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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春鬆作者簡介:幹春鬆,男,西元1965年生,浙江紹興(xing) 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現任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儒學研究院副院長,社會(hui) 兼職中華孔子學會(hui) 常務副會(hui) 長。著有《現代化與(yu) 文化選擇》《製度化儒家及其解體(ti) 》《製度儒學》《重回王道——儒家與(yu) 世界秩序》《保教立國:康有為(wei) 的現代方略》《康有為(wei) 與(yu) 儒學的“新世”》等。 |
梁漱溟的“理性”概念與(yu) 其政治社會(hui) 理論
作者:幹春鬆
來源:《文史哲》2018年第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八月初十日甲寅
耶穌2018年9月19日
內(nei) 容提要:理解梁漱溟的思想,須基於(yu) 對其哲學的核心觀念“理性”的認識。通過對梁漱溟的不同時期的“理性”概念之含義(yi) 的梳理,可以見出從(cong) “直覺”到“理性”再到“人心”的不斷發展的思想線索。梁漱溟從(cong) “鄉(xiang) 村建設”到後期對儒家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關(guan) 係的認識,都建立在他所理解的“理性”基礎之上。
關(guan) 鍵詞:理性/倫(lun) 理本位/階級/鄉(xiang) 村建設/儒家/社會(hui) 主義(yi)
與(yu) 1920年代的那一群逐漸進入學科式研究的新儒家相比,梁漱溟和張君勱等人更傾(qing) 注心力於(yu) 現實政治社會(hui) 活動。梁漱溟雖然曾擔任北京大學哲學係講師,並因為(wei) 《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shu) 而獲得巨大的聲譽,但不久便離開大學而投入到現實的政治實踐中。從(cong) 1920年代的“鄉(xiang) 村建設”運動,到組建政黨(dang) 、1949年之後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他既想當一個(ge) 冷靜的觀察者,又想將他的獨特思考落實到政治社會(hui) 秩序的創構中。
以認識老中國、建設新中國使命自任的梁漱溟,始終保持著獨立思考的態度,並形成了他對於(yu) 中國民族精神和文化形態的獨特認識。已經有許多學者進行了相關(guan) 專(zhuan) 題的分析闡述,在此不贅。筆者試圖從(cong) 梁漱溟的“理性”概念入手,分析其理論思考與(yu) 政治社會(hui) 實踐之間的內(nei) 在關(guan) 係。並以此為(wei) 出發點,解釋梁漱溟看似前後不一的政治立場之間的貫通之處。
梁漱溟十分看重“理性”對於(yu) 理解中國文化的重要意義(yi) 。他說:“想明白中國過去的文化,及中國未來的前途,都要先明白這個(ge) 東(dong) 西——理性。”①我們(men) 知道,現代哲學中的“理性”(rationality)概念是由西方傳(chuan) 人的,在其豐(feng) 富的含義(yi) 中包含有人類獨特的思考力(與(yu) 本能相比),或者與(yu) 信仰對應的人類認知能力的發展,以及通過思考決(jue) 定自己行為(wei) 的能力。然而,在梁漱溟的概念體(ti) 係中,他更願意用“理智”來指稱習(xi) 慣上屬於(yu) “理性”的那種能力,認為(wei) 人類在進行判斷推理過程中,難以區隔道德和價(jia) 值等因素。他以此為(wei) 基礎來展開其“理性”概念,並認為(wei) 中國社會(hui) 的獨特品格與(yu) 中國人最早發展起來的這種稟賦有關(guan) 。
文化是製度和習(xi) 俗的決(jue) 定性力量,“理性”既然造成了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的特性,那麽(me) 新中國的建設必然要以之為(wei) 文化基礎。因此,要理解梁漱溟的思想和政治社會(hui) 實踐,非“理性”莫由。對此,陳來先生說:梁漱溟是將“理性”視為(wei) 人類最為(wei) 珍貴的特質,也就是將儒家的道德自覺視為(wei) 人類的基本特征和理想狀態。雖然在這個(ge) 問題上,梁漱溟多少混淆了道德倫(lun) 理上的應然與(yu) 實然之間的差異,卻從(cong) 根本上確立了儒家價(jia) 值的優(you) 先性,並以此為(wei) 基礎來理解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和社會(hui) 形態。因此,“理性”是“梁漱溟哲學的最核心的觀念”②。
下文將依梁漱溟不同時期對“理性”的闡述,來觀察其觀念與(yu) 行為(wei) 之間的曲折關(guan) 係。
一、直覺與(yu) “孔子的道路”
針對新文化運動過程中出現的對立化的東(dong) 西文化觀,梁漱溟決(jue) 意要替“孔家”說話。1920年和1921年他在北京、濟南發表係列講演,主旨就是從(cong) 文化的多路向來討論世界文明的走向,批評陳獨秀等人的單向度文明觀。
該係列講演編輯成講演錄並以《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為(wei) 名出版。在該書(shu) 的第二章,梁漱溟指出中西思維方式的核心差異在於(yu) 西方文化中的科學精神和中國文化中的“非論理精神”。在梁漱溟看來,西方的科學精神,旨在找尋客觀的、確定性的知識,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結論是大家共認並可證實的。“西方人講學說理全都要步步踏實,於(yu) 論理一毫不敢苟。中國人講學說理必要講到神乎其神,詭秘不可以理論,才能算事。若與(yu) 西方比看,固是論理的缺乏而實在不隻是論理的缺乏,竟是‘非論理的精神’太發達了。非論理的精神是玄學的精神,而論理者便是科學所由成就。”③所謂“非論理的精神”就是非邏輯的態度,由此,梁漱溟區分了不同的思維方式所產(chan) 生的不同的成果,並將之冠名為(wei) “知識”和“思想”。也即西方人探求知識,而中國人追求思想。
在該書(shu) 中,梁漱溟已經開始使用“理性”概念。不過,這個(ge) 階段的“理性”還不是梁漱溟思想成熟時期所賦予獨特意義(yi) 的那個(ge) “理性”概念,而是更接近於(yu) 西方思想意義(yi) 上的“理性”的含義(yi) ,他將之與(yu) “態度”對立。比如,他說:“思想是什麽(me) ,思想是知識的進一步,就著已知對於(yu) 所未及知的宇宙或人生大小問題而抱的意見同態度。思想沒有不具態度的,並且直以態度為(wei) 中心。但我們(men) 現在所要去看的隻在意見上,不在態度上。態度是情感,是意誌,現在則要觀察理性一麵。”④這裏他區分了思想和知識,並認為(wei) 知識是客觀的,而思想必然要摻雜著態度。
按梁漱溟後來的說法,他這個(ge) 時期的思想還沒有成熟,許多替孔子辯護的說法受西方心理學影響太大,所以說服力不足。這種以西釋中的方式也表現在他對概念的使用上。這個(ge) 時期支撐他論說的核心概念是“直覺”,為(wei) 了比較中國與(yu) 西方、印度思想之間的異同,他認為(wei) 首先要考察這三者在知識上的異同,他借助唯識學的知識論方法,即借用“現量”、“比量”和“直覺—非量”三個(ge) 概念來展開他的分析。
梁漱溟所說的現量相當於(yu) “感覺”,人通過感覺初步形成“自相”,即對於(yu) 事物的一些特殊的認識。而比量,即是“理智”,通過對感覺所形成的素材(自相)的概括,形成“共相”,進而形成正確明了的概念。人類獲得的知識是由現量和比量構成的,“從(cong) 現量的感覺到比量的抽象概念,中間還須有‘直覺’之一階段;單靠現量與(yu) 比量是不成功的。這個(ge) 話是我對於(yu) 唯識家的修訂”⑤。按梁漱溟的說法,直覺是現量與(yu) 比量之外的一種特殊的心理作用,約略可以說是進行感覺活動或者理智活動時的一種傾(qing) 向或態度。而中西印三種文化的不同或生活方式的差異根源於(yu) “直覺”的不同。直覺各有所偏,一是附於(yu) 感覺的,一是附於(yu) 理智的,這也構成中西文明的差異。梁漱溟通過對中國、西方和印度三種文化發展的分析,認為(wei) (一)西洋生活是直覺運用理智的;(二)中國生活是理智運用直覺的;(三)印度生活是理智的。在不同的認識方式影響之下,形成不同的“意欲”,構成不同的生活樣態。
梁漱溟自己也認為(wei) 這樣的表述並不很通順,解釋說之所以作這樣的歸納,是想說明西方人的思維方式過於(yu) 強調人與(yu) 自然、人與(yu) 人之間的對立。在分析事物的過程中,理智和算計占據了上風,所以科學發達,但會(hui) 導致人與(yu) 自然、人與(yu) 人關(guan) 係的緊張,所以在社會(hui) 管理層麵主張通過強製的手段來製約人們(men) 的行為(wei) ,是一種比較“低級”的管理方式。
很顯然,梁漱溟在這個(ge) 階段還沒有用他有個(ge) 性色彩的“理性”概念,但是,他的“直覺”概念,已經具備了“理性”概念的雛形。他在批評西方的思維方式的時候,其實是要肯定中國人的“理智運用直覺”的方式,並在日趨科學主義(yi) 的大潮中肯定“直覺”的價(jia) 值。
梁漱溟認為(wei) 中國人是通過直覺來幹預理智的活動,這樣可以防止理智的宰製性作用,這恰好是孔子思想符合時代需要的理由。他用良知來解釋儒家認識活動中的“直覺”,這樣將直覺理解為(wei) 天然的道德判斷力。人類之所以能在日常生活中,作出好善惡醜(chou) 的判斷,就是良知和良能在發揮作用。“這種直覺人所本有,並且原非常敏銳。”⑥而這種良知的直覺就是孔子所謂的“仁”。“孔家本是讚美生活的,所有飲食男女本能的情欲,都出於(yu) 自然流行,並不排斥。若能順理得中,生機活潑,更非常之好的;所怕理智出來分別一個(ge) 物我,而打量、計較,以致直覺退位,成了不仁。”⑦這就是說,理智區分物我的計較態度會(hui) 遮蔽人的道德直覺。
人們(men) 如何在直覺的指引下過上“仁”的生活呢?梁漱溟說:“我們(men) 可以把他分作兩(liang) 條:一是孝弟的提倡,一是禮樂(le) 的實施;二者合起來就是他的宗教。孝弟實在是孔教惟一的提倡。他這也沒有別的意思,不過他要讓人作他那種富情感的生活,自然要從(cong) 情感發端的地方下手罷了。”⑧具體(ti) 地說,在物質生活上,以與(yu) 自然融洽遊樂(le) 的態度,享受從(cong) 容。而不如西方人那樣汲汲於(yu) 向前追求。而在社會(hui) 生活上,中國人也不像西方人,過於(yu) 強調權利義(yi) 務和法律關(guan) 係,而是過著一種熱情和互相關(guan) 心的生活。在精神生活上,似宗教非宗教,似藝術而非藝術,是一種有生機的生活態度。
不同的文化路向,會(hui) 導引出不同的經濟生活、社會(hui) 生活和精神生活。這些不同的生活樣態,並不能簡單地以好壞來判別,關(guan) 鍵是一個(ge) “時宜”問題。比如中國文化,在理智生活還沒有完全發達的時候,就已經轉入直覺,屬於(yu) 文化的早熟,科學發展不出來,這導致了中國在近代的失敗,卻符合未來的發展方向。“不料雖然在以前為(wei) 不合時宜而此刻則機運到來。蓋第一路走到今日,病痛百出,今世人都想拋棄他,而走這第二條路,大有往者中世[紀]人要拋棄他所走的路而走第一路的神情。尤其是第一路走完,第二問題移進,不合時宜的中國態度遂達其必要之會(hui) ,於(yu) 是照樣也揀擇批評的重新把中國人態度拿出來。”⑨他說印度文化未來必然會(hui) 成為(wei) 人類的選擇。但從(cong) 當時的狀態看,卻並不合宜,中國最迫切的是接受西方的理智精神,隻是在態度上要作一些改變,即用直覺來調適理智,使之擺脫算計式的生活態度。
按梁漱溟自己的敘述,他的“直覺”概念受到了柏格森的影響。柏格森提供了一種與(yu) 康德所不同的對待本體(ti) 的方法,即是將宇宙看作是生命體(ti) ,而非靜止的對象,是“生命”和“綿延”,故而僅(jin) 憑感覺和理智是不能把握的,“必方生活的直覺才行,直覺時即生活時,渾融為(wei) 一個(ge) ,沒有主客觀的,可以稱絕對”⑩。針對當時批評者將直覺等同於(yu) 感覺(現量)之類的批評,梁漱溟在1923年有專(zhuan) 文討論柏格森與(yu) 唯識學的差別,認為(wei) 相比於(yu) 現量主要是人類感覺活動的領域這一點,直覺可以說是“半情半知的東(dong) 西——一邊是情感一邊是知識作用”(11)。因此,直覺並不能歸入感覺。
1923年,在《評謝著〈陽明學派〉》一文中,梁漱溟開始用“情理”的概念,認為(wei) 良知直覺所產(chan) 生的態度與(yu) 客觀性的知識不同,雖然“情理”與(yu) 後來所使用的“理性”並不完全相同,卻是直覺向理性轉變的重要過渡環節。“我們(men) 從(cong) 一種觀察客觀靜理的方法,產(chan) 出知識見解以為(wei) 我們(men) 生活中的工具;許多常識和學術都是如此。但如見師當敬,出言必信之理則非客觀的靜理,而為(wei) 主觀的情理。此理出於(yu) 良知直覺,與(yu) 知識見解由後天得來者根本不同。”(12)
《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奠定了梁漱溟對於(yu) 中國發展道路的基本看法:不同的文化類型發展出不同的社會(hui) 經濟結構和思維模式,並通過文化類型的分析,將不同的文化類型置於(yu) 不同的曆史發展階段。他的框架是:第一階段,西方領先,而逐漸轉向第二階段,即孔子所開創的道路,並最後轉向印度的超越世俗生活的方式。
在梁漱溟的眼裏,西方的民主政治和科學的發展,固然是社會(hui) 的巨大進步,但這種基於(yu) “算計”的西方文化已經開始進入轉折期,而其方向恰好與(yu) 儒家的價(jia) 值理想吻合。梁漱溟在“就生活三方麵推說未來文化”一節中,提出了他對未來的構想。
其一,從(cong) 物質生活層麵,梁漱溟認為(wei) 不合理的經濟模式必須要改變,雖然他沒有提出具體(ti) 的設想,但他認為(wei) 未來人們(men) 會(hui) 從(cong) 物質欲望中解脫出來,物質生產(chan) 將會(hui) 處於(yu) 從(cong) 屬的地位,這一點頗類似於(yu) 傳(chuan) 統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在生產(chan) 上,對於(yu) 工作興(xing) 趣的關(guan) 注和崇尚藝術化生產(chan) 的取向,都與(yu) 中國人的生活趣味相同。
第二,在社會(hui) 生活層麵,他說,無論是專(zhuan) 製還是共和,對人們(men) 的統治都是仗著法律,這種統治方式必將會(hui) 被淘汰,刑賞的治理術必然要轉變為(wei) 情感的活動,“融合了人我,走尚情誼尚禮讓不計較的路——這便是從(cong) 來的中國人之風。刑賞是根本摧殘人格的,是導誘惡劣心理的,在以前或不得不用,在以後則不得不廢;——這又合了從(cong) 來孔家之理想,刑賞廢則禮樂(le) 興(xing) ”(13)。
第三,在精神生活上,宗教的興(xing) 起是人類初期精神生活所必需,但隨著知識的發達,宗教所依賴的超絕與(yu) 神秘便不再符合人類的情感需求。所以隻有辟出一條特殊的路來,既具有宗教一般慰藉人心的力量,但又無需主宰者的新的精神形態。而儒家正好就是如此這般。所以,未來人們(men) 的精神生活必然會(hui) 以孔子求仁的學問作為(wei) 主腦,中國作為(wei) 世界上宗教最微弱的地方,倫(lun) 理秩序有替代宗教的功能。
按梁漱溟自己的看法,雖然人類已經意識到中國文化發展出了一種較高的精神,但“同時仍信服西洋政治製度為(wei) 必由的途徑;如果中國能建立西洋政治製度,則經濟、工業(ye) 等可有辦法”(14)。他說直到1927年,才切切實實地認識到西洋政治製度與(yu) 中國不能相連。因此,要為(wei) 不斷失敗的政治實踐尋求新的出路,為(wei) 達成這樣的目標,他逐漸從(cong) 文化類型的比較轉向基於(yu) “鄉(xiang) 村建設”的製度實踐。
二、“以理性求組織”:鄉(xiang) 村建設運動與(yu) 梁漱溟對中國現代化的思考
通過對東(dong) 西文化“路向”的比較,梁漱溟已經意識到中國與(yu) 西方應該走一條不同的社會(hui) 發展道路,即使說經曆“現代化”的曆程是所有國家的宿命,那麽(me) ,中國也應該有自己的現代化的路徑。在這樣的問題意識下,他認為(wei) 因為(wei) 思考方式與(yu) 社會(hui) 結構的不同,中國並不能模仿西方的道路,即在政治上實行政黨(dang) 民主,在經濟上落入自由競爭(zheng) 。同樣,對於(yu) 被許多青年所追捧的蘇聯式的道路,梁漱溟也認為(wei) 走不通。在梁漱溟看來,要探索出中國自己的道路,鄉(xiang) 村重建是唯一可行的路。當然,這個(ge) 結論的形成也基於(yu) 他對於(yu) 中國文化與(yu) 中國社會(hui) 的認識。
與(yu) 1920年代初期過於(yu) 依賴直覺和良知所不同的是,梁漱溟逐漸發現了(更確切地說是改造了)一個(ge) 新的概念,即“理性”。他認為(wei) 這個(ge) 概念能夠更準確地體(ti) 現中國文化的特質。梁漱溟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的第八版序言中反思道:該書(shu) 雖然歸宗儒家,但對儒家的認識多半是錯誤的,導致這些錯誤的原因是方法上的失誤。他指出,由於(yu) 過度借鑒西方的心理學方法,所以“於(yu) 儒家的人類心理現實未曾認得清,便雜取濫引現在一般心理學作依據。而不以為(wei) 非;殊不知其適為(wei) 根本不相容的兩(liang) 樣東(dong) 西。至於(yu) 所引各派心理學,彼此脈絡各異,亦殊不可並為(wei) 一談;則又錯誤中的錯誤了”(15)。很顯然,要糾正這些錯誤,就要避免盲目追隨西方的認識模式,找到理解中國的關(guan) 鍵。這個(ge) 關(guan) 鍵就是梁漱溟的“理性”概念。
“理性”概念在梁漱溟思想中的重要性幾乎為(wei) 所有的梁漱溟研究者和批評者所肯定。1950年代的批判梁漱溟的文章中,有許多分析是很有見地的,比如,賀麟先生就洞察到了梁漱溟的分析工具完成了從(cong) “直覺”到“理性”的轉變。他說:梁漱溟的直覺和理性是完全同一之物,理由包括,在梁漱溟的思想中,(1)理性和直覺一樣,都是與(yu) 理智對立的東(dong) 西;(2)理性是一種含有情感成分的道德的直覺,或倫(lun) 理的情誼;(3)理性所表示的是物我一體(ti) 、人我一體(ti) 的神秘境界,凸顯的是人類生命之和諧。賀麟先生進一步指出,梁漱溟由“理性”概念替代“直覺”概念與(yu) 他的政治主張轉變有關(guan) ,“當他宣揚直覺主義(yi) 時,他是公開地反對以理智為(wei) 基礎的科學和民主,而潛在地反對階級鬥爭(zheng) ,當他在‘理性’的掩蓋下,仍舊提倡直覺主義(yi) 時,他已由反對科學和民主進而以公開反對共產(chan) 主義(yi) 和階級鬥爭(zheng) 為(wei) 主要對象了”(16)。雖然當時的批評不可避免地帶有政治色彩,不過,將梁漱溟的理性和直覺之間的轉變與(yu) 他的社會(hui) 政治構想結合起來,基本上符合梁漱溟的思想轉化曆程。
由此轉變,“理性”成為(wei) 梁漱溟思想中最為(wei) 關(guan) 鍵的分析工具。艾愷(Guy Salvatore Alitto)強調說,理性概念是梁漱溟文化哲學的支點之一。他將鄉(xiang) 村建設運動之後的文化理論視為(wei) 梁漱溟的第二次文化理論建構,並指出,雖然沒有像《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那樣建立起中國、印度和西方這樣的係統性的文化發展模式,卻凝練出“理性”這樣的重要概念。“‘理性’這一概念是梁漱溟第二次文化理論建構的基本原理。‘理性’一詞當然不能用通常英文中相應的‘reason’來翻譯……‘理性’有著和《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中的‘仁’及‘直覺’相同的功能。”(17)與(yu) 賀麟先生強調直覺與(yu) 理性之間的聯係不同的是,艾愷看到的是這兩(liang) 個(ge) 概念在“功能”上的一致性。
當然,在梁漱溟的思想中,“理性”概念的清晰化也是有一定的過程的。在《鄉(xiang) 村建設理論》(寫(xie) 作於(yu) 1926年)一書(shu) 中,梁漱溟開始明確地用“理性”來指稱“民族精神”。他說西洋最為(wei) 令人驚異的成就是征服自然的科學技術的進步,而中華文明的長處,則是社會(hui) 秩序能自自然然地維持,而這種維持的力量主要可以分為(wei) 教化、禮俗和自力,這三者都是人類理性的組成部分。
由此可見,這個(ge) “理性”概念已具備與(yu) 一般意義(yi) 上的“理性”所不同的含義(yi) 。如其所言:“所謂自力,即理性之力。禮必本乎人情;人情即是理性。故曰:‘禮者理也’。非與(yu) 眾(zhong) 人心理很契合,人人承認他,不能演成禮俗。至於(yu) 教化,則所以啟發人類理性;是三者總不外理性一物貫乎其中。”(18)基於(yu) 梁漱溟在寫(xie) 作上的習(xi) 慣,不同的地方對“理性”一詞的解釋略有差異,總體(ti) 上不外乎將其理解為(wei) “平靜通達的心理”。這種心理狀態在中國文化中開發得比較早,他稱為(wei) “理性早熟”,“理性”的過早成熟導致了中國人早期民族生活中缺乏宗教,難以培養(yang) 起團體(ti) 生活的習(xi) 慣。
梁漱溟經常是將中國人的理性早啟和西方人的宗教傳(chuan) 統相比較來論述中西差異的。他說人類社會(hui) 的早期,宗教提供了人們(men) 之間互相團結的力量。用信仰的力量來維係人心,規範人們(men) 的行為(wei) 。但是孔子所創立的文化態度與(yu) 此不同。“他不建立一個(ge) 大的信仰目標,他沒有獨斷的(dogmatic)標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他尤不以罪福觀念為(wei) 宰製支配人心之具,而於(yu) 人生利害、得喪(sang) 之外指點出義(yi) 理來;並要你打破這些禍福、得喪(sang) 念頭,而發揮你本有的是非、好惡之心。他相信人有理性,他要啟發人的理性。”(19)中國的理性精神體(ti) 現的是無私的態度,所以不與(yu) 外物對立。故而他在這個(ge) 階段也用“有對”和“無對”來描述西方與(yu) 中國在文化精神上的差異。
梁漱溟使用“理性”概念,最大的問題就是如何與(yu) 西方思想中的“理性”概念加以區分。為(wei) 此,梁漱溟特意用“理智”來取代一般意義(yi) 上的“理性”概念。他將西方人偏向自然事物,詳於(yu) 物理、科學的思維特點稱之為(wei) 理智,而將中國人偏重於(yu) 社會(hui) 人事,注重情理的思考方式,稱之為(wei) 理性。他說:“宇宙間的理,我們(men) 可以粗分為(wei) 二:一種是情理,一種是物理。情理出於(yu) 人情好惡,偏於(yu) 主觀;物理存於(yu) 事物,經人考驗得來,偏於(yu) 客觀。辨察物理靠理智,體(ti) 認情理靠理性。理智、理性二詞,通常混用不甚分。……大抵理智要冷靜才得盡其用,就必須屏抑一切感情;而理性則離好惡即無可見。”(20)他由此得出結論說,中國人和西方人各自發展出各自的特征。“近代西洋發達了理智,中國古人則發達了理性。無論中國書(shu) 、外國書(shu) ,書(shu) 裏麵總是講了許多理;但持中國古書(shu) 以與(yu) 近代西洋書(shu) 相較,一則講的多是情理(忠、恕、信、義(yi) 等),一則講的多是物理(自然科學、社會(hui) 科學),顯然異趣。”(21)梁漱溟甚至直接說:“所謂理性,要無外父慈子孝的倫(lun) 理情誼,和好善改過的人生向上。”(22)
受“理性”思考方式的影響,中國形成了與(yu) 別的文明所不同的社會(hui) 特征,雖然他並沒有完全否定以前的“三路向說”,但論題更集中於(yu) 討論中西差異。理性早熟讓中國並不能發展出科學、民主,也不能建立起現代國家。中國“所走之路不十分反科學,轉而長保其不科學的形跡,其所走之路不十分反德謨克拉西,轉而長保其不德謨克拉西的形跡。他不是尚未進於(yu) 科學而是永遠不能進步到科學了;他不是尚未進於(yu) 德謨克拉西,而是永遠不能進步到德謨克拉西了”(23)。
理性早啟在社會(hui) 層麵則表現為(wei) 倫(lun) 理本位、職業(ye) 分途。“西洋始既以團體(ti) 生活過重,隱沒倫(lun) 理情誼;繼又以反團體(ti) 而抬高個(ge) 人,形成個(ge) 人本位的社會(hui) ;於(yu) 是他們(men) 的人生,無論在法製上、禮俗上處處形見其自己本位主義(yi) ,一切從(cong) 權利觀念出發。倫(lun) 理關(guan) 係發達的中國社會(hui) 反是。人類在情感中皆以對方為(wei) 主(在欲望中則自己為(wei) 主),故倫(lun) 理關(guan) 係彼此互以對方為(wei) 重;一個(ge) 人似不為(wei) 自己而存在,乃仿佛互為(wei) 他人而存在者。這種社會(hui) ,可稱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24)梁漱溟認為(wei) 中國社會(hui) 之所以是倫(lun) 理本位,主要是基於(yu) 家族觀念對社會(hui) 和政治的影響,西方則因為(wei) 宗教和民族國家代興(xing) ,強調個(ge) 人本位和階級鬥爭(zheng) ,人們(men) 習(xi) 慣於(yu) 一種團體(ti) 生活,亦思考如何突破這樣的團體(ti) 性,由此,近代以來啟蒙運動十分注重保護個(ge) 人的權利。
中西文化的差異並不能簡單地以好壞來區分。即使硬要區分好壞,優(you) 缺點也是相互交叉的。梁漱溟進一步解釋道:中國人的短處,是從(cong) 中國人的長處中來的。比如,中國人最顯著的短處是缺乏集團生活的能力,短於(yu) 對自然界的分析認識,這樣就會(hui) 受製於(yu) 自然,在國家間的競爭(zheng) 中難以取勝。但這些短處背後卻隱伏著優(you) 越的精神因素。缺乏集團生活的散漫背後是一個(ge) 人理性的精神和智慧的人生。而受製於(yu) 自然的背後,是人與(yu) 自然融合的精神(25)。中國文化呈現出老衰性和幼稚性的缺點,但這些缺點也可以理解為(wei) 早熟和有生機的優(you) 點。
而對於(yu) 職業(ye) 分途,梁漱溟亦是從(cong) 社會(hui) 曆史出發來分析的,認為(wei) 中國古代因為(wei) 土地可以自由流通、遺產(chan) 均分製和缺乏類似蒸汽機這樣的大機器的發明,因此,難以形成固定的階級,資本也難以壟斷,“隻有一行一行不同的職業(ye) ,而沒有兩(liang) 麵對立的階級。所以中國社會(hui) 可稱為(wei) 一種職業(ye) 分立的社會(hui) 。在此社會(hui) 中,非無貧富、貴賤之差,但升沉不定,流轉相通,對立之勢不成,斯不謂之階級社會(hui) 耳”(26)。
在梁漱溟看來,近代以來中國社會(hui) 的崩潰,是兩(liang) 種力量合力的結果,一是外力的破壞,即西方入侵所造成的軍(jun) 事、外交上的失敗,這種失敗是人們(men) 所能看得到的。另有一種破壞的力量則似乎並不容易讓人注意到,即對於(yu) 自己固有文化的厭棄,這是一種自覺的破壞。中國的政治家和知識分子試圖挽救社會(hui) ,但對於(yu) 固有文化缺乏自覺,有救世之心,卻無救世之正確方式。所以梁漱溟認為(wei) 文化自覺才是民族自救的唯一途徑。這就是說,中國的社會(hui) 重建應該建立在自身的價(jia) 值取向和倫(lun) 理情感上,而不能因為(wei) 西方的成功而盲目照搬。
在這樣的認識基礎之上,梁漱溟對1920年代流行的救國方略作了評析。他認為(wei) 模仿歐美的民主救國和學習(xi) 西方的革命救國論,這兩(liang) 條路都是走不通的。
在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中,社會(hui) 秩序的維護主要依靠教化、禮俗和自力,並不是靠外在的製度和規則的強製,“從(cong) 來中國社會(hui) 秩序所賴以維持者,不在武力統治而寧在教化;不在國家法律而寧在社會(hui) 禮俗。質言之,不在他力而寧在自力。貫乎其中者,蓋有一種自反的精神,或曰向裏用力的人生”(27)。就是說這樣的社會(hui) 秩序建構原則和倫(lun) 理精神是中國文化所特有的,因此,西方的近代民主政治的道路我們(men) 是走不通的。
與(yu) 一般直接否認民主製度合理性的保守主義(yi) 者所不同的是,梁漱溟肯定歐洲近代的民主政治是人類曆史上結構最為(wei) 巧妙的創造,它讓人為(wei) 善有餘(yu) ,為(wei) 惡不足,人才各盡其用,不待人而治,其基礎是因為(wei) 確立了兩(liang) 個(ge) 基本權力,一是公民權,一是個(ge) 人自由權。梁漱溟認為(wei) 這兩(liang) 個(ge) 權力是“相因”的。“自公眾(zhong) 的事,眾(zhong) 人公同作主來說,謂之公民權;自各人的事,各自作主來說,謂之自由權。”(28)
這種製度是如此美妙,令人不能不迷信,近代以來中國的社會(hui) 變革也是以模仿這種製度而展開的。為(wei) 何如此美妙的製度並沒有在中國取得成功呢?梁漱溟分析道:這種多數人的政治,需要多數人的參與(yu) 和維持,“中國的政治革新,卻是出於(yu) 少數知識分子所作的摹仿運動,在大多數人是全然無此要求的”(29)。因此,你即使將參政權和自由權送到人們(men) 手裏,也是不接受的。除此而外,物質條件也不具備,當時中國大約百分之八十到九十是文盲,民眾(zhong) 生活極其艱苦,無有閑暇參與(yu) 政治活動。還有,當時中國的交通不發達,國土太大,公共活動參與(yu) 不便。當然這些現象背後則是經濟落後,工商業(ye) 不夠發達。在交待了如此多的原因之後,梁漱溟話鋒一轉,說這些原因都比較外在,致命的原因是“精神不合”。在這裏梁漱溟強調了“態度”和“習(xi) 慣”,其實是將他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時期就形成的思想加以推進。他說如果一種製度與(yu) 其運行群體(ti) 的生活態度不合,那麽(me) 許多法律條文就會(hui) 成為(wei) 空文,而西方的政治法律製度之所以建立與(yu) 有效地運行,亦是基於(yu) 其產(chan) 生於(yu) 西方的文化樣態:“態度神情實為(wei) 生活習(xi) 慣的核心;而法律製度不過是習(xi) 慣的又進一步,更外一層。自其人之態度神情以訖其社會(hui) 之習(xi) 慣法律製度,原是一脈一套,不可分析。法律製度所以為(wei) 活法律製度而有靈,全在有其相應之態度習(xi) 慣,雖視之無形,聽之無聲,其勢力偉(wei) 大關(guan) 係重要固遠在形著條文者之上。”(30)
民族危機的急迫性,激發了國人的革命意識。按梁漱溟的分析,這背離了“理性”的精神。在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職業(ye) 分途和倫(lun) 理本位交互作用,導致中國社會(hui) 的變革一般是治亂(luan) 循環而無真正的革命。麵對日趨激烈的革命運動,梁漱溟認為(wei) 暴力革命並不是解決(jue) 中國社會(hui) 問題的合適的途徑,因為(wei) 革命也可以理解為(wei) 秩序的重建,隻是破壞秩序的革命算不上真正的革命。所以,在討論了民主政治並不能解決(jue) 中國的政治危機的問題之後,梁漱溟開始說明俄國共產(chan) 黨(dang) 發明的道路也“不通”。《我們(men) 政治上的第二個(ge) 不通的路——俄國共產(chan) 黨(dang) 發明的路》,大約寫(xie) 於(yu) 1929年到1932年間,其所針對的並非單純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那個(ge) 時期的政治主張,也包括在共產(chan) 國際的指導下孫中山所進行的國民黨(dang) 改組及孫中山逝世以後國民黨(dang) 的革命理論。
梁漱溟一直對中國效仿蘇聯的方式采取暴力革命的手段持保留意見,在《鄉(xiang) 村建設理論》中說:“俄國的統治者也是一個(ge) 新的特權階級,直接用武力,一點不講法律;如特務隊之偵(zhen) 察逮捕反動者,不經審判,即可槍斃。凡是從(cong) 前資產(chan) 階級、知識階級一切權利自由都被剝奪;如英國式的自由平等的風氣,在俄國完全沒有,他是反自由、反平等的。工人權力優(you) 越,共產(chan) 黨(dang) 員的權力更優(you) 越,他們(men) 成了特權階級。”(31)共產(chan) 主義(yi) 的理想是最終消滅國家,消滅階級,但蘇聯領導人認為(wei) 要實現這個(ge) 目標,就需先實行權力集中的“專(zhuan) 政”。
在該文中,梁漱溟首先討論了中國革命取法俄國“黨(dang) 治”之必要。他說要進行社會(hui) 革命,必須由少數人來領導方能開展,而這少部分的社會(hui) 改造者,必須建立起嚴(yan) 密的組織,所以黨(dang) 是必需的。對於(yu) 當時的中國而言,問題之嚴(yan) 重不僅(jin) 在政治,尤其體(ti) 現在經濟上,如果直接與(yu) 發達資本主義(yi) 國家進行競爭(zheng) ,則困難重重,因此,必須依賴強有力的政府來有組織、有計劃地推進,才有可能避免自由競爭(zheng) 帶來的困境。對於(yu) 中國發展最大的阻礙帝國主義(yi) 而言,如果不能集中革命勢力與(yu) 之作鬥爭(zheng) ,也難以有成效。從(cong) 這個(ge) 角度說,梁漱溟認為(wei) 取法於(yu) 俄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道路是有一定的必要性的。
不過,梁漱溟認為(wei) ,這條路在俄國是否算得上成功還需要時間檢驗,即使如此,中國想要效仿這條路也是不可能的。首先,共產(chan) 黨(dang) 革命的主要手段是階級鬥爭(zheng) ,而中國社會(hui) 並不存在階級的觀念;工商業(ye) 的落後,又導致並沒有成規模的產(chan) 業(ye) 工人隊伍。中國的農(nong) 民雖然生活困苦,但因為(wei) 知識缺乏和忍耐性強,所以革命的動力也不足。小資產(chan) 階級,如果“既可以為(wei) 革命主力,又可為(wei) 革命對象,當然不是可靠的革命基礎了。說來說去,究竟誰革命?殊不易確指”(32)。誰是革命者固然難以確定,然革命的對象亦不甚明了。梁漱溟說,帝國主義(yi) 和軍(jun) 閥是大家公認的革命對象,但在實際的革命過程中,“打倒帝國主義(yi) ”往往與(yu) “不抵抗”並存。一是因為(wei) 帝國主義(yi) 勢力過於(yu) 強大,二是與(yu) 帝國主義(yi) 的決(jue) 裂會(hui) 導致中國經濟的困境。因此,即使日本侵占了東(dong) 三省,當政者還是主張不啟兵端。
對於(yu) 軍(jun) 閥,梁漱溟認為(wei) 不應該成為(wei) 革命的對象,因為(wei) 軍(jun) 閥恰是革命的後果,辛亥革命推翻了舊的秩序,但新的秩序並沒有建立起來,軍(jun) 閥才應運而生。既然軍(jun) 閥的產(chan) 生是因為(wei) 秩序失範,那麽(me) 隻要新秩序建立起來,軍(jun) 閥便自然消失了。
梁漱溟認為(wei) 中國革命的依靠力量和革命對象的難以聚焦,導出的後果是革命理論的難以統一,無論是三民主義(yi) 儒家化還是國民革命、超階級革命等等,充滿著自相矛盾和似是而非。經過如此這般的分析,梁漱溟又把視野拉回到他自己的結論中,即俄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道路,與(yu) 中國的曆史習(xi) 慣、民族精神不合,所以,這條道路也不是中國所能模仿的(33)。
從(cong) 文化的角度來說,他特別關(guan) 注1920年代中國農(nong) 民運動的“反理性”特征。根本上說,他是反對當時國民黨(dang) 和共產(chan) 黨(dang) 所推動的以土地改革為(wei) 核心的農(nong) 民運動的,他認為(wei) 那些運動過於(yu) 關(guan) 注農(nong) 民的利益,且這些利益的獲得主要依靠鬥爭(zheng) 。在梁漱溟看來,農(nong) 民所關(guan) 注的並不隻是物質的收益,還在於(yu) 生活的樂(le) 趣,而這樣的樂(le) 趣的獲得要依靠“合作”和“創造”,所謂合作就是彼此感情好,而創造更多的是“於(yu) 工作上有自得之樂(le) ”(34)。
盡管在理論上有許多不完滿的地方,在實踐上還沒有經過長時間的檢驗,但梁漱溟已經開始描述鄉(xiang) 村建設理論的重大突破,認為(wei) 鄉(xiang) 村建設是“從(cong) 理性求組織”,不僅(jin) 是要解決(jue) 中國目前的困境,而且是要為(wei) 人類開一條新路。在他看來,一般的社會(hui) 秩序是由多數人所造成,而由少數人來維持;中國的秩序則是由多數人造成,並由多數人所維持,不是通過強製,而是通過磋商獲得共識。“是從(cong) 理性上慢慢建造成的一個(ge) 秩序,仿佛是社會(hui) 自有的一種秩序,而非從(cong) 外麵強加上去的。”(35)他將設想中的鄉(xiang) 村社會(hui) 視為(wei) “理想社會(hui) ”,並開始描述這個(ge) 理想社會(hui) 是如何超越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和西洋近代社會(hui) 的,認為(wei) 這才是“正常形態的人類文明”。他分六點來描述這種新文明:“一、新社會(hui) 是先農(nong) 而後工,農(nong) 業(ye) 工業(ye) 結合為(wei) 均宜的發展。”“二、新社會(hui) 是鄉(xiang) 村為(wei) 本,都市為(wei) 末;鄉(xiang) 村與(yu) 都市不相矛盾,而相溝通,相調和。”西洋社會(hui) 放棄農(nong) 村的做法造成了都市與(yu) 鄉(xiang) 村的不平衡,合理的方式是都市成為(wei) 經濟文化中心,而鄉(xiang) 村成為(wei) 社會(hui) 生活的中心。“三、新社會(hui) 以人為(wei) 主體(ti) ,是人支配物而非物支配人。”“四、新社會(hui) 是倫(lun) 理本位合作組織而不落於(yu) 個(ge) 人本位或社會(hui) 本位的兩(liang) 極端。”“五、新社會(hui) 內(nei) 政治、經濟、教育(或教化)三者是合一而不相離的;合一的是正常,相離的非正常。”“六、新社會(hui) 秩序的維持,是由理性替代武力;而西洋近代國家還不外武力統治,其社會(hui) 秩序之最後維持在武力的。社會(hui) 秩序出於(yu) 理性,靠理性來維持,是正常的;反之,靠武力便非正常。”(36)梁漱溟堅信,因為(wei) 獨特的文化傳(chuan) 統,所以中國將比世界上其他國家更早地達成這個(ge) 正常形態的文明。因為(wei) 中國是一個(ge) “理性”的國度,“現在的國家都不外借著民族鬥爭(zheng) 階級鬥爭(zheng) 這兩(liang) 大力量在那裏為(wei) 種種形式的團結。可是將來階級要消除,民族之爭(zheng) 也跟著要消歇,就沒有可以資藉的機械力量。此時團體(ti) 生活的維係,並且要他發育得很好,那就非充分發揮人類的理性不可”(37)。
梁漱溟認為(wei) 從(cong) 鄉(xiang) 村出發來建構中國現代國家是一條最為(wei) 合適的路徑。“中國國家可說是集家而成一鄉(xiang) ,集鄉(xiang) 而成縣,集縣而成省,集省而成國。中國這個(ge) 散漫的國家,一定要求組織,但我們(men) 求組織,如果是從(cong) 家入手,那就太小,從(cong) 國入手又太大,事實上不能一步登天,所以要從(cong) 鄉(xiang) 村入手。先求鄉(xiang) 村有組織,人民有鄉(xiang) 村的組織生活,一步一步的做到國家的組織生活。……世界上所有的國家,他的組織不是自覺的。中國今日從(cong) 鄉(xiang) 村完成這個(ge) 組織,完成中國的大社會(hui) 組織。等到中國完成了這種自覺的理性的國家組織,他就可以領導全世界,領導全人類。隻有中國人沒有狹隘的國家觀念,才沒有狹隘的民族意識,以中國人大公無私四海為(wei) 家的精神,就能夠穩定世界的和平,就能夠為(wei) 人類謀福利。”(38)梁漱溟說中國會(hui) 避免西洋和日本人那種以壓製弱小國家來謀取利益的霸力國家,而成為(wei) 世界上最為(wei) 理想的新的國家形態。
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看梁漱溟的鄉(xiang) 村建設運動,他的目標不單是要解決(jue) 中國近代以來的社會(hui) 危機,還試圖提出矯治西方現代性弊病的方案。他要將中國因為(wei) 理性早啟而壓製的潛能釋放出來,讓曆史進入中國文明的時刻。“所謂從(cong) 民族自覺而有的新趨向,其大異於(yu) 前者,乃在向世界未來文化開辟以趨,而超脫乎一民族生命保存問題。此何以故?以吾民族之不能爭(zheng) 強鬥勝於(yu) 眼前的世界,早從(cong) 過去曆史上天然決(jue) 定了,而同時吾民族實負有開辟世界未來文化之使命,亦為(wei) 曆史所決(jue) 定;所謂民族自覺者,覺此也。”(39)在梁漱溟看來,西方文明建立在對個(ge) 人權利的片麵強調之上。而由蘇聯並影響到中國的社會(hui) 主義(yi) ,雖然是對功利主義(yi) 和自由競爭(zheng) 的一種翻轉,但從(cong) 手段上,也利用了人與(yu) 人之間的對立與(yu) 鬥爭(zheng) ,總之都是對中國文化中王道仁義(yi) 之風的背棄。這事實上也可以看作是對於(yu) “啟蒙”與(yu) “救亡”問題的一種回應。民族自救固然是梁漱溟的切己追求,但是否應該為(wei) 了國家的存亡而視民族固有精神如塵土,這或許是許多誌士仁人所無暇顧及的,卻是梁漱溟苦心孤詣於(yu) “理性”概念的深層訴求。
三、心與(yu) 身:儒學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抗日戰爭(zheng) 後期,梁漱溟試圖繼續完善他的理論建構,於(yu) 是有寫(xie) 作“係統”的理論著作的計劃。這就是影響更為(wei) 巨大的《中國文化要義(yi) 》與(yu) 《人心與(yu) 人生》。
動筆於(yu) 1942年,時斷時續,而於(yu) 1949年出版的《中國文化要義(yi) 》,是他對中國文化的基本特征作出係統分析的一部著作。他修正了《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shu) 關(guan) 於(yu) 文化三路向的說法,特別是對印度文明的問題鮮有談及,而更著力於(yu) 思考中西問題,並開始從(cong) 身心的角度來談論中西的差別。比如,將原先描述西方文明的“向外用力”的態度概括為(wei) “從(cong) 身體(ti) 出發”,而中國文化向內(nei) 用力的態度則被概括為(wei) “從(cong) 心(理性)出發”:“西洋文化是從(cong) 身體(ti) 出發,慢慢發展到心的,中國卻有些徑直從(cong) 心發出來,而影響了全局。前者是循序而進,後者便是早熟。”(40)
梁漱溟認為(wei) 文明的正常發展應該是循序漸進的,隻有生存問題得到解決(jue) ,那麽(me) 著眼於(yu) 身體(ti) 的那些文化才會(hui) 逐漸退出,理性的力量才能得到彰顯,由此可以開啟第二期文化的發展。在梁漱溟看來,“第一期假如可稱為(wei) 身的文化,第二期正可稱為(wei) 心的文化。第一期文化不過給人打下生活的基礎,第二期才真是人的生活”(41)。
在這部作品中,有一個(ge) 專(zhuan) 門的章節討論“理性”概念。雖然許多的說法在《鄉(xiang) 村建設理論》一書(shu) 中已經有了端倪,甚或也有比較成條理的闡述,不過,可以這麽(me) 說,正是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一書(shu) 中,梁漱溟真正將“理性”概念作為(wei) 分析文化和製度問題的核心概念。
前文已述,“直覺”所遇到的最大挑戰是“直覺”與(yu) “感覺”之間的邊界問題,這也是《中西文化及其哲學》時期最為(wei) 困擾梁漱溟的問題。他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一書(shu) 中,對此有所反思:“二十七年前我還不認識理性。但頗有悟於(yu) 人類社會(hui) 生活之所以成功,有遠超乎個(ge) 人意識作用之外者,遂因克魯泡特金之《互助論》而信‘社會(hui) 本能’之說。認為(wei) 意識覺醒所以促個(ge) 人主義(yi) 之抬頭,而社會(hui) 之構成則築基於(yu) 此種本能之上。”(42)換句話說,梁漱溟在1920年代初就認識到人類生活的獨特性,這種獨特性不僅(jin) 體(ti) 現在人類所具備的理智算計能力,也體(ti) 現在人類善於(yu) 組織和開展群體(ti) 生活,並發展出一套道德準則,但當時並沒有凝練成“理性”概念來作為(wei) 串聯這些問題的樞紐,而是從(cong) 柏格森、杜威和克魯泡特金等人對於(yu) 直覺和群體(ti) 本能的觀念中尋找理論依據,經過他的長年思考,逐漸凝練出“理性”這個(ge) 概念。
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一書(shu) 中,通過“理性”概念,他對中西文化差異的表述更為(wei) 集中和精煉。他認為(wei) 中西差異主要是宗教與(yu) 信仰上的差異,產(chan) 生這種差異的原因在於(yu) 中國文化中“理性開發之早”。他繼續用“理性”和“理智”來討論中西差別,覺得人們(men) 還沒對這兩(liang) 個(ge) 外來概念加以“訂定”,所以需要專(zhuan) 門討論。
梁漱溟認為(wei) 動物依靠三種方式生活:本能、理智和理性。人類能從(cong) 本能的生活中得以解放。“減弱身體(ti) 感官器官對於(yu) 具體(ti) 事物的作用,而擴大心思作用。心思作用,要在藉累次經驗,化具體(ti) 事物為(wei) 抽象觀念而運用之……知識即於(yu) 此產(chan) 生,更憑藉知識以應付問題。這便是依理智以為(wei) 生活的大概。”(43)所以,理智的生活依賴於(yu) 後天學習(xi) 。“蓋理智必造乎‘無所為(wei) ’的冷靜地步,而後得盡其用;就從(cong) 這裏不期而開出了無所私的感情(impersonal feeling)——這便是理性。理性、理智為(wei) 心思作用之兩(liang) 麵:知的一麵曰理智,情的一麵曰理性,二者本來密切相聯不離。”(44)
梁漱溟認為(wei) 西方人所說的“理”一般是科學之理,中國人所說的“理”則傾(qing) 向於(yu) 人世間許多情理。“科學之理,是一些靜的知識,知其‘如此如此’而止,沒有立即發動什麽(me) 行為(wei) 的力量。而中國人所說的理,卻就在指示人們(men) 行為(wei) 的動向。”(45)因此,梁漱溟重複了《鄉(xiang) 村建設理論》的說法,將西方的科學之“理”稱為(wei) “物理”,而將關(guan) 切人情的“理”稱為(wei) “情理”。然這兩(liang) 種理都是人類進化的產(chan) 物,因此,必然都是一種“無私的感情”。他所說的“無私”,意思是不樹立對立麵,即並不是將別人或認識對象看作是相爭(zheng) 奪的另一方。
梁漱溟並不將理性看作是中國文化所特有,卻認為(wei) 儒家是這種理性精神的最佳體(ti) 現。“儒家對於(yu) 宇宙人生,總不勝其讚歎;對於(yu) 人總看得十分可貴;特別是他實際上對於(yu) 人總是信賴,而從(cong) 來不曾把人當成問題,要尋覓什麽(me) 辦法。此和諧之點,即清明安和之心,即理性。一切生物均限於(yu) ‘有對’之中,唯人類則以‘有對’超進於(yu) ‘無對’。清明也,和諧也,皆得之於(yu) 此。”(46)
儒家的“理性”構成了中華民族的基本精神,具體(ti) 可以用兩(liang) 句話來概括:“一為(wei) 向上之心強,一為(wei) 相與(yu) 之情厚”(47)。這種向上的心,就是知善知惡、追求公平合理和維護正義(yi) 的心。理性早啟使我們(men) 很早就擺脫了西方式宗教對人的壓製。中國人開出了人類文明的獨特道路,即不主張出世而禁欲,也不注重現世的幸福,因此,產(chan) 生出無對的文明,“相與(yu) 之情厚”。梁漱溟以王陽明《大學問》中的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說來闡發由一體(ti) 之仁所產(chan) 生的以對方為(wei) 重的道德情感。因為(wei) 無對,所以並不會(hui) 產(chan) 生出階級的對立,不是靠製約來規範人的行為(wei) 。“中國舊日社會(hui) 秩序的維持,不假強製而寧依自力……教化所以必要,則在啟發理性,培植禮俗,而引生自力。這就是士人之事了。……有了他,社會(hui) 秩序才是活的而生效。夫然後若農(nong) 、若工、若商,始得安其居樂(le) 其業(ye) 。”(48)沒有階級,隻有士農(nong) 工商這樣的職業(ye) 區別,而在這些不同的職業(ye) 中,士人群體(ti) 則是價(jia) 值的承載者。
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中,梁漱溟強調說,中國人的這種理性態度是從(cong) 家庭骨肉之愛為(wei) 其發端的,所以,中國是一個(ge) 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儒家的倫(lun) 理本位觀念,並不導向社會(hui) 組織的建構,而更注重一個(ge) 人如何“成己”,注重追求人生的意義(yi) 。“所謂學問,應當是講求這個(ge) 的,舍是無學問。所謂教育,應當就是培養(yang) 這個(ge) 的,舍是無教育。乃至政治,亦不能舍是。所以他納國家於(yu) 倫(lun) 理,合法律於(yu) 道德,而以教化代政治(政教合一)。”(49)中國文化的優(you) 劣長短都集中於(yu) 這一點上。
在寫(xie) 作醞釀於(yu) 同一時期,但完成更晚(約1970年代)的《人心與(yu) 人生》一書(shu) 中,梁漱溟對於(yu) 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中已經開始討論的本能理智與(yu) 理性的關(guan) 係有了進一步的深化。這個(ge) 深化不僅(jin) 體(ti) 現在他開始引用更多的西方學術成果來說明本能活動與(yu) 理智活動之間的區別,而且體(ti) 現在他對理智的一定程度的肯定。他認為(wei) 理智活動使人類擺脫生存和繁殖這兩(liang) 個(ge) 基本的問題,而追求自由的生活。
在梁漱溟看來,動物難以從(cong) 其機體(ti) 的本能中解放出來,而人類因為(wei) 具有心的自覺,從(cong) 而能夠超越簡單的利害關(guan) 係來判斷自己的行為(wei) 。在《人心與(yu) 人生》一書(shu) 中,他對羅素的“靈性”概念作了討論。並對《中國文化要義(yi) 》中的說法進行了反思。他說:“二十七年我亦還不認識理性,同意克魯泡特金道德出於(yu) 本能之說,而不同意羅素本能、理智、靈性之分法。及至有悟於(yu) 理性、理智之必須分開,而後恍然羅素三分法為(wei) 不易之論。——羅素所雲(yun) 靈性相當於(yu) 我所謂理性。”(50)在該書(shu) 中,梁漱溟明確表示羅素所說的“靈性”與(yu) 他所講的理性不同,“羅素三分法之所以有勝於(yu) 兩(liang) 分法,吾卒不能不服其確有所見者,即在其特別提出無私的感情於(yu) 本能之外。其原文spirit一詞,中文以靈性譯之似未善。在羅素以此為(wei) 人世所以有宗教和道德的心理基礎,固未為(wei) 不當。但他以此與(yu) 本能、理智三者平列並舉(ju) ,對於(yu) 人心原為(wei) 一整體(ti) 來說則有未安耳。至於(yu) 我所說理性與(yu) 彼所說spirit,二者不相等同,讀者其必察之”(51)。在隨後的敘述中,梁漱溟並未給出spirit的譯法,但他開始批評克魯泡特金等人將群體(ti) 意識和美德視為(wei) “社會(hui) 本能”的做法,而是認為(wei) 對於(yu) 群體(ti) 利益的關(guan) 注是理性自覺的後果。他同時也批評了麥獨孤否認人性善的說法,認為(wei) 天賦的道德意識恰好就是人類擺脫本能的一種標誌。
雖然區分理性和理智,但梁漱溟並不認為(wei) 這兩(liang) 者可以單獨產(chan) 生作用,而是認為(wei) 理性會(hui) 影響、幹預理智的行為(wei) 。“人類的聰明可分從(cong) 理智、理性兩(liang) 方麵來說。前於(yu) 第六章所講人心的計劃性,那即是理智。粗略地說,禮俗製度的創造形成,其中少不得有知識、有計慮,即屬理智一麵。但理智偏於(yu) 靜,其支配著知識,運用著計慮的動力乃在人的感情、意誌、要求方麵。理性表見於(yu) 感情、意誌、要求之上,但人們(men) 的感情、意誌、要求殊非恒衷於(yu) 理性者。相反地,其非理性所許者乃所恒見不鮮焉。”(52)這就是說,理性可以產(chan) 生影響,但並不是絕對決(jue) 定性的,有時理智的力量違背了理性的指引,甚或經由理智和理性合力而形成的製度、秩序,一旦成形,可以單獨發揮作用。
梁漱溟認為(wei) 社會(hui) 製度、禮俗習(xi) 慣的形成固然有理性和理智的選擇,但也有一些強製力的作用,因此,禮俗製度所以形成,主要是由三種力量構成。1.是理智之力——即謂人們(men) 各從(cong) 自身利害得失的計慮上而同意接受遵從(cong) ……。2.是理性之力——即謂人們(men) 因其公平合理,雖不盡合自身利益,卻允洽輿情而樂(le) 於(yu) 支持擁護……。3.是強霸之力——即謂人們(men) 大半在被強製之下,不得不忍受服從(cong) (53)。
梁漱溟雖然激烈反對康有為(wei) 在《大同書(shu) 》中對於(yu) 未來社會(hui) 的構想,但他自己也期待一種擺脫了強力控製的理想社會(hui) ,認為(wei) 未來的共產(chan) 主義(yi) 可能是這樣的理想社會(hui) 。“生活規製、社會(hui) 秩序是否亦有單純依賴於(yu) 理性、理智以建立的?今雖未之見,卻可能有之,那就是未來的共產(chan) 社會(hui) ,那時將是有社會(hui) 而無國家,有禮俗而無法製。其所以可能,首先因為(wei) 各從(cong) 身體(ti) 來的利害得失降低,彼此間的矛盾衝(chong) 突減少,而同時發乎人心的自覺自律又達於(yu) 高度也。”(54)所以,在1949年之後,他對“理性”的理解加入了身心關(guan) 係的因素,並以人心的主動創造性從(cong) 理論上來說明中國選擇社會(hui) 主義(yi) 的必然性。對此,唐文明分析說:“理性引導人類邁向精神自由的新領域、新境界,意味著生命進化的一個(ge) 更高階段。在《人心與(yu) 人生》中,梁漱溟將這個(ge) 階段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共產(chan) 主義(yi) 的思想聯係起來了。在他看來,社會(hui) 主義(yi) 、共產(chan) 主義(yi) 試圖消除階級和國家,達到世界大同的理想,實際上就是要實現宇宙大生命的真正‘大通’。他和馬克思一樣在一個(ge) 宏大曆史觀念的籠罩下談論人類社會(hui) 的演變和人類的進化,但是,如果說馬克思更注重物質因素在曆史進化中的作用的話,那麽(me) ,梁漱溟則更注重精神因素在曆史進化中的作用。這也說明,梁漱溟是站在他自己的曆史觀念的立場上,或者也可以說是站在儒家思想的立場上來認同馬克思主義(yi) 的社會(hui) 理想的。”(55)在唐文明看來,梁漱溟的理性觀念是梁漱溟從(cong) 儒家立場吸納社會(hui) 主義(yi) 的一種理論自覺。
在1949年之後,梁漱溟拒絕了毛澤東(dong) 希望他加入政府的邀請,而是決(jue) 定繼續做一個(ge) “中立”的旁觀者。通過對於(yu) 東(dong) 北的新的工廠和西南土改的考察,他發表了一些文章,比如《兩(liang) 年來我有了哪些轉變?》(《光明日報》1951年10月5日)、《我的努力與(yu) 反省》(1952年5月5日)。在這些文章中,梁漱溟說他自己改變較多的則是對“階級”和“暴力革命”的看法。“所謂三年來的事實給我的教訓最大者,即是若幹年來我堅決(jue) 不相信的事實,竟出現在我眼前。這不是旁的事,就是一個(ge) 全國統一穩定的政權竟從(cong) 階級鬥爭(zheng) 而奠立了。我估料它一定要陷於(yu) 亂(luan) 鬥混戰沒有結果的,居然有結果,而且結果顯赫,分明不虛。我何以估料錯了呢?對於(yu) 國際的國內(nei) 的那種種形勢漫不加察,沒算在內(nei) ;我認為(wei) 分不成兩(liang) 麵的,歸根到底還是分為(wei) 兩(liang) 麵了。其次,我又對馬列主義(yi) 太欠研究,誤以為(wei) 鬥爭(zheng) 隻是鬥爭(zheng) ,不料想毛主席卻有‘又聯合又鬥爭(zheng) ’的統一戰線那一套運用。於(yu) 是就不但分開兩(liang) 麵,始終鬥而不亂(luan) ;更且不斷擴大了自己一麵而終於(yu) 製勝強敵。”(56)他在該文中甚至說,階級鬥爭(zheng) 是解決(jue) 中國問題的真理。
當然,也有梁漱溟始終堅持的,他說雖然有些想法並不為(wei) 時代所允許,但依然堅持。比如(1)中國問題的曆史背景特殊,有治亂(luan) 而無革命;(2)中國的文化背景特殊,融國家於(yu) 社會(hui) ;(3)中國革命是由外力刺激引起(57)。但他的變化是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道路的認識,通過這些考察,他認為(we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做到了兩(liang) 件事,其一是建立了團體(ti) 生活,其二是透出了人心。這兩(liang) 者是互相影響的。團體(ti) 生活的建立要依賴統一中國,建立國權,這樣使其秩序可以貫通到全國。梁漱溟說:“中共隻是無意中作了兩(liang) 樁事:好像一個(ge) 偉(wei) 大宗教那樣子,填補了中國缺乏宗教的漏空;此其一。從(cong) 而引進了團體(ti) 新生活,以代替倫(lun) 理舊組織;此其二。”(58)這樣的團體(ti) 生活雖然最初由強製的力量來推行,但其出發點在於(yu) 培養(yang) 新的政治習(xi) 慣,該團體(ti) 之所以能夠成功,乃是基於(yu) 團體(ti) 的凝聚力,即團體(ti) 對團體(ti) 中的分子抱有負責的態度,而分子又具有自覺能動心。這背後就是人心的力量。“人類社會(hui) 看似在有意識地(其中有理智)無意識地(其中有本能)彼此互相利用而結合著;其實這至多是把人牽引到一起,或連鎖不散而已。若要和好地共處,積極地協作,卻必在此不隔之心。故此人類社會(hui) 之所以能成功,所以能發展,其心理學的基礎不是旁的,就是人心。”(59)從(cong) 上述他的反思可以看到,1950年代初,梁漱溟對於(yu) 自己基於(yu) “理性”而得出的中國社會(hui) 性質的認識產(chan) 生了一些懷疑,因為(wei) 建國初期的社會(hui) 發展,取得的成就出乎其預想。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通過階級鬥爭(zheng) 和暴力革命的方式,建立起一個(ge) 新的國家,這個(ge) 國家模仿前蘇聯的社會(hui) 組織方式,迅速建立起團體(ti) 生活,這樣也挑戰了梁漱溟一直所認為(wei) 的不但歐洲民主政治之路走不通,而且蘇聯道路也走不通的結論。他甚至認為(wei) 新的國家“透出了人心”,那麽(me) 在這樣的前提下,如何認識他所堅持的中國的“特殊性”便需要調整。
無論是1920年代初的“直覺”,還是1920年代末的“理性”,梁漱溟一以貫之的是對於(yu) 人心的創造力的肯定,因此,他將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建國看作是人類創造力的大發揮大表現。不過,不久,梁漱溟又開始擔心“人心”的力量,他不同意國家側(ce) 重城市、工業(ye) 的發展戰略,認為(wei) 這樣其實是對農(nong) 民的剝奪,因而引發了一場對他的政治批判,但梁漱溟的思考並沒有因這次批判而停止。1967年,梁漱溟開始寫(xie) 作《中國——理性之國》,目的是要解釋中國在1949年之後所發生的社會(hui) 變革。
《中國——理性之國》一書(shu) 的撰寫(xie) ,正值“文化大革命”時期,資料也十分缺乏,手稿大約於(yu) 1970年完成。這部著作顯示梁漱溟十分肯定建國十七年所取得的成果,並樂(le) 觀地宣稱中國可能會(hui) 先於(yu) 世界上任何一個(ge) 國家進入共產(chan) 主義(yi) 社會(hui) 。這些說法,一方麵可以看到梁漱溟對於(yu) 中國發展的認識的一個(ge) 新的變化,同時也是他自身理論邏輯的合理演進。梁自認寫(xie) 作此書(shu) 有兩(liang) 個(ge) 最重要的目的:其一,今日之中國與(yu) 中國曆史的關(guan) 係;其二,中國可以為(wei) 當前的世界革命和未來的人類新文化作出什麽(me) 樣的貢獻。
今日之中國與(yu) 中國曆史的關(guan) 係這個(ge) 議題,所要思考的是中國何以會(hui) 以社會(hui) 主義(yi) 建國。熊十力等新儒家試圖從(cong) 《周官》等儒家經典中找尋其中的內(nei) 在邏輯,梁漱溟則更多地觀照了馬克思、毛澤東(dong) 的理論與(yu) 中國文化精神之間的關(guan) 係。
梁漱溟認為(wei) ,按照社會(hui) 發展史,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出現的前提是資本主義(yi) 生產(chan) 大發達,然而俄國和中國這樣經濟社會(hui) 並不十分發達的國家提前進入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其原因在於(yu) 無產(chan) 階級自發的鬥爭(zheng) 和知識分子的自覺引導,“以知識分子的自覺去啟發社會(hui) 基層可能自發而未發的鬥爭(zheng) 力量,升入自覺以發出來。有步驟地從(cong) 小小局部(鄉(xiang) 村)入手向著廣大國土一步一步前進,從(cong) 極其簡陋的現實向著極其高遠的理想一步一步前進”(60)。
這個(ge) 階段,梁漱溟的思想發生了一些重大轉變,比如,理性早啟本來用以說明中國社會(hui) 的特殊性,然而在這個(ge) 時期,他看重的是人的意誌對於(yu) 身體(ti) 的需要的超越,並強調了人心的創造力。因此,他同意分清敵我的鬥爭(zheng) 策略,並將武裝鬥爭(zheng) 看作是根治農(nong) 民和知識分子散漫病的良藥。“你死我活的鬥爭(zheng) ,恰是根治農(nong) 民和知識分子一向散漫自由的妙藥。加以革命時期特殊的軍(jun) 事共產(chan) 主義(yi) 供給製生活,人人與(yu) 集體(ti) 相依為(wei) 命,一息也離不開。一切為(wei) 集體(ti) 生存及其前途開展所必須的組織紀律性就會(hui) 培養(yang) 出來。”(61)在他看來,劃分敵我的鬥爭(zheng) 是收合團聚的最好辦法,但這種鬥爭(zheng) 並不會(hui) 製造仇恨,鬥爭(zheng) 恰成為(wei) 團結的一種最好的手段,就其實質而言,則是因為(wei) 依靠人心。即通過為(wei) 他人著想的辦法,來建立起一種互相信任和激發的關(guan) 係。
這樣的認識,改變了傳(chuan) 統中國依靠倫(lun) 理情誼來凝聚人心的習(xi) 俗,而這正是梁漱溟用以解釋中國社會(hui) 特征的基礎。鑒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運動乃超越中國疆域範圍的世界性運動,梁漱溟試圖超離對於(yu) 中國特殊性的認知,轉而通過對於(yu) “人心”的創造力的強調,來保留他對於(yu) “理性”的主動性的一種肯定,但又不讓理性僅(jin) 僅(jin) 作為(wei) 一個(ge) 解釋特殊性的觀念。所以,他也以身與(yu) 心的差別,來解釋共產(chan) 黨(dang) 與(yu) 別的組織在凝聚原則上的差異。梁漱溟說,世界上的共產(chan) 黨(dang) 之所以可以構成跨區域的團結,在於(yu) 一般的團體(ti) 的構成本於(yu) 身,而共產(chan) 黨(dang) 則本乎心。“它是從(cong) 那些有著共同理想和一致行動的人們(men) 自覺結合以成。人類最初的集團是在血緣地緣上形成,其後雜以人事種種關(guan) 係,幾經分合,難可究詰,但直至於(yu) 今,世界上不仍然從(cong) 膚色、種族、地域、方位見其分野嗎?這就是說,在集團所由形成上,一般本乎身,而共產(chan) 黨(dang) 本乎心。”(62)
在《中國——理性之國》中,梁漱溟也從(cong) 身心關(guan) 係來討論公私關(guan) 係,從(cong) 而認為(wei) 身的認知屬於(yu) 生理之自然,隻有追求公的心才需要人的自覺,這樣的自覺就是將自己從(cong) 身的限製中超越出來(63)。這樣,原本用以說明中西差別的人心和人身的問題,在這裏轉變為(wei) 解釋一個(ge) 共同體(ti) 內(nei) “自覺”者與(yu) “自在”者之間的差異。而很明顯共產(chan) 黨(dang) 是自覺者。在自覺的群體(ti) 中,有一部分人則是“高度自覺”的,“具有如此高度自覺之人,亦即仁且智之人,必懷抱深心大願,隨其所處時代社會(hui) 環境條件,以種種方式啟導群眾(zhong) 共趨於(yu) 高明覺悟一途,發揚群眾(zhong) 的優(you) 越精神共成其所可能成辦的事業(ye) ”(64)。大致可以認為(wei) ,這部分“高度自覺”的人指的是領導群體(ti) 。
梁漱溟的討論並沒有就此停止,而是進一步說明,中國的周孔教化使得無產(chan) 階級這種無私的精神有了深厚的基礎。對於(yu) 中國之選擇無產(chan) 階級的革命精神,梁漱溟的解釋是:“三千年來的社會(hui) 生活遂以敦篤倫(lun) 理情誼的周孔教化代替了宗教(如在他方社會(hui) 者)。凡我民族社會(hui) 所由以拓大而且融通若一體(ti) 者,皆內(nei) 心得所開啟而不為(wei) 身體(ti) 所掩蓋之明效。其精神頗與(yu) 個(ge) 人本位自我中心之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相刺謬,而與(yu) 無產(chan) 階級革命精神卻可接近相通。”(65)在梁漱溟看來,周孔教化的確是從(cong) 家族或家庭倫(lun) 理入手,並使遠近親(qin) 疏的人通過親(qin) 情得到聯絡,但如果僅(jin) 僅(jin) 將中國社會(hui) 看作是家庭本位,沒有看到互以對方為(wei) 重的普遍性的一麵,這也是對“理性”的認識不足。“人與(yu) 人之間從(cong) 乎心則通而不隔,將會(hui) 互相關(guan) 顧的那個(ge) 理性。”(66)而在梁漱溟看來,無產(chan) 階級革命之所以能在中國取得如此成功,與(yu) 這種理性有莫大的關(guan) 係。這樣的理性精神,使中國人隻能向上學習(xi) 改造,而不能向下學習(xi) 改造。在梁漱溟看來,如果學習(xi) 西方人各自爭(zheng) 個(ge) 人權利,那是一種弛散墮落,因此,周孔的教化必然會(hui) 引導國人選擇社會(hui) 主義(yi) 。“現在我將指出無產(chan) 階級精神既有其高於(yu) 我們(men) 傳(chuan) 統習(xi) 俗之處,同時又和我們(men) 固有精神初不相遠,中國人很容易學得來,無產(chan) 階級革命在中國取得如此巨大成就實與(yu) 此有極大關(guan) 係。”(67)
梁漱溟借用儒家兩(liang) 個(ge) 核心價(jia) 值“仁”與(yu) “智”來討論中西文化的異同,這可能會(hui) 讓我們(men) 想到他對於(yu) “理性”和“理智”的區分。“心思開明,通達事理屬智而仁在其中,心量寬大,善能容物屬仁而智在其中。社會(hui) 生產(chan) 力及一切文化向高發展要歸於(yu) 智用之高強,而社會(hui) 範圍向大發展終賴於(yu) 仁用之偉(wei) 大。”(68)比較中西,梁漱溟認為(wei) 西方近代文化側(ce) 重於(yu) 智用,中國文化則偏於(yu) 仁用。這兩(liang) 種文化同屬於(yu) 理性,隻是理性之傾(qing) 向不同。而無產(chan) 階級革命其目標是解放全人類,所以要借助於(yu) 人與(yu) 人之間通而不隔的仁心。就此而言,雖則按社會(hui) 發展史而言,西方社會(hui) 應更早進入社會(hui) 主義(yi) ,現實中卻是中國後來居上的原因。
梁漱溟在1920年代末確立“理性”概念,目的是要反對暴力革命和階級鬥爭(zheng) 學說,認為(wei) 這樣的救國方式是中國鄉(xiang) 村崩潰的原因之一。但是,到1970年代,他所看重的“理性”的作用主要顯現為(wei) “為(wei) 對方著想”的國際主義(yi) 精神。他說:“階級鬥爭(zheng) 信非中國人所習(xi) 知,而剝削非正義(yi) ,反剝削為(wei) 正義(yi) ,則是理解的。從(cong) 階級鬥爭(zheng) 以團結一切爭(zheng) 取正義(yi) 的人們(men) ,而走向於(yu) ‘中國一人,天下一家’,解救正在受難的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這就是四十多年前中國人以知識青年為(wei) 先鋒,依然自勉於(yu) 無產(chan) 階級的曆史使命,不斷地改造客觀世界之中改造自己,又從(cong) 改造自己來達成改造客觀世界的任務。”(69)這種革命的力量依靠人們(men) 的覺悟,是發乎人的內(nei) 心而非來自於(yu) 欲望和身體(ti) 。梁漱溟是從(cong) 對中國人宗教態度的分析來突出理性之國的優(you) 勢,認為(wei) 中國文化的理性特征,導致文化傳(chuan) 統中以禮樂(le) 取代宗教的傾(qing) 向,而這樣的態度在對待社會(hui) 與(yu) 個(ge) 人的關(guan) 係上,較之宗教救世觀念,更為(wei) 可靠。宗教“多少解救了人們(men) 的自小自私,惜乎其先貶低了人生,隱伏很大的毒害作用,其為(wei) 解救不免是欺騙性的解救”(70)。可能與(yu) 當時的科學主義(yi) 思潮的傳(chuan) 播相關(guan) ,梁漱溟始終認為(wei) 宗教對人的救贖不是終極性的,而倫(lun) 理的關(guan) 懷更具實質性。
中國人的理性在對待宇宙大自然的現象時,帶有無神論唯物論傾(qing) 向,對於(yu) 人生社會(hui) 問題則傾(qing) 向於(yu) 民主主義(yi) 和社會(hui) 主義(yi) ,梁漱溟給出的論據是:1.天下主義(yi) 的觀念普泛地流行於(yu) 不同學派中,而人類社會(hui) 由小向大的發展,必須破除自私於(yu) 內(nei) 、敵視於(yu) 外的狹隘意識。2.對於(yu) 人生社會(hui) 普遍抱有理想,比如對於(yu) 大同社會(hui) 的構想。3.反對以力服人,對人類有一視同仁之氣度。4.不存在固定的階級,反對財富集中(71)。也因為(wei) 理性早熟,所以中國人強調身心合一,而不主張通過征服自然、采取殖民和剝削的方式積累資本。在財產(chan) 的支配原則上也傾(qing) 向於(yu) 家族共財,如此都決(jue) 定了中國不可能走上資本主義(yi) 道路。他不認可當時流行的中國存在資本主義(yi) 萌芽或者中國必將走上資本主義(yi) 道路的判斷。
梁漱溟說在國家主義(yi) 盛行的時代,中國人那種超越狹隘的自私心態的理性態度卻被強權邏輯譏諷,而在社會(hui) 主義(yi) 行將取代資本主義(yi) 的當下,國家分立對抗的局麵將被世界大同的理念所取代,“國家至上主義(yi) 曾有利於(yu) 圖存於(yu) 競爭(zheng) 之世;反之,缺乏國家觀念輒難免處於(yu) 不利地位。然人類曆史發展身的(自發的)時代且將為(wei) 心的(自覺的)時代所接替。國家雖大,卻是有局限的,而天下則不是。中國人有其理性早啟的曆史背景,絀於(yu) 彼,優(you) 於(yu) 此,在近代爭(zheng) 強稱霸為(wei) 落後者,在今天破私立公卻要領先,不其然乎?”(72)因此,梁漱溟認為(wei) ,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即將取代利益本位的文化,禮樂(le) 大興(xing) 的時期要到了(73)。倫(lun) 理本位既不是個(ge) 人本位,也不是集體(ti) 本位,而是個(ge) 人和集體(ti) 的協調,即中國文化中的互相以對方為(wei) 重,在注重團體(ti) 利益的時候,照顧個(ge) 人利益,在注重個(ge) 人利益的時候,不忘團體(ti) 的使命。“個(ge) 人本位的權利思想,集體(ti) 本位的權力思想,均屬舊文化,已成為(wei) 過去之事。在協作共營的新社會(hui) 生活中,凡相關(guan) 之兩(liang) 方彼此都要互相以對方為(wei) 重,自覺者覺此,自律者律此。而根於(yu) 此倫(lun) 理情誼以形著於(yu) 社會(hui) 上的種種風尚習(xi) 俗,便是人們(men) 行為(wei) 的準則,而為(wei) 社會(hui) 秩序、勞動紀律之所寄。這樣以社會(hui) 禮俗取代國家法律,乃體(ti) 現了人類由社會(hui) 而國家之新局。”(74)
梁漱溟的邏輯是這樣的,既然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是需要高度理性的,那麽(me) 中國人的理性早熟恰好在社會(hui) 主義(yi) 階段發揮其獨特的優(you) 勢。在他看來,蘇聯以及東(dong) 歐的社會(hui) 主義(yi) 國家雖然比中國更早取得革命的成功,這些國家卻很快地進入修正主義(yi) 或出現了資本主義(yi) 複辟。因此,中國責無旁貸地要擔負起世界社會(hui) 主義(yi) 運動的領導者的責任。“奇在社會(hui) 主義(yi) 世界革命的領導責任,今天竟爾獨特地歸到中國人身上,而前之首先發難者和一時號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的許多國家,標榜無產(chan) 階級的許多政黨(dang) ,幾乎舉(ju) 皆墮落背叛以去,事實證明:深陷自私窠臼輾轉難以自拔者大有人在,但恰恰不是中國人!快在世運轉變之急,使我竟及身得見之,更不須多等待!”(75)
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雖然首發於(yu) 俄國,但蘇聯在倒退,中國在前進。“中國革命的成功,亦是通過曆史發展變化規律,由毛主席領導共產(chan) 黨(dang) 大大發揮了人類主觀能動性又一偉(wei) 大事例。特以無產(chan) 階級基礎勢力在這裏特見不足,改從(cong) 發動農(nong) 民入手,其事便超越了馬克思夙來所講的無產(chan) 階級革命那個(ge) 規律條條,而全靠極靈活地運用馬克思學說和列寧主義(yi) ,步步看著都在創造性地向前進行,對於(yu) 前途雖抱有信心,卻實難一一有其預見。其成功也,蓋緣於(yu) 四麵八方演來的世界形勢,動向與(yu) 民族曆史夙有儲(chu) 備的各種條件適然匯合而成。種種條件中最主要的就是人——從(cong) 毛主席這個(ge) 人以至其領導的廣大人民群眾(zhong) 。”(76)
讀到這裏,我們(men) 赫然發現梁漱溟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裏所提出的第二條發展道路,卻以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方式在中國呈現。因為(wei) 他在1920年代就意識到資本主義(yi) 邏輯的不可持續性,以及那種自私算計的生活方式的缺陷。當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建立之後,社會(hui) 生活主要依靠自覺自律,這就需要比較高的道德品質,就此而言,中國的倫(lun) 理本位和禮樂(le) 文明,恰好切合未來文明發展之需要。“集體(ti) 本位主義(yi) 也好,個(ge) 人本位主義(yi) 也好,表麵似乎大相反,而實則其站在各自一方主張其權利而責對方以義(yi) 務,正無不同,即同樣是從(cong) 身出發的,非是從(cong) 心發出來的;同樣失之一偏,失之不通不活,不能如根本人心情理之可以在必要時隨有軒輊,伸縮自如。從(cong) 人類社會(hui) 發展史前途來看,身的時代即將過去,心的時代就要到來,新社會(hui) 其必非個(ge) 人本位固不待言,亦非什麽(me) 集體(ti) 本位,而是很自然地要走向倫(lun) 理本位之路。”(77)
除了倫(lun) 理本位的文化,梁漱溟認為(wei) 中國文化可能貢獻於(yu) 世界的是禮樂(le) 精神。禮樂(le) 秩序之對立麵是西方在近代以來所形成的個(ge) 人權利本位的文化,及其與(yu) 這種功利主義(yi) 精神相配套的政治法律製度。在他看來,無論是個(ge) 人本位的文化還是集體(ti) 本位的文化,在自覺“以對方為(wei) 重”,並在行為(wei) 中加以“自律”的新文明形態中,就已經成為(wei) 過去之事,屬於(yu) 舊文化。這些自覺自律的行為(wei) 固然需要條文約束,但它並非背離群眾(zhong) 的意願,而是“準於(yu) 人情事理形著之榜樣標的為(wei) 群眾(zhong) 所公認者;這就是禮俗,不是法律”(78)。所以,在梁漱溟看來,禮俗固然是道德意識的外在化,而這種禮俗也有助於(yu) 道德實踐,任何的理想道德,都要通過禮樂(le) 活動來呈現。
就目前學術界的狀況而言,主流的梁漱溟研究者對《中國——理性之國》一書(shu) 存有謹慎的態度。毫無疑問,熟悉1960年代“文化大革命”的政治言語的人都可以意識到梁漱溟的問題意識與(yu) 當時的意識形態話語之間的內(nei) 在關(guan) 係。如果我們(men) 透過意識形態的製約,反過來看梁漱溟的論述是否與(yu) 其一貫的邏輯線索相一致,也就是說,倫(lun) 理本位和以他人為(wei) 重的態度,是其論證社會(hui) 主義(yi) 運動的合理性與(yu) 中國作為(wei) 社會(hui) 主義(yi) 運動的範本的重要理由。不過,到1980年代,他雖然依舊認為(wei) 毛澤東(dong) 是中國曆史上最偉(wei) 大的人物之一,但開始批評毛澤東(dong) 的“階級鬥爭(zheng) ”理論,認為(wei) 他與(yu) 毛澤東(dong) 的主要差別在於(yu) 中國是否有階級鬥爭(zheng) ,並回憶他與(yu) 毛澤東(dong) 在延安的談話的根本分歧就在於(yu) 此。1949年之後,他曾經放棄了自己的主張。“多年之後,夙性獨立思考的我,漸漸恢複了自信,而毛主席臨(lin) 到晚年暴露其階級偏見亦加倍荒唐錯亂(luan) 達於(yu) 可笑地步。”(79)在這篇寫(xie) 於(yu) 1982年的文章中,梁漱溟認為(wei) 毛澤東(dong) 對於(yu) 階級鬥爭(zheng) 的看重和“製造”階級鬥爭(zheng) 的做法都是無風起浪。這的確與(yu) 他在《中國——理性之國》一書(shu) 中的許多觀點存在著分歧。那麽(me) ,1980年代的反思究竟是梁漱溟理論自信的恢複,還是違背了他自己的一致性呢?這裏卻可以看到梁漱溟思想中的邏輯矛盾。梁漱溟雖然否認了階級鬥爭(zheng) 在建成一個(ge) 大的共同體(ti) 中的作用,恢複了他倫(lun) 理本位的基本立場,但從(cong) 他的日記和其他作品中看,他並沒有整體(ti) 上否定《中國——理性之國》這本書(shu) ,而是一直在尋求出版。那麽(me) 我們(men) 或許可以認為(wei) 他對階級鬥爭(zheng) 的否定,並沒有否定他思考儒家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關(guan) 係的總體(ti) 立場。
行文至此,梁漱溟的“理性”概念的發展線索以及他思想的複雜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呈現。很顯然,用貼標簽的方式來概括他的思想是蒼白的。在跟艾愷的對話中,梁漱溟堅持認為(wei) 自己是一個(ge) 佛教徒,同時又自稱是孔子和王陽明的追隨者(80)。其實,與(yu) 同樣思考儒家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關(guan) 係問題的熊十力相比,梁漱溟並不是反對熊十力根據《周易》、《周官》等作品發掘孔子“革命”、“民主”、“社會(hui) 主義(yi) ”等做法,而是反對熊十力將社會(hui) 主義(yi) 看作是被破壞的“古人理想”。梁的分析更多“社會(hui) 科學”色彩:“熊書(shu) 總是自己站在儒家立場講話,而我則寧願先從(cong) 旁而來觀察它。彼此的思路是不相同的;彼此立言的態度是不同的。”(81)因此,陳來先生指出:“說梁漱溟是保守主義(yi) 、是反現代化、是反科學民主,都是不正確的。”從(cong) 社會(hui) 、政治、經濟的改造主張方麵,他是歐化論和社會(hui) 主義(yi) 的結合。從(cong) 社會(hui) 政治思想來看,在本質上,梁漱溟是一個(ge) 社會(hui) 主義(yi) 者。隻是這中間的關(guan) 係,他並沒有清楚的交待(82)。也有人提出,梁漱溟的思想傾(qing) 向,並不能化約為(wei) “文化保守主義(yi) 、新保守主義(yi) 、政治自由(或保守)主義(yi) 、儒家資本主義(yi) 或儒化馬克思主義(yi) 來視之界之”(83)。按此看法,梁氏之提倡儒家文化,並不是將之作為(wei) 現代化的批評性因素,也不是革命的反對力量(盡管他很長時間內(nei) 反對暴力革命)。梁漱溟的看法可以綜合為(wei) :“在此革命的世紀中,傳(chuan) 統的文化,要在革命的進程中,顯露實現它待長待成的價(jia) 值;現代化的革命與(yu) 道途,要俟素樸未琢的傳(chuan) 統文化來指引,相輔並長、並行;至於(yu) 第二路向(即中國文化路向——引者注)的文化開展,則早已為(wei) ‘過去’(曆史)所決(jue) 定,在那兒(er) 等待傳(chuan) 統文化與(yu) 現代化的‘未來’融合結果,而今日的中國,逐漸地開步向預定的道路前行了。在這社會(hui) 主義(yi) 革命的時程中與(yu) 路程上,‘傳(chuan) 統的’因和現代轉折結合,由是而成長了、現代化了,‘現代的’經由與(yu) 傳(chuan) 統互補融合,終而修正了、再傳(chuan) 統化了,然後兩(liang) 相滲釋,化成出人類新的文化路向來。”(84)如果順著這樣的思路,梁漱溟的理性觀念,是否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現代儒學的“基石性”概念呢?
在論文寫(xie) 作和修訂過程中,陳來教授、唐文明教授等分別提出過修改意見和建議;論文並在法國遠東(dong) 學院的“曆史、考古與(yu) 社會(hui) ”中法係列講座中以報告的方式發表。在此一並致謝。
注釋:
(1)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濟南:山東(dong) 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81頁。
(2)陳來:《現代中國哲學的追尋》,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9頁。
(3)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358頁。
(4)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359-360頁。
(5)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00頁。
(6)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52頁。在評論謝無量的《陽明學派》一書(shu) 時,梁漱溟認為(wei) 良知是一種“有情味的知,或有意味的知,在今日則所謂直覺。直覺不待學慮而世所謂半情半知”。見梁漱溟:《評謝著〈陽明學派〉》,《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713頁。
(7)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54-455頁。梁漱溟說儒家的生活就是一種追求仁的生活,“最與(yu) 仁相違的生活就是算賬的生活。所謂不仁的人,不是別的,就是算賬的人。仁隻是生趣盎然,才一算賬則生趣喪(sang) 矣!即此生趣,是愛人敬人種種美行所油然而發者;生趣喪(sang) 、情緒惡,則貪詐、暴戾種種劣行由此其興(xing) 。算計不必為(wei) 惡,然算計實唯一妨害仁的”。見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61頁。
(8)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67頁。
(9)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526頁。
(10)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06頁。
(11)梁漱溟:《唯識家與(yu) 柏格森》,《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646頁。
(12)梁漱溟:《評謝著〈陽明學派〉》,《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719頁。
(13)梁漱溟:《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522頁。
(14)梁漱溟:《自述》,《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24頁。
(15)梁漱溟:《自述》,《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4頁。
(16)賀麟:《批判梁漱溟的直覺主義(yi) 》,《梁漱溟思想批判(論文匯編)》第1輯,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1955年,第111頁。
(17)[美]艾愷:《最後的儒家——梁漱溟與(yu) 中國現代化的兩(liang) 難》,王宗昱、冀建中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6年,第189-190頁。
(18)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1頁。
(19)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2頁。
(20)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5-186頁。
(21)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6頁。
(22)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86頁。在同書(shu) 中,梁漱溟亦描述了他與(yu) 丹麥教育家馬列克交談時,對方對於(yu) 他使用“理性主義(yi) ”一詞的不同意見。“我剛一提到中國儒家的理性主義(yi) (我們(men) 的理性主義(yi) 與(yu) 其他各國——如法國的理性主義(yi) 不同),他就趕緊地告訴我說:‘理性隻是一個(ge) 工具,隻能間接的影響到人們(men) 的行為(wei) ,不能直接發動人的行為(wei) 。’她所說的,也許是法國的理性主義(yi) ——這個(ge) 理性主義(yi) 的‘理’是科學的理、物理的理、事理的理、邏輯的理、數學的理;此與(yu) 中國的讀書(shu) 明理的‘理’非一事。……中國人所說的‘理’,恰好是有力量的‘理’,是能夠發動行為(wei) 的‘理’;西洋的‘理’是事理,是知識上的‘理’,雖也與(yu) 行為(wei) 有關(guan) 係,但卻不能發動行為(wei) 。”見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267頁。
(23)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203頁。
(24)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68頁。
(25)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97頁。
(26)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71頁。
(27)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79頁。
(28)梁漱溟:《我們(men) 政治上的第一不通的路》,《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136頁。
(29)梁漱溟:《我們(men) 政治上的第一不通的路》,《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140頁。
(30)梁漱溟:《我們(men) 政治上的第一不通的路》,《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148頁。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中,梁漱溟認為(wei) 通過法律的方式建立社會(hui) 秩序,雖然有效,但並非能代表人類文化的未來。“現在這種法律下的共同過活是很用一個(ge) 力量統合大家督迫著去做的,還是要人算賬的,人的心中都還是計較利害的,法律之所憑藉而樹立的,全都是利用大家的計較心去統馭大家。關(guan) 於(yu) 社會(hui) 組織製度等問題,因我於(yu) 這一麵的學術也毫無研究,絕不敢輕易有所主張;但我敢說,這樣統馭式的法律在未來文化中根本不能存在。”見《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521頁。
(31)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227-228頁。
(32)梁漱溟:《我們(men) 政治上的第二個(ge) 不通的路——俄國共產(chan) 黨(dang) 發明的路》,《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275頁。
(33)在1936年的一個(ge) 題為(wei) 《中國社會(hui) 構造問題》的講演中,梁漱溟對此有更為(wei) 簡練的表述:“社會(hui) 主義(yi) 於(yu) 中國不合——西洋現代的社會(hui) 主義(yi) ,也自有它的曆史背景,有它的來由。在西洋近二三百年來,個(ge) 人主義(yi) 發達的太過了,以致妨礙了社會(hui) ;個(ge) 人主義(yi) 走到極端,發生了流弊;所以就又有社會(hui) 主義(yi) 來救正,用社會(hui) 主義(yi) 對以往的偏弊作個(ge) 調劑,仍然求著團體(ti) 與(yu) 個(ge) 人的平衡。可是,我們(men) 中國大多數人原來都居於(yu) 被動的地位,現在我們(men) 應當想法子使他由被動轉為(wei) 主動,若反仿行社會(hui) 主義(yi) ,抬高團體(ti) ,抑壓個(ge) 人,豈不是讓他更落於(yu) 被動?!更增加了他的被動性嗎?!這哪能與(yu) 我們(men) 的要求相合呢?”見《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858頁。
(34)梁漱溟:《朝話》,《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104-105頁。
(35)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313頁。
(36)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557-565頁。
(37)梁漱溟:《鄉(xiang) 村建設理論》,《梁漱溟全集》第2卷,第567頁。
(38)梁漱溟:《中國人的長處與(yu) 短處》,《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982-983頁。
(39)梁漱溟:《中國民族自救運動之最後覺悟》,《梁漱溟全集》第5卷,第113頁。
(40)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58頁。
(41)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5-266頁。
(42)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61頁。
(43)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24-125頁。
(44)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25頁。在王若水看來,梁漱溟的理性觀念強調了主觀的道德對於(yu) 客觀的理智的支配:“我們(men) 要特別注意梁漱溟的‘理性’是屬於(yu) 感情方麵的,是和理智對立的。它們(men) 之間的對立來源於(yu) ‘情理’和‘物理’的對立,‘情理出於(yu) 人情好惡,偏於(yu) 主觀;物理存於(yu) 事物,經人考驗而來,偏於(yu) 客觀’。那末,‘理性’和理智的關(guan) 係是怎樣的呢?梁漱溟說:‘嚴(yan) 格說,隻有理性是主人,理智、本能、習(xi) 慣皆工具。’這樣,梁漱溟就從(cong) 道德的領域裏驅逐了理智,而把前者放在感情的獨立統治之下。對梁漱溟來說,客觀的理智沒有資格來審查‘偏於(yu) 主觀’的‘理性’——道德的感情,反而是主觀的道德的感情應當支配客觀的理智,這個(ge) 擁有無上權威的‘理性’,竟是非理智超理智的東(dong) 西。”見王若水:《梁漱溟所謂“理性”是甚麽(me) ?》,《梁漱溟思想批判(論文匯編)》第2輯,北京:生活·讀書(shu) ·新知三聯書(shu) 店,1956年,第124頁。
(45)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27頁。
(46)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31-132頁。
(47)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33頁。
(48)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206-207頁。
(49)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137頁。
(50)梁漱溟:《中國文化要義(yi) 》,《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306頁。
(51)梁漱溟:《人心與(yu) 人生》,《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614頁。
(52)梁漱溟:《人心與(yu) 人生》,《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684頁。
(53)梁漱溟:《人心與(yu) 人生》,《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686頁。1950年代批梁運動時期的許多作品,誇大了梁的理性的決(jue) 定性。比如,湯用彤和任繼愈認為(wei) “梁漱溟用感情的直覺代替了理性的科學的分析。用主觀的心理狀態代替了判別是非的客觀標準。用主觀的直覺的好惡(喜歡或不喜歡)代替了檢驗真理的實踐。他們(men) 說的‘理性’實際上已變成‘上帝’的代用品,因為(wei) 隻要憑借‘無私的感情’,‘平靜通達底心理’,居然能夠‘推動曆史、支配社會(hui) 、控製人生’,它不是不可思議的萬(wan) 能的上帝是甚麽(me) ?”見湯用彤、任繼愈:《批判梁漱溟的生命主義(yi) 哲學》,《梁漱溟思想批判(論文匯編)》第2輯,第10頁。
(54)梁漱溟:《人心與(yu) 人生》,《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686頁。
(55)唐文明:《“根本智”與(yu) “後得智”——梁漱溟思想中的世界曆史觀念》,見氏著:《近憂:文化政治與(yu) 中國的未來》,上海:華東(dong) 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61頁。
(56)梁漱溟:《兩(liang) 年來我有了哪些轉變?》,《梁漱溟全集》第6卷,第881頁。
(57)梁漱溟:《我的努力與(yu) 反省》,《梁漱溟全集》第6卷,第968頁。
(58)梁漱溟:《中國建國之路》,《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384頁。
(59)梁漱溟:《中國建國之路》,《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369頁。
(60)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254頁。
(61)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257頁。
(62)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269頁。
(63)梁漱溟說:“從(cong) 自發到自覺,資本主義(yi) 社會(hui) 是心為(wei) 身用,以心從(cong) 身的個(ge) 體(ti) 本位社會(hui) ;社會(hui) 主義(yi) 社會(hui) 則將是身為(wei) 心用,以身從(cong) 心的社會(hui) 本位社會(hui) 。”參見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05頁。
(64)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292頁。
(65)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44頁。
(66)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338頁。
(67)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09-310頁。
(68)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43頁。
(69)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45頁。
(70)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60頁。
(71)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368-371頁。
(72)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43頁。
(73)在《人心與(yu) 人生》書(shu) 中也有大體(ti) 類似的說法:“處在資本主義(yi) 下的社會(hui) 人生是個(ge) 人本位的;人們(men) 各自為(wei) 謀而生活,則分別計較利害得失的狹小心理勢必占上風,意識不免時時要抑製本能衝(chong) 動,其人與(yu) 人之間的感情是很薄的(如《共產(chan) 黨(dang) 宣言》中之所指摘)。同時,作為(wei) 階級統治的國家機器不能舍離刑賞以為(wei) 治(此不異以對付犬馬者對人),處於(yu) 威脅利誘之下的人們(men) (革命的人們(men) 除外)心情缺乏高致,事屬難怪。——此即人類即將過去的精神麵貌。轉進於(yu) 社會(hui) 主義(yi) 的社會(hui) 人生是社會(hui) 本位的;大家過著彼此協作共營的生活,對付自然界事物固必計較利害得失,卻不用之於(yu) 人與(yu) 人之間;在人與(yu) 人之間正要以融和忘我的感情取代了分別計較之心(如所謂‘人不獨親(qin) 其親(qin) ,子其子’)。同時階級既泯,國家消亡,刑賞無所用而必定大興(xing) 禮樂(le) 教化,從(cong) 人們(men) 性情根本處入手,陶養(yang) 涵育一片天機活潑而和樂(le) 恬謐的心理,彼此顧恤、融洽無間。”見《梁漱溟全集》第3卷,第607頁。
(74)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73頁。這樣的社會(hui) 主義(yi) 觀念在梁漱溟那裏是始終如一的,比如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shu) 中,他就反對《禮運》篇中的大同小康說,主要是認為(wei) 其中有關(guan) 於(yu) 利害的算計。同樣他也反對康有為(wei) 的《大同書(shu) 》,認為(wei) 根本沒有得到孔子思想的真意。“晚世所謂今文家者如康長素之流,其思想乃全在此。他所作的《大同書(shu) 》替未來世界作種種打算,去想象一個(ge) 美滿的境界;他們(men) 一般人奉為(wei) 至寶,豔稱不勝,我隻覺其鄙而已矣!他們(men) 根本不曾得到孔家的意思,滿腹貪羨之私情,而見解與(yu) 墨子、西洋同其淺薄。”(《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463頁)我們(men) 知道毛澤東(dong) 是十分推崇《大同書(shu) 》的,而中國之社會(hui) 主義(yi) 背後是一個(ge) 追求富強和獨立的訴求,這與(yu) 梁漱溟將社會(hui) 主義(yi) 作為(wei) 儒家人性之提升的現實化是不同的,所以梁漱溟十分推崇克魯泡特金的無政府主義(yi) 的社會(hui) 主義(yi) ,尤其是肯定克魯泡特金將無私的情感視為(wei) 人類的本能的看法,梁漱溟認為(wei) 這是逼近孔子的王道思想的。見《梁漱溟全集》第1卷,第512頁。
(75)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43頁。
(76)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50頁。
(77)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62頁。
(78)梁漱溟:《中國——理性之國》,《梁漱溟全集》第4卷,第474頁。
(79)梁漱溟:《試說明毛澤東(dong) 晚年許多過錯的根源》,《梁漱溟全集》第7卷,第521頁。
(80)梁漱溟、[美]艾愷:《這個(ge) 世界會(hui) 好嗎?——梁漱溟晚年口述》,北京:外語教育與(yu) 研究出版社,2010年,第281、275-277頁。
(81)梁漱溟:《勉仁齋讀書(shu) 錄》,《梁漱溟全集》第7卷,第755頁。
(82)陳來:《現代中國哲學的追尋》,第24頁。
(83)王遠義(yi) :《儒學與(yu) 馬克思主義(yi) ——析論梁漱溟的曆史觀》,載楊貞德主編:《當代儒學與(yu) 西方文化:曆史篇》,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4年,第151頁。
(84)王遠義(yi) :《儒學與(yu) 馬克思主義(yi) ——析論梁漱溟的曆史觀》,載楊貞德主編:《當代儒學與(yu) 西方文化:曆史篇》,第155頁。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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