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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宋太祖勒石立誓與(yu) 明太祖鑄鐵示禁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二月十一日癸醜(chou)
耶穌2019年3月17日

宋太祖
據宋人筆記《避暑漫抄》記錄,宋太祖趙匡胤曾勒石立誓,將石碑鎖置太廟中,後世嗣君即位,必須入而跪讀:“不得殺士大夫及上書(shu) 言事人,子孫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無獨有偶,《明史》記載,明太祖朱元璋也曾鑄一鐵牌,置於(yu) 宮門中,上書(shu) 禁令:“內(nei) 臣不得幹預政事,犯者斬!”
人們(men) 常常用“白紙黑字”來表示成文法效力之不可抵賴,不過宋太祖與(yu) 明太祖還擔心,戒律寫(xie) 在紙上尚不足以警示萬(wan) 世,所以勒於(yu) 石上、鑄於(yu) 鐵上,以彰其不容更改、不得遺忘之地位。值得玩味的是,盡管同為(wei) 開國君主鄭重其事所立的“祖宗之法”,但它們(men) 被後世嗣君遵守執行的情況,卻是有雲(yun) 泥之別。
公允地說,宋太祖的繼任者都難能可貴地做到恪守祖宗遺訓,不殺士大夫及上書(shu) 言事人(隻有個(ge) 別例外,南宋初太學生陳東(dong) 與(yu) 布衣歐陽澈因上書(shu) 言事,被宋高宗所殺)。雖說兩(liang) 宋也有不爭(zheng) 氣之君,但始終未興(xing) 文字獄,文臣能獲得比較優(you) 厚的政治待遇,以及相對寬鬆的議政空間。
宋代大詩人蘇軾,因為(wei) 不滿王安石變法,寫(xie) 了幾首諷刺新政的詩,結果受新黨(dang) 小人構陷,惹出一個(ge) “烏(wu) 台詩案”來,但也隻是被貶謫黃州,沒有殺頭。當時的宰相王珪曾向神宗皇帝告黑狀:“軾有不臣意。”因為(wei) 蘇軾《詠檜》詩中有“根到九泉無曲處,世間唯有蟄龍知”之句,分明是在忿恨皇上不知己,欲將心跡托與(yu) “地下蟄龍”嘛,這還不是“不臣之心”麽(me) ?幸虧(kui) 宋神宗並不糊塗,說:“詩人之詞,安可如此論?彼自詠檜,何預朕事?”王珪才無言以對。要是換在明朝,就算蘇夫子項上長著十顆人頭,也是不夠砍的。

明太祖
明太祖說得鏗鏘有力的“內(nei) 臣不得幹預政事,犯者斬”,則很快成了明代最大的政治笑話。這一戒文是洪武十七年鑄成鐵牌立於(yu) 宮門的,但朱元璋的兒(er) 子朱棣篡位登基後,很快就給予“宦官出使、專(zhuan) 征、監軍(jun) 、分鎮、刺臣民隱事諸大權”,時距鐵牌鑄成之日,也不過二三十年光景。
事實上,明代的內(nei) 臣(宦官)不僅(jin) 幹預政事,而且是大麵積、持續性的幹預政事,正統朝有王振亂(luan) 政,挾皇帝親(qin) 征瓦剌;成化朝有汪直專(zhuan) 權,時人竟“隻知有太監,不知有天子”;正德朝的劉瑾權焰尤熾,大臣的奏章都要抄寫(xie) 兩(liang) 份,先送劉瑾,然後才送通政司轉給皇帝,人稱劉瑾為(wei) “立皇帝”;天啟朝的魏忠賢更是權傾(qing) 朝野,自號“九千歲”,“自內(nei) 閣六部,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dang) ”。明朝太監之臭名昭著,比之東(dong) 漢與(yu) 晚唐猶有過之而無不及。
為(wei) 什麽(me) 宋太祖勒刻在石碑上的政治遺囑能獲得嗣君的遵守、明太祖鑄注於(yu) 鐵牌上的政治遺囑則被子孫當成耳邊風呢?是石碑比鐵牌更能昭示“祖宗之法”的“憲法”地位嗎?當然不是;是因為(wei) 朱明皇帝比趙宋皇帝不成器嗎?也不盡然。我認為(wei) ,最為(wei) 深刻的原因隱藏在宋明大異其趣的權力結構中。
宋代的權力結構,體(ti) 現了比較典型的“君主與(yu) 士大夫共治天下”的特色,君主是天下的主權者,但具體(ti) 政事則歸由士大夫組成的文官集團執掌,用宋人的話來說,君王“攬權不必親(qin) 細務”,“權歸人主,政出中書(shu) ”。換成現代的說法來形容,這是一個(ge) 可以相互製衡的二元分權結構。盡管這一分權模式在實際執行上可能會(hui) 打折扣,但宋代文臣對於(yu) 皇帝繞過宰相直接發號施令的行為(wei) ,確是不以為(wei) 然的,“不由鳳閣鸞台,蓋不謂之詔令”;也是敢於(yu) 公開抵製的,“凡不由三省施行者,名曰斜封墨敕,不足效也”。這不是因為(wei) 宋代的官僚膽子特別大,而是宋代文官集團在權力結構中的法律地位使然。
顯然,在“權歸人主、政出中書(shu) ”的分權結構下,宋代的皇帝相對而言,受到更多的約束,很難做到專(zhuan) 權獨斷、為(wei) 所欲為(wei) ,即使一時性起,意欲拿文臣祭刀,往往也通不過官僚集團這一關(guan) 。
我們(men) 可以舉(ju) 一個(ge) 例子:還是那個(ge) 不殺蘇軾的宋神宗,有一次批示要將某大臣斬了,次日臨(lin) 朝,神宗問宰相蔡確:昨日批出斬某人,已執行否?蔡確說:祖宗以來,未嚐殺士人,臣認為(wei) 陛下不可破例。神宗沉吟了半晌才說:那就刺配遠邊吧。這時副宰相章惇站出來說:士可殺不可辱。神宗很不高興(xing) 地說: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章惇說: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

天子貴為(wei) 九五之尊,竟也做不得“快意事”,這豈是後世的流氓皇帝如朱元璋之流所敢想象的?史書(shu) 上說宋代皇帝“守法度,事無大小,悉付外廷議”,“每事付之外庭,采於(yu) 公論,左右便嬖,絕不預政”,這固然反映了皇帝本人的大度與(yu) 自律,更是彼時君王權力能大體(ti) 上受到官僚係統製約的體(ti) 現。
反觀明太祖朱元璋所締造的權力結構,已經與(yu) 宋代相去甚遠。簡單地說,朱元璋將“權歸人主、政出中書(shu) ”的二元分權結構徹底改造成君主“盡收威柄、一總事權”的一元化集權結構了。洪武十三年,即在鑄鐵牌禁止宦官預政的四年之前,朱元璋廢除了宰相,並詔令子孫:“以後嗣君毋得議置丞相,臣下有奏請設立者,論以極刑。”廢相之後,皇帝隻選拔部分內(nei) 閣學士入值充左右顧問,為(wei) 皇帝起草詔令、批複奏章,時稱“票擬”。
嚴(yan) 格來說,“票擬”並無正式法律效力,隻是供皇帝參考的意見,皇帝同意了,再用朱筆抄正,時稱“朱批”,方為(wei) 朝廷的正式政令。朱元璋設想以這樣的製度安排來實現獨攬朝政、乾綱獨斷,可惜他一定沒想到,朱氏子孫竟越來越不成器,不是玩物喪(sang) 誌,就是溺於(yu) 酒色、道術,總之懶得打理國政了(其實這也是可以想象的,那些在宮禁中長大的鳳子龍孫,又有幾人能像乃祖那樣精力過人)。
假如在二元分權結構中,或許問題不大,聖上“垂拱而治”就是了;但在明代的一元化集權結構中,荒怠的皇帝隻能將“批紅”的活計交給身邊的內(nei) 臣代勞,於(yu) 是竊柄自重的太監就隱然成了“二皇帝”。
盛產(chan) 強權太監的明代,也是士大夫活得最沒有尊嚴(yan) 的朝代,文官集團不是被砍腦袋瓜子,就是經常被喜怒無常的皇帝笞打屁股。內(nei) 臣的得勢專(zhuan) 權與(yu) 士大夫的喪(sang) 失尊嚴(yan) ,並不是彼此孤立的現象。從(cong) 方孝孺到東(dong) 林黨(dang) 人,明代士大夫絕不比宋代文臣缺少道德勇氣,但是,他們(men) 的命運則遠比宋代文臣慘烈,這是官僚集團作為(wei) 皇權製衡者的結構性力量被推毀的必然結果。

而權力結構既已失衡,作為(wei) 專(zhuan) 製皇權非正式代理人的宦官集團要狐假虎威、興(xing) 風作浪,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朱元璋廢了宰相,將權力結構改造得畸重畸輕在前,又煞有介事地禁止宦官預政在後,殊不知,這是一對悖論。那塊置於(yu) 宮門中的鐵牌,不過是婊子門前的貞節牌坊,皇帝早已為(wei) 太監幹政親(qin) 自挖好了暗道。
對比宋太祖勒石立誓與(yu) 明太祖鑄鐵示禁的故事,我想說,任何一項製度,必須獲得匹配的權力結構的支撐才可能得以執行。製度規定向右,但如果權力結構的作用力偏偏向左,那麽(me) ,即使你將製度條文刻在石碑上、鑄在鐵牌上,哪怕用鈦合金來澆注字塊,也是廢話一篇。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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