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琦】朱熹理學化的帝學思想 ——以《經筵講義》為中心的考察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19-05-14 08:20:24
標簽:大學、帝學、朱熹、理學、經筵講義
王琦

作者簡介:王琦,女,西元1976年生,湖南邵陽人,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中國哲學博士。現任長沙理工大學教授。主要從(cong) 事儒家哲學、經筵講義(yi) 等領域的研究,著有《論語探微》(中南大學出版社2018年)等。

朱熹理學化的帝學思想

——以《經筵講義(yi) 》為(wei) 中心的考察

作者:王琦(長沙理工大學設計藝術學院)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

          原載《湖南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8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四月初十日辛亥

          耶穌2019年5月14日

 

內(nei) 容摘要:《經筵講義(yi) 》是朱熹為(wei) 引導宋寧宗成君德立聖治,建構其理想的帝王之學而作。為(wei) 此,他緊扣《大學》三綱領,以“天理”所賦之“明德”作為(wei) 人的本質屬性,詮釋了堯舜可學而至的理論依據及工夫進路,從(cong) 而將帝王納入了“天理”所規範的範圍,要求他與(yu) 普通人一樣按照理學的標準修身,成就盛德至善的聖王功業(ye) ,寄寓了朱熹以學術影響政治,以理學建構帝學,致君堯舜的理想,客觀上促進了理學的社會(hui) 化。

 

關(guan) 鍵詞:朱熹、經筵講義(yi) 、大學、理學、帝學

 

一、前言

 

在宋代理學思潮興(xing) 盛之際,帝學應運而生,成為(wei) 了宋代儒學發展的新動向。[①]自從(cong) 範祖禹率先提出“帝王之學謂之‘大學’”,“帝王之學,所以學為(wei) 堯舜”之後,[②]士大夫紛紛從(cong) 自身的立場出發,力圖以《大學》為(wei) 理論框架,以塑造堯舜聖王為(wei) 目的,為(wei) 現實政治中的帝王建構一種他們(men) 所希望的帝王之學,並與(yu) 宋之前偏重功利權謀、駕驅臣民的帝王術相區別,[③]以此確保儒家王道理想的實現。首先完成這一理論建構的是朱熹。

 

朱熹自言,其平生精力盡在《大學》。[④]他不僅(jin) 建構了以《大學章句》為(wei) 首的理學新經典體(ti) 係,而且於(yu) 紹熙五年入侍經筵,撰寫(xie) 了《(大學)經筵講義(yi) 》進呈宋寧宗。如果說《大學章句》是為(wei) 教化天下讀書(shu) 人“學而至於(yu) 聖人”而撰[⑤],那麽(me) 《經筵講義(yi) 》則是專(zhuan) 為(wei) 帝王學為(wei) 聖王而寫(xie) 。《大學章句》序定在前,《經筵講義(yi) 》撰寫(xie) 在後,[⑥]既是朱熹生平學問與(yu) 理學思想的係統總結,又是其帝學理念的全麵闡發。然而關(guan) 於(yu) 朱熹對《大學》的詮釋,學術界更多地關(guan) 注其《大學章句》與(yu) 四書(shu) 、理學關(guan) 係等方麵的研究,取得了豐(feng) 碩的成果,而對其《經筵講義(yi) 》及其帝學思想研究,則少有涉及,從(cong) 而未能全麵揭示《大學》在朱熹思想理論體(ti) 係建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理學與(yu) 帝學的內(nei) 在聯係。

 

從(cong) 紹興(xing) 三十二年(1162),朱熹在《壬午應詔封事》中首次提出以《大學》為(wei) “不可以不熟講”的“帝王之學”,[⑦]至紹熙五年(1194)《經筵講義(yi) 》的撰寫(xie) ,其念念不忘所要建構的帝王之學的終極目標,[⑧]就是通過儒家經旨義(yi) 理的重新詮釋與(yu) 義(yi) 理闡發,將“天”與(yu) “命”的外在力量轉化為(wei) “理”與(yu) “性”的內(nei) 在約束,以此提高君主的道德自覺性與(yu) 自律性,成君德出聖治,塑造堯舜聖王之君,為(wei) 宋代政治社會(hui) 秩序重構及王道理想的實現奠定理論基礎。如能“以著明人主講學之效”,樹立“萬(wan) 世帝王之標準”與(yu) 典範,[⑨]引導帝王達致“堯、舜、湯、武之聖”,[⑩]即使是“退伏田野,與(yu) 世長辭”,[11]朱熹也是其猶未悔。

 

由於(yu) “人主之學與(yu) 經生學士異,執經入侍者,必有發明正理,開啟上心,然後可以無愧所學。訓詁雲(yun) 乎哉?抑誦說雲(yun) 乎哉?”[12]朱熹針對帝王之學重在發明正理、啟沃君心的特點,在入侍經筵時,並沒有采用偏重章句訓詁的《大學章句》,而是重新撰寫(xie) 以義(yi) 理闡發為(wei) 主的《經筵講義(yi) 》進呈帝王。為(wei) 從(cong) 理論上說服帝王樹立堯舜可學而至的理想,朱熹在《經筵講義(yi) 》中緊扣《大學》“三綱領”,通過天理論、心性論等命題運用,深入挖掘了明德、新民、止於(yu) 至善的內(nei) 涵與(yu) 關(guan) 係,以“天理”為(wei) 最高本體(ti) 與(yu) 價(jia) 值依據,以“明德”視為(wei) 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本質屬性,將帝王納入了天理所規範的範圍,要求帝王與(yu) 普通人一樣按照理學的標準修身立德並及於(yu) 家國天下的治理,為(wei) 帝王學為(wei) 聖王提供了具有理學色彩的理論論證。

 

二、天理與(yu) 明德之性的貫通:帝王學為(wei) 聖王的理論依據

 

關(guan) 於(yu) 儒家士大夫如何介入政治,得君行道,實現其政治理想,餘(yu) 英時曾經指出:“當時的權源在皇帝手上,皇帝如果不發動政治機器的引擎,則任何更改都不可能”。[13]對於(yu) 宋代的士大夫而言,經筵製度的定型,無疑給他們(men) 通過經筵講學影響帝王及其政治實踐提供了有效的平台。[14]他們(men) 都相信:“如果能夠說服開明君主,使之轉向他們(men) 的觀點,然後推行種種革新措施,那麽(me) 一個(ge) 更完美的生活秩序便會(hui) 世界上出現了。”[15]因此,要引導帝王以堯舜聖王為(wei) 榜樣,成就君德帝業(ye) ,首先就必須從(cong) 理論上說服帝王為(wei) 什麽(me) 堯舜可學而至,回答其可能性與(yu) 必要性。與(yu) 漢唐以來儒者借助天的外在權威,以天人感應與(yu) 災異遣吿等方式恐嚇、威懾帝王修德以應天命惠百姓不同,朱熹沿著孔孟“內(nei) 聖”之學的路徑,汲取了程顥、程頤等理學思想,以“理”統合“天”“道”“性”“命”等命題,將“天理”所賦之“明德”作為(wei) 人的本質屬性,將帝王修身立德的依據從(cong) 外在的強製力量,轉換成內(nei) 在本質的自覺要求,從(cong) 而為(wei) 帝王學為(wei) 聖王提供了理論依據與(yu) 價(jia) 值源泉。

 

朱熹認為(wei) “天道流行,發育萬(wan) 物,而人物之生,莫不得其所以生者以為(wei) 一身之主。但其所以為(wei) 此身者,則又不能無所資乎陰陽五形之氣。”[16]人、物之生乃是所以生之“理”與(yu) 所資之“氣”結合的結果。從(cong) 本源上而言,無論是“外而至於(yu) 人”,還是“遠而至於(yu) 物”,“理”都是“必有當然之則而自不容己”的天地萬(wan) 物之本源與(yu) 終極依據,[17]它平等地存在天地萬(wan) 物之中,並賦予其生命與(yu) 特性。但是萬(wan) 物之生,同時又離不開陰陽五形之氣。而“氣之為(wei) 物,有偏有正,有通有塞,有清有濁,有純有駁。以生之類而言之,則得其正且通者為(wei) 人,得其偏且塞者為(wei) 物。以人之類而言之,則得其清且純者為(wei) 聖為(wei) 賢,得其濁且駁者為(wei) 愚為(wei) 不肖。”[18]氣本身所具有的偏正、通塞與(yu) 清濁、純駁之別,造成了人、物之不同,以及人與(yu) 人的差異。

 

從(cong) “生之類”的角度而言,由於(yu) 人是得“氣”之“正且通者”,因而“其所以生之全體(ti) 無不皆備於(yu) 我,而其方寸之間虛靈洞徹,萬(wan) 理璨然,有以應乎事物而不昧者,是所謂明德者也。”[19]人有“明德”而可以全其生以應萬(wan) 事。而所謂的“明德”就是“人所得乎天,至明而不昧”的內(nei) 在本然、至善、光明之性,[20]也即天理所賦予每個(ge) 人的“仁、義(yi) 、禮、智之性”。[21]由於(yu) “物”是得氣之“偏且塞者”,所以“固無以全其所得以生之全體(ti) 矣”,有“德”而不能“明”。有無“明德”,乃“人之所以為(wei) 人而異於(yu) 禽獸(shou) ”的根本標誌,也是人所以可為(wei) 堯舜而參天地讚化育的根本原因之所在。[22]朱熹通過理、氣等概念的運用,進一步發揮了孟子的性善論,將“明德”視為(wei) 人的本質屬性,並以天理為(wei) 其最終依據與(yu) 來源,在人性平等的基礎上,確立了人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的理論依據。

 

從(cong) “人之類”的角度而言,雖然人人平等地擁有天賦“明德”之性,具為(wei) 堯舜的潛質與(yu) 可能,但是由於(yu) 個(ge) 體(ti) 得“氣”之清、濁、純、駁不齊,在現實生活中,又存在著聖、賢、愚、不肖之別,並非人人都能夠成為(wei) 堯舜。除了少數得氣“極清且純者”的聖人外,“自其次而下者,則皆已不無氣稟之拘矣”。眾(zhong) 人以“拘於(yu) 氣稟之心”,在接乎事物無窮之變時,麵對各種紛繁複雜的誘惑,不由自主地走向了“目之欲色,耳之欲聲,口之欲味,鼻之欲臭,四肢之欲安佚”。[23]氣稟之心與(yu) 物欲之情“二者相因,反覆深固”,相互作用,相互淪陷,以至人心昧於(yu) “情欲利害之私”而不能自知,本有之明德“日益昏昧”而離禽獸(shou) 不遠,“雖曰可以為(wei) 堯舜而參天地,然亦不能有以自知矣。”[24]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有可能導致人“不能皆知其性”,以“至於(yu) 亂(luan) 其倫(lun) 理而陷於(yu) 邪僻”,[25]人倫(lun) 秩序遭到了破壞,國家政局動蕩不安。因此“聖人施教,既已養(yang) 之於(yu) 小學之中,而後開之以大學之道”,[26]以此教化天下之人,“去其氣質之偏、物欲之蔽”,而“複其性”、“盡其倫(lun) ”。[27]從(cong) 而以氣質物欲之蔽詮釋了現實生活中人與(yu) 人之間的差異,以及通過後天的學習(xi) 與(yu) 教化,複性盡倫(lun) ,學為(wei) 聖人的必要性。這也是先王之世“自天子至於(yu) 庶人無一人之不學,而天下國家所以治日常多而亂(luan) 日常少”的根本原因。

 

由於(yu) 帝王之“學與(yu) 不學”直接關(guan) 係到國家之治亂(luan) ,[28]朱熹特以《經筵講義(yi) 》進呈,特別強調《大學》是“大人之學”,希望帝王能夠掌握蘊含在其中的“窮理、修身、治國、平天下之道”,[29]成就堯舜聖王般的經世大業(ye) 。他之所以不厭其煩地從(cong) “生之類”與(yu) “人之類”的角度,層層剖析,區分人、物之別,詮釋現實人性的差異,無非是想通過講學明理以正君心,讓帝王意識到:帝王也並非天生的道德權威,他和普通人一樣,既有天賦“明德”之性,具有成為(wei) 堯舜的可能性,同時又因氣質物欲之蔽,“明德”不“明”,須“學”以修身,才可能獲得與(yu) 其政治地位相匹配的美德,成就聖王事業(ye) ,從(cong) 而將帝王也納入了天理所規範的範圍,指出了聖王可學而至,而為(wei) 學的依據不必外求,就在“天理”所賦予“我”的“明德”之性中。“學”的實質就是不斷排除外在物欲幹擾與(yu) 氣質之偏,重新發現、擴充自己“明德”之性的過程。這樣,朱熹就將帝王學為(wei) 聖王的依據轉向了內(nei) 在的自覺要求,以此提升君主的道德自覺與(yu) 自律,要求他依循天理,摒棄私欲,一公聖心,日新其德,“正心術而立綱紀”,收其“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wan) 民,正萬(wan) 民以正四方”之效,[30]從(cong) 而致君堯舜,為(wei) 帝王學為(wei) 聖王提供了理論依據,使其言行視聽、發號施令符合國家社會(hui) 發展之“公理”、“公義(yi) ”,防止其無限膨脹的私欲對國家正常政治生態的破壞,確保國家的政治治理是出於(yu) 王道而非霸道。

 

三、自新而新民:帝王“明明德”的工夫進路

 

既然“明德”是人人所皆有的本然之性,如何才能夠摒去氣稟物欲之蔽,讓原本潛在的、隱微難知的“明德”,“複得其本然之明”,[31]而明明德於(yu) 天下,成就堯舜之君呢?這就需要“學以開之”,[32]做“明明德”的工夫,“明之(明德)而複其初也”,[33],然後“有以正心修身而為(wei) 齊家治國平天下之本。”[34]

 

從(cong) “明德”到“明明德”,是個(ge) 體(ti) 通過“明之”的工夫,促使本有之“明德”由內(nei) 而外,由隱而顯,由己及人的逐漸彰顯、擴充、光明的動態發展過程,所以說“明明德”者,是“非有所作為(wei) 於(yu) 性分之外也”。[35]人之為(wei) 學明善、修身立德而達於(yu) 天下國家的動力源泉與(yu) 價(jia) 值依據,不在於(yu) 外在的權威與(yu) 規範,而在於(yu) 個(ge) 體(ti) 內(nei) 在之本然。個(ge) 體(ti) 本有之“明德”是“明明德”能夠被彰顯的內(nei) 在依據與(yu) 價(jia) 值根源,而“明明德”則是“明德”的不斷外化與(yu) 最終呈現。為(wei) 此,朱熹在“釋明明德”的傳(chuan) 文詮釋中,用帝堯與(yu) 周文王的事跡,特別強調“人之明德非他也,即天之所以命我,而至善之所存也。”指出“明德”作為(wei) 天賦本有至善之性,無論是事親(qin) 事長,還是飲食起居,“其全體(ti) 大用蓋無時而不發見於(yu) 日用之間”,關(guan) 鍵就在於(yu) 能否摒棄氣稟物欲之蔽而自明其明德,如“能自明其明德,則能治天下國家而有以新民矣”。[36]以此激發帝王自明明德而及於(yu) 天下國家治理的積極性與(yu) 主動性。

 

由於(yu) “明德”在“我”,是“人人之所同得,而非有我之得私”的本然之性,所以“我”可以依據天賦、內(nei) 在的至明不昧之性,自覺、主動地“自明”其“明德”。當“我”看見他人“同得乎此而不能自明”,甘心迷惑、沒溺於(yu) “卑汙苟賤之中而不自知”,就不由自主地“惻然而思有以救之”,燃起一股推己及人的內(nei) 在動力,“推吾之所以自明者以及之”,“始於(yu) 齊家,中於(yu) 治國,而終及於(yu) 平天下”,使他人“亦如我之有以自明,而去其舊染之汙”,這就是所謂的“新民”。[37]“新民”之所以可能,也就是因為(wei) 他人亦有所謂的“明德”之性,這並非外力“有所付畀增益”的結果,而是一種自然而然、無需外力強製的過程。[38]如果說“自明”是為(wei) 了“成己”(自新),那麽(me) “新民”是為(wei) 了“成人”(明人),“成己”是“成人”的起點,而“成人”則是“成己”的完成。自新與(yu) 新民,自明與(yu) 明人,相輔相成,密不可分,構成了“明明德”的一體(ti) 兩(liang) 麵,體(ti) 現了儒家“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一以貫之之道。[39]因此,“明明德”實際上包含了“自新”(自明)與(yu) “新民”(明人)兩(liang) 個(ge) 相互聯係、遞進的層次。

 

如果僅(jin) 僅(jin) 隻停留在“自明”的層次而未能“新民”,則未能充分體(ti) 現“天理”所賦予“我”的內(nei) 在本然之性而為(wei) “私”,也就是所謂的“據己分之所獨有,而不得以通乎其外”,[40]從(cong) 而不能稱之為(wei) 真正意義(yi) 上的“明”其“明德”。朱熹認為(wei) 如果匹夫以一家為(wei) 私,則“不得通乎其鄉(xiang) ”;鄉(xiang) 人以一鄉(xiang) 為(wei) 私,則“不得通乎其國”;諸侯以一國為(wei) 私,則“不得通乎天下”。天子如果有私心而不通之於(yu) 天下,就會(hui) 有私人、私費、私財,則使“天下萬(wan) 事之弊莫不由此道而出”,造成國家動亂(luan) ,天下不可得而治的嚴(yan) 重後果。[41]對於(yu) 帝王而言,尤其要循天理,去人欲,破私心,不僅(jin) 自明其明德,而且要身為(wei) 表率,引領帶動天下人日新其德,一起臻於(yu) 至善的境界,才能最終構建和諧有序的理想社會(hui) ,所謂“君猶表也,民猶影也,表正則影無不正矣;君猶源也,民猶流也,源清則流無不清矣。”[42]帝王自身德業(ye) 的成就直接關(guan) 係到治國平天下的經世事業(ye) 。

 

由於(yu) “民之視效在君,而天之視聽在民。”君主的德行是天命轉移以及民心所向的關(guan) 鍵,“若君之德昏蔽穢濁而無以日新,則民德隨之,亦為(wei) 昏蔽穢濁而日入於(yu) 亂(luan) 。民俗既壞,則天命去之,而國勢衰蔽,無複光華。”因此自古聖王,都十分注意做自新新民的工夫。如商湯王學於(yu) 伊尹而刻銘自戒“至於(yu) 聖者”,太甲受伊尹叮嚀之戒而“繼其烈祖之成德”,周武王受師尚父丹書(shu) 之戒而為(wei) “萬(wan) 世帝王之法”等,均是自明其明德而新民的典範,值得後王模仿與(yu) 效法,這也是“周雖舊邦”,因文王“盛德日新而民亦丕變”,導致天命“維新”以有天下的根本原因。[43]如天子能“有以自新而推以及民,使民之德亦無不新,則天之命將不旋日而至矣”。[44]帝王能夠秉持天賦“明德”,做自新新民的“明明德”工夫,實現道德完善,是確保國家長治久安與(yu) 仁政德治王道理想實現的根本途徑。

 

此外,由於(yu) “德之在己而當明,與(yu) 其在民而當新者,則又皆非人力之所為(wei) ;而吾之所以明之而新之者,又非可以私意苟且而為(wei) 也。是其所以得之於(yu) 天而見於(yu) 日用之間者,固已莫不各有本然一定之則矣。”[45]無論是“自明”還是“新民”,這都是天之所賦予人的不容推卸、逃避的“本然一定之則”,因而無論是帝王還是普通人都有責任與(yu) 義(yi) 務,依據“天理”所賦之“性分”,自明其明德並推以“明人”,在“成己”與(yu) “成人”、“自新”與(yu) “新民”的雙向互動中,溝通“我”與(yu) 他人、社會(hui) 、自然,實現“人皆有以明其明德,則各誠其意,各正其心,各親(qin) 其親(qin) ,各長其長,而天下無不平矣”的王道理想[46],建構人人安居樂(le) 業(ye) 、社會(hui) 和諧穩定、國家富強文明的政治社會(hui) 秩序。既為(wei) 帝王推己及人、自新新民,臻於(yu) 聖王之境提供了價(jia) 值依據與(yu) 工夫進路,又為(wei) 教化百姓,重構合理的政治社會(hui) 秩序奠定了理論基礎,體(ti) 現了個(ge) 體(ti) 與(yu) 他人、社會(hui) 、自然之間的有機整體(ti) 聯係。

 

四、聖德至善:帝王為(wei) 學的目標

 

“明明德”是以“己”為(wei) 出發點,不斷地推己及人,擴充其本有明德之性,自新而新民的連續、不斷地做“明之”工夫的過程,其最終的目標又指向何處呢?那就是“止於(yu) 至善”。朱熹釋之曰:“止者,必至於(yu) 是而不遷之意。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也。言明明德、新民皆當至於(yu) 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47]至善是“義(yi) 理精微之極”,人欲淨盡的天理流行極致處。[48]

 

由於(yu) “天生蒸民,有物有則”,一物有一物之理,因而“所居之位不同,則所止之善不一”。[49]不同地位、身份的人,其至善的要求是不一樣的:為(wei) 人君止於(yu) 仁,為(wei) 人臣止於(yu) 敬,為(wei) 人子止於(yu) 孝,為(wei) 人父止於(yu) 慈,與(yu) 國人交止於(yu) 信。[50]這些“至善”並不是外在強加給“我”的,而是“天理人倫(lun) 之極致,發於(yu) 人心之不容己者”的“人心天命之自然”的個(ge) 體(ti) 內(nei) 在自覺的要求[51]。“眾(zhong) 人之心固莫不有是”,但是有些人“不能知”,有些人“雖或知之,而亦鮮能必至於(yu) 是而不去”,因而“《大學》之教者所以慮其理雖覆而有不純,欲雖克而有不盡,將無以盡夫修己治人之道”,所以必以“至善”為(wei) “明德新民之標的”。凡是“欲明德而新民者”,都必須“求必至於(yu) 是而不容其少有過不及之差焉。”[52]至善既為(wei) 明德、新民確立了目標與(yu) 方向,又是明明德所要最終達到的境界與(yu) 目的。

 

那麽(me) 作為(wei) “為(wei) 人君止於(yu) 仁”的帝王,其臻於(yu) “至善”境界又是什麽(me) 樣的呢?朱熹將之形容為(wei) “盛德至善,民不能忘”。[53]所謂“盛德”,就是“以身得之而言也”;“至善”,就是“以理之所極而言也。”[54]具體(ti) 到落實到日用倫(lun) 常、家國治理的政治實踐中,就是通過格物致知的“知止”工夫,“知其性分所固有,職分之所當為(wei) ,而各俛焉以盡其力”[55],體(ti) 認作為(wei) 帝王所應止之善,確立目標與(yu) 方向,續之以精益求精、擇善固執的正心修身功夫,不斷地彰顯自身“明德”之性,發政施仁,惠澤百姓,得“道”於(yu) 己,而“輝光著乎外”,因其“敬止之功”,收其至善之驗,[56]己德既明而民德自新,實現內(nei) 聖外王,聖德至善的經世事業(ye) ,從(cong) 而建構人人各安其位,各盡其職,各修其身,親(qin) 親(qin) 賢賢,和諧有序的王道理想社會(hui) 。

 

正是由於(yu) 前代聖帝明王能夠率先依循其光明之性而“緝熙之”,使得“天下後世無一物不得其所”,即使是已經“沒世”,而其賢賢親(qin) 親(qin) ,樂(le) 樂(le) 利利的“盛德至善之餘(yu) 澤”仍讓百姓思慕不已:“蓋賢其賢者,聞而知之,仰其德業(ye) 之盛也;親(qin) 其親(qin) 者,子孫保之,思其覆育之恩也。樂(le) 其樂(le) 者,含哺鼓腹而安其樂(le) 也;利其利者,耕田鑿井而享其利也。”[57]可見,真正的聖王一定是“德”充之於(yu) “己”,而“惠”及於(yu) 百姓,自新新民,德治天下的典範,即使“雖已沒世,而人猶思之,愈久而不能忘。”[58]後世帝王當以堯舜等聖帝明王為(wei) 榜樣,以己為(wei) 出發點,依循天理所賦之明德本性,推己及人,自新而新民,成就如堯舜聖王般盛德至善,民不能忘的德業(ye) 事功。

 

五、結語

 

朱熹以“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於(yu) 至善”為(wei) 綱領,以理學思想為(wei) 內(nei) 涵,深入地挖掘了天理與(yu) 明德,自新與(yu) 新民,以及至善之間的內(nei) 涵與(yu) 關(guan) 係,以人人皆有的天理所賦“明德”之性,作為(wei) 聖王可學而至的內(nei) 在依據,並從(cong) 氣質物欲之蔽詮釋了通過後天的學習(xi) 窮理明善的必要性,從(cong) 而將包括帝王在內(nei) 的所有人都納入了“天理”所規範的範圍,要求帝王與(yu) 普通人一樣,按照理學的原則規範自身行為(wei) 與(yu) 政治運作,做自新新民的工夫而臻於(yu) “至善”境界,不僅(jin) 為(wei) 帝王提供了一種學為(wei) 聖王的新範式,而且為(wei) 合理政治社會(hui) 秩序的建構提供了理論論證。內(nei) 聖外王之道的實現,實質就是己之明德逐漸由隱而顯、由暗至明、由內(nei) 而外、推己及人,明明德於(yu) 天下,學為(wei) 聖王的過程,這是“天下國家之達道通義(yi) ,而為(wei) 人君者尤不可不審”的正心修身、治國平天下的義(yi) 理要旨。[59]體(ti) 現了朱熹力圖借助天理的權威與(yu) 普世原則約束帝王,以內(nei) 聖修養(yang) 作為(wei) 帝王外王事功開拓的根本前提,為(wei) 儒家仁政德治的王道理想實現提供理論依據,寄寓其以學術影響政治,以理學建構帝學,致君堯舜的理想追求,使得《大學》成為(wei) 真正的“聖王”之學。

 

雖然《大學》在宋代,從(cong) 仁宗時便開始進入了帝王的視野,常被賜予新及第進士,[60]並被士大夫們(men) 不斷地詮釋,但以“經筵講義(yi) ”的形式被士大夫重新詮釋並為(wei) 帝王進講,朱熹的《經筵講義(yi) 》則是首次。由於(yu) 入侍經筵擔任帝王師是儒者的最高榮譽,為(wei) 天下學者與(yu) 世人所共同矚目,因而隨著朱熹《經筵講義(yi) 》的進呈,其間所蘊含的理學思想也逐漸為(wei) 帝王所了解,並隨之流傳(chuan) 天下。從(cong) 某種意義(yi) 上而言,朱熹以理學建構帝學的方式,在客觀上促進了理學思想的向帝王及其社會(hui) 各階層的傳(chuan) 播,並使之逐漸成為(wei) 全社會(hui) 普遍認同的思想觀念與(yu) 價(jia) 值標準。帝學與(yu) 理學相互交織、相互影響,共同促進了宋代儒學的發展與(yu) 繁榮,體(ti) 現了政治與(yu) 學術之間的互動。

 

基金項目: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代《四書(shu) 》經筵講義(yi) 研究”(16BZX056)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王琦,女,1976年2月出生,湖南省邵陽人,長沙理工大學教授,哲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從(cong) 事儒家哲學、經筵講義(yi) 等研究,在《北京大學學報》《中國哲學史》《社會(hui) 科學》《光明日報》等期刊與(yu) 報紙發表論文30多篇,出版專(zhuan) 著2部,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宋代<四書(shu) >經筵講義(yi) 研究》1項,參與(yu) 國家社科重點項目《中國儒學通誌》,負責宋元(紀年卷)撰寫(xie) ,主持並參與(yu) 省部級課題多項。

 

注釋: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宋代《四書(shu) 》經筵講義(yi) 研究”(16BZX056)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簡介]王琦(1976-),女,湖南邵陽人,長沙理工大學教授,哲學博士,研究方向:中國哲學。

 

[①]薑廣輝、夏福英:《宋以後儒學發展的另一個(ge) 走向——試論“帝王之學”的形成與(yu) 發展》,《哲學研究》,2014年第8期。

 

[②]範祖禹撰:《帝學校釋》,陳曄校釋,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1頁。

 

[③]薑廣輝,夏福英在《宋以後儒學發展的另一個(ge) 走向——試論“帝王之學”的形成與(yu) 發展》中,對宋以前有關(guan) 君道與(yu) 帝王術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梳理,認為(wei) 宋以前的人們(men) 習(xi) 慣於(yu) 用“術”來稱謂帝王的統治方法和政治經驗,重在駕馭群臣,防範臣子篡逆的權謀術;直到北宋司馬光之時,學界尚無“帝王之學”的概念,更無帝王之學的理論體(ti) 係。認為(wei) 宋代士大夫隻采用儒家思想資源建構帝王之學,談“帝王之學”而不談“帝王之術”,雖隻是一字之差,卻體(ti) 現了由“霸道”向“王道”的轉變。(《哲學研究》,2014年第8期)。

 

[④]黎靖德:《朱子語類》卷14,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第258頁。

 

[⑤]朱熹:《答張敬夫》,《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32,《朱子全書(shu) 》第21冊(ce) ,朱傑人、嚴(yan) 佐之、劉永翔主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401頁。

 

[⑥]據束景南考證,朱熹第一次序定《大學章句》是在淳熙四年(1177),第二次序定《大學章句》為(wei) 淳熙十六年(1189),至朱熹紹熙五年(1194)撰寫(xie) 《經筵講義(yi) 》之時,其理學思想體(ti) 係早已成熟。見束景南:《朱熹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95頁,198頁。

 

[⑦]朱熹:《壬午應詔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571頁。

 

[⑧]從(cong) 紹興(xing) 三十二年(1162),朱熹在《壬午應詔封事》中首次提出了“帝王之學不可不熟講”,至紹熙五年(1194),朱熹撰寫(xie) 《經筵講義(yi) 》,共計32年間,他還撰寫(xie) 了《癸末垂拱奏劄》《庚子應詔封事》《辛醜(chou) 延和奏劄》《戊申延和奏劄》《戊申封事》《乙酉擬上封事》等言“帝王之學”的封事與(yu) 奏劄,共計7篇,體(ti) 現了他對“帝王之學”一以貫之的思考。

 

[⑨]朱熹:《行宮便殿奏劄二》,《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4,《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68頁。

 

[⑩]朱熹:《乞進德劄子》,《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4,《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74頁。

 

[11]朱熹:《行宮便殿奏劄二》,第670頁。

 

[12]徐鹿卿:《辛酉進講》,《清正存稿》卷4,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本。

 

[13]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2004年,第424頁。

 

[14]薑鵬:《北宋經筵與(yu) 宋學興(xing) 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1頁。

 

[15]餘(yu) 英時:《朱熹的曆史世界》,第424頁。

 

[16]朱熹:《經筵講義(yi) 》,《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5,《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693頁。

 

[17]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8頁。

 

[18]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頁。

 

[19]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頁。

 

[20]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2頁。

 

[21]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1頁。

 

[22]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頁。

 

[23]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頁。

 

[24]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694頁。

 

[25]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1-692頁。

 

[26]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27]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2頁。

 

[28]朱熹:《壬午應詔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572頁。

 

[29]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1頁。

 

[30]朱熹:《庚子應詔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581-585頁。

 

[31]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32]朱熹:《行宮便殿奏劄二》,第668頁。

 

[33]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2-693頁。

 

[34]朱熹:《行宮便殿奏劄二》,第668頁。

 

[35]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36]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0頁。

 

[37]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2-694頁。

 

[38]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39]朱熹:《論語集注》卷2,《四書(shu) 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1年,第71頁。

 

[40]朱熹:《戊申封事》,《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11,《朱子全書(shu) 》第20冊(ce) ,第595頁。

 

[41]朱熹:《戊申封事》,第595-596頁。

 

[42]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8頁。

 

[43]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2頁。

 

[44]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3頁。

 

[45]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46]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6頁。

 

[47]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3頁。

 

[48]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695頁。

 

[49]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頁。

 

[50]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4頁。

 

[51]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4-705頁。

 

[52]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4-695頁。

 

[53]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5頁。

 

[54]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5頁。

 

[55]朱熹:《大學章句序》,《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2頁。

 

[56]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5頁。

 

[57]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4頁。

 

[58]朱熹:《經筵講義(yi) 》,第706頁。

 

[59]朱熹:《經筵講義(yi) 》,第696頁。

 

[60]劉琳、刁忠民、舒大剛、尹波等校點:《選舉(ju) 二﹒貢舉(ju) 二》,《宋會(hui) 要輯稿》,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526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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