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鐵騎】讀“噬嗑”卦隨感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6-01-24 1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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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鐵騎

作者簡介:孫鐵騎,男,西曆 一九七三年生,遼寧鐵嶺人。2006年於(yu) 東(dong) 北師範大學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11年於(yu) 東(dong) 北師範大學獲哲學博士學位, 2012——2014年於(yu) 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從(cong) 事博士後研究。現任教於(yu) 白城師範學院政法學院。版專(zhuan) 著:《內(nei) 道外儒:鞠曦思想述要》《生活儒學與(yu) 宋明理學比較研究》。在《哲學動態》《江漢論壇》《甘肅社會(hui) 科學》等刊物發表學術論文30餘(yu) 篇。


 

 

讀“噬嗑”卦隨感

作者:孫鐵騎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二月十五日乙巳

           耶穌2016年1月24日

 

 

 

噬嗑,口中有物而咬嚼之,故《彖》釋以“頤中有物曰噬嗑”;引而申之為(wei) 對人群中之異類,社會(hui) 中之罪惡,須以法律刑獄懲治之、消滅之。故“噬嗑”卦,示人以懲惡用刑之道也。

 

懲惡與(yu) 揚善,乃一體(ti) 之兩(liang) 麵,以刑獄懲治罪惡就是對良善之保護,亦是揚善之另一種方式,故懲惡與(yu) 揚善同有亨通之道。故卦辭言“亨”,《彖》釋以“噬嗑而亨”。而懲惡用刑卻非任意而為(wei) ,必須是非分明,明察秋毫,疾惡如仇,直道而行,故《彖》言“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然懲惡用刑之道,雖為(wei) 嚴(yan) 苛無情之事,但用刑之人卻當懷慈悲之心,人間事複雜難料,諸多表象之罪惡下也可能有為(wei) 人性所不忍之隱情,故不可如法家一樣,刻薄寡恩,嚴(yan) 刑峻法而無人性。

 

如《尚書(shu) ·康誥》所言“敬明乃罰。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終,自作不典,式爾,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適爾,既道極厥辜,時乃不可殺”。對周密計劃,用心而為(wei) ,執行到底之罪過,雖小而必嚴(yan) 懲不殆;而對無心而為(wei) ,偶然之錯,即使罪過很大,也要從(cong) 輕發落。故《彖》言“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懲惡用刑於(yu) 事後,莫如使人知戒於(yu) 事前。《係辭》言“小懲而大戒,小人之福也”。懲戒用刑之義(yi) 首在於(yu) 為(wei) 小人立規矩,使其知方圓,自覺不做違法之事。故初爻言“屨校滅趾,無咎”,釋以“屨較滅趾,不行也”。

 

而對知法犯法,毫無人性自覺之人,則當以嚴(yan) 刑懲治之,以除民害。故二爻言“噬膚滅鼻,無咎”,釋以“噬膚滅鼻,乘剛也”。

 

但懲惡用刑非私人之事,須是秉公心而得其位,方能有惡必懲而刑罰得當,使罪者誠服。如果用刑之人德不配位,則受刑者雖有罪而不會(hui) 誠服,但罪在其人,唯其自招,終當刑之,故雖有吝而無咎也。故三爻言“噬臘肉,遇毒,小吝,無咎”,釋以“遇毒,位不當也”。

 

故懲惡用刑,既要直道而行,持守正義(yi) ,又要執中用權,以德施教,不可徒賴於(yu) 嚴(yan) 刑峻法也。刑以德為(wei) 本,法以義(yi) 為(wei) 據,如此才能有善法、善刑之積極效用。如孔子言“聽訟吾由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而要至此境地,顯非刑罰自身所能做到,必須以整個(ge) 社會(hui) 教化培育根本,刑罰隻能為(wei) 輔。如現代社會(hui) 所倡之以法治國,藐視以德治國之理念,實乃鼠目寸光,不知根本。以法治國,實乃短、平、快之治國理念,易於(yu) 操作卻難以長治久安。以德治國固然不易做到且似乎飄渺,卻實有其效而為(wei) 長治入安,正大光明之正道也。故四爻言“噬乾胏,得金矢,利艱貞,吉”,釋以“利艱貞吉,未光也”。

 

是故君子在位,中正以貞,刑罰得當,必然刑而無怨,社會(hui) 安定。故五爻言“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釋以“貞厲無咎,得當也”。

 

如果刑罰失當,徒仗暴力,強製鎮壓,不聽民心向背,不顧人性善惡是非,則其凶可知。如秦始皇徒用法家終以二世而亡,而法家人物亦多不得善終,史鑒昭昭,唯時人不思之甚也。故上爻言“何校滅耳,凶”,釋以“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噬嗑”卦上離下震,電閃雷鳴之象。聖人觀之而思以霹靂手段懲治作惡犯奸之人,以使惡人知所畏懼,守護正義(yi) 。故《象》言“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勑法”。

 

責任編輯:葛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