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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景林作者簡介:李景林,男,西元一九五四年生,河南南陽人,吉林大學曆史學博士。現任四川大學文科講席教授、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兼任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國際儒學聯合會(hui) 學術委員會(hui) 委員等。著有《教化的哲學——儒學思想的一種新詮釋》《教養(yang) 的本原——哲學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論》《教化視域中的儒學》《教化儒學論》《孔孟大義(yi) 今詮》等。 |
論人性本善及其自我捍衛機製*
作者:李景林、馬曉慧
來源:《哲學動態》2018年1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臘月初二日庚戌
耶穌2018月1月18日
“孟子“四端說”中“羞惡之心”之“惡”,舊注多讀為(wei) wù,如此則所羞、所惡之內(nei) 容乃甚含糊而不知其所指,與(yu) 孟子意旨不相切合。此處應讀為(wei) “羞惡(è)之心”,此“惡”(è)乃是所羞之對象。孟子以“人皆有所不為(wei) ”來規定此“羞惡之心”的內(nei) 涵,凡與(yu) 道德之善相違背者,皆屬此“有所不為(wei) ”之列。此“羞惡之心”對於(yu) 引導反思、捍衛人心之善性、踐行道德以達德性之實現具有重要的工夫論意義(yi) 。如果說“四端”之“不忍惻隱之心”表現了人心對善的肯定性之一麵,那麽(me) “羞惡之心”或羞恥心則表現人心對非性之惡的排距與(yu) 否定性之一麵,統合此二兩(liang) 者,才能全麵把握儒家性本善理論的完整內(nei) 涵。”
以往對儒家人性論,尤其是孟子人性論問題的討論,多著眼於(yu) 人性之善的肯定性,即人性向善或人性本善一麵,但這並不全麵。我們(men) 主“人性本善說”。這個(ge) 人性本善,包括肯定和否定兩(liang) 個(ge) 方麵,即對善的肯定和對非善的排距。這個(ge) 對非善的排距亦即人性對自身善的一種捍衛機製。古人講人心作用“善善惡惡”兩(liang) 麵兼具,即表現了這一點。陽明有著名的四句教:“無善無惡心之體(ti) ,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wei) 善去惡是格物。”一般把“為(wei) 善去惡”歸結為(wei) 一種工夫。“去惡”固然需要工夫,但這“為(wei) 善去惡”的工夫,實建基於(yu) “好善惡惡”的情感。“惡惡”的情感與(yu) “好善”一樣,在人性中有其根源性,是人性自身先天具有的內(nei) 容。孟子的四端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表現了人性對善的肯定性的一麵;“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則表現了人性對惡的排距和否定性一麵。同時,人心有靈明和自覺,與(yu) 前述二者相應,“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則表現了人心對此善的肯定和對非善的否定與(yu) 排距之當下的自覺作用。人心不僅(jin) 肯定善,而且排距惡,二者實為(wei) 一體(ti) 兩(liang) 麵,構成了人性的總體(ti) 。忽略了人性對惡的這種排距和否定性,即對人性本善的捍衛機製,我們(men) 對儒家尤其是孟子人性論的理解就是不全麵的。
一
從(cong) 肯定性一麵說,儒家所謂“人性本善”,不僅(jin) 是一種理論的可能性和邏輯的必然性,而且是具有存在性的先天內(nei) 容。
這一點,來源於(yu) 孔子對“人”的一個(ge) 重大發現:仁、義(yi) 是人之最本己的可能性和本質的規定性。周代的天命觀是一種宗教性的倫(lun) 理觀念,《尚書(shu) 》說:“皇天無親(qin) ,惟德是輔”,[1]“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書(shu) ·召告》)。這兩(liang) 句話典型地表現了周人天命觀的內(nei) 涵。在周人的天命觀念中,至善的本源在於(yu) “天帝”和“天命”,同時,人之行善則出於(yu) 功利的目的,人由此被理解為(wei) 一種功利性的存在。孔子繼承了周人的天命思想,同時又對此“天命”作了一種內(nei) 在的區分。《論語》論仁、義(yi) 雲(yun) :“君子喻於(yu) 義(yi) ,小人喻於(yu) 利”(《裏仁》);“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求仁而得仁,又何怨”(《述而》)。又論命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顏淵》),“道之將行也與(yu) ,命也;道之將廢也與(yu) ,命也”(《憲問》),“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此所言“仁”或“義(yi) ”,為(wei) 人行之道德規定;“命”或“天命”則屬於(yu) 行為(wei) 的結果或人的功名利祿、事功效果方麵的內(nei) 容。在孔子看來,仁、義(yi) 是人唯一不憑借外力而憑自力所能決(jue) 定者,為(wei) 人之最本己的可能性。用康德的話來說,它由乎自因,為(wei) 人之“自由意誌”之表現。所以人隻能躬行仁、義(yi) ,以俟天命。“命”或“天命”,則不在人之所直接可求和應求的範圍之內(nei) 。由此,人乃由周人所理解的功利性存在轉變為(wei) 一種道德性存在。至善的根源,既出於(yu) 天命,亦內(nei) 在於(yu) 人性。
孔子由“欲仁仁至”、“求仁得仁”揭示道德原則(仁、義(yi) )本源於(yu) 吾人意誌的自因性;孟子則更進一步,提出“可欲之謂善”一命題,[2]據以確立人性本善之義(yi) 理係統。何為(wei) “可欲之謂善”?孟子指出:“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孟子·盡心下》)子思言“天命之謂性”,在這裏,孟子進而對這個(ge) “天命之謂性”的內(nei) 容作了內(nei) 在的性、命區分。仁、義(yi) 、禮、智、聖源自天命,君子何以稱之為(wei) “性”而 不稱之為(wei) “命”?其根據在於(yu) ,仁、義(yi) 、禮、智、聖諸德之實行,乃可由人當下自作主宰,自我決(jue) 定,不假外求,反思即可得之,所以為(wei) 人性先天所本具,故謂之“性”不謂之“命”。所謂“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於(yu) 得,求在我者也”(《盡心上》)。口、目、耳、鼻、四肢之欲亦本於(yu) 人的天性,君子何以稱之為(wei) “命”而不稱之為(wei) “性”?其根據在於(yu) ,口、目、耳、鼻、四肢之欲的滿足,須依賴於(yu) 種種外在條件之製約,而非由人所能直接決(jue) 定。所謂“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yu) 得也,求在外者也”(《盡心上》)。據此,仁、義(yi) 、禮、智諸道德之善,乃人心所唯一之“可欲”者。孟子由性、命的區分所闡明的這個(ge) “可欲之謂善”的內(nei) 容,揭示了仁、義(yi) 、禮、智為(wei) 人性所先天本具的邏輯必然性。
從(cong) 孔子“欲仁仁至”、“求仁得仁”的角度說,孟子“可欲之謂善”一命題,應包括“可欲”和“可求”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孟子對這兩(liang) 個(ge) 方麵都有很好的說明。
關(guan) 於(yu) 可求,《孟子·告子上》曰:“仁義(yi) 禮智,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故曰:求則得之,舍則失之。”又“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此天之所予我者。”合此章與(yu) 前引《盡心上》“求則得之章”所論觀之,可知,孟子所謂“可求”,乃重在“思”、反思或自覺一麵。孟子特重“思”,《中庸》講“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孟子則說“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誠之”,為(wei) 人實現“誠”或人性的工夫曆程,孟子則把這一工夫曆程,表述為(wei) 由“思”而達成。孟子又講“心之官則思”,以“思”作為(wei) “立其大體(ti) ”之根本途徑。這個(ge) “思”或“反思”,並非一種思慮計度,而是人心所先天本具的一種反思和智照作用。此一作用,孟子又稱之為(wei) “良知”。
關(guan) 於(yu) “可欲之謂善”,宋儒張栻做了很好的解釋。“可欲者,動之端也。蓋人具有天地之性,仁義(yi) 禮智之所存,其發見,則為(wei) 惻隱、羞惡、辭遜、是非,所謂可欲也。”[3]由前所論可知,張栻這個(ge) 解釋頗能得孟子之本義(yi) 。孟子論人性,乃即心以言性,即情以言心。故其論人心“可求”之反思作用,必落實到“可欲”的情感實存上來說。
孟子所理解的“性”,不是一個(ge) 抽象的形式概念,“性”必顯諸人的情誌內(nei) 容而具有其實在性意義(yi) 。這個(ge) 人的先天善性,不是一個(ge) 空洞的邏輯上的可能性,它內(nei) 在地貫通並顯著於(yu) “情”,故本具先天的內(nei) 容。孟子的“四端說”,就集中地體(ti) 現了這一點。
《孟子·公孫醜(chou) 上》以“孺子入井”論“不忍惻隱之心”:
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nei) 交於(yu) 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由是觀之,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
細繹此章之義(yi) ,孟子乃以人見孺子入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來說明人皆本具“不忍人之心”,並由此引出其“四端”之說。可知,“四端”並非四個(ge) “心”,四端實際統括於(yu) 一“不忍惻隱之心”而為(wei) 一整體(ti) 。朱子說“惻隱是個(ge) 腦子,羞惡、辭遜、是非須從(cong) 這裏發來……惻隱之心通貫此三者。”[4]此言深得孟子“四端說”之真髓。《孟子·離婁上》:“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義(yi) 之實,從(cong) 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樂(le) 之實,樂(le) 斯二者……”是孟子所言仁、義(yi) 、禮、智諸德,總言之可統歸於(yu) 仁,仁、義(yi) 相為(wei) 表裏,禮、智等皆統括於(yu) 仁、義(yi) 而為(wei) 一整體(ti) 。孟子論性,乃即心而顯著於(yu) 情,情是心之內(nei) 容,仁、義(yi) 、禮、智諸德,皆由情上發出。就四端的係統而言,諸德乃就“不忍惻隱之心”而顯發,四端統言之,為(wei) 一“不忍惻隱之心”,分言之,則有惻隱、羞惡、辭讓、是非諸端,辭讓、是非等可統歸於(yu) 惻隱、羞惡兩(liang) 端。陽明指出,“良知”即“是非之心”。由此,孟子所言“思”的內(nei) 容,並非脫離人心情誌表現的一個(ge) 獨立係統,而是人心在其情感表現中的當下自覺和內(nei) 在的意義(yi) 覺知與(yu) 判斷作用。
《孟子·告子上》曰“人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這個(ge) “同然”於(yu) “理、義(yi) ”即是一種理性的判斷。孟子又說“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帛書(shu) 《五行》篇:“源[心]之生(性)則巍然知其好仁義(yi) 者也”[5],這個(ge) “好悅於(yu) 仁、義(yi) ”乃是一種人心情誌的表現。在儒家的心性係統中,人心的這種理性判斷,乃即其情誌顯現而發用,而非一種脫離情誌表現的向外認知。
仁、義(yi) 、禮、智諸道德的規定,乃落實於(yu) 人的情誌實存而為(wei) 人所先天擁有,並見諸人倫(lun) 日用。因此,儒家所言人性之“善”,非僅(jin) 一種作為(wei) 理論可能性的“向善”,而是具有存在必然性的“本善”。
二
前引《離婁上》“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章,乃據“仁、義(yi) ”統括仁、義(yi) 、禮、智、樂(le) 諸德[6],其論智,曰:“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智的實質內(nei) 容在仁、義(yi) 。在“四端”的係統中,“四端”既以“不忍惻隱之心”統括“四德”,同時,“四端”之內(nei) 容可統歸於(yu) “惻隱”、“羞惡”兩(liang) 端。“是非之心”即知,即“良知”。在這裏,知作為(wei) “是非之心”,其內(nei) 容乃相應於(yu) 仁、義(yi) 以及“惻隱”與(yu) “羞惡”兩(liang) 者。這個(ge) “是”即在理性上對人心之善的“同然”或肯定,這個(ge) “非”即在理性上對非性之惡的排距與(yu) 否定。這個(ge) 對人性之善的肯定,在情感上的表現就是“惻隱之心”,這個(ge) 對非性之惡的否定,在情感上的表現即“羞惡之心”。
儒家特別重視羞恥心對於(yu) 人格養(yang) 成之意義(yi) 。孔子曰:“行己有恥”(《論語·子路》),又“知恥近乎勇”(《禮記·中庸》)。《孟子·盡心上》曰“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又“恥之於(yu) 人大矣!為(wei) 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乎。不恥不若人,何若人有?”人有羞恥心,則必有所不為(wei) ,且能知恥而修身行善,所謂“人有不為(wei) 也,而後可以有為(wei) ”(《離婁下》)。而被習(xi) 性蒙蔽較深的人,其良知必為(wei) 私欲所蔽,而導致行為(wei) 上的肆無忌憚。朱子於(yu) 《盡心上》“人不可以無恥”章下注雲(yun) :“恥者,吾所固有羞惡之心也。存之則進於(yu) 於(yu) 聖賢,失之則入於(yu) 禽獸(shou) ,故所係為(wei) 甚大。”[7]按照朱子的解釋,所謂羞恥心,也即是孟子“四端說”中的“羞惡之心”,其為(wei) 人所固有,存失之間人禽之別立現,所係之大不可不察,此說可謂深得孟子之義(yi) 。在孟子看來,羞恥心作為(wei) 人心普遍存在的一種道德情感,是道德良知本有之內(nei) 涵,因而“恥之於(yu) 人大矣”。蓋人之存在,其心本具對於(yu) “理、義(yi) ”的“同然”,與(yu) 此相對者,乃是人心對於(yu) 非仁義(yi) 者(即不善)之否定與(yu) 距斥。此實為(wei) 人性本體(ti) 一體(ti) 之兩(liang) 麵而缺一不可者。人心對於(yu) “理、義(yi) ”既有所“同然”,則其中必然包含有對此所“同然”之自身保持及捍衛機製,此即孟子所謂“羞惡”一端所表現的內(nei) 容。
《孟子·告子上》曰:“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又“羞惡之心,義(yi) 也。”《公孫醜(chou) 上》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又“羞惡之心,義(yi) 之端也。”這裏反複強調“羞惡之心”為(wei) 人性所本有,此處“羞惡之心”的“惡”字,舊注多讀為(wei) “好惡”之“惡”,此與(yu) 孟子有關(guan) 心性之論述多無法相應。我們(men) 認為(wei) ,此“羞惡”之“惡”當讀為(wei) “善惡”之“惡”。
孟子所言四端“惻隱之心”、“恭敬(辭讓)之心”、“是非之心”都有具體(ti) 的內(nei) 涵,其所指皆甚明確,而無含糊之處。“羞惡”之“惡”如讀為(wei) “好惡”的“惡”,則其所羞、所惡之內(nei) 容乃甚含糊而不知其所指。朱子明確地意識到了這一點,因此對這個(ge) 所羞、所惡的所指做了一種內(nei) 容上的規定:“羞,恥己之不善也。惡,憎人之不善也。”[8]朱子亦將這個(ge) “惡”讀為(wei) “好惡”之“惡”,他把“羞”和“惡”分成兩(liang) 麵,以所羞之“惡”(è)為(wei) 對己而言,以所惡之“惡”(è)為(wei) 對人而言,這裏存在兩(liang) 個(ge) 方麵的問題。一是孟子“四端”本為(wei) 反思之說,人一念之發,善惡自知,皆對己而言,此為(wei) 一切道德判斷之本源。若分之為(wei) “羞”、“惡”(wù)兩(liang) 邊,乃始成二本,與(yu) 此章義(yi) 旨不能切合。二是此將“羞惡”(è)讀為(wei) “羞惡”(wù),而把“惡”(è)確定為(wei) 羞、惡(wù)之內(nei) 容,複增一“惡”(è)字作為(wei) 此羞、惡之對象,這不僅(jin) 使上下文意曲折複重,而且更人為(wei) 造成一種增字解經之弊。朱子對讀“羞惡”(è)為(wei) “羞惡”(wù)缺乏內(nei) 容之所指有明確的意識,這是朱子的高明之處,這一點對我們(men) 頗有啟發。但是,朱子沿襲“羞惡”(wù)的讀法對此語所做的解釋是不可取的。
其實,《孟子》書(shu) 中對這個(ge) “羞惡之心”的內(nei) 容有很明確的解說。《盡心下》:“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yu) 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wei) ,達之於(yu) 其所為(wei) ,義(yi) 也。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踰之心,而義(yi) 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wei) 義(yi) 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踰之類也。”此章所言與(yu) 《公孫醜(chou) 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之義(yi) 理結構基本相同,將這兩(liang) 章加以比照,對於(yu) 我們(men) 確定孟子所謂“羞惡之心”之具體(ti) 內(nei) 容具有重要意義(yi) 。此兩(liang) 章皆是以擴充本心以達德性之實現為(wei) 結構,不過,《公孫醜(chou) 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言推擴本心,乃統就“不忍惻隱之心”和“四端”而言,此章論推擴本心,則特別強調了“人有所不為(wei) ”這一方麵的意義(yi) 。
《盡心下》“人皆有所不忍”章以“不忍之心”(惻隱之心)為(wei) “仁之端”,由此擴充以達於(yu) “仁”;而以“有所不為(wei) ”為(wei) “義(yi) ”之端,由此擴充以達於(yu) “義(yi) ”。這裏舉(ju) “人能充無穿踰之心,而義(yi) 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wei) 義(yi) 也”為(wei) 例,來說明這個(ge) “有所不為(wei) 之心”的內(nei) 涵。
這裏所說的“人皆有所不為(wei) ”的內(nei) 容實包括“無欲害人之心,無穿踰之心,無受‘爾’、‘汝’之實”在內(nei) 。而這個(ge) “無穿踰之心,無受‘爾’、‘汝’之實”的擴充是對“義(yi) ”而言。參照《公孫醜(chou) 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可知,這個(ge) “人皆有所不為(wei) ”亦即四端所屬的“羞惡之心”的內(nei) 容。值得注意的是,這裏所言“無欲害人之心”同時又屬於(yu) “不忍人之心”的內(nei) 容,這表明在孟子看來,這個(ge) “有所不為(wei) ”或“羞惡之心”亦是“仁德”之一內(nei) 在的規定。“無受‘爾’、‘汝’之實”即《告子上》“魚我所欲也”章所言人有不受嗟來之食之義(yi) ,這表明人心本具排距外來幹擾而守死善道的能力。
總而言之,這裏所言“人心有所不為(wei) ”或“羞惡”之內(nei) 容,言之鑿鑿,皆指羞於(yu) 為(wei) 不善方麵而言,亦即孔、孟所說的羞恥之心之所指,亦即“四端”所謂“羞惡”之“惡”(è),而非“以口體(ti) 之奉不若人為(wei) 恥”[9]之類情欲之私的表現。《論語·裏仁》:“子曰:士誌於(yu) 道,而恥惡衣惡食者,未足與(yu) 議也。”《子罕》“子曰:‘衣敝縕袍,與(yu) 衣狐貉者立,而不恥者,其由也與(yu) ?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終身誦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這裏如恥“惡衣惡食”,恥“衣敝縕袍,與(yu) 衣狐貉者立”之類,皆流俗之所尚,習(xi) 氣之所執,顯然不在孔孟所言羞恥心之列,而為(wei) 其所鄙棄。若依舊注讀為(wei) “羞惡”(wù),分羞、惡為(wei) 兩(liang) 邊,則此羞和惡之內(nei) 容便不能確指。此顯與(yu) 孟子所言“四端”之義(yi) 相乖違,朱子明確看到了這一點,故不得已增字解經,附以“恥己之不善”、“憎人之不善”來說明此“羞”、“惡”(wù)的對象。如據《盡心下》“人皆有所不忍”章“人皆有所不為(wei) ”之說,讀為(wei) “羞惡”(è),則此“羞惡之心”之內(nei) 涵確然無疑,則以往由“羞”惡(wù)這一讀法所生之種種歧義(yi) 可因之而廓清,而“四端”之義(yi) 理亦不再自相抵牾,而能夠條然貫通而無所窒礙。
這裏要強調的是,《公孫醜(chou) 上》“人皆有不忍人之心”章既以“不忍惻隱”統括四端,又以“惻隱之心”、“羞惡之心”相對而言。而《盡心下》“人皆有所不忍”章,則說“充其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這表明“惻隱之心”與(yu) “羞惡之心”雖可相對分而言之,但實質上人心之“有所不為(wei) ”亦即“羞惡之心”,乃是“不忍惻隱之心”的一種內(nei) 在規定性,二者本為(wei) 一體(ti) 而不可或分。
由此我們(men) 可以說,這個(ge) “有所不為(wei) ”或“羞惡之心”,乃先天內(nei) 具於(yu) 人心與(yu) 人性之中,構成了人性本善之自我保持與(yu) 捍衛機製。故孟子曰:“羞惡之心,人皆有之”,又說包括此“羞惡之心”在內(nei) 的四端及“仁、義(yi) 、禮、智”是“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反思即可得。《公孫醜(chou) 上》曰“無羞惡之心,非人也”,又“人之有是四端也,猶其有四體(ti) 也。有是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謂其君不能者,賊其君者也。凡有四端於(yu) 我者,知皆擴而充之矣,若火之始然,泉之始達。苟能充之,足以保四海;苟不充之,不足以事父母。”是以“羞惡之心”,廣義(yi) 上說羞恥之心,乃為(wei) 人性所本有,而非由外所得。
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孟子特別重視此“恥”或羞恥之心之保任工夫。《盡心上》特別警示世人“人不可以無恥”,而無恥之恥,乃人之最可羞恥者。這是因為(wei) ,羞恥之心不僅(jin) 是標誌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根本所在的“四端”之一,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作為(wei) 人性之善的自守與(yu) 捍衛機製,所標誌者,乃人之為(wei) 人的底線,過此而往,將陷於(yu) 非人或者禽獸(shou) 。“為(wei) 機變之巧者,無所用恥焉”則指出,無羞恥心之人,乃為(wei) 後天習(xi) 性所陷溺或遮蔽,而非根本無有者。
相對而言,“不忍惻隱之心”表現人心對善的肯定性一麵,“羞惡之心”或羞恥心則表現人心對惡的排距和否定性一麵。此“羞惡之心”為(wei) 人的良知本心所本具。孟子以“人皆有所不為(wei) ”來規定此“羞惡之心”的內(nei) 涵,凡與(yu) 道德之善相違背者,皆屬此“有所不為(wei) ”之列。人心對善的肯定之中必包涵有對自身之善的保持與(yu) 捍衛機製,此兩(liang) 者乃一體(ti) 兩(liang) 麵,共同構成了儒家“人性本善”說的理論內(nei) 涵。
三
孟子論諸德,以“仁、義(yi) ”為(wei) 中心;論“四端”,言“四端”統括於(yu) “不忍惻隱”,而又以“惻隱之心”和“羞惡之心”表現人性善之自我肯定與(yu) 對非性之惡之距斥和否定。人心乃表著於(yu) 情,同時又有本然的反思與(yu) 自覺作用。這個(ge) 反思與(yu) 自覺,孟子稱之為(wei) “思”或“良知”。“四端”中有“是非”一端,陽明謂“良知隻是個(ge) 是非之心”。[10]這個(ge) 解釋是對的。“是非之心”即“不忍惻隱”所本具之自覺作用。良知有當下的是非判斷,乃對應著“惻隱”與(yu) “羞惡”而起一種理性的肯定和否定。因此,人心好善而惡惡,其好者因之有“是”或心所“同然”之肯定,其惡者因之有“非”或理性之否定。儒家強調由工夫證顯本體(ti) ,即據此對心性的理解而來。
孟子言人的德性實現及其工夫進路,特別強調“思”或對本心的反思以“立其大體(ti) ”。《孟子·告子上》:“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此天之所予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弗能奪也。”又“仁、義(yi) 、禮、智,非由外爍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都表明了這一點。這個(ge) 反思其實有兩(liang) 麵,即對善性的肯定與(yu) 保任和對非性之惡的否定與(yu) 距斥。以往我們(men) 討論孟子的德性與(yu) 工夫論,多注重在前一方麵,而對後一方麵注意不夠。下文擬就後一方麵作一些簡要分析。
從(cong) 本源上講,人心知善知惡、好善惡惡皆當下同時而有。人心“好仁義(yi) ”、“悅仁義(yi) ”或好善一麵,如“人乍見孺子將入於(yu) 井”乃生“怵惕、惻隱之心”,此“非所以內(nei) 交於(yu) 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yu) 鄉(xiang) 黨(dang) 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此人心當下自然而然的情感顯發,不假人為(wei) 。不過,此人心之善的肯定,因人之習(xi) 性及思慮計較往往稍縱即逝。人的“有所不為(wei) ”和“羞惡之心”則既有當下性,同時亦常常表現為(wei) 一種對已行之不善的羞恥。前文《盡心下》講到“有所不為(wei) 之心”即“羞惡之心”,如進一步分析,二者之間尚有細微的區別。人皆有“有所不為(wei) 之心”,羞惡、羞恥心是這個(ge) “有所不為(wei) 之心”落實在現實行為(wei) 上的一種情感、情緒表現,如不安、忐忑、自責等皆屬之。人皆有“無欲害人之心”,但在現實行為(wei) 裏,則又不免會(hui) 傷(shang) 害到別人;人皆有“無受‘爾’、‘汝’之實”、不食嗟來之食之心,然人又易受現實環境之左右,而每有屈己從(cong) 人之事;人皆有“無穿踰之心”,而在現實中人或有得其不當得者,如前引《盡心下》“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踰之類也。”此類不當行、不當為(wei) 之事,起於(yu) 一念之發之最隱微處,人心已自知之,由此而生不忍、不安、惶恐、自責、羞恥等情緒,凡此種種,皆人心對已行之不善所當然而有的情感、情緒反應。這一點對於(yu) 引生反思本心、捍衛人心之善性、踐行道德以達成德性之實現更見其重要的工夫論意義(yi) 。
《孟子·萬(wan) 章上》:“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cong) 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鹹我績。……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耳。’忸怩。”史載,舜之家“父頑、母嚚、象傲”(《尚書(shu) ·堯典》),而“舜盡事親(qin) 之道而瞽瞍厎豫,瞽瞍厎豫而天下化”(《孟子·離婁上》)。這是一個(ge) 典型的案例。不慈之父如瞽瞍,不悌之弟如象,每日以謀劃殺舜為(wei) 事。舜則以其大孝大仁之心,順乎父母,善待兄弟,最終使家庭和睦。如此頑劣之人,依然能夠被漸漸感化,而人心所本有的“羞惡之心”,則是此一教化曆程的機緣與(yu) 根據所在。頑惡如象,見舜亦不能不生忸怩、不安、羞恥之情,《禮記·大學》雲(yun) “小人閑居為(wei) 不善,無所不為(wei) ,見君子而後厭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陽明亦曰:“雖盜賊亦自知不當為(wei) 盜,喚他做賊,他還忸怩。”[11]為(wei) 惡之人,見君子善人而心有不安,其發於(yu) 形色,乃必有“忸怩”之類情態表現。這種人所本有的“羞惡之心”,乃能引導人反躬內(nei) 求,被遮蔽的良知本心由此而得呈顯。可見,即使是那些因人之稟性和習(xi) 氣而本心遮蔽較深的人,其“羞惡之心”也並未泯滅。此“羞惡之心”所引發的反思,對於(yu) 本心的複萌、良知的顯現具有重要作用。
人一念發動最隱微處之不安、自責,作為(wei) 人的本心之一初幾,既往往構成個(ge) 體(ti) 自我反思之機緣,而社會(hui) 倫(lun) 理係統亦建基於(yu) 此。《孟子·滕文公上》曰:“上世嚐有不葬其親(qin) 者。其親(qin) 死,則舉(ju) 而委之於(yu) 壑。他日過之,狐狸食之,蠅蚋姑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wei) 人泚,中心達於(yu) 麵目。蓋歸反蘽梩而掩之。”是言人或有不葬其親(qin) 者,見其親(qin) 人曝屍之慘相,其愧疚、羞慚、不安、不忍、自責之心油然而生。“其顙有泚”,乃人的孝子之心、親(qin) 親(qin) 之愛發乎情所不容已,由內(nei) 心達於(yu) 形色之自然表現,非為(wei) 人見之而然。喪(sang) 葬之禮即由此而發生。孔子論三年之喪(sang) ,亦言:“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故親(qin) 喪(sang) 而“食夫稻,衣夫錦,”則心必有所不安。《禮記·三年問》謂喪(sang) 祭之製乃“稱情而立文”。“稱情而立文”是喪(sang) 祭禮儀(yi) 創製之原則,是從(cong) 肯定性的意義(yi) 上講,同時此“情”所包含的不安、愧疚、自責、不忍,則是從(cong) 否定性的意義(yi) 上對不孝、非孝之行的距斥的情感、情緒表現。喪(sang) 祭之禮的建構與(yu) 孝德的實踐與(yu) 完成即建基於(yu) 此。廣而言之,這種在情感上對非性之惡的否定與(yu) 排距作用,乃為(wei) 人的道德本心所本具,它在人反思本心的保任工夫中具有重要地位。
綜上所述,儒家的人性本善說,既包含人心本然對“善”的肯定與(yu) 真實擁有之一麵,又包含人心對非性之惡的排距與(yu) 否定之一麵,此二者一體(ti) 而不可分。統合此兩(liang) 麵才能全麵把握儒家性本善理論的完整內(nei) 涵。
注釋:
* 我近患眼疾,讀寫(xie) 不便。本文由我口述,馬曉慧博士錄音記錄整理補充成文。雲(yun) 龍博士也參加了本文的相關(guan) 討論。——李景林。
*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價(jia) 值觀變遷史”,項目批準號:14ZDB003。
[1]《左傳(chuan) ·禧公五年》引《周書(shu) 》
[2]《孟子•盡心下》:“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
[3]楊世文點校:《張栻集》(卷七),中華書(shu) 局,2015,第638頁。
[4]《朱子語類匯校》(卷五十三),黃士毅編,徐時儀(yi) 、楊豔匯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1366頁。
[5]龐樸:《帛書(shu) 五行篇研究》,齊魯書(shu) 社,1980,第64頁。
[6]孟子同時有以“仁、義(yi) 、禮、智、聖”並舉(ju) ,蓋就德性言,其化境在“樂(le) ”,就人格言,其化境在“聖”。二者是相對應的。(參見李景林:《教化的哲學》,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6,第163頁。)
[7]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華書(shu) 局,2010,第351頁。
[8]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237頁。
[9]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第71頁。
[10]《王陽明明全集》(卷一),吳光等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126頁。
[11]《王陽明明全集》(卷一),吳光等編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第105頁。
責任編輯: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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