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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輝作者簡介:羅輝,男,西曆一九六八年生,江西吉安人,現供職於(yu) 吉安縣博物館,副研究館員。 |
李斯此廝
作者:羅輝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五月十一日丁亥日
西元2018年6月24日

中國曆史上有名的奸臣很多,有名的奸相也很多,但按照曆史時序,排在第一的奸相是誰?恐怕沒有多少人曾理會(hui) 過。有人列舉(ju) 中國古代十大奸相,按曆史時序把趙高列在第一個(ge) 。然而筆者以為(wei) ,李斯與(yu) 趙高,若論奸惡,從(cong) 原心定罪來說,或趙高勝之。但李斯之奸惡是首先是自私自利,再是逢迎暴秦之惡,是以惡助惡,其罪巨大;而趙高之奸惡,是為(wei) 亡秦而惡,是從(cong) 內(nei) 部削弱和瓦解暴秦,無論趙高是自覺還是不自覺,從(cong) 當時時代需要力量消滅極權暴秦的角度上來講,趙高於(yu) 亡秦有功。《大學》上說:“與(yu) 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故而相對應而言,李斯乃是暴秦的“聚斂之臣”,而趙高則是暴秦的“盜臣”。還有一個(ge) 說法,趙高之所以要禍亂(luan) 暴秦,因為(wei) 趙高也曾是趙國的貴族一族,暴秦屠殺趙國人最多,趙人最仇恨暴秦,趙高亂(luan) 秦是為(wei) 了報亡國之恨!而李斯,乃是楚國人氏,李斯投靠暴秦竭力賣命滅亡自己的祖國,其邪惡程度又遠超趙高。
後世人對於(yu) 李斯的評價(jia) ,大多持否定態度。但也有人說李斯忠,忠於(yu) 秦的,如漢朝鄒陽《獄中上梁王書(shu) 》稱李斯“李斯竭忠”。顯然,這種判斷不是失察就是睜眼瞎。忠是立身中正,忠於(yu) 良知,是“教人以善謂之忠”(《孟子•滕文公上》),而李斯卻是教人為(wei) 惡,怎算是忠?!其忠隻是忠於(yu) 他自己的欲望私利而已。司馬遷在(《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如此評李斯:“李斯以閭閻曆諸侯,入事秦,因以瑕釁,以輔始皇,卒成帝業(ye) ,斯為(wei) 三公,可謂尊用矣。斯知《六藝》之歸,不務明政以補主上之缺,持爵祿之重,阿順苟合,嚴(yan) 威酷刑,聽高邪說,廢適立庶。諸侯已畔,斯乃欲諫爭(zheng) ,不亦末乎!人皆以斯極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與(yu) 俗議之異。不然,斯之功且與(yu) 周、召列矣。”在此,司馬遷將李斯逢迎暴秦滅亡六國之惡說成功勞,這決(jue) 然也是錯誤,完全是顛倒黑白。唯明末清初丁耀亢如是評價(jia) 李斯,最為(wei) 到位。“李斯嚐為(wei) 倉(cang) 吏,見倉(cang) 鼠而樂(le) 之。吾觀斯死生,亦一鼠而已。始而謀飽,終而齧人,秦之社遂以空。及東(dong) 門黃犬,仍思顧兔,馳心猶未死也。矯詔殺人而致族滅,不亦宜乎!”(《天史•陰謀二十五案》)
近世以來,人們(men) 慣於(yu) 評說李斯有功於(yu) 秦、有功於(yu) 曆史,這實在是無知無識的愚昧之見。故筆者有意於(yu) 此深入解讀曆史,秉以儒家仁本主義(yi) 曆史觀,揭明李斯此斯之罪惡行徑,彰顯曆史老人之公正。
一、立倉(cang) 鼠誌
李斯是楚國上蔡人。他年輕的時候,曾經在郡縣裏當個(ge) 小吏,時常看到辦公處所的廁所裏的老鼠吃髒東(dong) 西,每逢有人或狗走來時,就受驚逃跑。而李斯進出郡裏的糧倉(cang) 時,又看到糧倉(cang) 中的老鼠,吃的是屯積的粟米,住的是寬大屋子,安安然然,根本不用擔心人或狗來驚擾。於(yu) 是李斯感慨歎息:“人之不賢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處耳!”(《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看一個(ge) 人有沒有出息,就如同那老鼠一樣,就看他處在什麽(me) 樣的環境。
同是老鼠,一個(ge) 生存在廁所裏,一個(ge) 生存在倉(cang) 庫中,生存境況竟天差地別——廁所裏的老鼠吃的是垃圾,還擔驚受怕,不得安生;而倉(cang) 庫裏的老鼠卻有吃不完的糧食,住所寬敞,且不受驚擾,安穩舒適。李斯觀察到此現象,由此進行人鼠對照,以為(wei) 貴與(yu) 賤在老鼠身上表現都是如此,那麽(me) 人呢?這就讓李斯產(chan) 生了如此價(jia) 值觀:人也是要在“大廡之下”才能安居,即躋身於(yu) 權貴之列。李斯把名譽和地位的獲得的途徑定位於(yu) ——隻有躋身權貴之列,其人生和價(jia) 值的實現以進入社會(hui) 權貴階層為(wei) 目標,至於(yu) 善惡是非正邪就無需計較了。這裏,李斯已經由一個(ge) 矇瞳的青年脫變為(wei) 一個(ge) 唯權唯利唯看得見的利益的青年,成為(wei) 一個(ge) 唯得是圖主義(yi) 者,實際也是徹底以物質主義(yi) 為(wei) 標準來衡量一切的人,是一個(ge) 真正的唯物主義(yi) 者了。“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周易•係辭下》)而這裏的李斯,“朝觀廁鼠吃髒物,暮察倉(cang) 鼠吃粟米,近思自身為(wei) 賤役,遠觀貴人恣意誌,於(yu) 是悟出唯權唯利唯物之哲學”,李斯此哲學後世人所稱之為(wei) “倉(cang) 鼠哲學”。
倉(cang) 鼠之誌、唯物哲學一定,李斯自然不甘於(yu) 一輩子在一個(ge) 小地方作一個(ge) “平庸低賤”的小吏,他要走上改變自己命運的曆程。
能力改變命運,知識改變命運,李斯深知這一點。然而這種“改變”是改良還是惡化,李斯卻渾然不去深察。聽說當世大學者荀子在蘭(lan) 陵設帳講學,李斯於(yu) 是辭了小吏之職,投到荀子門下就學,“乃從(cong) 荀卿學帝王之術”(《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荀子是當時的大儒,然由於(yu) 其倡性惡論,說明其不明人性本善,不明“性與(yu) 天道”,餘(yu) 東(dong) 海先生判其為(wei) 儒門外道,外王學大師。由此可知,李斯以“倉(cang) 鼠之誌”向荀子學藝,則是愈學愈下,所以李斯之後走向秦無道法家也是順其惡習(xi) 使然。
欲求生富貴,須下死功夫。李斯有了此改變自己處境的原動力後,自然是刻苦努力,終於(yu) 自以為(wei) 學有所成,就要去追求功名富貴去了。李斯認為(wei) ,欲求大富貴,就要向倉(cang) 鼠學習(xi) ,尋求“大廡之下”而居。李斯生長在楚國,自然對於(yu) 楚國政治有所關(guan) 注,他認為(wei) 楚王不足以成大事,而認為(wei) 當時的戰國七雄,唯有秦國最為(wei) 強大,能夠有所作為(wei) ,其它六國都很弱小,不足以與(yu) 秦國爭(zheng) 雄,故而想到秦國去尋找機會(hui) 。“度楚王不足事,而六國皆弱,無可為(wei) 建功者,欲西入秦。”(《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於(yu) 是向老師辭行,並向老師表白了自己的誌向,即要抓住機會(hui) 投靠當時最強者秦國,以施展抱負,攫取功名富貴;而久守卑微和窮困處境是最可恥的。“斯聞得時無怠,今萬(wan) 乘方爭(zheng) 時,遊者主事。今秦王欲吞天下,稱帝而治,此布衣馳騖之時而遊說者之秋也。處卑賤之位而計不為(wei) 者,此禽鹿視肉,人麵而能強行者耳。故詬莫大於(yu) 卑賤,而悲莫甚於(yu) 窮困。久處卑賤之位,困苦之地,非世而惡利,自托於(yu) 無為(wei) ,此非士之情也。故斯將西說秦王矣。”(《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荀子雖說主張性惡論,但是認為(wei) 要化性起偽(wei) ,提倡以聖人之教以仁義(yi) 之道改變人和世界。所以,自然反對李斯的這種觀點。這一點,我們(men) 從(cong) 《荀子•議兵篇》也可看到。
李斯問孫卿子曰:“秦四世有勝,兵強海內(nei) ,威行諸侯,非以仁義(yi) 為(wei) 之也,以便從(cong) 事而已。”孫卿子曰:“非女所知也。女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謂仁義(yi) 者,大便之便也。彼仁義(yi) 者,所以修政者也,政修則民親(qin) 其上,樂(le) 其君,而輕為(wei) 之死。故曰:凡在於(yu) 君,將率,末事也。秦四世有勝,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軋己也,此所謂末世之兵,未有本統也。故湯之放桀也,非其逐之鳴條之時也;武王之誅紂也,非以甲子之朝而後勝之也。皆前行素修也,此所謂仁義(yi) 之兵也。今女不求之於(yu) 本而索之於(yu) 末,此世之所以亂(luan) 也。(《荀子•議兵篇》)
李斯把秦朝累世強盛原因,歸結為(wei) 秦能做到用兵不用講仁義(yi) ,“以便從(cong) 事”,即怎麽(me) 有利就怎麽(me) 做,為(wei) 達目的,不擇手段。荀子在此批駁了李斯的觀點,明言李斯所謂的便宜從(cong) 事,是重利輕義(yi) 本末倒置,其實是不便之便,隻有仁義(yi) 之兵才是大便之便;尖銳指出秦國累世的軍(jun) 事勝利隻是一種假象,知秦國軍(jun) 功愈多,愈恐懼天下各國聯合起來,這其實是“末世之兵”。由此可知,李斯雖接受過荀子之教,但已然拋卻仁義(yi) ,去禮取法,倡導法術勢,完全背叛儒學、背叛荀子之學而淪為(wei) 邪道了,淪為(wei) 無道的秦法家了。此後的李斯,可以說是成為(wei) 了秦法家大腕一枚。
曆史發展到戰國時代,流行陰謀詐力和暴力,各國之間常常互相爭(zheng) 城略地,動輒爆發戰爭(zheng) ,社會(hui) 步入了一個(ge) 逆淘汰時期;而秦國至孝公之時,任用商鞅實行變法,實現原始的國家主義(yi) 和軍(jun) 國主義(yi) 之後,當時中原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此時李斯投靠秦國,當然是為(wei) 當時中原最強大最邪惡的勢力賣身求榮,也就開始了其罪惡的一生。
一、逢君之惡
李斯此人本是非常聰明有才幹之人,投靠暴秦之後,為(wei) 實現其“建功立業(ye) ”的倉(cang) 鼠誌向,為(wei) 逢暴秦及嬴政之惡,不遺餘(yu) 力地貢獻自己的才華與(yu) 能力。
李斯到達秦國後,先是投在當時秦國最有勢力的相國呂不韋門下,因之向秦王嬴政建議抓住眼前時機:趁周室衰微、諸侯相兼,消滅諸侯,成就天下一統的“帝業(ye) ”;不要等到它們(men) 緩過氣來,從(cong) 而強大起來了,並相互聯合對搞秦國,到那時就錯過了機會(hui) 。“胥人者,去其幾也。成大功者,在因瑕釁而遂忍之。昔者秦穆公之霸,終不東(dong) 並六國者,何也?諸侯尚眾(zhong) ,周德未衰,故五伯迭興(xing) ,更尊周室。自秦孝公以來,周室卑微,諸侯相兼,關(guan) 東(dong) 為(wei) 六國,秦之乘勝役諸侯,蓋六世矣。今諸侯服秦,譬若郡縣。夫以秦之強,大王之賢,由灶上騷除,足以滅諸侯,成帝業(ye) ,為(wei) 天下一統,此萬(wan) 世之一時也。今怠而不急就,諸侯複強,相聚約從(cong) ,雖有黃帝之賢,不能並也。”(《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筆者在《嬴政是暴君》一文中明確闡明了秦的統一是滅人之國,是一種罪惡。故而李斯逢暴秦之惡而獻策略,當然也就不是什麽(me) 好事了。李斯精於(yu) 法家法術勢那一套,而秦王嬴政生來也遊玩於(yu) 權謀詐力之中。故而李斯此策一出,與(yu) 嬴政是一拍即合,對李斯很是欣賞,李斯因此而獲得了相國府中的長史一職。呂不韋被罷免之後,嬴政親(qin) 政,李斯又被提拔為(wei) 客卿一職,開始幫嬴籌措消滅東(dong) 方六國諸侯的計劃:“請先取韓以恐他國,於(yu) 是使斯下韓。”(《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
在秦嬴氏滅六國後,就如何來全麵控製全國、設立何種製度作了討論。當時為(wei) 丞相的王綰認為(wei) 效法前朝實行分封製(封建製):“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wei) 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嬴政將王綰的提議交給朝廷中大臣們(men) 來討論,大臣們(men) 都讚同丞相王綰的建議。而時任廷尉的李斯深知嬴氏政熱衷於(yu) 搞極權專(zhuan) 製統治,故而反多數人之道說:“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眾(zhong) ,然後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讎,諸侯更相誅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內(nei) 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為(wei) 郡縣,諸子功臣以公賦稅重賞賜之,甚足易製。天下無異意,則安寧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史記•秦始皇本紀》)李斯以周王朝為(wei) 例,認為(wei) 分封的同姓子弟幾代後相互間疏遠,故而爭(zheng) 戰不休,周天子也沒辦法禁止;現在“陛下”您好不容易消滅各諸侯一統天下,都立為(wei) 郡縣,實行郡縣製容易控製地方,可以防止天下人的野心。
這種便於(yu) 加強對地方控製、防止大夫或諸侯分權的一種郡縣治理製度,當然非常迎合暴君嬴政的心思,而嬴氏吞並天下,本身就是為(wei) 了實現其野心,現在丞相王綰提出分封不是要分嬴氏的權、打破其野心嗎?所以嬴政理所當然地采取李斯的建議:“天下共苦戰鬥不休,以有侯王。賴宗廟,天下初定,又複立國,是樹兵也,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至於(yu) 以後會(hui) 不會(hui) 象之後淳於(yu) 越又重新提出來反對此製時,指出郡縣製所存在的缺點:“今陛下有海內(nei) ,而子弟為(wei) 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那嬴氏才不會(hui) 去管呢!
關(guan) 於(yu) 郡縣製形成的曆史過程和原因,筆者在《嬴政是暴君》一文中略有闡述,故此不贅。然而,郡縣製相對於(yu) 封建製來講,雖然是因時代而形成,但因是為(wei) 了方便集權更是能夠方便極權的一種管理體(ti) 製,故此種製度總的來說是曆史上的一個(ge) 倒退。
李氏最大的“逢君之惡”,是表現在建議暴君“焚書(shu) ”這一事件上。
“焚書(shu) ”之事的誘因發生於(yu) 一場宴會(hui) 上的辯論。三十四年(前213)的一天,秦嬴政在鹹陽宮擺設酒宴與(yu) 臣下一同高興(xing) ,實際上是要別人陪它高興(xing) 。宴會(hui) 上仆射周青臣大獻諛詞,讚美嬴政侵滅六國一統天下、窮兵荒蠻蠻勝夷狄的罪惡為(wei) 功過上古,並大讚郡縣天下之製可讓其後代永傳(chuan) 萬(wan) 世。由於(yu) 這一番話正合嬴政欲讓其下臣陪它樂(le) ,所以“始皇悅”。可是博士淳於(yu) 越似乎不識相地說:“臣聞殷周之王千餘(yu) 歲,封子弟功臣,自為(wei) 枝輔。今陛下有海內(nei) ,而子弟為(wei) 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無輔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今青臣又麵諛以重陛下之過,非忠臣。”(《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在這裏,淳於(yu) 越說了兩(liang) 件事:一是說郡縣製不好,還是要實行分封製;一是說周青臣拍馬屁,不是忠臣。但在表述這兩(liang) 件事中又夾了其它內(nei) 容,一是“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一是周青臣拍馬屁“以重陛下之過”。秦嬴政本來就自認為(wei) 功過五帝而自稱皇帝,把百姓貶稱黔首,從(cong) 而無以複加地抬高自己,這場宴會(hui) 也隻不過是要下臣們(men) 陪自己自樂(le) 而已。而且嬴政從(cong) 來就是崇拜商韓法家的法術勢詐力暴力學說,並在這一生中用之不疑,且賴之以“成功”。可是現在淳於(yu) 越不但否定嬴氏已經確定的郡縣製天下,還以“師古”諷喻,講儒家的那一套,且直接說周青臣的讚美之詞是加重它的過錯,那豈不是全部要否定它那功蓋上古的功績?!顯然嬴政聽了非常不高興(xing) ,於(yu) 是把這宴會(hui) 上的話交給“臭味相投”已任丞相的李斯來裁斷,“下其議丞相”(《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意思當然是李斯將淳於(yu) 越的話駁倒,並針對這種“妄議”拿出一個(ge) 相應的措施。
在秦嬴政的朝廷上,時為(wei) 法家大腕李斯可為(wei) 聰明才智第一人,當時朝廷中已是無人爭(zheng) 鋒,自然有能力駁倒淳於(yu) 越這一番不合時適的“妄論”。因為(wei) 在當時秦朝廷中,雖有儒生博士七十人,當然也包括淳於(yu) 越,然他們(men) 隻是“備員而已”,也意謂著朝廷沒有真正的大儒。真正的大儒以道事君,故也不可能存在於(yu) 象秦嬴政這種暴君朝廷。
李斯先是辯護說現在的治理方式之所以與(yu) 五帝三王時代不同或相反,不是故意要如此,而是因為(wei) 時代變了,陛下開創的是萬(wan) 世之業(ye) ,淳於(yu) 越這些腐儒理解不了;接著說現在天下一統,法令隻能出自陛下一人,是非也隻有陛下一人衡定,因此百姓的任務就是好好致力於(yu) 農(nong) 工生產(chan) ,讀書(shu) 人就是好好學習(xi) 朝廷頒行的法令刑禁,而現在儒生們(men) 不學習(xi) 今天的法令卻要學習(xi) 孔子的私學,來效法古代的法度,並以此來誹謗當世惑亂(luan) 民心,古代天下散亂(luan) ,諸侯紛起而不能統一,就是這班讀書(shu) 人以古害今造成的。於(yu) 是建議:“史官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shu) 、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有敢偶語詩書(shu) 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見知不舉(ju) 者與(yu) 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wei) 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shu) 。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wei) 師。”(《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
古今暴君盜賊都有一個(ge) 共同點,就是幻想自己言出法隨,一句頂一萬(wan) 十萬(wan) 句,任何人都得乖乖服從(cong) 、不打折扣地執行。如何來做到這一點呢?它們(men) 不約而同地想到一個(ge) 辦法,就是“防民之口”。小一點的暴君隻僅(jin) 於(yu) 防民之口、搞搞文字獄,狠角色大暴君就是:焚書(shu) 。當然,還有更狠的。李斯此斯這套焚書(shu) 、殺“偶語詩書(shu) 者”的陰招可謂正對了嬴政暴君的胃口,它以為(wei) 這樣就完全可以“一人衡行於(yu) 天下”、以至世世衡行於(yu) 天下了,所以“製曰:‘可’”。(《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收去詩書(shu) 百家之語以愚百姓,使天下無以古非今。”(《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要知道,人是人,是為(wei) 天地所生,不是動物,也不是植物。詩、書(shu) 等六經是聖人集過去二千五百多年文化之大成,是天命人性的智慧流露;各國史書(shu) 和百家語也是過去文化和智慧的結晶,這些在任何時候都是民眾(zhong) 賴以生存、生活的底色和向前邁步的基石。李斯此斯卻提議嬴政超級大膽地焚毀這一切,這完全是要把天下人當成了沒感沒知的土木草狗了。它們(men) 的這個(ge) 空前大膽的“創舉(ju) ”不但是反文明而動,而且是反人類反人性反道的,包括反掉它們(men) 自身的本性,這何異於(yu) 自絕後路、自掘墳墓。或許有人要問,不就是一個(ge) 焚書(shu) 嗎,何以就被你說得如此嚴(yan) 重?要知,就是在秦的一統天下時期,三皇五帝、三代文明與(yu) 曆史,六經之所代表的中華文化,已經完全浸潤到當時所有中國人的內(nei) 心深處,就是嬴政和李斯,無論它們(men) 認可不認可,也是從(cong) 小耳聞目濡並加以學習(xi) 了這些而長大起來的,還有各國曆史、百家之說,無不是建構二千多年的文明內(nei) 容,你嬴政和李斯卻無端地要否定一切、毀滅一切,可能嗎?絕對不可能。搞笑的是,後來秦二世胡亥耽於(yu) 聲色犬馬,李斯竟然進諫說:“放棄詩書(shu) ,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輕積細過,恣心長夜,紂所以亡也。”(《史記•樂(le) 書(shu) 第二》)又蠢又惡,精神分裂,不身死族滅於(yu) 趙高和胡亥手上,還真是對不住李斯此斯的。
“焚書(shu) ”必“坑儒”。發生“焚書(shu) ”之後第二年的“坑儒”事件從(cong) 表麵看來是道家者流即方士欺騙嬴政惹出來的禍,但嬴氏因此大怒,卻把這些罪過都歸到鹹陽諸生身上,認為(wei) 因為(wei) 之前的“焚書(shu) ”,諸生不滿,妖言惑眾(zhong) 。“吾前收天下書(shu) 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zhong) ,欲以興(xing) 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zhong) 去不報,徐市等費以巨萬(wan) 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鹹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wei) 訞言以亂(luan) 黔首。”(《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於(yu) 是命令禦史將鹹陽的儒生下獄案問,結果整得這些儒生互相告發,嬴氏將之中違犯禁令的四百六十多人全部坑殺,以向天下人示懲。由此,也可以說,李斯對嬴政“坑儒”之大罪也是負有很大的直接責任的。
三、長君之惡
李斯投靠暴秦暴君,逢君之惡,終於(yu) 如願以償(chang) ,得以“居大廡之下”。李斯在秦朝廷做官做到丞相,可謂一人之下,萬(wan) 人之上;大兒(er) 子為(wei) 軍(jun) 事重地三川郡守,兒(er) 子們(men) 都娶了秦嬴氏公主個(ge) 個(ge) 是駙馬,女兒(er) 都嫁給秦嬴氏家公子,真可謂是李家和嬴氏共天下了,李斯家族的權勢與(yu) 富貴可以說是嬴氏稱第一,天下人除李氏斯外沒有敢稱第二了。然而,要如何來保守這份獨二無三的富貴呢?
“邦有道,穀,恥也;邦無道穀恥也。”此話對於(yu) 李斯此類物質主義(yi) 教徒來說當然是不屑於(yu) 去理會(hui) 。盡管有一回,李斯的大兒(er) 子李由回家休假時,李斯在家中擺宴下酒宴,文武百官都前去給李斯敬酒祝賀,門前的車馬數以千計。李斯慨然長歎道:“嗟乎!吾聞之荀卿曰‘物禁大盛’。夫斯乃上蔡布衣,閭巷之黔首,上不知其騖下,遂擢至此。當今人臣之位無居臣上者,可謂富貴極矣。物極則衰,吾未知所稅駕也!”(《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大概是李斯終於(yu) 實現了自己的人生願望,因此有四顧茫然的味道。李斯感歎“物禁大盛,物極則衰”,此時是不是開始意識到了其人生要走下坡路呢?子曰:“鄙夫可與(yu) 事君也與(yu) 哉?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無所不至矣。”然而李斯畢竟是一罪惡滿身的鄙夫,不可能知進退存亡之機。接下來又開始了一種患得患失無所不至的生存方式,以至左支右絀,雖然是“長君之惡”,但最後終歸身死族滅於(yu) 所“長”之君手上。
李斯的人生發生轉折是在暴君嬴政死亡開始的,之前李斯賣身嬴政,竭力逢迎作惡,嬴氏對之也親(qin) 睞有加,可謂一兒(er) 狼一狽,但這種看似相處甚歡的日子終究要結束的。嬴政三十七年(前210),當嬴氏最後一次外出巡遊時,返回途中到達平原津時生了病,在沙丘平台暴亡。當時跟隨嬴氏出遊的除了李斯等百官,還有最重要的兩(liang) 個(ge) 人則是嬴政寵愛的小兒(er) 子胡亥和中車府令兼符璽令趙高,趙高過去曾經教胡亥寫(xie) 字和獄律法令等事,胡亥私下裏很喜歡他。嬴政臨(lin) 死之時命令趙高書(shu) 寫(xie) 賜給長子扶蘇詔書(shu) ,命他到鹹陽參加喪(sang) 禮,並立為(wei) 繼承人。書(shu) 信都已封好,但還沒交給使者,秦始皇就暴斃了。趙高為(wei) 了攫取更大的權力和地位,先是唆使公子胡亥取代扶蘇。接著又做丞相李斯工作,抓住李斯患得患失心理,威脅利用李斯參與(yu) 篡改詔書(shu) 。我們(men) 來看《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中對這次對話的記載:
高乃謂丞相斯曰:“上崩,賜長子書(shu) ,與(yu) 喪(sang) 會(hui) 鹹陽而立為(wei) 嗣。書(shu) 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賜長子書(shu) 及符璽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與(yu) 高之口耳。事將何如?”斯曰:“安得亡國之言!此非人臣所當議也!”高曰:“君侯自料能孰與(yu) 蒙恬?功高孰與(yu) 蒙恬?謀遠不失孰與(yu) 蒙恬?無怨於(yu) 天下孰與(yu) 蒙恬?長子舊而信之孰與(yu) 蒙恬?”斯曰:“此五者皆不及蒙恬,而君責之何深也?”高曰:“高固內(nei) 官之廝役也,幸得以刀筆之文進入秦宮,管事二十餘(yu) 年,未嚐見秦免罷丞相功臣有封及二世者也,卒皆以誅亡。皇帝二十餘(yu) 子,皆君之所知。長子剛毅而武勇,信人而奮士,即位必用蒙恬為(wei) 丞相,君侯終不懷通侯之印歸於(yu) 鄉(xiang) 裏,明矣。高受詔教習(xi) 胡亥,使學以法事數年矣,未嚐見過失。慈仁篤厚,輕財重士,辯於(yu) 心而詘於(yu) 口,盡禮敬士,秦之諸子未有及此者,可以為(wei) 嗣。君計而定之。”斯曰:“君其反位!斯奉主之詔,聽天之命,何慮之可定也?”高曰:“安可危也,危可安也。安危不定,何以貴聖?”斯曰:“斯,上蔡閭巷布衣也,上幸擢為(wei) 丞相,封為(wei) 通侯,子孫皆至尊位重祿者,故將以存亡安危屬臣也。豈可負哉!夫忠臣不避死而庶幾,孝子不勤勞而見危,人臣各守其職而已矣。君其勿複言,將令斯得罪。”高曰:“蓋聞聖人遷徙無常,就變而從(cong) 時,見末而知本,觀指而睹歸。物固有之,安得常法哉!方今天下之權命懸於(yu) 胡亥,高能得誌焉。且夫從(cong) 外製中謂之惑,從(cong) 下製上謂之賊。故秋霜降者草花落,水搖動者萬(wan) 物作,此必然之效也。君何見之晚?”斯曰:“吾聞晉易太子,三世不安;齊桓兄弟爭(zheng) 位,身死為(wei) 戮;紂殺親(qin) 戚,不聽諫者,國為(wei) 丘墟,遂危社稷。三者逆天,宗廟不血食。斯其猶人哉,安足為(wei) 謀!”高曰:“上下合同,可以長久;中外若一,事無表裏。君聽臣之計,即長有封侯,世世稱孤,必有喬(qiao) 鬆之壽,孔、墨之智。今釋此而不從(cong) ,禍及子孫,足以為(wei) 寒心。善者因禍為(wei) 福,君何處焉?”斯乃仰天而歎,垂淚太息曰:“嗟乎!獨遭亂(luan) 世,既以不能死,安讬命哉!”於(yu) 是斯乃聽高。(《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從(cong) 對話看,似乎是趙高施展威脅利誘、軟硬兼施等手段來勸說李斯,而李斯從(cong) 開始也斥之為(wei) “亡國之言”,繼責令趙高“君反其位”,“君其勿複言,將令斯得罪”,又表態說:“斯其猶人哉,安足為(wei) 謀!”,到最後完全屈服,有一個(ge) 這樣的過程。然而事實是,扶蘇是因為(wei) 諫阻嬴政坑儒而居於(yu) 外,而李斯可以說是焚書(shu) 並導坑儒的始作俑者,其與(yu) 公子扶蘇早已不是同路人;再,李斯主張以吏為(wei) 師,此一方麵趙高和公子胡亥與(yu) 李斯則是同類相吸了。故而,從(cong) 李斯內(nei) 心處及其私心利益至上觀念看,不能不說李氏不想廢掉公子扶蘇而立公子胡亥。所以,麵對與(yu) 公子扶蘇的對立和才能遜於(yu) 蒙恬的情況,李斯為(wei) 保住自己的地位而“立新功扶新主”就順理成章了。
於(yu) 是,“高乃與(yu) 公子胡亥、丞相斯陰謀破去始皇所封書(shu) 賜公子扶蘇者,而更詐為(wei) 丞相斯受始皇遺詔沙丘,立子胡亥為(wei) 太子;更為(wei) 書(shu) 賜公子扶蘇、蒙恬,數以罪,賜死。”(《史記•秦始皇本紀第六》)趙高與(yu) 公子胡亥、丞相李斯秘密商量,篡改嬴氏遺詔,立皇子胡亥為(wei) 太子,又寫(xie) 了一封信給公子扶蘇、蒙恬,列舉(ju) 他們(men) 的罪狀,賜命他們(men) 自殺。
李斯擁立胡亥,並沒有改變其命運開始走下坡路的趨勢。趙高與(yu) 胡亥深知得位不正,“乃更為(wei) 法律,於(yu) 是群臣諸公子有罪,輒下高,令鞠治之。殺大臣蒙毅等,公子十二人僇死鹹陽市,十公主矺死於(yu) 杜,財物入於(yu) 縣官,相連坐者不可勝數。”(《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於(yu) 是大搞肅反運動,大肆捕殺嬴氏諸公子公主及朝中大臣,搞得朝中大小臣工人人自危,心思叛心。又繼續嬴政時期大搞工程建設,建造阿房宮,修築直道、馳道,賦稅越來越重,兵役勞役沒完沒了,從(cong) 而導致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各路英雄豪傑蜂擁而起,紛紛自立為(wei) 侯王。李斯多次想找機會(hui) 進諫,胡亥二世但不允許反倒責備李斯防礙其恣心廣欲。而李斯的兒(er) 子李由因為(wei) 鎮守重鎮三川,不能夠阻止群起造反的吳廣等人向西攻占地盤,因而遭到秦將章邯對李由和調查和對李斯的問責,更令李斯害怕,於(yu) 是就曲意阿順二世胡亥的心意,上書(shu) 二世大行督責之術。
秦無道法家的理論就是那麽(me) 地不同於(yu) 平常和正常,赤祼祼地宣揚滿足極權專(zhuan) 製領袖的無盡欲望,以至不屑於(yu) 任何虛假和虛謙。李斯在其《行督責書(shu) 》整篇都是講君主要建立嚴(yan) 明的法令,嚴(yan) 厲對臣子和百姓督責:君主不但要全麵掌握為(wei) 君之道,更要有對下行使督責的統治術,這樣才能專(zhuan) 製天下而不受任何約束,恣意享受極致的樂(le) 趣。而堯、禹為(wei) 天下獻身的人,世俗的評價(jia) 予以尊重,就失去了之所以尊賢的用心,這是絕大的錯誤。堯、禹這樣做是把天下當作自己的“鐐銬”,這是不能督責的過錯。隻有對臣民嚴(yan) 加督責,他們(men) 就不敢不竭盡全力為(wei) 君主效命,而且要嚴(yan) 厲地督責輕罪,百姓才不敢犯法,因為(wei) 輕罪尚且嚴(yan) 厲督責,何況犯有重罪呢?還有君主排斥仁義(yi) 之人、諫說論理之臣、烈士死節之行這三種人,就能獨掌統治大權以駕馭言聽計從(cong) 的臣子,建立嚴(yan) 明的法製,自身就能尊貴而權勢威重。這樣,群臣百姓想補救自己的過失都來不及,哪裏還敢圖謀造反?(《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李斯把極權專(zhuan) 製理論的方法和好處說得這麽(me) 徹底,愚蠢的胡亥當然非常高興(xing) ,即命臣下照辦就是。向百姓收稅越多越是賢明的官吏,殺人越多的越是忠臣。“刑者相半於(yu) 道,而死人日成積於(yu) 市。”(《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中原大地路上的行人有一半是犯人,街市上每天都堆積著剛殺死的人的屍體(ti) 。李斯的罪惡,自然是越來越深重。
四、身死族滅
孟子曰:“長君之惡其罪小,逢君之惡其罪大。”(《孟子•告子下》)李斯開始為(wei) 了實現其名利富貴的誌向,極力為(wei) 暴秦嬴政謀劃,逢其之惡;嬴政暴亡,為(wei) 了保住已經獲得的權勢和地位,迎合二世胡亥欲求,長其之惡。盡管如此,李斯的好日子終究還是到頭了。
趙高為(wei) 了完全控製二世胡亥並上位,作為(wei) 丞相的李斯顯然是最大障礙,所以李斯也就成了趙高必須要清除的對象。趙高先是哄誘二世胡亥說,要保持天子的聖明,就不能把自己的短處暴露給大臣,因此不能坐在朝廷上接見大臣,而應深居在宮禁之中。這樣,隻有趙高在皇帝身邊侍奉辦事,一切公務都由趙高決(jue) 定。為(wei) 此,李斯很是不滿。
一天,趙高故意找到李斯說:“關(guan) 東(dong) 地區盜賊猖獗,可是皇上卻隻顧勞民傷(shang) 財修建阿房宮,又搜集狗馬等沒用的玩物。我本想勸諫,但我的地位卑賤。這實在是您丞相的事情,為(wei) 什麽(me) 不勸諫呢?”李斯說“是啊,我早就想說了。可是皇帝不臨(lin) 朝聽政,我怎麽(me) 勸諫呢?”趙高說:“這樣吧,讓我幫你打聽,當皇上空閑的時候,我立刻通知你。”於(yu) 是趙高又故意趁二世胡亥與(yu) 眾(zhong) 多美女玩得很開心的時候,派人告丞相說:“皇上正閑著呢,可以進宮奏事。”丞相李斯果真就到宮門求見,接連三次都是這樣。(《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為(wei) 此,二世胡亥非常生氣,認為(wei) 李斯是在消遣他。趙高看到機會(hui) 來了,乘機誣諂李斯,一說他沙丘密謀有功,想再進一步,裂地封王;又說李斯兒(er) 子李由駐守三川,不用心緝拿盜賊,與(yu) 盜賊陳勝等人私下有書(shu) 信來往。說得二世胡亥到有幾分相信,就派人去調查三川郡守與(yu) 盜賊勾結的具體(ti) 情況。
李斯知道了這個(ge) 消息自然非常著急,但又不能進見,就上書(shu) 揭發趙高的短處。然而胡亥正信任著趙高,生怕擔心李斯殺掉他,就暗中把這些話告訴了趙高。趙高就更加放心要往死裏整李斯了,幹脆直接說李斯打算要謀犯篡權了:“丞相所患者獨高,高已死,丞相即欲為(wei) 田常所為(wei) 。”(《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於(yu) 是二世就讓趙高查辦李斯。
趙高為(wei) 了使李斯低頭認罪,先是將李斯屈打成招;然後派自己的門客十多人假扮成禦史、謁者、侍中等輪流往複審問李斯,如果李斯改為(wei) 以實對答時,趙高就讓人再嚴(yan) 刑拷打他。這樣,在二世再派人去驗證李斯的口供時,李斯終不敢再改口供,在供詞上承認了自己的罪狀。而二世胡亥派的使者到達三川調查李由時,李由已經項粱殺死,這樣趙高就又編造了一整套李由謀反的罪狀。
當然,趙高鍛煉李斯謀反是誣諂,但李斯確實是罪惡累累,上天籍趙高之手亡之,正是天公地道。李斯下獄後,史書(shu) 中記載有兩(liang) 段自我申辯的文字,如果讀者不小心,就很容易被李斯對自己辯護所欺騙。下麵筆者來分析李斯這兩(liang) 段自我辯解的文字。
第一段:
趙高案治李斯。李斯拘執束縛,居囹圄中,仰天而歎曰:“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為(wei) 計哉!昔者桀殺關(guan) 逢龍,紂殺王子比幹,吳王夫差殺伍子胥。此三臣者,豈不忠哉!然而不免於(yu) 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無道過於(yu) 桀、紂、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豈不亂(luan) 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殺忠臣而貴賤人,作為(wei) 阿房之宮,賦斂天下。吾非不諫也,而不吾聽也。凡古聖王,飲食有節,車器有數,宮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費而無益於(yu) 民利者禁,故能長久治安。令行逆於(yu) 昆弟,不顧其咎;侵殺忠臣,不思其秧;大為(wei) 宮室,厚賦天下,不愛其費。三者已行,天下不聽。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趙高為(wei) 佐,吾必見寇至鹹陽,麇鹿遊於(yu) 朝也。”(《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上述中李斯將自己比於(yu) 關(guan) 逢龍、王子比幹和伍子胥三子,明顯是自我抬舉(ju) ,自我欺騙。關(guan) 逢龍、王子比幹和伍子胥三個(ge) 人都是忠臣,既沒有逢君之惡,也沒有長君之惡、導君為(wei) 非,而且都是正諫而被殺。而李斯投靠暴秦本身目的就完全是為(wei) 了個(ge) 人名利地位,所作所行都是導君和助君為(wei) 惡,是中國曆史上第一個(ge) 大奸相,與(yu) 關(guan) 逢龍等三子是忠奸之別,根本沒有資格可比。李斯後來在趙高的忽悠下雖然也向已然深居深宮的二世胡亥作了有比較正麵的勸諫,但胡亥早已經被趙高和李斯他們(men) 教壞了,不可回頭了。《史記•樂(le) 書(shu) 第二》中記載李斯如下勸諫胡亥:“放棄《詩》《書(shu) 》,極意聲色,祖伊所以懼也;輕積細過,恣心長夜,紂所以亡也。”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焚書(shu) ”是李斯建議暴君嬴政所行的最大的“政績”之一,“極意聲色”、“恣心長夜”是李斯極力教給胡亥的“為(wei) 君之道”,而今李斯反倒過來勸胡二世習(xi) 《詩》《書(shu) 》以持身,這是在跟誰開玩笑呢?!“夷其兄弟而自立”,沒有李斯的參與(yu) 能行得通嗎?李斯之忠又在哪裏?李斯這裏還說:“凡古聖王,飲食有節,車器有數,宮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費而無益於(yu) 民利者禁,故能長久治安。”可是他在《行督責書(shu) 》中又是怎麽(me) 說的?說“堯、禹以身徇天下者也,因隨而尊之,則亦失所為(wei) 尊賢之心矣,夫可謂大繆矣。謂之為(wei) ‘桎梏’,不亦宜乎?不能督責之過也。”完全否定堯舜等古聖王,教導胡亥反堯舜之道而行。
第二段:
李斯乃從(cong) 獄中上書(shu) 曰:“臣為(wei) 丞相治民,三十餘(yu) 年矣。逮秦之地狹隘。先王之時秦地不過千裏,兵數十萬(wan) 。臣盡薄材,謹奉法令,陰行謀臣,資之金玉,使遊說諸侯,陰修甲兵,飾政教,官鬥士,尊功臣,盛其爵祿,故終以脅韓弱魏,破燕、趙、夷齊、楚,卒兼六國,虜其王,立秦為(wei) 天子,罪一矣。地非不廣,又北逐湖、貉,南定百越,以見秦之強,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親(qin) 。罪三矣。立社稷,修宗廟,以明主之賢,罪四矣。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罪五矣。治馳道,興(xing) 遊觀,以見主之得意,罪六矣。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zhong) 之心,萬(wan) 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若斯之為(wei) 臣者,罪足以死固久矣。上幸盡其能力,乃得至今,願陛下察之!”(《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
顯然,李斯這裏以正話反說的方式為(wei) 自己的罪惡辯護。誠然,如果站在暴秦的立場,李斯對暴秦的消滅六國宰製天下是有功,然而這種有功是不分是非的有功。真正的功與(yu) 過應該是一以良知為(wei) 標準,一以仁義(yi) 道德為(wei) 評判。筆者已經在《嬴政是暴君》一文已經明確闡明了暴秦的統一六國是罪惡,因此李斯為(wei) 暴秦所做的任何為(wei) 暴秦服務的事情,也都是它的罪行的表現。故而也可以說,李斯這裏的獄中上書(shu) 實實在在是反話正說,是在為(wei) 其罪惡招供。其中,李斯自引的第七條罪即“緩刑罰,薄賦斂,以遂主得眾(zhong) 之心,萬(wan) 民戴主,死而不忘,罪七矣。”按良知來評判,自然不是罪惡。可是李斯它本身是在這裏瞎胡說,暴秦無論是在一統天下之前還是之後,從(cong) 來沒有任何善政,一直是橫征暴斂、徭役繁重、嚴(yan) 刑峻法、窮兵黷武,天下百姓一直是怨恨沸騰,故而秦嬴政死後不到三年,秦不二世而亡,嬴氏一族全被族滅。清朝梁玉繩曾早就此點說道:“以秦之嗜殺深稅,而曰‘緩刑薄斂’;天下共欲亡秦,而雲(yun) ‘萬(wan) 民不忘’,可笑也。”(《史記誌疑》)
或說,李斯講的“更克畫,平鬥斛度量文章,布之天下,以樹秦之名,”這一條不是罪,而是對中華文明有功。關(guan) 於(yu) 統一文字及度量衡這一問題,首先也不是李斯之輩的創始和發明,每個(ge) 時代立國之初也都是要做的大事。這一點,筆者在《嬴政是暴君》一文中有所說明。再就,李斯這方麵的所做也是助暴秦暴虐天下,當然也是罪惡。且李斯作文章如隨嬴政出遊刻石碑將暴秦的殘暴統治美化歌頌,更是罪不容誅。
可能有人還不死心,說《史記•李斯列傳(chuan) 》中收錄李斯的《諫逐客令》《行督責書(shu) 》等文章寫(xie) 得好,是文章聖手。筆者這裏就將索興(xing) 將這個(ge) 也批一下,徹底將李斯的醜(chou) 惡暴露於(yu) 眾(zhong) 。李斯寫(xie) 此文確實也是寫(xie) 得看起來漂亮似乎蠻好,但它首先是為(wei) 了自己的私利而寫(xie) ,此結果和目的也是為(wei) 了逢迎和幫助暴秦,一樣是罪惡,且是“逢君之惡”那種大惡。李斯的人生觀價(jia) 值觀完全是為(wei) 了個(ge) 人利益,故其文章寫(xie) 得雖然漂亮,但是其文僅(jin) 有形式,內(nei) 容齷齪,是非黑白顛倒,通篇充滿唯物質主義(yi) 和極權專(zhuan) 製主義(yi) 的惡臭。《諫逐客令》一文將百裏奚、由餘(yu) 等比較賢明的人與(yu) 商鞅這種小人之尤並列等同,完全是善惡不分,亂(luan) 人耳目。魯氏迅稱之為(wei) “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則有殊勳。”可見魯氏盲心眼瞎,不足與(yu) 論。
二世二年(前208)七月,李斯被判處五刑,判在鹹陽街市上腰斬,被夷三族。李斯以惡助惡,惡因惡果,李斯最後落下身死族滅,因果報應自是不爽。當李斯和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上刑場之時,他轉頭對兒(er) 子說:“吾欲與(yu) 若複牽黃犬俱出上蔡東(dong) 門逐狡兔,豈可得乎!”(《史記•李斯列傳(chuan) 第二十七》)至此,父子相向痛哭,雖說此可算是“鳥之將死,其鳴也哀。”但不知李斯此臨(lin) 死之言和痛哭,是表達了其有後悔之意呢,還是死不甘心呢?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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