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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來作者簡介:陳來,男,西元一九五二年生於(yu) 北京,祖籍浙江溫州。一九七六年中南礦冶學院(現名中南大學)地質係本科畢業(ye) 。一九八一年北京大學哲學係研究生畢業(ye) ,哲學碩士。一九八五年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研究生畢業(ye) ,哲學博士。一九八六年任北京大學哲學係副教授,一九九〇年任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生導師,全國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中央文史館館員、國務院參事。著有《朱熹哲學研究》《宋明理學》《古代宗教與(yu) 倫(lun) 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現代儒家哲學研究》《孔夫子與(yu) 現代世界》《近世東(dong) 亞(ya) 儒學研究》《仁學本體(ti) 論》《中華文明的核心價(jia) 值》《儒學美德論》《儒家文化與(yu) 民族複興(xing) 》等。 |
原標題:讓西方回到西方——在世界哲學家大會(hui) 舉(ju) 辦前夕訪談陳來教授
受訪者:陳來
采訪者:方旭東(dong)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六月十二日丁巳
耶穌2018年7月24日
【編者按】世界哲學家大會(hui) 即將於(yu) 2018年8月在北京舉(ju) 行,值此契機,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方旭東(dong) 對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國學院院長、當代中國代表性的儒家學者陳來進行了一次采訪。采訪中,陳來教授詳細解釋了其哲學觀、對哲學史的態度、對於(yu) 詮釋學的看法、仁學本體(ti) 論視野下的以“仁”去統領自由平等公正這三種現代價(jia) 值的價(jia) 值論、以及儒家的實踐智慧。

一、應當把哲學看成一種文化
方旭東(dong) :這次訪談的一個(ge) 契機是世界哲學家大會(hui) 今年8月將在北京舉(ju) 行。您作為(wei) 當代有代表性的中國哲學家,我想聽聽您對哲學尤其是西方哲學的意見。這可能是包括我在內(nei) 很多從(cong) 事中國哲學研究的人所感興(xing) 趣的。第一個(ge) 問題:您是怎樣理解哲學的?或者說,您的哲學觀是怎樣的?
陳來:你知道,“哲學”一詞是西方文化在近代大量引進後,日本學者由Philosophy 翻譯而來,而被國人所接受的。其實,中國近代文化的發展的總趨向,就是以西方學術的分類為(wei) 標準,而全盤承受之,通過建立哲學、文學、史學、法學、政治學等學科概念而形成中國近代化的學術體(ti) 係。國人對“哲學”的理解,很自然地就接受了西方的觀念,那就是認為(wei) 哲學包含三大部分,即宇宙論、人生論、知識論。三大部分中還可細分,如宇宙論可分為(wei) 兩(liang) 部分,一為(wei) 本體(ti) 論,研究“存在”之本體(ti) 及“真實”之要素;一為(wei) 宇宙論,研究世界之發生、曆史及其歸宿。人生論亦有兩(liang) 部分,一為(wei) 心理學,一為(wei) 倫(lun) 理學。知識論也可分為(wei) 二,一為(wei) 知識論,一為(wei) 邏輯學。然而,稍加研究,就會(hui) 發現:中國古代學術體(ti) 係的分類中,並沒有一個(ge) 獨立的係統與(yu) 西方所謂哲學完全相當。馮(feng) 友蘭(lan) 先生提出,西方所謂哲學與(yu) 中國所謂義(yi) 理之學約略相當。中國古代義(yi) 理之學中確有一些部分約略相當於(yu) 西方哲學的宇宙論、人生論。但正如馮(feng) 先生已經注意到的,中國古代義(yi) 理之學的有些部分並非西方所謂“哲學”的內(nei) 容所能對應,比如中國古人特別重視的“為(wei) 學之方”。所以,張岱年先生主張,應當將哲學看作一個(ge) 類稱,而非專(zhuan) 指西洋哲學。順著張先生的這個(ge) 思路,我認為(wei) ,應當把哲學看成文化,換言之,“哲學”是一共相,是一個(ge) “家族相似”的概念,是世界各民族對宇宙人生之理論思考之總名。在此意義(yi) 上,西方哲學隻是哲學的一個(ge) 殊相、一個(ge) 例子,而不是哲學的標準。因此,哲學一名不應當是西方傳(chuan) 統的特殊意義(yi) 上的東(dong) 西,而應當是世界多元文化的一個(ge) 富於(yu) 包容性的普遍概念。中國古代的義(yi) 理之學是中國古代哲人思考宇宙、人生、人心的理論化體(ti) 係,而其中所討論的問題與(yu) 西方哲學所討論的問題並不相同。像宋明理學中所反複討論而且極為(wei) 細致的“已發與(yu) 未發”、“四端與(yu) 七情”、“本體(ti) 與(yu) 功夫”、甚至“良知與(yu) 致知”等,都是與(yu) 西洋哲學不同的問題。這就是說,中國與(yu) 西方,雖然都有對宇宙、人生的理論化的思考體(ti) 係,但用以構成各自體(ti) 係的問題並不相同。就中國大陸而言,學術界並未就東(dong) 西方哲學史是否有共同的問題進行深入討論,更遑論取得共識。西方哲學界長期以來拒絕把中國哲學作為(wei) 哲學,而隻是作為(wei) 思想、宗教來研究,正是因為(wei) 他們(men) 認定中國哲學中沒有討論西方哲學中的問題。這種偏見由來已久,像黑格爾就對孔子的哲學家地位充滿疑慮。如果以有沒有討論西方哲學中的問題作為(wei) 標準,恐怕一大部分中國古代哲人都無緣哲學家之列。這顯然是荒唐的。以西方哲學的問題為(wei) “哲學”問題,而判定非西方文化是否有哲學,實質上是西方文化中心主義(yi) 的表現。今天,非西方的哲學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發展起一種廣義(yi) 的“哲學”觀念,在世界範圍內(nei) 推廣,解構在“哲學”這一概念理解上的西方中心立場,才能真正促進跨文化的哲學對話,發展二十一世紀的人類哲學智慧。
二、即哲學史而為(wei) 哲學
方旭東(dong) :您提出的“應當把哲學看成文化”這種哲學觀,給我很大啟發。因為(wei) 以前,老是有西方哲學的從(cong) 業(ye) 者對我們(men) 的工作指手畫腳,說不是哲學研究。還有一個(ge) 相關(guan) 問題,那就是哲學如何做的問題。長久以來,我們(men) 習(xi) 見的西方哲學家做哲學的方式,似乎都非常強調論證,分析哲學家更是將這一點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可是,我們(men) 中國古代哲學家並不是這種做法,像朱子或陽明,更多的是就經典做某種創造性的詮釋。那麽(me) ,今天,我們(men) 做哲學,是否還可以延續中國古代哲學家的做法?
陳來:哲學寫(xie) 作有多種形式,分析哲學派強調論證,其實,論證也有不同的形式。哲學寫(xie) 作的論證不可能跟幾何證明一樣具有科學的性質,因此哲學寫(xie) 作的論證不過是一種論述的形式,一種希望獲得或取得說服力的形式,尤其是在分析傳(chuan) 統占主導的英美哲學世界。哲學家性格不同,具體(ti) 寫(xie) 作的目標不同,論述采取的策略也自然不同。曾有朋友稱,我的寫(xie) 作比較接近麥金太爾,即多采取曆史地敘述。我覺得他的講法不錯,我的寫(xie) 作個(ge) 性確是如此,像《仁學本體(ti) 論》就是一個(ge) 例子。此種方式,即唐君毅所說的“即哲學史而為(wei) 哲學”。其實,哲學論述當中采取曆史敘述的寫(xie) 法,在哲學家中間並不少見,海德格爾寫(xie) 《存在與(yu) 時間》就用大量篇幅論述古語言學、詞源學的討論。不僅(jin) 德語哲學不都采取邏輯分析或邏輯論證的途徑,英語世界的哲學也並非千篇一律地采用邏輯分析,像查爾斯-泰勒的特色之一就是以觀念史的追溯分析為(wei) 框架而非采用規範分析的範式,更早則有懷特海的《過程與(yu) 實在》,其第二編完全是討論從(cong) 洛克到康德以及牛頓的回顧和分析。《哲學百年》的作者巴斯摩爾曾經指出,懷特海和亞(ya) 曆山大使用了同樣的哲學方法,兩(liang) 者都不進行論證,哪怕是論證這個(ge) 詞的任何普通意義(yi) 上的論證。懷特海認為(wei) 形而上學就是描述,以提綱契領的方式闡述那些傾(qing) 向。可見,把分析式的論證當成哲學寫(xie) 作的唯一方式是完全不合理的。中國古代哲學家在構建自己的哲學時,都非常重視傳(chuan) 承。比如,朱子的哲學就絕不是置北宋儒學發展於(yu) 不顧而獨自進行原創。王陽明雖然反對朱子的哲學立場,但其討論皆是接著朱子而來,自覺回應朱子的,王陽明的哲學框架多來自朱子,其中許多觀念也來自朱子,如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等。其哲學思想是從(cong) 接續和回應前人的討論中得以建立,而不是孤明獨發。懷特海最早提出綜合創新一說,即所謂creative synthesis,而哲學的創造性綜合,不是僅(jin) 僅(jin) 作為(wei) 不同理論的平麵的綜合,而是也應該重視哲學曆史維度的綜合,在這方麵,黑格爾和馮(feng) 友蘭(lan) 都是好的例子。當然,哲學寫(xie) 作和論述策略的選擇,還跟具體(ti) 的寫(xie) 作目標有關(guan) ,不能一概而論。完全照搬中國古代哲學家的寫(xie) 作方式,在今天可能並不合適,但是,中國古代哲學家重視詮釋重視傳(chuan) 承,表現在行文中有大量的曆史敘述,這種做法並沒有過時。剛才說的麥金太爾,他是當代西方的哲學家,他的名著After Virtue,就大量采用了曆史的敘述,在曆史敘述中進行分析。
三、哲學詮釋學:創造的傳(chuan) 承與(yu) 創造的詮釋
方旭東(dong) :“即哲學史而為(wei) 哲學”,這個(ge) 概括很精辟。不管承認不承認,很多人心目中的哲學理想類型就是西方哲學。現在看來,其實不過是某種西方哲學而已。剛才您談到了詮釋問題,我想就順此話頭請您談談對於(yu) 詮釋學的看法。
陳來:根據現有的研究,詮釋學可以分為(wei) 兩(liang) 種形態,一種是文本探究的詮釋學,一種是文本應用的詮釋學。文本探究型詮釋學以研究文本的原始意義(yi) 為(wei) 根本任務,這種詮釋學認為(wei) ,由於(yu) 時間的距離和語言的差別,過去文本的意義(yi) 對我們(men) 變成了陌生的,因此我們(men) 需要把陌生的文本的語言轉換成我們(men) 現在的語言,把陌生的意義(yi) 轉換成我們(men) 所熟悉的意義(yi) ,語文學的詮釋學即是此類詮釋學的主要模式。而文本應用型詮釋學旨在把經典文獻中已知的意義(yi) 應用於(yu) 我們(men) 要解決(jue) 的問題上,應用於(yu) 具體(ti) 現實問題上,在這裏,經典的意義(yi) 是明確的,無需重加探究,我們(men) 的任務隻是把經典的意義(yi) 應用於(yu) 現實問題。這兩(liang) 種類型的詮釋學,有德國學者稱之為(wei) 獨斷型詮釋學和探究型詮釋學,我們(men) 則略為(wei) 改變,名之為(wei) 文本應用型詮釋學和文本探究型詮釋學。談到詮釋學,明白這個(ge) 基本分別是很重要的。在歐洲曆史上,詮釋學的早期形態是聖經學,18世紀出現的語文學則試圖從(cong) 語文學和文獻學對古典文本進行分析和解釋。19世紀施萊爾馬赫試圖把以往的詮釋學綜合為(wei) “普遍的詮釋學”。按照施萊爾馬赫,普遍詮釋學的任務不是像聖經學那樣使我們(men) 去接近上帝的神聖真理,而是發展一種“避免誤解的技藝學”,包括語法的解釋技術和心理的解釋技術,一種有助於(yu) 我們(men) 避免誤解文本、他人的講話、曆史的事件的方法。如果說聖經學是真理取向的,那麽(me) ,古典學就是曆史取向的。中國古代的經學與(yu) 文獻訓詁學則屬於(yu) 施萊爾馬赫的這種“普遍的詮釋學”。施萊爾馬赫認為(wei) ,我們(men) 應當把理解對象置於(yu) 它們(men) 賴以形成的曆史語境中,我們(men) 要理解的東(dong) 西不是作品的真理內(nei) 容,而是作者個(ge) 人的個(ge) 別生命。隻有我們(men) 重構了作者的心理狀態,就算詮釋了作者文本。所謂重構作者的心理狀態,就是努力從(cong) 思想上、心理上、時間上設身處地地體(ti) 驗作者的原意。施萊爾馬赫的這種詮釋學可謂文本探究型詮釋學的代表。而伽達默爾則不同,他反對把理解限定為(wei) 重構作者心理。他強調,要把過去的思想融合在我們(men) 自己的思想中。如果說,在心理上重構過去的思想,是文本探究型詮釋學。那麽(me) ,把過去的思想融合在我們(men) 自己的思想中,則是文本應用型詮釋學。古典詮釋學致力追求一種客觀的解釋,把解釋的標準視為(wei) 對作者意圖的複製,其解釋是唯一性的和絕對性的。而在哲學詮釋學看來,不必追求這樣一種文本意義(yi) 的狹隘的客觀性,因為(wei) 這樣一種客觀性丟(diu) 棄了文本意義(yi) 的開放性和解釋者的創造性。比較而言,普遍詮釋學的方法適用於(yu) 曆史的史料解讀,如思想史、哲學史、文學史的學習(xi) 都需要以普遍詮釋學作為(wei) 基本理解、閱讀的方法,以掌握作品的原意、作者的意圖,這是重要的史學學科方法。而哲學詮釋學適用於(yu) 對文化傳(chuan) 承的實踐的理解,它所要闡釋的,不是一個(ge) 或一段文本的原始意義(yi) ,而是一個(ge) 或一段文本是如何在曆史上不斷傳(chuan) 承、解釋、運用的,它的關(guan) 注點和思想史史料的細讀把握不是一回事。所以伽達默爾明確說哲學詮釋學不是提供具體(ti) 的理解方法。對我們(men) 而言,哲學詮釋學麵對的是作為(wei) 文化資源的文本的傳(chuan) 承、詮釋、活用,對於(yu) 文本必定是張大其一般性,並加以創造性繼承和轉化,以合於(yu) 應用實踐的需要。思想史探究麵對的文本解讀,既需要普遍詮釋學以避免誤解,確定其具體(ti) 意義(yi) ,也需要哲學詮釋學以理解其一般意義(yi) 在曆史上發生的變化與(yu) 作用。而對於(yu) 文化繼承問題,對於(yu) 文化傳(chuan) 承問題,則不需要以普遍詮釋學去執著文本的具體(ti) 意義(yi) ,而可以完全集中在哲學詮釋學對文本普遍一般意義(yi) 的創造性詮釋和應用上。哲學詮釋學的努力顯示出一個(ge) 真理,那就是,“創造的繼承”與(yu) “創造的詮釋”在文化的傳(chuan) 承發展中占有核心的重要性。這對我們(men) 今天理解傳(chuan) 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與(yu) 創新性發展”,應當有參考的價(jia) 值。
四、仁學本體(ti) 論視野下的價(jia) 值論
方旭東(dong) :您關(guan) 於(yu) 王船山的那本書(shu) ,標題就叫“詮釋與(yu) 重建”。您說“創造的繼承”與(yu) “創造的詮釋”在文化傳(chuan) 承當中占有核心地位,我覺得,這一點在您的近著《仁學本體(ti) 論》中體(ti) 現得十分明顯。此書(shu) 2014年由三聯書(shu) 店推出,逾年即獲得第三屆思勉原創獎。我從(cong) 網上看到您的獲獎感言,大意是說,學術原創就是“接著講”,“接著講”是說一切創新必有其所本,同時力圖據本開新。從(cong) 學術領域推廣到一切文化領域,“接著講”可以是文化的傳(chuan) 承創新或批判繼承,也可以是在傳(chuan) 承中力求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您能不能具體(ti) 介紹一下這本書(shu) 是如何在傳(chuan) 承中力求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的?
陳來:獲得思勉原創獎,我想,這在一定程度上表示學界同仁對拙著創造性的認可。就我撰著本書(shu) 的初衷而言,的確有意對傳(chuan) 統的仁學在當代做一理論的發展,這也是重建與(yu) 開展儒家哲學的一種工作。如所周知,仁學在中國已經存在2500年,《國語-周語》即雲(yun) :“愛人能仁”。兩(liang) 千多年來,仁體(ti) 不斷被論說,反證了仁體(ti) 之存在,隻不過,對於(yu) 不同時代的仁,仁體(ti) 的顯現千姿百態。這些顯現共同構成仁體(ti) 的維度。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說,曆史上各個(ge) 時段的仁論同時也是仁體(ti) 論論證的展開。從(cong) 仁體(ti) 的角度看,先秦儒學的仁學已經開始從(cong) 多方麵顯現了仁體(ti) 本有的廣大維度,但還未能真正樹立仁體(ti) 論,而有待於(yu) 漢唐宇宙論、本體(ti) 論之發展,直到宋明儒學始能完全成立。這裏我不想對《仁學本體(ti) 論》的內(nei) 容過多複述,因為(wei) 已經有書(shu) 在那裏,讀者可自行查看。我想特別指出的一點是,此書(shu) 並不滿足於(yu) 提出一種新的本體(ti) 論,以與(yu) 已有的諸如心本體(ti) 論、情本體(ti) 論相角逐,而是希望藉此能對當代中國的文化建設、道德建設有所貢獻。當前,中國有關(guan) 核心價(jia) 值的說法是十二條目,即:富強、民主、文明、和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愛國、敬業(ye) 、誠信、友善。其實,這三組十二條二十四個(ge) 字,內(nei) 容是不一樣的,如富強、民主等是國家或社會(hui) 層麵的價(jia) 值取向,愛國、敬業(ye) 、誠信、友善才是個(ge) 人層麵的價(jia) 值準則。總體(ti) 看下來,屬於(yu) 個(ge) 人私德的隻有兩(liang) 項,即誠信、友善。這與(yu) 中國古代特別是儒家的價(jia) 值體(ti) 係重視個(ge) 人道德的重點差別甚大,顯示出其重政治價(jia) 值、輕個(ge) 人道德的傾(qing) 向。不能不說,這是幾十年來長期形成的一種偏向。不區分公德私德,不強調私德的培養(yang) 與(yu) 意義(yi) ,在某種意義(yi) 上,應該說是核心價(jia) 值在理論建構上的缺陷,會(hui) 影響到它對全社會(hui) 道德的道德建設發揮應有的作用。通常我們(men) 所說的繼承弘揚中華傳(chuan) 統美德或對傳(chuan) 統美德加以創造性轉化,主要是個(ge) 人道德或個(ge) 人道德修養(yang) 的內(nei) 容,也就是所謂私德。在日常語言中,幾乎所有跟道德有關(guan) 的詞匯也都是指個(ge) 人道德,如:加強道德建設,形成道德規範,樹立道德理想,講道德,尊道德,守道德,道德意願,道德意識,道德情感,道德境界,等等。這就發生一個(ge) 問題:一方麵,我們(men) 說到道德建設,都是與(yu) 個(ge) 人道德密切相關(guan) ;另一方麵,我們(men) 說到核心價(jia) 值,其中有關(guan) 個(ge) 人道德的內(nei) 容卻少得可憐。在對青少年的教育中,隻重政治教育,不重個(ge) 人基本道德教育;隻講愛學習(xi) 、愛勞動、愛祖國,而沒有傳(chuan) 統文化那種對個(ge) 人道德養(yang) 成的教育觀念,這個(ge) 流弊對中華民族道德素質的負麵影響已經相當深遠,這是我們(men) 道德建設中的一個(ge) 具有根本性的問題。不改變這一點,道德建設是不可能見成效的。從(cong) 仁學本體(ti) 論的觀點看,首先應該把社會(hui) 核心價(jia) 值與(yu) 個(ge) 人基本道德分開,因為(wei) 前者是專(zhuan) 論國家的政治價(jia) 值與(yu) 社會(hui) 價(jia) 值,後者一部分是私德,可稱為(wei) “個(ge) 人基本道德”,一部分是公德,可稱為(wei) “個(ge) 人基本公德”。當代社會(hui) 需要的個(ge) 人基本道德,最基本的是應該包括:仁愛(仁)、道義(yi) (義(yi) )、誠實(誠)、守信(信)、孝悌(孝)、和睦(和)。次一級的有:自強、堅毅、勇敢、正直、忠實、廉恥。個(ge) 人基本公德則包括:愛國、利群、尊禮、守法、奉公、敬業(ye) 。按照儒家的理解,最重要的核心價(jia) 值應該是:仁愛、自由、平等、公正、和諧。可稱之為(wei) “新五德”。仁愛、自由、平等、公正,可稱之為(wei) “新四德”,以區別於(yu) 傳(chuan) 統上所講的“仁義(yi) 禮智”四德,後者主要還是就道德價(jia) 值或私德而言的,而前者則主要是就社會(hui) 價(jia) 值而言的。宋儒有“仁包四德”的提法,仿此,或許我們(men) 可以說,仁與(yu) 新四德的關(guan) 係是“仁統四德”,即仁統仁愛、自由、平等、公正。仁愛好比仁之春,自由是仁之夏,平等是仁之秋,公正是仁之冬。因為(wei) ,自由可以認為(wei) 是仁的活動無礙,平等則是仁的一視同仁,公正是仁的正義(yi) 安排,和諧則是仁體(ti) 流行的整體(ti) 要求。或許有人會(hui) 說,“仁統四德”的提法具有某種價(jia) 值一元論的傾(qing) 向。我們(men) 不否認仁學本體(ti) 論視野下的價(jia) 值論是一元的。但是這種一元是容納多元的。因為(wei) 我們(men) 沒有否定自由、平等、公正,相反,我們(men) 希望在儒家的價(jia) 值體(ti) 係當中融入這些價(jia) 值,從(cong) 而形成一種多元互補的文化結構。當然,闡發自由、平等、公正這些社會(hui) 價(jia) 值畢竟不是儒學的主要著力點,儒學的主要關(guan) 注始終還是在道德倫(lun) 理的領域,在貞定價(jia) 值理性、確立道德方向。要求儒學改變自己一貫的著力方向,去為(wei) 自己相對陌生的價(jia) 值進行鼓吹,這對儒學來說是一種不合理的要求。
五、多元普遍性
方旭東(dong) :您以“仁”去統領自由平等公正這三種現代價(jia) 值。以賽亞(ya) -柏林曾經認為(wei) ,不同價(jia) 值和諧相處隻是一元論的假設。您顯然對這種觀點提出了挑戰。我感覺,您在價(jia) 值觀問題上采取的是一種結構論而非基要論、曆史主義(yi) 而非本質主義(yi) 的立場。按照結構
論,價(jia) 值差別的要害不是要素的而是結構的。按照曆史主義(yi) ,價(jia) 值的這種結構又是曆史性的。從(cong) 方法論上講,這種立場比起傳(chuan) 統的一元價(jia) 值論無疑更為(wei) 穩健。甚至,西方一部分學者所說的“文明衝(chong) 突論”,在這種價(jia) 值觀看來也成了偽(wei) 命題。世界哲學大會(hui) 不可避免地會(hui) 遭遇不同文明、不同價(jia) 值觀的碰撞,您的這種價(jia) 值觀、文化觀尤其值得介紹。
陳來:從(cong) 韋伯到帕森思,在倫(lun) 理上,都把西方文化看成是普遍主義(yi) 的,而把東(dong) 方文化看成是特殊主義(yi) 的,這意味著,隻有西方文化及其價(jia) 值才具有普遍性,才是可普遍化的,而東(dong) 方文化及其價(jia) 值隻有特殊性,是不可普遍化的。這實際上就是把東(dong) 西方價(jia) 值的關(guan) 係製造為(wei) “普遍主義(yi) ”和“特殊主義(yi) ”的對立。然而,在我們(men) 看來,東(dong) 西方精神文明與(yu) 價(jia) 值都內(nei) 在地具有普遍性,這可稱為(wei) “內(nei) 在的普遍性”,而內(nei) 在的普遍性能否實現出來,需要很多的外在的、曆史的條件,實現出來的則可稱為(wei) “實現的普遍性”。真正說來,在精神、價(jia) 值層麵,必須承認東(dong) 西方各文明都具有普遍性,都是普遍主義(yi) ,隻是它們(men) 之間互有差別,在不同曆史時代實現的程度不同,這就是多元的普遍性。今天,“多元普遍性”的觀念值得大力提倡。應當了解,正義(yi) 、自由、權利、理性、個(ge) 性是普遍主義(yi) 的價(jia) 值,仁愛、平等、責任、同情、社群也是普遍主義(yi) 的價(jia) 值。梁漱溟早期的《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所致力揭示的正是這個(ge) 道理。今天,隻有建立全球化中的多元普遍性觀念,才能使全球所有文化形態都相對化,並使他們(men) 平等化。如果說,在全球化的第一階段,文化的變遷具有西方化的特征,那麽(me) 在其第二階段,則可能是使西方回到西方,使西方文化回到與(yu) 東(dong) 方文化相同的相對化地位。在此意義(yi) 上,相對於(yu) 西方多元主義(yi) 立場注重的“承認的政治”,在全球化文化關(guan) 係上我們(men) 則強調“承認的文化”,這就是承認文化與(yu) 文明的多元普遍性,用這樣的原則處理不同文化和不同文明的關(guan) 係。這樣的立場自然是世界性的文化多元主義(yi) 的立場,主張全球文化關(guan) 係的去中心化和多中心化即世界性的多元文化主義(yi) 。從(cong) 哲學上講,以往的習(xi) 慣認為(wei) 普遍性是一元的,多元即意味著特殊性;其實多元並不必然皆為(wei) 特殊,多元的普遍性是否可能及如何可能,應當成為(wei) 全球化時代哲學思考的一個(ge) 課題。回到儒家哲學,在全球化的問題上,已經有學者用理學的“理一分殊”來說明東(dong) 西方各宗教傳(chuan) 統都是普遍真理的特殊表現形態,都各有其價(jia) 值,又共有一致的可能性,用以促進文明對話,這是很有價(jia) 值的。我想補充的是,從(cong) 儒家哲學的角度,可以有三個(ge) 層麵來講,第一是“氣一則理一,氣萬(wan) 則理萬(wan) ”,氣在這裏可解釋為(wei) 文明實體(ti) (及地方、地區),理即價(jia) 值體(ti) 係。每一特殊的文明實體(ti) 都其自己的價(jia) 值體(ti) 係,諸文明實體(ti) 的價(jia) 值都是理,都有其獨特性,也都有其普遍性。第二是“和而不同”,全球不同文明、宗教的關(guan) 係應當是“和”,和不是單一性,和是多樣性、多元性、差別性的共存,同是單一性、同質性、一元性,這是目前最理想的全球文化關(guan) 係。第三是“理一分殊”,在差異中尋求一致,為(wei) 了地球人類的共同理想而努力。
六、儒家的實踐智慧
方旭東(dong) :“多元普遍性”是否可以這樣理解:它實際上是要求承認不同文化各自價(jia) 值觀的合理性?在中西之間,不存在優(you) 劣高下之分,彼此隻是多樣性的一種?從(cong) 這樣一種觀點看,積極發掘中西哲學各自的特色,而不是專(zhuan) 注於(yu) 歸納中西哲學的共性,就成了更有意義(yi) 的哲學工作?我聽說,上屆世界哲學大會(hui) 您做大會(hui) 報告的題目就是儒家的實踐智慧。對於(yu) 中國之外的哲學家,他們(men) 更感興(xing) 趣的不是我們(men) 跟他們(men) 相同的東(dong) 西,而恰恰是我們(men) 跟他們(men) 不同的地方。
陳來:你說的不無道理。安排我講那個(ge) 題目,的確是跟西方哲學家的關(guan) 心有關(guan) 。你知道,現代哲學越來越關(guan) 注“實踐智慧”。這個(ge) 詞與(yu) 其字麵意義(yi) 的直接性不同,乃是根源於(yu) 古希臘哲學特別是亞(ya) 裏士多德的哲學。現代西方哲學對亞(ya) 裏士多德這一概念的關(guan) 注主要是針對科技理性對生活世界的宰製,以尋找出一種既非技術製作又非理論智慧的合理性實踐概念。在這方麵,儒家的實踐智慧比起亞(ya) 裏士多德的實踐智慧有其特色,也有其優(you) 越之處,即:毫不猶豫地強調道德的善是人類實踐的根本目標,重視人的精神修養(yang) 和工夫實踐。實踐智慧的本意是強調德性實踐中理智考慮、理性慎思的作用,是應對具體(ti) 情境的理智能力。然而,亞(ya) 裏士多德哲學中的“倫(lun) 理德性”與(yu) 作為(wei) 理論德性之一的“實踐智慧”之間的關(guan) 係,往往是不清楚的,實踐智慧有時被理解為(wei) 工具性的方法,這也是近代以來在西方哲學中實踐智慧脫離德性而成為(wei) 聰明算計的一個(ge) 原因。儒家的實踐智慧則不限於(yu) 對智德的提倡與(yu) 實踐,而是包含了豐(feng) 富的內(nei) 容。首先,在思辨與(yu) 實踐之間,在孔子已經明白顯示出了偏重,即重視實踐而不重視思辨。在理論與(yu) 實踐之間,更注重發展實踐智慧,而不是理論智慧,其原因正是在於(yu) 儒家始終關(guan) 注個(ge) 人的善、社群的善、有益於(yu) 人類事務的善。整個(ge) 儒學包括宋以後的新儒學都始終把首要的關(guan) 注點置於(yu) 實踐的智慧而不是理論的智慧。另一方麵,儒家的實踐智慧始終堅持智慧與(yu) 德性,智慧與(yu) 善的一致,而不是分離。亞(ya) 裏士多德所說的實踐智慧是理性在道德實踐中的作用,這種理性作用體(ti) 現於(yu) 在善的方向上采取恰當的具體(ti) 的行為(wei) ,這是實踐智慧作為(wei) 理性具體(ti) 運用的特性。在亞(ya) 裏士多德,倫(lun) 理德性要成為(wei) 行動,離不開實踐智慧,故所有行為(wei) 都是二者結合的產(chan) 物。儒家所理解的實踐智慧既不是技術思維,也不是聰明算計,更不是一種工具性的手段,不屬於(yu) 功利性的原則,明智不是古希臘所說的隻顧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而是一種道德實踐的智慧。在儒家看來,亞(ya) 裏士多德的德性論是不完整的,他的實踐智慧雖然與(yu) 科學、技術、製作不同,但仍然是一種外向的理智理性。儒家哲學的實踐智慧在這方麵更為(wei) 清楚而有其優(you) 越之處。這種優(you) 越體(ti) 現在多方麵,其一是,由於(yu) 儒家哲學對哲學的了解是實踐性的,而這種對實踐的了解,不限於(yu) 認識外在世界、改變外在世界,而更突出認識主觀世界,改造主觀世界。所以,儒家的實踐智慧包含著人的自我轉化與(yu) 修養(yang) 工夫,追求養(yang) 成健全的人格。
(注釋:采訪稿經被訪者審定,編輯做了個(ge) 別技術處理)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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