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應該反對同性婚姻,不宜否定主權在民——與蔣慶先生商榷

欄目:同性戀暨同性婚姻
發布時間:2015-07-23 08: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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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應該反對同性婚姻,不宜否定主權在民

——與(yu) 蔣慶先生商榷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首發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六月初八日庚子

           耶穌2015年7月23日

 

 

 

非常讚同蔣慶先生《從(cong) 儒家立場看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一文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批判。美最高法裁決(jue) 同性婚姻合法,奧巴馬說這是向平等邁進的一大步,其實是向墮落邁進的一大步,是對平等理念的濫用。但是,不能因為(wei) 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而否定民主製度的“主權在民”與(yu) “政教分離”原則。蔣文說:

 

“正是民主製度的“主權在民”原則與(yu) “政教分離”原則導致了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民主製度是當今世界同性婚姻合法化最根本、最直接、最深厚、最有力的製度根源!我們(men) 也可以斷言,民主製度的這兩(liang) 大原則仍將影響未來的世界,必然會(hui) 導致更多的國家走向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歧途。”

 

這段話過猶不及。

 

“主權在民”是民主製度的原則,也是儒家政治的原則。關(guan) 此,東(dong) 海有《主權在民論》,又在《愛民主義(yi) 論》中,我特辟“四、愛民主義(yi) 的主權思想”一章談論這個(ge) 問題,茲(zi) 不詳論。至於(yu) “政教分離”的教,指的是宗教。“政教分離”讓西方政治從(cong) 神本主義(yi) 走向人本主義(yi) ,無疑是曆史性的進步。在未來中國,宗教不許幹政也是禮所當然的。

 

“主權在民”與(yu) “政教分離”並不必然導向同性婚姻合法化。

 

“主權在民”並不意味著什麽(me) 問題都訴諸於(yu) 民意,很多問題是不能“全民公投”或“議會(hui) 表決(jue) ”的。天下者天下人之天下,天下之主權為(wei) 全民所有,但治權和教權則應為(wei) 政治文化群體(ti) 所有。儒家政治三統(道統政統學統)合一,主權在民,治權在“君”,教權在儒。將“教”理解為(wei) 宗教,政教必須分離;將“教”理解為(wei) 教化,政教禮當合一。2015-7-22餘(yu) 東(dong) 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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