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超】《春秋》“母弟稱弟”源於周代宗法製度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8-04-19 21:4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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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母弟稱弟”源於(yu) 周代宗法製度

作者:耿超(河北大學曆史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三月初三日庚辰

           耶穌2018年4月18日

 

關(guan) 鍵詞:母弟稱弟;公子;左傳(chuan) ;宗法製度;親(qin) 屬關(guan) 係

 

“弟”,是表示核心親(qin) 屬關(guan) 係的一種稱謂,《爾雅·釋親(qin) 》雲(yun) :“男子先生為(wei) 兄,後生為(wei) 弟。”但在《春秋》中,“弟”卻為(wei) “母弟”的專(zhuan) 稱。何謂“母弟”?《尚書(shu) ·牧誓》孔疏雲(yun) :“母弟謂同母之弟。”然則異母之弟就不再被稱為(wei) “弟”。本文就《春秋》中的“母弟稱弟”現象略加考察,並分析此種現象存在的製度根源。

 

引人矚目的“母弟稱弟”現象

 

《春秋》中的“母弟稱弟”,載於(yu) 《左傳(chuan) 》與(yu) 《公羊傳(chuan) 》,在此僅(jin) 舉(ju) 幾例,以作說明。如《春秋》宣公十七年記載:“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左傳(chuan) 》:“冬,公弟叔肸卒,公母弟也。凡大子之母弟,公在曰公子,不在曰弟。凡稱弟,皆母弟也。”《春秋》隱公七年:“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chuan) 》雲(yun) :“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兄稱兄。”《春秋》定公十一年:“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陳入於(yu) 蕭以叛。”辰在同年《左傳(chuan) 》中稱為(wei) “母弟辰”,“公子地”亦如《春秋》之所稱。辰為(wei) 宋景公之同母弟,故稱辰弟。而公子地,為(wei) 景公之庶母弟,辰之庶兄,因此《春秋》稱之為(wei) “公子地”,而不稱“弟”。《春秋》昭公元年:“夏,秦伯之弟鍼出奔晉。”《左傳(chuan) 》:“秦後子有寵於(yu) 桓,如二君於(yu) 景。”杜預注曰:“後子,秦桓公子,景公母弟鍼也。”《公羊》傳(chuan) 曰:“有千乘之國,而不能容其母弟,故君子謂其出奔也。”

 

可見,在《春秋》中,隻有同母之弟才稱弟,異母弟則稱之為(wei) 公子,正如楊伯峻所言“考之全經,有雖母弟而不稱弟者,但無非母弟而稱弟者”。

 

“母弟稱弟”體(ti) 現嫡庶製

 

對於(yu) “同母弟”與(yu) “異母弟”在稱呼上的嚴(yan) 格區分,曆來解釋眾(zhong) 多。《解詁》雲(yun) :“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不言同母,言母弟者,若謂不如為(wei) 如矣,齊人語也。分別同母者,《春秋》變周之文,從(cong) 殷之質,質家親(qin) 親(qin) ,明當親(qin) 厚,異於(yu) 群公子也。”公羊學家把“母弟稱弟”的現象與(yu) 儒家“質文說”聯係在一起,認為(wei) 春秋“變周文從(cong) 殷質”,其意思是,殷商時期兄弟間互相親(qin) 厚,而春秋時期的這種“母弟稱弟”現象與(yu) 殷商文化是相似的。筆者認為(wei) ,公羊學家所說似有牽強附會(hui) 之感,周代“母弟稱弟”的主要根源應在於(yu) 妻妾間的等級差別。顧炎武《日知錄》曾引程子言:“禮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說,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wei) 加親(qin) 也。若以同母弟為(wei) 加親(qin) ,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shou) 也。”程子所言“母弟稱弟”誘因於(yu) 嫡庶製是有道理的,周人對於(yu) 母弟的強調起初隻是對於(yu) 嫡長子而言,因為(wei) 母弟亦為(wei) 嫡出,地位較其餘(yu) 庶弟更為(wei) 尊貴,也是嫡長子之後首選的繼承人,因此周人對母弟加以強調,成器於(yu) 成康之際的臣諫簋銘文中即有“母弟”一詞,可為(wei) 此提供佐證。這種基於(yu) 嫡庶製而產(chan) 生的重母弟觀念,應是《春秋》中“母弟稱弟”的根本原因。

 

“母弟稱弟”反映宗法等級

 

然而春秋時期也存在庶子即位為(wei) 君的情況,妾生之子即位為(wei) 國君後基本也遵循“母弟稱弟”,如魯宣公之母敬嬴為(wei) 文公妾,宣公即位後稱母弟叔肸為(wei) 弟。對此,清代學者黃式三在《春秋釋》中解釋為(wei) :“春秋書(shu) 同母之兄弟,重宗法也。禮曰,別子為(wei) 祖,繼別為(wei) 宗,公子之公,為(wei) 其士大夫之庶者,宗其士大夫之嫡者。則嫡子同母之弟,謂之別子,其後宜立大宗也。……君既由庶子而立,於(yu) 是君之母兄、母弟亦稱別子,其後亦立大宗也。故曰春秋書(shu) 同母之兄弟,重宗法也。”

 

黃式三從(cong) 宗法角度解析“同母稱兄弟”,他認為(wei) 嫡子的同母兄弟為(wei) 別子,其後是要立大宗的,而由庶子即位的國君的母弟,其後也是要立大宗的,因而書(shu) “同母兄弟”是重宗法。但有一個(ge) 問題,即除母弟外,嫡長子或國君的其他庶弟也是別子,其後也要立大宗,《儀(yi) 禮·喪(sang) 服》曰:“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不得禰先君,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不得祖諸侯,此自卑別於(yu) 尊者也。”清人程瑤田《宗法表》附注:“諸侯之公子自卑別於(yu) 尊,稱別子。”可見別子應是相對於(yu) 嗣君而言,是指嫡長子之外的兒(er) 子,既包括嫡出,也包括庶出,其後都是要立大宗的。同樣,國君不隻同母弟,其他異母弟也是要立大宗的。筆者認為(wei) ,之所以即位的國君稱其母弟為(wei) 弟,也應從(cong) 等級地位的角度加以考慮。國君即位前雖為(wei) 庶子,但即位後,身份發生改變,則其母與(yu) 同母弟的地位亦發生相應的變化。《公羊傳(chuan) 》隱公元年:“桓何以貴?母貴也。母貴則子何以貴?子以母貴。母以子貴。”因而國君的同母弟地位亦高於(yu) 異母弟,以“同母弟稱弟”來區別於(yu) 其他兄弟。

 

“母弟稱弟”表現血緣親(qin) 疏

 

除嫡子或國君“母弟稱弟”是基於(yu) 等級地位的考慮,同母、異母間血緣關(guan) 係的親(qin) 疏亦是一決(jue) 定因素。“以同母弟為(wei) 加親(qin) ”並非“知有母不知有父”,因而這種“以同母不同為(wei) 親(qin) 疏”的現象也並非像有些學者所言,為(wei) 母係社會(hui) 的遺俗。對於(yu) 這種“母弟稱弟”的現象,可用現代人類學的方法加以解釋。美國人類學者瑪格瑞·沃爾夫(Margery Wolf)在《台灣鄉(xiang) 村婦女與(yu) 家庭》中提出“子宮家庭”(the uterine family)的概念,指婦女在父係家族體(ti) 製內(nei) 部,在實踐中構建出的、包括她本人與(yu) 所生之子構成的小家庭,這種小家庭沒有正式的結構,它是由成員間的血緣和感情聯係起來的,同時在實踐中又是客觀存在的。

 

雖然“子宮家庭”概念所產(chan) 生的曆史背景與(yu) 本文的研究對象存在著很大的差異,但她提出的這種從(cong) 性別視角來研究親(qin) 屬製度與(yu) 家族關(guan) 係的方法值得我們(men) 重視和借鑒。春秋時期,這種“母弟稱弟”的現象與(yu) 此相類,由於(yu) 妻妾眾(zhong) 多,因而在父權製家族內(nei) 兄弟間亦以“同母不同母”來區別親(qin) 疏。孔穎達疏:“母弟之寵,異於(yu) 眾(zhong) 弟,蓋緣自然之情,以養(yang) 母氏之誌。公在雖俱稱公子,其兄為(wei) 君則特稱弟,殊而異之,親(qin) 而睦之,以隆友於(yu) 之恩,亦以獎為(wei) 人弟之敬,成相親(qin) 之益也。”孔疏甚有理,同母間更加親(qin) 近亦是自然親(qin) 情使然,而在其中,母親(qin) 作為(wei) 維係兄弟間感情的中介,也起了重要作用。如《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二十六年記,衛國發生孫文子之亂(luan) ,衛獻公戰敗後奔齊,想讓母弟子鮮謀複君位,遭到了子鮮的拒絕,他的母親(qin) 敬姒力勸子鮮,子鮮“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可見子鮮是在母親(qin) 敬姒的命令下,答應為(wei) 其兄獻公複位而提供政治幫助的。

 

綜上所述,妻妾嫡庶製所產(chan) 生的“子以母貴”以及“重母弟”觀念是“母弟稱弟”的主要原因,而同母、異母兄弟間血緣關(guan) 係的親(qin) 疏對該觀念的形成亦起一定作用。質言之,《春秋》中隻有同母之弟才稱“弟”,“母弟稱弟”現象並非母係社會(hui) 的遺存,其主要根源在於(yu) 周代的宗法製度與(yu) 家族製度。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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