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朝暉】儒家經典中的“和”及其文化根源探討——以《禮記》為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5-23 00:42:14
標簽:和、禮記
方朝暉

作者簡介:方朝暉,男,西元一九六五年生,安徽樅陽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曆史係/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主要著作有:《“中學”與(yu) “西學”——重新解讀現代中國學術史》(2002)《春秋左傳(chuan) 人物譜》(上下冊(ce) ,2001)《儒家修身九講》(2008/2011)《學統的迷統與(yu) 再造》(2010)《文明的毀滅與(yu) 新生》(2011)《“三綱”與(yu) 秩序重建》(2014)《為(wei) “三綱”正名》(2014)等。

儒家經典中的“和”及其文化根源探討

——以《禮記》為(wei) 例

作者:方朝暉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文史知識》2020年第3期。發表時有壓縮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閏四月初一日丙寅

          耶穌2020年5月23日

 

【內(nei) 容提要】本文對《禮記》中的“和”逐一分析和歸類,認為(wei) 大抵可分為(wei) 自我、外物、音樂(le) 、人倫(lun) 、政治及宇宙這六大類,涉及樂(le) 和、物和、氣和、心和、人和、政和、天地和、陰陽和等。中西方“和文化”的差別在於(yu) :西方人習(xi) 慣於(yu) 將“和”(harmony)理解為(wei) 功能配合,而中國人習(xi) 慣於(yu) 將“和”理解為(wei) 心靈感應。造成這一差別的原因與(yu) 中國人的生命觀及宇宙觀有關(guan) ,那就是:中國文化中預設世界隻有“這一個(ge) ”、同時將人設計成身與(yu) 心的和合,而不是靈與(yu) 肉的緊張。也正是這種中國人獨特的生命觀和宇宙觀,使“和”之所以成為(wei) 中國文化的核心範疇之一。

 

【關(guan) 鍵詞】和 禮記

 

【作者】方朝暉 清華大學人文學院曆史係

 

中國人自古以來不僅(jin) 追求人與(yu) 天和(天人合一),也十分重視人與(yu) 人和,還重視自我之和(包括心和、氣和等)。此外,中國人更認為(wei) ,“天地和同”(《禮記*月令》)、“保合大和”(《易*乾*彖》)是天道。因此,人間一切“和”的追求,均是為(wei) 了順應天道。在現代漢語中,由“和”組成的術語、諺語、詞組等十分常見。“和”可以說中國人日常生活至精神追求中的核心價(jia) 值之一。學界對儒家“和”思想多有研究,但鮮有從(cong) 文本本身出發詳細考證其在先秦經典中的本義(yi) 、特別是其多義(yi) 性。本文試圖從(cong) 《禮記》出發,考察“和”在先儒家經典中的多樣性含義(yi) ,並提出說明該如何從(cong) 中西差異的角度理解它。

 

一、和之源:龢盉咊

 

正如不少學者已經發現的,傳(chuan) 世文獻中的“和”字,有多個(ge) 不同的來源,其早期形式包括龢、盉、咊。[1]清人錢坫指出:

 

琴瑟之和當用龢,和羹之和當用盉。[2]

 

今按:“龢”,從(cong) 龠、禾聲,本指樂(le) 聲諧調(《說文*龢》)。此字很古老,見於(yu) 甲骨文。又《說文》:“龠,樂(le) 之竹管也,三孔以和眾(zhong) 聲也。”龠甲骨文作、、,“正像編管之樂(le) 器”[3];李守奎認為(wei) “管口上的‘’當為(wei) 人的口形,即‘口’字的倒寫(xie) ,人口與(yu) 竹口相對,表明其為(wei) 可吹奏的樂(le) 器。”[4]

 

“和”的另一個(ge) 源頭盉,從(cong) 皿、禾聲。《說文》:“盉,調味也”;“和味必於(yu) 器中,故從(cong) 皿”(段氏)[5]。段玉裁指出:

 

調聲曰龢,調味曰盉。今則和行而龢、盉皆廢矣。[6]

 

如果說龢指樂(le) 和,盉指味和,咊則指聲和(咊見於(yu) 甲骨文。《說文》:“咊,聲相應也”),則漢以來盛行的“和”字逐漸涵蓋了這三個(ge) 字的基本含義(yi) 。

 

然而雖然龢、盉後世逐漸被“和”字取代,後人不複知其本義(yi) ,但仍可從(cong) 文獻中發現,“和”字常用於(yu) 指樂(le) 之和或味之和。比如我們(men) 發現,與(yu) harmony在西方語言中源於(yu) 音樂(le) 曲調和諧相似[7],漢語的“和”在先秦指樂(le) 之和甚多。在〈樂(le) 記〉中,“和”字出現41次,占《禮記》中“和”字總次數三分之一以上;在整個(ge) 《禮記》中,“和”指音樂(le) 之和有30次(包括聲和、樂(le) 和),占《禮記》中“和”字總次數四分之一以上。(見表2)[8]另一個(ge) 重要現象是味和,味和出現次數雖不及樂(le) 和次數多,但也不少(《禮記》共出現10次),而且其含義(yi) 非常重要。比如《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國語*鄭語》分別記載晉晏子、鄭史伯論“和而不同”,皆以味和為(wei) 說;聯係《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可知味和對於(yu) 理解“和”之義(yi) 很重要。現在我理解了,之所以會(hui) 出現這種情況,可能與(yu) 和的源頭有關(guan) 。

 

二、和之用

 

下表統計了儒家十三經中“和”的出現次數(除掉人名、地名、器名等異義(yi) 次數):

 

表1十三經中的“和” [9]

 

書(shu) 名

 

次數

1

 

周易

 

13

2

 

尚書(shu)

 

31 [10]

3

 

詩經

 

12

4

 

儀(yi) 禮

 

2

5

 

周禮

 

46 [11]

6

 

禮記

 

111 [12]

7

 

左傳(chuan)

 

76 [13]

8

 

公羊傳(chuan)

 

1 [14]

9

 

穀梁傳(chuan)

 

1 [15]

10

 

孝經

 

4

11

 

論語

 

8

12

 

孟子

 

3

13

 

爾雅

 

9

14

 

總計

 

317

由上可見,“和”字在十三經中總計出現317次;其中《禮記》中“和”出現次數為(wei) 十三經之冠,達到111次,超過十三經總次數的三分之一。除了《禮記》之外,“和”在各經中出現次數《左傳(chuan) 》次之,《周禮》、《尚書(shu) 》又次之。其他各書(shu) ,隻有《周易》、《詩經》中超過10次。

 

分析《禮記》各篇“和”的出現情況,發現在《禮記》49篇中,總計有23篇中出現了“和”。而〈樂(le) 記〉一篇中出現41次,占總次數超過三分之一。其他各篇中,出現次數超過5次者隻有〈祭義(yi) 〉和〈昏義(yi) 〉,皆為(wei) 7次;出現次數5次者有〈檀弓〉、〈禮器〉、〈郊特牲〉、〈內(nei) 則〉、〈中庸〉5篇;出現次數為(wei) 1次者為(wei) 〈明堂位〉、〈孔子閑居〉、〈表記〉、〈三年問〉、〈聘義(yi) 〉5篇;其他各篇出現次數皆有2-4次之間。見下表(阿拉伯數字為(wei) 出現次數):

 

表2《禮記》中的“和”

 

篇名

 

 

分類

 

原文

 

和之義(yi)

檀弓

 

5

 

聲和

 

和之而不和,和之而和,竽笙備而不和

 

應和

王製

 

2

 

味和

 

五味異和,和味

 

適宜

月令

 

3

 

政和,天地和,味和

 

布德和令,天地和同,薄滋味毋致和

 

順應

禮運

 

4

 

人和2,陰陽和,味和

 

以和夫婦,和而後月生 [16],五味六和,夫婦和

 

禮器

 

5

 

味和2,樂(le) 和,四時和,物和

 

大羹不和,和之至也 [17],四時之和氣,內(nei) 金示和也,甘受和 [18]

 

郊特牲

 

5

 

陰陽和,器和,物和,味和,聲和

 

陰陽和,以和居參之也 [19],水草之和氣,大羹不和,聲和而後斷

 

內(nei) 則

 

5

 

物和3,味和2

 

和灰請漱,和灰請浣,和糝不蓼 [20],凡和春多酸夏多苦,和用酰

 

摻和

明堂位

 

1

 

器和

 

垂之和鍾 [21]

 

學記

 

3

 

人和2,聲和

 

道而弗牽則和,和易以思,五聲弗得不和

 

師生和

樂(le) 記

 

41

 

聲和7

 

其聲和以柔,和五聲,順成和動之音,肅雍和鳴,雍雍和也,敬以和  [22],樂(le) 者審一以定和 [23]

 

順應、和諧、調和

味和

 

大羹不和

 

樂(le) 和12 [24]

 

和樂(le) 興(xing) 焉  [25],[古樂(le) ]和正以廣[26],和安樂(le) 也 [27],鍾磬竽瑟以和之[28];樂(le) 以和其聲[29],樂(le) 和民聲[30];倡和有應[31],倡和清濁;大樂(le) 與(yu) 天地同和[32],和故百物不失;樂(le) 者天地之和也 [33]

 

和諧、順應、響應、節奏

政和2

 

其政和,天下和之

 

和諧、應和

己和

 

心和6

 

反情以和其誌2,和順積中,心中斯須不和不樂(le) ,樂(le) 極和 [34],內(nei) 和而外順

 

順暢

氣和 [35]

 

血氣和平

 

德和

 

平和之德

 

順暢

人和6

 

上下和,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qin) ,合和父子君臣,中和之紀

 

天地和2

 

和故百物皆化,樂(le) 者敦和[36]

 

四時和2

 

動四氣之和[37],四時和焉[38]

 

有序

陰陽和1

 

合生氣之和[39]

 

有序

祭義(yi)

 

7

 

氣和2,天地和,人和,心和3

 

有和氣2;天下之和[40];致和用也[41];心中斯須不和不樂(le) ;樂(le) 極和,內(nei) 和而外順

 

和諧

經解

 

3

 

民和2,人和

 

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和與(yu) 仁霸王之器也,兄弟和

 

仲尼燕居

 

3

 

人和2

 

三族和,三族失其和

 

孔子閑居

 

1

 

人和

 

上下和同[42]

 

中庸

 

5

 

行和3,德和,人和

 

發而皆中節謂之和[43],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君子和而不流 [44],兄弟既翕和樂(le) 且耽

 

合節

表記

 

1

 

政和

 

邇臣守和

 

三年問

 

1

 

人和

 

群居和壹之理

 

調和

儒行

 

3

 

陰陽和,人和,樂(le) 和

 

陰陽之和,禮之以和為(wei) 貴[45],歌樂(le) 者仁之和也

 

冠義(yi)

 

2

 

人和

 

和長幼,長幼和

 

昏義(yi)

 

7

 

人和[46]

 

和於(yu) 射鄉(xiang) ,和於(yu) 室人,婦順備而後內(nei) 和理,內(nei) 和理而後家可長久,天下內(nei) 和而家理,外和而國治,外內(nei) 和順

 

鄉(xiang) 飲酒義(yi)

 

2

 

樂(le) 和

 

和樂(le) 而不流

 

燕義(yi)

 

2

 

人和

 

上下和親(qin) ,和寧禮之用也

 

聘義(yi)

 

1

 

人和

 

以和長幼

 

 

 

 

 

 

 

 

 

三、和之類

 

《禮記》中的“和”大體(ti) 可分為(wei) 如下幾類:

 

【自我】有許多場合“和”指個(ge) 人內(nei) 在的和,而非人與(yu) 人、或人與(yu) 物相和,故可稱“自我之和”。“自我”包括個(ge) 人的氣質、性情、德性等方麵,故有氣和、心和、德和等。這類“和”的用法亦見於(yu) 他處。如《莊子*人間世》“心莫若和”,講心和;《莊子*知北遊》“天和將至”之和似指氣和(據王先謙[47])。又如《孟子*萬(wan) 章下》“柳下惠,聖之和者也”,其中的“和”當指性格。《道德經》第56章“和其光”,“和”似亦指性格。《左傳(chuan) *昭公二十年》“心平德和”,《左傳(chuan) *昭26年》“夫和妻柔”,《左傳(chuan) *昭27年》“郤宛直而和”,均是講性格之和;這些與(yu) 《莊子*德充符》“遊心乎德之和”中的“和”,表2中均納入德和。

 

【外物】也有一些場合“和”指一物之性質,不是物與(yu) 物相和,這在《禮記》中包括水草、金鍾、和灰等的性質在內(nei) ,後者表中稱為(wei) 物和或器和。不過,有時“和”確實指外物相和,最典型的就是味和。物和與(yu) 味和的區別在於(yu) ,味和指不同味之關(guan) 係,而物和指同一物之性質。當然,外物之和在最高層次上是宇宙之和,包括“天地和”、“四時和”與(yu) “陰陽和”等。後者表2中納入了“宇宙之和”。

 

【音樂(le) 】《禮記》討論“和”甚多的文字是樂(le) 之和。廣義(yi) 的樂(le) 和可分類兩(liang) 類:一為(wei) 聲和,如“和五聲”、“和動之音”、“其聲和”、“肅雍和鳴”等;一類為(wei) 狹義(yi) 上的樂(le) 和,指樂(le) 之內(nei) 容應於(yu) 環境,如“和樂(le) ”、“和正以廣”、“和安樂(le) ”、“和其聲”、“和民聲”、“倡和”、“與(yu) 天地同和”等。《莊子*天下》稱“以樂(le) 為(wei) 和”,亦是講樂(le) 和。

 

【人倫(lun) 】《禮記》講到人倫(lun) 關(guan) 係之和(表中稱人和)最多,包括夫婦、兄弟、師生、君臣、上下、長幼、父子、三族等關(guan) 係。還有如“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庸〉)、“群居和壹”(〈三年問〉)這種禮意義(yi) 上的和也屬於(yu) 人和。類似的情況在他書(shu) 中多見,如《左傳(chuan) 》“和王室”、“晉國和乎”、“將帥乘和”等,也屬於(yu) 人和性質;《道德經》“六親(qin) 不和”亦是人和。

 

【政治】《禮記》中政治方麵的和包括政令和人民兩(liang) 方麵,如“布德和令”、“邇臣守和”、“發號出令而民說謂之和”,“和與(yu) 仁霸王之器也”,等。

 

現作下表以反映《禮記》“和”之內(nei) 容分類(篇名阿拉伯數字為(wei) 出現次數):

 

表3《禮記》中“和”之分類

分類

 

篇名

 

次數

自我

 

氣和

 

樂(le) 記,祭義(yi) 2

 

3

 

14

心和

 

樂(le) 記6,祭義(yi) 3

 

9

德和

 

樂(le) 記,中庸

 

2

外物

 

器和

 

禮器,郊特牲,明堂位

 

3

 

17

物和[48]

 

郊特牲,內(nei) 則3

 

4

味和

 

王製2,月令,禮運,禮器2,郊特牲,內(nei) 則2,樂(le) 記

 

10

音樂(le)

 

聲和[49]

 

檀弓5,郊特牲,學記,樂(le) 記7

 

14

 

30

樂(le) 和

 

禮器  [50],樂(le) 記12,儒行,鄉(xiang) 飲酒義(yi) 2

 

16

人倫(lun)

 

人和[51]

 

禮運2,學記2,樂(le) 記6,祭義(yi) ,經解,仲尼燕居2,孔子閑居,中庸,三年問,儒行,冠義(yi) 2,昏義(yi) 7,燕義(yi) 2,聘義(yi)

 

30

 

33

行和

 

中庸3

 

3

政治

 

政和[52]

 

月令,樂(le) 記2,表記

 

4

 

6

民和

 

經解2

 

2

宇宙

 

陰陽和

 

禮運,郊特牲,樂(le) 記,儒行

 

4

 

13

四時和

 

禮器,樂(le) 記2

 

3

天地和

 

月令,樂(le) 記4,祭義(yi)

 

6

 

 

 

 

 

由上表不難發現,《禮記》中出現次數最多的“和”是人和,達33次;音樂(le) 之和次之,30次。

 

四、和之義(yi)

 

仔細分析“和”之義(yi) ,可以發現《禮記》中“和”之義(yi) 大體(ti) 有以下幾方麵:

 

1、和諧。針對聲、味、天地、政、人、陰陽、金性、和鍾、心、氣、德、民而言,多指兩(liang) 物關(guan) 係,有少量指某物或個(ge) 人性質或性情。此義(yi) 使用頻率最高,《禮記》中的“和”大多數可解釋為(wei) “和諧”。其他經典中也有不少類似的例子,如:《尚書(shu) *堯典》“協和萬(wan) 邦”,〈舜典〉“神人以和”,《周禮*天官塚(zhong) 宰*太宰》“以和邦國”,《論語*述而》“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孝經》“和其民人”,《孟子*公孫醜(chou) 下》“地利不如人和”,《左傳(chuan) *桓公6年》“民和年豐(feng) ”,〈桓公11年〉“師克在和”,〈莊公20年〉“鄭伯和王室”,等等。

 

2、應和。含義(yi) 與(yu) “和諧”義(yi) 近,但區別在於(yu) ,“應和”指有一物行動在先,另一物響應在後。“應和”是動作,“和諧”是效果。這種情況尤其出現在指樂(le) 和的情況下,〈樂(le) 記〉中尤其多見,他篇偶見。例如:“和之而不和”(〈檀弓〉)、“和樂(le) 興(xing) 焉”(〈樂(le) 記〉)、“和正以廣”(〈樂(le) 記〉)、“倡和有應”(〈樂(le) 記〉)、“鍾磬竽瑟以和之”(〈樂(le) 記〉)、“天下和之”(〈樂(le) 記〉)、“仁之和”(〈儒行〉)。類似的情況也出現於(yu) 其他經典中,如:《易經*中孚》“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書(shu) *盤庚上》“汝不和吉言於(yu) 百姓”,《論語*述而》“子與(yu) 人歌而善,必使反之,而後和之。”《莊子*齊物論》:“泠風則小和,飄風則大和。”

 

3、順應,可通“合”。與(yu) “應和”均指動作,但區別在於(yu) :“應和”多指兩(liang) 個(ge) 對等的行為(wei) 主體(ti) 之間互動或一方表達某種對等的思想,而“順應”則多指對另一方的遵從(cong) 、順從(cong) 。如“和其誌”(〈樂(le) 記〉)、“發而中節謂之和”(〈中庸〉)、“和而不流”(〈中庸〉)。類似的例子亦見如:《周易*說卦》“和順於(yu) 道德而理於(yu) 義(yi) ”,《周易*文言*乾》“利者,義(yi) 之和也。……利物足以和義(yi) ”;《荀子*修身》“由禮則和節”,〈富國〉“寒暑和節”;《莊子*天道》:“夫明白於(yu) 天地之德者……與(yu) 天和者也”,《莊子*寓言》:“和以天倪”;等。不過這種情況在《禮記》中並不多見。

 

4、調和。“調和”可理解為(wei) “和諧”的動詞形態。“調和”不是被動地順應,也不是簡單地響應,故與(yu) “應和”、“順應”不同,它指當事人對雙方情況的主動參與(yu) 或調節行為(wei) ,以最終建立和諧的關(guan) 係。“調和”比“應和”、“順應”更多地體(ti) 現了當事人的主動性,有促成、促進之義(yi) 。例如:“以和夫婦”(〈禮運〉)、“布德和令”(〈月令〉)、“審一以定和”(〈樂(le) 記〉)、“和安樂(le) ”(〈樂(le) 記〉)、“樂(le) 以和其聲”(〈樂(le) 記〉)、“樂(le) 和民聲”(〈樂(le) 記〉)、“邇臣守和”(〈表記〉)、“群居和壹之理”(〈三年問〉)。類似的例子在他經亦有如:《周禮*地官司徒*》“鼓人……以和軍(jun) 旅”,《周禮*冬官考工記*輪人》“輪人為(wei) 輪,斬三材必以其時。三材既具,巧者和之”;《莊子*齊物論》“聖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鈞”、“和之以天倪”,《莊子*繕性》“和理出其性”;《荀子*臣道》“曉然以至道而無不調和也”(事暴君之義(yi) )。這種用法在《禮記》常見。

 

5、秩序、節奏。此為(wei) “和諧”引申義(yi) ,代表和諧的要素。〈樂(le) 記〉“大樂(le) 與(yu) 天地同和”之“和”指節奏,蓋節奏為(wei) 聲和之要素。〈樂(le) 記〉“四時和焉”指四時交替有序。〈樂(le) 記〉“動四氣之和”孔疏:“謂感動四時之氣,序之和平,使陰陽順序也”,當指四時之氣不失其序,如冬季陰氣為(wei) 主、夏季陽氣為(wei) 主。《左傳(chuan) *僖公24年》“耳不聽五聲之和為(wei) 聾”之“和”指五聲節奏。

 

6、適宜。亦為(wei) “和諧”引申義(yi) 。唯物適宜,方能和諧。適宜為(wei) 和諧之條件。〈王製〉“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之“和”,當指適宜。“和味”不僅(jin) 指異味相和,且指適宜於(yu) 當地人民之味。〈月令〉“薄滋味毋致和”之“和”亦指味道適宜。《荀子*天論》“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和”當指適宜。此種用法在《禮記》中不多。

 

7、摻合、粘合。此為(wei) 特殊引申義(yi) ,指一物與(yu) 另一物相混合。如〈內(nei) 則〉“和灰請漱”,“和灰請浣”之類。他經亦偶見,如《公羊傳(chuan) *莊公32年》“季子和藥而飲之”,《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膠也者,以為(wei) 和也。”

 

今按:這些含義(yi) 都與(yu) 和諧有關(guan) 。應和、順應、調和、秩序、節奏、適宜均有和諧之義(yi) ,或為(wei) 促成和諧之動作,或為(wei) 體(ti) 現和諧之要素,或為(wei) 實現和諧之條件,等。隻有“摻和”、“粘合”比較特殊,但畢竟少見。因此可以說,“和”的含義(yi) 主要上是指兩(liang) 物之間的和諧關(guan) 係。

 

五、如何理解“和”?

 

和與(yu) 生命

 

為(wei) 什麽(me) “和”成為(wei) 中國文化的核心價(jia) 值之一?我認為(wei) 這與(yu) 中國人的生命觀有關(guan) 。

 

孫隆基先生指出[53],中國文化“把‘人’分成‘身’與(yu) ‘心’的設計”,與(yu) 西方文化把“人”分成“靈”與(yu) “肉”的設計是完全不同的。後者預設了靈肉衝(chong) 突的永恒性與(yu) 合理性,而前者正好相反,認為(wei) 身心和諧才是最重要的。這不是說中國人不知道身、心矛盾與(yu) 張力,而是說以身心和諧為(wei) 生命之理想狀態。因此,“和”被認為(wei) 是生命健康成長的條件或標誌。比如《荀子*天論》說“萬(wan) 物各得其和以生”,似認為(wei) 萬(wan) 物皆須和以生。《禮記*樂(le) 記》“和故百物不失”,“和故百物皆化”之言,將“和”作為(wei) 萬(wan) 物健全成長的必要條件。《國語*鄭語》載鄭大夫史伯稱:

 

夫和實生物……故先王以土與(yu) 金、木、水、火雜,以成百物。是以和五味以調口……和六律以聰耳。

 

這裏“和實生物”之“物”含義(yi) 較寬,包括一切人間之事。因此“和實生物”具有治道方麵的含義(yi) ,指“和”為(wei) 成就萬(wan) 事的條件。但從(cong) 原文“和五味以調口……和六律以聰耳”之言看,作者也認為(wei) 個(ge) 體(ti) 生命的健全成長也依賴於(yu) 人體(ti) 各個(ge) 器官的和諧。

 

“和”的上述含義(yi) 體(ti) 現了中國文化中的此岸世界觀有關(guan) :在生命可能隻有一次,至少此生此世是我們(men) 唯一能依賴的預設下,中國人的理想生命狀態是身心和諧,而決(jue) 不是身心分裂。當下生命作為(wei) 一個(ge) 完整的整體(ti) ,其存在本質上是“血氣心知之性”(〈樂(le) 記〉),其生命狀態的最高理想也應當是其各方麵、尤其是身心等之完整的和諧。所以中國人以和為(wei) 生命成長之關(guan) 鍵。但是在靈肉分裂的生命觀看來,靈魂與(yu) 肉體(ti) 代表了兩(liang) 種相反的方向,靈魂的終極目標在於(yu) 擺脫肉體(ti) 。肉體(ti) 可以消亡,而靈魂則不然。所以不可能把靈、肉的和諧當作最高目標和健全生命的標誌。

 

和與(yu) 社會(hui)

 

在身心二元關(guan) 係中,心處於(yu) 絕對主導的地位,身是完全被動的。聽憑身的本能運動,則人容易墮落,故需要心的統率和主導。因此中國文化中對人的身心二元設計,落實到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變成心與(yu) 心的關(guan) 係,這是由心的能動性所決(jue) 定的。孫隆基認為(wei) ,“‘心’的表現就是人與(yu) 人之間的互相照顧與(yu) 關(guan) 懷”。因此,用“心”“克服各自的‘身’之存在,達成了人與(yu) 人之間的‘感通’”,就是一種理想。[54]由此可以理解,中國人的“和”表現在人際之間就是心心相應、心心相通。因此,“心和”不僅(jin) 指個(ge) 人內(nei) 心之和,也應指人與(yu) 人之間心相和,即人心之間的感應。

 

不過,《禮記》中人與(yu) 人相和雖然甚多(包括表3中人倫(lun) 類33次,政治類6次),但並未明確地提到人與(yu) 人心相應。明確討論人心與(yu) 人心之間的感應之和,出現於(yu) 《周易》、《尚書(shu) 》及其古人注解。我認為(wei) 《禮記》所謂人和、政和、民和,也應該包含人心相感應這一含義(yi) 。

 

《周易*鹹*彖》曰:

 

天地感而萬(wan) 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此處,天地相感如果說是“二氣交感”,而聖人與(yu) 人民之間的交感則是指聖人感動人心,也可以說聖人與(yu) 人民心相應。若依孔疏,聖人與(yu) 人民之感指“聖人設教,感動人心”[55];若依程頤,“聖人感人心”指聖人以其至誠之心感動天下人之心,因此是聖人之心與(yu) 人民之心相互感應:

 

聖人至誠以感億(yi) 兆之心,而天下和平。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周易程氏傳(chuan) 》卷三〈鹹〉)[56]

 

故徐鍇釋《尚書(shu) *皋陶謨》曰:

 

禹拜昌言,皋陶賡歌,九功之德皆可歌也,人心和矣。[57]

 

聖王在位,天人大和體(ti) 現為(wei) 人心之和。所謂“人心和”應包含人心與(yu) 人心的相互感應。

 

和與(yu) 政治

 

身心二元結構下的生命觀決(jue) 定了不僅(jin) 人與(yu) 人的和諧需要借助於(yu) 心來實現,政治的成功也體(ti) 現在人心之上,那就是民心的和諧問題,實質上民心與(yu) 統治者之間的關(guan) 係問題。這意味著:統治者與(yu) 人民之間的心靈感通確立政治的合法性,用後世說法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此一思想在孟子“得其心斯得民矣”(〈離婁上〉)一語中已經表達無遺。所以在政治事務中,身心的二元關(guan) 係演變成人心與(yu) 政治的和諧問題。為(wei) 此,統治者需要了解人心如何受到環境影響,以及人心的普遍狀態是如何形成的。於(yu) 是樂(le) 的作用體(ti) 現了出來——好的政治必定會(hui) 在人心中產(chan) 生普遍而積極的反響,而表現為(wei) 樂(le) (yue);樂(le) (yue)者,樂(le) (le)也;樂(le) 自發地體(ti) 現了人心的普遍狀態,體(ti) 現了一個(ge) 政權是否得民心。當政治認同建立起來後,人民的自覺會(hui) 轉化為(wei) 一種精神風貌,體(ti) 現在樂(le) 和上。

 

現在我們(men) 就重點來看《禮記》中的樂(le) 和問題。如果說味和主要指功能上的和諧,樂(le) 和則決(jue) 不僅(jin) 指功能上的和諧,而且包括心理上的感應,從(cong) 根本上說是人心感於(yu) 物的反應。前麵我們(men) 說過,《禮記》中“和”用於(yu) 音樂(le) 不僅(jin) 指聲和,而且指人心感應外物的方式:

 

是故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其樂(le) 心感者,其聲嘽以緩;其喜心感者,其聲發以散;其怒心感者,其聲粗以厲;其敬心感者,其聲直以廉;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於(yu) 物而後動。

 

這裏的“哀心”、“樂(le) 心”、“喜心”、“怒心”等,是指人心內(nei) 在的情緒狀態,然而這些情緒均由外物引起。情緒不同,發為(wei) 樂(le) 音自然不同,而導致情緒不同的原因則是外物是否“正”。總之,正因如此,樂(le) 和反映了政治之和,所謂“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治世之音安以樂(le) ,其政和;亂(luan) 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樂(le) 記〉)”。〈樂(le) 記〉進一步上升到人性論的高度,認為(wei) “民有血氣心知之性,而無哀樂(le) 喜怒之常,應感起物而動,然後心術形焉”,故“樂(le) 者,心之動也”,“其本在人心之感於(yu) 物也”。

 

正因如此,樂(le) 和反映的是心和。鄭玄注〈樂(le) 記〉“樂(le) 由中出”時說“和在心也”,即樂(le) 和源於(yu) 心和。《論語*子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何晏注曰“君子心和”,朱注曰“和者,無乖戾之心。”《禮記》中有12次自我之“和”,以氣和和心和為(wei) 主。無論是氣和,還是心和,均是好的環境——主要是政治環境——熏陶的結果。《尚書(shu) *益稷》“簫韶九成,鳳皇來儀(yi) ”徐鍇之解曰:“言有所感動,和氣浹其心。”[58]這裏的和氣來自哪裏?當然是聖王之政。蓋王者施政,人心趨和,這是統治者感動人心的另一種方式,即善政的累積效應。

 

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孔子又主張“放鄭聲”(《論語·衛靈公》)?這當然也是因為(wei) 人心本身較容易受環境影響所致。荀子說“樂(le) 中平則民和而不流,樂(le) 肅莊則民齊而不亂(luan) ”(《荀子*樂(le) 論》),正是基於(yu) 此一認識。然而,所謂“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孝經》),不能簡單地理解為(wei) 統治者對人民洗腦和對人心的人為(wei) 塑造,而是以樂(le) 為(wei) 促進這種道德自覺和美好風俗的輔助力量。必須認識到,樂(le) 是一種重要的輔助力量,而不是改變社會(hui) 風俗的根本力量。樂(le) 之所以特別是重要,主要還是因為(wei) 它是衡量一個(ge) 社會(hui) 是否和諧、以及一種統治是否成功的關(guan) 鍵指標,一個(ge) 社會(hui) 的和諧一定體(ti) 現在樂(le) 和上。正因如此,樂(le) 和成為(wei) 《禮記》討論和的焦點,其背後真正的指向是政治,基於(yu) 其對政和、心和、樂(le) 和三者之間循環互動關(guan) 係的認識。

 

和與(yu) 天地

 

“和”之所以成為(wei) 中國文化核心範疇之一,從(cong) 根本上與(yu) 中國人的宇宙觀有關(guan) 。

 

因為(wei) 中國人的世界隻有“這一個(ge) ”(古人稱為(wei) 天地、六合或宇宙)——李澤厚稱其為(wei) “一個(ge) 世界假定”[59],我常稱為(wei) “此岸取向”的世界觀——所以這個(ge) 世界的和諧、安寧是所有人安全感的終極寄托。《周易*乾*彖》“保合太和,乃利貞”之語,《禮記*月令》“天地和同”之言,《中庸》“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均表達了古人這樣一種宇宙觀:因為(wei) 世界隻有這一個(ge) ,所以他們(men) 無比希望這個(ge) 世界能夠太平無事、和諧安寧,不要有傷(shang) 害或毀滅。這是中國人“天人合一”世界觀的重要來源。也正因如此,古人認為(wei) “和”合於(yu) 天地之道。

 

《莊子*天道》:

 

夫明白於(yu) 天地之德者……與(yu) 天和者也。

 

此處“和”可讀為(wei) “合”,指德行當效法天地之道。

 

〈樂(le) 記〉則說:

 

樂(le) 者,天地之和也。

 

此處“和”亦可讀為(wei) “合”,指音樂(le) 效法天地節奏,然亦寓意樂(le) 之和源自於(yu) 天地之和。

 

《左傳(chuan) *昭公二十五年》鄭國名臣子大叔論禮:

 

為(wei) 溫、慈、惠、和,以效天之生殖長育。……哀樂(le) 不失,乃能協於(yu) 天地之性,是以長久。

 

其中“哀樂(le) 不失”指“好、惡、喜、怒、哀、樂(le) ”這“六氣”之和。這裏顯然認為(wei) ,之所以“和”為(wei) 個(ge) 體(ti) 生命健全成長的條件或標誌,是因為(wei) “和”符合天地之道。

 

注釋:
 
[1]有人認為“‘和’是在‘龢’、‘盉’二字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李加武,“多維視域下的先秦儒家‘和’思想研究”,《大連海事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13卷第3期,2014年6月,頁71).此說似可商榷。因為“和”字見於金文(容庚編著,張振林、馬國權摹補,《金文編》,中華書局(影印),1985/1998年,頁64-65),或以為其甲骨文原形為(參李玲璞主編,《古文字詁林》第2冊,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頁52)。
 
[2]錢坫,《說文解字斠詮》,吉金樂石齋藏版,1806(嘉慶丁卯年),卷第二上。
 
[3]徐中舒主編,《甲骨文字典》,成都:四川辭書出版社,1998年,頁199。
 
[4]李學勤主編,《字源》,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2年,頁158。
 
[5]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北京:中華書局,頁212。
 
[6]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頁212。
 
[7]參《在線詞源字典》(日上網。
 
[8]《樂記》:“樂統同,禮辨異。”“大樂與天地同和,大禮與天地同節。”《荀子*儒效》:“樂言是其和也”。《荀子*臣道》“恭敬、禮也;調和、樂也。”《周禮*地官司徒*大司徒》:“以樂禮教和”,“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皆是從禮、樂之別論樂與和之關係。
 
[9]本數據主要依據尹小林,《國學智能書庫》,北京:北京國學時代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禮記》部分亦參照其他電子版本校對。
 
[10]《尚書》“和”共43見,除人名共12次,實為31見。其中〈堯典〉人名“羲和”4次,〈胤征〉人名“羲和”4次,〈顧命〉人名“和”1次,〈文侯之命〉人名“父義和”3次。
 
[11]《周禮》“和”共50見,除〈春官宗伯〉地名“雲和”1條,〈夏官司馬〉門名“和”(“和之門”、“以敘和出”)2次,〈夏官司馬*大馭〉器名(“鸞和”),實為46次。
 
[12]《禮記》“和”共115見,除作器名“鸞和”之“和”4次(〈玉藻〉〈少儀〉〈經解〉〈仲尼燕居〉),實得111次。
 
[13]《左傳》“和”共82見,除人名“宋公和”(隱3年)、“和組父”(襄3年)、“醫和”(昭元年,2見)共4條,地名“菟和”(哀4年)1條,器名“鸞和”(桓3年),實得76次。
 
[14]除《公羊傳*隱公3年》人名“宋公和”1條。
 
[15]除《榖梁傳*隱公3年》人名“宋公和”1條。
 
[16]鄭注“和而後月生”曰:“此氣和,乃後月生而上配日,若臣功成進爵位也。”方按:氣和實指陰陽和。
 
[17]孔疏:“謂堂上下禮樂交相應會,和諧之至極也。”
 
[18]孔疏“甘受和”曰:“甘為眾味之本,不偏主一味,故得受五味之和。”a
 
[19]鄭注“鍾次之以和居參之”曰:“鍾,金也。獻金為作器,鍾其大者。以金參居庭實之間,示和也。”納入“器和”。
 
[20]鄭注:“和糝不蓼者,此等之羹,宜以五味調和,米屑為糝,不須加蓼也。”
 
[21]孔疏:“垂之和鍾者,垂之所作調和之鍾。”
 
[22]孔疏:“肅,敬也;雍,和也。言樂音敬和而鳴,先祖之神聽而從之。”
 
[23]孔疏:“‘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一謂人聲。言作樂者詳審人聲,以定調和之音。但人聲雖一,其感有殊或有哀樂之感或有喜怒之感,當須詳審其聲,以定調和之曲矣。”
 
[24]“樂和”不同於“聲和”,後者指樂之音,前者指樂之義,指樂呼應於政治而作,亦指響應天地之之數而作。
 
[25]孔疏:“‘和樂興焉’者,正聲感動於人,而順氣來應;既聞順聲,又感順氣;二者相合而成象,則和樂興。若周室太平,頌聲作也。”
 
[26]鄭注:“和正以廣,無奸聲也”。“和”當作動詞。“和樂”、“和正”義近,指和順於正聲。所謂正聲,如頌聲,即前“倡和有應”,孔疏所謂“善倡則善應,惡倡則惡應”。
 
[27]原文“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也”,“和安樂”當指調節、促進安樂氣氛。
 
[28]緊承“六者德音之音也”,“以和之”指應和於六種德音。
 
[29]孔疏:“用正樂諧和其聲。”方:“樂和其聲”當指以樂民心而諧之,即後文所謂“和民聲”。
 
[30]孔疏:“樂和民聲者,樂有宮商角征羽及律呂,所以調和民聲也。”
 
[31]孔疏:“‘倡和有應’者,初有奸聲正聲感人,是倡也;後有逆氣順氣,是和也。善倡則善和,惡倡則惡和,是倡和有應邪。”
 
[32]鄭注:“言順天地之氣,與其數和,故百物不失。”方按:“與其數和”之“和”指一致,和讀合、同。
 
[33]孔疏:“樂者,調暢陰陽,是天地之和也。”
 
[34]原文是“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孔疏:“樂極和者,樂能感人心,故極益於和也。”方按:此處“極和”指內心和,因與外順相對。極,鄭注訓至。
 
[35]“氣和”限指人之氣,不包括四時之氣、陰陽之氣等。
 
[36]原文:“天高地下,萬物散殊,而禮製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樂興焉。春作夏長,仁也;秋斂冬藏,義也。仁近於樂,義近於禮。樂者敦和,率神而從天;禮者別宜,居鬼而從地。”鄭注:“敦和,樂貴同也。”孔疏:“敦和,是敦重其所和也。”又雲:“樂者,調和氣性,合德化育,是樂興也。樂主和同,故雲興。”方按:“敦和”之“和”,似指萬物相順而不逆抗,即萬物之和也。
 
[37]孔疏:“謂感動四時之氣,序之和平,使陰陽順序也。”
 
[38]孔疏:“四時和焉者,謂陰陽順也。”
 
[39]鄭注:“生氣,陰陽氣也。”方按:《道德經》第42章:“萬物負陰而抱陽,衝氣以為和。”
 
[40]孔疏:“‘以致天下之和者’,以日月交相依巡,是陰陽和會,故致天下之和也。”天下之和不是政治,而指自然陰陽。
 
[41]原文“天下之禮……致和用也”。鄭注:“至於和用,謂治民之事以足用也。”孔疏:“言禮之至極,治理於民,使百姓和諧,財用富足也。”
 
[42]原文“無體之禮,上下和同”。孔疏:“上下和同,無不從也。”
 
[43]孔疏:“謂之和者,不能寂靜而有喜怒哀樂之情,雖複動,皆中節限,猶如鹽梅相得,性行和諧。”故入“行和”。
 
[44]孔疏:“南方……陽氣舒散,人情寬緩和柔。”釋“和”為和柔,入“德和”。
 
[45]孔疏:“禮以體別為理,人用之,嚐患於貴賤有隔,尊卑不親。儒者用之,則貴賤有禮而無間隔。故雲以和為貴也。”故入“人和”。
 
[46]方按:“和於鄉射”當指鄉飲酒禮和射禮中體現人際和諧,與前麵“夫禮始於冠,本於昏,重於喪祭,尊於朝聘”對應。
 
[47]王先謙《集解》引宣雲:“體靜神凝則和氣自複”,
 
[48]“物和”指水草、灰土等物之和性。
 
[49]《道德經》第2章:“音聲相和。”
 
[50]《禮器》“和之至也”指禮樂交感之和。
 
[51]“人和”主要指君臣、父子、夫婦、上下、兄弟等特定人之間的關係。
 
[52]《尚書*周官》:“庶政惟和,萬國鹹寧”。
 
[53]參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2-82。
 
[54]孫隆基,《中國文化的深層結構》,頁16。
 
[55]王弼、韓康伯注,孔穎達疏,《周易正義*鹹》。載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北京:中華書局,頁46。
 
[56]程顥、程頤,《二程集》(上下冊),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2版,頁855。
 
[57]徐鍇,《說文解字係傳》,頁313。
 
[58]徐鍇,《說文解字係傳》,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頁313。
 
[59]李澤厚,《說文化心理》,上海:上海譯文2012年,頁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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