wei) 縱貫係統,伊川、朱子為(wei) 橫攝係統。縱貫係統掌握好了,還需要將橫攝係統好的東(dong) 西吸納進來,組合為(wei) 一個(ge) 兩(liang) 兩(liang) 相融的體(ti) 係。在這個(ge) 體(ti) 係中,既有縱貫,又有橫攝,縱貫為(wei) 本,橫攝為(wei) 末,縱貫為(wei) 經,橫攝為(wei) 緯。一個(ge) 人如果能夠先把握橫攝係統,此亦不錯,但在此基礎上必須融入縱貫係統,才能最終圓滿。“最高綜和形態是在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⑥]這一表述十分簡潔,概括性很強,很好地表達了牟宗三的初衷,可以視之為(wei) 牟宗三論綜合的思想綱領。總之,照牟宗三的理解,要促進儒家學理的發展,必須將象山和朱子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學派綜合起來,綜合的理想方式即為(wei) “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

 

牟宗三希望將心學與(yu) 理學綜合起來,當然有其意義(yi) ,但遺憾的是,他缺少一個(ge) 可行的綜合途徑。牟宗三提出的綜合辦法表麵看縱橫兩(liang) 個(ge) 方麵都照顧到了,象山為(wei) 縱,朱子為(wei) 橫,隻要在此基礎上來個(ge) “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目的就可以達到了。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牟宗三這種做法究其實隻是以心學打底子,再在這個(ge) 基礎上吸取理學的某些合理成分而已。比如,他曾這樣講過:“朱子之形態是認識論的形態,是靜態的本體(ti) 論的存有之形態,而不能複合於(yu) 本體(ti) 論的動態的立體(ti) 直貫之形態。此是類乎荀子之形態,智性義(yi) 理之形態,而與(yu) 孔孟之教不相應也。”[⑦]孔孟之學的真精神以立體(ti) 直貫為(wei) 本質,朱子之學則是一種認識論的形態,盡管不無意義(yi) ,但隻能屬於(yu) 第二義(yi) ,與(yu) 孔孟精神不合。依據這種判定,要達至理想的形態,我也可以接受你加入到綜合陣營中來,但你隻能是“別子”的身份,不能是“正宗”的身份。牟宗三還借用朱子的話,以兩(liang) 個(ge) 兒(er) 子為(wei) 例來表達這個(ge) 思想。在他看來,人應該有兩(liang) 個(ge) 兒(er) 子,一個(ge) 在家,一個(ge) 在外,意即完整的理論應當有兩(liang) 個(ge) 方麵,即“有兩(liang) 個(ge) 兒(er) 子”。但牟宗三隨即批評了朱子,認為(wei) 此喻在朱子有缺陷,“在朱子之說統中,卻並無‘一個(ge) 在家’者,行動之源,所謂內(nei) 在的大本,並未開發出來”。這就是說,朱子的學理中並沒有一個(ge) 在家者,缺乏動力之源。這個(ge) 判斷從(cong) 理論上並不算錯,因為(wei) 朱子對仁性理解不力,雖然有一個(ge) 兒(er) 子在家,但這個(ge) 兒(er) 子身體(ti) 不好,或十分懶惰,並不幹活,派不上用場。牟宗三緊接著又講,“此喻倒能符合象山學之精神,所謂宇宙內(nei) 事皆己分內(nei) 事,則在家幹,在外幹,皆有本以統之,在‘在家底’固‘是自家兒(er) 子’,‘在外底’亦‘是自家兒(er) 子’也。”[⑧]此句中“此喻倒能符合象山學之精神”最值得玩味:象山做到了兩(liang) 個(ge) 方麵彼此兼顧,即有“兩(liang) 個(ge) 兒(er) 子”,但問題由此也就產(chan) 生了,既然他的思想已經很全麵了,還要朱子幹什麽(me) 呢?

 

因為(wei) 有此缺陷,所以牟宗三綜合心學與(yu) 理學的良好目的並未達到。我在《貢獻與(yu) 終結­——牟宗三儒學思想研究》中有這樣的論述:

 

“這樣,我們(men) 就可以明了牟宗三綜合思想的缺陷所在了。孔子心性之學並非隻是一個(ge) 仁學,一個(ge) 仁性,一個(ge) 仁性倫(lun) 理,還有禮學,還有智性,還有智性倫(lun) 理。劃分學派必須以完整的孔子心性學說為(wei) 標準,而不能僅(jin) 僅(jin) 以某一方麵為(wei) 標準。牟宗三隻是以‘孔子之仁和孟子之心’為(wei) 尺度判定朱子為(wei) 旁出,這種以偏概全,或者說是以偏定偏的做法,不利於(yu) 全麵繼承和發展孔子心性學說,也不利於(yu) 達到綜合圓成之境。”[⑨]

 

牟宗三綜合思想最根本性的缺陷,是缺乏對孔子思想的全麵理解。他隻看到了孔子思想中仁性的部分,未能正視其係統中智性的作用。這一缺陷對牟宗三有決(jue) 定性的影響。因為(wei) 隻看到了仁性,所以以“孔子之仁與(yu) 孟子之心”為(wei) 標準定朱子為(wei) 旁出;因為(wei) 未能正視智性的作用,所以無法找到一個(ge) 有效的綜合的辦法,苦苦追尋,終無結果。

 

二、李澤厚的“兼祧孟荀”

 

李澤厚同樣希望找到一個(ge) 可靠的辦法,將孟子和荀子綜合起來。在2016年發表的《倫(lun) 理學補注》一文中,他即提出了“舉(ju) 孟旗,行荀學”的說法。翌年,又直接以此為(wei) 標題,再寫(xie) 文章闡發這一思想,並明確提出了“兼祧孟荀”的說法。[⑩]這個(ge) 提法雖然很美妙,但奇怪的是,在該文中,李澤厚一如既往地再次表明了他不看好孟子的態度。他堅持認為(wei) ,隻有克己才能複禮,隻有學習(xi) 才能成善。這些都離不開自覺意誌的培育。即使陽明亦不能例外。陽明認為(wei) ,在力行中才有真知和良知,特別重視堅韌不拔的意誌力量。但是由於(yu) 陽明哲學堅持天賦說,無法清楚交待良知如何開出社會(hui) 倫(lun) 理的整套規範,在邏輯上和事實上難免會(hui) 出現“滿街都是聖人”,“端茶童子即是聖人”的弊端。比較而言,朱子就好多了。朱子要求人們(men) “今日格一物,明日格一物”,做“格物致知”的工作,以外在的、先驗的天理來主宰、約束、規範人的自然情欲,從(cong) “理一分殊”的立場出發,要求每個(ge) 人統管控約自己的“氣質之性”,把人的各種行為(wei) 都納入這個(ge) 規範中。

 

盡管李澤厚不看好孟子,但他也認為(wei) ,孟子不可缺,這個(ge) 大旗還是要舉(ju) 的。因為(wei) 中國是巫史傳(chuan) 統,沒有宗教,是“一個(ge) 世界”的“樂(le) 感文化”。這種文化賦予整體(ti) 宇宙、人生以樂(le) 觀的、積極的、深厚的情感色彩。“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不是去追求靈魂升天回樂(le) 園,而是就在這個(ge) 物質世界中奮勇力行。這就需要一個(ge) 與(yu) “天行健”相匹配的“人性善”係統,作為(wei) 支持人們(men) 行善的情感力量。“這就是中國儒學的宗教性道德,以‘人性善’的情感力量來構建人的可完善性的堅強信念,並使實用理性本身也滲入了某些情感因素。但是,它又仍然是情感信念,而非理性的邏輯推論。”因為(wei) 情感作為(wei) 助力有著重要作用,所以李澤厚認為(wei) ,“情理結構”為(wei) 人性的根本。以情潤理,範導行為(wei) ,將個(ge) 體(ti) 修身與(yu) 治國理政混同構建,合為(wei) 一體(ti) ,是中國倫(lun) 理學的品格。“這也就是為(wei) 什麽(me) 朱(熹)式的性善說在中國傳(chuan) 統中一直占據上風,而那些強調‘原罪’‘超驗’或追求‘空無’的外來宗教教義(yi) 和思想學說很難動搖這個(ge) 傳(chuan) 統的重要原因。”中國儒學的這個(ge) 傳(chuan) 統“既不是理智主義(yi) ,也不是反理智主義(yi) ,既不是Hume主義(yi) ,也不是反Hume主義(yi) ”。這裏既有孟子,也有荀子,二者均不可少,所以理想的做法是“兼祧孟荀”,“舉(ju) 孟旗、行荀學”。

 

從(cong) 字麵上看,“兼祧孟荀”兩(liang) 個(ge) 方麵都講到了,非常全麵,似乎沒有更多的話好說了。其實不然。“兼祧孟荀”,可作兩(liang) 種不同的理解。一是平等看待,吸取孟荀各自好的方麵,揚棄不好的方麵,形成一個(ge) 新的完善的理論係統。二是有所偏重,認為(wei) 一方更為(wei) 合理,另一方麵雖然也不能不要,但其學理意義(yi) 明顯有缺陷。李澤厚明顯屬於(yu) 後者。如上所說,李澤厚並不看好孟子一係的學理,更加重視荀子,明言他是“站在荀子、朱熹這條線上”的。為(wei) 了達到這個(ge) 目的,李澤厚不僅(jin) 與(yu) 牟宗三剛好相反,判定孟子、陽明為(wei) 旁出,而且強行將孟子和陽明的一些材料扭到理學的主線上,作有利於(yu) 理學的理解。比如,李澤厚在批評牟宗三把“智的直覺”“惻隱之心”哄抬為(wei) 形上本體(ti) ,離開孔子原意實在太遠的時候有這樣一個(ge) 說法:“包括孟子的‘求放心’,也不是講直覺,而是‘心之官則思’,要把失去的本心‘思’回來。”[11]這就是說,按照李澤厚的理解,無論是“求放心”還是“心之官則思”都貼合理學的路線,不應如人們(men) 習(xi) 慣的那樣作心學的解說,而應作荀學或理學的解釋,以凸顯荀子、朱子一係之學理的合理性。這不能不說是一個(ge) 很大的遺憾。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兼祧孟荀”並不是將孟子和荀子平等納入到新的理論係統中去,而是以荀子為(wei) 主,在此基礎上適應吸納孟子的某些合理方麵而已。這種做法與(yu) 牟宗三其實是一樣的,隻不過方向剛好相反罷了。

 

這個(ge) 教訓十分深刻。雖然李澤厚多年來努力探討如何劃分知情意的問題,有重要成就,建構“情本論”也是用心良苦,但他似乎從(cong) 未想過,自孔子創立儒學之始其思維方法就不是兩(liang) 分而是三分的,與(yu) 道德根據相關(guan) 的要素既有仁性又有智性。仁性即是孔子仁的思想,孟子高揚良心,陽明大講致良知,即是順著這個(ge) 方向走的。智性即是孔子學習(xi) 認知的思想,荀子講“知道”,朱子講“格物致知”,便是對這條路線的進一步發展。仁性和智性有著完全不同的性質,但都是成就道德不可缺少的部分,都是道德的根據。恰如牟宗三站在心學的立場無法真正實現綜合一樣,李澤厚“站在荀子、朱熹這條線上”,同樣無法達到“兼祧孟荀”的目的。[12]

 

三、三分法是實現綜合的理想途徑

 

由上可知,無論是牟宗三,還是李澤厚,都重新考慮了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關(guan) 係,也都提出了自己的綜合方案。受其影響,其他不少學者也在這個(ge) 方麵做出了自己的努力。[13]在我看來,在這些方案中,牟宗三“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的辦法相對講更為(wei) 圓滿,甚至可以說是曆史上最好的方案了。但上麵的分析已經證明,這一方案依然有諸多不足,難以達成真正的綜合。

 

近年來,在結束孟子和牟宗三研究後,我下了很大氣力建構儒家生生倫(lun) 理學,其中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融合問題。與(yu) 前賢相比,我的研究有自己的優(you) 勢,這就是我的三分法。據我觀察,自孔子創立儒學之始,其學理中與(yu) 成德相關(guan) 的就有智性、仁性、欲性三個(ge) 要素,而不是簡單的理性感性兩(liang) 分。正是這種三分的結構保證了孔子思想全麵而完整。但孔子這一思想的發展並不順利,其後繼者受種種條件所限,往往隻能得其一翼,而難以得出全部。受此影響,儒學兩(liang) 千年的發展有一個(ge) 奇特的“一源兩(liang) 流”現象。“一源”就是孔子。我一再強調,自孔子創立儒學那一天起,其思想便是三分的。在這種三分格局中,仁性和智性都是道德的根據。孔子之後學術思想沿著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方向發展,這就是“兩(liang) 流”。孟子沿著仁性的道路走,創立性善論,認為(wei) 良心本心是“天之所與(yu) 我者”,是“我固有之”,遇事隻要能夠尋到它,自覺按它的要求去做,即可成德成善。或許是因為(wei) 這方麵的任務太過繁重,占去了他全部的心靈,孟子並不重視學習(xi) 在成就道德中的作用,其學理中沒有智性的位置。荀子清楚看到了孟子思想的內(nei) 在缺點,沿著智性的道路走,創立了性惡論。在荀子看來,人有各種物質欲望,任其發展一定爭(zheng) 奪不止。聖人製禮義(yi) 定法度,以矯正人之情性,保證天下歸為(wei) 平治,人同時又有認知的能力,可以學習(xi) 和掌握從(cong) 而遵從(cong) 這些禮義(yi) 法度。這一思想雖然與(yu) 孟子有異,但同樣淵源有自,是對孔子智性思想的繼承和發展。當然,荀子沒有像孟子那樣重視仁性,無法解決(jue) 人認識禮義(yi) 法度之後自願而行的問題,終於(yu) 使其弟子走上法家的道路,這又是其思想的不足。一千年之後,到了宋代,孟子與(yu) 荀子的這種不同,分別引出了後來儒家的兩(liang) 個(ge) 不同學派:仁性進化為(wei) 心學,代表人物是象山、陽明;智性變形為(wei) 理學,代表人物是伊川和朱子。象山、陽明的心學順著孟子一係往前走,其特點是重視良心本心,反求諸己。象山講其學是讀《孟子》而自得於(yu) 心,當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理解。陽明經過千死百難方才領悟“吾性自足”的道理,同樣源於(yu) 這個(ge) 背景。雖然伊川、朱子不重視也不喜歡荀子,譏之為(wei) “糙米飯”,沒有味道,但其重視《大學》,將思想重點置於(yu) 格物致知之上,強調“以其然求其所以然”,“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的思想,與(yu) 荀子有著內(nei) 在的相似性,都來自孔子的智性,則是無法否認的。以往宋明儒學的研究眼光過於(yu) 局限,隻限製在心學與(yu) 理學本身。如果能夠站得更高一些,從(cong) “一源兩(liang) 流”的視野出發,不難知曉,心學與(yu) 理學之爭(zheng) 其實是孟子與(yu) 荀子之爭(zheng) 的曆史延續,隻不過是變換了一種形式而已。

 

從(cong) 這個(ge) 新視角出發,我們(men) 自然可以明白,將孔子欲性、仁性、智性的三分結構彰顯出來,建構三分法,可以說是最理想的綜合方案了。在這種格局中,我們(men) 一方麵可以用仁性涵蓋孟子、象山、陽明。這一係雖然內(nei) 部也有差異,但都是順著孔子仁性的路線走的,都是將理論的重點在放在倫(lun) 理心境之上。另一方麵,我們(men) 又可以用智性涵蓋荀子、伊川、朱子。這一係內(nei) 部有很大差別,荀子與(yu) 伊川、朱子的關(guan) 注點更是不同,但他們(men) 都是沿著孔子智性的方向走的,都是將理論的重點放在智性之上。在這種格局下,恰如鳥有雙翼,車有兩(liang) 輪,雙美相合,相得益彰,綜合的難題不就解決(jue) 了嗎?何必要像牟宗三那樣,先把以朱子定性為(wei) 旁出,打入冷宮,然後再通過“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的辦法,將其綜合進來呢?何必要像李澤厚那樣,“站在荀子、朱熹這條線上”,先對孟子多有指摘,然後再講一個(ge) “兼祧孟荀”,將其歸並進來呢?孔子思想完整而全麵,原本就是綜合的,盡管最初的形式還比較模糊,不特別明晰,需要後人下大氣力分疏,但這個(ge) 綜合的基礎始終存在,這個(ge) 綜合的功能始終沒有改變,這個(ge) 綜合的力量始終沒有削弱。為(wei) 什麽(me) 放著一個(ge) 現成的基礎不用,非要另行尋覓“以縱攝橫,融橫於(yu) 縱”,“兼祧孟荀”的辦法,既費時費力,又有失公允,難服人心呢?

 

因此,如何看待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之爭(zheng) ,不是一個(ge) 如何綜合的簡單技術問題,而是堅持兩(liang) 分法還是三分法的原則問題。我在《孟子性善論研究》中曾以這樣一段文字作為(wei) 結尾:

 

“保住中間,發展兩(liang) 頭,我們(men) 似乎又回到了孔子欲性、仁性、智性三者齊備的心性學說。這不是簡單的倒退,而是在新基礎上的複歸。時代需要欲性、仁性、智性三分的心性學說,而這樣一套學說的大致規模早在孔子那裏就已經基本確立了。因此,回到孔子去,確切地說是回到經過詮釋的孔子欲性、仁性、智性三分的心性學說去,這就是我們(men) 的結論,這就是我們(men) 的希望。”

 

這段文字中,值得一提的是“回到孔子去”這個(ge) 說法。這個(ge) 說法最早出現在第一版的草稿中,在正式出版前考慮到一些批評意見刪掉了。後來趁著出修訂版和再修訂版的機會(hui) ,又恢複了原樣。孔子道德學說原本就是欲性、仁性、智性三分的,但在曆史上這三個(ge) 部分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衝(chong) 擊。“保住中間”就是保住仁性,“發展兩(liang) 頭”就是分別發展欲性和智性,從(cong) 而重新回到欲性、仁性、智性三者齊備的理論格局。這段文字已經過去幾十年了,今天在建構儒家生生倫(lun) 理學時,我仍然可以自豪地說,它還沒有過時,還有重要價(jia) 值,還是終結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之爭(zheng) 最理想的方案,在我目力所及的範圍內(nei) ,還沒有哪一個(ge) 方案可以取代它的位置。

 

反過來看,牟宗三、李澤厚提出的綜合方案難以達到目的,說到底還是受到了兩(liang) 分法的限製。既然是兩(liang) 分,那麽(me) 勢必堅持理性與(yu) 感性的對立,而道德的根據也隻能是一個(ge) 。但孔子之後,儒家內(nei) 部關(guan) 於(yu) 如何成德的說法各有不同,有的歸於(yu) 心,有的歸於(yu) 理,有的講反求諸己,有的重格物致知。因為(wei) 在兩(liang) 分法的格局中道德根據不能是兩(liang) 個(ge) ,為(wei) 了表明態度,人們(men) 勢必挑邊站隊。不同之處僅(jin) 在於(yu) ,牟宗三站在心學的立場上,判朱子為(wei) 旁出,李澤厚則站在理學的立場上,判孟子為(wei) 旁出。現在好了,我通過一係列近於(yu) 繁瑣的分析,已經將傳(chuan) 統所說的理性打散開來,一分為(wei) 二,變為(wei) 仁性和智性,孟子與(yu) 荀子,象山與(yu) 朱子,性善與(yu) 性惡,心學與(yu) 理學都有了相應的位置。由孟子性善論發展而來的心學,當歸為(wei) 仁性,是仁性自律,屬於(yu) 倫(lun) 理的性質;由荀子性惡論變形而來的理學,當歸為(wei) 智性,是智性自律,屬於(yu) 道德的性質。[14]既有孟子又有荀子,既有心學又有理性,既有仁性又有智性,既有仁性自律又有智性自律,既有倫(lun) 理又有道德,隻有這樣才是對孔子思想的真正尊重,隻有這樣才能實現爭(zheng) 論雙方的有機融合。關(guan) 於(yu) 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某些具體(ti) 問題今後當然還可以繼續討論,以探明其學理之進路,甚至各方之長短,但不應再為(wei) 孰是正確,孰是錯誤,孰為(wei) 正宗,孰為(wei) 旁出爭(zheng) 來爭(zheng) 去了。經過兩(liang) 千年漫長而曲折的發展,“兩(liang) 流”終於(yu) 合並到了一起,回到了最初“一源”的三分格局,波瀾壯闊,浩浩蕩蕩。在三分格局下,這個(ge) 所謂“千古不可合”“千古不可無”的老大難問題,得到了徹徹底底、完完全全、真真正正的解決(jue) ,斷無回頭的任何可能了。

 

四、重溫先天綜合判斷如何可能的理論意義(yi)

 

這個(ge) 問題還可以從(cong) 更高的層麵來理解。哲學史的發展有一個(ge) 有趣的現象:隨著討論的深入,會(hui) 出現各種不同的觀點甚至學派,而每過一段時間,便會(hui) 有一個(ge) 人出來,通過某種形式,對這些不同的觀點加以綜合。如果這種綜合工作做得好,便會(hui) 開創一段新的曆史。在這個(ge) 新的階段,之前的那些不同觀點的爭(zheng) 論,就顯得蒼白無趣,沒有單獨存在的必要了。

 

在西方哲學史上,康德擔當的就是這樣一個(ge) 角色。康德寫(xie) 作《純粹理性批判》是為(wei) 了說明知識如何可能的問題。為(wei) 此他將判斷分為(wei) 先天的、後天的、分析的、綜合的四種。先天的指不來自經驗,後天的反過來,指必須來自經驗,分析的指賓詞包含在主詞之中的,綜合的反過來,指賓詞不包含在主詞之中。將這四種情況歸並起來,可以得出四種可能的判斷,即先天分析判斷,後天分析判斷,先天綜合判斷,後天綜合判斷。既然是分析的就一定是普遍性和必然性的,而後天的這個(ge) 因素決(jue) 定它無法滿足這個(ge) 要求,所以後天分析判斷無法成立。於(yu) 是,實際可能的隻有三種判斷的形式。唯理論堅持先天分析判斷的立場,認為(wei) 隻有以不矛盾律為(wei) 依據的先天分析判斷才能為(wei) 人們(men) 提供確切的知識,經驗論則堅持後天綜合判斷的立場,認為(wei) 除了數學知識之外,一切知識都必須來自經驗。康德注意到,唯理論者和經驗論者都未能注意到先天綜合判斷這一形式,這種判斷因為(wei) 是先天的,所以可以保障知識的普遍性和必然性,因為(wei) 是綜合的,所以又不脫離於(yu) 經驗。康德強調,是他發現了先天綜合判斷這種形式,有了這個(ge) 發現,數學如何可能、自然科學如何可能、形而上學如何可能的問題就可以得到合理的說明了。西方哲學史也證明了康德這一發現的重大理論意義(yi) ,在他之後,再來單獨談唯理論和經驗論,已經沒有價(jia) 值了。

 

在我看來,三分法創立的意義(yi) ,除去一些枝節差異之外(如一個(ge) 是討論認識問題,一個(ge) 是討論道德問題),與(yu) 康德這一步工作有一定的相似性。儒家曆史上討論如何成德的問題,無非有兩(liang) 個(ge) 路了:一是孟子、象山、陽明,這一路以孔子之仁為(wei) 基礎,強調發明本心,重視反求諸己;二是荀子、伊川、朱子,這一路以孔子學習(xi) 認知的思想為(wei) 基礎,強調格物致知,重視“以其然求其所以然”。兩(liang) 個(ge) 思路都有合理之處,都有道理,但都認為(wei) 自家所得為(wei) 真孔子,他家走的是旁門左道。兩(liang) 千年來,不斷有人想將雙方統合起來,但始終找不到好的模式,無法達到目的。牟宗三、李澤厚皆是其例。三分法的提出,徹底改變了這種狀況。按照這種方法,孟子、象山、陽明一路可以溯源於(yu) 仁性,荀子、伊川、朱子一路可以歸總於(yu) 智性,將仁性和智性的關(guan) 係區分清楚,處理得當,就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完整的理論係統,再沒有必要為(wei) 何為(wei) 正宗何為(wei) 旁出爭(zheng) 議不休了。恰如康德完成《純粹理性批判》證明先天綜合判斷何以可能之後,再去單獨討論唯理論和經驗論孰是孰非,已經沒有任何必要了一樣。

 

由此說來,我的心性之學研究的著力點不是發現仁性。孔子早在兩(liang) 千年之前就完成了這項工作,孟子更將這個(ge) 內(nei) 容發展為(wei) 完整的性善論。我的努力主要集中在這樣一些方麵:首先,通過生長傾(qing) 向和倫(lun) 理心境對仁性進行了詮釋,將時間性和空間性加入其中[15];其次,發現了孔孟心性之學的分歧,進而將孔子思想中的仁性和智性劃分開來,建構了三分法;最後,在三分法的格局下,將孟子、象山、陽明定位為(wei) 仁性,將荀子、伊川、朱子定位為(wei) 智性,通過仁智雙顯、兩(liang) 美相合的方式,實現了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終極會(hui) 通。第一條是基礎,第二條是核心,第三條是影響。其中第二點即建構三分法最為(wei) 關(guan) 鍵。建構三分法,打破傳(chuan) 統道德思維的兩(liang) 分法,帶來的變化實在的太大了。我一再講,這是一場深刻的革命,其意義(yi) 恐怕要過很久才能被人們(men) 真正認識到,並成為(wei) 一種普遍遵循的思想方式。僅(jin) 就實現孟子與(yu) 荀子、心學與(yu) 理學的有機融合而言,足見這一斷語絕非無端誇大之狂言妄語。

 

注釋:
 
[①]本文為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後期資助(重大)項目“儒家生生倫理學研究”(16JHQ001)的階段性成果。
 
[②]章學誠:《朱陸》,《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244頁。
 
[③]章學誠:《浙東學術》,《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484頁。
 
[④]三分法是自我從事儒學研究以來,一直堅持的方法。這一方法最初是在孟子研究中提出來的,詳見楊澤波:《孟子性善論研究》(再修訂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導論“孔子心性之學的結構及其意義”。後這一方法又用於牟宗三儒學思想研究之中,詳見楊澤波:《貢獻與終結——牟宗三儒學思想研究》第二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四章“形著論論衡”及第五章“活動論論衡”。
 
[⑤]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三冊,《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卷,台北:台灣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56-57頁。
 
[⑥]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三冊,《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卷,台北:台灣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388頁。
 
[⑦]牟宗三:《從陸象山到劉蕺山》,《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卷,台北:台灣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73頁。
 
[⑧]牟宗三:《心體與性體》第三冊,《牟宗三先生全集》第7卷,台北:台灣聯合報係文化基金會、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448頁。
 
[⑨]楊澤波:《貢獻與終結——牟宗三儒學思想研究》第二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249頁。
 
[⑩]在這篇文章中,李澤厚兩次提到“兼祧孟荀”這一說法。一次是:“關鍵在於,既然我站在荀子、朱熹這條線上,為什麽又說‘兼祧孟荀’?既然認為朱熹是荀學,為什麽又認為‘孟旗’很重要?‘孟旗’的價值、意義、功能又何在?其實,這與我從一開始便強調應以Hume來補足Kant、非常重視道德三因素中的情感要素,乃同一問題。”另一次是:“今天,從人類學曆史本體論來看,一方麵強調人性的自然產物本無所謂善惡,善惡是後天社會的觀念界定,並來自後天的培養教育;另一方麵,‘至善’既是人類總體的生存延續,從而人性善可說是由於個體參與這個人類生存延續的實踐而‘性善’,即由總體‘至善’而個體‘性善’。前一方麵是現代社會性道德的基礎,後一方麵是對中國傳統的宗教性道德的承續。這就是我說的,兼祧孟荀,歸宗孔子。”李澤厚:《舉孟旗行荀學——為<倫理學綱要>一辯》,《探索與爭鳴》,2017年第4期。
 
[11]李澤厚:《由巫到禮釋禮歸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5年,第137頁。
 
[12]詳見楊澤波:《仍是一偏:論李澤厚的新旁出說》,《探索與爭鳴》2017年第7期。
 
[13]梁濤近年來同樣十分關注孟荀的綜合問題,並明確提出了“會通孟荀”的口號,影響很大。他撰寫的長文《荀子人性論的曆時性發展》(見2017年第八屆世界儒學大會論文集(上)第260-303頁),雖然是對荀子思想曆時性的梳理,但最終是為了達到“會通孟荀”的目的。梁濤這方麵的看法現在僅見於一些單篇文章,還無法窺其全貌,待其關於荀子研究的專著出版後,再做詳細評論。
 
[14]參見楊澤波:《三分法的理論效應三則》,《複旦大學學報》近期刊發。
 
[15]將時間性和空間性加入仁性,是我多年來一直努力的一個方向。為此已撰成《論仁的時空性》(《中國社會科學》近期刊發),敬請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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