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鉤】狄仁傑,包拯,宋慈:誰才是真實的神探?

欄目:鉤沉考據
發布時間:2017-09-22 18: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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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

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狄仁傑,包拯,宋慈:誰才是真實的神探?

作者:吳鉤

來源:“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八月初二日辛亥

         耶穌2017年9月21日

  

 


問:狄仁傑,包拯,宋慈,這三人誰的辦案綜合能力最高?為(wei) 什麽(me) ?

 

答:狄仁傑,包拯,宋慈,這三人都是傳(chuan) 說中的“神探”,其中,得益於(yu) 小說與(yu) 電視劇《神探狄仁傑》的傳(chuan) 播,狄仁傑幾乎成了福爾摩斯一般的人物,坊間名氣很大。同樣,得益於(yu) 戲劇、電視劇《包青天》的傳(chuan) 播,包拯在民間的聲名也極大,被當成中國傳(chuan) 統司法官的典範。相比之下,宋慈的名氣最小,不但《宋史》中無傳(chuan) ,民間也幾乎沒有他的傳(chuan) 奇故事流傳(chuan) 。前幾年,總算有一部以宋慈為(wei) 主角的《大宋提刑官》熱播,才給宋慈這一曆史人物賺了一些名氣。

 

但從(cong) 史實的角度來說,能稱得上“神探”的,恐怕隻有宋慈,這三人中,也是以宋慈的辦案能力最厲害。至於(yu) 包拯與(yu) 狄仁傑,他們(men) 的破案故事基本上都是後世文人編造出來的。雖然《新唐書(shu) ·狄仁傑傳(chuan) 》稱狄仁傑“遷大理丞,歲中斷久獄萬(wan) 七千人,時稱平恕”,確實有過當司法官的履曆,而且斷案的能力也不錯,但絕沒有像《神探狄仁傑》故事講述的那般傳(chuan) 奇。真實的包拯隻有極短一段時間當過開封府知府,大約是一年多的,正史也沒有記載他偵(zhen) 破過多少大案。

 

隻有宋慈,擔任司法官的履曆最長,而且,他身下還留下一部法醫學專(zhuan) 著《洗冤錄》。《洗冤錄》記載了當時最先進的司法檢驗技術,後麵元明清的司法檢驗,不管是技術上,還是機製上,基本上都未能超出宋代立下的框架。一個(ge) 能夠寫(xie) 出《洗冤錄》的人,如果沒有豐(feng) 富的司法履曆,沒有過硬的破案經驗,是不可想象的。

 

  


因此,從(cong) 辦案綜合能力的角度來看,宋慈可以將狄仁傑與(yu) 包拯甩出十幾條街。

 

問:開封府尹包拯和王丞相差多少級別?

 

答:這個(ge) 問題本身有好幾處錯誤:

 

1、嚴(yan) 格來說,包拯並不是開封府尹,而是權知開封府。這兩(liang) 個(ge) 官職有區別嗎?有。按宋朝編製,開封府可置牧、尹,是開封府名義(yi) 上的最高長官,但牧、尹不常置,且例由皇太子與(yu) 親(qin) 王兼任,通常不親(qin) 庶政。開封府實際上的行政長官叫做“權知開封府事”,即俗稱的知府。到北宋末的徽宗朝,才罷權知開封府事一職,改置開封府牧、開封府尹各一人,牧由皇太子兼任,尹由文官擔任。

 

包括生活在宋仁宗朝,又並親(qin) 王、皇子,不可能擔任開封府尹,他的職務是權知開封府事,而且主政開封府的時間非常短,隻有一年多的時間。當然,宋朝坊間也有人將開封府的知府尊稱為(wei) “府尹”。

 

2、“王丞相”隻是包公戲虛構出來的一個(ge) 文學性人物,曆史上並沒有這麽(me) 一個(ge) 人。而且,北宋時候,不管是元豐(feng) 改製前還是元豐(feng) 改製後,宰相都不叫丞相。要到南宋時,宋朝的宰相才改稱丞相。

 

3、在宋代,開封府知府隻是差遣,它本身是沒有品秩的。一位官員的品秩,取決(jue) 於(yu) 他的本官,或者貼職,跟差遣卻沒有關(guan) 係。這就涉及到非常複雜的宋朝官製了,不細說。總而言之,我們(men) 很難從(cong) 知府這一差遣來判斷包拯(或其他開封府知府)的品秩與(yu) 品級是多大,還得看這位知府的職與(yu) 本官。所以,我們(men) 也很難判斷“府尹包拯和王丞相差多少級別”。

 

最後,為(wei) 了便於(yu) 你理解,你也可以將丞相想象成總理,而開封府尹則相當於(yu) 首都市長。但是你要注意,這一類比並不符合宋朝的官製。

 

  


問:宋朝包青天是否真的有把尚方寶劍和一口鍘刀,是否真的斬鍘過皇親(qin) 國戚呢?

 

答:宋朝的包拯與(yu) 開封府,不可能有什麽(me) 尚方寶劍與(yu) 三口鍘刀,盡管包公戲中唱道:“(宋皇)賜我金劍一把,銅鍘兩(liang) 口,鏽木一個(ge) ,金獅子印一顆,一十二第禦棍。……賜我黃木枷梢黃木杖,要斷皇親(qin) 國戚臣;黑木枷梢黑木杖,專(zhuan) 斷人間事不平;槐木枷梢槐木杖,要打三司並九卿;桃木枷梢桃木杖,日斷陽間夜斷陰。”但這無疑是後世文人的想象與(yu) 虛構。

 

雖然宋人著作《武經總要》有這樣的記載:“大將每出討,皆給禦劍自隨,有犯令者,聽其專(zhuan) 殺。”這裏的”禦劍”很像是尚方寶劍。不過,禦劍是賞賜給武將的,處罰的也是違反軍(jun) 令的士兵,屬於(yu) 戰時的特別舉(ju) 措,不適用於(yu) 文官係統。要到明代萬(wan) 曆年間,才在文官係統中出現了尚方寶劍之製,皇帝經常給出巡的監察禦史賜尚方寶劍,賦予持劍人“如朕親(qin) 臨(lin) ”、“先斬後奏”的超級權力。

 

我們(men) 在包公戲中還可以看到“龍頭鍘”、“虎頭鍘”、“狗頭鍘”三道鍘刀,龍頭鍘專(zhuan) 殺貴族,虎頭鍘專(zhuan) 殺官吏,狗頭鍘專(zhuan) 殺平民。但包公的三口鍘刀也是民間文人幻想出來的刑具,曆代都未見將鍘刀列為(wei) 行刑工具,很可能是入元之後,民間文人從(cong) 蒙古人用於(yu) 鍘草的鍘刀獲得靈感,才想到了給包公打造一副銅鍘的情節。

 

包拯當然也沒有斬殺過什麽(me) 皇親(qin) 國戚。包公戲中的陳世美、龐太師等皇親(qin) 國戚,實際上都是民間文人虛構出來的人物,曆史上並不存在。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