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飛】董仲舒的五行說與中和論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8-31 15:50:23
標簽:董仲舒
吳飛

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董仲舒的五行說與(yu) 中和論

作者:吳飛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國哲學史》2020年第4期

 

在現代學術傳(chuan) 統中,董仲舒的名字除了與(yu) 獨尊儒術聯在一起之外,就是被當做天人合一等觀念泛泛聯在一起,因而漢代經學與(yu) 哲學中的很多問題無法得到深入的理解。近些年來,對董仲舒的主要著作《春秋繁露》的思想和文本,在海峽兩(liang) 岸都出現了一些非常深入的研究。

 

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中,春秋學的文字與(yu) 陰陽五行的文字大致上各占一半,這是一個(ge) 非常值得關(guan) 注的現象。餘(yu) 治平先生的《唯天為(wei) 大》與(yu) 《董子春秋義(yi) 法辭考論》兩(liang) 書(shu) 分別論述這兩(liang) 個(ge) 方麵,對此後的研究有非常重要的影響。而筆者以為(wei) ,對陰陽五行體(ti) 係之義(yi) 理的綜合,是董仲舒學說的哲學基礎,雖已有不少研究,仍有必要深入其中,特別是其中的中和論。

 

一、陰陽五行說的源流

 

董仲舒雲(yun) :“天有十端,十端而止矣:天為(wei) 一端,地為(wei) 一端,陰為(wei) 一端,陽為(wei) 一端,火為(wei) 一端,金為(wei) 一端,木為(wei) 一端,水為(wei) 一端,土為(wei) 一端,人為(wei) 一端。凡十端而畢天之數也。”(引自《春秋繁露·官製象天》,《天地陰陽》《陽尊陰卑》中皆有呼應)此說涵蓋了中國天道觀的幾個(ge) 基本麵向,並可以看作董仲舒學說的總綱:天地人三才、陰陽、五行。從(cong) 梁啟超和顧頡剛二先生在對陰陽五行的批判[1]以來,中國學人就很難正麵通過陰陽五行去理解天道。然而,即使梁、顧二先生也並沒有回避陰陽五行說在中國思想中的地位。梁先生雲(yun) :“陰陽五行說,為(wei) 二千年來迷信之大本營。”[2]顧先生雲(yun) :“五行,是中國人的思想律,是中國人對於(yu) 宇宙係統的信仰。”[3]對陰陽五行說持較為(wei) 肯定態度的李約瑟亦以為(wei) ,這是“古代中國人能夠構想的最終原理”。[4]要全麵了解中國思想,不理解陰陽五行,恐怕是不行的。

 

自從(cong) 梁任公斷定,陰陽五行說中沒有什麽(me) 深邃的哲學思想,現代學者除了台灣的鄺芷人[5]和楊儒賓[6]兩(liang) 位先生,很少從(cong) 哲學角度探究陰陽五行問題。但經過幾代學者的考證與(yu) 梳理工作,陰陽五行說的源流已經大致可以梳理清楚了。民國以來的學者因為(wei) 不相信《尚書(shu) 》許多文本的早出,以為(wei) 是戰國後的作品,會(hui) 認為(wei) 《左傳(chuan) 》中的五星占卜更早,因而不少學者認為(wei) 星占是五行說的源頭,或認為(wei) 鄒衍在陰陽五行說的成立中起到了關(guan) 鍵作用。[7]但是近年的研究越來越傾(qing) 向於(yu) 認為(wei) ,今文《尚書(shu) 》中的很多文本並非像民國學者以為(wei) 的那樣晚。《尚書(shu) ·堯典》中的觀象授時,是五行說的源頭之一。梁啟超、竺可楨先生已經開始根據歲差研究《堯典》之撰作年代,近又有馮(feng) 時先生對《堯典》這一段中出現的天文和曆法現象做了詳細研究,並對比了二裏頭遺址中的天文銅器中的天象曆法符號,認為(wei) 《堯典》中的天文現象與(yu) 《呂氏春秋·十二紀》所記錄的戰國後期天象不同,應不屬於(yu) 戰國作品,而是西周之前的天文現象。[8]馮(feng) 先生也指出,天文觀測的年代與(yu) 寫(xie) 作的年代未必相同。但若沒有一個(ge) 較早期的文字記錄,春秋戰國時人也不大可能直接去記錄這麽(me) 早的天象。黃懷信先生對比《堯典》觀象授時與(yu) 甲骨文和《山海經》中類似的文字,認為(wei) 是後者受《堯典》影響,而非《堯典》受後者影響,因而《堯典》最晚是商代中期的作品,黃先生的考證破除了許多舊有的成見,對《堯典》的重新解讀有巨大幫助。[9]又有李山先生對比了《堯典》與(yu) 《呂刑》以及《詩經》和出土金文的大量字句,認為(wei) 此篇當為(wei) 西周中期的作品。[10]筆者認為(wei) ,這幾位先生的研究都有相當強的說服力,綜合到一起,足以證明,《堯典》不可能出現於(yu) 春秋戰國,至晚是西周中期的著作。因而,觀象授時一段中的四方四時觀念可視為(wei) 陰陽五行說的一個(ge) 相當早的來源:

 

“乃命羲和,欽若昊天,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時。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穀,寅賓岀日,平秩東(dong) 作,日中星鳥,以殷仲春,厥民析,鳥獸(shou) 孳尾;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訛,敬致,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厥民因,鳥獸(shou) 希革;分命和仲,宅西曰昧穀,寅餞納日,平秩西成,宵中星虛,以殷仲秋,厥民夷,鳥獸(shou) 毛毨;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平在朔易,日短星昴,以正仲冬,厥民隩,鳥獸(shou) 氄毛。帝曰:‘谘汝羲曁和,朞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閏月,定四時,成歲。”

 

此段有很多值得討論的地方,本文不擬贅言,隻需指出,其中的一條主線,是春夏秋冬四時與(yu) 東(dong) 南西北四方的相互對應,而這正是後世五行說的基本架構。

 

 

 

圓銅形器(天文曆法用品)

 

1975年偃師二裏頭遺址Ⅵ硃出土

 

另一篇《洪範》,自劉節先生《洪範疏證》認為(wei) 成篇於(yu) 戰國以來,就成為(wei) 一個(ge) 爭(zheng) 論不休的問題。但徐複觀《陰陽五行及其有關(guan) 文獻的研究》[11]和劉起釪先生《尚書(shu) 校釋譯論》[12]之後,大多數學者已經改變了看法,認為(wei) 它應該是商周之際的著作[13],或者至少是商周之際已有基本文本,後經改定成為(wei) 今本[14]。因而,我們(men) 也應該將它當作早於(yu) 《左傳(chuan) 》的周代文獻處理,則其中的五行疇亦應為(wei) 闡述五行說較早的文獻[15]: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cong) 革,土爰稼穡。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cong) 革作辛,稼穡作甘。”

 

至於(yu) 陰陽學說,梁、顧二先生都接受趙翼以來的說法,認為(wei) 與(yu) 五行說起源不同,龐樸先生更將陰陽與(yu) 《周易》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來源[16],而《逸周書(shu) 》《管子》[17]諸篇,以及出土文獻《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shu) 》[18]等都顯示出陰陽五行說的綜合,即以《堯典》中出現的四方四時與(yu) 《洪範》中的五行、五味等相對應,逐漸加進五色、五音、五蟲等越來越複雜的比類關(guan) 係,再以陰陽消長為(wei) 大致的理論解釋,最終在《呂氏春秋·十二紀》《禮記·月令》《淮南子·時則訓》中形成一個(ge) 全麵的比類體(ti) 係。以上為(wei) 陰陽五行說的大致源流。

 

在這個(ge) 過程中,鄒衍顯然不可能是陰陽五行說的創始者,但可能是一個(ge) 重要的綜合者,而結合《史記》和《呂氏春秋·應同》中的文字,鄒衍最大的貢獻,可能就是將五行說轉化為(wei) 五德終始說,以五行相勝解釋王朝代興(xing) 。[19]

 

《洪範》中以水火、木金二組並提,已經蘊含了水勝火、金勝木的觀念。《左傳(chuan) 》中數處談及星占,有水勝火、火勝金之說,《墨子·經下》《孫子兵法·虛實》皆有“五行無常勝”的文字,可見,鄒衍五德終始之論,是對流傳(chuan) 已久的五行相勝說的理論提升與(yu) 政治應用。秦漢之際關(guan) 於(yu) 新王朝之德的討論,皆在此一框架中進行。因而,以五行相勝為(wei) 基本架構的五德終始說,是董仲舒之前陰陽五行說的基本理論形態。《月令》等篇中雖然已經將四時、五方、五行、陰陽等方麵綜合到了一起,但還沒有一個(ge) 係統的理論解釋。

 

二、董仲舒的陰陽五行說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的陰陽五行說體(ti) 係,展現出非常深刻和係統的哲學意義(yi) ,我認為(wei) 大致有三個(ge) 層次,第一,將陰陽、五行、四時等幾個(ge) 方麵圓融地整合為(wei) 一個(ge) 體(ti) 係;第二,以五行相生涵攝五行相勝,形成“比相生而間相勝”的生克係統,對此後的五行詮釋影響極為(wei) 深遠;第三,在天人相應中闡釋中和之說,可與(yu) 《中庸》中的許多說法相對照。這三個(ge) 方麵的理論提升都非常重要,本文無法全麵展開,現僅(jin) 略述前兩(liang) 個(ge) 方麵,作為(wei) 討論其中和論的基本背景。

 

《春秋繁露·五行相生》:“天地之氣,合而為(wei) 一,分為(wei) 陰陽,判為(wei) 四時,列為(wei) 五行。行者,行也,其行不同,故謂之五行。五行者,五官也,比相生而間相勝也。”這段話可以看作董仲舒陰陽五行說的總綱。《月令》中繁複的比類序列,被董仲舒化約為(wei) 最基本的三個(ge) 方麵:陰陽、四時、五行,且以相生相克統合五行。對於(yu) 這三者的關(guan) 係,《天辨在人》中說:“如金木水火,各奉其所主以從(cong) 陰陽,相與(yu) 一力而並功。其實非獨陰陽也,然而陰陽因之以起,助其所主。故少陽因木而起,助春之生也;太陽因火而起,助夏之養(yang) 也;少陰因金而起,助秋之成也;太陰因水而起,助冬之藏也。”三個(ge) 序列的關(guan) 係,可以製表如下:

 

 

 

少陽

 

 

春生

太陽

 

 

夏養(yang)

少陰

 

 

秋成

太陰

 

 

冬藏

 

少太陰陽因五行而起,以助四時之功;而另一方麵,五行又各奉其所主之四時以從(cong) 陰陽,在生養(yang) 成藏上麵一力而並功。木火金水與(yu) 四時相對,且從(cong) 於(yu) 陰陽的不同形態,有些時候,三者被完全等同,但若細究的話,則木不等於(yu) 春,更非少陽;火不等於(yu) 夏,亦非太陽;金不等於(yu) 秋,不是少陰;水不等於(yu) 冬,不是太陰。因而,五行生克關(guan) 係雖與(yu) 陰陽消長和四時代序可相比類,三者並非完全相同。春夏秋冬的四時代序,是董仲舒對天道運行最基本的描述,而陰陽消長,則是對這種運行的理論概括,五行(在這一段中隻出現了四行),則是在天道之間生生死死的各個(ge) 生命體(ti) 的象征。

 

“比相生而間相勝”,這是董仲舒對五行關(guan) 係提綱挈領的概括。以下兩(liang) 段是他更詳細的描述:

 

“天有五行:木、火、土、金、水是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為(wei) 冬,金為(wei) 秋,土為(wei) 季夏,火為(wei) 夏,木為(wei) 春。春主生,夏主長,季夏主養(yang) ,秋主收,冬主藏。藏,冬之所成也。是故父之所生,其子長之;父之所長,其子養(yang) 之;父之所養(yang) ,其子成之。諸父所為(wei) ,其子皆奉承而續行之,不敢不致如父之意,盡為(wei) 人之道也。”(《五行對》)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終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後,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五行之義(yi) 》)

 

一望可知,五行相生正是來自四時代序。木—火—土—金—水的相生次序,就是春—夏—季夏(長夏)—秋—冬的次序,因而,五行相生之成立,是因為(wei) 四時代序,即少太陰陽的消長。在現有文獻中,董仲舒之前未見人講五行相生之說,五行相勝倒是不時見於(yu) 先秦典籍。相生說即便不是董仲舒的發明,也是由四時代序衍生出的非常係統的理論概括。不過,五行相生並非四時代序的同義(yi) 反複,可以說五行之間相生相勝,但四時之間就不能說相生相勝了。因而筆者以為(wei) ,五行是與(yu) 四時相互比類的五種物體(ti) ,有生有死,彼此之間有了生與(yu) 勝的關(guan) 係。《五行對》中的“為(wei) ”字並非等同或定義(yi) ,而隻是一種大致的象征與(yu) 比類,因而父子相生的關(guan) 係主要在五行之間,而非四時之間。文中為(wei) 了強調五行相生,而五行又與(yu) 天時對應,所以需要拿土對應季夏來湊足五之數[20],但下文就不再承認土與(yu) 時節相對,而雲(yun) :“土之於(yu) 四時,無所命者。”《五行之義(yi) 》中更詳細地討論五行之間的父子關(guan) 係時,就已經不再拿天時來對照了。

 

四時代序,是天道運行的次序,其實質則是陰陽消長,乃生命的節律。五行相生,即萬(wan) 物順應天道而生生不息,但不同的物體(ti) 之間又會(hui) 有相互對待、相互克製的關(guan) 係,那就是五行相勝。在董仲舒的體(ti) 係中,相生是五行間的主要關(guan) 係,相勝則是輔助性的。相勝之義(yi) 有二,一為(wei) 厭勝,一為(wei) 克勝。此前論相勝,多為(wei) 克勝義(yi) ,董仲舒書(shu) 中亦有,但所言不多,厭勝義(yi) 卻是董仲舒自己的發明:“凡天地之物,乘以其泰而生,厭於(yu) 其勝而死,四時之變是也。故冬之水氣,東(dong) 加於(yu) 春而木生,乘其泰也。春之生,西至金而死,厭於(yu) 勝也。生於(yu) 木者,至金而死。生於(yu) 金者,至火而死。春之所生,而不得過秋。秋之所生,不得過夏。”[21]承泰而生,以解釋五行之相生;厭勝而死,以解釋五行相勝。淩曙引《孔子家語》孔子之言雲(yun) :“化於(yu) 陰陽,象形而發,謂之生;化窮數盡,謂之死。”如水生木,便是承了由冬至春之泰,因其為(wei) 最適合草木生長之時節。而金勝木,強調的是草木至金秋而死,因其生命力已衰。因而,相生相勝之說強調的是,在天道生生不已的運行之中,每一個(ge) 體(ti) 生生死死,相互關(guan) 聯、相互對待,構成一個(ge) 複雜的共生體(ti) 係。“比相生而間相勝”,便以簡潔的圖示描畫出這個(ge) 體(ti) 係。

 

 

 

自從(cong) 董仲舒係統講出相生、相勝的五行理論體(ti) 係,這便成為(wei) 理解五行關(guan) 係的基本模式,劉向更以五行相生來解釋五德終始說,一反以相勝為(wei) 核心的鄒衍之說。後人既有接受相生說的,也有接受相勝說的,但宋代以後,五德終始說就不再用來解釋王朝代興(xing) 。[22]這並不意味著五行說已經被廢棄,五行學說的哲學意義(yi) 還不止在於(yu) 五行生克本身,而在於(yu) 對此中生生之道的闡釋,其中的一個(ge) 核心,便是中和說。

 

三、中央土

 

係統整合陰陽、五行、四時,以五行相生涵攝五行相勝,已經使五行學說相當完備而係統。但貫穿了董仲舒五行說的,乃是“中”的概念。董仲舒是否讀過子思子之《中庸》,不得而知,但其中和思想與(yu) 《中庸》中很多思想可相印證,是特別值得注意的。而董仲舒中和說又可分為(wei) 三個(ge) 層次:中央土,二中二和,天人時中,請逐一論述。

 

對中央土的強調,是對五行體(ti) 係發展過程中一個(ge) 長期問題的總結。在五行體(ti) 係中,中央土的地位非常特殊。首先,在《堯典》的四時四方體(ti) 係中,並沒有強調中央,當然,按照馮(feng) 時先生的推測,帝堯所在的就是中央,與(yu) 羲和兄弟所居的四方並為(wei) 五方[23]。而在《洪範》的五行疇中,水火、木金各為(wei) 一組,土也顯得很特殊,故孔穎達引《書(shu) 傳(chuan) 》雲(yun) :“水火者,百姓之求飲食也;金木者,百姓之所興(xing) 作也;土者,萬(wan) 物之所資生也。”水火、木金皆為(wei) 用具,唯獨土承載著生命本身。《管子·水地》開篇雲(yun) :“地者,萬(wan) 物之本原,諸生之根菀也,美惡賢不肖愚俊之所生也。”此處之“地”即“土”。《管子》諸篇在以四時與(yu) 五行對應時,就就注意到一個(ge) 基本的困難,即四與(yu) 五不可整除,《四時》的解釋是:“土德實輔四時入出,以風雨節土益力,土生皮肌膚,其德和平用均,中正無私,實輔四時,春嬴育,夏養(yang) 長,秋聚收,冬閉藏。大寒乃極,國家乃昌,四方乃服,此謂歲德。”四時風雨寒暑,都要作用在土上,才能成為(wei) 生命的滋養(yang) ,所以土德才是和平用均、中正無私的。而人的肌膚本就來自於(yu) 土,使另外四氣所生的骨、氣、甲、血連綴包裹成為(wei) 一體(ti) ,才構成了生命,因而土承載著生命本身,是生命之“體(ti) ”。此篇似乎刻意不將中央土當做一個(ge) 時節,雖然將它穿插在夏當中來講的,但土德的成就卻是在嚴(yan) 冬大寒乃極之時體(ti) 現出來,因為(wei) 這時四時都已循環一遍,是成歲之時,土德被稱為(wei) 歲德。這種對土德的描述,對後來影響很大。

 

 

 

明天啟五年朱養(yang) 純花齋刻本《管子》

 

後《淮南子·時節訓》將季夏之月配給土,等於(yu) 硬生生把夏拆為(wei) 兩(liang) 段。《呂紀》《月令》將中央土放在夏秋之間,卻不分配時月,試圖既保證了土在中央的位置,又不打破四時與(yu) 十二月的平均分配。《春秋繁露·治水五行》一篇,用《管子·五行》之說,以木、火、土、金、水各用事72日,然《春秋繁露》其他篇章均以四時說為(wei) 主,而將土當做是君之官(《五行相生》《五行相勝》《五行順逆》等篇)。至《白虎通·五行》中謂:“土王四季,各十八日。”孔穎達亦雲(yun) :“以土則每時輒寄,王十八日也。”[24]又是處理四、五矛盾的一個(ge) 方案。

 

由於(yu) 處在非常特殊的一個(ge) 位置,在《月令》的各比類當中,中央土所對應的往往很特別。如五蟲中,中央土配倮蟲。《大戴禮記·曾子天圓》:“毛蟲毛而後生,羽蟲羽而後生,毛羽之蟲,陽氣之所生也;介蟲介而後生,鱗蟲鱗而後生,介鱗之蟲,陰氣之所生也;唯人為(wei) 倮匈而後生也,陰陽之精也。毛蟲之精者曰麟,羽蟲之精者曰鳳,介蟲之精者曰龜,鱗蟲之精者曰龍,倮蟲之精者曰聖人。”《易本命》又雲(yun) :“有羽之蟲三百六十,而鳳凰為(wei) 之長;有毛之蟲三百六十,而麒麟為(wei) 之長;有甲之蟲三百六十,而神龜為(wei) 之長;有鱗之蟲三百六十而蛟龍為(wei) 之長;倮之蟲三百六十,而聖人為(wei) 之長。”故配“倮蟲”就是配人。蕭吉《五行大義(yi) 》:“以人處中央者,謂有性情之物,人最為(wei) 主故也。”(卷五)

 

五音之中,中央配宮,鄭注:“聲始於(yu) 宮,宮數八十一,屬土者,以其最濁,君之象也。”孔疏:“按《律曆誌》,五聲始於(yu) 宮,陽數極於(yu) 九,九九相乘,故數八十一,以五聲中最尊,故雲(yun) 以其最濁,君之象也。”《五行大義(yi) 》:“宮者,中也,居中央,暢四方,唱始施生,為(wei) 四聲之經。”宮為(wei) 中央之音,象君位。

 

律有十二,十二月已經一一配完,與(yu) 土相配的卻是“黃鍾之宮”。鄭注:“黃鍾之宮最長也,十二律轉相生,五聲具,終於(yu) 六十焉。”黃鍾本配十一月,此處並非黃鍾之律,而是十二律與(yu) 五音兩(liang) 兩(liang) 相配所形成的六十個(ge) 組合之一:黃鍾之宮。崔靈恩曰:“雲(yun) 凡陰陽之管,合有十二律,律各為(wei) 一調,迭相為(wei) 宮,而生五聲,合而成樂(le) 。黃鍾宮最長,為(wei) 聲調之始,十二宮之主,宮音者,是五音之長,故與(yu) 黃鍾之調宮聲相應。”(孔疏引)可見黃鍾之宮的地位。

 

“甘味為(wei) 五味之主”(《春秋元命苞》),“土得起中和之氣,故香”(《五行大義(yi) 》卷三引許慎語),中霤為(wei) 室之中央(《月令》鄭注),祭先心,以心為(wei) 五髒之尊(《月令》鄭注)。這幾個(ge) 方麵,都顯示了中央土的尊貴地位。

 

對於(yu) 土的中心位置,董仲舒亦極重之。除了為(wei) 四時配五行給出自己的方案之外,他比前人更加強調土作為(wei) 生命主體(ti) 的尊貴地位:

 

“土居中央,為(wei) 之天潤,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時之事,故五行而四時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雖各職,不因土,方不立,若酸、鹹、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氣也,猶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聖人之行,莫貴於(yu) 忠,土德之謂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職,相其是矣;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五行之義(yi) 》)

 

作為(wei) 五行之主,土代表了性命之主體(ti) ,沒有了中央土,就沒有了四方,也談不上四時及其中和了。董仲舒又雲(yun) :“宮者,中央之音也;甘者,中央之味也;四尺者,中央之製也。是故三王之禮,味皆尙甘,聲皆尚和,處其身,所以常自漸於(yu) 天地之道,其道同類,一氣之辨也。”(《循天之道》)人所認識的中,首先是自我所在的中位,這是任何一個(ge) 性命主體(ti) 必然的出發點,但這個(ge) 中位的尊嚴(yan) 不是通過無視其他主體(ti) 獲得的,因為(wei) 自我並不是天地四方真正的幾何中心,因而生命主體(ti) 必須通過反思自我、體(ti) 察天地、推己及人,盡可能從(cong) 全局的視角看待我的生活世界。這個(ge) 過程,便是“處其身,所以常自漸於(yu) 天地之道”,以我之主體(ti) 去體(ti) 會(hui) 天地之中道。但他隨後又說:“法天者乃法人之辨。”蘇輿注:“辨,治也。人之所以自治,與(yu) 天地之道相通,故法天者法人之所以自治而已。”嚴(yan) 格說來,人不可能獲得對天地整體(ti) 的全部知識,那如何法天之道呢?但因為(wei) 人即天之一端,法天之道,便是從(cong) 人自身出發,以中道自治,即得天道之中。從(cong) 性命主體(ti) 出發所理解的天道之中,便是性命之節律的中,也就是四時陰陽之中。

 

四、二中二和

 

天道四時循環不已,什麽(me) 算是中呢?對天道之中的理解,取決(jue) 於(yu) 陰陽消長。前文已談及《天辨在人》中對少太陰陽的劃分,在《官製象天》中,董仲舒更詳細說:“天地之理,分一歲之變以為(wei) 四時,四時亦天之四選已。是故春者少陽之選也,夏者太陽之選也,秋者少陰之選也,冬者太陰之選也。四選之中各有孟、仲、季之選,故一歲之中有四時,一時之中有三長,天之節也。”此前的《逸周書(shu) 》之《周月解》《時訓解》,以及《禮記·月令》在講十二月變化之時,都談到了陰陽,但對陰陽的理解並不規整,沒有充分概念化。而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以少陽、太陽、少陰、太陰概括四時之變,或為(wei) 與(yu) 易學中的陰陽變化相呼應。一時之中又有孟、仲、季之分,蓋因陰陽之氣始終是在運動中的,即便在少陽這一個(ge) 階段中,仍然有由弱到強的變化,這種變化產(chan) 生了四時、十二月,乃至更小的時間單位。在這種陰陽消長的過程中,他總結出二中二和的說法:

 

“天有兩(liang) 和,以成二中。歲立其中,用之無窮。是北方之中用合陰,而物始動於(yu) 下;南方之中用合陽,而養(yang) 始美於(yu) 上。其動於(yu) 下者,不得東(dong) 方之和不能生,中春是也;其養(yang) 於(yu) 上者,不得西方之和不能成,中秋是也。然則天地之美惡,在兩(liang) 和之處。二中之所來歸,而遂其為(wei) 也。是故東(dong) 方生而西方成,東(dong) 方和生北方之所起;而西方和成南方之所養(yang) 長。起之,不至於(yu) 和之所不能生;養(yang) 長之,不至於(yu) 和之所不能成。成於(yu) 和,生必和也;始於(yu) 中,止必中也。中者,天下之所終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於(yu) 和,而道莫正於(yu) 中。中者,天地之美達理也,聖人之所保守也。”(《循天之道》)

 

俞曲園:“兩(liang) 和謂春分、秋分;二中謂冬至、夏至。”[25]故北方之中即冬至,南方之中即夏至,東(dong) 方之和即春分,西方之和即秋分。二中二和,正是《堯典》中說的仲春、仲夏、仲秋、仲冬,因為(wei) 現在更加強調的是在一年十二個(ge) 月陰陽運行過程中,故和與(yu) 中,都是陰陽運行最重要的節點。在《陰陽出入上下》一篇中,董仲舒又說:“陰由東(dong) 方來西,陽由西方來東(dong) ,至於(yu) 中冬之月,相遇北方,合而為(wei) 一,謂之曰至。別而相去,陰適右,陽適左。適左者其道順,適右者其道逆。逆氣左上,順氣右下,故下暖而上寒。”這裏描述的陰陽二氣之相遇和運行軌道,與(yu) 《循天之道》中的中和理論正相配合。冬至、夏至各為(wei) 陰陽初起之時,春分、秋分為(wei) 陰陽平衡之時。

 

在北方之中(冬至),陰盛至極,物動於(yu) 下,即陽氣初起,但因為(wei) 畢竟陽氣初萌,生命還沒有真正展開,所以說“不得東(dong) 方之和不能生”,需要到了春分之和,生命的搏動才真正顯現出來。同樣,在南方之中(夏至),陽氣極盛,萬(wan) 物滋養(yang) 繁盛,故“養(yang) 始美於(yu) 上”,但陽氣過盛,乏陰氣調和,也不得其成,需要到秋分之和,生命的果實才真正成熟。中,是陰陽之中,強調的是陰陽將發未發之際;和,是陰陽之和,是陰陽基本平衡的點。陰陽之盛衰皆始於(yu) 中,又止於(yu) 中,於(yu) 北方之陰盛,而見生命之萌動,於(yu) 南方之陽盛,而見生命之長養(yang) ,此為(wei) 天下之終始,道之大者,“天地之美達理,聖人之所保守”。但二中的將發未發狀態,隻是呈現出生與(yu) 養(yang) 的可能性,而尚未真正開始。到了陰陽運行之時,必須靠陰陽之和才能成就生命,故萬(wan) 物生於(yu) 春分之和,成於(yu) 秋分之和,平衡陰陽,方為(wei) 性命之德。

 

《中庸》裏的中和之論可以與(yu) 此處對觀:“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今人讀此中和之論,往往易受程朱之說影響,而專(zhuan) 注其性情論的內(nei) 涵,忽視其天道觀的背景。文中之“喜怒哀樂(le) ”固然為(wei) 人之喜怒哀樂(le) ,然董仲舒謂春夏秋冬即天之喜怒哀樂(le) ,而天道運行皆在四時之間,其實無有喜怒哀樂(le) 未發之時,因為(wei) 在以四時為(wei) 綱的天道觀中,陰陽消長,生生不息,並不存在一個(ge) 絕對的停止狀態,更無所謂無善無惡的未發狀態,陰陽之氣都是消盡即生,盛極即衰,中間並無停頓。然則夏至、冬至兩(liang) 個(ge) 拐點之所以可以比擬為(wei) 中,是因為(wei) 陰陽二氣都不再按照原來的傾(qing) 向消長,從(cong) 這兩(liang) 個(ge) 點可以看出陰陽二氣最盛與(yu) 方萌的狀態,夏至陰氣萌動而未發,陽氣將衰而未衰,冬至則陽氣萌動而未發,陰氣將衰而未衰,方此之時,似乎陰陽都終止了已持續半年的變化,停了下來。春秋之時,則陰陽流行,萬(wan) 物生長,而於(yu) 春分、秋分之際,陰陽二氣都在其消長過程之中達到了陰陽平衡、不偏不倚之際,正為(wei) 發而中節之和也。中,是對純陽純陰的想象;和,則是陰陽和合的平衡。正因為(wei) 天道運行之致中和,所以才能“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

 

《中庸》與(yu) 《春秋繁露》的兩(liang) 處文本即便並無直接關(guan) 聯,也應該有內(nei) 在的呼應,可以幫助我們(men) 理解中和之理。“中之所為(wei) ,而必就於(yu) 和,故曰:和其要也。和者,天之正也,陰陽之平也,其氣最良,物之所生也。誠擇其和者,以為(wei) 大得天地之奉也。”春秋為(wei) 陰陽之平,其氣最良之時,此或即《春秋》之名的來由。《春秋》雖為(wei) 記事之書(shu) ,我們(men) 不可忽略的是,“春秋”之名,本為(wei) 天道四時運轉而設。《詩經·魯頌·閟宮》:“春秋匪解,享祀不忒。”鄭箋:“春秋,猶言四時也。”甲骨文中未見夏冬,而有春秋,那時的“春秋”實實在在地就構成一整年,其後已有四時之分,卻仍以春秋代指四時,蓋春時陽氣升騰而未見止歇,秋時陰氣用事,而未至其極,而夏冬卻都是陰陽極盛而衰之時,雖然也是運動中的一點,卻被用來象征未發靜止之態。言春秋,猶如言運動中的陰陽,尤見其純粹與(yu) 運動至於(yu) 中和者。故各國多以春秋名其史書(shu) ,孔子為(wei) 天下立法,寓褒貶於(yu) 人物史事的記述當中,其書(shu) 名已包含對天道與(yu) 人事的深刻理解,不可等閑視之。而《春秋繁露》一書(shu) ,一半為(wei) 春秋學之作,一半論陰陽五行之天道,全書(shu) 主旨,亦可於(yu) 此見之。

 

故二中見陰、陽的純粹本性,二和是陰陽運動的理想狀態,這四個(ge) 點,構成了天道運行的基本框架,但這四個(ge) 點和天道循環中的任何一點一樣,都是一瞬即過的,沒有任何性命能夠停留在四個(ge) 點上,董仲舒也深知此意:“天地之道,雖有不和者,必歸之於(yu) 和,而所為(wei) 有功;雖有不中者,必歸之於(yu) 中,而所為(wei) 不失。”“天地之製也,兼和與(yu) 不和,中與(yu) 不中,而時用之,盡以為(wei) 功。”在循環不已的陰陽消長之中,由二中來認識性命之陰陽,以二和為(wei) 中道運用之極致,便是致中和之義(yi) :“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能以中和養(yang) 其身者,其壽極命。”中和既是治理天下的道理,也是養(yang) 生全身的道理,但實際的生活,往往既非二中,亦非二和。要在變動不居的生活中致中和,《中庸》中強調的是“誠”,《春秋繁露》中強調的是天道無二與(yu) 時中。

 

 

 

清代藝文書(shu) 局精刻本《春秋繁露》

 

五、無二與(yu) 時中

 

《中庸》論天地之誠雲(yun) :

 

“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wei) 而成。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wei) 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無窮也,日月星辰係焉,萬(wan) 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廣厚,載華嶽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洩,萬(wan) 物載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廣大,草木生之,禽獸(shou) 居之,寶藏興(xing) 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測,黿鼉蛟龍魚鱉生焉,貨財殖焉。詩曰:‘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也。”

 

昭昭氣、一撮土、一卷石、一勺水,皆為(wei) 平常之物,各有其生滅,然循環不已、生物不測,遂成天道,此即無息之至誠。至誠之道,可一言而盡:“為(wei) 物不貳。”《春秋繁露》中雖未直接解此一“誠”字,《天道無二》所講的道理,卻與(yu) 誠道相通:“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中道,是靠至誠來完成的,天道正是如此:“故開一塞一,起一廢一,至畢時而止,終有複始於(yu) 一。”春分、秋分這樣陰陽相當之時並不是中,因為(wei) 中並非折衷與(yu) 調和,恰恰是夏至純陽、冬至純陰為(wei) 中,正以其“開一塞一”,而見最精純的陰陽之道。由此最精最純之陰陽二氣,交互運行消長,而成春秋之和,便是用中而和,仍然不是調和與(yu) 折衷,而是純陰純陽之氣所致。董仲舒又雲(yun) :“是故古之人物而書(shu) 文,心止於(yu) 一中者,謂之忠;持二中者,謂之患。患,人之中不一者也。不一者,故患之所由生也。”忠、患二字是否可如此解,另當別論,然以執一中為(wei) 天道之誠、之忠,則更與(yu) 《中庸》誠論相呼應。

 

天道之中,最終要落實在人事之中,誠與(yu) 忠,皆就天人之際而言。天人合一、人副天數之說,也是董仲舒留給人們(men) 的一般印象。確實,《春秋繁露》繼承《月令》以來的傳(chuan) 統,認為(wei) 王者之政必須與(yu) 四時相配:“聖人副天之所行以為(wei) 政,故以慶副暖而當春,以賞副暑而當夏,以罰副清而當秋,以刑副寒而當冬。”(《四時之副》,此類說法在各篇中多有出現,大同小異,不贅引)不僅(jin) 是王政之所出,連一般人的喜怒哀樂(le) 都與(yu) 四時相對:“喜怒之禍,哀樂(le) 之義(yi) ,不獨在人,亦在於(yu) 天,而春夏之陽,秋冬之陰,不獨在天,亦在於(yu) 人。人無春氣,何以博愛而容眾(zhong) ?人無秋氣,何以立嚴(yan) 而成功?人無夏氣,何以盛養(yang) 而樂(le) 生?人無冬氣,何以哀死而恤喪(sang) ?”(《天辨在人》)因而,董仲舒也認為(wei) ,人之行若不能合於(yu) 天道,就會(hui) 出現各種問題:“慶賞罰刑,當其處不可不發,若暖暑清寒,當其時不可不出也。慶賞罰刑各有正處,如春夏秋冬各有其時也。四政者,不可以相幹也,猶四時不可相幹也。四政者,不可以易處也,猶四時不可易處也。故慶賞罰刑有不行於(yu) 其正處者,《春秋》譏也。”(《四時之副》)所以,每個(ge) 時節做相應的事,發布相應的政令,就是順應天道的表現。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董仲舒雖然很強調人在各個(ge) 時節應有順應那個(ge) 時節的舉(ju) 措,“春修仁而求善,秋修義(yi) 而求惡,冬修刑而致清,夏修德而致寬”(《如天之為(wei) 》),但又認為(wei) ,人之行不可拘泥於(yu) 相應的時節,而這才是人道之中的方式——這一段沒有按照春夏秋冬的自然順序,其意或許正在於(yu) 此。他有一段話說得非常好:“夫喜怒哀樂(le) 之止動也,此天之所為(wei) 人性命也。臨(lin) 其時而欲發其德,亦天應也,與(yu) 暖清寒暑之臨(lin) 其時而欲發無異。若留德而待春夏,留刑而待秋冬也,此有順四時之名,實逆於(yu) 天地之經。在人者亦天也,奈何其久留天氣,使之鬱滯,不得以其正周行也?”人之有德有刑,如天道之有陽有陰,但這些都是比類,並不意味著,隻有春夏才能行德,隻有秋冬才能用刑。若有需要行德之事,隨時行之,需要用刑殺之人,隨時用之。所謂“人者亦天”,此語需要仔細體(ti) 會(hui) 。人是天道十端之一,天並不是和人對待的另外一個(ge) 存在,包括人在內(nei) 的萬(wan) 物之性命節律便是天道。所以,人若因為(wei) 等待天時而違逆自己的自然,名義(yi) 上是順應四時,其實恰恰是違背天地之道。甚至進一步說,春夏秋冬之序,也不過是對生命節律的一種描畫,即使天之行,也是“行急皆不待時也”,比如春雖為(wei) 出生之時,卻也有除穢之事;秋雖為(wei) 收之時,卻也會(hui) 有生麥之事。人要做到順物情而施加德刑,而不拘泥,則“誌意隨天地,緩急仿陰陽。然而人事之宜行者,無所鬱滯,且恕於(yu) 人,順於(yu) 天,天人之道兼舉(ju) ,此謂執其中。天非以春生人,以秋殺人也。當生者曰生,當死者曰死,非殺物之義(yi) 待四時也。此之謂壅,非其中也。”這是中和之道的又一層含義(yi) ,其核心是“時”。董仲舒於(yu) 篇中反複強調,“時”的意思,不是讓喜怒哀樂(le) 、慶賞罰刑與(yu) 春夏秋冬完全對應。如果一定要教條地完全對應,他稱為(wei) “壅”,是一種鬱滯,與(yu) “中”正好相反。時中要求的是暢達與(yu) 靈活,恰到好處,這才是天道循環不已的實質:“人有喜怒哀樂(le) ,猶天之有春夏秋冬也。喜怒哀樂(le) 之至其時而欲發也,若春夏秋冬之至其時而欲出也,皆天氣之然也。其宜直行而無鬱滯,一也。天終歲乃一遍此四者,而人主終日不知過此四之數,其理故不可以相待。”天之春夏秋冬至其時而出,是因為(wei) 陰陽二氣在規則地做著消長的運動,陰陽和時為(wei) 春秋,至中時為(wei) 冬夏。但人生在世,善惡之事並非如此有規律地交替出現,因而人就不能像天那樣,跟隨四時而為(wei) 喜怒哀樂(le) ,而是在應該喜慶的時候喜慶,應該哀痛的時候哀痛,至其時而發,才是對天道的真正模仿,也才是至誠的表現。人與(yu) 天之間的差別,在於(yu) 天道是自然而然地陰陽循環,人一方麵自己的行為(wei) 是有安排、有目的的,另一方麵,外界的遭遇和變化卻是偶然和隨機的。因而,天之合時,在於(yu) 一年之中,四時輪流一過,而人之合時,卻在於(yu) 麵對任何突然而至的情況給予最恰當的反應,結果可能一天之中經曆許多次的喜怒哀樂(le) 。如果這些喜怒哀樂(le) 都恰到好處,相應的慶賞罰刑皆若合符節,這便是人之時中,是對天之中和最好的模仿,這便是董仲舒所謂“法天者乃法人之辨”的真正含義(yi) 。

 

 

 

清代藝文書(shu) 局精刻本《春秋繁露》

 

在先秦兩(liang) 漢的典籍中,對“天道”的直觀理解便是四時運行,比較理論化的解釋便是陰陽消長,而五行生克,則是天道運行當中,萬(wan) 物的各正性命、生生不已。陰陽五行學說在董仲舒手中的係統化,便是將這幾個(ge) 方麵整合為(wei) 一個(ge) 理論體(ti) 係,此後易學圍繞天道變化展開的理論建構,顯然也以此為(wei) 基本的理論出發點。而董仲舒不僅(jin) 整合了這一理論體(ti) 係,更把握住了“中”這個(ge) 核心概念,既以陰陽消長之中與(yu) 和理解天道之化育,更以中央土象征天道運行中正其性命的生命主體(ti) ,這一生命主體(ti) 既是五行生克中的一個(ge) 環節,又時刻不能脫離自身的主體(ti) 性。他若要模仿天道之中,便是模仿四時運行的中和,但這種模仿並非機械的模仿,而是在其生命的自然展開中把握時機,做到恰到好處,才能體(ti) 察天地中和生生之道,反思人情物理細微之處,保持蓬勃向上的發揚之力,涵以博大寬厚的凝聚之力,在時時事事盡可能做到恰到好處、不偏不倚,與(yu) 天地並生,與(yu) 萬(wan) 物共處,使自己的生命做到活潑躍如,悠遠至誠,以達致於(yu) 穆不已的天道。正是因為(wei) 對天道的模仿並非機械的模仿,因而對天道的理解也不一定固守春夏秋冬的確定次序。後世基於(yu) 四時代序,但又抽象出更加複雜的陰陽變化與(yu) 天道物理,從(cong) 中考察天人性理,正是這一思路的進一步拓展。

 

注釋:
 
[1]梁啟超,《陰陽五行說之來曆》,顧頡剛,《五德終始說下的政治和曆史》,均見於《古史辨》第五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2]梁啟超,《陰陽五行說之來曆》,《古史辨》第五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343頁。
 
[3]顧頡剛,《五德終始說下的政治和曆史》,《古史辨》第五冊,第404頁。
 
[4]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二卷《科學思想史》,北京-上海:科學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254頁。
 
[5]鄺芷人,《陰陽五行及其體係》,台北:文津出版社有限公司,1998年版,特別是418頁以下。
 
[6]楊儒賓,《五行原論-先秦思想的太初存有論》,台北:聯經公司,2018年版。
 
[7]劉起釪,《釋<尚書·甘誓>的五行與三正》,《文史》第七輯,北京:中華書局,;劉起釪,《五行原始意義及其紛紜蛻變大要》,艾蘭、汪濤、範毓周主編,《中國古代思維模式與陰陽五行說探源》,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133-160頁。王夢鷗先生亦執此說,見王夢鷗,《陰陽五行家與星曆及占筮》,刊於《中央研究院史語所集刊》,43本3分(1971年12月),以及王夢鷗,《鄒衍遺說考》,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6年版。
 
[8]馮時,《<堯典>禮法體係的考古學研究》,《文物世界》,1999年第6期。
 
[9]黃懷信,《<堯典>之觀象及其傳說產生時代》,《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4期。
 
[10]李山,《<堯典>的寫製年代》,《文學遺產》,2014年第4期。
 
[11]徐複觀,《陰陽五行及其有關文獻的研究》,收入氏著《中國思想史論集續篇》,上海:上海書店出版社,2004年版。
 
[12]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北京:中華書局,2005年版。
 
[13]參考丁四新,《近九十年<尚書·洪範>作者及著作時代考證與新證》,《中原文化研究》,2013年第5期
 
[14]李若暉,《<尚書·洪範>時代補正》,《中原文化研究》,2014年第1期。
 
[15]丁四新,《再論<尚書·洪範>的政治哲學——以五行疇和皇極疇為中心》,刊於《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2期。
 
[16]龐樸,《陰陽五行探源》,《中國社會科學》,1984年第3期。
 
[17]白奚,《中國古代陰陽與五行說的合流》,《中國社會科學》,1997年第5期;葛誌毅,《重論陰陽五行之學的形成》,《中華文化論壇》,2003年第1期。
 
[18]李零,《長沙子彈庫戰國楚帛書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版。
 
[19]參考劉滌凡,《從‘陰陽五行’到鄒衍‘五德終始’思想的形成——一個觀念史的解釋》,《台灣首府大學全人教育集刊》,2014年第1期;蕭登福,《先秦子書所見之陰陽五行說》,《宗教哲學》第五卷第4期(1999年12月)。
 
[20]因為四不能被五整除,因而在五行與四時對應時總會出現一些問題,也出現了各種不同的解決方式。這在《管子》諸篇、《月令》等當中都出現了。《春秋繁露》各篇中的處理方式不盡相同,《天辨在人》中隻列木火金水四行以對春夏秋冬四時,《五行對》中雖以季夏對土,卻又以為土於四時無所命。
 
[21]舊本此一段在《天地之行》,淩曙、蘇輿據張惠言校,移之於《循天之道》中。鍾肇鵬以為仍應在《天地之行》中。
 
[22]劉浦江,《“五德終始說”之終結——兼論宋代以降傳統政治文化的嬗變》,《中國社會科學》,2006年第2期。
 
[23]馮時,《古代中國的天文與人文》,第10頁。
 
[24]徐複觀,《兩漢思想史》第二卷,上海,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2-13頁。關於土在五行中的位置的學術史梳理,亦可參考李若暉,《論五行學說之成立》,《杭州師範大學學報》,2014年第3期。
 
[25]俞樾,《諸子平議》,卷二十六,光緒二十五年春在堂全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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