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海東】孔子的治道 ——以《論語》為中心的考察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6-17 21:45:41
標簽:孔子、平天下、治國、治道
崔海東

崔海東(dong) ,字少禹,男,1975年生,江蘇南京人,南京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江蘇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江蘇省儒學學會(hui) 常務理事。在《孔子研究》等報刊發表學術論文30餘(yu) 篇。2015年12月東(dong) 南大學出版社出版個(ge) 人專(zhuan) 著《唐代儒士佛教觀研究》,20餘(yu) 萬(wan) 字。主持國家社科、江蘇省社科課題各一項。

孔子的治道

——以《論語》為(wei) 中心的考察

作者:崔海東(dong)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江蘇科技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5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五月十五日乙酉

          耶穌2019年6月17日

 

摘要:孔子的治道包括三個(ge) 方麵:一是批判春秋的禮樂(le) 崩壞、政刑見重。二是以“正名”為(wei) 原則重建周製,在治國一目中欲重塑君、臣、民之道,在天下一目中則倡“尊王攘夷”,翼以恢複秩序。三是批判周製,階及理想政體(ti) ,此道首先在於(yu) 塑造“唐虞之治”以為(wei) 鵠的,其次欲以教育與(yu) 參政培養(yang) 合格之民眾(zhong) ,再次於(yu) 治國中倡興(xing) 滅繼絕、選賢與(yu) 能,最後於(yu) 天下之道則反對兼並以挈矩列國成對列之局,聖者為(wei) 王、為(wei) 政以德以建立一超國家之公權,最終實現天下有道之局。

 

關(guan) 鍵詞:孔子,治道,治國,平天下

 

《論語》中孔子論政有變態、正常、理想三種政體(ti) ,其為(wei) 政步驟亦因之而有兩(liang) 層發展:一是批判變態政體(ti) 春秋、回歸正常政體(ti) 西周;二是超越周製、邁進理想政體(ti) 唐(堯)虞(舜)[1]。本文則就其中的治道,即治理的具體(ti) 原則、綱領以及相應的製度建設展開討論,下詳此義(yi) 。

 

一、批判春秋

 

適春秋,周文疲弊。周製本政教並流,即禮樂(le) 為(wei) 主,兼用政刑,然至春秋,已是禮樂(le) 崩壞,政刑見重。故孔子之治道,首在於(yu) 展開對春秋之批判。

 

(一)批判禮樂(le) 崩壞

 

其一,批判禮製不複。因為(wei) 封建製是“血緣——地緣”、“倫(lun) 理——政治”雙合一的家國同構之範式,所以君臣之間往往是父子或兄弟的關(guan) 係。而春秋時,在統治階級的內(nei) 部,父子兄弟相爭(zheng) 比比皆是。故孔子首先即批判此亂(luan) 局。一則禮樂(le) 征伐出自諸侯,如“管仲九合諸侯”[2]573。二則各國篡奪風行,如衛國莊、出父子相爭(zheng) [2]517,齊則“陳恒刹君”[2]583。三則大夫僭越,如魯三桓以“雍徹”[2]79,季氏“舞八佾”[2]77、“旅泰山”[2]85。四則權臣弄柄,如魯有三桓篡權,晉有六卿專(zhuan) 政。四則陪臣執國。如魯之臧武仲“以防要君”[2]569,“公山弗擾以費畔”[2]681,晉則有“佛肸以中牟畔”[2]684。其次,批判日常性禮製的崩壞,如魯昭公娶同姓[2]279,孔門高弟亦有宰我改喪(sang) [2]700、子貢去羊[2]111,甚至平民之間最基本的人倫(lun) 孝道也開始瓦解,如子女對父母“色難”、“不敬”[2]51。

 

其二,批判雅樂(le) 散逸。禮已如此,樂(le) 尤不堪。一方麵是雅樂(le) 諸子花果飄零,“大師摯適齊,亞(ya) 飯幹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於(yu) 河,播鞀武入於(yu) 漢,少師陽、擊磬襄入於(yu) 海”[2]730。另一方麵邪樂(le) 淫聲彌漫,如“齊人歸女樂(le) ,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2]717,“鄭聲淫,佞人殆”[2]624。故孔子去魯,開始周遊列國,並教顏回為(wei) 政要“放鄭聲,遠佞人”[2]624。

 

(二)批判政刑見重

 

其一,批判對內(nei) 統治。春秋政刑見重,如前536年鄭鑄刑書(shu) ,孔子時16歲;前513年晉鑄刑鼎,孔子時39歲。故孔子批判各國對內(nei) 侵剝日盛,如批判魯哀公“徹猶不足”[2]494,季氏“為(wei) 長府”[2]451,臧文仲“居蔡,山節藻悅”[2]189-190、“竊位”[2]626,乃至批判高弟冉求為(wei) 季氏聚斂,要求門人“鳴鼓而攻之”[2]455。

 

其二,批判對外彼此征伐,以致生靈塗炭。春秋之時,諸侯征伐頻仍,《左傳(chuan) 》詳載了彼時“侵六十、伐二百十有三、戰二十三、圍四十、入二十七”[3]3。孔子對此痛心疾首,要求“興(xing) 滅國、繼絕世”[2]763,在得知魯將“伐顓臾”後,更是要求弟子疾力阻止[2]645。

 

二、重建周製

 

孔子治道的第二步驟,即是重建周製,恢複秩序。

 

(一)重建周製的實質

 

孔子重建周製,實際上隻是托周之名,以恢複秩序。在當時天下大亂(luan) 的背景下,迅速結束此無秩序狀態是為(wei) 當務之急,既然當時並沒有一個(ge) 合法的力量能夠和平地接替周室,則孔子認為(wei) ,莫如暫時回歸周道,以穩進徐圖,階及理想政體(ti) 。故他雖對西周政權半以武力半被天命頗有微辭[①],然據現實亦許之為(wei) 正常。其重建周製之規劃,則以“正名”為(wei) 綱領。

 

(二)“正名”的提出

 

“正名”是孔子六十四歲(前488)自楚返衛前針對衛出公與(yu) 其父爭(zheng) 奪衛國政權而提出來的[②]。此“正名”有兩(liang) 層涵義(yi) 。第一層涵義(yi) 即是針對春秋統治階層內(nei) 部之爭(zheng) 奪混亂(luan) 而發,此“正名”並非糾正名分上的用詞不當,而是要恢複西周根據“策名委質”而定的君臣之權利義(yi) 務。“名”之實質是“策名委質”,於(yu) 周製中,“策名”係君授予臣以名位、封建的身份,“委質”則是臣通過某種特殊的禮儀(yi) ,表明自己對君的承諾,由此建立契約性君臣關(guan) 係[4]13。其具體(ti) 內(nei) 涵,即是孔子早在三十五歲(前517)時已提出來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時三桓坐大,魯昭公帥師攻之失敗,孔子避亂(luan) 至齊,景公問政,孔子遂下此四語[③]。此四語,正切春秋病痛,君臣父子必須合乎契約之規定,擔當相應之權利與(yu) 義(yi) 務。此原則雖初為(wei) 衛國而發,然正如宋儒謝良佐所說:“正名雖為(wei) 衛君而言,然為(wei) 政之道,皆當以此為(wei) 先。”[5]即“正名”之說有其超然之價(jia) 值,此即“正名”的第二層涵義(yi) ,廣義(yi) 上的製度重建。其包括治國之道與(yu) 平天下之道,下麵我們(men) 來詳看其內(nei) 容。

 

(三)治國之道

 

周製下,政治主體(ti) 為(wei) 君、臣、民三者,前二者構成世襲的統治階層,後者為(wei) 被統治者。故我們(men) 分三層來看。

 

其一,君道。此處之君泛指統治階層,因為(wei) 封建製下,凡擁有土地並據此而擁有臣者,皆為(wei) 君,天下的基本單元其實就是此兩(liang) 個(ge) 人:透過契約聯係在一起的君與(yu) 臣,除周王外,貴族每個(ge) 人對上是臣,對下是君,成一封建網絡[4]12-71。統治階層自身負有重大的正民任務,此在周朝本為(wei) 共識。如《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載“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3]716。故孔子要求每一上級對下級都有示範表率作用,此即“子帥以正”[2]505。因為(wei) 當時的權力結構乃是自上向下,對權力擁有者進行限製、調整的主體(ti) ,隻能是他們(men) 自己的倫(lun) 理道德,超驗的天道並不起作用,平民之革命亦是非常之舉(ju) 。《論語》與(yu) 此相關(guan) 者甚眾(zhong) ,不贅。

 

其二,臣道。此分兩(liang) 層。一則君臣之間,首先要互相遵守契約,於(yu) 君,要“君使臣以禮”[2]116;於(yu) 臣,要“事君以忠”[2]116,“事君,能致其身”[2]19,“事君,敬其事而後其食”[2]641。其次嚴(yan) 防僭越。“不在其位,不謀其政”[2]304,“君子思不出其位”[2]587。二則臣與(yu) 臣之間,則要同心協力,和衷共濟。如在討論鄭國製定政命盟會(hui) 之辭時,孔子稱道其分工合作之流程:“為(wei) 命,裨諶草創之,世叔討論之,行人子羽修飾之,東(dong) 裏子產(chan) 潤色之。”[2]560在討論衛靈公無道卻未喪(sang) 政權則曰:“仲叔圉治賓客,祝鮀治宗廟,王孫賈治軍(jun) 旅,夫如是,奚其喪(sang) ?”[2]582

 

其三,治民之道。一則養(yang) 民。指為(wei) 民眾(zhong) 提供生活生產(chan) 資料,使其能擁有良好的生存條件。“殆不出裕民生、輕賦稅、惜力役、節財用之數事”[6]。如“其養(yang) 民也惠”[2]188;“所重:民、食、喪(sang) 、祭”[2]764;“百姓足,君孰與(yu) 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yu) 足”[2]494;“惠而不費”[2]766。二則使民。指治理、役使四民要合理、適度、抱有敬畏之情。如“使民以時”[2]16,“使民敬忠以勸”[2]64,“使民也義(yi) ”[2]188,“使民如承大祭”[2]485,“勞而不怨”[2]766等。

 

(四)平天下之道

 

孔子重新恢複天下秩序的原則是“尊王攘夷”。

 

其一,尊王。平王東(dong) 遷後,周室日微,周天子漸失天下共主之地位。如《左傳(chuan) ·隱公十一年》載鄭莊公言“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又言“天而既厭周德矣”[3]43,更有吳、楚相繼僭稱王號,甚至鄭人射肩、楚子問鼎。故孔子疾呼最高政治權力當屬周王,如雲(yun) :“天下有道,則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2]651細繹此權有二:一是製度的創作權,非天子,不得製禮作樂(le) 。二是對違禮者的懲罰權,隻有周王才能行討有罪。其目的,即是要保持周初封建原貌:一則自天子以至庶人各安其分,任何人不能將政權當作一物來篡奪;二則此政權之運行,如禮樂(le) 征伐,當皆依禮製,即程序正義(yi) ,不能以武力、謀詐等非法方式來顛覆,其目的是保護“部落——邦國”的天然生存發展權利,維係此天下各自為(wei) 家之秩序。故齊屢召諸侯以尊周王,孔子讚之曰:“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2]573

 

其二,攘夷。孔子於(yu) 夷狄,並無種族上的歧視,故孔門高舉(ju) “四海之內(nei) 皆兄弟也”[2]488之幟。孔子認為(wei) 凡人都服從(cong) 於(yu) 同一的道德標準,故樊遲問仁,子曰:“居處恭,執事敬,與(yu) 人忠,雖之夷狄,不可棄也。”[2]538又推許四夷之政治穩定,如雲(yun) :“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無也。”[2]84甚至“欲居九夷”[2]344。孔子所反對的,隻是其侵略戰爭(zheng) 。縱周之世,西北之戎狄屢犯華夏,西周即亡於(yu) 之。故孔子反對夷狄侵犯與(yu) 反對華夏之間的相互征伐性質完全相同。他繼承了鄭子產(chan) “諸侯修盟,存小國也”[3]1047之精神,要求華夏各諸侯患難相共,彼此救亡,共禦戎狄。如魯閔公二年(前660)“冬十二月,狄人伐衛”,此戰衛滅,魯僖公二年(前658)“齊桓公封衛於(yu) 楚丘”,重建衛國。孔子盛讚主持此事的管仲,曰“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民到於(yu) 今受其賜。微管仲,吾其披發左衽矣。”[2]577-578

 

(五)對周製之批判

 

然西周政體(ti) ,其“天下為(wei) 家”[7]583的政權隻是公權力在人間扭曲的、局部的表現,其政府亦缺乏根本的合法性,其惟為(wei) 各級貴族所壟斷所私有,形成“世卿世祿”之僵死格局,隻能免於(yu) 速亡,不可逃於(yu) 漸崩,其墜入春秋即是明證(此義(yi) 非本文主題所囿,詳見另文[1])。故孔子之意,在恢複秩序之後,更要超越之,邁進“天下為(wei) 公”[7]582的理想政體(ti) 唐虞。《論語》中明確表示要超越周製、直入唐虞者甚眾(zhong) ,囿於(yu) 篇幅,姑舉(ju) 兩(liang) 則。如《陽貨》載:“公山弗擾以費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說,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豈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為(wei) 東(dong) 周乎!’”[2]681此“其”為(wei) “豈”義(yi) ,本章義(yi) 為(wei) :如吾得用,豈能在東(dong) 方重複周之舊轍,當辟地自為(wei) 而王天下也。[8]又如《泰伯》載:“子曰:‘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2]308此堯,乃孔子虛構(詳下文);此“文章”,當然不是今人所謂寫(xie) “文章”之“文章”,而是指具體(ti) 的製度文明,如魏何晏注曰:“其立文垂製著明”[9]。此二則一破一立,孔子真義(yi) 畢顯。

 

三、懸設唐虞

 

孔子將自己所懸設的理想政體(ti) ,托名於(yu) 塑造出來的古聖王,並付於(yu) 它豐(feng) 富清晰的內(nei) 涵,以之作為(wei) 超越周製的歸宿,是為(wei) 唐(堯)虞(舜)之治,其總原則是“為(wei) 政以德”。

 

(一)對唐虞之治的塑造

 

孔子雲(yun) :“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2]91也就是說,他當時連夏、商二代的政治文明都很難驗證,然而在《論語》中又頻繁詳述三代之前的所謂唐虞之治。如雲(yun) “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煥乎,其有文章”[2]308;“舜有天下而不與(yu) ”[2]307;“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2]135。並塑造出彼時的政治情形,如雲(yun)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唐虞之際,於(yu) 斯為(wei) 盛。”[2]307故可知所謂唐虞根本就是孔子的塑造。其實孔子之前,根本就沒有堯舜之說,如錢玄同先生雲(yun) :“堯舜二人一定是‘無是公’,‘烏(wu) 有先生’。堯,高也;舜,借為(wei) ‘俊’,大也(《山海經》的《大荒東(dong) 經》作‘帝俊’):‘堯’‘舜’底意義(yi) ,就和‘聖人’‘賢人’‘英雄’‘豪傑’一樣,隻是理想的人格之名稱而已。……堯舜這兩(liang) 個(ge) 人,是周人想象洪水以前的情形而造出來的,大約起初是民間傳(chuan) 說,後來那班學者便利用這兩(liang) 個(ge) 假人來托古改製。”[10]故唐虞之治當是其對人類政治應然之懸設,而非對曆史實然之總結,其托古本為(wei) 刺今,立名以圖改製。

 

(二)政治主體(ti) 之建設

 

其一,政治主體(ti) 之分類。相比正常政體(ti) 之世襲,此理想政體(ti) 卻要憑德取位,自由流動。因人在現實中有“先覺”、“後覺”[11]654之分,而且工夫或由己悟,或因外緣,不能整齊劃一,故個(ge) 體(ti) 始有二性,人群終分三品[2]678。在儒家的理想社群中,政治主體(ti) 主要由三類人組成,聖——士——民。三者形成一種自下而上的流動態,聖是君師一體(ti) 之主於(yu) 政教者,士為(wei) 民中之精粹者,“選賢與(yu) 能”而組成政府[7]582,其中聖者為(wei) 王[2]209。三者社會(hui) 地位有差別,但政治權利與(yu) 人格尊嚴(yan) 完全平等。

 

 

 

其二,政治主體(ti) 之培養(yang) 。政治主體(ti) 若建成,則由個(ge) 體(ti) 之善進至社群政治之善易如反掌。因國中皆君子,滿街鹹聖人,此是人的完全自主、自覺、自由狀態,則此大自在群體(ti) 之生存惟行禮樂(le) ,何勞政刑。則社群之善政便至簡至一,政道必“天下為(wei) 公”,以遂其“各正性命”[12]2之要求。治道必“禮讓為(wei) 國”[2]149,以還原其公共服務之本義(yi) 。故孔子特重政治主體(ti) 之培養(yang) ,其路線如下。一是教育,孔子首倡私學,“有教無類”[2]641,故冉有仆衛有庶富教之得[2]528,子遊治武遂聞弦歌之聲[2]679。二是議政,孔子極力提倡庶人的議政參政精神,雲(yun)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2]654,言下之義(yi) ,隻要天下無道,則庶人就要批判、抗議之。三是從(cong) 政。一個(ge) 值得思考的事實是,在當時的世卿世祿製下,庶人根本絕少機會(hui) 從(cong) 政。孔子的弟子多是貧賤之人,孔子卻教他們(men) 六藝,而“此是士人從(cong) 政幹祿的本領”[13],足見孔子之理想,欲以士的率先突破,進而為(wei) 士農(nong) 工商的整體(ti) 突破。雖然現實中他的弟子隻能作家臣、私宰,如“仲弓為(wei) 季氏宰”[2]516,“子夏為(wei) 莒父宰”[2]535。

 

(三)治國之道

 

其一,國家觀。孔子的國家理念可自“興(xing) 滅國,繼絕世”推出,其理可以用“最小的國家就是最好的國家”來表達之。這裏的小不是指外在的規模,而是說國家當是天然形成的、持續發展的、不依種族為(wei) 界限、不以武力相兼並的這樣一個(ge) 共同體(ti) ,它僅(jin) 以文化作為(wei) 相互區別的唯一標誌。一個(ge) 文化共同體(ti) 即是一個(ge) 國家。周初分封的所謂邦國,絕大多數是極為(wei) 古老的共同體(ti) ——部落。如許倬雲(yun) 先生雲(yun) :“成王東(dong) 征,平服商奄,有魯齊鎮撫東(dong) 國,然而東(dong) 國為(wei) 古代著名部族的舊居,到春秋時猶有譚紀莒邾任宿句須不少小國,大都為(wei) 大皞少皞等古族的苗裔。”[14]如薛乃“夏所封,在周之前”(《左傳(chuan) ·隱公十一年》)[3]41。又如最新出土青銅器所載之倗國、霸國,均不曾見於(yu) 古代文獻[15]。

 

其二,君臣以義(yi) 。在封建製下,君臣關(guan) 係的原則是禮,而在理想政體(ti) 中,則是道(義(yi) )。孔子認為(wei) 君臣之屬,乃是以義(yi) 而合,故雲(yun) “所謂大臣者,以道事君”[2]463,事君當“勿欺也,而犯之”[2]585。所以我們(men) 看到,《鄉(xiang) 黨(dang) 》章,孔子有公事覲見君主與(yu) 因私事會(hui) 見君主時態度完全不同:“執圭,鞠躬如也,如不勝。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戰色,足縮縮,如有循。享禮,有容色。私梘,愉愉如也。”[2]380-386本章寫(xie) 了三個(ge) 層次,一是在自己君主麵前領圭,二是在他國君主麵前獻禮,三是私見他國君主,孔子的表現完全不一樣。於(yu) 公而言,則非常謹慎恭敬,於(yu) 私,則完全放鬆燕然。此正是夫子之聖者氣象。故孔子後學亦能堅守之。如《郭店楚簡·語叢(cong) 一》雲(yun) :“君臣,朋友,其擇者也。”[16]黃宗羲雲(yun) :“夫治天下猶曳大木然,前者唱邪,後者唱許。君與(yu) 臣,共曳木之人也。”[17]可謂深得孔門之旨。

 

其三,官吏產(chan) 生之道,選賢與(yu) 能。首先,孔子對周製“世卿世祿”十分不滿。如子貢“問曰:‘今之從(cong) 政者何如?’子曰:‘噫!鬥筲之人,何足算也。’”[2]540當時非貴族出身者很難進升公職,一般都出任家臣,故孔子要求突破此血緣限製。如魯公叔文子推薦自己的家臣升為(wei) 公職,故夫子讚許他可以諡為(wei) 文也[2]581。其次,孔子痛恨竊位者。如認為(wei) “臧文仲,其竊位者與(yu) ?知柳下惠之賢,而不與(yu) 立也”[2]626。即便是自己弟子,不賢弗能,亦不用。如不許子羔為(wei) 費宰[2]464,而稱讚漆雕開不仕[2]169。再次,要求選賢與(yu) 能、舉(ju) 直錯枉。如“樊遲問仁。子曰:‘愛人。’問知。子曰:‘知人。’樊遲不達,子曰:‘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樊遲退,見子夏曰:“向也吾見於(yu) 夫子而問知,子曰: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何謂也?’子夏曰:‘富哉言乎!舜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皋陶,不仁者遠矣。湯有天下,選於(yu) 眾(zhong) ,舉(ju) 伊尹,不仁者遠矣。’”[2]511又如“仲弓為(wei) 季氏宰,問政。子曰:‘先有司……’”[2]516,此是要求為(wei) 政者必須先順應民意而選拔“有司”[18]。

 

(四)平天下之道

 

其一,對國家此一單位的處理。在孔子的天下中,既然國家依然存在,則其道如下:一則反對兼並戰爭(zheng) 。春秋時兼並日盛,已如前述,孔子對此極為(wei) 反對,大力提倡“興(xing) 滅國、繼絕世”。其目的首先是為(wei) 了保護各族群的生存、發展之權利。故孔子要弟子止伐顓臾,即出此義(yi) 。其二,提倡挈矩之道。孔子絕非主張後世法家式的君主獨裁與(yu) 中央集權,相反,其本義(yi) 是欲保護天然產(chan) 生形成的各個(ge) 族群,以文化共同體(ti) 為(wei) 最小的國家,維係此上千個(ge) 小國,也就是基層社會(hui) 共同體(ti) ,形成對列製衡之局,而後在此其礎上,共同組成一個(ge) 公天下。此正是後來《中庸》所雲(yun) “道並行而不悖,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客觀化之一環節。

 

其二,超國家政權之形成。天下在孔門視域下,即是一個(ge) 超國家的政權。孔子認為(wei) ,在“萬(wan) 國鹹寧”[12]2之後,人類就要進展到一個(ge) “天下大同”[7]582的階段。此天下還是有著一個(ge) 公權組織的,其形成乃基於(yu) 興(xing) 公利、除公害。如《論語》載,孔子弟子南宮適認為(wei) “羿善射,鏖蕩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耕稼,而有天下”。孔子讚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2]556孔子此尚德指整個(ge) 社群除公害、興(xing) 公利的價(jia) 值取向,羿、鏖以武力僭取政權,最後均不得善終,而禹、稷以耕稼提供公共益品則組成天下之政權。後來《荀子》總結雲(yun) :“湯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義(yi) ,興(xing) 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歸之也。”[19]245

 

其三,天下之元首產(chan) 生,乃聖者為(wei) 王。孔子認為(wei) 隻有天下德才最為(wei) 優(you) 秀的聖人,才能成為(wei) 合法的元首。《論語》中此例甚眾(zhong) ,如顏問為(wei) 邦,雍可南麵,此是認為(wei) 自己的學生顏回、仲弓均可為(wei) 天子[8]。二則彼此之間行禪讓之規則。孔子以唐虞為(wei) 最高理想,並塑造出一種迥異於(yu) 周的嫡長子繼承製的禪讓製,即國家元首及其治理權不世襲,而在聖王與(yu) 其繼任者之間和平傳(chuan) 遞。

 

其四,天下之為(wei) 政綱領,乃為(wei) 政以德。《為(wei) 政》篇,孔子雲(yun) :“為(wei) 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zhong) 星共之。”[2]37又雲(yun) :“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2]41孔子認為(wei) 為(wei) 政的根本原則在於(yu) 凡人群之生存、國家之治理,當以闡發民眾(zhong) 的光輝德性為(wei) 主要途徑,即“新民”,以“至於(yu) 至善”。德性是人群所以生存與(yu) 發展之基礎之核心,政治當以明民之明德為(wei) 最高原則,其它的禮樂(le) 、政策、法令、製度、治術等均列而環之,就如同北極星居中為(wei) 核心,而群星皆層而比之、遞而外之。

 

以此,由人而國,由國而天下,以成一有道之局,此即孔子所歎“朝聞道,夕死可矣”[2]146之本義(yi) 。

 

當然,孔子上述為(wei) 政理念尚留下諸多問題,如實現之的力量(主體(ti) )為(wei) 誰,正義(yi) 不可能自動實現,唯有靠一個(ge) 強有力的階層來推動。所以,在理論、製度之後,即須討論士的崛起與(yu) 其實踐,此是後話,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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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①]如謂舜之《韶》樂(le) “盡美矣,又盡善也”,謂周武王之《武》樂(le) “盡美矣,未盡善也”(《八佾》),因其在根本上不認可此武力征伐而擁有的政權。

 

[②]《論語·子路》載: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wei) 政,子將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le) 不興(xing) ,禮樂(le) 不興(xing) 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yu) 其言,無所苟而已矣。”孔子此說當源於(yu) 公元前710年晉師服所說:“夫名以製義(yi) ,義(yi) 以出禮,禮以體(ti) 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luan) 。”(《左傳(chuan) ·桓公二年》)

 

[③]《論語·顏淵》載曰:“齊景公問政於(yu) 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雖有粟,吾得而食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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