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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輝純作者簡介:歐陽輝純,男,西元1976年生,湖南永州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貴州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著有《理念與(yu) 行為(wei) 的統一:中國倫(lun) 理思想論集》《傳(chuan) 統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中國倫(lun) 理思想的回顧與(yu) 前瞻》《朱熹忠德思想研究》《儒家忠德思想與(yu) 實踐研究》等。 |
以道事君、移俗教化和獻身愛國——政治倫(lun) 理視野下朱熹為(wei) 臣之忠的主要內(nei) 涵
作者:歐陽輝純
來源:原載《唐都學刊》2018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臘月廿四日壬申
耶穌2018年2月9日
摘要:為(wei) 臣之忠是朱熹忠德思想的重要內(nei) 容,涵蓋以道事君、移俗教化、獻身愛國。宋代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為(wei) 人臣實踐“以道事君”提供了條件,“以道事君”,體(ti) 現為(wei) “道”對“勢”,要用道德的標準去考量。移俗教化主要體(ti) 現為(wei) :重新闡釋儒家經典;辦教育、開書(shu) 院;樹立道德榜樣,追求聖賢人格等。人臣具有公天下的理想情懷、具有強烈的社會(hui) 責任感、國家危難之際應當獻身國家等。從(cong) 政治倫(lun) 理視野觀之,以道事君主要指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德性,移俗教化是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效用,獻身愛國是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境界。這三個(ge) 維度構成了朱熹為(wei) 臣之忠的完整體(ti) 係,對後世儒家忠德思想的發展產(chan) 生了深遠影響。
關(guan) 鍵詞:朱熹;人臣之忠;以道事君;移俗教化;獻身愛國
朱熹(1130-1200年),宋代理學集大成者,他繼承了二程為(wei) 臣之忠的思想。二程認為(wei) ,臣對君要忠是“天理”。二程說:“忠者,天理。”[①]他們(men) 認為(wei) ,忠是“天理”的基本要求。程頤說:“以臣於(yu) 君言之:竭其忠誠,致其才力,乃顯其比君之道也,用之與(yu) 否,在君而已,不可阿諛逢迎,求其比已也。”[②]意思是忠於(yu) 君主,不可以阿諛逢迎,邀寵得賞,應該竭盡忠心,為(wei) 民請命,直言諫諍。朱熹認為(wei) ,忠是為(wei) 人的基本德性。從(cong) 天子到庶民都應當如此。自然,作為(wei) 人臣就應當上忠朝廷,下忠百姓。這也就是朱熹解釋的“為(wei) 政以德”。他說:“‘為(wei) 政以德’,不是欲以德去為(wei) 政,亦不是塊然全無所作為(wei) ,但德修於(yu) 己而人自感化。然感化不在政事上,卻在德上。蓋政者,所以正人之不正,豈無所作為(wei) 。但人所以歸往,乃以其德耳。故不待作為(wei) ,而天下歸之,如眾(zhong) 星之拱北極也。”[③]具體(ti) 說來,在政治倫(lun) 理視野下,朱熹的為(wei) 臣之忠主要有三個(ge) 方麵的內(nei) 涵:以道事君、移俗教化和獻身愛國。以道事君主要指的是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德性,移俗教化是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效用,獻身愛國是為(wei) 臣之忠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境界。
一、以道事君
宋朝有一個(ge) 很好的政治生態環境,對士大夫比較寬容,這為(wei) 人臣實踐“以道事君”提供了條件,具體(ti) 主要有三點:
(一)不殺大臣和言事者
根據《宋史·曹勳傳(chuan) 》記載:宋太祖曾經立誓,藏於(yu) 太廟,告誡子孫後代不得殺戮大臣及言事者。這種說法是宋徽宗被俘後托曹勳帶回的。宋哲宗曾經說過:“朕遵祖宗遺製,未嚐殺戮大臣。”[④]所以說,趙匡胤立誓不殺大臣,是有依據的。[⑤]這裏的大臣,指的是“執政大臣”,就宋朝的政治製度來說,主要指宰相、參知政事(副宰相)和樞密院大臣等。程頤曾經讚舉(ju) 過宋廷。他說:“本朝超越古今五事”,其中的一件事就是“百年未嚐誅殺大臣”[⑥]
宋初欽定不殺大臣的規定,大概是宋太祖汲取了軍(jun) 人幹政的教訓。宋太祖趙匡胤政權是通過一次不流血的“陳橋兵變”,黃袍加身,被軍(jun) 人擁立為(wei) 皇帝而獲得的。當然,這樣的政變,不是他的首創。在他之前,唐明宗李嗣源、唐廢帝潞王李珂、周太祖郭威,都是由軍(jun) 人擁立的。[1]這讓趙匡胤始終擔心軍(jun) 人擁兵持政具有潛在威脅皇權的可能性,所以,他後來通過策劃發動一次“杯酒釋兵權”,解除了石守信等大將的軍(jun) 權。對趙匡胤來說,大概是因為(wei) 文人不擁有軍(jun) 權,對皇權不會(hui) 構成威脅,所以他轉而重視文臣,才在太廟設立不得殺戮大臣及言事者的祖訓。無論這種情況是不是曆史事實,宋代三百年不殺大臣(文臣)的事實卻是存在的。[⑦]這就為(wei) 大臣積極參與(yu) 朝政提供了安全的政治生態環境。範仲淹提出的“士當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le) 而樂(le) ”的“以天下為(wei) 己任”的士大夫擔當精神,就是宋代知識分子的積極參與(yu) 政治事務、經邦濟世的生動寫(xie) 照。
可以說,不殺大臣這是宋代統治者為(wei) 了維護其自身統治“合法性”和“秩序性”的一種整體(ti) 的“政治謀劃”。盡管其目的在主觀上是為(wei) 了維護趙家江山的穩固,但在客觀上有利於(yu) 宋代士大夫為(wei) 國家積極發揮自己的才智。從(cong) 曆史上看,宋代的官員積極上書(shu) 朝廷,建言獻策,比專(zhuan) 製強化時代下的明代官員上書(shu) 朝廷要積極得多。[⑧]這就證明宋代的政治文化生態是開放的。正是因為(wei) 這樣,宋代出現了許多忠勇的大臣。南宋末期的忠臣文天祥、鄭思肖等就是明證。
總之,宋代批量出現的忠臣,不僅(jin) 與(yu) 儒學複興(xing) 有關(guan) ,也與(yu) 宋初“息天下之兵,為(wei) 國家建長久之計”[⑨]的“不殺大臣”寬容的政治生態有關(guan) 。
(二)君臣共治天下
這是宋代優(you) 待文人的一種方式,也是鞏固其統治的一種策略。宋太宗曾對宰相們(men) :“天下至廣,借群材共治之。”[⑩]柳開的描述證實了宋代君臣共治的事實。他說:“至於(yu) 今上(宋太宗——引者注),凡八試天下士,獲僅(jin) 五千人,上自中書(shu) 門下為(wei) 宰相,下至縣邑為(wei) 簿尉,其間台省郡府公卿大夫,悉見竒能異行,各競為(wei) 文武中俊臣,皆上之所取貢舉(ju) 人也。”[11]由此可知,宋代對文人的優(you) 待和重視。
著名學者餘(yu) 英時先生指出:“宋代皇權在積極方麵還充分顯示了與(yu) 士大夫‘共治天下’的雅量。宋神宗時代是一個(ge) 重大的轉變關(guan) 鍵。他為(wei) 了支持王安石變法施行新法,不惜公開接受皇帝與(yu) 士大夫‘共定國是’的原則。”[2]皇帝與(yu) 士大夫“同治天下”(程頤語)是宋代不成文的規定,具有製度的約束性。對南宋政治生態也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
朱熹門人曹彥約(1157-1228年)在南宋寶慶元年(公元1225年)上封事,還堅持熙寧以來皇帝與(yu) 士大夫“同治天下”(“共治天下”)的政治傳(chuan) 統,直接稱在位的士大夫為(wei) “天下之共治者”。這種“共治”的宗旨就是,關(guan) 於(yu) 國家的最高施政綱領,不是皇帝一個(ge) 人做出,而是經過以宰相為(wei) 首的執政士大夫的討論與(yu) 同意,取得一致意見後才由皇帝采納並付諸施行。如南宋高宗時代,對北方是和、是戰、是守等這樣的重大的“國是”,是經過朝廷執政大臣和士大夫激烈辯論,最後由宋高宗和秦檜共同決(jue) 策。這種士大夫與(yu) 皇帝共治天下的一種良好的政治生態環境,對大臣積極參與(yu) 朝政起了重要作用,也為(wei) 人臣之忠發揮最大的效用提供了政治製度保障。
(三)宋代災異政治的破產(chan)
儒學複興(xing) ,大量文人進入統治集團,為(wei) 以“道”引“勢”提供了重要條件。災異政治起源於(yu) 先秦的自然觀,統治者認為(wei) 自己是上天在人間的代表,要求被統治者服從(cong) 其統治。統治者認為(wei) ,被統治者反抗其統治就是對上天的不恭。董仲舒是災異政治的集大成者。他認為(wei) ,人間的一切都是與(yu) 上天相聯係的。如果上天出現異常現象,就預示著人間也會(hui) 出現異常。如果這樣,皇帝就應當頒發“罪己詔”,昭告天下,以博取百姓的信任和臣服。東(dong) 漢後期的讖緯神學,更是將這種災異政治推向了神秘主義(yi) 。
當然,這種災異政治,在唐宋之前也遭到了許多思想家的反對。荀子曾說過:“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12]王充在《論衡》中提出“疾虛妄”,反對命定論和幸偶論。他說:“天道當然,人事不能卻也。”[13]還說:“修身正行,不能來福,戰栗戒慎,不能避禍。”(《論衡·累害篇》卷一)並用類比論證的方式來說明“夫天道,自然也,無為(wei) 。如譴告人,是有為(wei) ,非自然也。”(《論衡·譴告篇》卷十四)他說:“夫國之有災異也,猶家人之有變怪也。有災異,謂天譴人君,有變怪,天複譴告家人乎?家人既明,人之身中,亦將可以喻。身中病,猶天有災異也。血脈不調,人生疾病;風氣不和,歲生災異。災異謂天譴告國政,疾病天複譴告人乎?釀酒於(yu) 罌,烹肉於(yu) 鼎,皆欲其氣味調得也。時或鹹苦酸淡不應口者,猶人芍藥失其和也。夫政治之有災異也,猶烹釀之有惡味也。苟謂災異為(wei) 天譴告,是其烹釀之誤,得見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審天。”[14]
唐代柳宗元的《天說》和劉禹錫的《天論》,提出天人相分,是對災異政治致命的一擊。柳宗元說:“天地,大果蓏也;元氣,大癰痔也;陰陽,大草木也;其烏(wu) 能賞功而罰禍乎!功者自功,禍者自禍。欲望其賞罰者大謬;呼而怨,欲望其哀且仁者,愈大謬矣。”(《柳宗元集·天說》卷十六)天和自然界的瓜果草木一樣,是自然之物,並沒有賞善罰惡的功能。劉禹錫也說:“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動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餘(yu) 曰:天與(yu) 人交相勝耳。”還說:“天之所能者,生萬(wan) 物也;人之所能者,治萬(wan) 物也。法大行,則其人曰:‘天何預人邪,我蹈道而已。’法大弛,則其人曰:‘道竟何為(wei) 邪?任人而已。’法小弛,則天人之論駁焉。今以一己之窮通,而欲質天之有無,惑矣!”[15]
宋初三先生之一的石介也說:“人自人,天自天,天人不相與(yu) ,斷然以行乎大中之道,行之則有福,異之則有禍,非由感應也。”[16]石介是受到柳宗元的影響。但是,最能有力駁斥災異政治的實質是宋代歐陽修。他在《新唐書(shu) ·五行誌序》中說:“蓋君子之畏天也,見物有反常而為(wei) 變者,失其本性,則思其有以致而為(wei) 之戒懼,雖微不敢忽而已。至為(wei) 災異之學者不然,莫不指事以為(wei) 應。及其難合,則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蓋自漢儒董仲舒、劉向與(yu) 其子歆之徒,皆以《春秋》、《洪範》為(wei) 學,而失聖人之本意。至其不通也,父子之言自相戾。可勝歎哉!昔者箕子為(wei) 周武王陳禹所有《洪範》之書(shu) ,條其事為(wei) 九類,別其說為(wei) 九章,謂之“九疇”。考其說初不相附屬,而向為(wei) 《五行傳(chuan) 》,乃取其五事、皇極、庶證附於(yu) 五行、以為(wei) 八事皆屬五行歟,則至於(yu) 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之類,又不能附,至俾《洪範》之書(shu) 失其倫(lun) 理,有以見所謂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也。然自漢以來,未有非之者。又其祥眚禍痾之說,自其數術之學,故略存之,庶幾深識博聞之士有以考而擇焉。夫所謂災者,被於(yu) 物而可知者也,水旱、螟蝗之類是已。異者,不可知其所以然者也,日食、星孛、五石、六鷁之類是已。孔子於(yu) 《春秋》,記災異而不著其事應,蓋慎之也。以謂天道遠,非諄諄以諭人,而君子見其變,則知天之所以譴告,恐懼脩省而已。若推其事應,則有合有不合,有同有不同。至於(yu) 不合不同,則將使君子怠焉。以為(wei) 偶然而不懼。此其深意也。蓋聖人慎而不言如此,而後世猶為(wei) 曲說以妄意天,此其不可以傳(chuan) 也。故考次武德以來,略依《洪範五行傳(chuan) 》,著其災異,而削其事應雲(yun) 。”[17]
同時,宋代對科舉(ju) 進行了改革,大量學習(xi) 儒家文獻的文士進入統治集團,這強化了儒家的“道統”的地位。君主之間也由原來的“君臣義(yi) 合”轉變為(wei) “君臣道合”。
錢穆先生曾經說,宋代的政治是平民政治,主要是因為(wei) 大量的民間讀書(shu) 人通過科舉(ju) 進入仕途。尤其是宋代“白袍進士”被傳(chuan) 為(wei) 佳話。從(cong) 曆史角度來說,盡管隋唐已經實行科舉(ju) 考試了,但是隋唐科舉(ju) 取士非常有限的,而且科舉(ju) 考試製度也不是很完善,存在很多漏洞。宋代經過多次科舉(ju) 改革[18],科舉(ju) 製度比較完善,錄取率也大大增加,這樣就為(wei) 廣大平民士人進入權力階層提供了製度保證,也為(wei) 後世的政治進步起到了重要作用。所以葛兆光先生指出:“從(cong) 宋代平民參政,到明末清初諸家思想,再到晚清地方勢力的崛起,自改革的浪潮,洋務運動、立憲政治運動和辛亥革命,主旨就是反抗皇帝、中央的專(zhuan) 製政治。從(cong) 這一思路和標準看,唐代就是古代的結束,而宋代就是近世的開端。”[3]正是因為(wei) 有上述三條重要的政治保障,大臣在盡忠方麵,不是以皇帝的“勢”為(wei) 中心,而是以“道”為(wei) 中心,“以道事君”就成為(wei) 人臣之忠最基本的政治素養(yang) 和政治道德。朱熹力挺這種“以道事君”的人臣之忠。
在宋代的政治文化中,“以道事君”已經成為(wei) 政治事實。朱熹作為(wei) 理學集大成,對此政治實踐做了理論上的表述。然而在當前的一般常識當中,很多人認為(wei) ,儒家是擁護君主專(zhuan) 製的,認為(wei)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君要臣亡,臣不得不亡”是儒臣的政治信條。其實這是對傳(chuan) 統儒家政治的誤讀。儒家思想家自古以來就不主張君主獨裁。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王夫之、顧炎武、陳確等都是如此。
著名政治學者江榮海教授也曾指出:“儒家的政治學說是不主張君主獨裁專(zhuan) 製的。無論是他們(men) 的仁政德治說,還是民本思想,無論是‘民貴君輕’說,還是禪讓主張,無論是無道覆舟說,還是求賢納諫說,無論是德主刑輔說,還是領導表率說,無論是政在得民說,還是立君為(wei) 民說,這些儒家的思想主張,雖然還上升不到民主的高度,但是至少和君主獨裁專(zhuan) 製主張不是一個(ge) 範疇。儒家堅持的是君權有限的主張,因而就不會(hui) 堅持君主獨裁專(zhuan) 製的主張。正因為(wei) 儒家思想主張對君主獨裁專(zhuan) 製不利,才有秦始皇的焚書(shu) 坑儒,才有後世的《孟子節文》等。”[4]其實,在儒家的政治文化生態中,主要是“尊君-罪君”的政治文化模式。[5]
由於(yu) 上述的儒家政治文化傳(chuan) 統,所以,作為(wei) 理學集大成者的朱熹,在為(wei) 臣之忠中,強調“以道事君”,以“道”對“勢”。
人臣“以道事君”,在朱熹看來不是對人君所作所為(wei) 一切聽之任之,而是要用道德的標準去衡量。如果正確就執行,不正確的就要納諫,但是絕不做阿諛逢迎的小人。朱熹曾指責對宋寧宗:“今者陛下即位, 未能旬月, 而進退宰執, 移易台諫, 甚者方驟進而忽退之, 皆出於(yu) 陛下之獨斷, 而大臣不與(yu) 謀, 給舍不及議。”[19]
總之,這種“以道事君”其實是人臣用道德標尺去限製君權的一種方式。換言之,“道”隻不過是一種政治理想原則。[6]“‘道’所涵蓋的政治文化在實際政治生活中的統攝與(yu) 主宰作用,恰恰體(ti) 現了傳(chuan) 統中國的文化與(yu) 政治的重要特點。”[7]不過,在王權[20]支配一切的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盡管這種限製的約束力是很少的,但是仍然不失為(wei) 一種無奈的嚐試,也不失為(wei) 人臣盡忠的一種方式。
二、移俗教化
朱熹在儒家忠德發展史上最大的貢獻之一,是把儒家忠德由一種政治道德規範擴大為(wei) 一種德性,並進行形而上的論證,使得忠和仁義(yi) 禮智信一樣成為(wei) 儒家成賢成聖的德性之一,甚至在某種程度上,忠德具有眾(zhong) 德之基的價(jia) 值。
在朱熹看來,為(wei) 臣的最大價(jia) 值就是要用自己的道德智慧去改造社會(hui) ,使得社會(hui) 風氣走上秩序化的道路,讓人人都具有善性和善行。用朱熹的話說,為(wei) 臣之忠的根本的價(jia) 值就是“存天理,去人欲”,使社會(hui) 充滿善意和良知。移俗教化是為(wei) 臣之忠“存天理,去人欲”的一種形式。
儒家認為(wei) ,為(wei) 臣不一定就在朝廷上做官,天天麵見君王,時時幫助君王處理國家大事。在民間進行道德教化,移俗教化,也是一種為(wei) 臣之忠的重要體(ti) 現。在《論語·為(wei) 政》中記載了一件事:“或謂孔子曰:‘子奚不為(wei) 政?’子曰:‘《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有人問孔子為(wei) 何不為(wei) 政,孔子說為(wei) 政,不一定要在朝廷之上,在家、在民間友愛兄弟,並推行至國家,也是一種為(wei) 政的方式。荀子也說:“儒者在本朝則美政,在下位則美俗。”[21]這說明在儒家那裏,做官不一定在朝廷上,在民間推行王道教化聖賢政治,也是一種盡忠的方式。
《宋史·朱熹傳(chuan) 》引用黃榦的話對朱熹評價(jia) 說:“道之正統待人而後傳(chuan) ,自周以來,任傳(chuan) 道之責者不過數人,而能使斯道章章較著者,一二人而止耳。由孔子而後,曾子、子思繼其微,至孟子而始著。由孟子而後,周、程、張子繼其絕,至熹而始著。”[22]這是說朱熹繼承和發展了儒家理論。在忠德思想上亦是如此。
朱熹認為(wei) ,作為(wei) 一名儒者,不論是在朝堂之上,還是在朝野,隻要做到盡心盡力推行儒家義(yi) 理理念,教化百姓,也是為(wei) 臣之忠。這正如範仲淹在《嶽陽樓記》中說的:“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也如張載所說的,“為(wei) 天地立心,為(wei) 生民立命,為(wei) 往聖繼絕學,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朱熹和其他宋代理學家一樣,強調“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天下情懷”。作為(wei) 一名王權統治下的臣子,要為(wei) 國盡忠,移風易俗,在朝堂之外進行道德教化,是其不可推卸的責任和義(yi) 務。這也是包括理學家在內(nei) 的共識。
如周敦頤在多地任地方官,所到之處盡職盡責,事必躬行。好友潘興(xing) 嗣在其墓誌銘中,稱讚他“為(wei) 治精密嚴(yan) 恕,務盡道理”。張載隱居關(guan) 中,研讀儒經,廣收門徒,立誌報國,在關(guan) 中以禮治為(wei) 依據,化民情惡俗,使之去惡追善,鄉(xiang) 裏醇化。胡宏說:“道學衰微,風教大頹,吾徒當以死自擔。”[8]朱熹在朝任職時間非常短,大部分時間在地方任職。[23]他在地方任職,也進行了一係列的政治改革和革除社會(hui) 陋習(xi) 的措施。在鄉(xiang) 裏設立義(yi) 倉(cang) ,以防止災荒,厘定新的家禮和家規,規範人們(men) 的行為(wei) 。這些都是為(wei) 臣之忠的表現。
為(wei) 什麽(me) 朱熹提出為(wei) 臣之忠要“移俗教化”?這應當要從(cong) 唐宋以來的社會(hui) 道德狀況來分析。
唐宋之際尤其是唐代“安史之亂(luan) ”以來,社會(hui) 道德混亂(luan) 。程頤指出:“唐有天下,如貞觀、開元間,雖號治平,然亦有夷狄之風。三綱不正,無父子、君臣、夫婦,其原始於(yu) 太宗也。故其後世子弟,皆不可使。玄宗才使肅宗,便篡。肅宗才使永王璘,便反。君不君,臣不臣,故藩鎮不賓,權臣跋扈,陵夷有五代之亂(luan) 。”[24]歐陽修在《新五代史·一行傳(chuan) 序》中這樣感歎:“嗚呼,五代之亂(luan) 極矣,《傳(chuan) 》所謂“天地閉,賢人隱”之時歟!當此之時,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搢紳之士,安其祿而立其朝,充然無複廉恥之色者皆是也。”[25]還說:“五代之亂(luan) ,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至於(yu) 兄弟、夫婦人倫(lun) 之際,無不大壞,而天理幾乎其滅矣。”(《新五代史·一行傳(chuan) 序》卷三十四)皇帝被大臣毒死的、大臣僭越篡位的,或者以軍(jun) 事為(wei) 後盾,逼迫皇位禪讓的,大臣不忠於(yu) 主子,多次出任不同朝代的官員,如五代的“不倒翁”馮(feng) 道,曆事五朝,居然終得善終等。《新五代史》這樣形容“五代”:“五代,幹戈賊亂(luan) 之世也,禮樂(le) 崩壞,三綱五常之道絕,而先王之製度文章掃地而盡於(yu) 是矣!”[26]歐陽修總結說:“前日五代之亂(luan) ,可謂極矣。五十三年之間,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國被弑者八,長者不過十餘(yu) 歲,甚者三四歲而亡。”[27]
倫(lun) 理狀況的混亂(luan) ,引起了理學家們(men) 的高度重視,尤其是朱熹。他們(men) 都有一種強烈的“致君堯舜上,再使風俗淳”(杜甫《奉贈韋左丞丈二十二韻》)的天下情懷,他們(men) 具有糾正社會(hui) 風俗,撥亂(luan) 反正的道德情節。他們(men) “有一種重建道理理想、匡正世風的道德使命和責任擔當意識”。[9]
當然,這種道德重建的意識,固然與(yu) 唐宋之際社會(hui) 道德狀況的混亂(luan) 有關(guan) ,也與(yu) 宋朝政府的推動相聯係。趙匡胤建國初期,“雖以武功克定,終須用文德致治”(畢沅:《續資治通鑒》卷十一)。他曾經多次下詔,重振倫(lun) 理綱常,移俗教化,且用最嚴(yan) 酷的刑法懲罰那些不忠不孝之徒。開寶元年(968年),趙匡胤下詔:“人倫(lun) 以孝慈為(wei) 先,家道以敦睦為(wei) 美,矧犬馬而有養(yang) ,豈父子之異居?傷(shang) 敗風俗,莫此為(wei) 甚。應百姓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無得別籍異財,長吏其申戒之。”[28]開寶二年(969年)又下詔曰:“川峽諸州,察民有父母在而別籍異財者,論死。”[29]開寶三年(970年),再下詔曰:“諸道州府,察民有孝悌彰聞,德行純茂,擅鄉(xiang) 曲之譽,為(wei) 士庶推服者,以聞。”(王稱:《東(dong) 都事略》)開寶八年(975年),他又下詔曰:“郡國令佐,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材異行,或文武可用者,遣詣闕。”(《宋史·太祖本紀》卷一)官方“偃武修文”重建道德秩序的詔書(shu) ,對宋代士大夫重建道德倫(lun) 理綱常、移俗教化、革故鼎新起到了促進作用。要做到移俗教化,就需要從(cong) 以下方麵著手:
(一)在理論上重新闡釋經典
徐複觀先生說:宋儒“注重在已有的東(dong) 西間去發掘其有意義(yi) 的內(nei) 涵,從(cong) 而附與(yu) 新的價(jia) 值,使其漸變而不自覺。”[10] 宋儒正是這樣在已有的基礎上闡發儒家大義(yi) 的,尤其是對儒家經典的闡釋。在宋代之前,儒家的經典傳(chuan) 承係統主要是“五經”,宋代之後經過朱熹等人的努力,儒家經典傳(chuan) 承係統變成了“四書(shu) ”。《大學》和《中庸》,此兩(liang) 書(shu) ,原來屬於(yu) 《禮記》中的兩(liang) 篇文章,後來朱熹把它們(men) 從(cong) 《禮記》中抽離出來,加以闡發,形成《大學章句》和《中庸章句》。朱熹還對《論語》和《孟子》進行了闡釋。
可以說,《四書(shu) 章句集注》幾乎耗盡了朱熹一生的心血。錢穆先生在《朱子新學案》中說:“孝宗隆興(xing) 元年(1163年)癸末,朱子三十四歲,《論語要義(yi) 》、《論語訓蒙口義(yi) 》成。”[11]“乾道八年(1172年)壬辰,朱子四十三歲,《論孟精義(yi) 》成。”[11] P193“朱子於(yu) 六十一歲後,《四書(shu) 》工作,仍自不斷有改進”[11] P216。清代學者吳英在《四書(shu) 章句附考序》中說:“朱子之注《四書(shu) 》也,畢生心力於(yu) 斯,臨(lin) 沒數日,猶有改筆。”由此可知,朱熹為(wei) 《四書(shu) 章句集注》所付出的心血。
此外朱熹還和呂祖謙合編《近思錄》,同時,他還依照理學的標準,編有《通鑒綱目》等。朱熹這樣做,其實在注釋經典中闡發自己的理學思想,為(wei) 社會(hui) 道德秩序的重建,進行理論論證。這對於(yu) 移俗教化是大有裨益的。
不僅(jin) 朱熹是這樣,宋代幾乎所有的理學家都是通過注釋經典來闡發自己的理學思想。如胡安國的《春秋傳(chuan) 》、真德秀的《大學衍義(yi) 》。薑廣輝在《中國經學思想史》中有代表性地列出了宋代經學人物:“(一)前理學階段(從(cong) 範仲淹到荊公新學、蘇氏蜀學),其中最具代表的人物有範仲淹、歐陽修、孫複、劉牧、劉敞、王安石、蘇軾、蘇轍等人。(二)理學化經學的構建期(以二程洛學為(wei) 主導),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有周敦頤、程顥、程頤、張載、邵雍、胡安國、朱震、楊萬(wan) 裏等人。(三)理學化經學的鼎盛期(以朱熹閩學為(wei) 主導),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有朱熹、蔡沉、陸九淵、楊簡、真德秀等人。(四)理學化經學衰落期(元明時期),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有吳澄、趙汸、邱濬、王陽明、楊慎、梅鷟、方以智等人。”[12]這說明,通過注釋經典是移俗教化重要的途徑之一。
(二)辦教育、開書(shu) 院
開辦書(shu) 院,向學生傳(chuan) 授知識,也是移俗教化的重要途徑。朱熹、張栻等是辦書(shu) 院的重要代表。宋代書(shu) 院的發達,也是與(yu) 理學家們(men) 的活動相關(guan) 聯。著名的書(shu) 院有廬山白鹿洞書(shu) 院、衡州石鼓書(shu) 院、應天府書(shu) 院、潭州嶽麓書(shu) 院四大書(shu) 院,此外,還有西京嵩陽書(shu) 院、江寧茅山書(shu) 院等。其它地方如紹興(xing) 、蘇州、桂州、合州等地,都開辦了書(shu) 院。白鹿洞書(shu) 院學生常年保持在數千百人。[13] 顧頡剛先生說,宋代“文風稍盛的地方,雖鄉(xiang) 鎮市集,也幾乎遍設書(shu) 院了”。[14]如胡媛,他在江蘇吳縣、浙江吳興(xing) 一帶講學,他以“經義(yi) ”、“治事”兩(liang) 齋教學,“經義(yi) ”齋學習(xi) 六經、“治事”齋研究經世致用之學。[8] P32胡媛當時講學震動朝野,影響巨大。《宋史》說:“禮部所得士,瑗弟子十常居四五,隨材高下,喜自修飭,衣服容止,往往相類,人遇之雖不識,皆知其瑗弟子也。”(《宋史·胡媛傳(chuan) 》卷四百三十二)胡媛等人的講學“開伊洛之先”,對轉變社會(hui) 風氣起到了重要作用。書(shu) 院的山長一般由著名學者擔任,山長們(men) 經常進行學術辯論,雖爭(zheng) 得麵紅耳赤,但不損彼此友誼。如朱熹、陸九淵的“鵝湖之會(hui) ”,朱熹、張栻的“朱張會(hui) 講”、朱熹、陳亮之間的“王霸義(yi) 理之辨”等等。[9] P223
再如張栻(1133-1180年)。他與(yu) 朱熹同時代,其父是抗金名將張浚。他繼承父親(qin) 遺願,以“慨然以奮伐仇虜,克複神州為(wei) 己任”[30]的誌趣,反對和議,力挺抗金。張栻於(yu) 乾道二年(1166年)開始主持嶽麓書(shu) 院,達七年之久。他主持書(shu) 院,將書(shu) 院以應付科舉(ju) 考試為(wei) 辦學目的,轉變成以“傳(chuan) 道濟民”為(wei) 目的。張栻說:“侯之為(wei) 是舉(ju) 也,豈特使子群居佚譚,但為(wei) 訣科利祿計乎?抑豈使子習(xi) 為(wei) 言語文詞之工而乎?蓋欲成就人才,以傳(chuan) 斯道而濟斯民也。”[31]這樣的辦學宗旨,使得嶽麓書(shu) 院影響極大。當時一些學者“以不得卒業(ye) 於(yu) 湖湘為(wei) 恨”[32]。乾道年間(1165-1174年),嶽麓山一代出現了“道林[33]三百眾(zhong) ,書(shu) 院一千徒”的諺語。由此可見,當時辦學之盛況。這對引領和改善當地的社會(hui) 風氣,起到了極大的作用。
總之,宋代理學家們(men) 就學術問題進行交流、砥礪、切磋、辯論,對移風教化影響深遠。他們(men) “每感激論天下事,奮不顧身,一時士大夫矯厲尚風節”[34],對淨化社會(hui) 風氣,改變社會(hui) 陋習(xi) ,培養(yang) 社會(hui) 道德,起到了重要作用。[35]
(三)在實踐上樹立道德榜樣,追求聖賢人格
成為(wei) 賢人聖人是宋代理學家的人格追求,朱熹非常看重。朱熹把這種追求理想人格的狀態稱為(wei) “聖賢氣象”。他在和呂祖謙合編的《近思錄》中專(zhuan) 門列有“聖賢氣象”一章。[15]朱熹說:“凡人須以聖賢為(wei) 己任。世人多以聖賢為(wei) 高,而自視為(wei) 卑,故不肯進。抑不知,使聖賢本自高,而己別是一樣人,則早夜孜孜,別是分外事,不為(wei) 亦可,為(wei) 之亦可。然聖賢稟性與(yu) 常人一同。既與(yu) 常人一同,又安得不以聖賢為(wei) 己任?”[36]而要追求聖賢人格,就要立誌。朱熹說:“所謂誌者,不道將這些意氣去蓋他人,隻是直截要學堯舜。”[37]還說:“學者大要立誌,才學,便要做聖人是也。”[38]
總之,“在宋代,道德的要求變得第一重要,提倡修習(xi) 氣質,超越際遇。先天的才氣剛柔,後天的際遇坎坷,都可以通過道德的固守來填平,而理想的道德都是一樣的。”[16]在朱熹看來,移俗教化,改變唐宋以來頹敗的道德社會(hui) 風氣,是儒家為(wei) 臣之忠的重要表現。
三、獻身愛國
獻身愛國是朱熹忠德思想一個(ge) 重要的內(nei) 容,也是為(wei) 臣之忠的最高境界。這種境界之所以產(chan) 生,是因為(wei) 宋代理學“複興(xing) 儒學以回應佛教挑戰的同時,從(cong) 佛教高僧那裏潛移默化地學到了一種自覺覺他的寶貴精神,從(cong) 而將佛家‘我心即佛’的主體(ti) 意識與(yu) ‘普度眾(zhong) 生’的悲憫情懷,轉化為(wei) 儒家的‘以天下為(wei) 己任’與(yu) 以學術救世的曆史使命”。[16] P6
這種“以天下為(wei) 己任”和學術救世的曆史使命,在朱熹看來就是“胸懷天下,公忠愛國”的獻身愛國精神。朱熹作為(wei) 理學的高峰,甚至作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儒家文化的裏程碑式的人物,十分重視為(wei) 臣的獻身愛國精神。這種獻身愛國的忠德精神其實是理學家的一種天下情懷。獻身愛國之忠的具體(ti) 表現有以下幾點。
(一)公天下的理想情懷
這種“公忠”的意識是“以天下為(wei) 己任”的現實版。朱熹非常欣賞這種“公忠”的道德情懷。範仲淹未達之時,曾經立下宏願:不為(wei) 良相,便為(wei) 良醫。朱熹評價(jia) 說:“且如一個(ge) 範文正公,自做秀才時便以天下為(wei) 己任,無一事不理會(hui) 過。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許多事業(ye) 。”[39]可以說,公天下的道德情懷,是整個(ge) 宋代理學家所追求的。公天下的情懷,就是以道義(yi) 為(wei) 後盾,不斷積極進取,為(wei) 國家和百姓貢獻自己的才智。他們(men) 秉行“夫不能利澤生民,非大丈夫平生之誌”[40]的道德理想。
這種“公天下”不是為(wei) 了皇帝一人,而是為(wei) 了整個(ge) 國家的老百姓。如果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皇族一脈,這就不是“公天下”,是要受大臣們(men) 的責難的。如果是皇帝不理朝政,親(qin) 近權貴,具有獻身愛國之忠的大臣是要指責皇帝的。宋理宗寵幸權貴近臣,有一年“蜀中地震,浙、閩大水”,禦史洪天賜上書(shu) 皇帝,矛頭直指宋理宗:“上下窮空,遠近怨疾,獨貴戚巨閹享富貴耳。舉(ju) 天下窮且怨,陛下能獨與(yu) 數十人者共天下乎?”[41]朱熹認為(wei) ,這種公天下之忠,是臣子們(men) 必須具備的。他在《孟子集注》中注釋“天子不能以天下與(yu) 人”的時候,說:“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故也。”[42]
這種公天下的意識,在某種程度上是宋代士大夫的“共識”。如北宋學者王禹偁說:“夫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43]南宋宰相杜範也說:“是以天下為(wei) 天下,不以一己為(wei) 天下,雖萬(wan) 世不易可也。”[44]監察禦史吳獵曾經警告宋寧宗說:“謂事不出中書(shu) ,是謂亂(luan) 政。……陛下毋謂天下為(wei) 一人私有,而用舍之間,為(wei) 是輕易快意之舉(ju) 。”[45]
宋高宗想和金國議和,禦史台檢法官方廷實上書(shu) 抗議說:“今使人以‘江南詔諭’為(wei) 名,或傳(chuan) 陛下欲屈膝受詔,則臣下不知所謂也。嗚呼!誰為(wei) 陛下謀此也?天下者,中國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萬(wan) 姓、三軍(jun) 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46]奏疏遞上,方廷實不僅(jin) 沒有受處分,反而因為(wei) 敢言,升為(wei) 監察禦史。士大夫這種公天下忠德意識,影響巨大,甚至連宋高宗也隻好說:“治天下,蔽以一言,曰公而已,朕亦安得而私!”[47]
(二)具有強烈的社會(hui) 責任感
朱熹認為(wei) ,為(wei) 臣就要盡到為(wei) 臣的責任,在其位要謀其政,不能屍位素餐。對那些不盡職盡責的人臣,朱熹是批判的。他曾經生動地描述這樣的人:“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去為(wei) 事,挨得過時且過。上下相咻以勿生事,……當官者,大小上下,以不見吏民,不治事為(wei) 得策,曲直在前,隻不理會(hui) ,庶幾民自不來,以此為(wei) 止訟之道。民有冤抑,無處伸訴,隻得忍遏。便有訟者,半年周歲不見消息,不得了決(jue) ,民亦隻得休和,居官者遂以為(wei) 無訟之可聽。風俗如此,可畏!可畏!”[48]他對“民有冤抑,無處伸訴”不作為(wei) 的官員是深惡痛絕的。
那麽(me) ,文臣要怎樣才能盡到自己的職責?朱熹認為(wei) ,丞相要盡丞相的職責,百官要盡百官的職責。他繼承了程頤的觀念,“天下治亂(luan) 係宰相”[49],君主和大臣要“共治天下”。朱熹強調“天下治亂(luan) 係宰相”,是對前人的概括和總結。在朱熹之前的蘇撤、羅從(cong) 彥、胡安國等都讚同這個(ge) 觀點。如蘇撤說:“臣聞宰相之任,所以鎮撫中外,安靖朝廷,使百官皆得任職,賞罰各當其實,人主垂拱無為(wei) ,以享承平之福,此真宰相職也。”[50]羅從(cong) 彥在《羅豫章集》卷三中說:人君“除禮樂(le) 征伐大事外,其餘(yu) 細務,責成左右。”胡安國也說:“人主之職在論相而已。”⑪這是說,人君隻要選好宰相,宰相用好百官,各級官員盡職盡責,這都是盡忠的體(ti) 現。
(三)國家危難之際,人臣應當獻身國家
朱熹認為(wei) ,國家在危難的時候,為(wei) 臣要盡一切能力去挽救,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朱熹力挺抗金,對秦檜這種賣國行為(wei) 極為(wei) 痛恨。朱熹批評秦檜說:“竊見故相秦檜歸自虜廷,久專(zhuan) 國柄,內(nei) 忍事仇之恥,外張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銷沮人心忠義(yi) 剛直之氣;以喜怒為(wei) 進退,崇獎天下佞諛偷惰之風。究其設心,何止誤國!嶽侯既死於(yu) 棘寺,魏公複竄於(yu) 嶺表。連逮趙汾之獄,蓋將掩眾(zhong) 正而盡誅;徘徊漢鼎之旁,已經聞圖九錫而來獻。天不誅檜,誰其弱秦?”⑫“秦檜之罪所以上通於(yu) 天,萬(wan) 死而不足以贖買(mai) 。”⑬
在朱熹看來,在國家危難的時候,人臣有為(wei) 國捐軀的責任。秦檜不僅(jin) 不為(wei) 國出力,相反卻盡力阿諛奉承皇帝,一切以皇帝的喜好為(wei) 標準,不顧民族和國家大義(yi) 。朱熹指責秦檜:“高宗所惡之人,秦引而用之,高宗亦無如之何。高宗所欲用之人,秦皆擯去之。”[51]最後弄得“舉(ju) 朝無非秦之人”[52],連“高宗更動不得”[53],這樣的奸臣為(wei) 朱熹所痛恨。
朱熹編《資治通鑒綱目》一書(shu) 的宗旨就是“明正統,斥篡賊;立綱常,扶名教;除史弊,法《春秋》”[17]。這是他用文字的方式,用理學的標準,來編訂曆史。對於(yu) 國賊、篡賊,朱熹一定要直書(shu) 姓名,使其劣跡大白於(yu) 天下,永世遭到世人的唾罵。而對那些守“死節”,具有大義(yi) 的忠臣賢相,朱熹極力讚揚扶持,使他們(men) 彪炳後世。
總之,在朱熹看來,為(wei) 臣有以道事君、移俗教化和獻身愛國的義(yi) 務和責任。 這對後世儒家忠德思想的發展產(chan) 生了深遠影響。
注釋:
[①] 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一。
[②] 程顥、程頤:《二程集·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一。
[③]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二十三。
[④] 脫脫:《宋史·章惇傳(chuan) 》卷三百七十九。
[⑤] 南宋筆記《避暑漫抄》記載說:“藝祖受命之三年,密鐫一碑,立於(yu) 太廟寢殿之夾室,謂之‘誓碑’,用銷金黃幔蔽之,門鑰封閉甚嚴(yan) 。因敕有司,自後時享及新天子即位,謁廟禮畢,湊請恭讀誓詞。獨一小黃門不識字者從(cong) ,餘(yu) 皆遠立。上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誦訖,複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誓何事。自後列聖相承,皆踵故事。靖康之變,門皆洞開,人得縱觀。碑高七八尺,闊四尺餘(yu) ,誓詞三行,一雲(yun) :‘柴氏子孫,有罪不得加刑,縱犯謀逆,止於(yu) 獄內(nei) 賜盡,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連坐支屬。’一雲(yun) :‘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shu) 言事人。’一雲(yun) :‘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這個(ge) “誓碑”估計是南宋人捏造出來的,因為(wei) 這塊“誓碑”至今無一人見過。但是,宋代“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shu) 言事人”的“祖訓”,這一曆史事實是存在的。
[⑥]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伊川先生語一》卷一十五。
[⑦] 宋高宗破例開過殺戒。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他殺了“伏闕上書(shu) ,力詆和議”的太學生陳東(dong) 、布衣歐陽澈。所幸的是,陳東(dong) 事件之後,宋代再沒有發生因為(wei) 上書(shu) 言事而被殺的事件。
[⑧] 明代專(zhuan) 製製度日益強化,皇帝成了獨裁者。如著名文士張孟兼得罪了宋太祖,被“棄市”。《明史·文苑一》卷二百八十五記載這事:“太祖大怒曰:‘豎儒與(yu) 我抗邪!械至闕下,命棄市。’”明太祖朱元璋的對大臣的政治信條就是:“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明史·茹太素傳(chuan) 》卷一百三十九)這種專(zhuan) 製皇權下,像茹太素這樣的文臣也隻能答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明史·茹太素傳(chuan) 》卷一百三十九)由此可見,明代皇權專(zhuan) 製的膨脹和殘忍。
[⑨] 馬端臨(lin) :《文獻通考》卷三十。
[⑩]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三三,淳化三年三月辛醜(chou) 。
[11] 柳開:《河東(dong) 集·與(yu) 許景宗書(shu) 》卷八。
[12] 荀子:《荀子·天論》卷十七。
[13] 王充:《論衡·偶會(hui) 篇》卷三。
[14] 王充:《論衡·譴告篇》卷十四。
[15] 劉禹錫:《劉禹錫集·天論》。
[16] 石介:《徂徠石先生文集·與(yu) 範十三奉禮書(shu) 》卷十五。
[17] 歐陽修:《新唐書(shu) ·五行一》卷三十四。
[18] 尤其是王安石對科舉(ju) 考試的改革貢獻最大。他廢除詩賦取士,改為(wei) 專(zhuan) 一經義(yi) 、論、策取士等措施,進一步完善了科舉(ju) 考試製度。從(cong) 宋神宗熙寧三年(公元1070年)開始,由賦、詩、論三題改為(wei) 試策一道之後,成為(wei) 宋代定製,直到南宋末年。參見張希清:《中國科舉(ju) 製度通史》(宋代卷),張希清、毛佩琦、李世愉主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4-15頁。
[19]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經筵留身麵陳四事劄》卷十四。
[20] 劉澤華教授在《中國傳(chuan) 統的人文思想與(yu) 王權主義(yi) 》一文,首次提出“王權主義(yi) ”。在該文中他說:“從(cong) 內(nei) 容上看,中國古代人文思想的主題是倫(lun) 理道德,而不是政治的平等、自由和人權,當時的倫(lun) 理道德觀念最終隻能導致專(zhuan) 製主義(yi) ,即王權主義(yi) 。”(劉澤華:《南開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1986年第4期,第4頁)在《中國的王權主義(yi) 》(上海人民出版2000年版)一書(shu) 提出,他認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最大的特點是“王權支配社會(hui) ”。此類文章還有葛荃、魯錦寰《論王權主義(yi) 是一種極權主義(yi) ——對中國傳(chuan) 統政治文化的一種解讀》,載於(yu) 《山東(dong) 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06年第4期。由於(yu) 劉澤華教授提出“王權支配社會(hui) ”為(wei) 核心內(nei) 容的“王權主義(yi) ”理論影響深遠,在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領域就形成“王權主義(yi) 學派”(也稱“劉澤華學派”)。王權主義(yi) 學派最典型的代表作是劉澤華教授主編的《中國政治思想通史》(九卷本,中國人民大學2014年版)“王權主義(yi) 學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張分田、葛荃、張榮明、林存光、楊陽、何平、劉暢、李冬君、胡學常、劉豐(feng) 、張師偉(wei) 、李憲堂等。(參見李振宏:《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王權主義(yi) 學派》,《文史哲》2013年第4期,第13頁)關(guan) 於(yu) “王權主義(yi) 學派”,可參閱以下論文:方克立:《甲申之年的文化反思——評大陸新儒學“浮出水麵”和保守主義(yi) “儒化”論》,《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05年第6期;方克立:《關(guan) 於(yu) 當前大陸新儒學問題的三封信》,《學術探索》2006年第2期;李冬君:《真理之辨———讀畢來德〈駁於(yu) 連〉》,《中國圖書(shu) 評論》2008年第5期;秦進才:《形式主義(yi) 史料與(yu) 政治文化的存在方式》,《中國圖書(shu) 評論》2008年第9期;李憲堂:《評劉澤華先生的<中國政治思想史集>及其王權主義(yi) 研究》,《曆史教學》(高校版)2009年第4期;李振宏:《中國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王權主義(yi) 學派》,《文史哲》2013年第4期;李春生:《王權主義(yi) ”視域下的中國政治思想史》,《中國圖書(shu) 評論》2016年第2期。
[21] 荀子:《荀子·儒效》卷八。
[22] 脫脫:《宋史·朱熹傳(chuan) 》卷四百二十九。
[23] 很多研究者一般不會(hui) 把王安石列入理學家的範疇,將其歸入法家。侯外廬先生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冊(ce) 上中認為(wei) ,王安石是“新義(yi) 式的理學”,程朱理學是“道統心傳(chuan) 式的理學”。(見侯外廬:《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冊(ce) 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441頁)因此,本課題在論述的時候,主要局限於(yu) 道統心傳(chuan) 式的儒家,暫時不將王安石也列理學家的範疇。
[24] 程顥、程頤:《二程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十八。
[25] 歐陽修:《新五代史·一行傳(chuan) 》卷三十四。
[26] 歐陽修:《新五代史·晉家人傳(chuan) 》卷十七。
[27] 歐陽修:《歐陽文忠公全集·本論》卷九。
[28] 王稱:《東(dong) 都事略》。
[29] 脫脫:《宋史·太祖本紀》卷一。
[30] 朱熹:《右文殿修撰張公神道碑》,見張栻:《張栻集·附錄》)。
[31] 張栻:《張栻集·潭州重修嶽麓書(shu) 院記》卷十。
[32] 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答劉公度》卷六十四。
[33] 道林,指嶽麓山附近的道林寺,為(wei) 當時最大的一座寺廟,
[34] 脫脫:《宋史·範仲淹傳(chuan) 》卷三百一十四。
[35] 本文主要討論理學家在移俗教化方麵做出的努力。其實在理學家之外,宋代佛學和道家也作了很多的努力。佛教在宋代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們(men) 汲取了理學家忠孝仁義(yi) 的觀念,發展成為(wei) 儒學化的佛教。宋代高僧契嵩(1007-1072年)專(zhuan) 門著了《孝論》,這是佛教關(guan) 於(yu) 孝最全麵的、最係統的著作。此外天台宗的高僧智圓(976-1022年)著有《閑居編》,該著討論了佛教與(yu) 儒家忠君愛國的思想。唐代百丈禪師製定的《百丈清規》,到宋代崇寧二年(1103年)也作了儒學化的修訂,到元代元統三年(1335年),朝廷命江西百丈主持德輝禪師重輯《百丈清規》,最後由金陵大龍翔集慶寺主持大䜣等校正,改名為(wei) 《敕修百丈清規》,開篇就是“忠”。道教在宋明時期也汲取了儒家思想,產(chan) 生了很多的道教“真人”,如以白玉蟾為(wei) 首的金丹南派,還有全真教的創始人王重陽(1112-1170年),以及他的弟子全真“七真”:馬鈺、譚處端、劉處玄、王處一、郝大通、孫不二、丘處機(勸成吉思汗不要殺戮,以敬天愛民為(wei) 本)等。宋元道教還產(chan) 生了很多勸善書(shu) ,如宋代形成的《太上感應篇》(一般認為(wei) 該書(shu) 成書(shu) 在宋代。見卿希泰、詹石窗:《中國道教思想史》(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5頁)該書(shu) 規定“忠孝友悌,正己化人”、“濟人之急,救人之危”,影響深遠。此外,宋元時期道教勸善書(shu) 還有《文昌帝君陰騭文》、《太微仙君功過格》、《玉曆鈔傳(chuan) 》等。這些勸善書(shu) ,對淨化民風、穩定社會(hui) 秩序和民眾(zhong) 的心理等方麵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
[36]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八。
[37] 同上。
[38] 同上。
[39]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百二十九。
[40]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一十三。
[41] 脫脫:《宋史·洪天賜傳(chuan) 》卷四百二十四。
[42] 朱熹:《孟子集注·萬(wan) 章章句上》卷九。
[43] 王禹偁:《小畜外集》卷一。
[44] 杜範:《清獻集》卷一十三。
[45] 黃宗羲:《宋元學案》卷七十一。
[46] 馮(feng) 琦原、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二。
[47] 李心傳(chuan) :《建炎以來係年要錄》卷四十六。
[48]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百八。
[49] 程頤的這句話受到清代乾隆皇帝的批判,這是清代專(zhuan) 製製度強化的表現。乾隆說:“夫用宰相者,非人君其誰乎?使為(wei) 人君者,但深居高處,自修其德,惟以天下之治付之宰相,己不過問,幸而用若韓(韓琦)、範(範仲淹),猶不免有上殿之相爭(zheng) ;設不幸而所用王(王安石)、呂(呂惠卿),天下豈有不亂(luan) 者?此不可也。且使為(wei) 宰相者,居然以天下之治亂(luan) 為(wei) 己任,而目無其君,此尤不可也。”(乾隆:《禦製文集》)
[50] 李燾:《續資治通鑒長編》卷四四三。
[51] 黎靖德:《朱子語類》卷一百三十一。
[52] 同上。
[53]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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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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