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批判反儒的言論,尊重反儒的自由 ——東海客廳論自由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1-10-24 23:03:31
標簽:反儒
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批判反儒的言論,尊重反儒的自由

——東(dong) 海客廳論自由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自由人權是儒家和自由主義(yi) 兩(liang) 家的共法。

 

對於(yu) 自由,有則維護,無則追求,這是正常人的一種本能,即孟子所說的不慮而知、不學而能的良知良能,也是維護人格尊嚴(yan) 的必須。對於(yu) 文化人、君子人來說,追求自由人權尤其是言論權,不僅(jin) 是本能,更是一種責任。

 

王道政府自當尊重人民的言論自由和人格自主。庶民隻要守住法律底線既可,隻要不逾刑法之矩,就可以從(cong) 心所欲。欲為(wei) 官為(wei) 師,欲榮華富貴,上升的渠道暢通無阻;欲無所作為(wei) 虛度一生,放浪形骸縱情恣意,做一個(ge) 酒徒狂客,那也是庶民的自由。在個(ge) 人道德和發展領域,政府隻能千方百計引導鼓勵,無權強製幹涉。

 

很認同呂樸先生這段話:

 

“社會(hui) 經濟發展的根本因素是社會(hui) 形態,開放與(yu) 自治是發展的核心機製。國民的完整福祉和民族的真正複興(xing) 大業(ye) 就取決(jue) 於(yu) 社會(hui) 轉型能否實現!無視這種發展觀,一味強調政治(權力主導)正確,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發展觀,隻能是自設陷阱、發展大業(ye) 半途而廢!”

 

開放與(yu) 自治是發展的核心機製,也是自由社會(hui) 的兩(liang) 個(ge) 基本特征。儒家社會(hui) 同樣是自由社會(hui) ,不同在於(yu) ,特別重視文化引導、道德教化和人格建設,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注意,禮製規範對於(yu) 民眾(zhong) 不具有強製性,不會(hui) 侵犯民眾(zhong) 和社會(hui) 的自由。

 

自治一詞有二義(yi) ,一指個(ge) 體(ti) 自治,即道德自律;二指社會(hui) 自治,盡量減少政府和政治權力對社會(hui) 非必要的管製。例如,將一些非政治性問題、非法律性糾紛、非刑事性案件等等,交給各種社會(hui) 組織及基層自治組織去解決(jue) 。有句老話說,皇權不下鄉(xiang) ,這就是傳(chuan) 統儒家王朝對鄉(xiang) 村社會(hui) 自由的一種尊重和維護。

 

對於(yu) 庶民的自由,國法不能幹涉,然家規家法和鄉(xiang) 規民約會(hui) 形成一定的製約,那就是民間自治行為(wei) 。當然,家規家法和鄉(xiang) 規民約不能違反國法。

 

在認知上,儒群和自由派各有所缺。自由派普遍缺乏文化、道德常識,不知道道德的根本性,眼裏隻有製度,多是唯製度論和製度決(jue) 定論者;儒群不少人缺乏政治、製度常識,分不清製度的好壞,不知道自由的重要。儒家東(dong) 林鬥士說:

 

“自由是相對的,正當合理的言論,自然予其自由權,包容之,邪說歪理,誤導人之言論,豈可自由乎!包容,乃包容善良君子,則為(wei) 善,包容小人匪類,非善也,惡也。但曰自由,不辨是非,但曰包容,不分善惡,鄉(xiang) 願聖母也。”

 

東(dong) 海曰:不小心看到這段話,不由得失笑。如此混扯,如此渾人,焉敢妄稱儒家、東(dong) 林和鬥士?特此強調一句:言論自由包容的就是邪說歪理的自由。

 

關(guan) 於(yu) 言論自由,說明三點如下:一、這是政治概念,有其基本義(yi) ,不能自由解;

 

二、尊重邪說的言論自由並非尊重邪說本身,尊重邪說的言論自由與(yu) 批判邪說的錯誤毫無矛盾,而且往往是必要的,王道政治,意識形態獨尊儒術與(yu) 社會(hui) 文化百家爭(zheng) 鳴,相反相成,毫無矛盾;三、對於(yu) 文化人和思想界來說,政治上需不需要、應不應該尊重和維護言論自由,是個(ge) 太常識的問題,不值得討論。

 

儒家為(wei) 政,既會(hui) 直言批判反孔反儒的言論,又應堅決(jue) 維護反儒派的言論自由。未來儒憲必須為(wei) 言論自由提供剛性的法律保障。任何歪理邪說都享有言論權,任何人絕不會(hui) 因為(wei) 思想言論而受到政治迫害和法律懲罰!這一條當懸為(wei) 儒家厲禁,不允許任何儒生違反。違者視為(wei) 違憲,嚴(yan) 懲不貸!

 

注意兩(liang) 點。其一、為(wei) 政為(wei) 師者反孔反儒,將會(hui) 受到一定的紀律處罰,輕則警告寄過,重則降職或留職察看,削職為(wei) 民是最重處罰。那是禮製規定,並非政治迫害。

 

其二,政府和政治權力才會(hui) 侵犯、剝奪言論自由。不同的媒體(ti) 和群體(ti) ,有不同的取舍標準和言論要求。對於(yu) 不符合標準和要求的言論,媒體(ti) 有不予刊發的自由,群主有予以警告和踢出的權限,這些行為(wei) 並不構成對言論自由的侵犯。

 

是人類就離不開人權自由。愛好和追求自由是人之天性和本能。然在極權社會(hui) ,一般人不敢追求,可以理解。害怕犯特權之忌,招無妄之災,這是世俗之常情。何況國人飽經政治恐怖,天性本能深受抑製戕殘,大多已經鼠兔化或成了驚弓之鳥。即使是文化人乃至儒生,如果保持沉默,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文化人和儒生公開反對自由,特別可悲可恥,令人莫名驚詫。我思來想去,它們(men) 之所以如此表現,或許有如下三種原因:

 

一是愚蠢過度,認為(wei) 人權自由不是好東(dong) 西,自己和國人都不需要,這是腦子壞掉了,豬彘化;二是奴性深重,總想幫幫忙,這是心地壞掉了,鷹犬化;三是惡性深重,希望有機會(hui) 擠入特權階級隊伍,這是心地徹徹底底壞掉了,豺狼化。這三化的文化人和儒生,還不如鼠兔化的懦夫呢。

 

餘(yu) 東(dong) 海於(yu) 邕城青秀山下獨樂(le) 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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