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張龑作者簡介:張龑,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德國柏林自由大學憲法學碩士,德國基爾大學法哲學和憲法方向博士。 |
當今中國法律體(ti) 係應該以家為(wei) 基礎
——在儒家與(yu) 當代中國思想之創生暨“儒生文叢(cong) ”第二輯出版座談會(hui) 上的發言
張龑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編者按:西曆2013年11月24日下午,儒家與(yu) 當代中國思想之創生暨“儒生文叢(cong) ”第二輯出版座談會(hui) 在北京舉(ju) 行。會(hui) 議由弘道書(shu) 院主辦,弘道書(shu) 院學術部主任、中國人民大學政治學係任鋒副教授召集並主持。本次會(hui) 議采取了對話方式,一方是許章潤、高全喜、任劍濤、胡水君、程農(nong) 、張旭、張龑等來自政治學、法學和哲學等學科的學者,一方是陳明、姚中秋、梁濤、唐文明、慕朵生、任鋒等北京儒家學者以及張晚林、林桂榛和陳喬(qiao) 見三位“儒生文叢(cong) ”第二輯的作者代表,雙方圍繞儒家與(yu) 當代中國思想之創生會(hui) 議主題,在跨學科、論辯式的討論中展開激烈的思想交鋒,新見迭出,精彩紛呈。經與(yu) 會(hui) 者訂正,現將會(hui) 議發言紀錄公開發表,以饗讀者。
首先非常榮幸受邀參加這樣一個(ge) 從(cong) 未參與(yu) 過的學術圈。但是,儒家或者傳(chuan) 統文化,我想對於(yu) 每一個(ge) 中國讀書(shu) 人來說,都是你自身存在的合法性,是一種常識,不需要論證。我們(men) 需要問的隻有一件事情,你有沒有足夠的能力把這樣一種存在重新活出來,如果沒有能力把自己生活方式活出來,那就不如去一個(ge) 空氣好、環境好的外國某個(ge) 地方,安安生生、孤獨地過一生也挺好。中國現在進入移民時代,移民時代已經不把生養(yang) 自己的這片土地當成值得眷戀的祖國,其實這是從(cong) 最近幾十年開始的,而之前無論去哪裏,中國人還都有家園故國情懷,到今天這種感覺沒有了。讓我回到法律論題上。說起來,講傳(chuan) 統我們(men) 這一代幾乎已經失去運用優(you) 美、半文言的語言講中國問題的話語能力,所以隻能用大白話講一下。
剛才許章潤老師講了很多有意思的話題,我嚐試在此基礎上做一個(ge) 解讀。我們(men) 的過去,從(cong) 法律人的視角來講,我們(men) 曆史很短,從(cong) 1949年開始,最多追溯到1911年。從(cong) 我們(men) 的眼光來看,中國這一百多年,所謂人民出場,實際上換成許章潤老師話說就是文化人民出場,或者換成今天主題當代中國思想之創生就是儒家出場,換成政治法學術語就是主權人民必得出場。那麽(me) ,人民究竟是什麽(me) 人民呢?人民其實是腦子裏頭虛構出的一個(ge) 意向,這個(ge) 意向是因為(wei) 上帝觀念整體(ti) 失去合法性,我們(men) 要有一個(ge) 填補。可是,用人民來填補到最後並不知道你這個(ge) 人民是什麽(me) 人民,歐洲人當他們(men) 講人民主權落實為(wei) 日常生活人民的時候,他們(men) 過於(yu) 簡單,德國人直接落實為(wei) 血緣人民、種族人民,直接從(cong) 天上到地上墜落,之所以稱為(wei) 墜落,中間失去任何的文化阻攔,沒有能力從(cong) 天到地提供一個(ge) 中間環節。這個(ge) 中間環節如果用文化一詞,我覺得還是一個(ge) 比較抽象的詞,我們(men) 講文化不能說歐洲沒有文化、不能說羅馬是一種文化,也不能說希臘不是一種文化。我們(men) 今天講文化、講文明,問題是你的文化是指什麽(me) 文化?你隻需要直接講一個(ge) 具像就好,對中國人來講就是具有多重內(nei) 涵的儒家文化,我們(men) 的儒家文明這個(ge) 時候能不能在我們(men) 的政治和法律生活裏出場?一旦在政治和法律生活中出場,是否意味著它進入我們(men) 生活裏邊本身就暗含了一些法則,而這些法則可能就是我們(men) 法律必須應該加以規定的行為(wei) 規範。
如果我們(men) 從(cong) 這個(ge) 角度去想的話,讓我們(men) 觀察日常生活,不管中國這三十年法律進步多快,它最典型的特征我們(men) 稱之為(wei) 法律移植,特別是從(cong) 1994年到2011年,史稱法律大躍進,每年出台若幹部到十幾部法律,所有的法律主要都是從(cong) 西方移植而來,幾乎不考慮中國人自己的生活,那些文化的、文明的生活,或者說傳(chuan) 承了幾千年中國人的生活。法律上能看到的人民就是一個(ge) 空洞、抽象的人民,沒有任何的文化內(nei) 涵。當我們(men) 看生活實踐發現這些法律不太起作用,我們(men) 日常生活展示出自身特有的法律,無論潛規則還是日常生活中的習(xi) 慣和倫(lun) 理。真正的潛規則並不應是價(jia) 值上被否定的東(dong) 西,隻是表明,現有法律製度尚沒有能力挖掘出其價(jia) 值上的好。
我們(men) 再看立法對於(yu) 生活秩序的影響,一方麵它並沒有發揮多大作用,另一方麵給日常生活帶來很大困擾,移植來的法律製度嚴(yan) 重破壞既有生活的安定,引發很多衝(chong) 突,這些衝(chong) 突使我們(men) 感覺到立法越多越是擾民。當我們(men) 看到立法實踐對日常生活並沒有產(chan) 生有效的規範治理,我們(men) 就要想想,傳(chuan) 統裏邊的合法性究竟在哪裏?這個(ge) 時候涉及到一點,我們(men) 有沒有能力,還是一個(ge) 能力問題,而非願望問題,你有沒有能力把中國傳(chuan) 統,如許章潤老師講的家國天下,背後真正具有普遍性的東(dong) 西揭示出來。我們(men) 可以這麽(me) 講,如果儒家文化具有生命力,那麽(me) 它就不應該是一種單純的地方文化,而還具有一種普遍性,隻不過這種普遍性在不同國家展示的麵貌略有差別,一定對特定人群、不同人群之間的生活都有其作用力,隻不過文化差異、各種文化麵貌顯示不一樣而已。中國文化所展示的這個(ge) 麵貌能不能通過剔除一點經驗性、屬於(yu) 特殊性東(dong) 西,從(cong) 而可以找到具有普遍性的東(dong) 西。
我們(men) 看到家國文化裏邊或者中國儒家文化能不能提煉一個(ge) 字,或者基本的、用今天話說概念性的東(dong) 西。我辦過一次工作坊,請過張祥龍先生、旅美學者楊笑斯,最後討論結果,兩(liang) 千年儒家文化一言以蔽之,就是一個(ge) “家”文化。用家這個(ge) 詞可以充分揭示儒家思想及其製度最內(nei) 核的東(dong) 西。我們(men) 看家國天下如何貫通起來?其實就是一個(ge) 家,怎麽(me) 個(ge) 家?祖國之家,我們(men) 天下、我們(men) 天地都是陰陽創生的天地,我們(men) 所謂的天,一種解釋就是,天是我們(men) 祖宗、祖先的名字,我們(men) 都是天子之子,天就是天子的父親(qin) ,他是我們(men) 祖先,我們(men) 都是天子之子,從(cong) 天子之子到家國就是祖國,一直到個(ge) 人的小家庭,這樣,就發現了內(nei) 在很核心、講得通的一以貫之的道理。隻不過孔子講的時候不是用這個(ge) 詞,隻是換別的詞來表達而已。
回到今天,相比起儒家思想中的各種關(guan) 鍵詞,具有直觀感更好的詞其實就是家。家表達的是中國古代社會(hui) 的製度原理和基石。我們(men) 要問,家在今天生活裏邊是不是還是一個(ge) 必要的概念或者還具有普遍性,基本上還是能夠發現它的基本價(jia) 值。我還是沿著許章潤老師的思路講,因為(wei) 許章潤老師總體(ti) 上概括出了法學人觀察傳(chuan) 統文化、觀察儒家所思考出的一些基本要點。我們(men) 看西方最典型的真理觀,當我們(men) 把truth 翻譯成為(wei) 真理的時候,如果說對應truth的隻是“真”的話,我們(men) 增加一個(ge) “理”字其實已經將truth這一個(ge) 詞加以相對化和世俗化,以及儒家化。因為(wei) 理是多元相對的東(dong) 西,所以“真”一到我們(men) 中國文化裏,真就不是絕對的東(dong) 西而是相對的東(dong) 西。講完真理,我們(men) 就問自由。我們(men) 今天中國人,包括大部分法學者,那些在中國非常具有影響力、非常具有政治力量的群體(ti) ,他們(men) 所講的都是自由秩序,那麽(me) ,自由是“真”的東(dong) 西還隻是一種理,我認為(wei) 自由隻是理而不是真的東(dong) 西。康德把它放在實踐理性來探討,將其作為(wei) 實踐理性的指引,給我們(men) 一個(ge) 啟示,自由本身肯定是一種世俗化的表達,而不是基督教中上帝意誌的表達。我們(men) 如果講要激活儒家,首先要問,生活裏邊除了自由作為(wei) 立法的基礎以外,還有沒有別的基礎在這裏?儒家給我們(men) 兩(liang) 千年治理經驗裏邊,其背後真正具有法則性、原則性、基礎性的內(nei) 涵,也就是能夠成為(wei) 散漫、遊離、漂泊無根約束性的法則是什麽(me) ?康德哲學上的自由絕對是有法律的自由,有約束的自由,那麽(me) 我們(men) 中國人提供的約束實際上是怎樣的一種合理性呢?我們(men) 中國人提供的基礎性法則就是從(cong) 家出發這個(ge) 法則。這個(ge) 時候,我認為(wei) 如果在中國法律體(ti) 係裏邊找到一個(ge) 能夠讓自由變成一套合乎中國人日常生活行為(wei) ,合乎我們(men) 情感的一套法則的話,可能找到對他具有約束力,和自由具有共同作用、共生性的其實就是家,從(cong) “家”這裏我們(men) 看到了儒家秩序原理。
說實在的,我認為(wei) 今日再用傳(chuan) 統儒家的話語講儒家已經沒有什麽(me) 生命力了,我們(men) 也很難具備足夠的能力去這麽(me) 講。所以,我隻是從(cong) 法學角度來觀察。我認為(wei) 在當今中國法律體(ti) 係裏邊,如何彰顯出以家為(wei) 基礎,儒家這幾千年曆史帶來的基本的社會(hui) 規範,給予這些規範以法律上的正當性和約束力,使它成為(wei) 我們(men) 日常生活中實用的法律規則。這就是儒家思想在中國當代思想和實踐中呈現出的麵貌,如果文化人民要在中國社會(hui) 出場,這一人民意誌作為(wei) 立法意誌就是體(ti) 現為(wei) 這樣的法則。我的講話完了,謝謝大家!
主持人任鋒:非常感謝張龑教授發言,剛才三位法學界朋友已經向我們(men) 展示自身對儒家傳(chuan) 統了解和前期的展望。現在還有二十分鍾的討論時間,每個(ge) 人發言兩(liang) 分鍾,“儒生文叢(cong) ”作者代表可以先作回應。
“儒生文叢(cong) ”第二輯


學術指導:蔣慶 陳明 康曉光 餘(yu) 樟法 秋風
主編:任重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3年10月
書(shu) 目(七冊(ce) ):
壹.《儒家憲政主義(yi) 傳(chuan) 統》(姚中秋著)
貳.《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餘(yu) 東(dong) 海著)
叁.《追望儒風》(米灣著)
肆.《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張晚林著)
伍.《“親(qin) 親(qin) 相隱”問題研究及其他》(林桂榛著)
陸.《閑先賢之道》(陳喬(qiao) 見著)
柒.《政治儒學評論集》(任重主編)
【上一篇】【胡水君】重啟道體(ti) ,再造文明
【下一篇】【陳明】重建儒教也要有理性的態度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