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曉康】“惡”之緣起、明覺與去除——以王陽明“四句教”為中心的考察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9-07 01:35:47
標簽:一體之仁、四句教、惡、致知、遮蔽
龔曉康

作者簡介:龔曉康,男,西元一九七二年生,四川鄰水人。現任貴州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著有《王陽明年譜輯存》《四書(shu) 蕅益解譯評》《融會(hui) 與(yu) 貫通——蕅益智旭思想研究》等。

“惡”之緣起、明覺與(yu) 去除

——以王陽明“四句教”為(wei) 中心的考察

作者:龔曉康(貴州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貴陽孔學堂)

來源:《哲學研究》2019年第7期

 

內(nei) 容提要:王陽明“四句教”圍繞善惡問題而展開,其理論前提為(wei) “仁者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心體(ti) 作為(wei) 無限感通的一體(ti) 之仁,超越善惡的相待性,此即“無善無惡心之體(ti) ”;心之應物起念處即是意,一體(ti) 之仁遂有感通與(yu) 阻隔之別,此即“有善有惡意之動”;而一體(ti) 之仁的感通或阻隔,皆能為(wei) 良知所自然明覺,此即“知善知惡是良知”;行事上磨練之工夫,滌除私欲執著之障蔽,以恢複心體(ti) 之感通,此即“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可見,“四句教”對於(yu) “惡”之問題有著完整而清晰的闡明:心體(ti) 無惡,表明“惡”為(wei) 非本體(ti) 性的存在;意動有惡,表明“惡”具有因緣和合的性質;良知知惡,表明“惡”能為(wei) 主體(ti) 所明覺;格物去惡,表明“惡”能為(wei) 工夫所破除。其間涉及道德本體(ti) 之確立、倫(lun) 理責任之承擔、自由意誌之可能、道德行為(wei) 之價(jia) 值等問題。由此,王陽明不但構建起了融本體(ti) 與(yu) 工夫為(wei) 一貫的修證體(ti) 係,亦構建起了心學之道德形上學。

 

關(guan) 鍵詞:惡/一體(ti) 之仁/遮蔽/誠意/致知

 

關(guan) 於(yu) 中國哲學有無對“惡”之問題的自覺,學術界向來存在著不同的觀點。韋政通認為(wei) 儒家重視“性善”之論,以至於(yu) “對現實人生的種種罪惡,始終未能一刀切入,有較深刻的剖析”。(參見韋政通,第35頁)倪德衛(D.S.Nivison)亦持類似的觀點,他認為(wei) 王陽明關(guan) 注的是“引導我們(men) 走出惡”,而沒有對“惡”之問題給出真正的答案。(參見倪德衛,第273頁)牟宗三則持相反之意見,他認為(wei) 儒家係以道德意識立教,對於(yu) 過惡有著“徹底窮源清楚明確而且真切之理解”,而這一點為(wei) 其他宗教所不及。(參見《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冊(ce) ,第435頁)

 

綜觀學界對“惡”之問題的研究,主要集中於(yu) 以下幾個(ge) 方麵:一是“惡”之本體(ti) 根源的問題。學界普遍認為(wei) ,本心乃是超越善惡的絕對實體(ti) ,唐君毅謂其具有無限性、超越性、涵蓋性、主宰性等特征,鄭宗義(yi) 謂除無限性、超越性之外,“心”尚具有自主性、自由性、價(jia) 值性等形式特性。(參見鄭宗義(yi) ,第301頁)而“惡”並非源於(yu) 心體(ti) ,故不具有本體(ti) 之性質。二是“惡”之現實發生的問題。本心雖為(wei) 純粹的精神實在,然其流行於(yu) 經驗界,則有陷溺之可能,唐君毅謂之為(wei) “一念之陷溺”。①陳誌強指出,王陽明與(yu) 劉蕺山兩(liang) 人皆主張“惡”的出現隻能從(cong) 意念的“流弊”狀態(意念的留滯、外馳、轉念)而言。(參見陳誌強,2015年b)陳立勝認為(wei) ,“惡”既不在於(yu) 良知之“心體(ti) ”,亦不在於(yu) “物體(ti) ”,而在應物起念之處。(參見陳立勝,第114頁)林月惠的觀點則有所差異,她認為(wei) 王陽明對於(yu) “惡”的根源的闡釋,“當從(cong) 本心(良知)之自我‘異化’來理解”。(林月惠,第698頁)但無論如何,諸人皆主張,“惡”之產(chan) 生隻能歸於(yu) 意念的發動。三是“自然之惡”與(yu) “道德之惡”的問題。李明輝認為(wei) 朱熹的理論係統中,“心”並不具有真正的道德主體(ti) 的地位,至多隻能解釋“自然之惡”的形成,而無法真正解釋“道德之惡”的形成。(參見李明輝,第580頁)牟宗三認為(wei) 氣質本身無所謂過惡,“順其特殊各別之偏,通過感性之影響,使心體(ti) 不能清明作主,以致行為(wei) 乖妄,心術不正,始成為(wei) 過惡”。(《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冊(ce) ,第435頁)鄭宗義(yi) 指出:“惡的出現歸根究底不過是氣質障蔽道德意識的結果。”(鄭宗義(yi) ,第283頁)他們(men) 皆注意到,氣質本身雖能妨礙道德心的呈現,但氣質之差異並不能說明“道德之惡”的問題。

 

本文在前賢既有成果的基礎之上,圍繞王陽明“四句教”關(guan) 於(yu) 善惡的討論,分析其間所蘊含的心體(ti) 有無惡之根源、意念發動與(yu) 惡之產(chan) 生、氣質之性與(yu) 自然之惡、道德之惡與(yu) 自由意誌等問題,借以呈現陽明對於(yu) “惡”之問題的深刻洞察;同時也試圖表明,正是在對“惡”之根源進行追問的過程中,陽明建立起了誠意、格物、致知為(wei) 一體(ti) 的工夫論體(ti) 係。

 

一、“惡”之緣起

 

如所周知,王畿與(yu) 錢德洪雖然對於(yu) “四句教”有著不同的理解,但對於(yu) “無善無惡心之體(ti) ”一語,兩(liang) 人卻均持肯定的態度。心體(ti) 為(wei) 何“無善無惡”?我們(men) 或許可以這樣理解:心之本體(ti) 作為(wei) 絕待性的存在,超越了善惡的相對性,故可謂“無善無惡”。“惡”既然非本體(ti) 所起,那它又源於(yu) 何處呢?王陽明認為(wei) ,源於(yu) 意念的發動,所謂“有善有惡意之動”。關(guan) 於(yu) 意念如何發動,陽明又有兩(liang) 種說法:一為(wei) “心之所發便是意”(《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6頁),二為(wei) “凡應物起念處,皆謂之意”(同上,第231頁);前者謂“意”關(guan) 聯著心體(ti) ,後者謂“意”關(guan) 聯著外物。進言之,“意”實為(wei) 心體(ti) 與(yu) 外物之間聯結的中介。那“無善無惡心之體(ti) ”又是如何轉換為(wei) “有善有惡意之動”的呢?若欲厘清其間的關(guan) 鍵問題,有必要考察陽明關(guan) 於(yu) 心體(ti) 的規定。

 

顧名思義(yi) ,“心之體(ti) ”即是心之本體(ti) ,陽明謂其廣大無礙,該攝天地萬(wan) 物,所謂:“心之本體(ti) ,無所不該,原是一個(ge) 天。”(同上,第105頁)顯然,心體(ti) 為(wei) 涵攝萬(wan) 物之絕對存有,萬(wan) 物皆在其覺潤與(yu) 感通之下,故陽明有言:“夫人者,天地之心。”②(同上,第86頁)天地萬(wan) 物本無有“心”,因人而有了“心”,在人心的攝持之下,萬(wan) 物不再是本然性的存在,而是與(yu) 人同體(ti) 而共感:“你隻在感應之幾上看,豈但禽獸(shou) 草木,雖天地也與(yu) 我同體(ti) 的,鬼神也與(yu) 我同體(ti) 的。”(同上,第136頁)此感應之幾徹上徹下,周流六虛,無能所之分,無自他之別,故可謂為(wei) “神感神應”。因此之故,天地萬(wan) 物並非僅(jin) 為(wei) 塊然之物質,而為(wei) 人之精神所彌淪充塞,氤氳相通而形成宇宙性生命:“仁者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莫非己也。”(同上,第289頁)天地萬(wan) 物皆是一體(ti) ,陽明謂之為(wei) “真己”:

 

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這心之本體(ti) ,原隻是個(ge) 天理,原無非禮,這個(ge) 便是汝之真己。(同上,第39頁)

 

顯然,“真己”即是“即存有即活動”的宇宙精神本體(ti) ,即是靈明感通之“性之生理”,耳、目、口、四肢依之而能視、聽、言、動,此“性之生理”亦即悱惻不忍之“仁”,亦即化育萬(wan) 物之“天理”。與(yu) “真己”相對而言的耳、目、口、鼻、四肢,則構成“軀殼的己”,為(wei) 前者所支配與(yu) 主宰:“這個(ge) 真己,是軀殼的主宰。若無真己,便無軀殼,真是有之即生,無之即死。”(《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39-40頁)。因此,陽明對於(yu) “我”之言說,實有著不同的層次:能視聽言動之心,即性、天理、仁、本體(ti) ,為(wei) 人之宇宙生命,靈明感通於(yu) 天地萬(wan) 物,可稱為(wei) “本體(ti) 我”;耳、目、口、鼻、四肢所構成的物理性存在,可稱為(wei) “軀殼我”;當“本體(ti) 我”發用於(yu) 現象界時,依“軀殼我”而有意識之活動,可稱為(wei) “意念我”。如果說“本體(ti) 我”為(wei) “真己”的話,那“軀殼我”為(wei) 生老病死所束縛,“意念我”為(wei) 感性物欲所纏蔽,皆不過是假我性的存在。

 

此“真己”,牟宗三謂之為(wei) “無限智心”,唐君毅謂之為(wei) “精神實在”,廣大無礙而能含攝萬(wan) 物,寂感神化而無能所之別,不可以相待性的善惡言之,故可謂“無善無惡”。然而,當“軀殼我”與(yu) “意念我”——“假我”落於(yu) 感性世界時,卻有了“意”與(yu) “物”的相待與(yu) 對立:能知之心成為(wei) 了“意”,所知之境化為(wei) 了“物”。在此過程中,“意”被實在化,“物”被對象化,人從(cong) “萬(wan) 物一體(ti) ”中脫落出來,與(yu) 物之神感神應亦隨之喪(sang) 失。

 

蓋心之本體(ti) 自是廣大底,人不能“盡精微”,則便為(wei) 私欲所蔽。(同上,第134頁)

 

及其動於(yu) 欲,蔽於(yu) 私,而利害相攻,忿怒相激,則將戕物圮類,無所不為(wei) ,其甚至有骨肉相殘者,而一體(ti) 之仁亡矣。(同上,第1015頁)

 

“一體(ti) 之仁”本是心體(ti) 與(yu) 萬(wan) 物的無限感通,然意念發動時不能不有私欲之滯礙,“動於(yu) 欲”乃是為(wei) 物欲所牽動,“蔽於(yu) 私”乃是執著於(yu) 小我,皆意味著靈明感應受到阻隔,以致產(chan) 生恣情縱欲、妒賢嫉能、殺盜淫妄等惡行。唐君毅先生對此有著深刻的說明:“人之一切罪惡,皆不外由人之自私執我,與(yu) 其他人或萬(wan) 物互相對峙阻礙而生。”(《唐君毅全集》第二十七卷,第341頁)其實,“惡”不但可說為(wei) 源於(yu) 軀殼之私欲,亦可說為(wei) 源於(yu) 心識之活動,陳誌強指出:“尤其心內(nei) 部的心知、知識、反省活動,往往更是使得本心陷溺、偏向、墮落的幫凶。”(陳誌強,2015年a)因此,“惡”之根源固然可歸結為(wei) 一念之陷溺,但其根本仍在於(yu) 神感神應的滯礙阻隔,以至於(yu) 一體(ti) 之仁的痿痹喪(sang) 失。與(yu) 之相反,“善”的產(chan) 生則是一體(ti) 之仁的感通無礙。陽明有言:“循理便是善,動氣便是惡。”(《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32頁)依循於(yu) 天理——一體(ti) 之仁即是“善”,擾動於(yu) 客氣——私欲執著即是“惡”。陽明又謂:“順本體(ti) 是善,逆本體(ti) 是惡。”③(同上,第1605頁)隨順於(yu) 本體(ti) ——一體(ti) 之仁即是“善”,違逆於(yu) 本體(ti) ——一體(ti) 之仁即是“惡”。因此,“惡”之根本在於(yu) 人與(yu) 天地萬(wan) 物的感應受到阻隔,整全世界之“一”裂變為(wei) 自他分別之“二”。亦即是說,一體(ti) 之仁本為(wei) 無限之精神,然為(wei) 有限的現實對象所拘礙,眾(zhong) 生由此而墮入善惡相待之中。因此,意念發動之處,或為(wei) 一體(ti) 之仁的感通,或為(wei) 一體(ti) 之仁的痿痹,故有善惡之相待而生,此即是“有善有惡意之動”。④

 

究竟而言,心之發動處為(wei) 意,意之所在處為(wei) 物,“意”實為(wei) 心、身、物三者的因緣和合。當陽明將“惡”歸之為(wei) 意念的發動時,即表明他已經注意到“惡”的因緣和合性質,即:既不能將“惡”歸結為(wei) 某種單一來源,亦不能將“惡”抽象化乃至實在化。進言之,既不能單純地將“惡”歸結為(wei) 心體(ti) 的歧出,亦不能單純地將其歸結為(wei) 軀殼的使然,更不能單純地將其歸結為(wei) 事物的誘引。⑤同時,“惡”既然具有因緣和合的性質,那就表明其非為(wei) 絕待的實體(ti) ,牟宗三稱之為(wei) 虛幻物:“是則過惡是吾人之行為(wei) 離其真體(ti) 之天而不真依順於(yu) 真體(ti) 之理者,是感性、氣質、真體(ti) 三者相交會(hui) 所成之虛幻物。”(《牟宗三先生全集》第8冊(ce) ,第434頁)這也就表明,“惡”既然為(wei) 因緣和合的虛幻物,那也就隻能是無根性的存在。

 

另一方麵,“惡”的出現亦與(yu) 心、身、物又有著莫大的關(guan) 係,故陽明在論說“惡”時皆緊扣此三者而展開。

 

首先,從(cong) 心體(ti) 方麵而言,“惡”表現為(wei) 對心體(ti) 的遮蔽,陽明謂:“惡人之心,失其本體(ti) 。”(《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16頁)當然,惡人之心並非真正“失卻”本體(ti) ,隻是本體(ti) 受到私欲的遮蔽,以至於(yu) 隱而不顯,“隻為(wei) 私欲障礙,則天之本體(ti) 失了”。(同上,第105頁)除此之外,“惡”還表現為(wei) 心體(ti) 自身的偏倚,有過與(yu) 不及的情形:“本體(ti) 上才過當些子,便是惡了。”(同上,第107頁)當然,無論是心體(ti) 受到遮蔽,還是心體(ti) 有所偏倚,皆是心體(ti) 的神感神應受到阻隔,從(cong) 而導致一體(ti) 之仁的喪(sang) 失,林月惠謂“惡”為(wei) 本心自我的“異化”。但在筆者看來,與(yu) 其說是本心的自我異化,毋寧說是意念的發動遮蔽了本心。但無論如何,“惡”雖不能歸結為(wei) 心體(ti) ,但畢竟與(yu) 心體(ti) 相關(guan) 聯。

 

其次,“惡”雖不能完全歸因於(yu) 外物,但其產(chan) 生也與(yu) 外物相關(guan) 聯。陽明雲(yun) :“天地生意,花草一般,何曾有善惡之分?”(同上,第31頁)但是,當意念牽連於(yu) 外物時,卻不能不有好惡之心,由此而有了善惡的分判。陽明謂:“子欲觀花,則以花為(wei) 善,以草為(wei) 惡;如欲用草時,複以草為(wei) 善矣。此等善惡,皆由汝心好惡所生,故知是錯。”(同上,第32頁)善惡皆由好惡心所生,好惡心又因外物所引發,故外物亦與(yu) “惡”相關(guan) 聯。

 

最後,好惡心依軀殼而發動,故“惡”也與(yu) 軀殼相關(guan) 聯。陽明有言:“此等看善惡,皆從(cong) 軀殼起念,便會(hui) 錯。”(同上,第31頁)軀殼作為(wei) 氣質之所依,本無善惡之分,然畢竟為(wei) “習(xi) 氣”⑥所熏染,故有種種差別。陽明雲(yun) :“人生初時,善原是同的。但剛的習(xi) 於(yu) 善則為(wei) 剛善,習(xi) 於(yu) 惡則為(wei) 剛惡;柔的習(xi) 於(yu) 善則為(wei) 柔善,習(xi) 於(yu) 惡則為(wei) 柔惡,便日相遠了。”(同上,第135頁)人初生之氣質,皆可同謂為(wei) 善,但因後天習(xi) 染的不同,故有善惡的差異。同時,陽明還有主氣、客氣的說法:“客與(yu) 主對,讓盡所對之賓,而安心居於(yu) 卑末,又有盡心盡力供養(yang) 諸賓,賓有失錯,又能包容,此主氣也。惟恐人加於(yu) 吾之上,惟恐人怠慢我,此是客氣。”(同上,第1560-1561頁)可見,陽明所說的“氣質”,並非指物理性的軀殼,而是指倫(lun) 理性的習(xi) 氣。⑦“習(xi) 氣”既已熏染成就,則成為(wei) 人相對穩定的精神品質,並在應物起念處發揮作用。

 

概而言之,陽明非是將“惡”的產(chan) 生歸於(yu) 某種單一來源,而是認為(wei) 其源於(yu) 心體(ti) 、軀殼與(yu) 外物三者的和合之處——意念。心體(ti) 處於(yu) 神感神應之中,然依軀殼而起種種欲望,並為(wei) 外物所驅馳,由此而有“惡”之發生。綜觀陽明之說,實有諸多深刻意蘊:“惡”並不能歸結為(wei) 心體(ti) 所本有,否則,其便具有了本體(ti) 的性質;“惡”亦不能歸結為(wei) 事物所本有,否則,其便為(wei) 異己力量所主宰支配;“惡”亦不能歸結為(wei) 軀殼所本有,否則,其便不能為(wei) 主體(ti) 的意誌所決(jue) 定。(相關(guan) 問題的討論,參見李明輝;林月惠)陽明將“惡”歸結為(wei) 意念的發動,而非歸結為(wei) 氣質之使然,這就避免了決(jue) 定論的弊端,又凸顯了自我的倫(lun) 理責任。

 

二、“惡”之明覺

 

意念發動處有善有惡,那何者能知此善惡呢?陽明謂“知善知惡是良知”。顯然,他將知善知惡的功能歸結為(wei) 先天之良知,而非歸結為(wei) 後天之意識,其謂:“意則有是有非,能知得意之是與(yu) 非者,則謂之良知。”(《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231頁)在他看來,意念本身並不能自知善惡,知其善惡者乃是良知。那作為(wei) 不慮而知的良知,又如何能知善知惡呢?

 

依陽明之論,心之本體(ti) 非是寂然不動的至靜理體(ti) ,而是感而遂通的靈明心體(ti) 。天地萬(wan) 物皆在心體(ti) 中發用流行,其感應之機竅則為(wei) 人心之一點靈明:“天地萬(wan) 物與(yu) 人原是一體(ti) ,其發竅之最精處,是人心一點靈明。”(同上,第118頁)在一點靈明的感通之下,天地萬(wan) 物皆為(wei) 良知所覺潤,並在此過程中成為(wei) 其自身:“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wei) 草、木、瓦、石矣。”(同上,第118頁)天地萬(wan) 物若無良知之感應,也就不能成其為(wei) 自身,故良知即是涵括天地、化育萬(wan) 物的本原性存在。

 

作為(wei) 一點靈明的良知,與(yu) 天地萬(wan) 物氤氳相感,其間並無能所的對立,隻能說為(wei) 一種自然明覺,陽明以明鏡之照喻之。其謂:“聖人之心如明鏡,隻是一個(ge) 明,則隨感而應,無物不照”。(同上,第13頁)在一點靈明的隨感隨應之中,萬(wan) 物皆在心體(ti) 的朗照之下,於(yu) 人而言則為(wei) 切身之感應,即是所謂的良知:“生民之困苦荼毒,孰非疾痛之切於(yu) 吾身者乎?不知吾身之疾痛,無是非之心者也。是非之心,不慮而知,不學而能,所謂良知也。”(同上,第86頁)“生民”與(yu) “吾身”本為(wei) 一體(ti) ,其所遭受的困苦荼毒,皆如疾痛之切於(yu) 吾身,其間有“安”與(yu) “不安”之別,陽明依之而論良知之“知”:“故順天地萬(wan) 物之理則心安,不順天地萬(wan) 物之理則心有不安,安與(yu) 不安之際,其名曰‘知’。”(同上,第1633頁)此即是說,一體(ti) 之仁若是感通無礙,隨順天地萬(wan) 物之理,則心有所安,此即良知之“知善”;一體(ti) 之仁有所阻滯痿痹,背逆天地萬(wan) 物之理,則心有所不安,此即良知之“知惡”。故良知之知,隻是對安與(yu) 不安的自然明覺。

 

職是之故,良知對於(yu) 善惡的判斷,乃是出於(yu) 切身的感應,故能為(wei) 自身立法:“凡意念之發,吾心之良知無有不自知者。其善歟,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其不善歟,亦惟吾心之良知自知之;是皆無所與(yu) 於(yu) 他人者也”。(同上,第1019頁)當下一念之善與(yu) 不善,惟有良知所自知,而非他人所覺知,良知既能自知,則能為(wei) 自身立法,即為(wei) 自身提供先驗的道德法則,故人人皆能實現道德之自律。即使是遮蔽至極的小人,亦不失此自我立法之良知:“雖昏塞之極,而良知未嚐不明,但人不知察,則有時而或蔽耳。”(同上,第67頁)良知為(wei) 人人所本有,故人人皆能成為(wei) 道德之主體(ti) 。

 

良知作為(wei) 一體(ti) 之仁的感通,其間並無能所的分別,但意念發動處卻有能所之對待:主觀意識——能念成為(wei) “自我”,客觀對象——所念成為(wei) “非我”;“自我”與(yu) “非我”的相待而生,意味著“萬(wan) 物一體(ti) ”的喪(sang) 失。在此過程中,神感神應的活動被“固定化”,天地萬(wan) 物的存在被“符號化”,進而被“客觀化”為(wei) 現實的存在,最終成為(wei) 認知的對象。關(guan) 於(yu) 心體(ti) 之感應如何向意動之認知轉換的問題,唐君毅有著如下的說明:

 

而任何活動,當我對之加以反省時,都可把它固定化、符號化,成一現實的對象;而我們(men) 將它固定化、符號化,成一現實的對象以後,我們(men) 又可對它再加以把握,使隸屬之於(yu) 我,執著之為(wei) 我所有而生一種有所占獲的意思。而當我們(men) 把一對象隸屬之於(yu) 我,生一種占獲的意思時,同時我即隸屬於(yu) 對象,為(wei) 對象所占獲,而我之精神即為(wei) 對象所限製、所拘縶而陷溺其中。(《唐君毅全集》第四卷,第128頁)

 

當意念的“反省”活動被“固定化”與(yu) “符號化”後,能念之身心則成經驗之“自我”,所念之外物則成為(wei) 客觀的“對象”,從(cong) 而有了自我與(yu) 他者的對立,亦就失去了“萬(wan) 物一體(ti) ”的本然情態。在此過程中,“自我”成為(wei) 了空洞虛幻的概念,自覺於(yu) 此世界“一無所有”,需是不斷地“占獲”他物,以求得身心的充實與(yu) 滿足,此即是“私欲”產(chan) 生的根源;同時,“自我”在“占獲”對象的同時,亦為(wei) 客觀對象所“占獲”,陷溺其中而不得自在。換言之,意念發動處所夾雜的自他執著,導致了現實生命的滯礙困厄。陽明曾比喻曰:“這一念不但是私念,便好的念頭,亦著不得些子。如眼中放些金玉屑,眼亦開不得了。”(《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135頁)而私欲執著的根本在於(yu) ,將“軀殼我”與(yu) “意念我”作為(wei) 唯一真實的存在,“本體(ti) 我”則被抽象化為(wei) 虛寂的理體(ti) ,導致了良知與(yu) 私欲的本末顛倒:“良知猶主人翁,私欲猶豪奴悍婢。主人翁沉屙在床,奴婢便敢擅作威福,家不可以言齊矣。”(同上,第1546頁)此即是言,良知若不能自作主宰,則將導致私欲的泛濫。⑧

 

究竟而言,良知作為(wei) 切身的明覺感應,乃是一種先天的道德直覺,而非後天意識的理性分別,陽明喻之為(wei) 天上之日“未嚐有心照物”,故可說良知“無知”——非能所相待的聞見之知;但良知的自然明覺又能時時發用,譬如天上之日“無物不照”,故可說良知“無不知”——一切皆在心體(ti) 的神感神應之中。(同上,第120頁)質言之,良知乃是對一體(ti) 之仁的感通明覺,而非對具體(ti) 行為(wei) 的倫(lun) 理判斷,後者屬於(yu) 意識的認知功能。因此,與(yu) 其說良知是一種道德理性,毋寧說是一種道德直覺,由後者所直覺的為(wei) “天理”——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理,由前者所知覺的為(wei) “事理”——天地萬(wan) 物各具之理。故陽明特別指出,聖人之所以被稱之為(wei) 聖人,並非其擁有豐(feng) 富的經驗知識,“聖人無所不知,隻是知個(ge) 天理”。(同上,第106頁)因此,作聖之本乃是純乎天理,而非從(cong) 知識才能上求聖人。從(cong) 冊(ce) 子上鑽研、從(cong) 名物上考索、從(cong) 形跡上比擬,陽明謂之為(wei) “擬議加損”,已非良知的自然發用,“至善之發見,是而是焉,非而非焉,固吾心天然自有之則,而不容有所擬議加損於(yu) 其間也。有所擬議加損於(yu) 其間,則是私意小智,而非至善之謂矣”。(同上,第268頁)擬議加損是以自我為(wei) 中心的得失算計,並非良知的神感神應,將會(hui) 導致知識愈廣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的情形。換言之,知識之豐(feng) 富非但不能使人成聖,反而有可能成為(wei) 良知之遮蔽,甚至於(yu) 助長人之惡劣行徑。對此,陽明有著清醒的自覺:“記誦之廣,適以長其敖也;知識之多,適以行其惡也;聞見之博,適以肆其辯也;辭章之富,適以飾其偽(wei) 也。”(同上,第61頁)這也表明,若隻是單純以追求名物度數為(wei) 目的,而不能以良知作為(wei) 根本,則知識愈多而愈易行惡。正是有見於(yu) 此,陽明提出了“良知之外,更無知;致知之外,更無學”(同上,第232頁)的說法。因此,去惡功夫的根本在於(yu) 恢複一體(ti) 之仁,而非是停留於(yu) 對倫(lun) 理規範的認知。當然,陽明強調良知對於(yu) 知識的優(you) 先性,並沒有否定知識的獨立地位,隻是他認為(wei) 知識有“大小”之分:“良知之發見流行,光明圓瑩,更無掛礙遮隔處,此所以謂之大知;才有執著意必,其知便小矣。”(《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93頁)此即是說,良知透過意識而得以發見流行,其間有無私欲執著染汙,為(wei) 分判“大知”與(yu) “小知”的關(guan) 鍵。人若能挺立良知,則可不為(wei) 私欲所陷溺,如此,良知則成為(wei) 真正之“自由意誌”——源於(yu) 無限心體(ti) 而能自作主宰。依此,陽明構建起了以破除私意執著為(wei) 根本的去惡工夫論。

 

三、“惡”之去除

 

如前所論,“惡”源於(yu) 意念發動之處,而“意”又係因緣和合所生,故“惡”為(wei) 非本體(ti) 性的存在;也正因為(wei) “惡”外在於(yu) 本體(ti) ,故可由工夫所去除。依此之故,陽明對於(yu) “人欲,吾之所本無。去其本無之人欲,則善在我而聖體(ti) 全”(同上,第227頁)的說法表示了讚同。同時,“惡”源於(yu) 一體(ti) 之仁的喪(sang) 失,而陷溺於(yu) 當下之一念,故去惡工夫也應是於(yu) 當下一念處,破除私欲執著之纏蔽,以恢複與(yu) 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的感應之機。如陽明所言:“故夫為(wei) 大人之學者,亦惟去其私欲之蔽,以自明其明德,複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本然而已耳。”(同上,第1015頁)既然人不能不為(wei) 私欲習(xi) 氣所纏蔽,那也就凸顯了道德踐履工夫的必要性。

 

那去惡之工夫應從(cong) 何處入手呢?陽明認為(wei) ,心之本體(ti) 即是至善,無善惡對待可言,亦無惡可去,故不可從(cong) 心體(ti) 上用功。其雲(yun) :“心之本體(ti) ,那有不善?如今要正心,本體(ti) 上何處用得功?”(同上,第131頁)其次,事物隻是本然性的存在,並無善惡可言,故不可於(yu) 事物處去惡,否則,“終日馳求於(yu) 外,隻做得個(ge) 義(yi) 襲而取”。(同上,第32頁)再次,軀殼隻是氣質所依之處,固然會(hui) 妨礙道德心的呈現,但本身並無所謂善惡,故亦不可從(cong) 此處下手。但是,“惡”之產(chan) 生卻不能離此三者,故去惡之工夫亦關(guan) 聯著心、身與(yu) 物:以恢複心體(ti) 的明覺感應而言,則有“致知”之工夫;以去除私欲執著的遮蔽而言,則有“誠意”之工夫;以體(ti) 認天理於(yu) 事物處而言,則有“格物”之工夫。故致知、誠意、格物三者,相輔相成,不可或缺。陽明有雲(yun) :

 

是故不務於(yu) 誠意而徒以格物者,謂之支;不事於(yu) 格物而徒以誠意者,謂之虛;不本於(yu) 致知而徒以格物、誠意者,謂之妄。支與(yu) 虛與(yu) 妄,其於(yu) 至善也遠矣。(同上,第259頁)

 

首先,格物時若不能務於(yu) “誠意”,則會(hui) 陷入支離的病痛。這是因為(wei) ,事物如此紛紜繁複,若不能收攝於(yu) 意,則工夫將無從(cong) 下手,這就是“支”。其次,誠意時若不能務於(yu) “格物”,則會(hui) 墮入虛寂的窠臼。“意未有懸空的,必著事物,故欲誠意則隨意所在某事而格之,去其人欲而歸於(yu) 天理。”(同上,第100頁)也就是說,隻有在“物”之所“格”之處,方有“意”之所可“誠”。就此而言,陽明之學絕非空談心性而墮於(yu) 虛無寂滅,相反,需是在日用行常間操持涵養(yang) 。最後,格物、誠意若不能以致知作為(wei) 根本,則易流入狂妄的境地。無論是“格物”還是“誠意”的工夫,均需在一念回光之際挺立良知,以辨明意念之善惡,方能歸之於(yu) 無妄。究竟而言,去惡工夫首先是誠實地麵對當前一念(誠意),挺立良知以覺照其善惡性質(致知),從(cong) 而在應事接物中破除私意執著(格物),以求最終恢複心體(ti) 的感應之機(正心)。

 

然而,“意”畢竟為(wei) 心、知、物聯結的關(guan) 鍵,⑨“格物”乃是格“意”之所在之物,“致知”乃是致“意”之本體(ti) 之知,故去惡工夫的入手處仍在於(yu) 誠意,所謂:“工夫到誠意,始有著落處。”(《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131頁)若加以仔細分疏,則“誠意”有三重工夫。

 

第一重誠意工夫,是時時戒慎恐懼,以破除意中之惡。常人之心為(wei) 私意習(xi) 氣所纏蔽,猶如斑垢駁蝕之鏡,初學者需要時時“著實用意”,即在自信良知的基礎上,充分運用意誌的力量,念念存天理,念念滅人欲,痛下一番磨刮工夫,將私欲一概掃蕩滌除:“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欲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複起,方始為(wei) 快。”(同上,第17頁)這是因為(wei) ,聲色貨利之心潛藏於(yu) 習(xi) 氣之中,纖毫留滯則易滋生惡行,所謂:“有一毫在,則眾(zhong) 惡相引而來”。(同上,第21頁)顯然,陽明要求學人時時用功,而非陷入了淩空蹈虛。

 

第二重誠意工夫,是為(wei) 破除意中虛妄,以恢複真情實感。意念因有私欲習(xi) 氣的纏蔽,故墮入偽(wei) 妄之中,著實用意的根本,則在於(yu) 真誠麵對當下一念。陽明有雲(yun) :“此處不論善念惡念,更無虛假,一是百是,一錯百錯,正是王霸、義(yi) 利、誠偽(wei) 、善惡界頭。於(yu) 此一立立定,便是端本澄源,便是立誠。”(同上,第38頁)也就是說,發一念而為(wei) 善時,應“好之真如好好色”;發一念而為(wei) 惡時,應“惡之真如惡惡臭”。而真誠地麵對當下一念,即是不自欺於(yu) 良知。為(wei) 什麽(me) 不自欺即能為(wei) 善去惡呢?這是因為(wei) ,良知本體(ti) 即是真誠惻怛,若能知善知惡,則能好善惡惡,“爾隻不要欺他,實實落落依著他做去,善便存,惡便去。”(同上,第102頁)一念生起時,既能如實地“知善知惡”,又能如實地“好善惡惡”,前者為(wei) 道德直覺,後者為(wei) 道德意誌,因兩(liang) 者皆源於(yu) 心體(ti) ,故具有內(nei) 在的統一性。對此,勞思光有著這樣的說明:“無‘善惡’之察別,即無迎拒活動,有‘善惡’之察別,亦必有迎拒活動。”(勞思光,第385頁)果能如此,則視聽言動皆是良知的發用流行,皆是真情的自然流露,意念的偽(wei) 妄之惡亦能得以滌除。

 

第三重誠意工夫,則是止息意中執著,以回歸本然真我。前已說明,“惡”之根本在於(yu) 私意執著。如果一向著意於(yu) 好善惡惡,便還是有所執著掛礙,終將累及心體(ti) 的自然流行,這一點亦為(wei) 陽明所自覺,其雲(yun) :“然不知心之本體(ti) 原無一物,一向著意去好善惡惡,便又多了這分意思,便不是廓然大公。”(《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37頁)若著實用意於(yu) 好善惡惡,則於(yu) 善惡尚有所執著掛礙,落入二元相待之中,也就無法契入絕待心體(ti) 。故陽明強調,存善念去惡念固然重要,卻不能拘泥於(yu) 善惡。顯然,陽明所說的工夫存在著兩(liang) 個(ge) 維度:一方麵,著實用意於(yu) 好善惡惡,以確保去惡而就善;另一方麵,無所掛礙於(yu) 好善惡惡,方能超越對待而回歸萬(wan) 物一體(ti) 。因此,陽明認為(wei) 《尚書(shu) 》“無有作好,無有作惡”之說,並非指全無好惡,而是指無執於(yu) 好惡:“隻是好惡一循於(yu) 理,不去又著一分意思。如此,即是不曾好惡一般。”(同上,第32頁)當然,無所掛礙並非意味著曠蕩放逸,而是時時戒慎恐懼,不為(wei) 物欲所累,不為(wei) 善惡所拘,因此,聖人並非無好惡之情,隻是情之所發皆能中節,而無私意執著夾雜於(yu) 其間。

 

實質上,三重誠意工夫有著嚴(yan) 格的次第:先是反觀現前一念的善惡性質,繼而好善惡惡以涵養(yang) 真情實感,最後無執於(yu) 善惡回歸一體(ti) 之仁。故工夫的落腳點在於(yu) 不落善惡對待,最終恢複與(yu) 天地萬(wan) 物的神感神應。而人與(yu) 萬(wan) 物的源初感應,則是心之悱惻不忍:“見孺子之入井,而必有怵惕惻隱之心焉,是其仁之與(yu) 孺子而為(wei) 一體(ti) 也。”(同上,第1015頁)當此心發動之時,即與(yu) 孺子之心相感相通,進而彼此融為(wei) 一體(ti) 。當其發用於(yu) 人倫(lun) 時,即為(wei) 孝悌忠信之德。在陽明看來,不但應在君臣、夫婦、朋友之間如此感通,就是在山川鬼神鳥獸(shou) 草木之間亦應如此,“莫不實有以親(qin) 之,以達吾一體(ti) 之仁,然後吾之明德始無不明,而真能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矣”。(同上,第1016頁)所謂“實有以親(qin) 之”,即是見鳥獸(shou) 之哀鳴觳觫而有不忍心,見草木之摧折而有憫恤心,見瓦石之毀壞而有顧惜心,皆可謂為(wei) 一體(ti) 之仁的神感神應。時時葆有此一體(ti) 之仁,則精神流貫誌氣通達,無有自他物我之別,工夫熟透即臻大化之境,“七情順其自然之流行,皆是良知之用”。(《王陽明全集(新編本)》,第122頁)可見,陽明為(wei) 善去惡之工夫,絕非追求自我的個(ge) 體(ti) 逍遙,而是追求眾(zhong) 生的共同解脫,如此,去惡之工夫方告徹底完成。

 

四、結語

 

要而言之,陽明關(guan) 於(yu) “惡”的探討乃是基於(yu) “仁者與(yu) 天地萬(wan) 為(wei) 一體(ti) ”的視域,並在“四句教”中得以次第展開。

 

首先,一體(ti) 之仁的神感神應,超越善惡的分別對待,可謂“無善無惡心之體(ti) ”。“惡”作為(wei) 相待性的存在,並不能歸結為(wei) 超越性的心體(ti) ,亦即是說,我們(men) 不能追問“惡”的本體(ti) 根源,否則,“惡”就具有了本體(ti) 的性質。而這將導致兩(liang) 方麵的理論困境:一是心體(ti) 將失去其絕待的性質而淪於(yu) 善惡相待之中,二是本體(ti) 之“惡”將無法從(cong) 根本上得以破除。事實上,王陽明謂心之本體(ti) “無善無惡”,一方麵保證了心之本體(ti) 的超越性,另一方麵也避免了將經驗界善惡絕對化的傾(qing) 向。

 

其次,一體(ti) 之仁的神感神應,為(wei) 意識所阻滯痿痹,此即“有善有惡意之動”。心體(ti) 與(yu) 萬(wan) 物的相感相通,其間並無自他物我之分別,然意念依於(yu) 軀殼而發動時,必落入能所的二元相待:意念活動的發動者成為(wei) “自我”,其所指向的對象則成為(wei) “他者”,並隨著固定化、符號化、對象化等活動,萬(wan) 物一體(ti) 的源初情態被打破,個(ge) 體(ti) 身心亦為(wei) 一念所陷溺。陽明將“惡”的產(chan) 生歸結為(wei) 意念的發動,具有雙重的理論價(jia) 值:一方麵,表明“惡”具有因緣和合的性質,故隻能是相待性的存在;另一方麵,意念發動處有著善惡的分判,能夠避免取消善惡的倫(lun) 理虛無主義(yi) 。

 

再次,意念的發動處有善有惡,然意念並不能自知善惡,而有待於(yu) 良知之覺照,此即“知善知惡是良知”。然良知之“知”,非是意識心的分別認知,而是心體(ti) 安與(yu) 不安的明覺感應。這即是說,一體(ti) 之仁是否有所阻滯痿痹,當下能為(wei) 良知所自然覺照。因此,良知對於(yu) 善惡的分判,乃是出於(yu) 先天的道德直覺,而非出於(yu) 後天的道德認知,這可避免將經驗界善惡絕對化的傾(qing) 向。同時,良知既然能自知善惡分判所在,那也就說明其能為(wei) 自身立法——為(wei) 自身提供先驗的道德法則,而這正是道德自律的理論前提。同時,陽明強調,良知為(wei) 人人所先天具有,故人人皆能成為(wei) 道德的主體(ti) 。

 

最後,心之本體(ti) 雖是無善無惡,然不能不為(wei) 私欲執著所遮蔽,需是行事上磨煉之工夫,方能顯明本有之心體(ti) ,此即“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一體(ti) 之仁的神感神應,不但能超越感性偏好的限製,而且能超越自然因果的束縛,為(wei) 真正之“自作主宰”者——自由意誌,人依之而能於(yu) 一念陷溺處超拔。又,天地萬(wan) 物既然本為(wei) 一體(ti) ,也就說明自我與(yu) 他者乃是共在於(yu) 世,應相互承擔起倫(lun) 理的責任。故格物工夫的重點,在於(yu) 止息意念的妄動,超越自他的相待,恢複一體(ti) 之仁的無限感通。

 

概言之,陽明關(guan) 於(yu) “惡”之言說,涉及道德本體(ti) 之確立、倫(lun) 理責任的承擔、自由意誌之可能、道德行為(wei) 之價(jia) 值等形上學問題。如此而論,“四句教”乃可以說是對“惡”之問題的係統闡明,陽明依之而構建起了融本體(ti) 與(yu) 工夫為(wei) 一貫的修證體(ti) 係。

 

當然,我們(men) 必須承認,儒學對於(yu) 人性始終抱著樂(le) 觀的態度,即使是王陽明這些對惡之問題有著深刻省察的哲學家亦是如此。這是因為(wei) ,儒者始終堅信至善乃是心體(ti) 的本來性質,是人得以超越感性生命的根本保證。相較於(yu) 心體(ti) 之至善而言,惡不過是由心、身、物因緣和合所生,為(wei) 經驗世界中相待性的存在。我們(men) 也應注意到,王陽明雖然承認了作為(wei) 本我真己的良知的永恒性,但卻未能對於(yu) 個(ge) 體(ti) 自我的先天遮蔽作出更多的說明。正如耿寧先生所指出的那樣:“他並沒有說,生而有之的‘渣滓’、天生的汙濁究竟是從(cong) 何而來的。這與(yu) 中國哲學與(yu) 佛教中的一種廣泛流行的態度相符合:不解釋弊端的來源,而是確定它的存有並給出鏟除它的手段。”(耿寧,第334頁)因此,我們(men) 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儒學包括陽明並未明言人之生前與(yu) 死後的世界,當然也就無法對與(yu) 生俱來的“惡”做出說明,就此而言,韋政通、倪德衛等人的質疑並非全無道理。

 

注釋:
 
①唐君毅先生關於“惡”之問題的討論,見於《道德自我的建立》《人生之體驗續編》《文化意識與道德理性》《生命存在與心靈境界》《中國文化之精神價值》《人類罪惡之根源》等著述。
 
②陽明之說不可謂無據,《禮記·禮運》中即有“人者,天地之心也,五行之端也”之語。
 
③陽明弟子鄒守益指出,心體流行之通塞處,有善與不善之別:“流行之合宜處,謂之義;其障蔽而壅塞處,謂之不善。”(《鄒守益集》,第496頁)
 
④如果說“惡”並非源於心體,也許會導致這樣的疑問:既然“心之所發處謂之意”,那為何不能將“惡”歸結為心呢?牟宗三有著這樣的說明,說心發動為了意,並不是直線地推說,而是曲折地言說:“在這曲折地說中,必認定心之體為超越的本心自己,發動而為意是在感性條件下不守自性歧出而著於物或蔽於物,因而成為意。”(《牟宗三先生全集》第32冊。第221頁)意念非是由心體所直接發動,而隻是依於心體所發動,故隻能說“惡”源於意念發動,而不能說其源於心體本身。
 
⑤王陽明與康德的觀點相類似,兩人皆主張不能用感性(軀殼)的性好來說明惡,亦不能用理性(心體)的腐敗來解釋惡。在康德看來,一方麵,感性與自然性好作為人生而所具有的東西,與道德上的惡並沒有直接關係;另一方麵,作為自由存在者的人已經擺脫了自然法則,也就不會再把為惡的動機納入自己的準則。前者表明不能將惡歸之於自然的性好,後者說明不能將惡歸之於理性的腐敗。
 
⑥“習氣”本為佛教用語,指眾生無始以來的煩惱慣習。陽明借用了此概念,有“習氣已深”“習所勝、氣所汩”等說法。
 
⑦學界注意到,氣質本身無所謂善惡,但其能妨礙道德心的呈現,故有所謂“惡”的問題。黃敏浩指出,宋明儒者所說的天地之性是自由而無限的,“此自由無限之天地之性透過氣質呈現而同時為某氣質所熏染時,就有其限製,此便是一般意義下的氣質之性而為惡的根源”。(黃敏浩,第495頁)在筆者看來,氣質之所以能妨礙道德心的呈現,乃是其本身即有私欲執著的熏染。
 
⑧陽明的這一說法與康德的觀點若合符節。在康德看來,當人把包括道德法則在內的各種動機納入自己的準則時,把自愛等動機當做了遵循道德法則的條件,這就顛倒了它們的道德次序,從而形成了“惡”之意念。我們也可以如此理解陽明的說法,惡之根本不過是將私欲(自愛動機)置於良知(道德法則)之上,從而導致良知的遮蔽——道德主體性的喪失。
 
⑨王陽明有“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的說法,後三句皆關聯著“意”而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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