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石林】“辱母殺人案”,我的那些很可能政治不正確的言論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7-03-26 11: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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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石林

作者簡介:許石林,男,陝西蒲城人,中山大學畢業(ye) ,現居深圳。國家一級作家、中國作家協會(hui) 會(hui) 員,深圳市文藝評論家協會(hui) 副主席、深圳市雜文學會(hui) 會(hui) 長、深圳市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保護專(zhuan) 家、中國傳(chuan) 媒大學客座教授,曾獲首屆中國魯迅雜文獎、廣東(dong) 省魯迅文藝獎、廣東(dong) 省有為(wei) 文學獎。主要作品:《損品新三國》《尚食誌》《文字是藥做的》《飲食的隱情》《桃花扇底看前朝》《幸福的福,幸福的幸》《清風明月舊襟懷》《故鄉(xiang) 是帶刺的花》《每個(ge) 人的故鄉(xiang) 都是宇宙中心》等。主編叢(cong) 書(shu) 《近代學術名家散佚學術著作叢(cong) 刊·民族風俗卷》《晚清民國戲曲文獻整理與(yu) 研究·藝術家文獻》《深圳雜文叢(cong) 書(shu) ·第一輯》。

 

“辱母殺人案”,我的那些很可能政治不正確的言論

作者:許石林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二月廿九日壬子

          耶穌2017年3月26日

  

【作者按:原本想寫(xie) 一篇完整的文字,評論“辱母殺人案”,一是沒那個(ge) 心勁兒(er) 了——你說的在有道理,有什麽(me) 用!二是時間被切割成碎片。於(yu) 是在微博上發了一些零散的評論和感想。現在把這些評論和感想斂巴斂巴發出來。這些散碎的言語,很可能“政治不正確”,所以,讀者閱讀須自己判斷。】

 

  

 

必須承認,一見山東(dong) “辱母殺人案”的判決(jue) ,就讓我對整個(ge) 社會(hui) 和時代都絕望,並立刻不懷好意。

 

今天的法律,多是沒文化的法呆子製定的,其特點是棄人倫(lun) 大體(ti) ,抱悖逆殘碎,以至於(yu) 司法者以及不讀書(shu) 而好議論者,無不以偏袒罪人、惡人來顯示他的現代性雲(yun) 雲(yun) 。此案若在從(cong) 前,決(jue) 不會(hui) 這樣判。

 

中國不缺法治,缺的是人治。

 

當下法律條文,密若凝脂。吃法律飯的法呆子們(men) ,蜂聚蟻集。

 

司法者多不是人啊!作為(wei) 一個(ge) 正常人的成色,它們(men) 是不夠的。甚至,越是不是人,才能摻和到現今的法律當中去。

 

所以說,不缺法治,缺人治。

 

正常的、有人倫(lun) 大義(yi) 的人,摻和不到現今的司法當中去。

 

當今的所謂專(zhuan) 業(ye) 法律人士,凡事一定是意見與(yu) 正常的人倫(lun) 大義(yi) 相左。

 

非如此不顯示他們(men) 的專(zhuan) 業(ye) 。

 

他們(men) 為(wei) 一切罪人、惡人、總之該死的一方爭(zheng) 取權利的勁頭非常大。非如此不能顯示他們(men) 的專(zhuan) 業(ye) 。

 

他們(men) 的一切表現,都是在對正常的民眾(zhong) 說:你們(men) 錯了。隻有他們(men) 對。隻有他們(men) ,才是掌握法律的唯一活物兒(er) 。

 

盡管你們(men) 已經成功地革了文化的命,不相信青史審判了。但我還是主張今後的法院判決(jue) 書(shu) ,一定要把法院所有參與(yu) 審理的人的名字都記載在文書(shu) 上,並且公布出來。

 

毫不掩飾我對當今法律文書(shu) 的鄙視、歧視和啥視。

 

我之所以寧願窩囊吃虧(kui) 也不敢去冒險、行險,就是怕犯法。

 

怕犯法首先不是怕受刑罰。

 

是怕跟當今的司法人員對話、怕看他們(men) 的文字。

 

一直以來,看當今的法律文字,都油然而生鄙視、歧視和啥視。

 

一些法律人士此時要秀他們(men) 超凡的冷血和所謂專(zhuan) 業(ye) 了。他們(men) 喪(sang) 失人倫(lun) 天理的變態心理,在為(wei) 惡人、罪人找理由、尋開脫、爭(zheng) 權利方麵,個(ge) 個(ge) 像驚天地,泣鬼神的孝子。


  

 

法呆子們(men) 說:侮辱你,但不至於(yu) 傷(shang) 害你的生命就不算不安全。

 

這是讓你不像人一樣活著,給你一個(ge) 動物的活著的標準。

 

為(wei) 什麽(me) 報案的人害怕黑社會(hui) 報複?因為(wei) 這個(ge) 國家讓他沒有安全感。

 

你說我受到威脅,他說你不是沒事兒(er) 嗎?

 

等你被報複了、出事了,樂(le) 觀地奢望:好的話,他會(hui) 顯示他的神威。

 

可是,他從(cong) 不在你沒出事的時候顯示他的任何作用。

 

一切都在等你出了事再說。

 

“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為(wei) 上客”。

 

這是一個(ge) 鼓勵你長情商不長誌節的國家,忍辱苟活、忍恥求利的情商,就是無血性的賤商。

 

我之所以鼓勵人生二胎、三胎、N胎,重要原因就是:一旦你受辱,你有兒(er) 女能為(wei) 你報仇!兒(er) 女多,報仇的成功率就大。


就這麽(me) 簡單。


至於(yu) 世界上資源少人口多之類大話題,那不是咱考慮的。

 

//@綠卿兒(er) : 介個(ge) ~雖然如此,但生養(yang) 孩子,是為(wei) 了孩子健康成長,幸福快樂(le) 的過完自己的一生,而不是把孩子培養(yang) 成複仇工具啊。

 

複//@綠卿兒(er) :複仇不是唯一的工具,但卻是不可缺少的功能。有仇的話,就當複仇工具。一代一代地這樣擔當複仇工具。記住,是複仇,而不是破壞。也不是有仇複仇,沒仇找仇、創造仇。就是萬(wan) 一你有仇,得有人給你複。而不是你有仇,卻萬(wan) 一沒兒(er) 女,那不沒指望了嗎?

 

//@羅昌平:看刺死辱母者的遭遇,當公平和正義(yi) 遙不可及,不妨重溫馬雅可夫斯基的名言:“當社會(hui) 把你逼到走投無路的時候,不要忘了,你身後還有一條路,那就是犯罪,記住,這並不可恥。”

——對!最後一個(ge) 最壞的選擇,是把自己當一個(ge) 武器,扔過去,不僅(jin) 不可恥,很壯烈。

 

//@北青夢無忌: 真的很令人失望,從(cong) 失望到絕望!

——絕望了就對它不懷好意了。

 

//@小眼昏花:這也不夠成故意傷(shang) 害,這應該算假想防衛,是過失犯罪。

——這不是一個(ge) 非此即彼的事,而是諸惡兼有。

 

@人民日報【人民日報評“辱母殺人案”:法律如何回應倫(lun) 理困局】

——倫(lun) 理之所以是倫(lun) 理,正是因為(wei) 它沒有困局。困的是法律。當代一切困皆源於(yu) 法律困局。

 

//@袁騰飛:不知道該說什麽(me) 了!

——那就罵聲他娘。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