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星】《尚書》“中和”思想及其現實意義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4-19 21:45:18
標簽:
韓星

作者簡介:韓星,男,西曆一九六〇年生,陝西藍田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出版有《先秦儒法源流述論》《儒法整合:秦漢政治文化論》《儒教問題:爭(zheng) 鳴與(yu) 反思》《孔學述論》《走進孔子:孔子思想的體(ti) 係、命運與(yu) 價(jia) 值》等,主編《中和學刊》《中和叢(cong) 書(shu) 》。


《尚書(shu) 》“中和”思想及其現實意義(yi)

作者:韓星

來源:《“黃帝陵·文化自信”清明學術交流會(hui) 論文選集》,西北大學出版社,2017年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初四日辛巳

           耶穌2018年4月19日 

 

摘要:“中和”範疇主要是中正公平之意,是一個(ge) 政治哲學範疇,也是方法論範疇。中和思想淵源深遠,《尚書(shu) 》作為(wei) 政事之書(shu) ,記載了二帝三王修齊治平的大經大法,其核心是中和思想,成為(wei) 後來儒家中庸思想的源頭。堯舜禹禪讓的精神核心之一就是“允執厥中”。夏商周三代聖王也在道德修養(yang) 和政治實踐中發展深化了中和思想,傳(chuan) 說由大禹流傳(chuan) 下來的《洪範》中的王道政治、乂用三德、建用皇極便是集中體(ti) 現。《尚書(shu) 》所見周人中和思想如“中土”觀念、“刑中”思想、明德慎罰、作稽中德等。中和思想可以應內(nei) 政、外交、經濟、文化、軍(jun) 事、宗教等現實問題。

 

關(guan) 鍵詞:《尚書(shu) 》;中和思想;現實問題;現實意義(yi)

 

一、釋“中”、“和”、“中和”

 

《說文解字》把“中”歸屬於(yu) │部,說:“中,內(nei) 也。從(cong) 口、│,上下通。”此意見於(yu) 《周禮•考工記•匠人》:“國中九經九緯”,鄭玄注:“國中,城內(nei) 也。”後來引申為(wei) 心中,如《屍子》:“卑牆來盜。榮辱由中出,敬侮由外生。”鈕樹玉《說文校錄》說《集韻》、《類篇》、《韻會(hui) 》引《說文》該條俱作“中,和也。”徐楷本《說文》也作“中,和也。”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和日本人高田忠周《古籀篇》等都采用“中,和也”這個(ge) 說法。楊樹達說:“事之中節者皆謂之和,不獨喜怒哀樂(le) 之發一事也。《說文》雲(yun) :龢,調也。盉,調味也。樂(le) 調謂之龢,味調謂之盉,事之調適者謂之和,其義(yi) 一也。和今言適合,言恰當,言恰到好處。”(1)這實際上也是“中”的應有之義(yi) ,說明了“中”與(yu) “和”意思的交叉重合。

 

“和”的觀念與(yu) “中”一樣,有其悠久的曆史,在甲骨文中即多有出現。《說文解字》解“和”有二義(yi) :《說文·口部》:“咊,相應也。從(cong) 口,禾聲。”《玉篇•口部》“咊”為(wei) “和”古文。《易經·中孚》九三爻詞曰:“鳴鶴在陽,其子和之。”《易經·兌(dui) 》初九爻詞曰:“和兌(dui) ,吉”。《詩經·鄭風·蘀兮》:“倡予和女。”謂一個(ge) 先唱,一個(ge) 和聲,形容兩(liang) 人感情相通。後多比喻兩(liang) 人相互配合,彼此呼應。倡,亦作“唱”。《說文·龠部》:“龢,調也。”段玉裁注:“經傳(chuan) 多借和為(wei) 龢。”另外,《廣雅•釋詁三》:“和,諧也。”和諧、諧調的意思。《廣韻•戈韻》:“和,不堅不柔也。”

 

從(cong) 文化發生學的觀點看,“和”最初根植於(yu) 中國早期農(nong) 耕文明之中,與(yu) 早期人們(men) 的物質生活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從(cong) 辭源學的角度看,“和”的寫(xie) 法從(cong) 禾從(cong) 口。“口”《說文》雲(yun) :“人所言食也”,說明“和”的最原始含義(yi) 是“禾”滿足了人們(men) 的物質生活需要,即飲食之和。

 

溫少峰對《說文》釋“中”發揮說:

 

所謂“從(cong) 口、│,上下通”,就是指太陽當木表之定,其所投日影垂直,故為(wei) “上下通”,故出“和也”即互相“對和(合)”之義(yi) 。(2)

 

“木表”本身也是一種“神幹”,既可以與(yu) 日影取直,又能“上下通”以貫通天上人間。(3)

 

“中”在甲骨文、金文中書(shu) 為(wei) “”或“”,飄帶狀可反向,其字形狀為(wei) 建中之旗。唐蘭(lan) 先生解釋此物為(wei) 徽幟:

 

餘(yu) 謂中者最初為(wei) 氏族社會(hui) 中之徽幟,《周禮·司常》所謂:“皆畫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裏各象其名,家各象其號”,顯為(wei) 皇古圖騰製度之孓遺。……此其徽幟,古時用以集眾(zhong) ,《周禮·大司馬》教大閱,建旗以致民,民至,仆之,誅後至者,亦古之遺製也。蓋古者有大事,聚眾(zhong) 於(yu) 曠地,先建中焉,群眾(zhong) 望見中而趣附。群眾(zhong) 來自四方,則以建中之地為(wei) 中央矣。列眾(zhong) 為(wei) 陣,建中之酋長或貴族恒居中央,而群左之右之望見中之所在,即知為(wei) 中央矣(若為(wei) 三軍(jun) ,則中軍(jun) 也)。然則中本為(wei) 徽幟,而其所立之地恒為(wei) 中央,遂引中為(wei) 中央之義(yi) ,更引中為(wei) 一切之中。(4)

 

唐蘭(lan) 先生認為(wei) “中”之本義(yi) 為(wei) “徽幟”,建中、立中是為(wei) 了召集群眾(zhong) 。從(cong) “中”字在甲骨文裏常寫(xie) 作豎直的一筆而帶有旗旒形來看,這個(ge) 說法顯然是有道理的。

 

胡念耕先生又據《殷虛書(shu) 契前編》六、二、三所摹甲骨“中”字釋為(wei) 古戰場上王公將帥用以指揮作戰的旗鼓合體(ti) 物之象形。(5)

 

劉節認為(wei) :

 

《呂氏春秋•諭大篇》:“舜欲旗古今而不成。”所謂“旗古今”,就是說把古今的事都寫(xie) 在中旗上。《國語•楚語》靈王引用史老的話:“餘(yu) 左執鬼中,右執殤宮,凡百箴諫,吾盡聞之矣,寧聞他言?”韋昭以中為(wei) 錄籍。王符《潛夫論•誌氏姓》篇有公旗氏,《戰國策•秦策》四有“中期””,《春秋後語》引作“中旗”,並見《韓非子》、《說苑》。可見古有“中旗氏”。“中旗”一名在這裏已指簡冊(ce) 而言。古代的中旗製度既然可以附會(hui) 到舜,雖然未成,也可見起源隻古了!(6)

 

這就把“旗中”或“中旗”的曆史追溯到了古史的傳(chuan) 說時代。

 

高懷民闡釋其內(nei) 涵說:“中央為(wei) 一直畫,向左向右的飄帶叫做‘遊’,向左向右是一樣的,隻是借以表示中間一直畫的不偏不倚而正立,故‘中’義(yi) 與(yu) ‘正’義(yi) 不離。中間之四方形讀‘圍’,象征一地域,一直畫立於(yu) 其中,代表治國者應持此不偏不倚之‘中正’之道行事,唯有行‘中正’之道的人才能有土有民,得有擁護之者。中間這一直畫更有深意,其貫通上下,代表天道與(yu) 人道思想相通,治國者與(yu) 被治者意見相通,父母與(yu) 子女意見相通,個(ge) 人則為(wei) 思想與(yu) 行為(wei) 相貫通,大而放諸治天下,小而至於(yu) 一言一行,何謂“中”,即此之謂。”(7)這就將“旗幟”所代表的“中”所蘊含的“中正”、“中行”含義(yi) 揭示了出來。

 

饒宗頤《詩言誌再辨》一文中也主此說,認為(wei) “中”是旗幟,設旗幟於(yu) 心,作行為(wei) 之指導。“旗幟淵源甚古。並引《世本·作篇》雲(yun) “黃帝作旃”。“旃”是古代一種赤色曲柄的旗子。(8)

 

台灣有學者認為(wei) :“中”由旌旗之義(yi) ,伴隨著有中央權力指揮之義(yi) 。“中”字的本義(yi) 即是“王旗”,王立“中”,即是君王立“王旗”,而為(wei) 諸侯萬(wan) 民之中。“王旗”即是代表“統治者”一國之“主體(ti) ”、“主宰”。“王旗”即是“中”,立“王旗”即是立“中”,立“中”所代表的涵義(yi) 有四:一,“權力”之中心,最高統率,號令自天子出。二,“行政”之中心,任免考核文武百官之權,行政機關(guan) ,運作之中心。三,“四方交通”之中心,空間方位,交通運輸以“王都”為(wei) 中心點。四,“資源”之中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資源集中分配之中心。故統帥權的中,中央的中,空間方位的中,皆是這支王的“旌旗”本身就具有的涵義(yi) 。(9)據此,有人進一步認為(wei) :“中”字本義(yi) 是“王旗”,王旗所在即是“最高指揮權”,統帥者之所在。王者“立中”,一方麵集統治權於(yu) 一身,一方麵也衍生出王者本身應如何去統治這個(ge) 國家,才能使百姓安居樂(le) 業(ye) ,豐(feng) 衣足食的問題,也就是說,水可載舟也可覆舟,民心向背攸關(guan) 王權是否能得到鞏固。王如何才能得到百姓的愛戴呢?中字就引申出“中和”、“中正”、“至善”、“合適”、“時中”、“中道”等等意義(yi) 出來。(10)

 

江林昌引薑亮夫在《文字樸識·釋中》篇分析“中”字的上端作飄遊狀,為(wei) 氏族圖騰旗幟,中間作圓者為(wei) 太陽,而下端作飄遊狀者則為(wei) 旗幟之投影。正午時刻,太陽正中照下,旗幟正投影於(yu) 旗杆下,是為(wei) 不偏不倚之中正。因此,人間的一切行為(wei) 要以天神“日中”為(wei) 依據,即《左傳(chuan) 》成公十三年所謂“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天)命也。”認為(wei) “中”是上古時期各氏族部落共有的宗教信仰和道德觀念。這種信仰和觀念來自於(yu) 原始初民共有的太陽崇拜。在農(nong) 耕時代,萬(wan) 物生長靠太陽,太陽是氏族成員的至上神。最後得出結論說,“中”字最初表達的便是中正公平,不偏不倚,因而可有行為(wei) 準的之義(yi) ,而這一意義(yi) 正取義(yi) 於(yu) 太陽神的中午普照。這種觀念在古代其實很普遍,如《國語·魯語》有“日中考政”,《詩》毛傳(chuan) 有“教國子以日中為(wei) 期”,《淮南子·主術訓》:“是以中立”。高誘注:“中,正也。”(11)

 

大量甲骨片記錄著:“王立中”,《尚書(shu) ·牧誓》的“王左杖黃鉞,右秉白旄以麾”,《孟子·盡心上》的“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以及《荀子·大略》的“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禮也”,都說明了“中”是代表酋長君主之所在。因此,“中”的“徽幟”和“旗鼓”形象最標誌的是部眾(zhong) 必須依附聽從(cong) 的權威和統治。

 

真正將“中”、“和”連稱,作為(wei) 一個(ge) 哲學命題加以較為(wei) 係統的論述還是在春秋戰國之際。《管子·鄭弟》從(cong) 道德倫(lun) 理的角度提出了“中和”範疇:“中和慎敬,能日新乎!”把中和修養(yang) 與(yu) 道德日新聯係起來。相傳(chuan) 為(wei) 孔子之孫子思所作的《中庸》就說“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賦予“中和”這個(ge) 哲學命題以最普遍的意義(yi) 。荀子曾三次提及“中和”:一是在《王製》篇:“故公平者職之衡也,中和者聽之繩也。”唐楊倞注此為(wei) “言君子用公平中和之道,故能百事無過。中和謂寬猛得中也。”這裏的中和顯然是屬於(yu) 政治哲學範疇。二是在《樂(le) 論》篇:“故樂(le) 者,天下之大章也,中和之紀也。”把中和看成是音樂(le) 具有的根本精神,因而音樂(le) 具有了紀綱和標準的功能特點,成為(wei) 培養(yang) 儒家中和理想人格的重要手段。這裏已使“中和”具有了某種形而上學的特色。三是在《至仕》篇:“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然後中和察斷以輔之,政之隆也。”這裏的“中和”主要是中正公平之意,雖然也是一個(ge) 政治哲學範疇,但其中包含著中和方法論的意蘊。

  

二、《尚書(shu) 》所載中和思想的淵源流變

 

中和思想淵源深遠。相傳(chuan) 早在氏族社會(hui) ,帝嚳便“執中而獲天下”(《大戴禮記•五帝德》),“獲”被訓為(wei) “得”,得天下人心的意思。後來,司馬遷繼承了這個(ge) 說法,《史記•五帝本紀》說帝嚳“溉執中而遍天下”,通過行中道而得人心而得天下。據卜辭的記載,商人自命為(wei) “中商”,所居之地為(wei) “土中”。因此,三代以來王者就有以“土中”建國立都的傳(chuan) 統。而上古“尚和”意識最初始意義(yi) 大約集中於(yu) 人之自然官能性感受,尤其是聽覺、味覺上,古人多從(cong) 音和、味和的角度出發談論政和,這是“尚和”意識的原生時期。

 

朱熹在《中庸章句序》中這樣說:

 

蓋自上古聖神繼天立極,而道統之傳(chuan) 有自來矣。其見於(yu) 經,則“允執厥中”者,堯之所以授舜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者,舜之所以授禹也。堯之一言,至矣,盡矣!而舜複益之以三言者,則所以明夫堯之一言,必如是而後可庶幾也。

 

即認為(wei) 儒家的中庸思想與(yu) 道統來自堯舜禹。蔡沈《書(shu) 經集傳(chuan) 序》延續並發展了了朱熹的觀點:“精一執中,堯舜禹相授之心法也。建中建極,商湯周武相傳(chuan) 之心法也。”(12)這就把中道與(yu) 道統結合起來,從(cong) 堯舜禹到商湯文武周公一脈相傳(chuan) 。這個(ge) 說法是基本上符合中和觀念發展的曆史的。

 

《尚書(shu) 》的“中”概念隨處可見,如“建中於(yu) 民”,“各設中於(yu) 乃心”,“作稽中德”,“以列用中罰”,“惟厥中”,“民心罔中,惟爾之中”,“鹹中有慶”,同時對“和”的認識已很豐(feng) 富,如“神人以和”、“協和萬(wan) 邦”、“燮和天下”、“克敬於(yu) 和”,這些雖未對“和”的內(nei) 涵作明確的界定,但通過對“和”的普遍推崇使我們(men) 看到了商周時代人們(men) 逐漸對“和”進行抽象的理解,而這就直接影響到春秋時人們(men) 提出“和實生物”、“以他平他謂之和”等富有理論色彩的觀點。此外,除“和”外還有大量用“協”、“雍”、“諧”、“燮”諸詞表達和諧之意,從(cong) 虞夏到商周,“和”的總趨勢是從(cong) 神到人、從(cong) 局部到全部的多元普遍發展著,充分體(ti) 現了中華先民已充分重視和高度推崇“和”在實現政治理想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尚書(shu) 》中“中”與(yu) “和”開始初步結合,例如提出了“協於(yu) 中”、“和厥中”等觀點,初步形成了貴中尚和思想。下麵大致按照時代順序進行梳理和討論。

 

《尚書(shu) ·堯典》記載帝堯“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這是稱頌帝堯能夠以自身的修德為(wei) 本,先從(cong) 處理家族關(guan) 係使之親(qin) 睦,然後再延伸到與(yu) 大家商量處理必須的事情,再延伸到協調和諧更多的邦國,最後達到整個(ge) 天下萬(wan) 民安居樂(le) 業(ye) 的和諧境界。這就比較係統地描繪了一個(ge) 以“中”致“和”的理想政治模式,也就是後來儒家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最初表述。《論語·堯曰》:“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這段話是帝堯讓位給帝舜時的授命辭,囑咐帝舜應該保持中道,否則天下百姓將陷於(yu) 困苦貧窮,則君祿也就永遠終止了。目的是希望舜能夠真誠地堅持中庸之道,什麽(me) 事情都能夠做到恰到好處。其中“舜亦以命禹”,見於(yu) 《尚書(shu) ·大禹謨》:“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孔傳(chuan) :“危則難安,微則難明,故戒以精一,信執其中。”這就是後儒推崇的著名的“十六字心傳(chuan) ”,其中“危微精一”之論可能有後儒之見,但“允執厥中”則淵源甚古。禹怎樣“允執厥中”?孔子說:“禹,吾無間然矣。菲飲食而致孝乎鬼神,惡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宮室而盡力乎溝洫。禹,吾無間然矣。”(《論語·泰伯》)對於(yu) 禹來說,如果是因為(wei) 個(ge) 人衣食住的尚儉(jian) 而在祭品禮服與(yu) 田間上簡率從(cong) 事,便是不及;又如果對於(yu) 祭品禮服與(yu) 田間工事的完備,而在個(ge) 人的衣食住方麵尚奢侈,便是太過;禹沒有不及與(yu) 太過,就是中道。後來,周代將“允執厥中”作為(wei) 治國之道,廣泛加以推廣。《中庸》引孔子說:“舜其大知也與(yu) !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liang) 端,用其中於(yu) 民。”朱子《中庸章句》序開首講“道統”說:“道統之傳(chuan) 有自來矣,其見於(yu) 經,則‘允執厥中’者,堯之所以授舜也。”現代史學家柳詒徵分析說:“是唐虞時之教育,專(zhuan) 就人性之偏者,矯正而調劑之,使適於(yu) 中道也。以為(wei) 非此不足以立國,故製為(wei) 累世不易之通稱。……然中無一定之界域,故無時無地,仍不能免於(yu) 偏執。惟其所執,恒不取其趨於(yu) 極端耳。”(13)新發現的清華簡,“現在看《保訓》篇文,似乎堯舜以來確有‘中’的傳(chuan) 授。”(14)宋代蔡沈在其《書(shu) 經集傳(chuan) 序》中說:“二帝三王之治本於(yu) 道,二帝三王之道本於(yu) 心,得其心則道與(yu) 治固可得而言矣。何者?精一執中,堯舜相授之心法也;建中建極,商湯周武相傳(chuan) 之心法也。曰德、曰仁、曰敬、曰誠,言雖殊而理則一,無非所以明此心之妙也。至於(yu) 言天,則言心之所自出;言民,則謹其心之所由旋。禮樂(le) 教化,心之發也;典章之物,心之著也;家齊國治而天下平,心之推也。心之德,其盛矣乎?”(15)蔡沈認為(wei) ,《書(shu) 經》是古代聖王治道的載體(ti) ,其中最深層的內(nei) 核,也就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相授相傳(chuan) 的心法——“精一執中”、“建中建極”這八個(ge) 字。其實,“精一執中”、“建中建極”就是《尚書(shu) •大禹謨》中所說的“允執厥中”。明儒方孝孺在《夷齊》中說:“聖人之道,中而已矣,堯、舜、禹三聖人為(wei) 萬(wan) 世法,一允執厥中也。”(16)柳詒徵說:“堯舜以來,以中為(wei) 立國之道,孔子祖述其說,而又加以‘時’義(yi) 。”(17)“允執厥中”也就是孔子所說的“允執其中”。孔子的中和哲學,正是在“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的“允執厥中”的觀念基礎上發展起來的。

 

《尚書(shu) ·舜典》又記載舜授命典樂(le) 之官夔的話:“夔,命汝典樂(le) ,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詩言誌,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帝舜任夔為(wei) 樂(le) 官時,向貴族子弟提出“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的要求,就是一種中和無偏的政治人格追求。《舜典》又說:“八音克諧,無相奪倫(lun) ,神人以和。”這是指禮樂(le) 活動中通過“樂(le) ”來實現人與(yu) 神的溝通、和諧。在西周禮樂(le) 文化中,禮的基本功能是“分”,而“樂(le) ”的基本能夠則是“和”。《說文》:“咊,相應也”,指的就是樂(le) 器演奏的協調,是屬於(yu) 禮樂(le) 文化係統的一個(ge) 基本觀念,具有很深的思想意蘊。“和”還有飲食之和的意思。《尚書(shu) ·說命》中就有“若作和羹,惟爾鹽梅”的名句,意思是要做好羹湯,關(guan) 鍵是調和好鹹(鹽)酸(梅)二味,並以此比喻治國。

 

《尚書(shu) ·大禹謨》載禹說:“德惟善政,政在養(yang) 民。水、火、金、木、穀惟修,正德、利用、厚生惟和。”偽(wei) 孔傳(chuan) :“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財,厚生以養(yang) 民,三者和,所謂善政。”《尚書(shu) ·大禹謨》還載:帝堯對皋陶說:“皋陶,惟茲(zi) 臣庶,罔或幹予正。汝作士,明於(yu) 五刑,以弼五教,期於(yu) 予冶,刑期於(yu) 無刑,民協於(yu) 中,時乃功。”明邱浚引朱熹“聖人之治,以德為(wei) 化民之本,而刑特以輔其所不及而已。”(《朱子大全·雜著》)對這段話的解釋說:“能明五刑以輔五品之教,而期我以至於(yu) 治,其始雖不免於(yu) 用刑,而實所以期至於(yu) 無刑之地,故民亦皆能協於(yu) 中道,初無有過不及之差,則刑果無所施矣。”(18)帝堯在對皋陶的嘉獎中明確表示,刑罰的目的就是“刑期於(yu) 無刑,民協於(yu) 中”。偽(wei) 孔傳(chuan) :“民皆命於(yu) 大中之道”,孔疏:“民皆合於(yu) 大中,言舉(ju) 動每事得中,不犯法憲,是合大中,即《洪範》所謂‘皇極’是也。”大中之道就是中道哲學。刑罰本身並不是目的,它隻是一種手段,一種輔助道德教化以實現社會(hui) 和諧、穩定、有序的手段,刑罰的目的正是不再使用刑罰,使刑罰成為(wei) 完全不必要的東(dong) 西。刑罰的最終目標是使民眾(zhong) 日新其德,道德境界達到“中道”的高度。

 

《尚書(shu) ·皋陶謨》還提出“行有九德”:“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luan) 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yi) ”,可以用九種美德作為(wei) 參照係來檢驗、衡量一個(ge) 人的行為(wei) ,以此作為(wei) 知人之道,作為(wei) 按德授職的任官標準。這九種美德就是寬與(yu) 栗、柔與(yu) 立、願與(yu) 恭、亂(luan) 與(yu) 敬、擾與(yu) 毅、直與(yu) 溫、簡與(yu) 廉、剛與(yu) 塞、強與(yu) 義(yi) 是對立統一、互補互成的九對對稱範疇,將這九對德性範疇結合在一起充分體(ti) 現出了在道德修養(yang) 上追求“無過無不及”的中道精神。而這種精神就是治理天下的大法,是“允執其中”精神的延續和深化。

 

《尚書(shu) ·盤庚》載商王盤庚遷殷時告誡部眾(zhong) 有“汝分猷念以相從(cong) ,各設中於(yu) 乃心”之說。孫星衍疏:“《熹平石經》‘設’作‘翕’。翕者,《釋詁》雲(yun) :‘合也。’言汝當比順思以相從(cong) ,各合於(yu) 中道。此今文義(yi) 。”其中“設中於(yu) 乃心”是盤庚告誡部眾(zhong) 你們(men) 應該認清服從(cong) 我的意誌,每個(ge) 人要把“中”的觀念樹立在心中。這裏的“中”指的就是不偏不倚,每個(ge) 人的行為(wei) 要不偏離象征統治權的“中”,規規矩矩順從(cong) 自己的遷都主張。“這一方麵將中道從(cong) 對君主自身的要求推廣為(wei) 對於(yu) 眾(zhong) 人的要求;另一方麵,又從(cong) 政事上的‘執中’或方位上的‘建中’進而轉化為(wei) 觀念上的‘設中於(yu) 心’。這是‘允執厥中’的中道在商代的一大發展。”(19)

 

《尚書(shu) ·洪範》傳(chuan) 為(wei) 夏代治國的大法,流傳(chuan) 到商朝,為(wei) 箕子所得。周滅商,周武王訪於(yu) 箕子,箕子陳述,為(wei) 史官記錄下來。今人或認為(wei) 係戰國後期儒者所作,或認為(wei) 作於(yu) 春秋。但我以為(wei) 其思想淵源甚古,其中講“王道政治”:“無偏無陂,遵王之義(yi) ;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dang) ,王道蕩蕩。無黨(dang) 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ce) ,王道正直。會(hui) 其有極,歸其有極。”所述的“王之義(yi) ”、“王之道”、“王之路”就是對上古聖王之道的精辟概括,就是後儒推崇備至的王道政治理想,其精義(yi) 就是中道。下文又提出“乂用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剛克,三曰柔克”,鄭玄注“剛而能柔,柔而能剛,寬猛相濟,以成治立功”。政治家個(ge) 性的剛柔相濟體(ti) 現政治上就是要寬猛相濟,以達到中和。蔡沈在《書(shu) 經集傳(chuan) 》釋曰:“正直、剛、柔、三德也。正者,無邪。直者,無曲。剛克、柔克者,威福予奪,抑揚進退之用也。強弗友者,強梗弗順者也。燮友者,和柔委順者也。沈潛者,沈深潛退,不及中者也。高明者,高亢明爽,過乎中者也。蓋習(xi) 俗之偏,氣稟之過者也。故平康正直,無所事乎矯拂,無為(wei) 而治是也。強弗友剛克,以剛克剛也。燮友柔克,以柔克柔也。沈潛剛克,以剛充柔也。高明柔克,以柔克剛也。正直之用一,而剛柔之用四也。聖人撫世酬物,因時製宜,三德乂用,陽以舒之,陰之斂之,執其兩(liang) 端,用其中於(yu) 民,所以納天下民俗於(yu) 皇極者蓋如此。”(20)這就是說,人的品德秉性大概可分為(wei) 三類:正直、剛、柔。正直的品德秉性與(yu) “中德”的要求相吻合,剛與(yu) 柔剛偏離了“中德”的軌道,或者“過”或者“不及”。“乂用三德”就是根據各個(ge) 人的不向的秉性審時度勢、因時製宜地施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具正直之德者,因其思想行為(wei) 與(yu) “中德”的要求密合無垠,故可以順其自然,無為(wei) 而治,對於(yu) 具有“強弗友”、“高明”的剛德者,則可以根據時空條件的不同,或以剛克剛,或以柔濟剛;同樣,對於(yu) 具有“沈潛”、“燮友”的柔德者,也該根據客觀形式的不同而以柔製柔,或以剛補柔。總之,“乂用三德”,無論是順其自然,還是以剛克剛,以柔製柔或者以剛補柔、以柔濟剛,其總的方法原則都是“陽以舒之,陰以斂之,執其兩(liang) 端而用其中於(yu) 民”,其最終目的都是“納天下民俗於(yu) 皇極”,都是軌範天下萬(wan) 民於(yu) 中道。

 

關(guan) 於(yu) “皇極”,《洪範》次五曰“建用皇極”,偽(wei) 孔傳(chuan) 說:“皇,大;極,中也。凡立事,當用大中之道。”孔穎達疏說:“皇,大,極之為(wei) 中,常訓也。凡所立事,王者所行皆是,無得過與(yu) 不及,常用大中之道也。《詩》雲(yun) ‘莫匪爾極’,《周禮》‘以為(wei) 民極’,《論語》‘允執其中’,皆謂用大中也。”蔡沈《集傳(chuan) 》釋雲(yun) :“皇,君;建,立也。極,猶北極之極,至極之義(yi) ,標準之名,中立而四方之所取正焉者也。”(21)二說雖然不盡相同,但以“皇極”為(wei) 古代帝王所應當行的大中之道則是一致的,在此基礎上後來演變成了儒家中道治民的理想政治觀念。

 

《洪範》繼續說:“五,皇極: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惟時厥庶民於(yu) 汝極。錫汝保極:凡厥庶民,無有淫朋,人無有比德,惟皇作極。”偽(wei) 孔傳(chuan) 解釋是:“大中之道,大立其有中,謂行九疇之義(yi) 。……民有安中之善,則無淫過朋黨(dang) 之惡、比周之德,為(wei) 天下皆大為(wei) 中正。”孔穎達疏說:“皇,大也;極,中也。施政教,治下民,當使大得其中,無有邪僻。故演之雲(yun) :大中者,人君為(wei) 民之主,當大自立其有中之道,以施教於(yu) 民。當先敬用五事,以斂聚五福之道,用此為(wei) 教,布與(yu) 眾(zhong) 民,使眾(zhong) 民慕而行之。在上能教如此,惟是其眾(zhong) 民皆效上所為(wei) ,無不於(yu) 汝人君取其中道而行。積久漸以成性,乃更與(yu) 汝人君以安中之道。言皆化也。若能化如是,凡其眾(zhong) 民無有淫過朋黨(dang) 之行,人無有惡相阿比之德,惟皆大為(wei) 中正之道。言天下眾(zhong) 民盡得中也。”《後漢書(shu) ·五行誌》引《五行傳(chuan) 》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李賢注:《尚書(shu) 大傳(chuan) 》“皇”作“王”。鄭玄曰:“王,君也。不名體(ti) 而言王者,五事象五行,則王極象天也。天變化為(wei) 陰為(wei) 陽,覆成五行。經曰:‘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論語》曰:‘為(wei) 政以德,譬如北辰。’是則天之道於(yu) 人政也。孔子說《春秋》曰:‘政以不由王出,不得為(wei) 政。’則王君出政之號也。極,中也。建,立也。王象天,以情性覆成五事,為(wei) 中和之政也。王政不中和,則是不能立其事也。”“皇”就是“王”,就是“君”,是天的象征,天有陰陽五行,王有情性五事。“五事”即《尚書(shu) •洪範》所說的貌(容儀(yi) )、言(詞章)、視(觀正)、聽(察是非)、思(心慮所行),此為(wei) 古代帝王修身治國的五事。王者效法天道,以情性覆成五事就是中和之政。如果王政不中和就不能有所作為(wei) ,就不能開出王道政治。綜合上述,“皇極”就是以中德為(wei) 其價(jia) 值導向、精神方向、至大中正的王道政治。

 

隋王通《中說·魏相》:“夫子六經,皇極之能事畢矣。”宋代陸象山在《皇極講義(yi) 》中發揮說:“皇,大也;極,中也。洪範九疇,五居其中,故謂之極。是極之大,充塞宇宙,天地以此而位,萬(wan) 物以此而育。古先聖王,皇建其極,故能參天地,讚化育,凡厥庶民,皆能保極,比屋可封,人人有士君子之行,協氣嘉生,熏為(wei) 太平,向用五福,此之謂也。”這些發揮把“極”看成了宇宙的中心,“皇極”就是宇宙之光輝美大的“中”(大中)。古代聖王尋覓、確定、契合、融入這種“大中”就能跟宇宙化為(wei) 一體(ti) ,並且能夠“充實而有光輝”,“大而化之”(《孟子·盡心下》),對社會(hui) 形成無限的感染力,使得人人有士君子之行。

 

這一思想後來成為(wei) 帝王統治天下的準則。《漢書(shu) ·倪寬傳(chuan) 》雲(yun) :“惟天子建中和之極”荀悅《漢紀·高祖紀一》:“昔在上聖,唯建皇極,經緯天地。”清陳夢雷《丁巳秋道山募建普度疏》:“昔先王建皇極以蒞萬(wan) 方,化功侔於(yu) 天地。”

 

方東(dong) 美對“皇極——大中”的理解頗為(wei) 精辟,他把“大中”與(yu) 《尚書(shu) ·堯典》稱頌帝堯“欽思文明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聯係起來。“格於(yu) 上下”,光照四方,才能跟宇宙的“中”融會(hui) 。而“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的“協和”與(yu) “雍”都是“大中之用”。所謂“皇建其有極”的證明就是大禹戰勝洪水,“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lun) 攸敘”,讓他能夠一向“大中”,參讚天地,協和萬(wan) 邦。並指出,這個(ge) 思想有深刻的思想背景:“這一個(ge) 經典從(cong) 其曆史的源頭看起來,近似新的‘啟示錄’(Book of Roveletion)。在中國經典上,這是一種崇德報功的啟示錄,並且箕子也說這不是他自己的說法,隻是秉承夏代的精神遺訓。……《洪範篇》‘皇極’的這一項,有宗教的意義(yi) 、道德的意義(yi) 與(yu) 純哲學的理由在裏麵。”(22)

 

三、《尚書(shu) 》所見周人中和思想

 

清華簡《保訓》記載了周文王的臨(lin) 終遺言,主要講了有關(guan) 舜和微的兩(liang) 個(ge) 故事,有“求中”、“得中”、“假中”、“歸中”等語,可看出“中”是本篇的核心思想所在。“昔舜舊作小人,親(qin) 耕於(yu) 曆丘,恐求中,自稽厥誌,不違於(yu) 庶萬(wan) 姓之多欲。厥有施於(yu) 上下遠邇,迺易位邇稽,測陰陽之物,鹹順不擾。舜既得中,言不易實變名,身滋備惟允,翼翼不懈,用作三降之德。帝堯嘉之,用受厥緒。昔微假中於(yu) 河,以複有易,有易服厥罪。微無害,迺歸中於(yu) 河。”(23)

 

《尚書(shu) ·召誥》:“王來紹上帝,自服於(yu) 土中”。什麽(me) 叫“土中”?偽(wei) 孔傳(chuan) 雲(yun) :“言王今來居洛邑,繼天為(wei) 治,躬自服行教化於(yu) 地勢正中。”孫星衍疏:“土中謂王城於(yu) 天下為(wei) 中也。”“土中”“土中”就是東(dong) 南西北“四土”之中。司馬遷的解釋是“成王在豐(feng) ,使召公複營洛邑,如武王之意。周公複卜申視,卒營築,居九鼎焉。曰:‘此天下之中,四方入貢道裏均。’作《召誥》、《洛誥》”(《史記·周本紀》)。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要尋找“地中”呢?《尚書(shu) ·召誥》繼續說:“旦曰:其作大邑,其自時配皇天,毖祀於(yu) 上下,其自時中乂。王厥有成命,治民今休。”為(wei) 孔傳(chuan) :“稱周公言,其為(wei) 大邑於(yu) 土中,其用是大邑,配上天而為(wei) 治。”孔穎達疏:“周公之作洛邑,將以反政於(yu) 王,故召公述其遷洛之意,今王來居洛邑,繼上天為(wei) 治,躬自服行教化於(yu) 土地正中之處。”原來確定“中土”是為(wei) 了配應皇天,得到上帝的承認和庇護,同時對天下人進行教化,以實現上下和休,陰陽諧適,四時正平,風調雨順。《尚書(shu) ·康誥》:“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於(yu) 東(dong) 國洛,四方民大和會(hui) 。”偽(wei) 孔傳(chuan) 說:“初造基,建作王城大都邑於(yu) 東(dong) 國洛汭,居天下上中,四方之民大和悅而集會(hui) 。”“上中”據《尚書(shu) ·召誥》應改為(wei) “土中”,就是說這個(ge) 新都洛邑就建在天下的中間,所以四方的人民都很欣悅地會(hui) 集而來。孔穎達疏說:“周公初造基趾,作新大邑於(yu) 東(dong) 國洛水之汭,四方之民大和悅而集會(hui) ,言政治也。”所以,這個(ge) “中”實際上上體(ti) 現了深刻的政治蘊涵。對此《白虎通•京師篇》從(cong) 政治道德角度這樣解釋:“王者必即土中者何?所以均教道,平往來。”

 

另外,《逸周書(shu) ·度訓解》雲(yun) :“天生民而製其度,度小大以整,權輕重以極,明本末以立中。立中以補損,補損以知足。爵以明等極,極以正民,正中外以成命。”《逸周書(shu) ·作雒》雲(yun) :“周公敬念於(yu) 後日,予畏周室不延,俾中天下。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yu) 土中,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百裏,南係於(yu) 洛水。諸受命於(yu) 周,乃建大社於(yu) 周中。其壝東(dong) 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央迭以黃土。”《周禮·地官·大司徒》雲(yun) :“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dong) 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hui) 也,陰陽之所和也。然則百物阜安,乃建王國焉。”測地中之法來源於(yu) 測日中,“中”的概念由相互位置之中到時間概念之中(一日之中、一年之中)再到地理空間之中,以此說明建國要測量土地,以正日影來求地中,隻有找到地中,才有人與(yu) 天地的貫通和諧,萬(wan) 物由此生生不已。以此建國則國泰民安,求天地的中和是建國的基礎。東(dong) 漢鄭玄在注釋中引用鄭眾(zhong) 的話說:“土圭之長﹐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適與(yu) 土圭等﹐謂之地中。今潁川陽城地為(wei) 然。”《水經注》:“潁水經其縣(陽城)故城南。……亦周公以土圭測日景處。”

 

後人對“土中”也有多有議論,《漢書(shu) ·婁敬傳(chuan) 》:敬曰:“陛下取天下與(yu) 周異。周之先自後稷,堯封之邰,積德累善十餘(yu) 世。公劉避桀居豳。大王以狄伐故,去豳,杖馬棰去居岐,國人爭(zheng) 歸之。及文王為(wei) 西伯,斷虞芮訟,始受命,呂望﹑伯夷自海濱來歸之。武王伐紂,不期而會(hui) 孟津上八百諸侯,遂滅殷.成王即位,周公之屬傅相焉,乃營成周都洛,以為(wei) 此天下中,諸侯四方納貢職,道裏鈞矣,有德則易以王,無德則易以亡。凡居此者,欲令務以德致人,不欲阻險,令後世驕奢以虐民也。及周之衰,分而為(wei) 二,天下莫朝周,周不能製。非德薄,形勢弱也。”

 

《論衡·難歲篇》雲(yun) :“儒者論天下九州島,以為(wei) 東(dong) 西南北,盡地廣長,九州島之內(nei) 五千裏,竟三河土中。周公卜宅,《經》曰:‘王來紹上帝,自服於(yu) 土中。’”

 

《太平禦覽》引《要義(yi) 》雲(yun) :“王者受命創始,建國立都,必居中土,所以總天地之和,據陰陽之正,均統四方,以製萬(wan) 國。”

 

《水經注》卷15《洛水注》引《孝經•援神契》曰:“八方之廣,周洛為(wei) 中,謂之洛邑”。

 

可見,最早的“土中”本來是一個(ge) 地理概念,但是後儒逐漸賦予了不少宗教意義(yi) 和政治意義(yi) 。正如有學者所論:尋找、選擇這種具有“宇宙中心”性質的國都“它的政治性跟它的宗教性是對立地統一著,它的現實性與(yu) 超現實性是辨證地結合著的;換言之,它的神聖性是跟它的神秘性交錯地互補著,它的科學性跟它的幻想性是緊密地相滲著。”(24)地中、土中及中土的概念,在中國古代社會(hui) 從(cong) 酋邦向王國的演進中,顯然起過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麵有王權神授等觀念上的理由,一方麵有政治運作上的原因:鎮守中央,便於(yu) 威懾和討伐四方,也便於(yu) 向屬國征稅征兵。(25)

 

周人還把“中”作為(wei) 刑罰原則來運用,提出了“刑中”思想。刑中,就是要刑罰適中、恰當,符合規定,體(ti) 現公正。《尚書(shu) ·立政》載周公語雲(yun) :“茲(zi) 式有慎,以列用中罰”。“列用中罰”意為(wei) “列用中常之罰,不輕不重。”(《尚書(shu) 正義(yi) 》)《詩》雲(yun) :“不剛之柔,布政優(you) 優(you) ”,《牧簋銘》雲(yun) :“毋敢不明(訓勉),不中不井(型或刑)”,《叔夷鍾銘文》有“慎中其罰”。這些資料從(cong) 正反兩(liang) 個(ge) 方麵揭示了周人的“刑中”思想。“刑中”是《尚書(shu) •呂刑》全篇的基本宗旨,集中反映了司法公正的理念。《呂刑》篇中的“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lun) 有要”,是“刑中”思想在法律實施上的落實,是法律原則上的“時中”。《呂刑》還有言:“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yu) 五極,鹹中有慶。受王嘉師,監於(yu) 茲(zi) 祥刑。”明代丘浚在《慎刑憲》中說:“帝王之道,莫大於(yu) 中。中也者,在心則不偏不倚,在事則無過不及。帝王傳(chuan) 授心法,以此為(wei) 傳(chuan) 道之要,以此為(wei) 出治之則。”另外,《呂刑》“觀於(yu) 五刑之中”指考察五刑是否公正適用;“士製百姓於(yu) 刑之中”指士師用公正的刑罰治理百姓;“明於(yu) 刑之中”指明白公正用刑的道理;“明啟刑書(shu) 胥占,鹹庶中正”指根據刑書(shu) 斟酌,力求量刑公正。“刑中”隻有通過“時中”和“權”才能做到。丘浚也曾對此作過闡述:“帝王之道,莫大於(yu) 中。中也者,在心則不偏不倚,在事則無過不及……非獨德禮樂(le) 政為(wei) 然,而施於(yu) 刑者亦然,蓋民不幸犯於(yu) 有司,所以罪之者,皆彼所自取也。吾固無容心於(yu) 其間,不偏於(yu) 此,亦不倚於(yu) 彼,惟其情實焉。既得其情,則權其罪之輕重,而施以其刑。其刑上下,不惟無太過,且無不及焉。夫是之謂中,夫是之謂詳刑。”(26)“刑中”思想被孔子所進一步闡發,把禮樂(le) 興(xing) 衰與(yu) 刑罰是否“中”聯係起,認為(wei) “禮樂(le) 不興(xing) 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論語·子路》),說明“刑中”是一個(ge) 重要價(jia) 值,隻有“刑中”基礎上的公正司法才能促進社會(hui) 和諧,否則就會(hui) 出現孔子所謂“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的情況,社會(hui) 就可能因之而動蕩失和。

 

“刑中”進一步發展為(wei) “明德慎罰”,成為(wei) 西周整個(ge) 統治中是一而貫之的指導思想。“明德慎罰”作為(wei) 聯合詞組構成的概念,最早見於(yu) 《尚書(shu) 》中的《多方》《康誥》。《尚書(shu) ·多方》載周公在給商代聖王們(men) 的德政所做總結的時候說:“乃惟成湯克以爾多方簡,代夏作民主。慎厥麗(li) ,乃勸;厥民刑,用勸;以至於(yu) 帝乙,罔不明德慎罰,亦克用勸。”周公在這裏通過總結曆史經驗是為(wei) 了給西周各諸侯樹立一個(ge) 政治典範,或許有拔高商湯的地方,但應該有其基本事實的依據。在《康誥》中,周公對康叔說:“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封,予惟不可不監,告汝德之說於(yu) 罰之行。”此文是周公在平定三監之亂(luan) 後封康叔於(yu) 殷時對康叔的訓誡之詞。指出在任用人才時要“庸庸、祇祇、威威、顯民”,任用那些該任用的人,尊敬那些該尊敬的人,懲罰那些該懲罰的人,尊寵民眾(zhong) ,德著於(yu) 民,這就闡明了德與(yu) 刑之“中”。“明德慎罰”成為(wei) 西周政治統治的一個(ge) 恒常話題,《尚書(shu) ·大禹謨》:“帝德罔愆。臨(lin) 下以簡,禦眾(zhong) 以寬;罰弗及嗣,賞延於(yu) 世;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yu) 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好生之德洽於(yu) 民心,茲(zi) 用不犯於(yu) 有司。”文中“禦眾(zhong) 以寬”、“罰弗及嗣”、“罪疑惟輕”及“宥過無大,刑故無小”等等,均反映了“明德慎罰”的觀念。

 

周人從(cong) 商人宗教迷霧中走出來,開始注重人自己的主體(ti) 力量,人的理性精神得到了明顯的張揚,表征人的主體(ti) 力量的“德”字為(wei) 周人所推崇而廣泛應用。“德”字的本字是“悳”(27)從(cong) 心從(cong) 直。許慎《說文解字》釋得曰:“直,正也”。德的本意是正見於(yu) 心,包含著人的中正之心。“中”與(yu) “德”結合而成“中德”,使“中”成了一種德性,這就突破了“中”的“王道”政治的局限性,而成為(wei) 一個(ge) 倫(lun) 理性範疇。“中德”見《尚書(shu) •酒誥》:“丕惟日爾克永觀省,作稽中德,爾尚克羞饋祀。”“茲(zi) 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偽(wei) 孔傳(chuan) 的解釋是“汝能長觀省古道所為(wei) ,考行中正之德”。孫星衍稱:“言爾能久觀看省察於(yu) 事理,將於(yu) 爾所為(wei) 稽合於(yu) 中道。”“中”因為(wei) 與(yu) 上天有關(guan) ,實際上是周人“中”能夠更好與(yu) 神溝通的抽象化,自然成為(wei) 周人最神聖的價(jia) 值理念。周公在《酒浩》篇中,總結曆史經驗教訓,告誡各級官員,要時刻以“中德”作為(wei) 參照係,作為(wei) 檢驗標準,反省自己、檢討自己,從(cong) 而使自己的思想與(yu) 行為(wei) 都趨及“中德”的要求,而沒有絲(si) 毫過與(yu) 不及之差,隻有這樣,官員們(men) 才有資格參加國君的祭祀活動,他們(men) 的職位才能得到國家的肯認與(yu) 保掉。不僅(jin) 如此,周公在這裏還明確地指出:“中德”就是“天若元德”,是為(wei) 上帝所讚美的最高層次的美德、善德,換句話說,“中德”就是天理、天道,官員們(men) 的言行隻有“稽中德”,與(yu) 天理天道合拍協調,才能夠得到國家的承認,才具有為(wei) 政的合法性。

  

四、中和思想的現實意義(yi)

 

《尚書(shu) 》作為(wei) 政事之書(shu) (28),記載了二帝三王修齊治平的大經大法,其核心是中和思想。《尚書(shu) 》中和思想是在上古先民“中和”觀念基礎上結合堯、舜、禹、湯、文、武、周公這些聖王道德人格和政治實踐概括、提煉、升華出來的,是人生修養(yang) ,也是思想方法,也是政治智慧,成為(wei) 後來儒家中庸思想的源頭。

 

儒家“中和”思想,經過曆代儒者的努力弘揚,滲透到了中國古代政治、法律、哲學、藝術、倫(lun) 理等各個(ge) 方麵,對中國文化、中國哲學影響很大,構造了中國文化、中國哲學的基本精神,成為(wei) 中國人立身處世,待人接物的行為(wei) 準則,使中和之道成了治國安民的根本哲學與(yu) 根本法則。

 

中華民族的形成和發展就是不斷融合其它少數民族的結果,今天以漢族為(wei) 主體(ti) 的多民族大家庭的民族格局就是“中和”精神的體(ti) 現,中國文化對異質文化的不斷吸收和融合也是在“中和”的精神指導下進行的。中國文化的注重中和,使得外來文化、外來民族在中國這塊土地上能夠獲得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即使在近代維新變法,現代激進革命之中,中國人在沒有完全拋棄這一有價(jia) 值的思想。新文化運動的主將胡適說:“中庸哲學,可說是一般中國人的宗教。”(29)毛澤東(dong) 對此也高度重視,指出中庸哲學是“孔子的一大發現,一大功績,是哲學的重要範疇,值得很好地解釋一番。”(30)他分析孔子“過猶不及”時說:“過與(yu) 不及乃指一定事物在時間與(yu) 空間中的運動,當其發展到一定狀態時,應從(cong) 量的關(guan) 係中找出與(yu) 確定具有一定穩定的質,這就是‘中’或‘中庸’或‘時中’。”(31)

 

中和思想當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yi) ,可以應對一些棘手的現實問題:

 

(一)內(nei) 政問題:近代以來形成了激進主義(yi) 、自由主義(yi) 和保守主義(yi) 三個(ge) 社會(hui) 政治思潮。儒家作為(wei) 保守主義(yi) 的主體(ti) ,在左與(yu) 右的激烈衝(chong) 突中應保持中正平和的態度,回歸大中至正的道路,以儒為(wei) 主,向左吸收馬克思主義(yi) ,向右吸收民主自由思想,然後整合成新的思想體(ti) 係。具體(ti) 地以儒家的仁道為(wei) 價(jia) 值基礎,吸收馬克思主義(yi) 的社會(hui) 理論和組織方式,吸收西方民主、自由、人權理念,以解決(jue) 中國當今的政治發展的方向問題。

 

(二)經濟問題:當今中國和世界上在經濟方麵有國家資本主義(yi) 和自由市場經濟之爭(zheng) ,而儒家的王道理想就體(ti) 現了公平原則。以此原則指導經濟,就是確定政府的分配應當十分公正,同時允許自由競爭(zheng) 。政府對於(yu) 經濟生活來說政府幹預是必須的,目的是使競爭(zheng) 應當降止最低限度。

 

(三)文化問題:當今中國麵臨(lin) 文化帝國主義(yi) 與(yu) 文化民族主義(yi) 的衝(chong) 突。文化帝國主義(yi) 是以美國為(wei) 主的西方國家借用其強大的經濟和軍(jun) 事實力以及文化影響力自覺不自覺地推行的一種全球文化戰略,由此產(chan) 生了強勢文化對弱勢文化的挑戰和文化霸權的出現。在這種情況下國內(nei) 相應地出現了文化民族主義(yi) 的思潮,這種思潮不僅(jin) 在官方,而且在知識精英,特別是文化保守主義(yi) 陣營中和民間老百姓中都有。我認為(wei) 應該以中和之道化解文化帝國主義(yi) 與(yu) 文化民族主義(yi) 的衝(chong) 突。

 

(四)外交問題:當今中國麵臨(lin) 的國際環境複雜多變,外交方麵應該進退有據,剛柔相濟。麵對以美國為(wei) 主的霸權主義(yi) ,我們(men) 應以王道為(wei) 主,霸道為(wei) 輔,王道為(wei) 體(ti) ,霸道為(wei) 用,就是道德優(you) 先,實力後盾。以中和之道處理外交問題應該把國家利益與(yu) 世界責任很好地結合起來,以中國文化為(wei) 基礎,向世界闡明中國維護國際秩序和國際體(ti) 係的新理念,推動世界和平與(yu) 發展。

 

(五)軍(jun) 事問題:當今中國仍然麵臨(lin) 戰爭(zheng) 與(yu) 和平的選擇,冷戰結束了,中國綜合國力的上升引起了以美國為(wei) 首的西方發達國家的疑慮和擔憂,出現了“中國威脅論”,同時中國與(yu) 周邊國家和地區在領土和資源方麵也多有紛爭(zheng) ,雖然國家的總體(ti) 戰略是維護世界和平,但戰爭(zheng) 的威脅逼著中國軍(jun) 力增強。以中和之道處理應該還是堅持維護和平,但不怕戰爭(zheng) ,向孔子說的“有文事者必有武備,有武事者必有文備”。

 

(六)宗教問題:當今中國多元宗教活躍,在滿足人們(men) 精神信仰的同時也出現了邪教、準邪教以及宗教競爭(zheng)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應以儒為(wei) 主,在曆史上已經成功地整合了道教、佛教,形成的以儒為(wei) 主,道佛輔翼的文化結構的基礎上,繼續整合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等,重構新的國民信仰體(ti) 係,建設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家園。

 

注釋:

 

(1)楊樹達:《論語疏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28頁。

 

(2)溫少峰、袁廷棟:《殷墟卜辭研究——科學技術篇》,成都:四川社會(hui) 科學院出版社1983年,第14頁。

 

(3)簫兵:《中庸的文化省察——一個(ge) 字的思想史》,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8頁。

 

(4)唐蘭(lan) :《殷虛文字說》,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53-54頁。

 

(5)胡念耕:《唐蘭(lan) “釋中”補苴》,《安徽師大學報》1991年第2期。

 

(6)劉節:《中國史學史稿》,鄭州:中州書(shu) 畫社1982年,第12-13頁。

 

(7)高懷民:《中國先秦與(yu) 古希臘哲學之比較》,台灣:中央文物供應社1983年,第270頁。

 

(8)饒宗頤:《詩言誌再辨——以郭店楚簡資料為(wei) 中心》,武漢大學中國文化研究院編《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論文集》,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

 

(9)楊素珍:《秦漢以前“四方”觀念的演變及發展研究》,台灣中山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5月,第35頁。

 

(10)劉家一:《〈中庸〉思想與(yu) “誠”的實踐》,台灣中山大學中國文學係碩士論文,2007年6月,第55頁。

 

(11)江林昌:《清華<保訓>篇“中”的觀念》,《光明日報》2009年8月3日。

 

(12)蔡沈:《書(shu) 經集傳(chuan) ·序》,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4年,第1頁。

 

(13)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上卷),上海:東(dong) 方出版社1988年,第34頁。

 

(14)李學勤:《解讀周文王遺言》,《光明日報》2009年4月13日。

 

(15)蔡沈:《書(shu) 經集傳(chuan) ·序》,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4年,第1頁。

 

(16)方孝孺:《遜誌齋集》卷五《夷齊》,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17)柳詒徵:《中國文化史》(上卷),上海:東(dong) 方出版社1988年,第238頁。

 

(18)邱浚:《大學衍義(yi) 補》卷一百,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19)徐儒宗:《中庸論》,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1頁。

 

(20)蔡沈:《書(shu) 經集傳(chuan)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4年,第117頁。

 

(21)蔡沈:《書(shu) 經集傳(chuan)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94年,第115頁。

 

(22)方東(dong) 美:《原始儒家思想之因襲與(yu) 創造》,《生命理想與(yu) 文化類型》,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2年,第408頁。

 

(23)李學勤:《解讀周文王遺言》,《光明日報》2009年4月13日。

 

(24)簫兵:《中庸的文化省察——一個(ge) 字的思想史》,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582頁。

 

(25)喻希來:《重新審視中國曆史大時代》,《戰略與(yu) 管理》,2000年第5期

 

(26)邱浚:《大學衍義(yi) 補》卷一百一,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27)甲骨文中已存在“德”字的初文“悳”字出現不下180處,見姚孝遂主編《殷墟甲骨刻辭類纂》,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年,第864頁至866頁。

 

(28)《荀子·勸學篇》:“《書(shu) 》者,政事之紀也。”《史記·太史公自序》:“《書(shu) 》記先王之事,故長於(yu) 政。”

 

(29)沙香蓮.《中國國民性》,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156頁。

 

(30)毛澤東(dong) :《毛澤東(dong) 書(shu) 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7頁。

 

(31)毛澤東(dong) :《毛澤東(dong) 書(shu) 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47頁。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