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5G技術性審查“政治化”的西方布拉格提案,意欲何為?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9-06-02 12:04:59
標簽:布拉格提案、技術主權、貿易戰
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原標題:布拉格提案與(yu) 技術主權之爭(zheng)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中美聚焦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四月廿七日戊辰

         耶穌2019531

 

 

 2019523日,西方32國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舉(ju) 行以5G網絡安全為(wei) 主題的會(hui) 議,發表了不具法律約束力的立場文件,被輿論界稱為(wei) “布拉格提案”。


該提案的基本框架顯示了美國的核心關(guan) 切,即伴隨著中國網絡技術尤其是華為(wei) 5G的全球性布局,必須建立一種立場協調、法律標準嚴(yan) 格而清晰的管製秩序,以最大限度阻止中國在西方國家範圍內(nei) 技術主導性的確立。


該文件認為(wei) ,各國需對5G網絡的可靠性與(yu) 安全性持有最高程度的信任,因為(wei) 這一網絡建構將深刻影響到西方國家的係統性安全。

 

“布拉格提案”沒有直接點名華為(wei) ,但卻明確要求與(yu) 會(hui) 各國在采購“第三方設備”時全麵審查供應商的技術基礎與(yu) 政治聯係,從(cong) 而將技術性審查“政治化”。


如果各國按照這一提案製定或修訂國內(nei) 相關(guan) 投資審查法律,則華為(wei) 很難僅(jin) 僅(jin) 憑借技術優(you) 勢入圍。盡管華為(wei) 是一家民企,沒有證據證明其與(yu) 中國軍(jun) 事或外交部門存在合作,但作為(wei) 一家“中國公司”就是原罪,就有“紅底”。這種非市場化的歧視性判斷和對待,不僅(jin) 對華為(wei) 公司不公平,也對全球市場的自由貿易與(yu) 合作造成嚴(yan) 重損害,對WTO體(ti) 係造成負麵衝(chong) 擊。


“布拉格提案”以不充分的證據和充滿“文明衝(chong) 突論”意味的遏製取向,實際上造成了進一步的“逆全球化”,將長遠影響到5G網絡的全球性發展及互聯網技術文明普惠性的實現。

 

這是中美競爭(zheng) 從(cong) “貿易戰”延燒到“技術戰”的重要標誌。如果中國在貿易戰中“全盤”接受美國的“結構性改革”要求,如果華為(wei) 公司宣布放棄5G競爭(zheng) ,布拉格提案的關(guan) 切和焦慮或許可以消解,中國將重回技術低端並長期受製於(yu) 美國的技術優(you) 勢與(yu) 主權。


但這顯然隻是美國的一廂情願,與(yu) 中國的民族複興(xing) 目標及全球治理責任直接衝(chong) 突。


美國近期仍然以前所未有的戰略焦慮和幽怨麵對中國,不斷發出威脅性聲音,並全力推進其盟友體(ti) 係的集體(ti) 行動,比如美國國務院政策規劃主任斯金納的“新文明衝(chong) 突論”。


美國深知,高科技構成了全球霸權的核心。如果沒有對全球網絡安全的絕對控製權,美國將不可能最大限度地掌握盟友體(ti) 係及外部發展中國家的核心情報,也就難以實現對這些國家政治文化精英的精準控製與(yu) 決(jue) 策反製。


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原高管皮耶魯齊曆經美國司法部的“司法陷阱”,在《美國陷阱》一書(shu) 中充分揭露了美國全球性情報係統及“長臂管轄”法製不公正的精準打擊能力。如果華為(wei) 5G替代了美國同類技術,就可能切斷美國對其盟友體(ti) 係的全球監控網,從(cong) 而切斷美國的跨國性管製主權,這是美國政治精英心靈最深處的恐懼感來源。


因此,布拉格提案僅(jin) 僅(jin) 是以貌似中立的“網絡安全”為(wei) 由,實質在於(yu) 鞏固美國的技術主權和霸權基礎。   

 

對美國的“安全遊說”,其盟友並非心甘情願接受。以英國為(wei) 例,它並不願意完全跟從(cong) 美國而拒絕與(yu) 華為(wei) 的合作,但又不敢完全得罪美國,因此采取了一種折中方案:將5G網絡區分為(wei) “核心部分”與(yu) “非核心部分”,僅(jin) 僅(jin) 在“非核心部分”與(yu) 華為(wei) 合作。


應該說這是英國在中美技術主權之爭(zheng) 中的精致平衡,但即便如此美國仍不放心。英國聲稱自身在法律和技術控製上可以解決(jue) “安全”問題,但美國的原則立場是完全排除華為(wei) 的參與(yu) 。


此次布拉格會(hui) 議,美國的理想化預期顯然是通過一項有法律約束力的正式協議,但最終未能達成,主要原因是與(yu) 會(hui) 各國並未就本國5G建設方案形成強有力的國內(nei) 政治共識,如果簡單受製於(yu) 美國的戰略壓力和意圖,不僅(jin) 在本國民主立法程序中可能遭遇困難,甚至會(hui) 長遠損害本國5G網絡的建設進度和相關(guan) 競爭(zheng) 力。

 

與(yu) 會(hui) 各國的深切憂慮是可以理解的:一方麵是政治盟主美國的體(ti) 係性施壓,甚至威脅降低或取消情報合作;另一方麵是中國華為(wei) 公司的技術先進性,這在經濟上和技術競爭(zheng) 力上很有吸引力。是否與(yu) 美國緊密“抱團”而放棄5G發展的優(you) 先性和競爭(zheng) 優(you) 勢,是美國之外與(yu) 會(hui) 各國內(nei) 心的核心關(guan) 切。


除了美國,其他國家並無遏製中國的整全戰略與(yu) 意誌,對於(yu) 5G的全球服務提供方案持開放性立場,美國方案或中國方案均可接受。甚至,與(yu) 會(hui) 各國中許多國家正在進行著與(yu) 華為(wei) 的5G建設合作,不可能完全停止或排除這一進程,否則受害者隻能是這些國家與(yu) 人民本身。


與(yu) 會(hui) 各國中隻有美國在乎全球霸權,其他國家或有地區霸權的意圖但卻鮮有真正的全球霸權關(guan) 切,這是布拉格提案未能直接轉化為(wei) 布拉格公約的重要原因。即便是會(hui) 議主辦國捷克,對中國的5G方案仍持續表達出興(xing) 趣及合作意願。

 

那麽(me) ,一個(ge) 關(guan) 鍵性問題凸顯了:全球霸權的基礎是全球服務,如果美國不能持久提供這一服務,其霸權的合法性將不複存在。這就是霸權邏輯中“做老大”的基本正義(yi) 原則。


美國的全球霸權正遭受來自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內(nei) 部性瓦解壓力:其一是特朗普主義(yi) 的“美國優(you) 先”從(cong) 基礎性和結構性層麵損害了美國霸權的服務性質與(yu) 道義(yi) 基礎;其二,美國在技術主權鏈條上出現了嚴(yan) 重缺環,在5G技術發展上不再領先。


當美國在霸權構成上隻剩下“力”的強製性時,霸權就已經在快速消解。布拉格提案無法彌補美國的“霸權赤字”與(yu) 全球服務能力的結構性衰退。


中國則需要從(cong) 全球服務正義(yi) 性和技術完善性角度穩紮穩打,將布拉格提案視為(wei) 進一步優(you) 化技術主權的契機,從(cong) 容應對,化解危機,擴大合作,前景依然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