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四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檢討與新解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5-26 01:15:04
標簽: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
丁四新

作者簡介:丁四新,男,西元1969年生,湖北武漢人。曾任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教授,現任清華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著有《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玄圃畜艾——丁四新學術論文選集》《郭店楚竹書(shu) 〈老子〉校注》《楚竹簡與(yu) 漢帛書(shu) 〈周易〉校注》《周易溯源與(yu) 早期易學考論》等。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檢討與(yu) 新解

作者:丁四新

來源:《東(dong) 嶽論叢(cong) 》2020年第5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閏四月初三日戊辰

          耶穌202年5月25日

 

 

 

丁四新(1969—),清華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曾任武漢大學二級教授;主要從(cong) 事中國哲學與(yu) 儒家經學的研究。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出土簡帛四古本《老子》綜合研究”(15ZDB006)

 

摘要:(1)傳(chuan) 統注疏關(guan) 於(yu) 《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句讀是一貫的,也是正確的;現當代出現的十七種句讀則是不對的。(2)古今對於(yu) “使由使知”兩(liang) 句可分為(wei) 傳(chuan) 統注疏、現代訓釋和當代訓釋三個(ge) 階段。古人注疏不存在所謂愚民說,但存在一定程度的民愚說。“愚民”與(yu) “民愚”是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現代訓釋呈現出愚民說與(yu) 反駁愚民說的兩(liang) 派鬥爭(zheng) ,愚民說的流行其實是時代思潮的產(chan) 物。從(cong) 1980年代以來愚民說即遭到了人們(men) 的持續反思和批評。(3)從(cong) 郭店簡《尊德義(yi) 》來看,“使由使知”兩(liang) 句並不表示孔子主張愚民政策,它們(men) 的大意是:人民可以讓他們(men) 跟從(cong) 大道,但無法使他們(men) 知曉、認識到道本身。

 

關(guan) 鍵詞: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郭店竹簡;孔子

 

一、研究綜述與(yu) 問題的提出

 

(一)研究綜述

 

《論語·泰伯篇》載“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兩(liang) 句話應怎麽(me) 理解?從(cong) 古至今,學者對此問題爭(zheng) 論不休,回答未有一定,由此學界產(chan) 生了所謂“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簡稱“使由使知”問題)。自郭店竹簡出版後,由於(yu) 《尊德義(yi) 》篇有相關(guan) 文句,遂引起當今學者的熱烈討論,發表了眾(zhong) 多論文。通過搜索“不可使知之”,知網(www.cnki.net)顯示了44條結果。通過搜索“民可使由之”,知網顯示了49條結果。筆者閱讀過包括知網論文在內(nei) 的相關(guan) 論文近五十篇,現當代的研究或訓解大多會(hui) 引述古人的注疏和前輩學者的意見。其中,王傳(chuan) 龍《孔子“民可使由之”句的二十二種訓釋》和趙友林《百餘(yu) 年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闡釋考》二文對《論語》“使由使知”問題作了頗為(wei) 完備的綜述,將相關(guan) 資料和觀點搜羅殆盡。

 

就《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王傳(chuan) 龍搜集了22種訓釋。對於(yu) 這些訓釋,他分為(wei) 兩(liang) 類,一類為(wei) “四種不可取的變更句讀法”,另一類為(wei) “十八種古人的訓釋”。前者包括:(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後者包括:(1)政治家的權謀;(2)“民”同“冥”;(3)百姓日用而不能自知;(4)強調教學順序,必須先使由之,不可先使知之;(5)因材施教,下者不可語上;(6)“由之”為(wei) 德政,“知之”為(wei) 刑政;(7)聖人本不能使人知之;(8)聖人所化有限,不能使人人皆知;(9)聖人化治天下,不落形跡;(10)句意為(wei) 反語;(11)與(yu) 《論語》上句相承接;(12)不強人所不能;(13)下位者不能知上,位定之故;(14)一時感慨之詞;(15)“民”字本為(wei) “人”字;(16)民與(yu) 士大夫以上相對而言;(17)絕聖棄智,道家之言;(18)使知之或有災禍,不如由彼所為(wei) 。對於(yu) 這十八種訓釋,王傳(chuan) 龍認為(wei) 第一條較為(wei) 可信,“不可輕易排除”,第十四條是“最合理之解釋”。【1】

 

趙友林綜述了清末民初至今一百多年來的訓釋,他將學者對“使由使知”問題的訓解按曆史階段作了劃分。就其主旨來說,清末民初有嚴(yan) 複(清末)等人的愚民說,康有為(wei) (清末)的劉歆偽(wei) 言說,梁啟超(1902)的文明說,宦應清(1913)的民主共和說,嚴(yan) 複(1913)等人的事實說等;民國時期有梁啟超(1922)的習(xi) 慣養(yang) 成說,楊樹達(1942)的輕教說,程樹德(1942)等的事實說,趙紀彬(1948)的愚民說;新中國初期有楊伯峻(1956)的事實說,顧樹森(1961)的開發民智說,高亨(1962)、範文瀾(1964)、北大學員(1974)、馮(feng) 友蘭(lan) (1976)等的愚民說。改革開放後的二十年間,按照傳(chuan) 統斷句,有蔡尚思(1980)、邵勤(1983)的愚民說,陳香白(1982)、劉如瑛(1991)、李澤厚(1998)的事實說,王滋源(1987)、張岱年(1989)的民愚說,於(yu) 承武(1988)的無為(wei) 說,吳林伯(1989)的小人說;按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有陳金粟(1984)、吳丕(1994)等的教民說和使民說,劉澤章(1991)的知命說,楊薇(1999)的用人說;按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有郝傳(chuan) 信(1987)、王先進(1988)等的教民說;按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有駱小所(1982)的教民說;按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有李家祥(1990)的教民說;按照“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有孔德明(1990)的教民說。郭店楚簡出版以後,圍繞新材料出現了廖名春(1998)、龐樸(1999)、彭忠德(2000)、尹振環(2000)、李銳(2008)、吳勁雄(2015)、樂(le) 貴川(2016)等的導民說,吳丕(2001)、馮(feng) 浩菲(2003)的使民說,劉信芳(2010)的“之”代指“王”說,李景林(2013)的王教說,楊朝明(2015)的知民說。與(yu) 此同時,還有許多學者沒有利用郭店簡而發表了相關(guan) 論文。最後,趙文還歸納了近一百位學者關(guan) 於(yu) 《論語》“使由使知”的十八種句讀:其中,民國至改革開放之前,傳(chuan) 統句讀得到了廣泛采用,學者偶而使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或“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斷句;改革開放之後,傳(chuan) 統句讀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這三種句讀得到了學者較多的響應。【2】

 

此外,王、趙二文還糾正了資料出處上的兩(liang) 個(ge) 失誤。一處是學者所引宦懋庸《論語稽》(1913)的一則材料,此前大家都以為(wei) 它是宦懋庸本人的訓解,但正如王傳(chuan) 龍所指出的,它其實是宦懋庸的兒(er) 子宦應清的按語。王氏並指出,宦應清的按語晚於(yu) 梁啟超的《孔子冤訟》(190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句讀其實首先是由梁氏提出來的。【3】另一處是鄭玄《論語注》雲(yun) “民,冥也”,龐樸等學者認為(wei) 它首先出自鄭玄本人,王傳(chuan) 龍則據《毛詩正義(yi) 》孔穎達《疏》認為(wei) 它首先出自《孝經援神契》。【4】不過,王說仍有所不足,在此筆者順便指出,“民,冥也”的訓解,其實出自西漢的賈誼和董仲舒。

 

(二)問題的提出

 

總體(ti) 看起來,王、趙二文的資料搜集非常詳備,對於(yu) 學者如何理解《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提供了良好的資料基礎。這是很辛苦的學術資料搜集和整理工作,其功不可沒。不過,他們(men) 二人的綜述存在一些缺點和不足之處是需要指出來的,一者,這兩(liang) 篇綜述文章在敘述上都過於(yu) 瑣碎和平均,概括性及其準確性都不足,使人讀後對於(yu) 《論語》“使由使知”問題仍感惶惑和迷茫。二者,趙文缺乏評論,幾乎全是資料的堆積和梳理;而王文雖然有一些自己的看法,但仍然不夠充分,還有一些意見未必正確。另外,王氏沒有很好地揭示前人訓釋的重點和特點。鑒於(yu) 目前相關(guan) 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及郭店簡新資料的出現,筆者認為(wei) ,重新檢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並提出新解,是十分必要的。

 

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讀檢討

 

“使由使知”問題可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方麵來梳理和討論,一個(ge) 是句讀,另一個(ge) 是訓釋。其中,句讀是訓釋的前提。

 

先看句讀問題。根據趙友林的綜述,《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目前可見十八種句讀,它們(men) 是:

 

(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6)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7)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8)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9)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0)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1)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2)“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3)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4)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5)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6)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7)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18)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5】

 

第一種句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見於(yu) 傳(chuan) 統注疏,從(cong) 漢代到清代一直沒有變化。第四種句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由梁啟超在1902年首先提出來的,宦應清作了繼承【6】;不過在1922年,梁氏本人放棄了這種讀法,而重歸傳(chuan) 統句讀【7】。第五種句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大概是由王承璐首先提出來的,吳丕等人作了繼承【8】。

 

現在看來,除第一種句讀(即傳(chuan) 統句讀)外,餘(yu) 十七種句讀都是不正確的、不可取的,它們(men) 都是在近一百多年的時間裏忽然冒出來的,其人為(wei) 造作、攛掇的痕跡非常明顯。筆者認為(wei) ,經典古書(shu) 有其傳(chuan) 授,漢魏經師的句讀不可隨意更改和否定;而新句讀下的解釋都帶有濃厚的現當代背景,強作解人的痕跡非常明顯。而既然這十七種句讀是不正確、不可取的,那麽(me) 筆者在下文將僅(jin) 以傳(chuan) 統句讀為(wei) 基礎來檢討和論述所謂“使由使知”問題。

 

三、“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問題檢討

 

(一)三個(ge) 階段的劃分

 

再看訓釋問題。筆者認為(wei) ,《論語》“使由使知”二句的訓釋可分為(wei) 漢唐至宋元明清、清末至1980年和1980年代以來三個(ge) 階段,這三個(ge) 階段也可以稱為(wei) 傳(chuan) 統注疏、現代訓釋和當代訓釋三個(ge) 階段,且每一階段又可分為(wei) 兩(liang) 節。

 

第一階段第一節為(wei) 漢唐時期,以鄭玄、何晏、皇侃說為(wei) 代表。第二節為(wei) 宋元明清時期,以程子、朱子、劉寶楠說為(wei) 代表。第二階段第一節為(wei) 清末民初至1949年,以康有為(wei) 、梁啟超、嚴(yan) 複、徐英、郭沫若說為(wei) 代表,楊樹達、程樹德等人大抵持中立態度。第二節為(wei) 1950年至1980年,以高亨、範文瀾、錢鍾書(shu) 、北大哲學係工農(nong) 兵學員、馮(feng) 友蘭(lan) 說為(wei) 代表,他們(men) 持愚民說,錢穆等人明確反對愚民說,楊伯峻、毛子水的態度比較中立。毫無疑問,此階段的訓釋受到了現實政治的強烈影響,愚民說大為(wei) 流行。第三階段第一節為(wei) 1980年以後至郭店竹簡出版之前,第二節為(wei) 郭店竹簡出版以後。此階段在“使由使知”問題上有三個(ge) 特點,一者發表意見的學者眾(zhong) 多,二者替孔子辯護及“撥亂(luan) 反正”的色彩濃厚,三者提出了十多種新句讀。在筆者看來,第三階段真正有意義(yi) 的學術工作是後一節,以龐樸、廖名春、彭忠德、李銳、劉信芳和李景林為(wei) 代表,他們(men) 依據郭店簡對《論語》“使由使知”問題作出了積極的探討和解釋。

 

總結古今學者的訓解,除了句讀外,其差異主要體(ti) 現在對“可”“使”“之”“知”四字的訓詁及在此基礎上對“使由使知”兩(liang) 句的解釋上。

 

(二)傳(chuan) 統注疏及其檢討

 

先看第一階段(傳(chuan) 統注疏階段)的訓釋。此階段的主要資料是:(1)唐寫(xie) 本鄭玄《注》曰:“由,從(cong) 也。民,冥也。以正道教之,(人)必從(cong) 。如知其本末,則暴﹤愚﹥者或輕而不行。”【9】在此,鄭玄訓“由”為(wei) “從(cong) ”,是跟從(cong) 的意思;“可”大概訓為(wei) “可以”;“知”訓為(wei) “知曉”。鄭玄《注》強調了“學道”與(yu) “知道”的不同。從(cong) “如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來看,他以愚者的輕慢態度來解釋孔子為(wei) 何主張“不可使知之”的原因。而現當代學者的疑問在於(yu) ,鄭玄的解釋是否屬於(yu) 所謂愚民說?在筆者看來,鄭氏不過以“不可使知之”作為(wei) 配合教化的手段罷了,從(cong) 目的來看不但不是為(wei) 了愚民,而且最終是為(wei) 了覺民,即通過“由道”而使民“知道”。另外,“愚者或輕而不行”不是一個(ge) 全稱判斷,由這一句話得不出全民皆愚的結論。筆者認為(wei) ,所謂“愚者”實際上是指那些看似聰明但未能真正見識大道的人。劉寶楠《正義(yi) 》曰:“鄭此《注》雲(yun) :‘民,冥也,其見人道遠。由,從(cong) 也,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cong) 之。若皆知其本末,則愚者或輕而不行。’……愚謂上章是夫子教弟子之法,此‘民’亦指弟子……《注》先釋‘民’為(wei) ‘冥’,後言‘愚者’,正以民即愚者,非泛言萬(wan) 民也……據《外傳(chuan) 》之文,則先王教民,非概不使知者。”【10】“其見人道遠”五字,據唐寫(xie) 本鄭《注》,乃衍文。劉寶楠大體(ti) 讚同鄭《注》,但亦有別解,他認為(wei) “民”指“孔子弟子”,這個(ge) 訓解是不正確的。不過,他明確認為(wei) “則先王教民,非概不使知者”,進一步闡明了鄭氏《注》之意。(2)何晏《注》曰:“由,用也。可使用而不可使知者,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皇侃《疏》曰:“此明天道深遠,非人道所知也。由,用也。元亨日新之道,百姓日用而生,故雲(yun) ‘可使由之也’。但雖日用而不知其所以,故雲(yun) ‘不可使知之也’。張憑曰:‘為(wei) 政以德,則各得其性,天下日用而不知,故曰可使由之。若為(wei) 政以刑,則防民之為(wei) 奸。民知有防而為(wei) 奸彌巧,故曰不可使知之。言為(wei) 政當以德,民由之而已;不可用刑,民知其術也。’”【11】皇侃《疏》對於(yu) 何晏《注》略有推演,但大意一致。何晏訓“由”為(wei) “用”,是使用、施行之義(yi) ,與(yu) 鄭《注》不同;而所施用者是“道”。何氏以《周易·係辭傳(chuan) 》“百姓日用而不知”為(wei) 據,解釋了“不可使知之”的原因。據何《注》,“可”訓為(wei) “能”。從(cong) 上述引文來看,何晏和皇侃(包括宋代的邢昺)都不主張愚民說。同時,他們(men) 也不真正主張民愚說,在他們(men) 看來,民之愚昧其實是相對的,隻要引導得當,民是可以教化而知“道”的。張憑是東(dong) 晉人,他的訓解與(yu) 何晏《注》有較大差別。張憑亦訓“由”為(wei) “用”,訓“可”為(wei) “可以”(“許可”);同時,他以德刑為(wei) 說,“由之”即用德,“知之”即知刑的意思。在“不可使知之”問題上,張憑的說法既非愚民說,又非民愚說,而是防民說。(3)朱子《集注》曰:“民可使之由於(yu) 是理之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也。”並引程子曰:“聖人設教,非不欲人家喻而戶曉也,然不能使之知,但能使之由之爾。若曰聖人不使民知,則是後世朝三暮四之術也,豈聖人之心乎?”【12】孔子,聖人也。程朱以“聖人之心”解釋了《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而批評了愚民說。其中,“可”訓“能”,“由”訓“從(cong) ”,“知”訓“知曉”。程朱以聖凡的差別為(wei) 前提,認為(wei) 民可使之跟從(cong) 聖教(是理之所當然),而不能使之知其所以然。這其中包含著行先知後、知較行難的道理,同時亦與(yu) 孔孟先覺覺後覺的說法相一致。

 

總之,從(cong) 漢魏到清代,古人注疏對於(yu) 《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的訓釋不存在所謂愚民說,但一定程度上存在民愚說的傾(qing) 向。程朱特別申明孔子“使由使知”說不存在愚民之意,這是值得肯定的。孟子說“行之而不著焉,習(xi) 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zhong) 也”(《孟子·盡心上》),與(yu) 孔子所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相應的,都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民愚說。不過,“愚民”與(yu) “民愚”是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前一概念是動賓結構,是愚弄、愚蒙民眾(zhong) 的意思;後一概念是主謂結構,是民眾(zhong) 愚昧的意思。順便指出,“愚民”也可以表示愚昧的民眾(zhong) 之義(yi) ,但它是偏正結構,與(yu) 作為(wei) 動賓結構的“愚民”一詞不同。進一步,儒家認為(wei) ,民愚是相對的,它主要指後天的愚昧或愚笨,可以通過教化得到提升和改善,而不是所謂一成不變的“下愚”。“民”是一個(ge) 政治學概念,與(yu) “聖賢”相對,它本指中民(絕大多數人)。後世解釋者有時強調“民愚”的說法,但不過是為(wei) 了強調教化及先覺覺後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罷了。

 

另外,鄭《注》“民,冥也”的訓解應當引起我們(men) 的注意。這個(ge) 訓解,據筆者的考察,它其實來源於(yu) 賈誼和董仲舒。賈誼《新書(shu) ·大政下》曰:“夫民之為(wei) 言,暝也;萌之為(wei) 言,盲也。”“暝”當為(wei) “瞑”,《說文》無“暝”字;“萌”是“氓”的假字,與(yu) “民”相對。董仲舒《春秋繁露·深察名號》曰:“士者,士也;民者,瞑也。”據《新書(shu) ·大政下》文,“瞑”為(wei) 本字,“冥”為(wei) “瞑”之假字,“瞑”“盲”均從(cong) 眼目為(wei) 喻。《說文·目部》曰:“瞑,翕目也。”民瞑之說,正與(yu) 孔孟先覺覺後覺之說一致:民瞑是愚昧,睜開眼睛即是民覺。民瞑民覺是比喻,它包含著民愚、民眾(zhong) 無知之意,但從(cong) 根本上說不僅(jin) 不是所謂愚弄民眾(zhong) ,反而它是以覺民為(wei) 出發點的。

 

(三)現代訓釋及其檢討

 

再看第二階段(現代訓釋階段)的訓釋。在此一階段,學者對於(yu) “使由使知”問題的探討和解釋可以用“思想鬥爭(zheng) ”來作概括,一派主張愚民說,另一派則反對愚民說。愚民說在1950年代占據上風,並在1960年代至1970年代呈現出一邊倒的趨勢。

 

1、清末民初至1949年

 

在此一階段的第一節,同情和辯護的訓解占據主導地位。同情是在當下的曆史背景下對孔子思想作積極的解釋,辯護是反對愚民說和維護孔子的聲譽。其主要資料是:(1)康有為(wei) 《論語注》曰:“孔子之欲明民,至矣;然中人以下不可語上……如以神道設教,則民以畏服;若明言鬼神無靈,大破迷信,則民無所忌憚,惟有縱欲作惡而已。故可使民重祭祀,而鬼神之有無生死,不必使人人知之。凡此皆至易明者。孔子曰:‘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過之,愚者不及。’深憂長歎,欲人人明道。若不使民知,何須憂道之不明,而痛歎之乎?愚民之術,乃老子之法,孔學所深惡者。聖人遍開萬(wan) 法,不能執一語以疑之。且《論語》《六經》多古文竄亂(luan) ,今文家無引之,或為(wei) 劉歆傾(qing) 孔子偽(wei) 竄之言,當削附偽(wei) 古文中。”【13】在國力衰弱和門戶大開的時代,康有為(wei) 有見於(yu) 時人詆誣孔子,故起而辯護之,認為(wei) 孔子主張明民而不是愚民的政策。他的辯護表現在多個(ge) 方麵,雖然很雜博,不夠純一,但其用意是很清楚的,即申明孔子深惡愚民之術。(2)1902年,梁啟超在《孔子冤辭》一文中說:“經意本雲(yun)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言民之文明程度已可者,則使之自由;其未可者,則先之使其開其智也。夫民未知而使之自由,必不能善其後矣。使知之者,正使其由不可而進於(yu) 可也。”【14】在此,梁氏對“使由使知”兩(liang) 句作了激進的現代闡釋,肯定其積極意義(yi) 。不過,他大膽地改變了句讀。二十年後(1922),梁氏自覺未安,於(yu) 是回到傳(chuan) 統句讀,重作解釋,雲(yun) :“二語,或以為(wei) 與(yu) 老子‘愚民’說同,為(wei) 孔子反對人民參政之證。以吾觀之,蓋未必然。‘不可’二字,似當作‘不能夠’解,不當作‘不應該’解。孟子曰:‘行之而不著焉,習(xi) 焉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zhong) 矣。’此章正為(wei) 彼文注腳:‘可以有法子令他們(men) 依著這樣做,卻沒有法子令他們(men) 知道為(wei) 什麽(me) 這樣做。’此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義(yi) 也。”【15】在此,梁氏否定了“使由使知”為(wei) 愚民說的意見。他訓“不可”為(wei) “不能夠”,承認中民與(yu) 聖人的差別,並引孟子語為(wei) 證,以化解愚民說的指控。需要指出,梁氏此說可能受到了嚴(yan) 複說的影響。(3)1913年,嚴(yan) 複說:“今案此章(指“使由使知”章——引者注)聖言,自西學東(dong) 漸以來,甚為(wei) 淺學粗心人所疑謗,每謂孔術胚胎專(zhuan) 製,此為(wei) 明證,與(yu) 老氏‘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一語同屬愚民主義(yi) ,與(yu) 其平日所屢稱之‘誨人不倦’一語矛盾參差,不可合一,此其說甚似矣。特自不佞觀之,則孔子之言實無可議,不但聖意非主愚民,即與(yu) ‘誨人不倦’一言,亦屬各有攸當,不可偏行。淺人之所以橫生疑謗者,其受病一在未將章中字義(yi) 講清,一在將聖人語氣讀錯。何以言之?考字書(shu) ,民之為(wei) 言冥也,盲也,瞑也。《荀子·禮論》有雲(yun) :‘人有是,君子也;外是,民也。’可知此章‘民’字,是乃統一切氓庶、無所知者之稱,而聖言之貫徹古今者,因國種教化,無論何等文明,其中冥昧無所知與(yu) 程度不及之分子恒居多數。苟通此義(yi) ,則將見聖言自屬無疵。又章中‘不可’二字乃術窮之詞,由於(yu) 術窮而生禁止之義(yi) ,淺人不悟,乃將‘不可’二字看作十成死語,與(yu) ‘毋’‘勿’等字等量齊觀,全作禁止口氣,爾乃橫生謗議,而聖人不得已詔諭後世之苦衷,亦已坐晦耳。複次,章中兩(liang) ‘之’字,皆代名詞,顧今吾黨(dang) 試思當日聖人言下此兩(liang) ‘之’字所代者果何物,若不佞以己意測度,則所代不離三者:道德一也,宗教二也,法律三也。是三物者,是生民結合社會(hui) 後所不可一日無者,故亦遂為(wei) 明民圖治者所必有事,今若一一考其所以推行之方,更見孔子之言殆無以易也……夫使民於(yu) 道德、宗教、法律三者,以事理、情勢、利害言,皆可使由而不可使知。如此則聖人此章之言,後世又烏(wu) 可議乎?”【16】時人對孔教動搖,疑謗聖經,嚴(yan) 複於(yu) 是撰寫(xie) 專(zhuan) 文替《論語》“使由使知”章辯護,駁斥所謂愚民說。而時人之所以疑謗、非議聖經,在嚴(yan) 複看來,是因為(wei) “一在未將章中字義(yi) 講清,一在將聖人語氣讀錯”。嚴(yan) 複認為(wei) ,此章之“民”乃“一切氓庶、無所知者”之統稱;“不可”二字乃“術窮之詞”,不可與(yu) “毋”“勿”等字等量齊觀,“全作禁止口氣”;兩(liang) “之”字皆為(wei) 代詞,指代“道德、宗教、法律”三者。嚴(yan) 氏進一步認為(wei) ,“道德、宗教、法律”三者以事理、情勢、利害言,“皆可使由而不可知”者。(4)1943年,徐英說:“今世竟言群治,說開明,而政治效率日微。蓋不獨民可使知之,凡群亦不可使知之。夫人獨則靜,群則躁。靜則智生,躁則昏起。故謀諸廟堂之上者,可以行於(yu) 天下,而不可造諸途人。夫子所謂民者,亦眾(zhong) 庶之意。此非後世淺見者所謂愚民政策,蓋政令之推行,有不得不然者,勢也。政令既行,民既由之,則亦知之。若先使知之,則是非紛起,或有不得而行者矣。”【17】徐英認為(wei) 政治有不得不然的“勢”和不可使知之的原因,而非所謂愚民,這段引文為(wei) 孔子的名聲作了辯護。(5)1944年,郭沫若說:“為(wei) 政總要教民,這是一個(ge) 基本原則。‘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舉(ju) 善而教不能,則勸’。這和後起的道家法家的愚民政策是根本不同的,這點我們(men) 應該要把握著。因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那兩(liang) 句話,近人多引為(wei) 孔子主張愚民政策的證據的,卻是值得商討了……《論語》這部書(shu) 是孔門二三流弟子或再傳(chuan) 弟子的纂輯,發言的先後次第尤其混淆了,不能不說是一件遺憾。但要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為(wei) 愚民政策,不僅(jin) 和他教民的基本原則不符,而且在文字本身的解釋上也是有問題的。‘可’和‘不可’本有兩(liang) 重意義(yi) ,一是應該不應該,二是能夠不能夠。假如原意是應該不應該,那便是愚民政策。假如僅(jin) 是能夠不能夠,那隻是一個(ge) 事實問題。人民在奴隸製時代沒有受教育的機會(hui) ,故對於(yu) 普通的事都隻能照樣做而不能明其所以然,高級的事理自不用說了。原語的涵義(yi) ,無疑是指後者,也就是‘百姓日用而不知’的意思。舊時的注家也多采取這種解釋,這是比較妥當的。孟子有幾句話也恰好是這兩(liang) 句話的解釋:‘行之而不著焉,習(xi) 矣而不察焉,終身由之而不知其道者,眾(zhong) 也。’(《孟子·盡心上》)就因為(wei) 有這樣的事實,故對於(yu) 人民便發生出兩(liang) 種政治態度:一種是以不能知為(wei) 正好,便是閉塞民智;另一種是要使他們(men) 能夠知才行,便是開發民智。孔子的態度無疑是屬於(yu) 後者。”【18】郭沫若訓“可”“不可”為(wei) “能夠”“不能夠”,他對“使由使知”作了多方的解釋和辯護,其目的在於(yu) 批評所謂愚民說,認為(wei) 孔子是照事實說話,在承認“百姓日用而不知”的基礎上主張進一步“開發民智”的。

 

總之,康有為(wei) 、梁啟超、嚴(yan) 複、徐英和郭沫若等人都對《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作了肯定和維護以及現代性的闡發,都承認聖智民愚的差別,並認為(wei) 這一差別正是所謂孔子雲(yun)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原因。同時,他們(men) 都批評和駁斥了誣聖的愚民說。另外楊樹達、程樹德等人的訓解也近似反對愚民說,但立場相對中立。【19】

 

2、1950年至1980年

 

此階段第二節以愚民說為(wei) 主導,這尤其表現在中國大陸學界和思想界。持此說的資料主要有:(1)範文瀾說:“孔子把民看作愚昧無知的人,可以使由(服從(cong) )之,不可使知之,這又說明他的政治思想基本上是保守的。”【20】(2)錢鍾書(shu) 明確認為(wei) 孔子“不可使知之”為(wei) “愚民之說”,又說:“然則愚民者,一言以蔽之,治民如治軍(jun) ,亦使由而不使知也。”【21】(3)1974年版《〈論語〉批注》的譯文是:“孔子說:對於(yu) 老百姓,隻能讓他們(men) 照著〔統治者的〕命令去做,不能讓他們(men) 知道為(wei) 什麽(me) 要這樣做。”其批判文字說:“這是孔老二獻給奴隸主貴族的愚民政策。”【22】此書(shu) 的評論最為(wei) 激烈,帶著詛咒和謾罵的語氣。(4)馮(feng) 友蘭(lan) 說:“他所謂的‘上智’和‘生而知之者’相當於(yu) 上層社會(hui) 的最高一級,天子和國君。他所說的‘學而知之者’,相當於(yu) 上層社會(hui) 的中、下層卿、大夫、士之類。他所說的‘困而學之者’,相當於(yu) 庶人、工商業(ye) 等自由民。他所說的‘困而不學,民斯為(wei) 下矣’,‘下愚’的人,相當於(yu) 奴隸。孔子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論語·泰伯》),因為(wei) 他們(men) ‘不可使知之’,所以隻可以讓他們(men) 聽從(cong) 驅使。孔子用知作為(wei) 標準,把人劃分為(wei) 三等,所謂‘上智’就是生而有知的人。所謂‘中人’就是可以使知的人。所謂‘下愚’就是‘不可使知’的人。”【23】馮(feng) 先生的論述最為(wei) 係統,將個(ge) 人的身份地位與(yu) 智力、知識因素對應和疊加起來,將愚民說推至最高階段。在1980年代後,蔡尚思、張岱年等人仍堅持所謂愚民說【24】,不過此已非時代主流。總結此節愚民說的形成曆史,可以溯源至趙紀彬的“民”為(wei) 奴隸、“人”為(wei) 奴隸主說【25】,最後至馮(feng) 友蘭(lan) 的“下愚”即奴隸、即不可使知者之說,其間的宗旨是一以貫之的。需要指出,如上訓釋受到了現實政治的強烈影響,批林批孔運動更導致愚民說甚囂塵上。

 

與(yu) 如上諸氏相對,錢穆明確反對愚民說、專(zhuan) 製說,他說:“民性皆善,故可使由。民性不皆明,有智在中人以下者,故有不可使知者……近人疑《論語》此章謂孔子主愚民便專(zhuan) 製,此亦孔子所以有‘不可使知’之慨歟!”【26】

 

除主張愚民說和反對愚民說的兩(liang) 派解釋外,楊伯峻和毛子水的態度比較中立,他們(men) 都對《論語》作了譯注。楊氏的今譯是:“老百姓,可以使他們(men) 照著我們(men) 的道路走去,不可以使他們(men) 知道那是為(wei) 什麽(me) 。”他還批評了劉寶楠“民”為(wei) “孔子弟子”的訓解及否定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句讀【27】。最近,楊逢彬不僅(jin) 襲用了楊伯峻的翻譯,而且再次批評“民可、不可”及“民可使、不可使”這兩(liang) 種句讀,認為(wei) 它們(men) 是錯誤的【28】。不過,二楊的譯注沒有辨明《論語》“不可”到底是“不同意”(“不應該”)還是“不能夠”的意思。毛子水今注曰:“‘可’字意同‘能’。(《呂氏春秋·樂(le) 成》:‘民不可與(yu) 慮化舉(ju) 始,而可以樂(le) 成功。’)”其今譯曰:“我們(men) 能夠使人民照著我們(men) 的方法去做,卻很難使他們(men) 懂得所以這樣做的道理。”【29】在此,毛氏明確指出,“可”是“能夠”之義(yi) 。這一訓解與(yu) 大多數學者的意見一致。另外,從(cong) 楊、毛二氏的翻譯來看,他們(men) 均以“之”為(wei) 代詞,不過有作“道路”和作“道理”訓解的不同。

 

總之,此一階段關(guan) 於(yu) 《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的解釋呈現出愚民說與(yu) 反駁愚民說的鬥爭(zheng) 和辯論,當然無論哪一派都受到了時政和時代思潮或多或少的影響。千年變局的大背景決(jue) 定了批孔思潮的潛滋暗長,在新文化運動及文化大革命時期這種思潮達到了鼎盛狀態,是影響甚至左右近一百多年來學者如何解釋《論語》“使由使知”章的根本因素。現在看來,愚民說隻是在特定曆史背景下出現的詮釋,它不能代表“使由使知”章的詮釋傳(chuan) 統,更不代表正確的訓詁和解釋。我們(men) 看到,愚民說從(cong) 1980年代以來一直遭到學者持續的反思和批評,即為(wei) 明證。

 

四、“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以竹書(shu) 《尊德義(yi) 》為(wei) 依據

 

(一)學者的新解

 

從(cong) 1980年代起,學界關(guan) 於(yu) “使由使知”問題的討論和解釋進入第三階段,即筆者所謂當代訓釋階段。在此一階段,學界逐漸進入反思和批評愚民說的時期,至郭店簡出版後這一反思和批判的潮流達到高峰。從(cong) 總體(ti) 上來看,這股反思和批評的潮流非常壯盛,知網上的大部分論文都是在此一時期發表出來的。此期的研究有兩(liang) 個(ge) 現象需要引起學者的充分注意,一是需要將那些利用郭店簡來作研究與(yu) 那些沒有利用郭店簡來作研究的論文分開,二是需要將那些在句讀上做功夫的文章與(yu) 那些堅持從(cong) 傳(chuan) 統句讀出發來作解釋的文章分開。從(cong) 方法論上來說,在郭店簡出版之後,那些沒有利用《尊德義(yi) 》簡作研究的論文即存在重大缺陷,使得其有效性很成問題。而那些企圖通過改變傳(chuan) 統句讀來對“使由使知”章再作新解的論文,由於(yu) 其句讀前提是錯誤的,故它們(men) 幾乎毫無價(jia) 值。有鑒於(yu) 此,筆者在此作簡化處理,對這些文章一律不予敘述和評論。在下文,筆者隻評論那些利用竹書(shu) 《尊德義(yi) 》來作研究的論文。筆者認為(wei) ,廖名春、龐樸、彭忠德、李銳、劉信芳、李景林等人的相關(guan) 論文值得注意,他們(men) 的觀點得到了學者較多的關(guan) 注和引用。

 

就《尊德義(yi)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知之”兩(liang) 句,裘錫圭《按》說:“道,由也。”他並引用了《論語·泰伯》“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章【30】。由於(yu) 《論語》“使由使知”問題一直被大家所高度關(guan) 注,所以在郭店簡出版之後,它立即引起了學者的討論和研究,發表了眾(zhong) 多論文。(1)廖名春大概是首位討論竹書(shu)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問題的學者,他首先認為(wei) ,竹書(shu) 這兩(liang) 句話與(yu) 下文“民可道(導)也,而不可強也”的語意非常接近:“民可導也”從(cong) “民可使道之”出,“不可強也”從(cong) “不可使知之”出。接著,他認為(wei) ,“不可使知之”的“之”字是指“民可導也”的“導”字,“不可強也”的“強”字則是對“知之”的進一步發揮。最後,他認為(wei) 竹簡這兩(liang) 句話的意思是:“要讓老百姓沿著‘尊仁、親(qin) 忠、敬壯、歸禮’之道走下去,但是不能讓他們(men) 以為(wei) 他們(men) 是被人引導的;老百姓可以引導,但這種引導不能強迫。”由此他得出結論,認為(wei) 竹書(shu) 這兩(liang) 句話或《論語》“使由使知”兩(liang) 句“不是愚民”的意思。【31】廖氏在解釋上將“不可強也”的“強”字與(yu) “不可使知之”的“知”字關(guan) 聯了起來,這一解釋企圖得到了多位學者的響應,他本人後來也再就此點作了申述。他認為(wei) “知”是“折”字的假借,“‘折民’即‘製民’,折就是製,就是用強力製伏、壓伏”,而簡文“民可使道之”數句當讀作:“民可使導之,而不可使折之。民可導也,而不可強也。”並說它們(men) 的意思是:“老百姓可以讓人引導他們(men) ,而不能讓人用暴力去阻止、折服他們(men) ;老百姓可以引導,但不能強迫。”【32】他讀“知”為(wei) “折”的根據,在於(yu) 他認為(wei) 上文“而不可使知之”應當與(yu) 下文“不可強也”在語意上是相貫通的。但即使如此,這一破讀是可靠的嗎?實際上,在筆者看來,“折”未必有強迫義(yi) :以力服人,這是強迫;但以德服人,這是強迫嗎?另外,他將“民可使由之”的“由”字讀為(wei) “迪”,訓為(wei) “導”,將竹書(shu) “民可使道之”的“道”讀為(wei) “導”,這兩(liang) 個(ge) 訓解是可靠的嗎?在筆者看來,無論是“知”字讀作“哲”,還是“由”字讀作“迪”,其說雖新,但未必是可靠的。(2)龐樸說:“老百姓是‘不從(cong) 其所以命,而從(cong) 其所行’的,故而雖厚其命,存乎其詞,說的天花亂(luan) 墜,也是無濟於(yu) 事。這就叫‘不可使知之’!不可使知之而使之知,就叫做‘強’,叫做‘牽’,叫做‘上不以其道,民之從(cong) 之也難’。”他又說:“所以爭(zheng) 論了若幹年的‘使由使之’問題,其關(guan) 鍵原來不在‘可’與(yu) ‘不可’上,不在後人所理解的能不能或該不該上,而在於(yu) 治民者以身教還是以言教,在於(yu) ‘古之用民者,求之於(yu) 己為(wei) 恒’(《成之聞之》),在於(yu) ‘正其身,然後正世’(《唐虞之道》)。”【33】龐樸根據上下文即認定竹書(shu) “而不可使智(知)之”與(yu) 其下文“不可使強也”相貫通,並依據下句來理解此句,認為(wei) “不可使知之”是不可以強迫老百姓使知之的意思。很顯然,他訓“使”為(wei) “強使”“迫使”之義(yi) ,這是其解釋的關(guan) 鍵。但實際上,在上古漢語中“使”本身並無“強使”或“迫使”之義(yi) 。由此可見,“強迫”之意是由龐先生主觀地加進來的。(3)彭忠德亦根據竹簡“不可強也”與(yu) 上文“不可使知之”對文的現象認為(wei) ,“知”字應該與(yu) “強”字的意思相同;於(yu) 是他將“知”的一項字義(yi) “主持、掌管”引申為(wei) “控製、強迫”之義(yi) 。【34】李銳批駁了多種訓解,但唯獨同意彭氏的這一訓釋,認為(wei) “最能適合《尊德義(yi) 》的語境”,“比較貼合此處文意,可以解釋為(wei) ‘管製’‘控製’。”【35】黃國輝即不同意愚民說,同時也批評了廖、彭、李三氏的訓釋。他說:“彭先生的這種訓釋是有疑問的。‘知’引申不出強迫的意思來……說‘折’與(yu) ‘強’同義(yi) ,於(yu) 書(shu) 無征。”【36】黃氏轉而讚成張憑、丁原植“知”訓為(wei) “知辨”的意見,認為(wei) 丁氏的看法“較為(wei) 符合孔子本義(yi) ”,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真正含義(yi) 是指“民可使由之以德禮,不可使知之以刑辟”。【37】“知”是不是“知辨”及“知辨刑辟”之義(yi) ?在筆者看來,它們(men) 都是很成問題的。東(dong) 晉張憑訓“知之”為(wei) “知刑”,這隻是他個(ge) 人的訓釋,而未必正確。(4)劉信芳說:“據《尊德義(yi) 》舉(ju) 桀紂為(wei) 例來解釋‘民可使道之,不可使知之’,以及鄭玄注‘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cong) 之’,可知‘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有一隱藏主語‘王’……‘之’是指代‘王’,而不是指代‘民’……句意是說:王可以使民跟從(cong) 他,不能使民認識他。”【38】劉氏訓解的特別之處,在於(yu) 他根據鄭《注》而認識到“之”為(wei) 代詞,“之”指代“王”。李景林接過劉說,雲(yun) :“照鄭玄的解釋,這個(ge) ‘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之’字,指的隻能是‘王教’而不可能是‘王’。換言之,在‘民可使由之’這句話裏,主語是‘王’(此點應無問題),而這‘王’‘使民’者,則是‘教’或‘王教’……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之‘之’所指代的,就是這個(ge) ‘王教’或聖王之‘教’。具體(ti) 言之,即詩書(shu) 禮樂(le) 之教或禮樂(le) 教化,其所體(ti) 現者,就是‘道’。”【39】與(yu) 劉氏不同的是,李景林認為(wei) “使由使知”二句的主語誠然是“王”,但兩(liang) “之”字代指“王教”;而王教即是詩書(shu) 禮樂(le) 之教,即是道。比較而言,李說勝過劉說,更符合《尊德義(yi) 》的上下文。

 

(二)本文的新解

 

1、《尊德義(yi)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解

 

下麵,筆者以郭店簡為(wei) 依據來討論《論語》“使由使知”的問題。先看《尊德義(yi)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之”的解釋。竹書(shu) 第21—23號簡曰: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智(知)之。民可道(導)也,而不可強也。桀不謂其民必亂(luan) ,而民有為(wei) 亂(luan) 矣。受不若也,可從(cong) 也而不可及也。

 

上引文的前兩(liang) 句話,《論語·泰伯》篇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二者不同的是,《尊德義(yi) 》是一篇大體(ti) 完整的文章,而“使由使知”章在《論語·泰伯》篇中則是孤立的,缺乏相應的語境。【40】正因為(wei) 如此,《論語》此章素稱難解,引起了現當代學者的熱烈討論。此外,“道”字,《泰伯》篇作“由”字;而“由”字,傳(chuan) 統注疏訓為(wei) “從(cong) ”。“而不”的“而”字,《泰伯》篇無此字。不過,此字的有無並不影響“不可使知之”句的文意。“智”讀為(wei) “知”,大家無異議。

 

上引竹書(shu) 文字的後麵部分,《成之聞之》簡有意思相近的一段文字,是篇第15—17號簡曰:

 

上不以其道,民之從(cong) 之也難。是以民可敬道(導)也,而不可掩也;可禦也,而不可牽也。故君子不貴庶物,而貴與(yu) 民有同也。

 

上引文“其道”的“道”字,讀如字;“敬道”的“道”字則讀為(wei) “導”字,是引導的意思。“掩”,掩蔽、掩塞。“禦”,本義(yi) 是駕馭車馬,在此是治理的意思。“牽”,《說文·牛部》曰:“引前也。從(cong) 牛,象引牛之縻也。”在竹簡中它是牽逼的意思,包含“強迫”義(yi) 。簡文“不可牽也”,與(yu) 《禮記·學記》“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牽”意思相近。【41】其中的“道”字,鄭玄《注》曰:“示之以道途也。”陸德明《釋文》曰:“道音導。注道示及下,同。”“道”即“導”字。“牽”,孔穎達《疏》曰:“謂牽逼。”【42】與(yu) 竹書(shu) 意思相同。另外,《國語·周語中》載單襄公引逸《書(shu) 》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韋昭《解》曰:“上,陵也。”【43】“陵”即淩駕之義(yi) 。“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與(yu) 竹書(shu) “民可敬導也,而不可掩也;可禦也,而不可牽也”意思相近。

 

回到《尊德義(yi) 》相關(guan) 文句來看,“民可道也”的“道”字,大家無異議,都訓為(wei) “導引”之“導”。不過,對於(yu) “民可使道之”的“道”字,學者有兩(liang) 種訓釋,一種根據傳(chuan) 統注疏及《泰伯篇》作“由”字,訓為(wei) “從(cong) ”;另一種是廖名春、劉釗等人的讀法,他們(men) 將此字讀為(wei) “導”,訓為(wei) “引導”。廖氏先將《論語》“由”字讀為(wei) “迪”,再將“迪”訓為(wei) “引導”(見上引文)。劉釗說:“簡文說民眾(zhong) 可以引導,卻不可以讓其知道。”【44】可知他確實讀“道”為(wei) “導”字。在此,“道”字讀為(wei) “導”,是不是正確的?對於(yu) 這個(ge) 問題,筆者將從(cong) 三個(ge) 方麵來回答。一者,從(cong) 傳(chuan) 統注疏來看,將竹書(shu) 此“道”字讀為(wei) “導”,是不恰當的。楊樹達《詞詮》卷二曰:“道,介詞,由也,從(cong) 也。”【45】《管子·禁藏》曰:“凡治亂(luan) 之情,皆道上始。”《韓非子·十過》曰:“一奏之,有玄鶴二八,道南方來,集於(yu) 郎門之垝。”其中的兩(liang) “道”字,都訓為(wei) “從(cong) ”。而既然“道”可訓為(wei) “由”“從(cong) ”,那麽(me) 竹書(shu) “民可使道之”與(yu) 《論語》“民可使由之”這兩(liang) 句話就是同義(yi) 的,因此“由”與(yu) “道”不過是同義(yi) 換字罷了。二者,從(cong) 句法來看,“道”若讀為(wei) “導”,那麽(me) “民可使道之”這一句就是不通順的,劉釗“民眾(zhong) 可以引導”的譯文將一個(ge) 主動句不恰當地改為(wei) 了被動句,而廖名春“老百姓可以讓人引導他們(men) ”的譯文,則在“使”字下暗增了一“人”字。三者從(cong) 上下文來看,“民可使道之”與(yu) “民可道也”不是同一個(ge) 意思,下句是“民眾(zhong) 可以引導”之意,故此“道”字讀為(wei) “導”,與(yu) 上句“民可使道之”不同。而且,《尊德義(yi) 》主張以“道”(人道)導民。總之,竹書(shu) “民可使道之”的“道”字不能讀為(wei) “引導”的“導”,“民可使道之”句與(yu) 《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相同,不過“道”字換成了“由”字罷了。

 

2、《論語》“使由使知”問題新解

 

上文已指出,《論語》“民可使由之”與(yu) 《尊德義(yi) 》簡“民可使道之”的意思是完全相同的;下文將著重討論“不可使知之”的問題,而其實《論語》“使由使知”問題的關(guan) 鍵正在於(yu) 如何理解此一句。“不可使知之”是何意,它是愚民說嗎?這是大家爭(zheng) 論的焦點。自1980年以來,大部分學者批評愚民說。除極個(ge) 別人外,絕大多數利用郭店簡來作研究的學者亦批評所謂愚民說,同時對“不可使知之”作了正麵解釋。

 

首先,《論語·泰伯》“使由使知”兩(liang) 句或《尊德義(yi)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的兩(liang) “可”字,都是“能夠”的意思。這兩(liang) 句中的“可”可以訓“可以”,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此“可以”又是什麽(me) 意思呢?學界有兩(liang) 種訓詁,一種訓為(wei) “同意”,一種訓為(wei) “能夠”。筆者認為(wei) 後一種是正確的,其理由如下:(1)從(cong) 宏觀道理來看,儒家雖然承認人有上智、下愚的先天差別,以及後天智識水平的差異和高低不同,但確實沒有愚民的主張。實際上,儒家強烈主張對百姓作教化,而這種主張的前提又是以承認民可教化及承認其知識在教化的環境下可以不斷增長為(wei) 前提的。(2)從(cong) 具體(ti) 語境來看,《尊德義(yi) 》講以德為(wei) 政和以德為(wei) 教,認為(wei) “為(wei) 政”應當“教導之取先”,都是以肯定“道”可學、需要學習(xi) “道”以及肯定百姓的智慧可以不斷增長為(wei) 前提的,與(yu) 《論語》所述孔子思想完全一致。由此看來,“可使”“不可使”的“可”字,都應當訓為(wei) “能夠”,而不應當訓為(wei) “同意”。無論是“同意”還是“不同意”,在文中都包含有主觀的“禁止”和“強迫”之義(yi) ,與(yu) 下文“民可導也,不可強也”相矛盾。不僅(jin) 如此,此訓釋與(yu) 《成之聞之》“是以民可敬導也,而不可掩也;可禦也,而不可牽也”也是相悖的。竹書(shu) 說,治理老百姓可以引導,但不能夠蔽塞之;可以駕馭,但不能夠逼迫之。《成之聞之》明確說“不可掩”,可見儒家在政治上確實不主張實行所謂愚民政策。(3)從(cong) 先秦語料來看,“可使治其賦也”(《論語·公冶長》)、“雍也,可使南麵”(《論語·雍也》)、“可使在山”(《孟子·告子上》)、“民可使富也”(《孟子·盡心上》)和“而民可使治”(《管子·五輔》)的諸“可”字,都是“能夠”之義(yi) 。另外,《王力古代漢語字典》說:“在能願式中,‘能’表示主動,‘可’表示被動。例如‘能食’表示能夠吃;‘可食’表示可以被吃。‘能行’表示能做事;‘可行’表示可以被實行。”【46】這個(ge) 說法在一定程度上也表明“可使”“不可使”的兩(liang) “可”字,是一個(ge) 能願動詞。總之,《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或竹書(shu) 《尊德義(yi) 》“民可使道之,而不可使知之”的“可”字,都是“能夠”而不是“同意”之義(yi) 。

 

其次,“可使”“不可使”中的兩(liang) “使”字,雖然有個(ge) 別學者的訓解不同,但絕大多數學者訓為(wei) “讓”和“致使”,筆者對此表示讚同,因此在此對於(yu) 這兩(liang) 句中的“使”字就不必再作討論了。

 

複次,“不可使知之”的“知”字,傳(chuan) 統注疏均訓為(wei) “知曉”;但近二十年來,廖名春、劉釗、劉忠德、李銳等人提出了新解,他們(men) 都認為(wei) “知”有強迫的意義(yi) ,隻不過廖氏將“知”字讀為(wei) “折”,“折”訓為(wei) “折服”;而劉忠德、李銳訓“知”為(wei) “主持、掌管”,並引申為(wei) “控製、強迫”之義(yi) 。以上四氏訓解的出處,參見上文。現在看來,這四位先生的訓解是不對的。“知”雖然與(yu) “折”聲通,但“折服”未必包含強迫之義(yi) 。“折服”有以德服人與(yu) 以力服人之不同,在筆者看來,前者即不屬於(yu) 所謂強迫。“不可使知之”是一個(ge) 被動句,其主語是“民”,“使”下省略了賓語“他們(men) ”(代指民眾(zhong) ),因此若將“知之”解釋為(wei) “控製他們(men) ”,這是不通的。傳(chuan) 統注疏訓“知”為(wei) “知曉”,這是對的,經得起人們(men) 的推敲。

 

最後,關(guan) 於(yu) “不可使知之”的“之”字,學者有幾種訓釋,其中一種認為(wei) 是無實義(yi) 的助詞,另一種認為(wei) 是代詞。大部分學者將“之”看作代詞,這是對的。不過,對於(yu) “之”指代什麽(me) ,學者有兩(liang) 種解釋,一種認為(wei) 它指代“君”“王”,這見於(yu) 劉信芳的訓解;一種認為(wei) 它指代“道路”,這見於(yu) 楊伯峻的翻譯,或指代“王教”,這見於(yu) 李景林的解釋。從(cong) 《尊德義(yi) 》的上下文來看,“之”指代“道”或指代“人道”,不過後者更為(wei) 準確。楊伯峻譯為(wei) “道路”,從(cong) 《論語·泰伯》來看,這是允許的。“道路”具有隱喻義(yi) ,它可以喻指抽象的人道。李景林從(cong) 傳(chuan) 統注疏出發將“道”理解為(wei) “王教”,這是恰當的。從(cong) 實際內(nei) 容來看,“人道”是指倫(lun) 常和禮樂(le) ,“王教”亦指倫(lun) 常、禮樂(le) 之教,它們(men) 是完全統一的。

 

至此,我們(men) 對於(yu) 《論語·泰伯》篇“使由使知”問題的檢討和解釋可以告一段落,這兩(liang) 句話不僅(jin) 不表示孔子主張愚民政策,而且恰恰相反,它們(men) 是孔子“因材施教”“有教無類”思想在政治上的體(ti) 現,以孔子為(wei) 首的儒家認為(wei) 人民經過教化之後即可以更方便地踐行人道,但是仍難以讓他們(men) 知曉道理之所在。不過,這是就一般情況而言的,孔子並沒有說百姓永遠不可能知“道”。就對於(yu) “道”的覺悟能力來說,孔子承認聖賢與(yu) 普通民眾(zhong) 有別,甚至說“百姓日用而不知”(《周易·係辭上》)。古人注疏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來說民愚的,它與(yu) 上智、下愚相對的“民愚”概念迥異。有些學者不作深入的分析,而混淆了“民愚”和“愚民”兩(liang) 個(ge) 概念;有些學者則出於(yu) 時勢的蠱惑或逼迫,將儒家在教化問題上的複雜性徑直斷定為(wei) 所謂愚民政策,這種觀點是很不客觀的,因而是不對的。總之,《論語·泰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兩(liang) 句可以翻譯為(wei) :人民可以讓他們(men) 跟從(cong) 大道,但無法使他們(men) 知曉、認識到道本身。其實,“使由使知”問題本沒有那麽(me) 複雜!

 

注釋:
 
【1】王傳龍:《孔子“民可使由之”句的二十二種訓釋》,《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67—76頁。
 
【2】趙友林:《百餘年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闡釋考》,北京大學儒藏編纂與研究中心:《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10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8年,第279—307頁。
 
【3】王傳龍:《孔子“民可使由之”句的二十二種訓釋》,《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67—68頁。趙友林有同樣的意見,見氏著:《百餘年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闡釋考》,北京大學儒藏編纂與研究中心:《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10輯,第281頁。
 
【4】龐樸:《“使由使知”解》,載《國際儒學研究》第10輯,北京:九州出版社,2000年,第317頁;王傳龍:《孔子“民可使由之”句的二十二種訓釋》,《孔子研究》2017年第6期,第70頁。
 
【5】趙友林:《百餘年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闡釋考》,北京大學儒藏編纂與研究中心:《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10輯,第305—306頁。
 
【6】梁啟超:《飲冰室文集》第4冊,上海:上海大道書局,1936年,第198頁。梁文原載《新民叢報》第8號《雜俎》欄《小慧解頤錄》,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論語稽·泰伯稽》曰:“清按:言對於民,其可者,使其自由之;而所不可者,亦使其知之。或曰:輿論所可者,則使共由之;其不可者,亦使共知之。均可備一說。”“清按”即“宦應清按”。有多位學者誤以為“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句讀最先出自宦懋庸,其實這是不對的,應予糾正。(清)宦懋庸:《論語稽·泰伯稽》,《續修四庫本》第157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318頁。《論語稽》最初由漢口振華印書館刊印於1913年;所引“清按”,見是書第7頁。
 
【7】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想史·民權問題》,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第232頁。
 
【8】王承璐:《“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辨》,《江淮論壇》1981年第6期,第106—107頁;吳丕:《孔子的“使民”思想——關於“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解釋》,《齊魯學刊》1994年第5期,第81頁。
 
【9】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年,第95頁。“民者,冥也”,王素校曰:“巳本及《詩·鄘風·氓》正義所引均同。《儀禮·喪服》疏引末多‘其見人道遠’五字。”“以正道教之,必從”,王素校曰:“‘必從’前,巳本多一‘人’字。《後漢書·方術傳序》注引作:‘言王者設教,務使人從之。’”“如知其本末”,王素校曰:“巳本略同。《後漢書·方術傳序》注引‘如’作‘若’,後多一‘皆’字。”“則暴者或輕而不行”,王素校曰:“‘暴’,巳本及《後漢書·方術傳序》注所引均作‘愚’。”見前揭書,第100頁。
 
【10】鄭玄《注》,見(清)劉寶楠:《論語正義》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299頁。劉說,見所著《論語正義》第299—230頁。鄭注亦見於唐寫本,有異文,但經過校勘,實無異義。參見王素:《唐寫本論語鄭氏注及其研究》,第95頁。
 
【11】(魏)何晏集解、(南朝梁)皇侃義疏:《論語集解義疏》,叢書集成初編本(1937年初版),第107頁。皇侃《述》得到了邢昺《疏》的繼承,邢《疏》曰:“此章言聖人之道深遠,人不易知也。由,用也。民可使用之而不可使知之者,以百姓能日用而不能知故也。”參見(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論語注疏》卷八,載(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第5冊,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5401頁。
 
【12】(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卷四,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05頁。
 
【13】(清)康有為:《論語注》,樓宇烈整理,北京:中華書局,1984年,第114頁。
 
【14】梁啟超:《飲冰室文集》第4冊,第198頁。梁文原載《新民叢報》第8號《雜俎》欄《小慧解頤錄》,清光緒二十八年(1902)。
 
【15】梁啟超:《先秦政治思想史·民權問題》,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第232頁。是書初版於1922年。
 
【16】嚴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講義》,王栻主編:《嚴複集》第2集,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326—329頁。
 
【17】徐英:《論語會箋》,南京:中正書局,1943年,第106頁。
 
【18】郭沫若:《十批判書》,北京:東方出版社,1996年,第99—100頁。
 
【19】程樹德《集釋》按:“趙佑《溫故錄》雲:‘民性皆善,故可使由之。民性本愚,故不可使知之。王者為治但在議道自己,製法宜民,治法宜民,則自無不順。若必事事家喻戶曉,日事其語言文字之力,非惟勢有所不給,而天下且於是多故矣,故曰不可。’其言至為明顯,毫無流弊。《集注》將‘不可’改為‘不能’,本煞費苦心。而程子之言,意在為聖人回護,殊不知聖言俟諸百世而不惑,刻意周旋,反為多事也。”見氏著:《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32—533頁。楊樹達說:“孔子此語似有輕視教育之病,若能盡心教育,民無不可知也。以民為愚不可知,於是乃假手鬼神以恐之,《淮南子》所雲是也。此為民不可知必然之結論。即《淮南子》所舉四事言之,皆人所易知之事,民決無不可知之理也。”見氏著:《論語疏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95頁。
 
【20】範文瀾:《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第1編,北京:人民出版社,1964年,第205—206頁。
 
【21】錢鍾書:《管錐篇》第1冊,北京:中華書局,1979年,第234頁。《管錐編》是錢氏在1960至1970年代用文言文寫作的筆記體著作。
 
【22】北京大學哲學係1970級工農兵學員:《〈論語〉批注》,北京:中華書局,1974年,第175頁。
 
【23】馮友蘭:《論孔丘》,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79—80頁。
 
【24】蔡尚思說,見山東大學曆史係編:《孔子及孔子思想再評價》,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134—135頁;張岱年:《“愚民”和“明民”》,《群言》1989年第4期,第39頁。
 
【25】趙紀彬:《古代儒家哲學批判》,上海:中華書局,1950年,第3—18頁。
 
【26】錢穆:《論語新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35—236頁。此書於1963年由香港新亞研究所初版。
 
【27】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2版,第81頁。楊書初版於1956年。
 
【28】楊逢彬:《論語新注新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52—154頁。
 
【29】毛子水:《論語今注今譯》,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79年3版,第119頁。是書初版於1975年。
 
【30】參見荊門市博物館編:《郭店楚墓竹簡》,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75頁。
 
【31】廖名春:《郭店楚簡儒家著作考》,《孔子研究》1998年第3期,第77頁。是文原題《〈論語〉“民可使由之”章的再研究》,2006年9月,澳門理工學院主辦“第三屆儒學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
 
【32】廖名春:《愚民說——“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真相》,見氏著:《孔子真精神——〈論語〉疑難問題解讀》,北京:孔學堂書局,2014年,第14—18頁。
 
【33】龐樸:《“使由使知”解》,《國際儒學研究》第10輯,北京:九州出版社,2000年,第323、324頁。是文原載《文史知識》1999年第9期,又載《光明日報》1999年10月22日第5版。
 
【34】彭忠德:《也說“民可使由之”章》,《光明日報》2000年5月16日。彭忠德為第二作者的一篇論文說:“孔子說:對於民眾,能使他們遵從禮樂之德,但不能(沒有辦法)使他們知道它。”在此,“知”訓為“知曉”,很顯然這與彭忠德原先訓“知”為“控製、強迫”的意見不同。據目前情況判斷,這很可能更多代表第一作者趙騫的意見。參見趙騫、彭忠德:《完整理解〈尊德義〉後再說“民可使由之”章》,《社會科學論壇(學術研究卷)》2009年第11期,第87頁。
 
【35】李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新解》,《齊魯學刊》2008年第1期,第13頁。
 
【36】黃國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論》,《石家莊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第32頁。
 
【37】黃國輝:《“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再論》,《石家莊學院學報》2019年第1期,第33—34頁。丁原植的意見,見氏著:《郭店楚簡儒家佚籍四種釋析》,台北:台灣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第312頁。
 
【38】劉信芳:《“民可使由之”的“之”是指代“民”還是指代“王”》,《學術界》2010年第8期,第115頁。
 
【39】李景林:《“民可使由之”說所見儒家人道精神》,《人文雜誌》2013年第10期,第4頁。
 
【40】以前,學者或以《論語·泰伯篇》的上下章為語境,例如劉寶楠即有此看法。現在看來,這是不正確的。(清)劉寶楠:《論語正義》,第299頁。
 
【41】首先指出這一點是顧史考,見氏著:《從楚國竹簡論戰國“民道”思想》,載謝維揚、朱淵清主編:《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04年,第255頁。
 
【42】鄭《注》、陸《釋文》、孔《疏》,俱見(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清嘉慶刊本)·禮記正義》,北京:中華書局,2009年,第3301頁。
 
【43】徐元誥:《國語集解》,北京:中華書局,2002年,第75頁。
 
【44】劉釗:《郭店楚簡校釋》,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32頁。
 
【45】楊樹達:《詞詮》,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2版,第46頁。
 
【46】王力主編:《王力古代漢語字典》,北京:中華書局,2000年,第10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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