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濤】中國古代政治哲學中的“民主”與民本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3-10-02 1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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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濤

作者簡介:梁濤,男,西曆一九六五年生,陝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國學學刊》執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孔子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文化部“孔子文化獎”推選委員會(hui) 委員,孟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荀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儒學 史、經學史、出土簡帛等,出版《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孟子解讀》、《儒家道統說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獲多項人文社科獎。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ou) 秀人才”,北京市“四個(ge) 一批”社科理論人才等。

中國古代政治哲學中的“民主”與(yu) 民本

作者:梁濤(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八月十一日丙戌

          耶穌2023年9月25日

 

論及中國古代政治哲學,學者們(men) 往往喜歡用“民本”來概括。翻開書(shu) 籍、雜誌,不難發現如下論述:“‘民本’問題是中國政治學理論的‘元問題’,是中國早期國家機器草創時要考慮的頭等大事。”另有一些學者則對民本提出質疑,劉澤華先生提出“陰陽組合結構”,認為(wei) 在君本與(yu) 民本這對陰陽組合命題中,君本與(yu) 民本互相依存,談到君本一定要說民本;同樣,談到民本也離不開君本,但君本的主體(ti) 位置是不能變動的。我們(men) 認為(wei) ,中國古代政治的母題並非民本,而是作為(wei) 三代意識形態的“民主”說,即“天惟時求民主”(《尚書(shu) ·多方》)。隻不過,此“民主”說包含了做民之主和為(wei) 民做主兩(liang) 個(ge) 方麵,二者互相聯係又各有側(ce) 重,前者突出治民、教民,後者強調保民、養(yang) 民;前者主要是君本,後者則蘊含著民本,後世的民本說實際是從(cong) “民主”說中分化出來的。

 

 

 

■清華簡中反映夏代曆史文化的周初文獻《厚父》資料圖片

 

“民主”一詞在現有文獻中雖出現於(yu) 周初,但其反映的觀念則淵源甚早,應該是隨中央王權的出現而出現的。我們(men) 知道,夏代以前中國是邦國聯盟時代,堯舜乃天下的盟主,其對邦國的支配能力有限,還不是真正意義(yi) 上的“民主”。到了夏商周才出現統一的中央王權,三代之王成為(wei) 名副其實的天下共主,對邦國國君具有調遣、支配甚至生殺予奪的權力,隻不過後者內(nei) 部尚沒有建立起與(yu) 王的直接隸屬關(guan) 係,具有相對的獨立性而已。據《大戴禮記·五帝德》,孔子曾稱禹“為(wei) 神主,為(wei) 民父母”。“神主”,即眾(zhong) 神賴以得享祭祀者,代表神權或巫的力量;“為(wei) 民父母”則表示教民、養(yang) 民的職責和義(yi) 務,代表了治權或君的統治。合而言之,大禹既具有神權,又掌握治權,是溝通天地、供養(yang) 萬(wan) 民的統治者,也就是“民主”。

 

清華簡《厚父》公布後,其思想主旨引起熱烈討論。有學者認為(wei) 《厚父》主要反映了古代的民本說,並將民本的產(chan) 生推到夏商時期。另有學者認為(wei) ,《厚父》與(yu) 《尚書(shu) 》及儒家思想大相徑庭,“其對民的認識與(yu) ‘虞夏書(shu) ’及‘周書(shu) ’中反複強調的‘保民’思想有重要差異”。其實,《厚父》反映的並非“民本”說,而是“民主”說。《厚父》記載某王與(yu) 夏人後裔厚父的對話。學者認為(wei) ,這位王即周武王。關(guan) 於(yu) 厚父,有學者推測可能是杞國國君。蓋周人得天命、成為(wei) “民主”後,封夏人後裔於(yu) 杞,封殷人後裔於(yu) 宋,同時在政治上采取兼容、開放的態度,積極總結、借鑒夏人、殷人的治國方略和政治經驗。武王問:夏禹平治洪水,建立夏朝,但夏之後王失國,是否因為(wei) 其違背了先王的傳(chuan) 統?如果能夠一直恪守先王的教訓,是否就會(hui) 永享天命?對此,厚父回答說:古天降下民,設萬(wan) 邦,作之君,作之師,惟曰其助上帝亂(luan) 下民。之(注:至)慝王乃遏佚其命,弗用先哲王孔甲之典刑,顛覆厥德,沉湎於(yu) 非彝,天乃弗若(注:赦),乃墜厥命,亡厥邦。

 

厚父認為(wei) ,天設立君、師是幫助其治理下民的,治理的手段首先是刑罰。天亡夏邦,是由於(yu) 夏桀之流的“慝王”,違背了上帝的命令,放棄了先哲王孔甲的典刑,沉湎於(yu) “非彝”,也即不合禮法之事,結果天不予寬赦。故夏之失國,不在於(yu) 失德,而在於(yu) 失刑。這是典型的治民、教民說,反映的是夏人、殷人的思想,與(yu) 周人的思想有所不同。

 

周人的政治思想雖然也是“民主”,但在對待民的態度上與(yu) 夏人、殷人存在一定的分歧。厚父認為(wei) 治民必須要用刑法,殷人認為(wei) “從(cong) 民所欲,則致國亂(luan) ”(《尚書(shu) ·洪範》孔穎達疏),周人則提出“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這是對民之態度的一大轉變。如果說夏、殷的“民主”強調的是教民、治民,周人的“民主”則更重視保民、養(yang) 民。不過,周人雖然提出“敬德保民”“明德慎罰”的政治主張,以及“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這樣熠熠生輝的思想命題,但是這些具有鮮明民本色彩的主張和命題,仍是從(cong) 屬於(yu) “民主”說,是後者的有機組成部分。因此,我們(men) 可以說,周人具有了民本的萌芽和觀念,但還不具有完整獨立的民本學說。周人的政治理念依然是“民主”,而“民主”從(cong) 根本上講是君本,周人民本的價(jia) 值理念與(yu) 君本的實際追求混雜在一起,共同構成“民主”說的基本內(nei) 容。

 

到了春秋時期,隨著國人地位的提高,及其在政治領域發揮一定的作用和影響,民本思想得到進一步發展。《左傳(chuan) ·桓公六年》記載:隨大夫季梁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成民而後致力於(yu) 神”。“夫民,神之主也”是“夫君,神之主”的反命題。由於(yu) 古代政治的合法性來自天命、神權,故“夫君,神之主”是以天命、神權的形式肯定了君本。而季梁“夫民,神之主”的命題則扭轉了傳(chuan) 統的認識,認為(wei) 民才是真正的主祭祀者,不是國君提供的祭品,而是民眾(zhong) 的福祉、德行,才能得到神的降福,這顯然已具有民本的性質了。又據《左傳(chuan) ·文公十三年》,邾文公準備遷都,占卜結果出現“利於(yu) 民而不利於(yu) 君”的情況,邾文公稱:“苟利於(yu) 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與(yu) 焉。”當國君的利益與(yu) 民眾(zhong) 的利益發生衝(chong) 突時,邾文公依然選擇了後者,認為(wei) 國君的利益是從(cong) 屬於(yu) 民眾(zhong) 利益的,民眾(zhong) 既然得利,君主自然也有利,這當然是一種民本思想。邾文公之所以提出這樣的思想,顯然與(yu) “天生民而樹之君,以利之也”的信念有關(guan) ,是對周人保民、養(yang) 民說的進一步繼承和發展。

 

不過,春秋時期,雖然民本思想得到一定發展,但在現實中依然是以君為(wei) 本,故當時更多的思想家試圖將民本與(yu) 君本相協調、統一。《左傳(chuan) ·襄公十四年》記師曠對晉悼公說:“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師曠認為(wei) ,“天生民而立之君”,職責是“司牧之”,不同於(yu) 邾文公的“以利之”,所強調的是教民、治民,而不是保民、養(yang) 民,主要繼承的是《厚父》的思想。不過,師曠生活在民本思想得到發展的春秋時代,不能不考慮約束君權的問題,這樣他又試圖立足於(yu) 民本來限製君本,曰“天之愛民甚矣,豈其使一人肆於(yu) 民上,以從(cong) 其淫,而棄天地之性?必不然矣”。由於(yu) 天寵愛民眾(zhong) ,所以就不會(hui) 允許國君一人肆虐於(yu) 民眾(zhong) 之上,放縱其淫欲。這不同於(yu) 師曠前文的君本思想,具有鮮明的民本色彩,所突出的是保民、養(yang) 民,而不是教民、治民。

 

在同一段話中,師曠將“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和“天之愛民甚矣”兩(liang) 個(ge) 分別具有君本、民本傾(qing) 向的命題聯係在一起,反映了其思想調和、折中的特點。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主要是因為(wei) 民本孕育於(yu) “民主”說之中,是從(cong) 後者發展出來的,故往往與(yu) 君本糾纏在一起。很多人是在治道而不是政道上談論民本,是在君本的前提下倡導民本,民本無法上升為(wei) 國家最高的價(jia) 值、政治原則,即使有一些閃光的民本思想和舉(ju) 措,也無法突破現實中的以君為(wei) 本。這樣實際上是二本,政道上是君本,治道上是民本,而無法真正做到一本——以民為(wei) 本。要想突破“民主”的束縛,真正做到以民為(wei) 本,就需要從(cong) 權力私有走向權力公有,從(cong) “君權神授”走向“君權民授”。戰國時的儒者在某種程度上已認識到這一點,《禮記·禮運》雲(yun)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wei) 公,選賢與(yu) 能,講信修睦……是謂大同。”“天下為(wei) 公”,即“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呂氏春秋·孟春紀·貴公》),指權力公有。而要實現權力公有,就需要“選賢與(yu) 能”,把最有才能的人選拔出來,替民眾(zhong) 管理天下,此乃理想之大同之世。大同社會(hui) 雖有君、有民,但其關(guan) 係不同於(yu) 權力私有的小康之世。

 

《禮運》之後,孟子以堯舜禪讓為(wei) 例,說明天下非天子的私有物,而是屬於(yu) 天下民眾(zhong) 的。舜之得天下可以說是:“天與(yu) 之,人與(yu) 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yu) 人。”(《孟子·萬(wan) 章上》)舜的天子之位既來自天,也是民眾(zhong) 的授予。在孟子這裏,天是形式,民眾(zhong) 的意誌、意願才是最高目的。孟子認為(wei)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yu) 人”,而應經過天與(yu) 民眾(zhong) 的認可,“這種區分的內(nei) 在含義(yi) ,在於(yu) 肯定天下非天子個(ge) 人的天下,而是天下之人或天下之民的天下”。故在孟子看來,天子不過是受“天”與(yu) “民”委托的管理者,隻具有管理、行政權,而不具有對天下的所有權。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孟子提出了“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盡心下》)的著名民本宣言。

 

綜上所論,三代的主流意識形態乃“民主”說,包含了做民之主和為(wei) 民做主兩(liang) 個(ge) 方麵,並呈現出從(cong) 強調教民、治民到重視保民、養(yang) 民的變化。春秋以降,“民主”思想的發展演變實際存在三條思想線索:一是突出古代“民主”說中蘊含的民本思想,由“民主”而民本,以春秋時期的邾文公、戰國時期的《禮運》、孟子為(wei) 代表,並經明末清初黃宗羲,下接近代的民主(Democracy),構成了“民主”—民本—民主的思想線索。第二條線索是將“民主”說中的君本、民本相融合,既肯定君主治民、教民的合理性,又要求其保民、養(yang) 民,照顧到民眾(zhong) 的利益。這條路線以春秋的師曠、戰國的荀子為(wei) 代表,秦漢以後更是大行天下,成為(wei) 兩(liang) 千年帝製的主導思想。第三條線索則是繼承“民主”說中的君本說,發展為(wei) 尊君卑臣、崇君弱民的思想,在法家思想以及後世的政治實踐中得到充分體(ti) 現。以上三種思想都源自古代“民主”說,是從(cong) 後者發展分化出來的,“民主”說才是古代政治思想的母題,搞清“民主”說的具體(ti) 內(nei) 涵和發展演變,才能對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做出全麵、準確的把握。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