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春鬆】教化與感動:儒家與中國美學傳統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1-08-02 16:04:53
標簽:中國美學
幹春鬆

作者簡介:幹春鬆,男,西元1965年生,浙江紹興(xing) 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儒學研究院副院長,社會(hui) 兼職中華孔子學會(hui) 常務副會(hui) 長。著有《現代化與(yu) 文化選擇》《製度化儒家及其解體(ti) 》《製度儒學》《重回王道——儒家與(yu) 世界秩序》《保教立國:康有為(wei) 的現代方略》《康有為(wei) 與(yu) 儒學的“新世”》等。

教化與(yu) 感動:儒家與(yu) 中國美學傳(chuan) 統

作者:幹春鬆

來源:《孔學堂》2021年第1期


摘要:儒家強調審美活動的教化指向,在製禮作樂(le) 的過程中,樂(le) 要服從(cong) 於(yu) 禮儀(yi) 秩序建構的需要,從(cong) 孔子的盡善盡美到《荀子·樂(le) 論》與(yu) 《禮記·樂(le) 記》,都體(ti) 現出道德目標對審美體(ti) 驗的優(you) 先性。但在實際的藝術創作中,偉(wei) 大的藝術作品總是會(hui) 突破美學偏向,在教化的目標下,吸收道家和佛教的超越性、非功利性思想,從(cong) 而呈現出儒釋道圓融合一的傾(qing) 向。


關(guan) 鍵詞:盡善盡美  審美  道德價(jia) 值  教化  《樂(le) 記》  《樂(le) 論》

 


孟子強調人與(yu) 動物之差別在於(yu) 道德意識,其實儒家對道德教化的重視,很大程度上壓縮了儒家審美活動的空間。若是身體(ti) 的愉悅受到質疑的話,需要以感官世界來體(ti) 驗的審美體(ti) 驗的正當性就會(hui) 受到質疑。因此,在儒家的審美理論中,審美趣味被明顯地區分為(wei) 傾(qing) 向於(yu) 滿足身體(ti) 愉悅的與(yu) 通過審美教育來實現“教化”的目標。那種追求身體(ti) 愉悅的音樂(le) 和舞蹈,被認為(wei) 是自我的“鬆懈”,而真正的宮廷樂(le) 舞,主要不是為(wei) 了讓人體(ti) 會(hui) 審美的快感,而是要發揮服務於(yu) 禮儀(yi) 和秩序的功能。這樣的傾(qing) 向,甚至體(ti) 現在對文字的解釋實踐中。在傳(chuan) 統的表述中,“美”甚至主要是用於(yu) 描述某種程度的道德“層級”,也就是說,從(cong) 境界上,“美”要“屈服”於(yu) “善”。

 

朱子在解釋“三月不知肉味”(《論語·述而》)的時候,認為(wei) 孔子讚歎情感和形式的完美結合。的確,儒家強調形式和內(nei) 容的結合,認為(wei) 言而無文,行之不遠。但這樣的形式和內(nei) 容最終要服務於(yu) 社會(hui) 教化。與(yu) 教化的目標相比,形式甚至內(nei) 容都可以做出讓步。所以,後世的創作者,更為(wei) 傾(qing) 向於(yu) 從(cong) 道家的思想中去尋求“純粹的”“非功利性”的美學立場。即使在“文以載道”的前提下,莊子和禪宗在繪畫和詩歌的“意境”的營造上,似乎更符合後世中國藝術創作的實踐形態。

 

人們(men) 經常說,儒釋道三教的融合是中國文化圓融無礙、兼容並包的特征最明顯的體(ti) 現。就思想的實際演進而言,儒家對於(yu) 佛教和道教的批判是十分尖銳的,即使在一些思維方式上有所借鑒,但在對世界和人生的態度上,儒家則試圖嚴(yan) 判其中的差異。然而在藝術創造領域則不然,藝術家們(men) 並沒有那麽(me) 嚴(yan) 格的束縛,甚至說,偉(wei) 大的藝術家,總是在超越世俗的價(jia) 值溝壑,去創造為(wei) 更普遍的受眾(zhong) 所能接受的作品。

 

一、盡善盡美:孔子對美和善關(guan) 係的認識

 

王國維深感中國學術傳(chuan) 統中的功利主義(yi) 傾(qing) 向,因此,對哲學和美術抱有期待,認為(wei) 哲學與(yu) 美術具有把人從(cong) 一時一地的功利和趣味中解脫出來的力量。他說,以往的中國哲學家都誌在政治,所以中國古代沒有發展出純粹的哲學,隻有道德哲學與(yu) 政治哲學。中國古代的詩歌也一樣,大多是詠史、懷古、感事、贈人之作,偶爾詠歎自然之美。甚至小說和戲曲也側(ce) 重於(yu) 教化功能,對於(yu) 純粹的美術上的功能,則多有貶斥。所以他呼籲哲學家和美術家要從(cong) 世俗功利中超拔出來,做“曠世之豪傑”,他說:“今夫人積年月之研究,而一旦豁然悟宇宙人生之真理,或以胸中惝恍不可捉摸之意境,一旦表諸文字、繪畫、雕刻之上,此固彼天賦之能力之發展,而此時之快樂(le) ,決(jue) 非南麵王之所能易者也。”[1]在此文中,王國維認為(wei) 孔子、墨子都是大政治家,孟子、荀子都是抱政治之大誌者,意味著他們(men) 並非純粹的“真理”的探求者。在發表於(yu) 1903年的《孔子的美育主義(yi) 》一文中,王國維認為(wei) 邵雍擺脫主觀傾(qing) 向的“以物觀物”的審美理論和康德的審美快樂(le) 理論,是一種擺脫了功利心的純粹“境界”。雖然他巧妙地回避了孔子的審美理論是否與(yu) 他所推崇的康德、叔本華相合,但他認為(wei) 孔子特別注重“美育”。他說:“孔子之學說,其審美學上之理論雖不可得而知,然其教人也,則始於(yu) 美育,終於(yu) 美育。”[2]

 

孔子的教育“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論語·泰伯》),通過音樂(le) 的感人,詩歌之興(xing) 、觀、群、怨來端正人的行為(wei) 。在王國維看來,孔子讓學生體(ti) 察天然之美:“習(xi) 禮於(yu) 樹下,言誌於(yu) 農(nong) 山,遊於(yu) 舞雩,歎於(yu) 川上,使門弟子言誌,獨與(yu) 曾點。”[3]王國維認為(wei) 美育是自然與(yu) 道德之間的津梁,美育所追尋的無利害、無人我的境界,讓人自然而然地合於(yu) 道德法則。但長期以來,儒家學者動輒以“玩物喪(sang) 誌”來詆毀審美趣味之培養(yang) ,這也是對孔子教化思想的曲解,因此他要通過闡發孔子美育思想來糾正這種成見。

 

但顯然,王國維的討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或者說是借孔子來宣示自己的美學主張。讚賞“吾與(yu) 點也”(《論語·先進》)的狂者胸次,固然也是孔子審美觀的一方麵,但總體(ti) 而言,孔子強調道德價(jia) 值是審美活動的重心。

 

禮樂(le) 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之一,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所要改變的就是春秋時代禮崩樂(le) 壞的局麵。我們(men) 知道禮最初起源於(yu) 人們(men) 出於(yu) 對自然和祖先的敬畏而形成的祭祀和崇拜儀(yi) 式,而音樂(le) 則是這些儀(yi) 式活動的組成部分。《周禮·春官·大司樂(le) 》就描述了祭祀活動中的歌舞場景:“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鍾,舞《鹹池》以祭地示。”或者說,這些歌舞就是禮儀(yi) 活動本身。相比之下,禮更為(wei) 注重儀(yi) 式規範的嚴(yan) 謹和莊重,而樂(le) 則訴諸人的內(nei) 心情感;禮強調差別性,而樂(le) 則要在差別性中尋求平衡,以藝術化的方式來尋求和諧。

 

通過藝術化的方式來傳(chuan) 達道德價(jia) 值觀,是早期儒家所推崇的方式,另一儒家經典《詩經》也是通過不同的詩歌形式來表達內(nei) 心的情感,同時又告訴我們(men) 可以通過詩歌中的情感來了解政治和道德的狀況。《毛詩傳(chuan) 箋》中說:“詩者,誌之所之也。在心為(wei) 誌,發言為(wei) 詩。情動於(yu) 中而形於(yu) 言,言之不足,故嗟歎之,嗟歎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4]隨後說,聲音形成旋律可以反映社會(hui) 情緒。比如治世之聲安寧,因為(wei) 大家享受政治和諧的環境;亂(luan) 世之聲哀怨,因為(wei) 大家怨恨政治的混亂(luan) ;亡國之聲悲哀,因為(wei) 百姓處境困苦。統治者可以從(cong) 音樂(le) 旋律中去了解百姓對其施政的評價(jia) ,從(cong) 而及時調整自己的統治方略。

 

儒家強調文以載道,一方麵認為(wei) 藝術作品需要優(you) 美的表達方式,否則行之不遠,但更為(wei) 重要的則是視其為(wei) 內(nei) 心情感表達的載體(ti) ,而非為(wei) 尋求感官上的刺激和享受。審美活動的最佳狀態是“文質彬彬”,形式要服務於(yu) 內(nei) 容。比如在回答子夏所問《詩經·衛風·碩人》中“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wei) 絢兮”該如何理解的時候,孔子說“繪事後素”(《論語·八佾》)。這句“繪事後素”後人解釋眾(zhong) 多,比如鄭玄的解釋是,繪畫要先鋪陳五彩,然後再以白色分布其間,完成所要表達的形式。這是從(cong) 人的自然之美引申到繪畫或其他藝術創作活動中,指出創作基礎和材料的重要性。子夏立刻由此得到啟發說“禮後乎”,也就是說相較於(yu) 禮儀(yi) 活動,仁愛之心更為(wei) 基礎。孔子評價(jia) 子夏,有了這樣的認識,算是找到了理解《詩經》的門徑。

 

若仁愛作為(wei) 文明的基礎,禮樂(le) 則是其表現。在早期的文明演進過程中,禮樂(le) 是一個(ge) 整體(ti) 。作為(wei) 一整套秩序規範,禮儀(yi) 活動包括有程式、儀(yi) 容等比較嚴(yan) 格的形式,內(nei) 含有歌舞、演奏等內(nei) 容。樂(le) 以“和”為(wei) 最高境界,也就是說,在禮儀(yi) 活動中,樂(le) 不僅(jin) 讓禮儀(yi) 活動具有莊嚴(yan) 性,同時也起到整齊動作、引導氣氛的作用。所以“樂(le) ”本身也要適度,過於(yu) 炫目和刺激,都會(hui) 導向禍患。比如《國語·周語》中記錄了周景王打算鑄造一個(ge) 超大的鍾,大夫單穆公進行勸諫,提出了由“樂(le) ”(音樂(le) )通向“快樂(le) ”的過程。他說:“樂(le) 不過以聽耳,而美不過以觀目。若聽樂(le) 而震,觀美而眩,患莫甚焉。”意思是說符合節度的音樂(le) 和色彩能讓人身心愉悅,而若音樂(le) 過於(yu) 震耳,色彩讓人眩暈,則會(hui) 產(chan) 生禍患。單穆公說耳目是心靈的樞機,如果百姓耳聽德音,目觀正色,就會(hui) 歸心,“是以作無不濟,求無不獲,然則能樂(le) 。夫耳內(nei) 和聲,而口出美言,以為(wei) 憲令,而布諸民,正之以度量,民以心力,從(cong) 之不倦。成事不貳,樂(le) 之至也”(《國語·周語下》)。這或許是古代文獻中對音樂(le) 的社會(hui) 作用最為(wei) 完整的描述。也就是從(cong) 音樂(le) 的“和”中發揮音樂(le) 對政治的引導作用,自然會(hui) 產(chan) 生使得百姓快樂(le) 的政令。而在以民為(wei) 本的政令指引下,百姓則以一種快樂(le) 的態度來生活,這就是“樂(le) 之至也”。

 

儒家傳(chuan) 統特別強調藝術的社會(hui) 功能,孔子作為(wei) 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身上典型地體(ti) 現出藝術和道德、政治結合的傾(qing) 向,或者說,經由孔子刪削的古代經典,突出了藝術的社會(hui) 功能。孔子特別注重禮儀(yi) 與(yu) 內(nei) 在情感的結合,認為(wei) 如果缺乏真情實感,禮樂(le) 活動便會(hui) 淪為(wei) 形式,喪(sang) 失價(jia) 值。孔子將詩教和禮樂(le) 活動看成一個(ge) 整體(ti) ,“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如果從(cong) 社會(hui) 和政治層麵來理解,《詩》所擔負的是歌頌和諷刺的功能,以勸勉和勸誡統治者注意自己的行為(wei) ;禮乃立國之本,期以達成君民和樂(le) 的目標。如果從(cong) 個(ge) 人修養(yang) 的角度來看,《詩》和禮亦是言談和為(wei) 人處世的基本修養(yang) ,而“成於(yu) 樂(le) ”則可以理解為(wei) 人的內(nei) 心和外在世界的和諧融合。

 

正是因為(wei) 側(ce) 重審美活動的政治和道德功能,所以孔子所講的“美”事實上與(yu) “善”並非完全區隔的兩(liang) 個(ge) 領域,而經常是美善合一的。《論語·堯曰》中記載了子張求教孔子社會(hui) 治理要點的問題:

 

子曰:“尊五美,屏四惡,斯可以從(cong) 政矣。”

 

子張曰:“何謂五美?”

 

子曰:“君子惠而不費,勞而不怨,欲而不貪,泰而不驕,威而不猛。”

 

在這裏,孔子所提出的五美,更多是在美德層麵,而非審美意識上的。

 

當然,孔子討論美也有從(cong) 純粹審美感受的角度進行的,因為(wei) 畢竟道德教化的效果要依賴於(yu) 藝術表現形式所能帶給人的審美體(ti) 驗。

 

古代文獻中記載了許多孔子學習(xi) 音樂(le) 的故事,從(cong) 《論語》中,我們(men) 可以看到孔子是十分喜歡音樂(le) 的。在《論語》裏,孔子有兩(liang) 次評論《韶》。《八佾》篇中記載了孔子對《韶》和《武》這兩(liang) 首樂(le) 曲的評論。“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可以看出,在儒家審美觀念中,雖然善與(yu) 美是統一的,但二者也有不同的側(ce) 重,美側(ce) 重於(yu) 音樂(le) 的旋律和節奏,而善則強調旋律和節奏背後的道德意味。

 

《述而》篇中說孔子聽到《韶》,三個(ge) 月不知肉味。這個(ge) 比喻令人印象深刻。類似的還有“好德”與(yu) “好色”的比喻,子曰:“已矣乎!吾未見好德如好色者也。”(《論語·衛靈公》)此外,還有“食不厭精,膾不厭細”(《論語·鄉(xiang) 黨(dang) 》)等等,這都是從(cong) 人的感官享受來比喻藝術對人的吸引力,都從(cong) 一個(ge) 側(ce) 麵體(ti) 現儒家所強調的樂(le) 教側(ce) 重於(yu) 從(cong) 自然的情感入手,說明禮樂(le) 教化並非一種外在的強製性的力量,而是自然生成、不脫離人之喜怒哀樂(le) 的情感世界的。

 

《孟子·梁惠王下》有一段孟子和齊宣王討論王政的對話。齊宣王表示他也欲行仁政,但因為(wei) 自己有一些不好的習(xi) 性,故而難以企及古代聖王的治理高度。齊宣王說,他喜歡財貨和美色。孟子聽到之後,並沒有直接否定這種習(xi) 性,而是認為(wei) 王若能將自己的欲望和追求與(yu) 民眾(zhong) 的相契合,這些就都不是問題。孟子是從(cong) 諸如怵惕、辭讓、羞惡、是非這樣的自然情感來證明道德意識的先天性。

 

孟子傾(qing) 向於(yu) 從(cong) 未加外在影響的情感的發端處去證明人所共同具有的道德意識,並將之確定為(wei) 人類的共同情感。他說:“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孟子·告子上》)既然感官體(ti) 驗有共同處,那麽(me) 人心對於(yu) 理義(yi) 的追求也必然是一致的。作為(wei) 孔子思想的偉(wei) 大繼承者,孟子終究也是從(cong) 道德出發去認知美,將道德體(ti) 驗和審美體(ti) 驗結合起來。

 

“何謂善?何謂信?”曰:“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孟子·盡心下》)

 

這被視為(wei) 最能體(ti) 現孟子美學思想的一段話。文中的“可欲”,主要對應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論語·衛靈公》),來說明以己之所欲,推之於(yu) 人,是一種“善”;自己所擁有善意,相信別人也有,這是對人的“信”;充實而能信任別人,即能體(ti) 現出道德的力量,此之為(wei) “美”;能將這種美宣揚出去,可稱為(wei) “大”;能教化萬(wan) 民,則為(wei) “聖人”;在教化過程中,能不著痕跡,百姓日用而不知,則堪稱“神”。

 

二、美與(yu) 教化:以《禮記·樂(le) 記》和《荀子·樂(le) 論》為(wei) 例

 

儒家雖然也經常從(cong) 感官體(ti) 驗去論證道德意識的發生,但總體(ti) 而言,儒家的樂(le) 感文化是一種“節製”性的,他們(men) 擔心過度沉溺於(yu) 欲望的危險性。因此,他們(men) 會(hui) 對音樂(le) 等藝術形式設置一些前提,即提倡一種有助於(yu) 社會(hui) 秩序穩定的藝術欣賞趣味,而減少過於(yu) 衝(chong) 動和眩惑的作品。孔子在回答顏淵如何建立良風美俗的問題時,告誡說音樂(le) 應該聽《韶》樂(le) ,而不應該聽鄭國的樂(le) 曲,因為(wei) 鄭國的音樂(le) 輕浮,容易讓人萎靡。

 

儒家以教化為(wei) 目的的審美觀念,最為(wei) 集中地體(ti) 現在《禮記·樂(le) 記》和《荀子·樂(le) 論》等作品中,而綜合此二篇,我們(men) 可以從(cong) “感”和“比”這兩(liang) 個(ge) 範疇來說明儒家的審美觀念與(yu) 教化是如何有機統一起來的。

 

(一)“感於(yu) 物而動”

 

儒家認為(wei) “同類相感”是事物運動的基本原理。《周易·乾卦》的“飛龍在天,利見大人”條,就借孔子之口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認為(wei) 聖人出現,萬(wan) 物皆能感受到,並追隨他。然而對於(yu) 怎麽(me) 理解“同”,則可以有不同的說法。如《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中就說:“若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之專(zhuan) 一,誰能聽之?”《國語·鄭語》由此說“和實生物,同則不繼”。這可以讓我們(men) 去思考“同類相感”之同類是否僅(jin) 僅(jin) 是尋找與(yu) 之相同的事物,還是有更為(wei) 複雜結構的“同”。

 

從(cong) 《周易》的總體(ti) 傾(qing) 向而言,事物之間產(chan) 生“感”的緣由,可以是相似特性的“同”,如前麵所說的“同聲相應”,如水流向濕地,火引向幹柴,這些都是經驗世界中可以得到的印象。然而另一種相感則是對立麵的統一,比如《周易》之“鹹卦”一般被理解為(wei) “感”,其卦象為(wei) 兌(dui) 上艮下。兌(dui) 為(wei) 水澤,艮為(wei) 山,它們(men) 之間的剛柔“交相感應”,並以男女之間的互相感應來闡發感而必通之理。由此可見,感應並非隻是相似事物之間的“疊加”,更是不同事物之間因其差異而產(chan) 生的吸引力,並產(chan) 生世間萬(wan) 事萬(wan) 物,即所謂“天地感而萬(wan) 物生”。

 

作為(wei) 樂(le) 教的最重要作品,《禮記·樂(le) 記》是一篇中國古代的音樂(le) 理論著作。[5]《樂(le) 記》建立起聲→音→樂(le) 逐步推進的音樂(le) 形成理論。《樂(le) 記》說,“音”生成於(yu) 人的內(nei) 心,是外物讓人心產(chan) 生“感”並形成“聲”。聲與(yu) 聲的感應與(yu) 雜變,形成樂(le) 句,則成“音”。樂(le) 句的排比和變化並配以舞蹈,就成“樂(le) ”。

 

由此可見,樂(le) 形成的初端在於(yu) 音,是內(nei) 心感於(yu) 外物而形之於(yu) 聲。《樂(le) 記》從(cong) 人類情緒的六種基本類型(哀、樂(le) 、喜、怒、敬、愛)總結出六種不同的“聲”(噍以殺、嘽以緩、發以散、粗以厲、直以廉、和以柔),分別對應不同的情感狀態。《樂(le) 記》認為(wei) 這些“聲”並非天生的,而是因為(wei) 有這些情緒的觸動才“感於(yu) 物而後動”。正是因為(wei) 從(cong) “聲”中可以感受百姓的情緒,並由此了解人們(men) 的生活狀態,由此形成的“音”就能反映治亂(luan) 之情狀,聲音之道與(yu) 政治之治是相通的。如果聲音“安以樂(le) ”,那麽(me) 政令平和。如果聲音“怨以怒”,那麽(me) 政令乖張。如果聲音“哀以思”,說明國家危亡,民眾(zhong) 困苦。

 

《樂(le) 記》從(cong) 氣之順逆來討論“聲”對人的“感”與(yu) “應”的作用。“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淫樂(le) 興(xing) 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和樂(le) 興(xing) 焉。倡和有應,回邪曲直各歸其分,而萬(wan) 物之理各以類相動也。”[6]《樂(le) 記》根據氣之順逆將聲分成“奸聲”“正聲”,將樂(le) 分成“淫樂(le) ”“和樂(le) ”,並以“同類相感”的原理,認為(wei) 奸聲導向淫樂(le) ,而正聲則導引出和樂(le) 。這段話在《荀子·樂(le) 論》中有幾乎相同的表述,“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luan) 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7]。由此可見,聲所感於(yu) 物這個(ge) 過程,是借助“氣”之順逆而產(chan) 生結果。

 

這裏所說的“去就”就是要從(cong) 發生學的角度讓奸邪之氣,不接於(yu) 身體(ti) ,這樣在“感於(yu) 物”的時候,就會(hui) 順正以行義(yi) ,由此,“樂(le) 者,德之華也”。《樂(le) 記》又提出了另一種聲與(yu) 樂(le) 的結構:“樂(le) 者,心之動也。聲者,樂(le) 之象也。文采節奏,聲之飾也。”[8]從(cong) 中我們(men) 也可以看出《樂(le) 記》乃是采自不同作品的匯集性作品。

 

在“樂(le) ”的起源問題上,《荀子·樂(le) 論》所描述的路徑與(yu) 《樂(le) 記》有所不同,其線路是樂(le) (快樂(le) )→聲音→樂(le) 曲。《樂(le) 論》說:“夫樂(le) 者,樂(le) 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故人不能無樂(le) ,樂(le) 則必發於(yu) 聲音,形於(yu) 動靜,而人之道,聲音動靜,性術之變盡是矣。”[9]《樂(le) 論》認為(wei) 人必然會(hui) 有喜怒之情,而感於(yu) 這種情感就會(hui) 用聲音來表達,通過動靜的間隔來表達複雜的情緒。這裏的“性術”可以理解為(wei) 抒發情感的方式。先王之立樂(le) ,是基於(yu) 擔心人心之感於(yu) 物失去節製,所以製《雅》《頌》之聲來引導,讓聲音能使人表達愉悅而不致於(yu) 放蕩,讓音樂(le) “足以感動人之善心,使夫邪汙之氣無由得接焉”[10]。前文已述,荀子在《樂(le) 論》中與(yu) 《樂(le) 記》一樣從(cong) “氣”的流行來解釋“感”而“應”的過程,這與(yu) 他主張以“治氣養(yang) 心”來修身的工夫實踐是一致的。他說不同的樂(le) 器所演奏出來的聲音,“清明象天”“廣大象地”“俯仰周旋有似於(yu) 四時”[11]。荀子從(cong) 他的人性論出發,肯定人的自然欲望的存在,然而還需要“化性起偽(wei) ”,此外,荀子也十分注意“感”的過程。在《性惡》中荀子說:“若夫目好色,耳好聽,口好味,心好利,骨體(ti) 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yu) 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也。夫感而不能然,必且待事而後然者,謂之生於(yu) 偽(wei) 。是性、偽(wei) 之所生,其不同之征也。”[12]在荀子看來沿著滿足欲望的感受而發展,人就會(hui) 好逸惡勞,因此要“感而不能然”,這就需要禮樂(le) 的陶冶。荀子在《樂(le) 論》中,就提出先王作樂(le) 來導引人們(men) 向善之情:“樂(le) 者,聖人之所樂(le) 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風易俗。故先王導之以禮樂(le) 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惡之情而無喜怒之應則亂(luan) 。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修其行,正其樂(le) ,而天下順焉。”[13]

 

在《樂(le) 論》中,認為(wei) 好的音樂(le) 是對自然秩序的“模擬”,體(ti) 現天地四時之序的樂(le) 聲會(hui) 讓人“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le) ”[14]。在愉悅的心情中,讓人情緒平和、風氣純良,最終達到天下安寧,道德教化和審美體(ti) 驗相得益彰的境界。

 

(二)樂(le) 與(yu) 社會(hui) 教化、君子的自我修養(yang)

 

《樂(le) 記》中記錄了子夏與(yu) 魏文侯關(guan) 於(yu) “古樂(le) ”和“新樂(le) ”的討論,這對於(yu) 了解儒家對音樂(le) 之社會(hui) 作用的認識至關(guan) 重要。魏文侯問子夏,為(wei) 什麽(me) 聽鄭衛之音,不知疲倦,而正襟危坐地聽古樂(le) ,則很難堅持?子夏說,古樂(le) 和新樂(le) 雖然都名之為(wei) “樂(le) ”,名相近,但實質相距甚遠。古樂(le) 所要傳(chuan) 達的是“修身及家”“平均天下”的治國之道,而新樂(le) 隻是提供感官的享受。古樂(le) 所傳(chuan) 達的是“德音”,而新樂(le) 所表現的是“溺音”。在子夏這裏,所謂的“德音”就是重大儀(yi) 式中所能采用的莊重嚴(yan) 肅的樂(le) 曲,更多是對為(wei) 政者的要求,比如聽磬聲就要思念封疆之臣;聽琴瑟之聲,則思誌義(yi) 之臣;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等等,即是將音樂(le) 與(yu) 政事有機結合起來。

 

音樂(le) 不僅(jin) 對於(yu) 為(wei) 政者來說具有矯治之功,對於(yu) 百姓而言也是如此。普通民眾(zhong) 往往不能有效把控自己的情感世界,而不同的聲音則可能會(hui) 激發他們(men) 不同的情緒,並引導他們(men) 的行為(wei) 方式。如果從(cong) 儒家治病找根的原則來看,那麽(me) ,樂(le) 教就是要從(cong) “所感於(yu) 物”的時候就開始關(guan) 注“聲”的傾(qing) 向。

 

樂(le) 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yu) 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le) 心感者,其聲嘽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yu) 物而後動。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禮以道其誌,樂(le) 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le) 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15]

 

聲的組合就形成“樂(le) ”,聲是人心之音的外化,不知聲的人就難以理解音。不知音就不可能理解樂(le) 。樂(le) 是音樂(le) 的倫(lun) 理化,“知樂(le) 則幾於(yu) 禮矣”[16]。這樣我們(men) 就可以理解,樂(le) 的最高境界並不是要窮盡所有的音色,這就好比最好吃的食物並非是把所有食材匯集在一起,先王製禮作樂(le) ,並非是要充分滿足人的感官欲望,而是讓人們(men) 從(cong) 樂(le) 曲中去體(ti) 會(hui) 善惡而返回人道之正。

 

《樂(le) 記》提出了後世儒家所反複討論的“人化物”的觀念。人的情感受外物之“感”而發,但外物是無窮的,所以物之感人也無窮,若不能節製,又不對這些所感進行反思,那麽(me) 人即喪(sang) 失主體(ti) 性而為(wei) 外物所化,至“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在這樣的社會(hui) 裏,弱者得不到保護,鰥寡孤獨缺乏社會(hui) 保障,社會(hui) 就會(hui) 陷入全麵的混亂(luan) 。

 

既然不同的音樂(le) 對人心的影響是如此的不同,那麽(me) 君子就應該讓自己的感官與(yu) 那些奸聲、亂(luan) 色隔絕,使身體(ti) 由正聲導引。由此,《樂(le) 記》強調了音樂(le) 的道德功能要優(you) 先於(yu) 娛樂(le) 和享受的作用,一場音樂(le) 舞蹈的表演,更像是對人們(men) 進行一次遵守社會(hui) 秩序的“提示”。“樂(le) 者,非謂黃鍾、大呂、弦、歌、幹、揚也,樂(le) 之末節也”[17],正如禮儀(yi) 活動中的儀(yi) 式,隻是禮的“末節”一樣,道德意識的灌注才是禮樂(le) 活動的重點。“是故德成而上,藝成而下,行成而先,事成而後。”[18]

 

荀子也將“樂(le) ”作為(wei) 君子自我修養(yang) 的重要手段,根據“比德”而“感”的原理,不同的樂(le) 器都能激發一種德性來涵養(yang) 君子之德。《樂(le) 論》說:“君子以鍾鼓道誌,以琴瑟樂(le) 心;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cong) 以磐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yu) 四時。”[19]由此,受音樂(le) 感召的人誌氣清爽,受禮節製的人行為(wei) 中矩,這樣君子就血氣和平,並移風易俗,秩序井然,百姓安樂(le) 。

 

君子和小人對於(yu) 音樂(le) 的態度是不同的,君子聽樂(le) 是為(wei) 了感受樂(le) 教,規範、引導自己的行為(wei) ,而小人則沉迷於(yu) 音樂(le) 所帶來的感官愉悅,所以君子不僅(jin) 要以樂(le) 作為(wei) 自我修養(yang) 的方式,還要“以道製欲”[20],而小人則是“滅天理而窮人欲”[21],即為(wei) 物欲所牽製。

 

聲音和樂(le) 曲有如此重要的教化作用,所以“聖人製器”,製作不同的樂(le) 器來與(yu) 政治目標相配合。《樂(le) 記》說:“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夔始製樂(le) 以賞諸侯……《大章》,章之也。《鹹池》,備矣。《韶》,繼也。《夏》,大也。殷、周之樂(le) 盡矣。”[22]最初是誰製作這些樂(le) 器、編寫(xie) 這些樂(le) 曲,存在著很多爭(zheng) 議,關(guan) 鍵是要表示先王為(wei) 樂(le) 是要以樂(le) 為(wei) 治理之法,讓百姓行為(wei) 向善。

 

相比於(yu) 《樂(le) 記》,荀子的《樂(le) 論》更為(wei) 詳細地描述了具體(ti) 的樂(le) 器所對應的物候與(yu) 德性。所以他描述“聲樂(le) 之象”說:鼓聲大,能聽到的人多,有似天道無所不覆;鍾聲博厚而充實,象征地之寬厚;磬所發出的聲音讓人明白要有親(qin) 疏長幼貴賤之節,如水之波紋;竽和笙的聲音嚴(yan) 肅,管樂(le) 尖利,似星辰日月;塤和篪舒緩博大,琴瑟之聲柔和婉轉,演奏樂(le) 曲時的身體(ti) 動作猶如萬(wan) 物之變化無窮。歌聲清明與(yu) 舞蹈的俯仰、旋轉結合象征天道的流轉。[23]孔子雖然重視樂(le) 教,但對於(yu) 音樂(le) 的起源和社會(hui) 作用,至荀子才有係統的討論。一般認為(wei) ,荀子的《樂(le) 論》乃是針對墨子的《非樂(le) 》而作,所以許多段落都以“墨子非之奈何”來做結。

 

《樂(le) 記》試圖將音階與(yu) 社會(hui) 等級等同起來,說“宮為(wei) 君,商為(wei) 臣,角為(wei) 民,徵為(wei) 事,羽為(wei) 物”。按照鄭玄的說法,因為(wei) 宮在五行中屬於(yu) 土,總四方,所以是君之象;商屬金,是臣之象;角屬木,是民之象;徵屬於(yu) 火,是事之象;羽屬水,是物之象。[24]從(cong) 聲音清濁的角度來看,因為(wei) 演奏宮音所用的絲(si) 弦最多,所以最濁,並逐步由濁變清。根據這樣的對應關(guan) 係,人們(men) 則可以從(cong) 不同音的特性看到不同階層的狀況,並推論出國家治理的善惡。在《樂(le) 記》看來,聲音之道與(yu) 為(wei) 政之道是相通的,五音各有所對應的社會(hui) 角色和社會(hui) 功能,比如宮為(wei) 君,商為(wei) 臣,角為(wei) 民,徵為(wei) 事,羽為(wei) 物。如果這五者不雜亂(luan) ,那麽(me) 聲音就流暢而平正。如果“宮”音亂(luan) ,則意味著這個(ge) 國家的君主驕奢。“商”音亂(luan) 的表現是其樂(le) 曲變化陡峻,說明官僚係統崩壞。“角”音亂(luan) ,表示百姓有憂愁之事,民眾(zhong) 怨恨之情積聚。“徵”音亂(luan) ,則百姓哀傷(shang) ,說明統治者攤派了太多勞役之事。“羽”音亂(luan) ,表示財政困境。如果這五音都互相雜亂(luan) 疊加,散漫無序,就是國家滅亡的象征。《樂(le) 記》認為(wei) 鄭衛之音,亂(luan) 世之音也;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 

 

既然音樂(le) 的主要功能是“知政”,那麽(me) 樂(le) 曲的極致,並不取決(jue) 於(yu) 其曲式的繁複,而是從(cong) 音樂(le) 的“餘(yu) 味”中,教化百姓知道善惡,以返回人道的中正平和。“是故先王本之情性,稽之度數,製之禮義(yi) ,合生氣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陽而不散,陰而不密,剛氣不怒,柔氣不懾,四暢交於(yu) 中而發作於(yu) 外,皆安其位而不相奪也。然後立之學等,廣其節奏,省其文采,以繩德厚,律大小之稱,比終始之序,以象事行,使親(qin) 疏、貴賤、長幼、男女之理皆形見於(yu) 樂(le) ,故曰:‘樂(le) 觀其深矣’。”[25]

 

(三)禮樂(le) 之間

 

《樂(le) 記》認為(wei) 禮樂(le) 在社會(hui) 生活中發揮不同的功能,如果說禮的作用主要在別同異、殊尊卑,那麽(me) 樂(le) 的作用主要在於(yu) 協調好惡。“樂(le) 者為(wei) 同,禮者為(wei) 異。同則相親(qin) ,異則相敬。”[26]禮儀(yi) 活動的最大目標是讓人確立在社會(hui) 生活中的角色意識,從(cong) 而貴賤等差各安其位。而樂(le) 則讓人們(men) “忘記”這些不同,使不同等級的人都能和諧相處。過於(yu) 強調等級,人們(men) 就會(hui) 疏遠,而過於(yu) 忘情則會(hui) 失去對尊長的敬意,助長僭越之心。所以說“樂(le) 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27]。從(cong) 核心內(nei) 涵而言,樂(le) 最能體(ti) 現仁愛的精神,而禮則呈現出義(yi) 的立場。所以王者製禮作樂(le) ,一般是在功成治定之後,體(ti) 現的是與(yu) 天地合德,與(yu) 百姓同樂(le) 的精神。

 

從(cong) 情理的角度出發,樂(le) 側(ce) 重表達人的情感,而禮則更側(ce) 重於(yu) 事物的規範。所以說:“樂(le) 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le) 統同,禮辨異。禮樂(le) 之說,管乎人情矣。”[28]禮樂(le) 有其不同的社會(hui) 功能,然禮樂(le) 要節製協調。若過於(yu) 強調樂(le) ,則散漫無紀;若過於(yu) 重視禮,則疏遠背離。《樂(le) 記》說:

 

樂(le) 者為(wei) 同,禮者為(wei) 異。同則相親(qin) ,異則相敬。樂(le) 勝則流,禮勝則離。合情飾貌者,禮樂(le) 之事也。禮義(yi) 立,則貴賤等矣。樂(le) 文同,則上下和矣。好惡著,則賢不肖別矣。刑禁暴,爵舉(ju) 賢,則政均矣。[29]

 

從(cong) 禮樂(le) 的來源上看,樂(le) 發自內(nei) 心,禮則強調約束。行中禮則謙讓而不爭(zheng) 奪,樂(le) 潤心則包容而無怨。所以先王製禮作樂(le) 就是實現王道政治的基本前提。《樂(le) 記》說:“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sang) 紀也;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le) 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ang) 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30]

 

在荀子看來,樂(le) 教關(guan) 乎發自內(nei) 心的感受,因此,其“入人也深”“化人也速”,平和莊嚴(yan) 的樂(le) 是王天下的第一步。“先王謹為(wei) 之文。樂(le) 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le) 肅莊則民齊而不亂(luan) 。民和齊則兵勁城固,敵國不敢嬰也。如是,則百姓莫不安其處,樂(le) 其鄉(xiang) ,以至足其上矣。然後名聲於(yu) 是白,光輝於(yu) 是大,四海之民莫不願得以為(wei) 師,是王者之始也。”[31]

 

《樂(le) 論》也與(yu) 《樂(le) 記》一樣,強調樂(le) 教在促進不同等級的人和諧共處方麵的功能。荀子說:“故樂(le) 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閨門之內(nei) ,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qin) ;鄉(xiang) 裏族長之中,長少同聽之,則莫不和順。故樂(le) 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足以率一道,足以治萬(wan) 變。”[32]這裏所說的“審一”指的是確定音樂(le) 的基調,“比物”即讓人聲與(yu) 樂(le) 器之聲合乎聲音節奏,這樣才可以讓人們(men) 統率於(yu) 大道之下,應對各種變化。荀子的《樂(le) 論》最後還收入“鄉(xiang) 飲酒禮”的內(nei) 容,可以看出當時人們(men) 對於(yu) 日常生活中通過禮樂(le) 活動來建立和順氣氛的重視。

 

基於(yu) 樂(le) 對人影響的深入,所以荀子建議委派專(zhuan) 門的官員來防止不良樂(le) 聲的流傳(chuan) ,若有險峻、輕浮的樂(le) 聲蔓延,則是國家危亂(luan) 的前兆。在列國交征的戰國後期,荀子不僅(jin) 要考慮國內(nei) 政治秩序的安寧,還要強調對於(yu) 周邊國家的武力威懾,因此樂(le) 也被賦予統一人們(men) 思想和行為(wei) 的功能。

 

荀子批評墨家囿於(yu) 節儉(jian) 的目的而看不到樂(le) 教的巨大社會(hui) 功效。荀子認為(wei) 通過金石絲(si) 竹的方式來引導人們(men) 的德性,才是“治人之盛”。  

 

 禮樂(le) 文明是儒家的最重要特征,禮所代表的儀(yi) 式以及與(yu) 之相配合的音樂(le) 舞蹈,通常與(yu) 國家、社會(hui) 和家庭的祭祀等功能性活動相聯係,比如《周禮》中的“大司樂(le) ”通常的職能就是“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鍾,舞《鹹池》以祭地示”。黃鍾、大呂,就是那些曲高和寡的高雅音樂(le) ,主要在禮儀(yi) 活動中演奏,是反娛樂(le) 的,需要參與(yu) 者以“敬”的態度,激發對天地自然和祖先崇高感的認知以及對宇宙和諧的體(ti) 察。在禮樂(le) 活動中,我們(men) 現代意義(yi) 上以追求身心之趣味和感官之愉悅為(wei) 目標的審美體(ti) 驗反而是被抑製的。無論是《樂(le) 記》還是《樂(le) 論》都擔心因為(wei) 音樂(le) 在滿足人自然欲望的時候,人心“陷溺”,產(chan) 生“鄙賤之思”[33],因此,對於(yu) 俗樂(le) 、新樂(le) 更多的是排斥。或許我們(men) 也可以通過《樂(le) 記》中子夏和魏文侯的對話意識到,儒家對於(yu) 鄭衛音樂(le) 的指斥,可能也包含了對統治者沉湎於(yu) 感官享受的批評。如果聯想起孟子對於(yu) “獨樂(le) 樂(le) ”和“與(yu) 人樂(le) 樂(le) ”的辨析,儒家更為(wei) 反對的是統治者隻顧自己享受而忘記了生活困頓的百姓。

 

三、儒道互補與(yu) 儒釋道在審美觀上的融合

 

儒家試圖將審美活動和道德教化活動結合起來,這就要求對美和醜(chou) 做出一些“確定性”的規範。然而,儒家也意識到固定形式本身和缺乏內(nei) 容的虛文會(hui) 造成對審美趣味的破壞。所以《樂(le) 記》認為(wei) 禮樂(le) 的最高境界是易簡。“大樂(le) 必易,大禮必簡。”[34]這其實也是對孔子審美思想的繼承。孔子始終強調禮樂(le) 活動與(yu) 內(nei) 在情感的貼合,認為(wei) 缺失仁愛的禮樂(le) ,不如沒有。對此,與(yu) 道家強調樸素為(wei) 美的精神是一致的。《莊子·天道》中說“樸素而天下莫能與(yu) 之爭(zheng) 美”[35],在《天道》的最後,也借用堯舜之間的對話,討論“美”和“大”的區別。當堯告訴舜,他所關(guan) 注的是民眾(zhong) 疾苦的時候,舜說這僅(jin) 僅(jin) 是美善而已,不夠“大”,真正的“大”是天地自然的秩序,不能人為(wei) 去改變。這其實就是道家審美觀的關(guan) 鍵,以自然而然的存在為(wei) 美。《刻意》篇說:“若夫不刻意而高,無仁義(yi) 而修,無功名而治,無江海而閑,不導引而壽,無不忘也,無不有也,澹然無極而眾(zhong) 美從(cong) 之。此天地之道,聖人之德也。”[36]在這一點上呈現出儒、道之間最大的分歧。在道家看來,儒家試圖給定美醜(chou) 標準的倫(lun) 理審美思想根本不能了解真正的美。《道德經》中說:“天下皆知美之為(wei) 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wei) 善,斯不善已。”[37]因此,在莊子這裏,儒家的鍾鼓之音,羽旄之舞,都是“樂(le) 之末”,隻有自然的聲音和樹葉的飄動才能算是真正的“天樂(le) ”。在《齊物論》中,莊子首先從(cong) 人們(men) 對聲音的“美醜(chou) ”判別來區分審美趣味的高低。他認為(wei) 基於(yu) 樂(le) 器的聲音和自然界的“孔”“竅”發出的聲音,都是有所依賴的,隻有“天籟”才是無所依賴的,是自然而然的聲音世界。

 

道家強調了道德意識和審美趣味的“個(ge) 人化”的一麵,要解構千人一麵的美醜(chou) 標準。很顯然,道家要針對的是儒家將美醜(chou) 係之於(yu) 教化的功能化傾(qing) 向,從(cong) 而將美醜(chou) 標準和善惡標準一並加以否定。

 

所以,莊子反對所有立場先行的思想和行為(wei) ,認為(wei) 人們(men) 對於(yu) 美醜(chou) 、善惡的區分隻是基於(yu) 各自立場的“偏見”而已。如果“以道觀之”,西施和毛嬙的美醜(chou) 之別便無所依據。道家主張“道法自然”,指斥儒家以仁義(yi) 禮樂(le) 來規訓人是對人性的束縛和扭曲。道家所推崇的是擺脫了人倫(lun) 關(guan) 係的“無所待”的狀態,認為(wei) 唯有這樣才是活出了自己的“真人”。《莊子》中經常提到“真人”,他們(men) 是一種什麽(me) 樣的人呢?《莊子·大宗師》:“古之真人,不知說生,不知惡死。其出不,其入不距。翛然而往,翛然而來而已矣。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終。受而喜之,忘而複之,是之謂不以心捐道,不以人助天。是之謂真人。”[38]說到底就是能保持內(nei) 心的平靜,不以人力去增飾自然,不以主觀的念頭去改變天地運行的規律,這樣無欲無求的人就是“真人”。

 

儒家和道家在審美觀上如此的不同,但又相反相成,在人生態度和審美實踐上,我們(men) 經常還可以發現其互補性。儒家雖強調剛健有為(wei) ,但也欣賞“乘桴浮於(yu) 海”(《論語·公冶長》)遺世獨立的精神;道家雖然主張無為(wei) ,但他們(men) 對現實政治的批評卻也實實在在地體(ti) 現出他們(men) 對於(yu) 現實政治的關(guan) 切。終於(yu) ,這樣的分析在魏晉時期得到了理論上的融通。比如,入世的事功和出世的隱逸在王弼等人那裏得到一種妥協性的表述:身處廟堂和心在山林並不矛盾。這樣既肯定了儒家對於(yu) 社會(hui) 責任的承擔意識,也張揚了放飛自我的心靈自由。而最為(wei) 典型的貫通則可以從(cong) 郭象對於(yu) 《莊子·秋水》篇中“牛馬四足,是謂天;落馬首,穿牛鼻,是謂人”[39]的解釋裏得到體(ti) 現。郭象說:“人在生活中,難道可以不服牛乘馬嗎?如果要依靠牛耕地,騎馬助行,難道可以不穿牛鼻,不絡馬首嗎?”這樣的反問其實就是在質疑“無以人滅天”的結論。由此,成玄英的解釋則直接對莊子的天人觀做了一定程度的“補正”。在成玄英看來,牛馬四足,固然是自然之“稟賦”,這可謂之“天”。而穿牛鼻,絡馬首,是基於(yu) 人的意誌,可謂之“人”。牛馬之被穿絡,固然是出於(yu) 人的意誌,但“理終歸於(yu) 造物”,也就是說自然之造物使其具有被穿絡的可能,這是想借助牛馬二獸(shou) 來呈現“天人之一道”[40]。對於(yu) 自然的向往和對於(yu) 現實秩序的肯定可以完美地統一在中國人的精神世界。

 

魏晉時期佛教的傳(chuan) 入,無論從(cong) 人生觀還是藝術形式上都深刻地影響了中國人。佛教與(yu) 道家、《周易》等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發生了化學反應,很快被知識階層所接受。佛教作為(wei) 一種信仰形態,特別重視通過造像和繪畫來傳(chuan) 播教義(yi) 。從(cong) 敦煌麥積山到龍門、雲(yun) 岡(gang) 石窟,我們(men) 都可以將之視為(wei) 中國佛教傳(chuan) 播的“藝術化”表達。佛教的中國化是如此徹底,以至於(yu) 人們(men) 並不將其看作外來的宗教。佛教的中國化以佛典的翻譯和本土佛教宗派的形成為(wei) 其顯著的標誌,而對於(yu) 中國審美文化而言,禪宗的形成則至為(wei) 關(guan) 鍵。李澤厚說,佛教發展到禪宗加強了中國文化的形上性格。但他並沒有否定儒道共持的感性世界和人的感性存在,也沒有否定儒家所看重的現實生活和日常世界,所以禪宗會(hui) 認為(wei) “擔水砍柴,無非妙道”(《傳(chuan) 燈錄》)。“禪把儒、道的超越層麵提高了一層,而對其內(nei) 在的實踐麵,卻仍然遵循著中國的傳(chuan) 統。”[41]這樣說可能過於(yu) 抽象,若以畫家的眼光來看,潘天壽眼裏的禪宗“主直指頓悟,見性成佛。每以世間實相,解脫苦海波瀾;故草木花鳥,雨竹風聲,山雲(yun) 海月,以及人事之百般實相,均足為(wei) 參禪者對照之淨鏡,成了悟之機緣”[42]。禪宗的產(chan) 生,不僅(jin) 使中國畫中的山水畫達到新的高度,佛教繪畫也產(chan) 生新的方向,即不再是單純以傳(chuan) 教為(wei) 目標的佛陀故事的“宣傳(chuan) 畫”,而是著力於(yu) 呈現自然界的生命無意識、無思慮的存在狀態,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人在審美活動中的目的性。因為(wei) 在這樣花開水流、鳥飛葉落的世界中,人僅(jin) 僅(jin) 是其中的一個(ge) 部分。而這樣的世界不再是儒家的健動、道家的虛無、佛教的寂滅,而是一個(ge) 自在自然的世界,一切加諸其上的“人為(wei) 的”“目的性”的追索都不能與(yu) 這個(ge) 世界的真正融合。

 

抽象地談論儒釋道對於(yu) 中國人的審美趣味的影響過於(yu) 抽象,我們(men) 可以結合中國古代對於(yu) 儒、釋、道三教的人物畫像來進行描述,或許會(hui) 使問題明朗化。

 

大概是因為(wei) 藝術創作所依賴的物質材料的原因,中國早期文明中,我們(men) 比較少見類似古希臘、古羅馬的雕塑作品來呈現早期曆史中的神話傳(chuan) 說人物。最早的關(guan) 於(yu) 帝王和聖賢的畫像主要是來自山東(dong) 、安徽等地的墓葬中,屬於(yu) 磚畫,內(nei) 容包括古代聖王和一些重要的思想家,例如中國古代思想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孔子和老子。其中孔子問禮於(yu) 老子的磚畫就很有影響。或許在當時人的觀念中,思想成熟的人總是老成持重的,所以,在這些題材的畫像中,老子和孔子都是長須飄飄,尤其是孔子,秉承“每事問”的態度,謙恭有禮。儒家思想一直占據中國思想的主流,所以,對於(yu) 孔子形象的塑造並不能十分“自由”,後世比較有名的孔子畫像比如吳道子的《孔子行教圖》,畫中的孔子即結合了《禮記·儒行》中“章甫之冠”,也就是類似一個(ge) “頭巾”包住頭發,但衣服就十分繁複,線條飄逸,盡得“吳帶當風”的吳氏繪畫特色。吳道子畫中的孔子身體(ti) 略微前傾(qing) ,雙手作揖,彬彬有禮,身上斜挎長劍,體(ti) 現了儒家所推崇的“智仁勇”三達德的聖人形象。後世不斷有人畫孔子像,基本特征並無大的變化。到了南宋馬遠筆下,畫家則以其自然恬淡的氣息給孔子還原到“人”的狀態,隻是其隆起的額頭,似乎依然在強調著孔子作為(wei) 一個(ge) 智者的特征。

 

有人認為(wei) 中國繪畫在五代之前以人物畫勝,元代之後山水畫興(xing) 盛,宋代則是人物和自然的協調。這在馬遠的畫中得到最為(wei) 突出的體(ti) 現。在《寒江獨釣圖》等作品裏,人物被置於(yu) 自然之中,大片的留白充斥其間,孤舟在江中隨波逐流,船上的人物專(zhuan) 心垂釣,我們(men) 並不能看清人物的麵容,而隻能看到其舉(ju) 止形態。這表達了人與(yu) 自然之間的融通,即讓自己置身於(yu) 自然而不自顯的生活態度。



宋代的理學家對於(yu) 佛教並不客氣,始終持有辟佛的立場。但在藝術上,佛教的影響則十分明顯,而且繼續著佛道結合的傾(qing) 向。宋代的佛教人物畫,也逐漸與(yu) 中國的山水畫相結合,比如梁楷的《釋迦出山圖》,畫中的釋迦牟尼,並非是寺廟中高嚴(yan) 的形象,畫家更加側(ce) 重於(yu) 描繪其苦苦求道的過程。畫中的釋迦牟尼須發濃密、袒胸露臂,置身於(yu) 老樹枯藤、絕壁巨石之中,將中國山水和異域信仰有機結合。當我們(men) 回溯到唐代王維的《伏生授經圖》,則可以發現,秦漢之間傳(chuan) 授《尚書(shu) 》的伏生被畫成了一個(ge) 帶有印度色彩的男子,雖然有頭巾和中國式的案幾,但伏生袒露上身、瘦骨嶙峋的狀態,卻類似於(yu) 我們(men) 常見的佛教中人物形象。在以胖為(wei) 美的唐代,男子一般都健碩雍容,《韓熙載夜宴圖》中的赴宴者和《文苑圖》中的李白等人,都是如此,甚至連唐代的馬匹也都是跑不動的姿態。通過王維等人的繪畫實踐,儒家主題與(yu) 佛教的風格得到了某種程度的契合。

 


宋代人物畫中,最能體(ti) 現儒道結合的繪畫作品當數李唐的《采薇圖》,該畫作選取了中國曆史上極具影響力的伯夷、叔齊“不食周粟”的故事,描繪了伯夷、叔齊“隱於(yu) 首陽山,采薇而食之”的場景。這兩(liang) 個(ge) 人物符合儒家強調忠義(yi) 節操的精神。儒家雖然盛讚殷周革命,但並沒有否定不與(yu) 周合作的伯夷、叔齊。孔子就稱讚他們(men) “不降其誌,不辱其身”(《論語·微子》)。《莊子》中雖然對於(yu) 伯夷有多種評價(jia) ,但對於(yu) 其讓王而隱居則肯定有加。在《采薇圖》中,我們(men) 看到伯夷和叔齊坐在孤鬆危岩中,二人神情放鬆地在談話,中間的小籃子裏裝的是剛采來的地衣之類的食物。儒家的氣節和道家的放達在這幅畫中得到最為(wei) 完善的結合。

 

總體(ti) 而言,中國古代人物畫中的男子形象,相比於(yu) 西方雕塑和繪畫中對於(yu) 男子肌肉、體(ti) 魄的刻畫比較少,更為(wei) 強調人物社會(hui) 角色(聖人、神仙、佛)的呈現。在人物的刻畫上,水墨畫對於(yu) 人物神情、姿態的細節呈現也略遜於(yu) 油畫。但在儒釋道互相融合的審美氣息中,中國畫重視意境的烘托、強調人與(yu) 自然之間的相容性,尤其在元代之後的文人畫中,人物往往被融入整體(ti) 的山水之間而成為(wei) 自然的一部分。如果說在世俗的生活中,儒家價(jia) 值是絕對的主流的話,那麽(me) 在審美趣味上,佛道的理論影響可能更大。

 

近代以來西方文化的傳(chuan) 入,也深刻地影響了中國現代美學理論和審美活動的特征。王國維對於(yu) “欲望”的肯定和對“美術”的永恒價(jia) 值的肯定,體(ti) 現出他受到康德和叔本華等西方思想家的審美理論的影響。但就現代中國藝術創作而言,強調藝術作品的“社會(hui) 功能”依然可以看出儒家審美理論的曲折表達,而西方傳(chuan) 統藝術和現代、後現代藝術作品的傳(chuan) 入和借鑒,讓中國現代的音樂(le) 、繪畫乃至建築等藝術創造實踐,體(ti) 現出全球性和民族性的複雜融合,我們(men) 可以期待一種新的中國藝術風格的形成和成熟。

 

注釋:
 
[1]  王國維:《論哲學家與美術家之天職》,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1卷),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33頁。
 
[2]  王國維:《孔子之美育主義》,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14卷),第16頁
 
[3]  王國維:《孔子之美育主義》,謝維揚、房鑫亮主編:《王國維全集》(第14卷),第17頁。
 
[4]  毛亨傳,鄭玄箋,陸德明音義:《毛詩傳箋》,孔祥軍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1頁。
 
[5]  關於《禮記·樂記》和《荀子·樂論》的成書先後,目前存在比較大的爭議,有人認為《樂記》乃是采集《周官》及其他諸子對於樂的議論而成書,因此其內容應該早於《荀子樂論》,但也有人認為從理論的完備性而言,《禮記·樂記》可能要晚於《荀子·樂論》。本文主要討論他們的樂教審美思想,對其產生先後不做辨析。
 
[6]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八,沈嘯寰、王星賢點校,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003頁。
 
[7]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台北:台灣學生書局,1979年,第461頁。
 
[8]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八,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006頁。
 
[9]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55頁。
 
[10]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55頁。
 
[11]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1頁。
 
[12]  《荀子·性惡》,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544頁。
 
[13]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0頁。
 
[14]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1—462頁。
 
[15]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76—977頁。
 
[16]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2頁。
 
[17]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八,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011頁。
 
[18]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八,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012頁。
 
[19]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1頁。
 
[20]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1頁。
 
[21]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4頁。
 
[22]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95頁。
 
[23]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64頁。
 
[24]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79頁。
 
[25]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000頁。
 
[26]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6頁。
 
[27]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90頁。
 
[28]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八,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1009頁。
 
[29]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6頁。
 
[30]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6頁。
 
[31]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59頁。
 
[32]  《荀子·樂論》,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57頁。
 
[33]  《荀子·樂論》:“樂姚冶以險,則民流僈鄙賤矣。”見李滌生:《荀子集釋》,第459頁。
 
[34]  《禮記·樂記》,見孫希旦:《禮記集解》卷三十七,沈嘯寰、王星賢點校,第987頁。
 
[35]  見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曹礎基、黃蘭發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250頁。
 
[36]  見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曹礎基、黃蘭發點校,第291頁。
 
[37]  《老子》第二章,王弼注:《老子道德經注校釋》,樓宇烈校釋,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第6頁。
 
[38]  見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曹礎基、黃蘭發點校,第127—128頁。
 
[39]  見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曹礎基、黃蘭發點校,第321頁。
 
[40]  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曹礎基、黃蘭發點校,第321頁。
 
[41]  李澤厚:《華夏美學  美學四講》,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第167頁。
 
[42]  潘天壽:《中國繪畫史》,潘公凱導讀,上海:上海書畫出版社,2016年,第11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