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可憐的歐陽修,兩度被人誣告“通奸亂倫”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17-12-29 00:0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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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可憐的歐陽修,兩(liang) 度被人誣告“通奸亂(luan) 倫(lun) ”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十一月十一日己醜(chou)

           耶穌2017年12月28日

 

按:上次有朋友在小文下麵留言,提到歐陽修與(yu) 兒(er) 媳婦和外甥女亂(luan) 倫(lun) 一事。我當時回了一句:“這是網文告訴你的吧?”這麽(me) 回應很不禮貌,結果那位朋友又留言說:“治學之道,慎獨。如果您認為(wei) 我的觀點不對,完全可以專(zhuan) 門寫(xie) 篇文章考據。因為(wei) 您本來就是研究宋史的,對這種關(guan) 注度比較高的問題相信您應該是感興(xing) 趣的,而不是甩出一句‘網文裏看到的吧?’”他的批評有道理,向他表示歉意。同時,也根據史料,就所謂的歐陽修亂(luan) 倫(lun) 一事做個(ge) 澄清。畢竟,確實有許多人被今日的網文誤導了。

 

  

 

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一個(ge) 士大夫若是被指控與(yu) 人通奸,那是非常丟(diu) 人的事情;要是通奸的行為(wei) 還涉及亂(luan) 倫(lun) ,更是為(wei) 人所不齒;如果連續兩(liang) 次被人誣告“通奸亂(luan) 倫(lun) ”,那恐怕千載之後,也難洗脫罪名了。這樣的倒黴蛋,曆史上有一個(ge) ,那就是我們(men) 熟悉的歐陽修。

 

歐陽修曾經兩(liang) 度被人檢控與(yu) 人通奸,不但是通奸,而且是亂(luan) 倫(lun) 。一次是在慶曆五年(1045),被人揭發與(yu) 外甥女阿張有奸情。說是親(qin) 外甥女,但其實阿張與(yu) 歐陽修並無血緣,隻是宗法與(yu) 輩份上意義(yi) 的舅甥關(guan) 係。原來,歐陽修有個(ge) 妹妹(且叫她歐陽氏),嫁與(yu) 襄城張龜正作續弦。張龜正與(yu) 前妻生育有一女,即阿張。不幸的是,歐陽氏嫁入張家不久,張龜正便去世了,歐陽氏孤苦無依,隻好帶著時方七歲的小阿張回到娘家。

 

按野史的說法,歐陽修看著阿張漸漸長大,有時“閑抱琵琶”,有時於(yu) “階上簸錢”玩遊戲,如小蘿莉楚楚動人,心裏便生出一種別樣的感情,於(yu) 是寫(xie) 下了一首曖昧的《望江南》:“江南柳,葉小未成蔭。人為(wei) 絲(si) 輕那忍折,鶯嫌枝嫩不勝吟。留著待春深。十四五,閑抱琵琶尋。階上簸錢階下走,恁時相見早留心。何況到如今。”當然,後世也有人認為(wei) ,《望江南》並不是歐陽修的作品,歐陽修實未寫(xie) 過這麽(me) 一首豔詞。

 

阿張長大成人,歐陽修便給她張羅了一門親(qin) 事,嫁與(yu) 族兄之子歐陽晟為(wei) 妻。歐陽晟是虔州司戶(主管民政的市長助理)。宋仁宗慶曆五年(1045),歐陽晟任滿,帶了妻子阿張、仆人陳諫回京述職,誰知回京後,阿張與(yu) 陳諫私通,被丈夫發覺。

 

戴了綠帽子的歐陽晟,將阿張與(yu) 陳諫告到開封府右軍(jun) 巡院(開封府法院)。審訊的時候,阿張突然供稱,以前跟歐陽修也有過不正當關(guan) 係。並“引公未嫁時事,詞多醜(chou) 鄙”,那些醜(chou) 鄙的言詞,大概便包括那首《望江南》。

 

阿張為(wei) 什麽(me) 供出這段隱情?史料有兩(liang) 個(ge) 說法,一說“張懼罪,且圖自解免”,阿張是為(wei) 了給自己脫罪,才故意把歐陽修扯進來。一說阿張受了權開封知府事(開封府代理市長)楊日嚴(yan) 的教唆,因為(wei) 楊日嚴(yan) 之前擔任益州太守時,歐陽修曾經彈劾他“貪恣”,楊日嚴(yan) 懷恨在心,抓住阿張被訴通奸的機會(hui) ,指使獄吏教唆阿張將歐陽修拖下水。

 

總而言之,歐陽修躺著中槍了。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官員與(yu) 人私通、亂(luan) 倫(lun) ,是非常嚴(yan) 重的罪行。諫官錢明逸聞訊,立即就上書(shu) 彈劾歐陽修。不過,法院那邊,主審的軍(jun) 巡判官孫揆認為(wei) 阿張的供狀過於(yu) 駭人聽聞,且缺乏證據,不足采信,所以隻追究阿張與(yu) 陳諫的通奸罪,“不複枝蔓”。

 

但宰相賈昌朝認為(wei) ,法院應該根究歐陽修到底有沒有涉案,又命三司戶部判官蘇安世重組法庭,再審阿張案。蘇安世則采信了阿張的供詞,認定歐陽修與(yu) 阿張有不正當關(guan) 係。

 

此時,宋仁宗又派了宦官王昭明者“監勘”,以防止出現冤錯案。說起來,王昭明與(yu) 歐陽修可是有過節的——不久之前,歐陽修被任命為(wei) 河北都轉運,仁宗命王昭明隨行,但歐陽修卻上書(shu) 說:“按慣例,並無內(nei) 侍同行之理,臣實恥之。”明顯是瞧不起宦官王昭明的意思。

 

那王昭明會(hui) 不會(hui) 趁機報複羞辱過他的歐陽修呢?

 

必須承認,王昭明雖是宦官,為(wei) 人卻很正派。他看了蘇安世的結案報告,大驚失色,說:“今省判所勘,乃迎合宰相意,加以大惡,異日昭明吃劍不得。”現在法官僅(jin) 憑阿張一麵之詞,並無確證,便判歐陽修犯下人倫(lun) 大惡,分明是為(wei) 迎合宰相之意。若是鑄成錯案,豈不是害我異日陪著吃劍?

 

蘇安世聽了王昭明的話,也深感不安,不敢枝蔓其獄,以維持孫揆原判的結論呈報上去。不過,雖然歐陽修與(yu) 阿張的私情查無實據,但法官在審案時,卻發現歐陽修涉嫌挪用阿張的財產(chan) 。要知道,宋代的在室女,是有繼承權的,女兒(er) 繼承的財產(chan) ,一般以“奩產(chan) ”(嫁妝)的形式出現。阿張父親(qin) 張龜正去世後,給女兒(er) 留了一筆財產(chan) ,作為(wei) 阿張未來的嫁妝。由於(yu) 阿張年紀尚幼,這筆遺產(chan) 便由繼母歐陽氏代為(wei) 保管。

 

歐陽氏帶著小阿張回娘家居住之後,歐陽修挪用了名義(yi) 上歸阿張所有的財產(chan) ,購置了田產(chan) ,田契上所立名字,卻是他的妹妹歐陽氏。這筆陳年舊賬,因為(wei) 阿張被訴通奸一案,給翻了出來。

 

案子審到最後,法院沒有深究歐陽修與(yu) 阿張到底有沒有私情,但歐陽修用阿張奩產(chan) 買(mai) 田、卻立歐陽氏戶口,涉嫌侵占孤兒(er) 財產(chan) ,這個(ge) 責任不能不追究。慶曆五年八月,歐陽修“坐用張氏奩中物買(mai) 田立歐氏券”,被貶至滁州任太守。那篇著名的《醉翁亭記》,就是他在滁州任上創作的。

 

歐陽修與(yu) 外甥女通奸一罪雖屬子虛烏(wu) 有,但挪用張氏私財,以妹妹名義(yi) 購買(mai) 田產(chan) ,在法律上難以洗脫侵占孤兒(er) 財產(chan) 的嫌疑,受到處分也是應該的。

 

  

 

歐陽修第二次被誣與(yu) 人通奸是在治平四年(1067)。時歐陽修為(wei) 宰相,他妻子的堂弟薛良孺,因為(wei) 以前舉(ju) 薦的某個(ge) 人貪贓事發,受連坐問責,正值宋神宗繼位,大赦天下,但歐陽修為(wei) 表示大公無私,“乃言不可以臣故徼幸,乞特不原”,薛良孺因此不獲赦免,被免了官職,從(cong) 此對歐陽修恨之入骨,便造謠歐陽修與(yu) 兒(er) 媳吳氏有奸情。謠言經集賢校理劉瑾之口,傳(chuan) 到禦史中丞彭思永的耳朵,彭思永又告訴了殿中侍禦史裏行蔣之奇。

 

蔣之奇立即上疏彈劾歐陽修“帷薄不修”。由於(yu) 此事實在駭人聽聞,宋神宗懷疑蔣之奇誣告不實,蔣便“引(彭)思永為(wei) 證”。神宗又要求彭、蔣二人“具傳(chuan) 達人姓名以聞”,即交待清楚信息來源。蔣之奇說,信息得自彭思永;但彭思永卻拒絕交待信源,隻推辭說:“出於(yu) 風聞,年老昏繆,不能記主名。”按宋朝的慣例,台諫官有權“風聞言事”,並且可以拒絕交待信源,這是宋代台諫官的一項特權,旨在保護言路的通暢。用彭思永的話來說,“法許禦史風聞言事者,所以廣聰明也,若必問其所從(cong) 來,因而罪之,則後不得聞矣,寧從(cong) 重謫,不忍塞天子之言路。”

 

歐陽修也連上八道劄子,再三要求神宗“差官據其(蔣之奇)所指,推究虛實”,如果查有其事,請將我“顯戮都市,以快天下之怒”;如果查無此事,也請“彰示四方,以示天下之疑”。歐陽修兒(er) 媳婦的父親(qin) 吳充“亦上章乞朝廷力與(yu) 辨正虛實,明示天下,使門戶不致枉受汙辱”。歐陽修不久前在“濮議”之爭(zheng) 犯了眾(zhong) 怒,此番被彈劾,除了親(qin) 家吳充,居然沒有一位同僚願意上書(shu) 為(wei) 他辯解。

 

最後,因為(wei) 彭思永、蔣之奇一直不肯交待信源,又拿不出任何實據,宋神宗相信歐陽修確實是受了誣陷,將禦史中丞彭思永貶知黃州(今河北黃岡(gang) ),殿中侍禦史裏行蔣之奇貶監道州(今湖南道縣)酒稅;又“出榜朝堂,使內(nei) 外知為(wei) 虛妄”,還了歐陽修一個(ge) 清白。

 

但這兩(liang) 次通奸誣告,已搞得歐陽修狼狽不堪。直到今日,許多網文還將這事拿出來津津樂(le) 道,且添油加醋、以訛傳(chuan) 訛。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