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曾海軍作者簡介:曾海軍(jun) ,男,西元一九七六年生,湖南平江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四川大學哲學係《切磋集》係列書(shu) 係主編,著有《神明易道:〈周易•係辭〉解釋史研究》(光明日報出版社2009年)《諸子時代的秩序追尋——晚周哲學論集》(巴蜀書(shu) 社2017年)。 |
從(cong) 天下之利到人主之利——韓非與(yu) 墨子的主利思想探析
作者:曾海軍(jun)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原載於(yu) 《廣西大學學報》2014年第2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一月初五日乙醜(chou)
耶穌2015年12月15日
在晚周諸子的思想互動之中,韓非的法家思想既有自孫子、老子而下的一麵,又有直接受荀子影響的另一麵。在韓非的思想主張中,確實不難讀到孫子作為(wei) 兵家的謀略、老子所主道論的智慧,或者是荀子改造性惡之力量。類似這方麵的思想互動都是很重要的,而學者所論已多。實際上,筆者以為(wei) ,韓非與(yu) 墨子在主利思想上的一脈相承,也是一個(ge) 相當重要的方麵,而似乎就少有人論起。本文旨在對墨、法之間在主利思想上的一貫性作一探討,以彌補在這一方麵研究上的不足。
一、墨子眼中的“民之三患”
應當說,在晚周諸子當中,墨子是對民間疾苦關(guan) 注得最直接、最用力也最廣泛。不難想象,在當時諸侯爭(zheng) 霸、天下大亂(luan) 的世道中,百姓因戰亂(luan) 而遭受的災難有多麽(me) 深重。確實是民間百姓長期處在一種饑寒狀態中,給墨子以強烈的心靈衝(chong) 擊,使得他終生關(guan) 注於(yu) 此,並為(wei) 此奔走呼告。他一麵主張“非攻”。在他眼裏,隻要是戰爭(zheng) ,無非就是導致百姓妻離子散、餓殍遍野,何況還會(hui) 耗費掉驚人的財富。因此,他會(hui) 反對所有的戰爭(zheng) 。另一麵強調“節用”,恨不得將天下所有的財富都拿來讓百姓吃好、穿好,任何意義(yi) 上不利於(yu) 百姓吃和穿的,都是他所不能容忍的浪費。這是於(yu) 文本有證的,他的“節葬”“非樂(le) ”都統一於(yu) 他“節用”的主張上:
是古聖王製為(wei) 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ti) ;衣衾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mu) ,則止矣。”死則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從(cong) 事,人為(wei) 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此為(wei) 輟民之事,靡民之財,不可勝計也,其為(wei) 毋用若此矣。是故子墨子曰:鄉(xiang) 者,吾本言曰,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計厚葬久喪(sang) ,請可以富貧眾(zhong) 寡、定危治亂(luan) 乎?則仁也,義(yi) 也,孝子之事也,為(wei) 人謀者不可不勸也;意亦使法其言,用其謀,若人厚葬久喪(sang) ,實不可以富貧眾(zhong) 寡、定危治亂(luan) 乎?則非仁也,非義(yi) 也,非孝子之事也,為(wei) 人謀者不可不沮也。是故求以富國家,甚得貧焉;欲以眾(zhong) 人民,甚得寡焉;欲以治刑政,甚得亂(luan) 焉。求以禁止大國之攻小國也,而既已不可矣;欲以幹上帝鬼神之福,又得禍焉。上稽之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而政逆之;下稽之桀、紂、幽、厲之事,猶合節也。若以此觀,則厚葬久喪(sang) 其非聖王之道也。(《墨子·節葬下》)
子墨子言曰:仁之事者,必務求興(xing) 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wei) 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wei) ,不利人乎即止。且夫仁者之為(wei) 天下度也,非為(wei) 其目之所美,耳之所樂(le) ,口之所甘,身體(ti) 之所安,以此虧(kui) 奪民衣食之財,仁者弗為(wei) 也。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le) 者,非以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wei) 不樂(le) 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wei) 不美也;非以芻豢煎炙之味,以為(wei) 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wei) 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le) 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wan) 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wei) 樂(le) 非也。……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然即當為(wei) 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幹戚,民衣食之財將安可得乎?即我以為(wei) 未必然也。意舍此。今有大國即攻小國,有大家即伐小家,強劫弱,眾(zhong) 暴寡,詐欺愚,貴傲賤,寇亂(luan) 盜賊並興(xing) ,不可禁止也。然即當為(wei) 之撞巨鍾、擊鳴鼓、彈琴瑟、吹竽笙而揚幹戚,天下之亂(luan) 也,將安可得而治與(yu) ?即我未必然也。是故子墨子曰:姑嚐厚措斂乎萬(wan) 民,以為(wei) 大鍾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求興(xing) 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而無補也。是故子墨子曰:為(wei) 樂(le) 非也。(《墨子·非樂(le) 上》)
《墨子》一書(shu) 中的話非常好懂,屬於(yu) 一讀就明白的那種。墨子主張“節葬”,是由於(yu) 厚葬久喪(sang) 純粹是耽誤百姓的生產(chan) 、揮霍百姓的錢財,主張“非樂(le) ”亦是由於(yu) 彈琴雕刻之類“虧(kui) 奪民衣食之財”。墨子質問道,大辦喪(sang) 葬之事,能讓貧苦的人變得富裕起來麽(me) ?而整天鶯歌燕舞的,能解決(jue) 吃飯穿衣問題麽(me) ?墨子主張“節葬”和“非樂(le) ”的理由可謂相當的樸實,就是百姓吃、穿、住的問題。這用墨子自己的話概括就是,“民有三患,饑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勞者不得息”。孟子肯定是知道墨子所說這“三患”的,因為(wei) 他恰恰也有一句概括,叫“飽食、暖衣、逸居”(《孟子·滕文公上》)。兩(liang) 下裏一對就不難發現,孟子的概括就是針對墨子的,相當於(yu) 是把墨子的終身訴求給一語道出。這翻譯成今天的話就是,讓天下百姓吃飽、穿暖、住好,墨子以此為(wei) 己任奔波於(yu) 諸侯國之間。墨子這種對民間疾苦廣泛而深重的關(guan) 注,每每道起令人無限感動。他要是立誌成為(wei) 中華第一慈善家,這種關(guan) 注完全沒得說了。但他是作為(wei) 思想家出現的,就不得不再多說幾句了。
要是說墨子的主張不夠理想的話,則時至物質高度繁榮的今天,也未曾把他這一願望給實現了。但要說他的願望足夠理想了,大凡隻要有點人的自覺就會(hui) 覺得很不甘心。這意思並非是要故意貶損墨子,作為(wei) 思想家,墨子的眼光始終停留在這“三患”上,就會(hui) 讓人覺得特別窩心。盡管我們(men) 有時候會(hui) 諷刺別人把理由說得冠冕堂皇,但這也不意味著所有主張都得基於(yu) 吃穿住才算是實在的。在親(qin) 人去世時,連盡情地哭一下的時間都沒有,墨子會(hui) 在一邊催促著“疾而從(cong) 事”,巴不得馬上到田地裏勞作。這樣的“節葬”主張,難道不會(hui) 讓人覺得很沒“麵子”麽(me) ?如果再說到“非樂(le) ”,估計今天也不會(hui) 有人讚同了。但作為(wei) 思想家,問題恰恰不在於(yu) “非樂(le) ”的主張本身,而在於(yu) “非樂(le) ”的理由怎麽(me) 樣。人家柏拉圖也攻擊過藝術,但人家闡述的那一套是很深刻的。[1]而墨子反對藝術的理由,說得不好聽,就像是一個(ge) 村婦在打罵自己喜歡畫畫的孩子,斥責他說這能當飯吃嗎?同樣地,墨子反對戰爭(zheng) ,看起來倒是容易招人讚同的,但問題還在於(yu) 他那主張“非攻”的理由: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zhong) 聞則非之,上為(wei) 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kui) 人自利也。至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yi) 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kui) 人愈多,其不仁茲(zi) 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yi) 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kui) 人愈多。苟虧(kui) 人愈多,其不仁茲(zi) 甚,罪益厚。至殺不辜人也,拖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yi) 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kui) 人愈多。苟虧(kui) 人愈多,其不仁茲(zi) 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yi) 。今至大為(wei) 攻國,則弗知非,從(cong) 而譽之,謂之義(yi) 。此可謂知義(yi) 與(yu) 不義(yi) 之別乎?(《墨子·非攻上》)
順便說一句,自以上一段文本可以看出,墨子是很懂邏輯推理的。《墨子》的書(shu) 之所以好懂,也與(yu) 這種清晰的邏輯推理密切相關(guan) 。《墨經》六篇就是專(zhuan) 門闡述這種邏輯推理的作品,據說是與(yu) 西學中的邏輯理論若合符節,還曾在上世紀初期風行一時。但不幸的是,思維清晰、邏輯嚴(yan) 謹之類的,並不意味著思想就會(hui) 深刻。根據墨子的推理,當時的諸侯王對別國所發動的戰爭(zheng) ,其實就跟私闖鄰居家的果園偷果子是一個(ge) 道理。偷別人家的東(dong) 西都知道是不對的吧,那怎麽(me) 可能說對別國發動戰爭(zheng) 又是對的了呢?當然,這個(ge) 不對還是得闡明理由,墨子說到,這是由於(yu) 讓別人吃虧(kui) 而自己撈好處的緣固,即“以虧(kui) 人自利也”。但若要把問題追究到底,就不能不進一步問,隻要自己能撈到好處,別人吃不吃虧(kui) 有什麽(me) 打緊的?這話並非是要刻意刁難墨子,而就是從(cong) 他的思想路徑中問出來的,是墨子所必須麵對的問題。這一問題換個(ge) 問法就是,自私有什麽(me) 不對?事實上墨子也是專(zhuan) 門應對過的:
巫馬子謂子墨子曰:“我與(yu) 子異,我不能兼愛。我愛鄒人於(yu) 越人,愛魯人於(yu) 鄒人,愛我鄉(xiang) 人於(yu) 魯人,愛我家人於(yu) 鄉(xiang) 人,愛我親(qin) 於(yu) 我家人,愛我身於(yu) 吾親(qin) ,以為(wei) 近我也。擊我則疾,擊彼則不疾於(yu) 我,我何故疾者之不拂,而不疾者之拂?故有我有殺彼以我,無殺我以利。”子墨子曰:“子之義(yi) 將匿邪,意將以告人乎?”巫馬子曰:“我何故匿我義(yi) ?吾將以告人。”子墨子曰:“然則一人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利己;十人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利己;天下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利己。一人不說子,一人欲殺子,以子為(wei) 施不祥言者也;十人不說子,十人欲殺子,以子為(wei) 施不祥言者也;天下不說子,天下欲殺子,以子為(wei) 施不祥言者也。說子亦欲殺子,不說子亦欲殺子,是所謂經者口也,殺常之身者也。”子墨子曰:“子之言惡利也?若無所利而不言,是蕩口也。”(《墨子·耕柱》)
古人曾認為(wei) ,“巫馬子為(wei) 儒者也,疑即孔子弟子巫馬期,否則其後。”[2]即是說,這裏的巫馬子可能就是孔子弟子巫馬期,或者是巫馬期之後代。巫馬子是否為(wei) 儒者,其實是很有疑問的。不過,沒有疑問的是,巫馬子在這裏所言差等之愛,決(jue) 不能代表儒家的思想立場。這既有可能是巫馬子把儒家的差等之愛理解壞了,也可能是墨子把巫馬子所闡述的差等之愛理解壞了。考慮到巫馬子的話是在《墨子》文本中被轉述的,完全有可能這是被墨家理解過的差等之愛。尤其是巫馬子的最後一句話,居然說到了“可以有殺別人以利我,而不會(hui) 有殺我以利別人”的份上,而墨子的整個(ge) 反駁都是圍繞著這一句話展開的,其間顯示出的設計嫌疑相當大。墨子反駁的意思是,如果你巫馬子主張隻有殺別人以自利,那麽(me) 這一主張無論是被別人讚同還是反對,最終都隻會(hui) 招致殺身之禍。這就是說,自利的主張不但利不了己,反而隻會(hui) 害了自己,甚至害得連命都保不住。巫馬子說差等之愛,整個(ge) 思路都是“利”以貫之,這未免跟墨子也太像了些。巫馬子的看法是,他主張差等之愛是出於(yu) 符合自利的要求,而兼愛則隻會(hui) 讓自己吃虧(kui) 。即便巫馬子確實是在堅持“隻能虧(kui) 人自利,不能虧(kui) 己利人”的原則上表達差等之愛的,但也未必要說出最後那分明就是一句混賬話來。可見,這當中被墨家所設計的色彩很重,完全像是專(zhuan) 門為(wei) 墨子的反駁而說出來的。巫馬子以自利論差等之愛,墨子則以利人論兼愛駁之。通過墨子反駁表明,自利的主張最終並不能真正利己,哪怕是口口聲聲說利,卻未必就真正懂得利了。因此,墨子最後說“子之言惡利也”,意思是你這話分明就是不懂利。隻有墨子主張的兼愛才真正是懂利的表現,也由此才能達到“天下之大利”。正是從(cong) 這個(ge) 意思上說,墨子論證過自私是不對的,照應前麵的問題就是,虧(kui) 人未必能自利。若仔細注意前麵所引“非攻”一段文本,就會(hui) 發現墨子在不斷地說“虧(kui) 人愈多”時,並未說“自利越多”。總之,墨子反對戰爭(zheng) 的理由,說白了就是戰爭(zheng) 既讓別人吃虧(kui) ,也讓自己撈不了好處。無論如何,這理由倒未必站不住腳,卻讓人覺得很窩心,一如前麵所說到的那樣。事實上,墨子的“非攻”主張就是統一在他的“節用”思想上,這可以從(cong) 他扳著手指算的那筆“戰爭(zheng) 財”清楚看出:
今嚐計軍(jun) 上,竹箭、羽旄、幄幕、甲盾、撥劫,往而靡獘腑冷不反者,不可勝數;又與(yu) 矛戟戈劍乘車,其列住碎折靡獘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yu) 其牛馬肥而往、瘠而反,往死亡而不反者,不可勝數;與(yu) 其塗道之修遠,糧食輟絕而不繼,百姓死者,不可勝數也;與(yu) 其居處之不安,食飯之不時,饑飽之不節,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勝數。喪(sang) 師多不可勝數,喪(sang) 師盡不可勝計,則是鬼神之喪(sang) 其主後,亦不可勝數。(《墨子·非攻中》)
戰爭(zheng) 過程中造成的浪費是“不可勝數”的,既浪費錢財,也浪費百姓的生命。在那樣一種諸侯混戰的年代裏,估計墨子經常會(hui) 帶著“民之三患”的心思哀歎,要是這些在戰爭(zheng) 中浪費掉的巨大財富,都能供給百姓的吃和穿那該有多好!所以說,無論“節葬”還是“非樂(le) ”、“非攻”,終歸說的就是一個(ge) “節用”,即所謂“去無用之費,聖王之道,天下之大利也”(《墨子·節用上》)。厚葬久喪(sang) 是由於(yu) 消耗“無用之費”,鳴鼓彈琴也是由於(yu) 消耗“無用之費”,攻伐之戰還是這樣一個(ge) 消耗“無用之費”的問題。這是自消極麵而言,要“去無用之費”。而自積極麵而言,則是“兼相愛,交相利”。墨子所提出的著名“兼愛”思想,一點點也沒超出“民之三患”這一眼光。他一方麵亦以“虧(kui) 人自利”的思路來說不相愛:“子自愛不愛父,故虧(kui) 父而自利;弟自愛不愛兄,故虧(kui) 兄而自利;臣自愛不愛君,故虧(kui) 君而自利,此所謂亂(luan) 也。……父自愛也不愛子,故虧(kui) 子而自利;兄自愛也不愛弟,故虧(kui) 弟而自利;君自愛也不愛臣,故虧(kui) 臣而自利。是何也?皆起不相愛。”(《墨子·兼愛上》)父子、兄弟、君臣之間的不相愛,直接使得對方吃虧(kui) 而自己得利。墨子這話說得真是不痛不癢的,讓人覺得沒什麽(me) 感覺。當然,他的主要意思是,這就會(hui) 導致亂(luan) 。比如緊接著下麵的一句是,“雖至天下之為(wei) 盜賊者亦然,盜愛其室,不愛其異室,故竊異室以利其室;賊愛其身,不愛人,故賊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愛。”(同上)之所以有盜賊之亂(luan) ,也是起於(yu) 這種不相愛,或者是“虧(kui) 人自利”。不相愛與(yu) “虧(kui) 人自利”是一回事的兩(liang) 麵,它們(men) 導致的不光是盜賊之亂(luan) ,而且是天下之亂(luan) :“雖至大夫之相亂(luan) 家、諸侯之相攻國者,亦然。”(同上)前麵已經論證過,在墨子看來,“虧(kui) 人自利”是根本不懂利的表現,不相愛就是由於(yu) 沒有真正把“利”弄得明白。
於(yu) 是,這在另一方麵,墨子也就充分論證,隻有他所主張的“兼愛”才說透了“利”。他先將“兼愛”的主張直接道出:“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是故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主相愛則不相篡,人與(yu) 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忠,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zhong) 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墨子·兼愛中》)前麵說,父子不相愛是“虧(kui) 人自利”,那麽(me) 這裏父子相愛之慈孝,就是讓父子雙方都不會(hui) 吃虧(kui) 了。用我們(men) 今天的話說,通過慈孝達到了父子間的“雙贏”,其餘(yu) 君臣之惠忠、兄弟之和調亦如是。盡管這話聽起來那麽(me) 別扭,但墨子的“交相利”難道不是這個(ge) 意思嗎?這意思在韓非那裏還有得說,這裏暫且按下不表。墨子接著要論證,哪怕是有人反對“兼愛”的主張,但實際上“兼相愛”所導致的“交相利”,這是所有人都無法拒絕的。為(wei) 了把這一意思說清楚,他便打了個(ge) 比方,說假若有兩(liang) 個(ge) 這樣的人,一人是主張“兼相愛”即愛無差等的兼士,一人是主張“別相愛”即愛有差等的別士:
是故別士之言曰:“吾豈能為(wei) 吾友之身若為(wei) 吾身,為(wei) 吾友之親(qin) 若為(wei) 吾親(qin) 。”是故退睹其友,饑即不食,寒即不衣,疾病不侍養(yang) ,死喪(sang) 不葬埋。別士之言若此,行若此。兼士之言不然,行亦不然,曰:“吾聞為(wei) 高士於(yu) 天下者,必為(wei) 其友之身若為(wei) 其身,為(wei) 其友之親(qin) 若為(wei) 其親(qin) ,然後可以為(wei) 高士於(yu) 天下。”是故退睹其友,饑則食之,寒則衣之,疾病侍養(yang) 之,死喪(sang) 葬埋之。兼士之言若此,行若此。若之二士者,言相非而行相反與(yu) ?當使若二士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猶合符節也,無言而不行也。然即敢問,今有平原廣野於(yu) 此,被甲嬰冑,將往戰,死生之權未可識也;又有君大夫之遠使於(yu) 巴、越、齊、荊,往來及否未可識也,然即敢問不識將惡也?家室,奉承親(qin) 戚,提挈妻子,而寄托之,不識於(yu) 兼之有是乎?於(yu) 別之有是乎?我以為(wei) 當其於(yu) 此也,天下無愚夫愚婦,雖非兼之人,必寄托之於(yu) 兼之有是也。此言而非兼,擇即取兼,即此言行費也。不識天下之士所以皆聞兼而非之者,其故何也?(《墨子·兼愛下》)
末尾一句“此言而非兼,擇即取兼”的意思就是,嘴上口口聲聲反對“兼愛”,有了什麽(me) 事發生就都知道要找兼士。姑且不必質問墨子眼中的別士,如果隻是堅持愛有差等的話,何以就成了這樣一種冷血的形象。單隻是說那兼士,盡管是有著一副樂(le) 於(yu) 助人的熱心腸,其形象也未必就很光輝。因為(wei) 墨子強調的是,在每個(ge) 人需要救急的時候,兼士就是最可靠的。也就是說,兼士給這個(ge) 世間帶來的好處是最大的,大到沒有人能拒絕得了。“交相利”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說的,在所有人倫(lun) 關(guan) 係的原則中,隻有“兼相愛”才會(hui) 造就出最大的“利”來,亦即讓所有人獲得一種最大的好處。在“民之三患”的眼光裏,讓所有人獲得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讓所有百姓都能“飽食、暖衣、逸居”。這也就是墨子最大的向往,是他所追求的終極價(jia) 值所在。
但不幸得很,對於(yu) 墨子的這種追求,孟子毫不客氣地說,“人之有道也,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yu) 禽獸(shou) 。”(《孟子·滕文公上》)也就是說,在孟子看來,墨子的思想主張說起來全是“近於(yu) 禽獸(shou) ”層麵上的事。“近於(yu) 禽獸(shou) ”之論,聽起來是相當刺耳了,不知孟子者還以為(wei) 孟子多麽(me) 刻薄,知孟子者才明白孟子之論的痛徹。盡管墨子心憂天下百姓疾苦,但他以一“利”障目,而且還始終超不出“飽食、暖衣、逸居”的層麵。與(yu) 儒家比較著來說,墨子的全部思想,都未能超出儒家的“富民”、“惠民”層麵。墨子所關(guan) 懷的,儒家的“富民”層麵都有,而儒家更為(wei) 關(guan) 注的“教民”,墨子卻一點點也沒說。
子適衛,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論語·子路》)
“富之”而後“教之”,這才是儒家對天下的關(guan) 懷所在。對於(yu) 天下百姓,怎麽(me) 可能就是一個(ge) 吃飽穿暖的事呢?哪怕就是一個(ge) 民不聊生的處境,讓百姓吃好穿好當然是重要的,但眼光怎麽(me) 可能就停在了這裏呢?所以孟子才會(hui) 接著說,“聖人有憂之,使契為(wei) 司徒,教以人倫(lun)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這才說到了“人之有道”的層麵,讓百姓懂得作為(wei) 人的意義(yi) 。而墨子的眼光完全停留在“民之三患”上,提升不到“人之有道”的層麵。如果一定要說墨子的思想也有一個(ge) 一貫之道,那就用荀子的話說,“墨子蔽於(yu) 用而不知文”,“由用謂之道,盡利矣”。(《荀子·解蔽》)墨子所謂的道,終究是一個(ge) “利”字,把這個(ge) “利”倒是真說透了。但這種“透”,說實在的,隻是糟透了的意思。有了墨子這種糟透了的言利方式,就邏輯地包含了韓非那種壞透了的主利思想。墨子的“糟”是盡管他把百姓看得很重,卻始終看不到作為(wei) “人”的意義(yi) ,而韓非的“壞”則是他站在了人主的立場上,完全不把百姓當人看。
二、韓非手中的“帝王之具”
墨子胸懷天下百姓的疾苦,其所主之“利”自然是百姓之利,隻不過他的這一主利立場並不能解決(jue) 天下大亂(luan) 的問題。按照墨子的說法,“若使天下兼相愛,國與(yu) 國不相攻,家與(yu) 家不相亂(luan) ,盜賊無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則天下治。”(《墨子·兼愛上》)他處處表達出這種“若使”的一廂情願,原本也就缺乏任何現實性,根本無助於(yu) 成就出一種新的秩序。當然,這倒並非隻是他的問題,所有其他諸子在這一點上,很難說就有誰比他更成功。但也可以說有一人例外,這就是韓非。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說,韓非的成功離不開墨子的造就。因為(wei) 正是墨子以一種前所未有的徹底性來主利,這一言說方式被韓非毫無保留地延續下來,這才造就了他所主張“人主之大利”的立場。可以說,從(cong) “天下之大利”到“人主之大利”,這在韓非這裏,也就是一轉身的事情。既然墨子言百姓之利的方式帶不來一種新秩序,便意味著韓非不妨轉過身來言人主之利,看看能否成就出一種統治秩序來。不幸的是,曆史辜負了墨子的滿腔熱血,卻居然讓冷血的韓非做了一次成功的試驗。
當韓非轉過身來言人主之利時,他並非是兩(liang) 手空空,而是早就為(wei) 人主準備好了手中的工具:
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yu) 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yu) 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yang) 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wei) 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yu) 官府,刑罰必於(yu) 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yu) 上,臣無法則亂(luan) 於(yu) 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韓非子·定法》)
法和術就是韓非所說必備的兩(liang) 樣“帝王之具”,它們(men) 就象衣食之於(yu) 人一樣,得之則生、失之則死,沒有哪一樣是缺失得了的。還真別說,這法術跟衣食就是有點象,法就象衣一樣是擺在外麵的,而術則象食一樣是藏在肚子裏的。術是隻有人主才能玩的,而法則是臣民們(men) 必須照著做的,兩(liang) 者結合起來,要的就是“使智者盡其慮,而君因以斷事,故君不窮於(yu) 智;賢者敕其材,君因而任之,故君不窮於(yu) 能;有功則君有其賢,有過則臣任其罪,故君不窮於(yu) 名”(《韓非子·主道》)的效果。人主有了這兩(liang) 樣東(dong) 西,才能一統天下,成就霸業(ye) ,這正是“人主之大利”:
今學者之說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愛之道,是求人主之過父母之親(qin) 也,此不熟於(yu) 論恩詐而誣也,故明主不受也。聖人之治也,審於(yu) 法禁,法禁明著則官法;必於(yu) 賞罰,賞罰不阿則民用。官官治則國富,國富則兵強,而霸王之業(ye) 成矣。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挾大利以聽治,故其任官者當能,其賞罰無私。使士民明焉盡力致死,則功伐可立而爵祿可致,爵祿致而富貴之業(ye) 成矣。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挾大利以從(cong) 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盡而不望。此謂君不仁,臣不忠,則不可以霸王矣。(《韓非子·六反》)
應當說,韓非身處晚周時期諸侯爭(zheng) 霸的亂(luan) 世當中,作為(wei) 思想家,他有一種用心是跟所有其他諸子一樣的,即渴望結束天下紛爭(zheng) 的局麵,而成就出統一的秩序。隻不過在韓非這裏,為(wei) 了能獲取一種統治秩序,到了可謂是不顧一切的地步。孟子對王公貴族們(men) 說,要想能王天下,必“先立乎其大者”(《孟子·告子上》)。而韓非則說,這個(ge) 要立什麽(me) ,一統天下的霸業(ye) 難道還不夠大麽(me) ?他的意思是,統一的霸業(ye) 就是人主之大利,這對人主而言已經有足夠的吸引力,不需要再另外立什麽(me) “大者”。孟子講的是立義(yi) ,韓非則說的是爭(zheng) 利。人主心裏隻要時刻想著爭(zheng) 奪天下霸業(ye) 這一大利,再加上他的兩(liang) 樣“帝王之具”,則“霸王之業(ye) 成矣”。難道說,還有什麽(me) 比這霸業(ye) 的大利更能吸引人主的麽(me) ?正如人主有霸業(ye) 可求,人臣也有富貴可求,君臣之間就是一個(ge) “求利之心”。隻要“利”足夠大,人主可以盡治,人臣可以盡死。如果在君臣之間居然講“相愛之道”,那就是搞錯對象了,是“不熟於(yu) 論恩詐”的表現。父母之親(qin) 不妨可以論“恩”,君臣之利就隻能論“詐”了。韓非說得很明白,“人臣之於(yu) 其君,非有骨肉之親(qin) 也,縛於(yu) 勢而不得不事也。”(《韓非子·備內(nei) 》)人主求人主的霸業(ye) ,人臣求人臣的富貴,他們(men) 之間誰也不欠誰的,用不著論什麽(me) 恩親(qin) 。既然都是在一個(ge) “利”字上求取,爾虞我詐就顯得很正常了。所以說,君臣之間論“詐”才是正道:
夫君臣非有骨肉之親(qin) ,正直之道可以得利,則臣盡力以事主;正直之道不可以得安,則臣行私以幹上。明主知之,故設利害之道以示天下而已矣。(《韓非子·奸劫弑臣》)
可見,君臣之間並無一個(ge) 正直之道,有的隻是利害之道。把這個(ge) 利害關(guan) 係講清楚了,搞得好的話,雙方完全可以“共贏”。當然,怕就怕雙方發生衝(chong) 突,所謂“愛臣太親(qin) ,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韓非子·愛臣》),人臣的利益與(yu) 人主必然是會(hui) 相衝(chong) 突的。實際上,在這樣一個(ge)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的時代裏,對於(yu) 人主而言,來自人臣的這種威脅是非常嚴(yan) 重的。所謂“弒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史記·太史公自序》),作為(wei) 不顧一切想獲取一種穩固秩序的韓非來說,不會(hui) 不清楚人臣這種亂(luan) 天下的危害性。因此,站在“人主之大利”立場上的韓非,替人主充分考慮到了對付人臣的招數。他一方麵一再強調這些個(ge) 人臣隻是一些利祿之徒,所謂“若如臣者,猶獸(shou) 鹿也,唯薦草而就”(《韓非子·內(nei) 儲(chu) 說上》),便是說人臣就好比那些草食畜牲一樣,哪裏嫩草茂盛就往哪裏跑。另一麵告誡人主一定要確保權威勢重,駕馭得了這些人臣:
人主之所以身危國亡者,大臣太貴,左右太威也。所謂貴者,無法而擅行,操國柄而便私者也。所謂威者,擅權勢而輕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馬之所以能任重引車致遠道者,以筋力也。萬(wan) 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製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勢,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國者,千無一人。虎豹之所以能勝人執百獸(shou) 者,以其爪牙也;當使虎豹失其爪牙,則人必製之矣。今勢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類也。(《韓非子·人主》)
韓非將人主的權威勢重比作虎豹的鋒牙利爪,注意到前麵把人臣比作草食“獸(shou) 鹿”,就明白這些個(ge) 比喻都是有用心的。人主與(yu) 人臣之間的關(guan) 係,就以一虎豹之威“執百獸(shou) ”的場景給生動描寫(xie) 了。至此就不難明白,韓非為(wei) 何主張君臣之間得論“詐”而不能論“恩”。前文說到,墨子說君臣、父子間的關(guan) 係,是讓人聽著別扭,到了韓非這裏,把君臣關(guan) 係說到這個(ge) 份上,則實在是叫人聽著難受了。但若是以一個(ge) “利”字來貫穿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又有什麽(me) 理由阻止他的這種講法呢?韓非也不過就是想有效地遏製“弒君三十六”的趨勢,他自“人主之大利”的立場出發,說到這個(ge) 份上也沒有什麽(me) 好奇怪的。他對於(yu) 人臣尚且是這樣,對於(yu) 百姓的姿態也就可想而知。如果說,墨子以“天下之大利”的立場為(wei) 百姓說話,時不時將矛頭指向挑起攻伐之戰、又喜歡靡民之財或奪民衣食的諸侯王,那麽(me) 韓非站在人主的立場上說話,其矛頭就直指百姓了。在韓非那裏,百姓總是以違背天下秩序的麵目出現,要獲得一種穩固的統治秩序,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嚴(yan) 刑重罰”。韓非說到,“夫嚴(yan) 刑重罰者,民之所惡也,而國之所以治也;哀憐百姓,輕刑罰者,民之所喜,而國之所以危也。”(《韓非子•奸劫弑臣》)這話的意思就是,治國所需要的就是百姓所憎惡的,而百姓所喜歡的就是治國所防止的。可見,百姓的本性是與(yu) 天下的秩序直接衝(chong) 突的,這也就意味著成就秩序是與(yu) 百姓的本性相違背的。於(yu) 是要獲取秩序,就必然會(hui) 以威懾百姓為(wei) 要務,而“嚴(yan) 刑重罰”就成了其中應有之義(yi) :
夫嚴(yan) 刑者,民之所畏也;重罰者,民之所惡也。故聖人陳其所畏以禁其邪,設其所惡以防其奸,是以國安而暴亂(luan) 不起。吾以是明仁義(yi) 愛惠之不足用,而嚴(yan) 刑重罰之可以治國也。無捶策之威,銜橛之備,雖造父不能以服馬;無規矩之法,繩墨之端,雖王爾不能以成方圓;無威嚴(yan) 之勢,賞罰之法,雖堯、舜不能以為(wei) 治。今世主皆輕釋重罰嚴(yan) 誅,行愛惠,而欲霸王之功,亦不可幾也。故善為(wei) 主者,明賞設利以勸之,使民以功賞而不以仁義(yi) 賜;嚴(yan) 刑重罰以禁之,使民以罪誅而不以愛惠免。(《韓非子·奸劫弑臣》)
為(wei) 了成就出秩序來,對於(yu) 百姓不是“禁其邪”就是“防其奸”。既然是這樣子,就隻有用“嚴(yan) 刑重罰”來對付百姓,而“仁義(yi) 愛惠”則純粹隻會(hui) 放縱。韓非振振有詞地說,無論是禦馬高手造父,還是木匠高徒王爾,沒有銜橛、繩墨這些個(ge) 工具,估計他們(men) 啥也幹不成。連這樣的事上都不能少了規矩,難道說治國這樣的大事,就能少得了“帝王之具”不成?他說,“釋法術而心治,堯不能正一國;去規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輪;廢尺寸而差短長,王爾不能半中。”(《韓非子·用人》)像法和術這樣的“帝王之具”,指定是少不了的。威嚴(yan) 之勢就靠玩弄權術得來,賞罰之法必得極盡嚴(yan) 酷方可。“釋法術”即“無威嚴(yan) 之勢,賞罰之法”,雖堯、舜之君亦治不了國。由此,韓非對“嚴(yan) 刑重罰”做出了論證,儼(yan) 然不如此則不足以威懾百姓來成就秩序。
實際上,如果看看人家莊子是怎麽(me) 說的,就知道韓非這話隻是一麵之詞。真的是無“繩墨之端”,就不能成方圓嗎?莊子卻說“工倕旋而蓋規矩”(《莊子·達生》),說的就是隨手一畫,要圓得圓、要方得方。至於(yu) 說到服馬,恰恰是“前有橛飾之患,而後有鞭筴之威,而馬之死者已過半矣”(《莊子·馬蹄》),莊子一定不會(hui) 認為(wei) “無捶策之威,銜橛之備”,就不能服馬。至於(yu) 說到堯、舜之治,不但“釋法術”是必須的,連“心治”都可以不要:
昔者舜問於(yu) 堯曰:“天王之用心何如?”堯曰:“吾不敖無告,不廢窮民,苦死者,嘉孺子而哀婦人。此吾所以用心已。”舜曰:“美則美矣,而未大也。”堯曰:“然則何如?”舜曰:“天德而出寧,日月照而四時行,若晝夜之有經,雲(yun) 行而雨施矣。”堯曰:“膠膠擾擾乎!子,天之合也;我,人之合也。”夫天地者,古之所大也,而黃帝、堯、舜之所共美也。故古之王天下者,奚為(wei) 哉?天地而已矣。(《莊子·天道》)
當然,拿莊子來反對韓非,有點像拿貓來反對耗子,他們(men) 壓根兒(er) 就沒有共同的思想基礎。但不管如何,韓非為(wei) 對付百姓而提出的“嚴(yan) 刑重罰”,一定不會(hui) 是什麽(me) 好主張。韓非之所以能對百姓下得了“狠手”,就是由於(yu) 他把百姓的本性定在了秩序的對立麵。他在論民之性時,其謂“夫民之性,喜其亂(luan) 而不親(qin) 其法”“夫民之性,惡勞而樂(le) 佚”(《韓非子·心度》),或“民者,好利祿而惡刑罰”(《韓非子·製分》)。百姓在他那裏,整個(ge) 就是這樣一副邪惡的麵目。尤如人臣是一群利祿之徒一樣,不可能指望韓非還能把百姓看得怎麽(me) 樣。實際上,百姓不但“好利祿”,而且由於(yu) 他們(men) 的智商不高,追逐利祿的眼光也很有限。韓非打比方說,這老百姓好“利”的水平,那就象是兩(liang) 三歲的小孩生了病卻不肯吃藥打針一樣:
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er) 之心也。夫嬰兒(er) 不剔首則腹痛,不揊痤則寖益。剔首、揊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猶啼呼不止,嬰兒(er) 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墾草以厚民產(chan) 也,而以上為(wei) 酷;修刑重罰以為(wei) 禁邪也,而以上為(wei) 嚴(yan) ;征賦錢粟以實倉(cang) 庫,且以救饑饉、備軍(jun) 旅也,而以上為(wei) 貪;境內(nei) 必知介而無私解,並力疾鬥,所以禽虜也,而以上為(wei) 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悅也。(《韓非子·顯學》)
被韓非這麽(me) 一說,原本是人主用來對付百姓的“嚴(yan) 刑重罰”,反倒成了完全是符合百姓利益的好事。這人主為(wei) 何要這般做法,做百姓的不知道啊,總以為(wei) 這是帝王酷、嚴(yan) 、貪、暴的表現。其實人主這也是為(wei) 了長治久安,對於(yu) 百姓而言,穩固的統治不也是大利麽(me) !想想戰亂(luan) 所造成的民不聊生,韓非這話倒也不假。隻是由於(yu) 打了個(ge) 慈母的比方,讓人覺得韓非是不是把這君民關(guan) 係說得還有點人情味了?其實也不,人主並非變得高尚起來,而不過是眼光更長遠一些,能夠不因眼前的小苦而蒙蔽了大利,而百姓就看不到這麽(me) 長遠的利。因此,說到底,君民之間也超不出一種利害關(guan) 係。除了一麵要“嚴(yan) 刑重罰”威懾百姓,同時也要“明賞設利”誘惑百姓。在百姓的本性中,固然全是與(yu) 秩序相違背的東(dong) 西,故而要確保“嚴(yan) 刑重罰”。但與(yu) 此同時,在韓非看來,那也正是可以成就秩序的本性。實際上,毋寧說正由於(yu) 民性如此,人主才有可能獲得穩固的統治秩序。所謂“好惡者,上之所製也”“上掌好惡以禦民力”(《韓非子·製分》),人主就可以通過控製百姓的好惡來實施統治。韓非的意思是,如果百姓不是這樣一種“好利祿而惡刑罰”的本性,那事情還真是不好辦了。比方說,要是好仁義(yi) 就很麻煩:
費仲說紂曰:“西伯昌賢,百姓悅之,諸候附焉,不可不誅;不誅,必為(wei) 殷禍。”紂曰:“子言,義(yi) 主,何可誅?”費仲曰:“冠雖穿弊,必戴於(yu) 頭;履雖五采,必踐之於(yu) 地。今西伯昌,人臣也,修義(yi) 而人向之,卒為(wei) 天下患,其必昌乎!人人不以其賢為(wei) 其主,非可不誅也。且主而誅臣,焉有過?”紂曰:“夫仁義(yi) 者,上所以勸下也,今昌好仁義(yi) ,誅之不可。”三說不用,故亡。(《韓非子·外儲(chu) 說左下》)
一方麵,君臣之間原本就不該以仁義(yi) 相接,商紂王在這裏居然因仁義(yi) 而亡,沒想到兩(liang) 千多年前的韓非就知道做翻案文章。另一方麵,西伯昌“修義(yi) 而人向之”,正是百姓好仁義(yi) ,才導致他們(men) 跟著造反。因此,韓非以為(wei) ,民之性惡決(jue) 非壞事,正是這樣的民性才好施以統治。甚至民之好生惡死,也成為(wei) 人主統治的資本,即“人不樂(le) 生則人主不尊,不重死則令不行也”(《韓非子·安危》)。隻要確保好“嚴(yan) 刑重罰”,再通過“明賞設利”,這樣一邊禁一邊勸,就可以達到“賞刑明則民盡死,民盡死則兵強主尊”(《韓非子•飾邪》)的目的。光是威懾百姓當然還不夠,不能讓他們(men) 亂(luan) 來,這隻是消極方麵。同時還得調動民力,尤其是不惜為(wei) 國盡死,這才是積極方麵。用韓非的原話說,最好的效果就是“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盡其力”(《韓非子•六反》)。他手中準備的兩(liang) 樣“帝王之具”,無非就是要以這樣的效果來獲取穩固的統治秩序。韓非對於(yu) “人主之大利”的主張,不可不謂露骨,完全不把百姓放在眼裏。與(yu) 在墨子心中的地位相比,百姓在韓非這裏無疑是一落千丈了。墨、法之間的區別可謂鮮明,但無論墨子如何表現出對百姓的關(guan) 懷,韓非這一露骨的“人主之大利”立場終究還是墨子所開創的言利方式造就出來的。簡單地說,既然墨子可以主百姓之利,又憑什麽(me) 不能讓韓非言人主之利?
三、人主之利:墨子主利思想的漏洞
如果隻是一個(ge) “利”,百姓之利是利,人主之利亦是利,這當中的好壞之分究竟在哪裏?若說不出一個(ge) 所以然來,墨子麵向百姓的主利思想就無法阻擋韓非轉身來對著人主說。晚周時期諸侯紛爭(zheng) 而天下大亂(luan) ,所謂“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說到底不就是由於(yu) 眼裏隻有一個(ge) “利”所造成的麽(me) ?為(wei) 了爭(zheng) 權奪利、擴大地盤,諸侯大臣們(men) 什麽(me) 事都幹得出來。如今墨子還是力圖以言利的方式來解決(jue) “民之三患”的問題,那麽(me) 他就必須得回答,諸侯大臣們(men) 所爭(zheng) 奪之“利”怎麽(me) 就不對了。換句話說,言利的方式本身是邏輯地包含了“人主之利”的立場,墨子也不是沒料想到這一點。為(wei) 了牢固地站在百姓的立場上來主利,他對“人主之利”的主張明確表示過拒斥。對於(yu) 韓非後來所主張的“人主之大利”,墨子會(hui) 說,挑起攻伐之戰其實是不懂利的表現。不錯,諸侯王的攻伐之戰總是想奪取更大的利益,那墨子論辯道,這樣其實會(hui) 得不償(chang) 失。這聽起來會(hui) 很奇怪,可以說動物都知道趨利避害,難道諸侯們(men) 在發動爭(zheng) 奪戰爭(zheng) 時,墨子還有本事讓他們(men) 相信這是在趨害避利?還真別說,墨子就是有這本事。諸侯王明明是要通過侵占他國來掠奪財富,可通過墨子的一番高論,居然就能讓他們(men) 以為(wei) 做的是趨害避利的蠢事。比如在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中,原本就是楚國準備要攻打宋國,墨子是這麽(me) 跟楚王說的:
子墨子見王,曰:“今有人於(yu) 此,舍其文軒,鄰有敝轝,而欲竊之;舍其錦繍,鄰有短褐,而欲竊之;舍其粱肉,鄰有穅糟,而欲竊之。此為(wei) 何若人?”王曰:“必為(wei) 竊疾矣。”子墨子曰:“荊之地,方五千裏,宋之地,方五百裏,此猶文軒之與(yu) 敝轝也;荊有雲(yun) 夢,犀兕麋鹿滿之,江漢之魚鱉黿鼉為(wei) 天下富,宋所為(wei) 無雉兔狐狸者也,此猶粱肉之與(yu) 穅糟也;荊有長鬆、文梓、楩枏、豫章,宋無長木,此猶錦繍之與(yu) 短褐也。臣以三事之攻宋也,為(wei) 與(yu) 此同類,臣見大王之必傷(shang) 義(yi) 而不得。”王曰:“善哉!……”(《墨子·公輸》)
經過墨子的一番說辭,這楚國攻打宋國,就象是那些盜竊成癮的人,要不偷點什麽(me) 就手癢癢。墨子通過這一比方,相當於(yu) 是對楚國國君說,你攻打宋國,實際上不是要搶到什麽(me) 值錢的東(dong) 西,而不過就是手心發癢在作怪。要命的是,這楚王聽了還連連稱“善”,覺得真象這麽(me) 回事。可見,墨子這人確實有兩(liang) 下子,就從(cong) 利的立場出發,還能把那些眼裏隻有利的諸侯王說傻眼,以為(wei) 真是打錯了算盤。總的來說,墨子的思路就是以“利”攻“利”,將那些以爭(zheng) 奪利益的名義(yi) 發動的攻伐之戰,說成是得不償(chang) 失的事情,從(cong) 而達到以“利”發動又以“利”止息的目的。除了前文已經引到,墨子曆數戰爭(zheng) 耗費財用的“不可勝數”之外,他還具體(ti) 論到“得不如喪(sang) ”的表現:
國家發政,奪民之用,廢民之利,若此甚眾(zhong) ,然而何為(wei) 為(wei) 之?曰:“我貪伐勝之名,及得之利,故為(wei) 之。”子墨子言曰:計其所自勝,無所可用也。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sang) 者之多。今攻三裏之城,七裏之郭,攻此不用銳,且無殺而徒得此然也。殺人多必數於(yu) 萬(wan) ,寡必數於(yu) 千,然後三裏之城、七裏之郭且可得也。今萬(wan) 乘之國,虛數於(yu) 千,不勝而入廣衍數於(yu) 萬(wan) ,不勝而辟。然則土地者,所有餘(yu) 也;王民者,所不足也。今盡王民之死,嚴(yan) 下上之患,以爭(zheng) 虛城,則是棄所不足,而重所有餘(yu) 也。為(wei) 政若此,非國之務者也。(《墨子·非攻中》)
墨子的意思是,為(wei) 了奪個(ge) 幾裏地,得以死傷(shang) 多少士兵為(wei) 代價(jia) 。如果說這得來的幾裏地,就比那些喪(sang) 生的士兵更劃算,這倒也罷了。但問題恰恰在於(yu) ,每個(ge) 諸侯國都不會(hui) 缺少有待開墾的土地,而缺少的正是能開墾的人力。現在卻要用不足的人口去爭(zheng) 那有餘(yu) 的土地,這是治國者做的事麽(me) !不能說墨子的話沒有道理,人口不足而土地有餘(yu) ,這肯定是實情。諸侯王做的那些個(ge) 攻伐之事,未必就沒有這樣的蠢事。犧牲了大量的士兵卻得來幾座空城,這確實就是得不償(chang) 失。其實還有很多情形下的戰事,戰敗了不必說,即便戰勝了也未必就劃算。將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作為(wei) 成本一核算,然後跟作為(wei) 戰利品的收入一比較,一定會(hui) 有大量的情形是屬於(yu) 墨子所說,“計其所得,反不如所喪(sang) 者之多”。然而,且不說將一場複雜的戰爭(zheng) 計算成一種商業(ye) 活動有多麽(me) 別扭,即便就按墨子的思路來“計其所得”,曆史經驗會(hui) 表明,肯定還是有一些“大獲全勝”的戰爭(zheng) ,是遠遠超過“所喪(sang) 者”的。工於(yu) 計算的墨子當然不會(hui) 無視這一點,於(yu) 是,他又接著論述:
飾攻戰者言曰:“南則荊、吳之王,北則齊、晉之君,始封於(yu) 天下之時,其土地之方,未至有數百裏也;人徒之眾(zhong) ,未至有數十萬(wan) 人也。以攻戰之故,土地之博至有數千裏也,人徒之眾(zhong) 至有數百萬(wan) 人。故當攻戰而不可為(wei) 也。”子墨子言曰:雖四五國則得利焉,猶謂之非行道也。譬若醫之藥人之有病者然。今有醫於(yu) 此,和合其祝藥之於(yu) 天下之有病者而藥之,萬(wan) 人食此,若醫四五人得利焉,猶謂之非行藥也。故孝子不以食其親(qin) ,忠臣不以食其君。古者封國於(yu) 天下,尚者以耳之所聞,近者以目之所見,以攻戰亡者不可勝數。何以知其然也?東(dong) 方自莒之國者,其為(wei) 國甚小,間於(yu) 大國之間,不敬事於(yu) 大,大國亦弗之從(cong) 而愛利。是以東(dong) 者越人夾削其壤地,西者齊人兼而有之。計莒之所以亡於(yu) 齊越之間者,以是攻戰也。雖南者陳蔡,其所以亡於(yu) 吳越之間者,亦以攻戰。雖北者且不一著何,其所以亡於(yu) 燕代胡貊之間者,亦以攻戰也。是故子墨子言曰:“古者王公大人,情欲得而惡失,欲安而惡危,故當攻戰而不可不非。(《墨子·非攻中》)
墨子承認,在大量的攻戰當中,是會(hui) 有那麽(me) 極少數的幾個(ge) 國家“得利”。但如果放到因攻戰而亡的國家“不可勝數”這一大背景中,那麽(me) 這少數幾個(ge) 國家隻能算是贏得很僥(jiao) 幸。用我們(men) 今天的話說,這是一個(ge) 概率極低的事情,而且低到讓人覺得這事根本就不靠譜。那個(ge) 時候的墨子就具備了這種概率意識,也算是了不得的事。為(wei) 了能把這個(ge) 意思說得再清楚一點,墨子又打了一個(ge) 比方,說這就好比一個(ge) 醫生用藥,他的藥服了一萬(wan) 人,結果隻治好了四、五人的病,其餘(yu) 的人都一命嗚呼,那能說這藥靠譜麽(me) ?這比方看起來是相當說明問題,誰要是還主張攻伐之戰有利可圖,那豈不是成了甘願拿自己的命去賭那不靠譜的藥,整個(ge) 兒(er) 一亡命之徒麽(me) ?就是這樣,墨子通過以“利”攻“利”的方式,硬是把那原本就“唯利是圖”的攻伐立場給駁斥了回去,讓諸侯們(men) 覺得原來攻伐之戰就是一挺沒譜的事情。他正是以此來批判“人主之利”的立場,要主利就是得站在百姓的立場上“興(xing) 天下之大利”。
然而,墨子的拒斥果真是成功的嗎?當然不是,他的論辯有著明顯的漏洞。當他承認是會(hui) 有少數幾國在攻伐之戰中得利時,這就已經給韓非留下了漏洞。接下來再用醫藥之事批判攻伐之戰的“非行道”,更是站不住腳。類比隻是方便把問題說得更明白,盡管這一效果看起來是達到了,可若是類比本身就不恰當,這種效果就沒有任何意義(yi) 了。醫藥之事容不得冒險,但征伐之戰難道不正是一件冒險的事?一個(ge) 賭徒肯定不適合做醫生,但說不定做一個(ge) 指揮官就正恰當呢。設若那些個(ge) 好戰分子一個(ge) 個(ge) 象醫生用藥那般謹慎,那這天下肯定就太平了。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諸侯王肯定不會(hui) 象醫生,而隻會(hui) 象賭徒。低概率的事情在醫生那裏當然不能容忍,但這卻正是賭徒的最大嗜好。不幸的是,墨子之後就碰上了韓非這樣的賭徒。針對墨子拿醫藥之事來類比,韓非完全可以拿今天的博彩行業(ye) 來反駁。現如今興(xing) 盛的博彩行業(ye) 充分說明,低概率根本構不成否定一個(ge) 事物可以存在的理由。因此,無論墨子怎樣強調“以攻戰亡者不可勝數”,對一個(ge) 賭徒來說,這都是無效的。而墨子又不可能否認總會(hui) 有某些國家在攻伐之戰中得利,這就意味著他堅持的那套徹底的言利方式,不可能堵得上這一漏洞,也就無法從(cong) 根本上拒斥人主之利的立場。韓非正是自墨子留下的漏洞而入,就在墨子所開辟的思想戰場上,延續著這一套徹底的主利方式。隻不過是拔掉了墨子為(wei) 百姓打出的旗號,而插上了他為(wei) 人主豎起的大旗。由此可見,墨、法之間看起來對立分明,實則有著一脈相承的言利方式。
四、結語
鑒於(yu) 墨子處處以一種功利的方式闡明他的思想主張,早有學者把他的思想歸為(wei) 是功利主義(yi) 。此論似是而非,某種意義(yi) 上是抬高了墨子,另一種意義(yi) 上又貶低了墨子。墨家思想仍在中華文明裏頭,若就“天人合一”而言,雖無對峙之處,卻也乏善可陳。但在身國天下一體(ti) 上,其思想特征卻鮮明得很,其所言利,一定是直陳“眾(zhong) 利”,是“百姓之利”,是“天下之大利”。即是說,墨子言“利”是沒有一種個(ge) 體(ti) 主義(yi) 在裏頭的,不是從(cong) 利己推出利他。這與(yu) 西學中的功利主義(yi) ,完全是兩(liang) 種不同的麵目。如果說墨子是功利主義(yi) 者,也可以在同樣的意義(yi) 上說韓非是功利主義(yi) 者,因為(wei) 韓非主“利”的一貫性和徹底性,實在是絲(si) 毫也不亞(ya) 於(yu) 墨子。作為(wei) 法家的代表人物,人們(men) 往往對韓非論“法”的印象更深。但實際上,如文中所論,韓非的“法”跟“術”完全是同一層麵的,或者說韓非對“法”的理解,一點點也沒超出“術”的範圍。兩(liang) 者同作為(wei) “帝王之具”,其實都是服務於(yu) “人主之大利”這一目的。因此,若是還有人居然分不清現代的“法”觀念與(yu) 韓非的“法”主張,那真是該挨板子了。
如果覺得把韓非說成是功利主義(yi) 者覺得別扭,那麽(me) 在什麽(me) 意義(yi) 上,就可以那麽(me) 坦然地說墨子是功利主義(yi) 者呢?墨子的思想當中完全沒有自私的氣息,而這在韓非的思想當中是處處充斥著的。若是光就這一點而言,說不定韓非作為(wei) 功利主義(yi) 者,與(yu) 西學中的功利主義(yi) 更接近呢。當然,實際上無論是墨子還是韓非,兩(liang) 者的思想與(yu) 西學中的功利主義(yi) 之間的差別是同樣的根本。由於(yu) 缺失一種理性的主體(ti) ,無論這樣一種主體(ti) 是精於(yu) 經濟上的計算,還是善於(yu) 政治上的權衡,而使得兩(liang) 人的思想與(yu) 西學並不通約。我們(men) 可以通過墨子的思想看到墨子是精於(yu) 計算的人,卻看不到墨子思想中的人是精於(yu) 計算的主體(ti) 。我們(men) 也可以通過韓非的思想看到韓非是善於(yu) 權衡的人,卻更看不到韓非思想中的人是善於(yu) 權衡的主體(ti) 。因此,墨子主張的“天下之大利”,不是在每一主體(ti) 間相互達成的,韓非主張的“人主之大利”,更沒有那每一主體(ti) 共同來約定什麽(me) 。墨、法之間主利,其別於(yu) 西學如此迥異,更體(ti) 現出兩(liang) 者的一貫之處。
責任編輯:梁金瑞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