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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中秋作者簡介:姚中秋,筆名秋風,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陝西人士。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guan) 係學院教授,曾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研院教授、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華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發現儒家》《國史綱目》《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嵌入文明:中國自由主義(yi) 之省思》《為(wei) 儒家鼓與(yu) 呼》《論語大義(yi) 淺說》《堯舜之道:中國文明的誕生》《孝經大義(yi) 》等,譯有《哈耶克傳(chuan) 》等,主持編譯《奧地利學派譯叢(cong) 》等。 |
中國治道探源:敬天與(yu) 人文之治
作者:姚中秋
來源:原載於(yu) 《人大法律評論》,2015年第二輯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正月廿七日丙戌
耶穌2016年3月5日
摘要:敬天與(yu) 信仰上帝是人類可有之兩(liang) 大普遍主義(yi) 的信仰形態,這兩(liang) 大信仰生成兩(liang) 種不同的社會(hui) 治理模式,塑造兩(liang) 種不同人間秩序。本文剖析中國文明創發時刻之重大曆史事件“絕地天通”指出,文化上自成一體(ti) 之中國,始於(yu) 敬天之確立。而天區別於(yu) 上帝之根本特征在於(yu) “不言”,而垂象於(yu) 人;聖人觀乎天文,而作人文,故天之下的治理為(wei) 人文之治。這有別於(yu) 以言為(wei) 根本特征的上帝之下的律法之治。
關(guan) 鍵詞:敬天,人文,治道
共同體(ti) 之治理,必由其信仰貫通,而成一體(ti) 係。中國治理之道凝定於(yu) 敬天之禮的確立,而有天人之際的人文之治。本文嚐試論之。
敬天之確立
《史記·五帝本紀》太史公曰:“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shu) 》獨載堯以來”。孔子以為(wei) ,堯確立華夏中國之治道,故《尚書(shu) 》始於(yu) 《堯典》。
《堯典》首章記帝堯之德:“帝堯曰放勳,欽、明、文、思、安安,允恭、克讓,光被四表,格於(yu) 上下。”次章記帝堯之合群技藝:“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由帝堯之努力,而有超大規模之華夏共同體(ti) 之肇造。其三章曰:
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
欽,敬也。若,順也。“欽若昊天”者,敬順上天也。帝堯在締造華夏共同體(ti) 之時,確立敬天之禮。中國人之根本觀念、中國文明的諸多根本特征,均根源於(yu) 敬天。
敬天之確立,實經過複雜漫長之演變,關(guan) 鍵環節為(wei) “絕地天通”。對此一關(guan) 乎中國文明演進大方向的事件,古典文獻有兩(liang) 個(ge) 記載,互為(wei) 補充。《國語·楚語下》記楚國傳(chuan) 史之智者觀射父對中國早期曆史之描述,圍繞著民、神關(guan) 係展開:
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攜貳者,而又能齊肅衷正,其智能上下比義(yi) ,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在女曰巫。
是使製神之處位次主,而為(wei) 之牲器時服,而後使先聖之後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號、高祖之主、宗廟之事、昭穆之世、齊敬之勤、禮節之宜、威儀(yi) 之則、容貌之崇、忠信之質、禋潔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為(wei) 之祝。使名姓之後,能知四時之生、犧牲之物、玉帛之類、采服之儀(yi) 、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攝之位、壇場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舊典者為(wei) 之宗。
於(yu) 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是謂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亂(luan) 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異業(ye) ,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求用不匱。
觀射父之敘述廣大而深邃,其大義(yi) 頗難領會(hui) 。然大略言之,觀射父以為(wei) ,古者民、神不雜,而有專(zhuan) 業(ye) 的巫、覡,有特殊德行,故而“明神降之”。
按觀射父之描述,此處巫覡頗不同於(yu) 西方人類學所說之巫師,不是通過舞蹈等手段進入迷狂狀態,以接近神靈。而是保持精神之專(zhuan) 一誠愨,故得以聆聽神靈之言語。觀射父描述巫覡品質,最後歸結為(wei) “其聰能聽徹之”,神的降臨(lin) 呈現為(wei) 借巫覡之言說。
與(yu) 巫覡降神相配合,有宗、祝之官,其職責是確定諸神之尊卑次序、祭祀所處之位,並準備犧牲、彝器、時節、衣冠,也即負責安排祭祀禮儀(yi) 。
觀射父所描述的這初始時代是多神的,民、神兩(liang) 隔,神靈監察人間,並對人間事務之安排有其意誌,通過巫覡,予以表達。故神靈可支配人間具體(ti) 事務,但隻能以巫覡為(wei) 中介。巫覡專(zhuan) 司與(yu) 神溝通,傳(chuan) 達神靈之意,其他人則不能與(yu) 神溝通。由於(yu) 能夠降神,傳(chuan) 達神意,故巫覡享有崇高權威。神靈通過巫覡支配人間,故民眾(zhong) 對神靈是虔敬的,但自身不能降神,故無以褻(xie) 瀆神靈,此即“民、神異業(ye) ,敬而不瀆”。很自然地,在此時代,普通民眾(zhong) 服從(cong) 巫覡之權威,並依據巫覡之指令,安排自己的事務,盡心承擔自己對共同體(ti) 之義(yi) 務,社會(hui) 秩序井然。[1]
但由於(yu) 某些族群之崛起,這種狀態結束,進入第二個(ge) 階段:
及少昊之衰也,九黎亂(luan) 德。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wei) 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yu) 祀,而不知其福,蒸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yan) 威。神狎民則,不蠲其為(wei) 。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薦臻,莫盡其氣。
觀射父所說“古者”,正是少昊盛世。及其衰敗之世,則有九黎之興(xing) 起,民、神關(guan) 係發生巨大變化,從(cong) 民、神不雜,到民、神雜糅。此為(wei) 文獻記載第一次亂(luan) 世。
在此時代,“夫人作享,家為(wei) 巫史”,巫覡權威喪(sang) 失,人人得以直接祭祀神靈,每家都可與(yu) 神直接溝通。神靈神被人召而隨時降臨(lin) ,為(wei) 人所用。這樣,“民、神同位”,神靈不成其為(wei) 神靈,民眾(zhong) 則妄稱神意,為(wei) 私人的功利而浪費大量資源用於(yu) 侍奉神靈。民眾(zhong) 對神靈不再敬畏,因而不能自我約束,甚至依憑個(ge) 人所探知之神意,放縱欲望和激情。人群內(nei) 部相互衝(chong) 突,反而不能盡其天年。
在此,觀射父揭示了個(ge) 人隨意與(yu) 神靈直接溝通、從(cong) 而支配神靈以達成自己目的之後果:人不敬,神不尊,神、民同時遭受嚴(yan) 重損害。神造福於(yu) 人的前提是,神人相隔,人不能利用神,而人以誠敬祭祀神。這種神、人雜糅局麵注定了不能長久:
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
顓頊乃“絕地天通”。為(wei) 什麽(me) 是顓頊?《大戴禮記·五帝德》記孔子論顓頊之德:“洪淵以有謀,疏通而知事”,可見顓頊之開明[2]。依憑此德,顓頊“養(yang) 材以任地”,顓頊掌握關(guan) 乎各地土地、五穀草木之知識,故能於(yu) 不同地方養(yang) 育合適物品,此同樣可見顓頊之開明。
正是本於(yu) 這一開明心智,顓頊“履時以象天,依鬼神以製義(yi) ,治氣以教民,潔誠以祭祀”[3]:定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四時之節,以表象上天之運轉;依乎鬼神,而確定人當行之宜;治五行之氣,以教化民眾(zhong) ;祭祀講究潔淨誠敬,而不褻(xie) 瀆神靈。可見,顓頊敬天、敬鬼神而遠之。
此即“絕地天通”。此處首當注意者,觀射父描述古者和九黎時,隻言及“神”,而未提及“天”。此時,生活在分散的族群中的人們(men) ,崇拜各自的山川之靈與(yu) 人鬼。無形無臭而普遍廣袤之天,尚未進入人們(men) 的心靈。故顓頊不是簡單地恢複舊常:確實回到了神人不相侵瀆的狀態,但此時,在諸神之上,上天已確立,“司天以屬神”,意謂天高踞於(yu) 諸神之上,統領諸神。
天為(wei) 人所敬,自然帶來“絕地天通”:從(cong) 根本上說,天不是神靈,人不可能通過言辭、舞蹈等動作與(yu) 天溝通。巫覡可以降神,卻無從(cong) 降天。對於(yu) 天,人們(men) 唯有單向的敬而已。司天者何以為(wei) “南正”?南者,陽也,天為(wei) 陽。後世郊天之禮均在城之南。“地”當指地上諸神,尤其是祖先神靈,故可以“屬民”。何以“火正”司地?火者,大火星,史上曾行“火曆”,“火正”即掌火曆之官,民眾(zhong) 據大火星之出、入安排一年的農(nong) 事活動,故火正“司地以屬民”。[4]
然而,這一狀態未能持久保持,顓頊之後,“絕地天通”局麵被打破:
其後,三苗複九黎之德。堯複育重、黎之後不忘舊者,使複典之,以至於(yu) 夏、商。
三苗在南方,三苗放棄敬天之禮,重歸於(yu) 神人雜糅狀態。此事揭示敬天之難度:在人所崇拜的對象中,天最為(wei) 抽象,無形、無聲、無臭,沒有一絲(si) 人格跡象。但天又是最為(wei) 崇高的,人須報以最高敬意。唯當人之精神達到足夠高度,且處在微妙的平衡狀態,既開明而又虔敬之時,才有可能敬天。但人不易同時做到這兩(liang) 者:開明者常失之於(yu) 祛魅,否定神靈,而迷信自身之理智;虔敬者則迷失自我,迷信神靈。“履時以象天”雲(yun) 雲(yun) 說明,顓頊既開明而又虔敬,故能確立敬天之禮。三苗虔敬而不開明,隻識有形、有聲之神靈,企圖以神製人,而以天為(wei) 虛無飄渺,乃放棄崇敬。
而神人雜糅的結果是,民眾(zhong) 胡作非為(wei) 。為(wei) 應付混亂(luan) 局麵,又引入嚴(yan) 刑峻法。嚴(yan) 刑峻法讓民眾(zhong) 更加無恥,社會(hui) 秩序解體(ti) 。神人雜糅,必然導致人人假借神意自我放縱、相互傷(shang) 害。
堯發揚顓頊之德,恢複敬天,此即《尚書(shu) ·呂刑》之記載:
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luan) ,延及於(yu) 平民,罔不寇賊、鴟義(yi) 、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製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wei) 劓、刵、椓、黥。越茲(zi) 麗(li) 刑並製,罔差有辭。民興(xing) 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yu) 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yu) 上。
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
此處之“皇帝”當為(wei) 帝堯。帝堯再度“絕地天通”,人無從(cong) 召喚神靈,神靈不再下降人間,人間才有良好秩序。孔子讚美帝堯曰:
子曰:“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5]
在孔子看來,帝堯之最大貢獻,正在於(yu) 則天。
顓頊、帝堯經反複努力所達成之“絕地天通”,要比最初的“民、神異業(ye) ”更為(wei) 徹底:在民、神異業(ye) 時代,天的崇高與(yu) 偉(wei) 大尚未被人發現,人們(men) 隻是崇拜有形、有聲之地方神靈和祖先神靈,這些神靈可通過巫、覡降臨(lin) ,決(jue) 定人間事務。天為(wei) 人崇敬後,隻有重、黎分別司天、司地,巫覡對天無所作為(wei) 。因為(wei) ,巫覡的功能是降神,而普遍而抽象之天是無以降臨(lin) 的。
至此,在中國人心目中,“唯天為(wei) 大”,天最為(wei) 崇高,天在一切神靈之上。人的誠敬,首先指向天。理解中國人的一切觀念與(yu) 製度,當溯源於(yu) 敬天。治理社會(hui) 所需之各種法,必以天為(wei) 其法源。
天不言
顓頊、帝堯兩(liang) 度絕地天通的曆史就已表明敬天之不易:天是崇高、普遍而高度抽象的,唯有精神誠敬而又開明者,可體(ti) 認而敬畏。但保持這種狀態不易,故人們(men) 總傾(qing) 向於(yu) 信奉人格化之神靈:殷人精神就以普遍的“上帝”信仰為(wei) 主,盡管其位格化程度還不高。
但這一曆史已揭示人類普遍的本源信仰之兩(liang) 大基本形態:敬天,或信仰上帝。最為(wei) 完備的位格化一神信仰出現在兩(liang) 河流域,即閃族三大宗教:猶太教,基督教,伊斯蘭(lan) 教,其共同特征是信仰普遍的唯一真神。
那麽(me) ,敬天和上帝信仰有何區別?
一神教的至高唯一神是充分位格化的,有類人之情感、意誌,對人來說,上帝最為(wei) 重要的屬性是言。《舊約·創世紀》開篇即說,神創生一切,並通過自言自語創生:
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麵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麵上。
神說(said):“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called)光為(wei) 晝,稱暗為(wei) 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6]
神的創造意誌以自言自語予以明晰表達。神給其創生之物予以命名,故神給人間創造了語言。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上帝首先創造“光”。這一點具有重大意義(yi) ,比如,它確定西方哲學以本體(ti) 論為(wei) 中心。上帝首先創造光,上帝創造的其他,均在光照之下,必有清晰之“體(ti) ”。由是,分有神之性的人可以“看”穿上帝創造之一切。簡言之,人可以得到真理。正是在此處,古希臘哲學與(yu) 基督教相通:希臘哲學之“邏各斯”就是言或以言表達之智慧。正是基於(yu) 這一相通處,古希臘哲學能與(yu) 基督教融合,從(cong) 而塑造西方思想和觀念以言為(wei) 中心。
神依自己的形象創生出有靈的人——亞(ya) 當,並立刻對他頒布律法:
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commanded)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隻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wei) 你吃的日子必定死。”[7]
由此可見神之言的豐(feng) 富形態:表明自己的意誌,為(wei) 萬(wan) 物命名,對人頒布律法。因為(wei) 神通過言闡明自己的意誌,故人可以完全清楚地把握神的意誌,也就可以、且應依循神的意誌。神也為(wei) 萬(wan) 物命名,故萬(wan) 物之性、萬(wan) 物間關(guan) 係就是神明白地規定的,世界對人的呈現也就是確定而可以明白、準確地探知的,也即,真理是確鑿無疑地存在的,人可以探知真理。神又對人如何生活直接下達命令,是否服從(cong) ,人當然可以選擇,一如亞(ya) 當,但人不能逃脫神之言明確規定的人的生命之鐵律。
據此,新約之《約翰福音》明白地說:
太初有言,言與(yu) 神同在,言就是神。這言太初與(yu) 神同在。[8]
神的存在就是其言:“言成了肉身住在我們(men) 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9]神以其言創造世界,而神不是別的,本身就是其言。
上帝言,且以其言創造萬(wan) 物以及人,人之必須聆聽神之言。當然,不是每個(ge) 人都能做到這一點,隻有“先知”或“天使”可以,他們(men) 是蒙神揀選者,神通過他們(men) 傳(chuan) 達自己的言。先知或者天使的首要能力是聆聽神之言,也需要具有對人言的能力,這樣才能準確傳(chuan) 達神言給其他民眾(zhong) 。
通過他的轉達,神的律法全麵支配人間。神又對摩西吩咐了人應遵循之律法(Then God spoke all these words)[10],即所謂十誡,還有其他一係列誡命。這些構成“律法”,因為(wei) 其出自於(yu) 神,故必然被推定為(wei) 絕對的、完備的、永恒的。律法全麵規範私人、公共生活之各個(ge) 領域。一神教的核心正是律法,律法出自神,神以其言,通過先知或天使向人間頒布律法,信神就是信神的律法,對於(yu) 人來說,最重要的義(yi) 務就是遵守神的律法。
由於(yu) 神言,人間有可與(yu) 神言之先知或天使,如摩西,故神可與(yu) 世間眾(zhong) 人立約,比如神與(yu) 挪亞(ya) 立約(the covenant with noah),神通過摩西與(yu) 以色列人立約。所謂“約”,就是具有約束力之言,立約的前提是神能言。神若不能言,若沒有代神在人間言之先知,眾(zhong) 人不可能與(yu) 神立約。
總之,一神教中的唯一真神能言,因而時時處處在言說。由此決(jue) 定,一神教之整體(ti) 架構是以言為(wei) 中心,而這會(hui) 塑造其社會(hui) 治理模式:
首先,就教化機製而言,神能言,故先知在一神教體(ti) 係的整體(ti) 構造和運作中至關(guan) 重要,他們(men) 是創教者。先知轉達神之言,或解說神之言的微言大義(yi) ,此類言說同樣是經書(shu) 之重要內(nei) 容。真理已通過上帝之言呈現,先知先覺者必定有高昂的激情說服人們(men) 信奉真理,也即信神之言。傳(chuan) 教是先知先覺者的根本和唯一義(yi) 務,由此而有傳(chuan) 教者,而有教會(hui) 。傳(chuan) 教必定是以言進行的。
其次,就治理而言,先知聆聽神言,轉而對人言,傳(chuan) 達神之旨意,由此而有律法。律法構成一神教經書(shu) 之核心內(nei) 容,律法全麵規範人。信神,其實就是信神之言,也即神之律法。人的首要義(yi) 務就是信仰律法,這一義(yi) 務是神加於(yu) 人的,人無所逃避,換言之,對此意義(yi) ,人不能選擇。也就是說,信仰律法,無關(guan) 乎道德。
與(yu) 唯一位格神之言而又言完全不同,同樣崇高、普遍之天則不言。這一事實為(wei) 中國聖賢反複提及、確認,如《詩經·大雅·文王》:
上天之載,無聲無臭。
引人注目的是,《中庸》由“天命之謂性”開篇,以引用本句、歎其“至矣”,戛然而止,顯示了天不言在《中庸》義(yi) 理體(ti) 係中的樞紐地位。
據《中庸》,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直承先聖敬天之道,以天為(wei) 個(ge) 體(ti) 生命和宇宙秩序之大本。孔子關(guan) 於(yu) 天之刻畫,可見《論語·陽貨篇》:
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天生萬(wan) 物,天行有道,但天不言。在孔子看來,天創生圓滿而有秩序的世界,天是不必言的。而孔子也效法天道,不欲以言教人,《論語》中多有此類語句。此為(wei) 中國聖賢之普遍傾(qing) 向,道家、禪宗無不如此。
《孟子·萬(wan) 章上篇》中孟子與(yu) 萬(wan) 章討論禪讓製,孟子指出,不是“堯以天下與(yu) 舜”,而是“天與(yu) 之”,而“天不言,以行與(yu) 事示之而已矣。”《荀子·不苟篇》曰:“天不言而人推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厚焉,四時不言而百姓期焉。”
道家同樣肯定天不言,《莊子·知北遊篇》曰: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明法而不議,萬(wan) 物有成理而不說。
諸子百家中,《墨子》最喜談天,且以“天誌”規範人間。然而,墨子所談者,也隻是“天誌”,《墨子》通篇不見天之言。
回頭看《尚書(shu) ·皋陶謨》皋陶所說之“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及《泰誓中篇》周武王所說之“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也隱含天不言命題:天即便具有人格化品性,其感官也隻是耳之“聰”和目之“明”,而無口以言。天在監察人間,天在傾(qing) 聽人間,天對於(yu) 人間之政當然有明確傾(qing) 向,但天從(cong) 不以言辭說明自己之意,從(cong) 不以言辭命令此人彼人如何。人須通過另外的媒介,比如民意,以推知天意。
可見,在中國,自古以來,聖賢之共識是:天崇高而普遍,但天不言。
由此而有一大問題:唯一神有位格而言,言就是神,這神有其體(ti) ,人可以明白想象、清楚認知。天沒有位格,尤其是不言,那麽(me) ,天何在?天如何呈現?
上引孔子之語已說明天之存在和顯現方式:“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天之存在,就是生萬(wan) 物。董子《春秋繁露·順命篇》曰:“天者,萬(wan) 物之祖。萬(wan) 物非天不生。”
不過,聖賢言天之生物,多並言“天、地”,如《周易·序卦》:“有天地,然後萬(wan) 物生焉”;《尚書(shu) ·泰誓上》:“惟天地,萬(wan) 物父母”。天地共同發揮作用而生萬(wan) 物,為(wei) 萬(wan) 物之父、母。
《周易》乾、坤兩(liang) 卦對此有具體(ti) 解說:乾卦《彖傳(chuan) 》曰:“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由乾元,萬(wan) 物得其神。“坤”卦《彖傳(chuan) 》曰:“至哉坤元,萬(wan) 物資生,乃順承天。”由坤元,萬(wan) 物有其質。神、質合而有物,《係辭上》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乾知大始,坤作成物。”生物者,天也;成物者,地也。天命萬(wan) 物以性,地成萬(wan) 物之形,熊十力先生《原儒》之《原內(nei) 聖篇》對此論之甚詳。天自我衍生而有地,天地也即陰陽二氣共生萬(wan) 物。
故《周易·係辭上》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天意、天心、天誌,一言以蔽之曰,生。
天之生萬(wan) 物,不同於(yu) 上帝之造萬(wan) 物。造也者,上帝在萬(wan) 物之先也,以己意造萬(wan) 物,賦予萬(wan) 物以其確定之性。萬(wan) 物之性均出於(yu) 上帝之意,故西方哲學始終致力於(yu) 求“同一”。天生萬(wan) 物,但天不在萬(wan) 物之先,因“有天地然後萬(wan) 物生焉”,陰陽兩(liang) 種力量之相合、相交,而有物之生。由此所生之結果充滿驚異和豐(feng) 富,是為(wei) “百物”或“萬(wan) 物”。可見,萬(wan) 物非出於(yu) 先在之天的意誌,相反,天反而因萬(wan) 物而存在。天就是萬(wan) 物之生生不已。故熊十力先生謂“體(ti) 用不二”,此在《體(ti) 用論》中論之甚詳。
生萬(wan) 物之陰陽合和力量,並推動萬(wan) 物運轉不已,故天呈現自己之存在為(wei) 行而不已。《周易》第一卦“乾”卦《大象傳(chuan) 》曰“天行,健”。孔穎達疏曰:“天行健者,謂天體(ti) 之行,晝夜不息,周而複始,無時虧(kui) 退,故雲(yun) 天行健。”[11]此處之天,固可為(wei) 對應於(yu) 地之天,亦為(wei) 全體(ti) 之天。天之根本屬性就是行,且行而不已。
《詩經·周頌·維天之命》曰: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
鄭玄箋雲(yun) :“命猶道也,天之道於(yu) 乎美哉!動而不止,行而不已。”
孔穎達疏曰:天之教命,即是天道,故雲(yun) 命猶道也。《中庸》引此詩,乃雲(yun) :“蓋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也。”是“不已”為(wei) 天之事,故雲(yun) 動而不已,行而不止。《易·係辭》雲(yun) :“日往則月來,暑往則寒來。”《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是天道不已止之事也。[12]
周人敬天,故對天之存在有親(qin) 切認知:既肯定“上天之載,無聲無臭”,繼之以肯定天之道在運行不已。《禮記·哀公問》記孔子與(yu) 魯哀公對話:
公曰:“敢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
孔子對曰:“貴其不已。如日月東(dong) 西相從(cong) 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其久,是天道也;無為(wei) 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是天道也。”[13]
總括而言,天不言,天生萬(wan) 物。但天不在萬(wan) 物之外,天在萬(wan) 物中,天就是生生不已的萬(wan) 物之大全。大化流行,天行而不已。天之呈現就是萬(wan) 物之之生與(yu) 行。
天文與(yu) 人文
在一神教,上帝言,先知聆聽上帝之言,轉達於(yu) 人。上帝就是上帝之言。天不言,天生萬(wan) 物,天行而不已。天不以其言創造和範導人,天所呈現於(yu) 人、為(wei) 人所可知者,惟有天之文。
此大不同於(yu) 一神教,《周易》賁卦之《彖辭》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說文解字》:“文,錯畫也,象交文。”段玉裁注:“錯,當作逪。逪畫者,交逪之畫也。象兩(liang) 紋交互也。紋者,文之俗字。”文的本義(yi) 是紋,紋路,也即線條有規則的排列、交錯,而為(wei) 人可見。天文,就是天紋,也就是天所呈現、為(wei) 人可見之紋路。
天生萬(wan) 物,天就是生生不已的萬(wan) 物之大全,故萬(wan) 物之文均為(wei) 天之文,觀乎天文者,觀乎天、地、萬(wan) 物之文也,《周易·係辭下》曰: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
《文心雕龍·原道》對此有更為(wei) 詳盡的解說:
文之為(wei) 德也大矣,與(yu) 天地並生者何哉?夫玄黃色雜,方圓體(ti) 分,日月疊璧,以垂麗(li) 天之象;山川煥綺,以鋪理地之形。此蓋道之文也。
仰觀吐曜,俯察含章,高卑定位,故兩(liang) 儀(yi) 既生矣。惟人參之,性靈所鍾,是謂三才。為(wei) 五行之秀,實天地之心,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傍及萬(wan) 品,動植皆文:龍鳳以藻繪呈瑞,虎豹以炳蔚凝姿;雲(yun) 霞雕色,有逾畫工之妙;草木賁華,無待錦匠之奇。夫豈外飾,蓋自然耳。至於(yu) 林籟結響,調如竽瑟;泉石激韻,和若球鍠:故形立則章成矣,聲發則文生矣。
文之最為(wei) 顯著者,莫過於(yu) 呈現於(yu) 天空、而為(wei) 人可見的日月星辰之文:“觀乎天文”之“天”,不是總名之天,而是具體(ti) 的天空,“天文”就是日月星辰在天空中布列或運轉而成之文,“仰則觀象於(yu) 天”者,觀浩渺天空日月星辰之文也。
有天而自然有地,山川河流有紋路;天不言,其對人所呈現者,乃是文。天地之間萬(wan) 物,各有其文,如劉勰所說。明宋濂曰:“嗚呼,文豈易言哉!日月照耀,風雲(yun) 流行,雲(yun) 霞卷舒,變化不常者,天之文也。山嶽列峙,江河流布,草木發越,神妙莫測者,地之文也。”[14]
鳥、獸(shou) 之皮毛有文,且對於(yu) 鳥獸(shou) 而言,至關(guan) 重要:《論語·顏淵篇》:棘子成曰:“君子質而已矣,何以文為(wei) ?”子貢曰:“惜乎夫子之說君子也,駟不及舌:文猶質也,質猶文也,虎豹之鞟猶犬羊之鞟。”虎豹區別於(yu) 犬羊之最為(wei) 顯著的標誌,就是其皮毛之文。若去除其毛紋,虎豹、犬羊就無以為(wei) 別了。故文對於(yu) 人、物之存在,與(yu) 質同等重要。
而人之所以觀乎天文,目的是為(wei) 製作人文。《周易•雜卦》:“臨(lin) 、觀之義(yi) ,或與(yu) 或求。”臨(lin) 、觀二卦都有與(yu) 、求二義(yi) 。在觀卦,誰在求?所求者為(wei) 何?在一神教中,上帝要求人,命令人,對人提出要求。天生萬(wan) 物,包括人,“天命之謂性”,認知其性,方能盡其性,知性,不能不知天。對個(ge) 體(ti) 而言,子曰:“不知命,無以為(wei) 君子也”[15],知天命,方能為(wei) 君子。故人不能不明知天。
但天不同於(yu) 上帝,天視,天聽,但天不言,故天不可能要求人,尤其不可能明晰地命令人,不可能命令某個(ge) 群體(ti) ,更不可能命令某個(ge) 體(ti) 。天人之間,人居於(yu) 主動地位。觀還不是觀,人可以自由選擇。盡管如此,人不能無視天而生,人必定本於(yu) 天而生,人間當法天而治。天既然不言,既然沒有規定人,要求人,命令人,指示人,人就必須自覺,主動地麵對天,知天,進而法天而生、法天而治。如董仲舒所說:
臣謹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於(yu) 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為(wei) 也;正者,王之所為(wei) 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為(wei) ,而下以正其所為(wei) ,正王道之端雲(yun) 爾。然則王者欲有所為(wei) ,宜求其端於(yu) 天。[16]
人帶著“求”之自覺觀乎天文,才有能力製作人文,《周易》“觀”卦之《彖辭》曰:
觀天之神道,而四時不忒。聖人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周易程氏傳(chuan) 》曰:天道至神,故曰“神道”。觀天之運行,四時無有差忒,則見其神妙。聖人見天道之神,體(ti) 神道以設教,故天下莫不服也。夫天道至神,故運行四時,化育萬(wan) 物,無有差忒。至神之道,莫可名言。唯聖人默契,體(ti) 其妙用,設為(wei) 政教,故天下之人,涵泳其德而不知其功,鼓舞其化而莫測其用,自然仰觀而戴服,故曰“以神道設教而天下服矣”。
《周易》“賁”卦之《彖辭》曰:
剛柔交錯,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周易程氏傳(chuan) 》曰:“天文”,謂日月星辰之錯列,寒暑陰陽之代變。觀其運行,以察四時之遷改也。“人文”,人理之倫(lun) 序。觀人文以教化天下,大下成其禮俗,乃聖人用《賁》之道也。
日月星辰運轉而有文,是為(wei) 天文;認真觀察天文,可察四時之遷移。“文明”者,紋路優(you) 美而散發出光輝也;止者,其功用在“止”。何謂止?文何以能止?八卦中,艮之性為(wei) 止,《周易》“艮”卦之《彖辭》曰:
艮其止,止其所也。
《周易程氏傳(chuan) 》曰:“艮其止”,謂止之而止也。止之而能止者,由止得其所也。止而不得其所,則無可止之理。夫子曰“於(yu) 止,知其所止”(此語見《大學》),謂當止之所也。夫有物必有則:父止於(yu) 慈,子止於(yu) 孝,君止於(yu) 仁,臣止於(yu) 敬。萬(wan) 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wei) 物作則也。唯止之各於(yu) 其所而已。
人各不同:天命不同,身份不同,角色不同。止,就是讓每人各得其所。由此而有《周易》“乾”卦《彖辭》所說之狀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然而,何以止人於(yu) 其所?以文。子曰:“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17]《禮記·禮器》曰:“無本不正,無文不行”。文者,節製身體(ti) 之規則也。《左傳(chuan) ·成公十三年》記周王室劉康公之言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是以有動作禮義(yi) 威儀(yi) 之則,以定命也。能者養(yang) 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無文,無以成人。
文為(wei) 人確立法度,讓人知其所止。人之作用於(yu) 人,曰節,《周易》“節”卦之《彖辭》曰:
天地節而四時成,節以製度,不傷(shang) 財,不害民。
《周易程氏傳(chuan) 》:推言節之道:天地有節,故能成四時,無節則失序也。聖人立製度以為(wei) 節,故能不傷(shang) 財、害民。人欲之無窮也,苟非節以製度,則侈肆至於(yu) 傷(shang) 財害民矣。
程氏之說出自《禮記·樂(le) 記》:
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yu) 內(nei) ,知誘於(yu) 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於(yu) 是有悖逆詐偽(wei) 之心,有淫泆作亂(luan) 之事。是故強者脅弱,眾(zhong) 者暴寡,知者詐愚,勇者苦怯,疾病不養(yang) ,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此大亂(luan) 之道也。
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sang) 紀也;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le) 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ang) 食饗,所以正交接也。
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禮、樂(le) 、政、刑,統為(wei) “人文”,其目的在於(yu) 節人。分而言之,首先在於(yu) 引導人,以促人向上提升;其次在於(yu) 約束人,以防範相互侵害。由此,每人各正其性命,在人際則保合太和。
中國治道,就是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孔子所論,與(yu) 此相當: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18]
孔子並非反對“道之以政,齊之以刑”,而是反對迷信政刑、純用政刑。在孔子看來,社會(hui) 治理,首當“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德禮政刑四達而不悖,方能達致優(you) 良秩序。如《孔子家語·刑政篇》所記孔子之言:
聖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參焉。太上,以德教民,而以禮齊之。其次,以政言導民,以刑禁之,刑不刑也。化之弗變,導之弗從(cong) ,傷(shang) 義(yi) 以敗俗,於(yu) 是乎用刑矣。
德、禮、政、刑,共同構成塑造良好秩序之文,此即孔子所說“修文德”[19]之“文”。
總之,“文”是理解中國文明的關(guan) 鍵詞,出土於(yu) 陶寺遺址有朱書(shu) “文邑”字樣[20]、《尚書(shu) ·堯典》中有“文祖”,大禹之被稱為(wei) “文命”[21],周文王之“文”,周公諡為(wei) “文公”,中國傳(chuan) 播媒介之以“文”字而非言語為(wei) 根本,孔子所立教化機製為(wei) “學文”,中國藝術之以線為(wei) 基本表現手段與(yu) 繪畫之書(shu) 法化,凡此種種現象,緊密關(guan) 聯。而中國治道之凝定,以敬天為(wei) 根基,以文為(wei) 中心。中國社會(hui) 治理就是人文之治,具體(ti) 而言,以德為(wei) 基礎,以禮為(wei) 主體(ti) ,以政導之,以刑禁之。
人文之治
以敬天為(wei) 本,中國之治理,自古以來就是人文之治。其具體(ti) 呈現,在三代,為(wei) 禮樂(le) 文明,故孔子讚歎“周監於(yu) 二代,鬱鬱乎文哉”[22]。漢武帝複古更化之後,則循乎孔子之道,文教與(yu) 政刑並行[23]。
文是規則,旨在節人。然而,文是何等樣規則?人文之治塑造了什麽(me) 樣的社會(hui) 秩序?以上帝信仰下的律法之治作為(wei) 參照,可見人文之治的品質:
第一,聖人至關(guan) 重要。
上帝言,上帝主動地對人言,以自己的意誌全麵地規範人。先知聆聽上帝之言,轉而宣告上帝律法於(yu) 人。對上帝,先知隻有順從(cong) ,先知隻是轉達上帝的律法。對人,先知則憑其上帝代言之身份,享有絕對地位。當然,現代主權國家則直接以上帝姿態宣告法律。
天不言,天命人以性,但從(cong) 不主動地命人以明細而確定之律法。相反,天人之間,居於(yu) 主動的是聖人。先知是被動的,聖人是主動的。先知隻專(zhuan) 注於(yu) 聆聽上帝,聖人必須遍觀天地萬(wan) 物之文,綜合、思考、製作。先知隻是轉達,聖人需要創造。故經典形容聖人與(yu) 人文之關(guan) 係,均用“作”字:聖人作人文。先知的美德是順從(cong) ,聖人是人間之聰明有智慧者。人文之生成,依靠人的智慧。
可見,在天之下,聖人享有主體(ti) 地位。上帝必定創設或揀選先知,天並不如此。故聖人之出,有賴於(yu) 機運,有賴於(yu) 人之自覺。先知是上帝之信從(cong) 者,聖人是人間之自覺者。故聖人的出現不是必然的,而是道德事件。天命人以性,但社會(hui) 治理狀況之好壞,取決(jue) 於(yu) 人自身。人不可能全體(ti) 同時自覺,人中率先自覺者,為(wei) 聖人。然而,聖人終究是最為(wei) 卓越、最為(wei) 高貴的人,而不是神的仆人。
第二,文在天人之際。
上帝能言,人聆聽上帝之言,而為(wei) 律法。律法是上帝的在場宣示。上帝是全能的,故對所有人間事務頒布律法。上帝的命令是絕對正當的律法之唯一淵源。由此導致一神教眾(zhong) 習(xi) 慣於(yu) 在共同體(ti) 中設立唯一的法源,類似於(yu) 上帝,即便人們(men) 不再信奉上帝。西方早期現代思想家總是把立法機構設定為(wei) 國家之首要機構,其首先功能是以主權者身份對民眾(zhong) 頒布絕對的法律,這是國家的本質所在。
天不言,故在中國,從(cong) 不存在唯一的法源。《禮記·禮運》謂“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天下屬於(yu) 天下人,天下是天下人共有的,沒有神在在天下人之上,人之中也沒有人可宣告自己行走於(yu) 大地的神,故天下無所謂主權者,當然也就不存在絕對的法律宣告者。
聖人觀乎天文而作人文,而天生萬(wan) 物,天不在萬(wan) 物外,萬(wan) 物之生生不已就是分有天之性。故如《係辭上》包犧氏所示範,聖人觀乎天空之文外,察乎地理,更進一步,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天地萬(wan) 物皆可為(wei) 聖人取法。雖然天生萬(wan) 物,但萬(wan) 物各有其性,各有其文,故聖人作人文,不能不多方關(guan) 注。即便製定同一規則,亦當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故《禮記·喪(sang) 服四製》曰:“凡禮之大體(ti) ,體(ti) 天地,法四時,則陰陽,順人情,故謂之禮。”《漢書(shu) ·刑法誌》序曰:“聖人既躬明悊之性,必通天地之心。製禮作教,立法設刑,動緣民情,而則天象地。”簡單言之,立法者須則天道、緣民情。在此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人情乃立法之依據,“近取諸身”正是這個(ge) 意思。《韓詩外傳(chuan) 》卷五:“禮者,則天地之體(ti) ,因人情而為(wei) 之節文者也。”人自身也是規則的淵源之一。
這樣,人文非由一絕對權威自外宣告;相反,文在天人之際。文有多個(ge) 啟發性淵源,都可參與(yu) 人文之形成。居間於(yu) 天人之際、綜合天地萬(wan) 物之文的啟發而生成人文之主體(ti) ,則是聖人。
第三,人文是多元而豐(feng) 富的。
上帝通過清晰而確定的言詞對先知說話,命令人如此這般。由此形成的是具有絕對約束力的規則,即律法或曰法律。不可能有其他任何規則,即便有,也絕不能與(yu) 上帝的命令相提並論,因而也就不是法律。故在上帝信仰下,治理社會(hui) 的規則是單一的,就是法律。所謂治理,就是法律之治。排斥其他治理機製的法治,構成西方傳(chuan) 統;即便教會(hui) 的治理,也是教會(hui) 法之治理;西方政治學關(guan) 注之核心問題是政體(ti) ,政體(ti) 可由法律明晰規定。
聖人觀乎天文,觀乎天地萬(wan) 物之象,經由思考,而製作人文。聖人示人以文,人可理解的、可傳(chuan) 授之文,以使人可法天而生、法天而治,是為(wei) 人文。人文是多元的,其形態是多樣的,包括音樂(le) 、舞蹈等身體(ti) 之文,各種可書(shu) 寫(xie) 、辨析之符號,八卦、圖畫,最後是文字。這些文指示天人之際各種主體(ti) 間之關(guan) 係,這些文可塑造人身之文,也即合規則之內(nei) 在心理與(yu) 外在行為(wei) ;這些人可在人際塑造文,也即人際行為(wei) 協調所形成的秩序。總之,人文是多樣的。可謂無所不包。凡有助於(yu) 提升人的生命、塑造人際關(guan) 係的各種人造之物,都屬於(yu) 人文。
就社會(hui) 治理而言,在天之下,用於(yu) 節人之規則是多樣的,相互套嵌,共同發揮作用。唯有如此,才能塑造良好秩序。故在中國,“法律”至關(guan) 重要,但法律僅(jin) 為(wei) 多元規則體(ti) 係中的一元,法律之治隻是治道之一端。堯、舜、禹為(wei) 聖王,皋陶為(wei) 立法之聖人,《尚書(shu) •皋陶謨》記皋陶述規則之種類:
天敘有典,勑我五典五敦哉。
天秩有禮,自我五禮有庸哉。同寅協恭和衷哉。
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
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
人文多元而無所不在:典、禮、服章、刑都是聖人觀乎天文而作,對於(yu) 塑造良好秩序都具有重要意義(yi) 。治國者須兼而用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
第四,人文有賴於(yu) 道德。
上帝創生人,並命令人,律法為(wei) 上帝之言,體(ti) 現上帝的意誌或欲望,對人而言是有絕對權威之命令。故民眾(zhong) 信仰律法:不隻是服從(cong) ,而是信仰,因為(wei) 上帝存在之最為(wei) 顯著之跡就是其言,信仰上帝就是信仰上帝之言。世俗化之後,世俗政府亦可宣稱自己是類似於(yu) 上帝之主權者,其所頒布之法律有絕對性。在此傳(chuan) 統中,傳(chuan) 統是可被信仰的。
在中國,全無可能。人文也不可能被人信仰。人文不是聖人代天宣告的,而是聖人觀乎天文而製作的。人文和聖人對人都沒有絕對權威:先知依憑上帝而享有無可辯駁的權威,聖人則是依憑自己的智慧,贏得眾(zhong) 人之尊重。聖人雖然聖明,卻依然是人。先知命令人,聖人感召人。聖人製作人文絕非任意,觀乎天文而有所製作。但天並不對聖人說話,聖人不能宣稱自己是天的代言人。故聖人製作之人文,對人的約束力不是絕對的。人們(men) 之以人文自我提升、自我節製,不是因為(wei) 其出自聖人,而是因為(wei) 其美善。
進一步言之,眾(zhong) 人對於(yu) 聖人所作之文,隻是“取象”。聖人取象天地萬(wan) 物而作人文,眾(zhong) 人取象聖人所作之人文而決(jue) 定自己的行為(wei) 。從(cong) 根本上說,天不強製人,麵對天,人自始擁有完整的選擇自由。天並不構成無可逃避的絕對意誌,人可選擇如何對待天。對人的態度,天保持靜默,聖人可自由地選擇其所取象者。同樣,眾(zhong) 人對聖人所作之文,也擁有相同程度的選擇自由,天不保證眾(zhong) 人敬畏聖人之言。孔子曰:“君子有三畏”,包括“畏聖人之言”[24],但這隻是人的倫(lun) 理義(yi) 務,而非天的命令,故孔子說君子自身有三種敬畏。對聖人之言,眾(zhong) 人有選擇之自由。
由此,在天之下,道德至關(guan) 重要。盡管天並不命令人,個(ge) 人可以選擇。但人為(wei) 天所生,人們(men) 自然地趨向於(yu) 天。個(ge) 人選擇體(ti) 認上天所命之性,而自覺地擴充、踐履,即為(wei) 道德。恰恰因為(wei) 天並不命令人,賦予人以自由,故人的道德自覺是個(ge) 體(ti) 生命圓滿和人際秩序維係之根本。故孔子曰:“裏仁為(wei) 美。擇不處仁,焉得知?”[25]人的生命狀態是由自己的選擇決(jue) 定的。人若無道德自覺,不可能有觀天之自覺,也就無以有文;人若無道德自覺,也不可能有人文的自覺,也就無以達致優(you) 良秩序。
故在天之下,個(ge) 體(ti) 之道德意識和踐履,乃是人文塑造健全生命和良好秩序之關(guan) 鍵。這恰恰是因為(wei) ,天不強製人,而讓人自由選擇。
第五,人文是曆史的。
上帝以言頒布律法,而聲音是一過性的、不可修改的。所有律法,一經頒布,就是真理。在法源上,也即在上帝那裏,律法必定是完備的,隻是因為(wei) 人在時間中,律法有頒布的過程,但在任何一個(ge) 時間點上都可推定律法是完備的。從(cong) 根本上說,律法是擁有頒布法律之權柄者的意誌,故超越於(yu) 曆史。人間完全有可能存在完備而永恒的法典,故即便存在曆史,通過完備的律法,曆史也可終結。
天不言,聖人觀天地萬(wan) 物之文而作人文。上帝直接言說,故為(wei) 真理。聖人觀乎天人而“取象”,《周易·係辭下》:“象也者,像也”,取象者,得起仿佛也,並且通常隻是取其局部之象,比如《係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觀天與(yu) 地,取其尊、卑之象,而不及其餘(yu) 。取象所得者,不是真理。後人可就此物,另取他象。
故在任何一個(ge) 時間點上,人文必定是不完備的。天自有其全,聖人則不能:聖人是人,聖人是曆史的存在者。每位聖人依憑自己的才性作人文,其所作之文都隻是局部的。即便把所有聖人加在一起,也無力一勞永逸地製定出完備而永恒的人文大典。人文是曆史形成的,如《周易·係辭下》描述人文擴展之過程:
古者包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於(yu) 天,俯則觀法於(yu) 地,觀鳥獸(shou) 之文與(yu) 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yu) 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wan) 物之情。
作結繩而為(wei) 罔罟,以佃以漁,蓋取諸“離”。
人文之興(xing) ,由於(yu) 聖人之“觀”、“取”。包犧氏觀、取天地萬(wan) 物之文,而作八卦。同時,包犧氏發明漁獵,俾人生存。可見文的範圍極為(wei) 廣泛,一切人造之物、事均為(wei) 文,有助於(yu) 人之各正性命,保合太和。
包犧氏沒,神農(nong) 氏作,斫木為(wei) 耜,揉木為(wei) 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蓋取諸“益”。
日中為(wei) 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貨,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蓋取諸“噬嗑”。
神農(nong) 氏創立農(nong) 業(ye) 與(yu) 貿易。各種耕作工具是人文,人之交易活動同樣是人文。相對於(yu) 包犧氏時代,人文大為(wei) 豐(feng) 富,極大地改善了人的生存,讓人更為(wei) 文明。
神農(nong) 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
刳木為(wei) 舟,剡木為(wei) 楫,舟楫之利,以濟不通,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渙”。
服牛乘馬,引重致遠,以利天下,蓋取諸“隨”。
重門擊柝,以待暴客,蓋取諸“豫”。
斷木為(wei) 杵,掘地為(wei) 臼,臼杵之利,萬(wan) 民以濟,蓋取諸“小過”。
弦木為(wei) 弧,剡木為(wei) 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蓋取諸“睽”。
黃帝、堯、舜時代,華夏共同體(ti) 有一次人文之爆發:聖人作衣冠,以象征尊卑;作船,有助於(yu) 資源之遠距離輸送,這是大規模共同體(ti) 成立之技術條件;製作車馬,以提高人際交往效率;整合社會(hui) ,以防範相互侵害;建造城邑,以保護萬(wan) 民安全;製作弓箭,以樹立權威、懲罰施加傷(shang) 害者。政治學所說之國家於(yu) 此時誕生,而國家,就是人文所編織而成的。此處隻是簡略記載,《尚書(shu) 》之典謨諸篇詳盡記載了各種人文之生成。
上古穴居而野處,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上棟下宇,以待風雨,蓋取諸“大壯”。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樹,喪(sang) 期無數。後世聖人易之以棺槨,蓋取諸“大過”。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shu) 契,百官以治,萬(wan) 民以察,蓋取諸“夬”。
此處記載宮室、喪(sang) 禮、文字之出現,人文至此至此大體(ti) 成熟。更為(wei) 重要的是,此處的句式,古有某某,後世聖人“易之以”某某,說明人文會(hui) 有變易,乃至於(yu) 替代。
有這一大段敘述可清楚看出,在聖賢看來,人文是曆史地生成的,從(cong) 包犧氏到堯舜,每個(ge) 聖人都有所製作,聖人不是別的,就是人文之製作者。觀天文,作人文,而“正德、利用、厚生、惟和”[26]者,眾(zhong) 人就尊之為(wei) 聖人。而“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及人文之“易”則表明,人文會(hui) 有積累,也有會(hui) 變易、替代。故聖人之製作人文,呈現為(wei) 一個(ge) 持續不斷的曆史過程,人文永無完備之時,故曆史絕不可能終結。
結語
本文簡單剖析中國文明創發時刻之重大曆史事件“絕地天通”,指出精神上自覺的中國,始於(yu) 敬天之確立。故中國文明的全部重大特征均應由此予以體(ti) 認,包括社會(hui) 治理之道。比如中國聖賢之所以重視道德,以個(ge) 體(ti) 之修身為(wei) 社會(hui) 治理之本,就是因為(wei) 天不頒布律法,人的生命狀態取決(jue) 於(yu) 自身之抉擇。
文中已經指出,敬天與(yu) 信仰上帝是人類可有之兩(liang) 大信仰形態,這兩(liang) 大信仰生成兩(liang) 種不同的社會(hui) 治理模式,塑造兩(liang) 種不同的秩序。百年來,國人引入歐美社會(hui) 治理之學、製、術,而未對其背後的本源略作反思,諸多針對中國治道之振振有詞的批評,無非“關(guan) 公戰秦瓊”之觀念鬧劇耳。
中國治道因此而遭到拋棄。但天不言,天給中國人以選擇自由,天等候中國人的文化自覺。
需要說明的是,位格化或曰言說不已的人格化上帝是類於(yu) 人的,因而是可死的。十九世紀以降,在歐美,上帝之死的過程確在展開。上帝死,何以保證人間之良好秩序?而天是生生不已的萬(wan) 物之大全,天永不死,則本乎敬天之中國治道,或更為(wei) 普遍?
注釋:
[1]紅山文化(約距今5800年-4900年)、良渚文化(約距今5300年-460O年)遺址發現的墓葬有明顯社會(hui) 分層,發現大規模祭壇,而大型墓葬中伴有大量精美玉器,顯然為(wei) 宗教禮儀(yi) 所用,似可對應於(yu) 觀射父之描述。參考許宏,《“連續”中的“斷裂”——關(guan) 於(yu) 中國文明與(yu) 早期國家形成過程的思考》,刊《文物》,2001年第2期。
[2]《禮記·經解篇》謂:“疏通知遠,《書(shu) 》教也”,顓頊之疏通而知事,而深於(yu) 先王之事歟?
[3]關(guan) 於(yu) 治氣以教化之義(yi) ,可參考柯小剛《治氣與(yu) 教化:〈五帝本紀〉讀解》,刊《海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hui) 科學版》,2013年第3期。
[4]關(guan) 於(yu) 火曆與(yu) 火正之含義(yi) ,可參考《“火禮”初探》,《社會(hui) 科學戰線》,1978年第4期。
[5]《論語·泰伯篇》。
[6]《聖經·舊約》,簡化字現代標點和合本,中國基督教兩(liang) 會(hui) ,2000年,第1頁。
[7]《聖經·舊約》,第3頁。
[8]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and theWord was God.The same was in the beginning with God.和合本中文聖經譯為(wei) :“太初有道,道與(yu) 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yu) 神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men) 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men) 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聖經·新約》,第161頁)但將word譯為(wei) 道,並不準確。天主教思高譯本譯為(wei) :在起初已有聖言,聖言與(yu) 天主同在,聖言就是天主。聖言在起初就與(yu) 天主同在。關(guan) 於(yu) 這句話翻譯之深意的討論,可參看祝帥,《“道”與(yu) “聖言”的張力———現代漢語語境下《約翰福音》“λóγoζ”的幾種解讀》,《金陵神學誌》,2007年第1期。
[9]思高譯本:“於(yu) 是,聖言成了血肉,寄居在們(men) 中間”。
[10]《聖經·舊約》,第114頁。
[11]《周易正義(yi) 》,上經乾傳(chuan) 卷一。
[12]《毛詩正義(yi) 》,卷十九十九之一。
[13]熊十力先生釋本章大義(yi) 曰:“此以日月西東(dong) 相從(cong) ,譬喻天道之流行,決(jue) 不單純,必有奇偶二用,相反而成變化。奇偶二用者,陰陽是也……變化無有已止,《易·乾》之《象》曰‘天行健’,此其所以不已也。不閉,孔廣森曰:‘不閉不窮也。’愚按不閉,言發展無竭也。久也,猶雲(yun) 永恒,無斷絕故。無為(wei) 者,非如上帝造作世界故;物成者,天道之變化,無心於(yu) 成物,而物以之成。天道幽隱,無形無象,及其已化而成物,則法象著明;法象著明而天道即斡運乎法象,不離法象而獨在”(《原儒》,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180頁)
[14]《宋濂集·華川書(shu) 舍記》。
[15]《論語·堯曰篇》。
[16]《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
[17]《論語·雍也篇》。
[18]《論語·為(wei) 政篇》。
[19]《論語·季氏篇》。
[20]可參看馮(feng) 時,《“文邑”考》,《考古學報》,2008年第3期。
[21]《史記·五帝本紀》。
[22]《論語·八佾篇》。
[23]董仲舒論政,以德教為(wei) 根本,由興(xing) 學入學,見《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所錄天人三策。
[24]《論語·季氏篇》。
[25]《論語·裏仁篇》。
[26]《尚書(shu) ·大禹謨》。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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