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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
台灣民主鞏固與(yu) 兩(liang) 岸和平焦慮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FT中文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七年歲次丙申正月十一日庚午
耶穌2016年2月18日
去年底的“習(xi) 馬會(hui) ”暖流未久,今年1月,蔡英文便在台灣勝選。此次台灣地區領導人第三次普選輪替,選民幾乎是毫無懸念地拋棄了“百年老店”國民黨(dang) 。聯係之前的台灣地方“九合一”選舉(ju) 以及與(yu) 總統換屆同步的立法院選舉(ju) ,國民黨(dang) 在台灣的政治基本盤與(yu) 權力基礎遭遇結構性解體(ti) ,已喪(sang) 失相對均衡的體(ti) 製內(nei) 外政黨(dang) 製衡能力。以台灣看台灣,二十年來的普選已然在政治上有效馴化了台灣所有政黨(dang) 及社會(hui) 力量,體(ti) 現了選舉(ju) 民主的“民主鞏固”效應。從(cong) 民主的形式指標而言,台灣此次換屆選舉(ju) 是和平、理性的,是轉型民主的樣本。
不過,台灣主流民意的選舉(ju) 作為(wei) 所顯示出的與(yu) “習(xi) 馬會(hui) ”及兩(liang) 岸和平發展的相背而行,以及民進黨(dang) 僵硬的“台獨”黨(dang) 綱,亦為(wei) 兩(liang) 岸關(guan) 係投下濃重陰影。兩(liang) 岸新分歧的聚焦點在於(yu) “九二共識”,即所謂的“一中各表”原則。對國民黨(dang) 而言,這是一貫的統一立場和“習(xi) 馬會(hui) ”確認的政治遺產(chan) ,而對民進黨(dang) 而言,這是實現“台獨”黨(dang) 綱和台灣徹底本土化的政治障礙。對大陸而言,“九二共識”是國家統一及自身執政之曆史合法性的根基,是最核心政治利益與(yu) 底線。2005年大陸的《反分裂國家法》為(wei) 此而設有專(zhuan) 條。
兩(liang) 岸政治的長期分隔以及普選進程上的時間差異,導致“一中”認同在實踐性的台灣選舉(ju) 政治中不斷衰變,從(cong) 而在和平係數和統一時間表上引發了兩(liang) 岸共同的精神焦慮。不過,時間大體(ti) 上在主體(ti) 性的大陸一邊,而通過適度約製民粹化與(yu) 本土化的“民意”,並以政治精英的責任倫(lun) 理做出適時決(jue) 斷,使兩(liang) 岸關(guan) 係重回和平發展正軌,原則上繼承“習(xi) 馬會(hui) ”政治遺產(chan) ,則是民主鞏固後的台灣的生路與(yu) 福祉所在。民主是程序,民本與(yu) 民生乃至整體(ti) 中國利益才是目的。蔡英文及其民進黨(dang) 如要保持選舉(ju) 優(you) 勢長期執政,在兩(liang) 岸關(guan) 係上不能後退,隻能比國民黨(dang) 做得更好,否則選舉(ju) 的鍾擺效應必然逆向展現,陳水扁就是先例。
民主鞏固的示範性
四年前,馬英九在連任勝選演講中稱台灣民主為(wei) 華人民主典範,此次蔡英文更是高舉(ju) 台灣民主示範旗幟。勝選之後,世界主要媒體(ti) 尤其是華人圈知識分子多為(wei) 台灣民主的“鞏固”歡呼,視之為(wei) 華人民主的再次展示,並破除了民主實踐的非西方文化魔咒,進一步坐實了民主的普適性。在禮讚台灣民主的同時,一種對比兩(liang) 岸四地(包括大陸、港澳)普選進程的差異性凸顯出來,而精英知識分子通常痛心疾首於(yu) 大陸普選進程的遲緩,以及對港澳的消極抑製作用,以台灣民主的強勢示範效應為(wei) 理想托付對象。如此,時間似乎又在台灣一邊,而且台灣民主的鞏固不僅(jin) 是台灣自身的政治現代化成就,更是對大陸的政治示範與(yu) 誘導。
無疑,台灣民主的政治示範效應是存在的,民主文化與(yu) 威權體(ti) 製、傳(chuan) 統文化相結合的實踐理性,至少在台灣個(ge) 案上是可以期待與(yu) 擴展的。這給予了中國致力於(yu) 民主改革的知識分子和政治精英以必要的信念與(yu) 信心。民主化作為(wei) 大眾(zhong) 社會(hui) 決(jue) 定性取代貴族社會(hui) 之後的現代治理方案,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曆史趨勢,如同洪水,但並非猛獸(shou) ,運用得當則可盡其利而避其害。對待民主化,如同中華文明中的治水經驗,隻可“疏浚”,不可“湮堵”。因此,大陸執政當局及民眾(zhong) 需要從(cong) 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積極看待台灣民主的示範效應,積極看待台灣民主在維持島內(nei) 和平及探索民主鞏固實質性條件方麵的具體(ti) 經驗,引為(wei) 中國整體(ti) 民主化的實踐知識與(yu) 理性。
台灣民主的製度性示範意義(yi) 至少包括:第一,法治理性,即民主化需要在相對健全的法治秩序中展開,以法治建設作為(wei) 民主震蕩周期的收束性機製,包括以法治方式逐步清理民主化的製度障礙,抑製極端主義(yi) ,處理選舉(ju) 爭(zheng) 訟等。
第二,公開性,即民主競爭(zheng) 需要在公開透明的資訊和社會(hui) 輿論氛圍中開展,如此才能使各方充分競爭(zheng) ,心服口服,不至於(yu) 因嚴(yan) 重的黑箱操作和選舉(ju) 舞弊而傷(shang) 害民主與(yu) 和平。
第三,媒體(ti) 自由,即選舉(ju) 是公權力的鄭重交接過程,自由而多元的媒體(ti) 監督與(yu) 傳(chuan) 播性平衡,是選舉(ju) 公正性的重要保障,也是選民理性的重要引導。
第四,公民社會(hui) ,即選舉(ju) 民主隻有在公民社會(hui) 的多元政黨(dang) 自由組織與(yu) 競爭(zheng) 條件下才有政治意義(yi) ,沒有社會(hui) 的多元性與(yu) 自主性,選舉(ju) 民主很難有效運轉。
第五,尊重憲製的妥協精神,即參與(yu) 民主遊戲的任何一方必須充分尊重憲法秩序和選舉(ju) 程序,不以結果利害作為(wei) 是否遵守選舉(ju) 結果的唯一依據,而能夠共同確保遊戲規則的權威性和連續性。
這些示範要點是台灣民主鞏固的基本支柱,不僅(jin) 對大陸、港澳有意義(yi) ,對其他民主轉型地區亦有啟發。選舉(ju) 民主周期是政治權威與(yu) 權力的暫時空檔期,是否能夠和平過渡,高度取決(jue) 於(yu) 具體(ti) 憲法秩序的規則理性,以及特定公民社會(hui) 的公共理性。
地方民主的局限性
在承認台灣民主的示範性的同時,我們(men) 也需要看到其作為(wei) 地方民主的局限性。分析台灣民主的局限性,不僅(jin) 可以幫助矯正台灣民主本身,而且也可以為(wei) 大陸汲取台灣民主經驗提供正確的指引。
首先,就台灣民主自身而言,其民主鞏固可能存在民粹化和分離主義(yi) 傾(qing) 向。隨著大眾(zhong) 社會(hui) 尤其是傳(chuan) 媒社會(hui) 的來臨(lin) ,大眾(zhong) 尤其是青年人參政變得日益便捷,這導致高度依賴於(yu) 政治經驗和精英理性的傳(chuan) 統政治模式遭到極大挑戰。
這種挑戰在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中展現無遺。此次學運甚至超出了民進黨(dang) 政治精英的控製範圍,而呈現為(wei) 一種帶有民粹化色彩的本土主義(yi) 運動。這場運動既嚴(yan) 厲打擊了具有民選基礎和憲製合法性的馬英九政府,亦同時切斷了立法院內(nei) 國民黨(dang) 與(yu) 民進黨(dang) 的精英協商機製,對民進黨(dang) 的政治取向和調整空間形成外部牽製。這種青年運動在香港政改投票中亦有展現,“傘(san) 兵”力量對溫和泛民派議員的嚴(yan) 厲政治監察,是政改失敗的重要原因。“太陽花學運”固然可以構成台灣社會(hui) 運動的重要裏程碑,但卻結構性地破壞了台灣大體(ti) 有效運轉的“選舉(ju) 民主+精英治理”的法權結構,在台灣日常治理中強製性嵌入了民粹因素。連台灣民主的精神導師之一龍應台都對這場學運頗多微詞。
而此次蔡英文當選,台灣的學運一代必居其功,將其運動精神與(yu) 影響力植入其中,對蔡英文施政產(chan) 生嚴(yan) 格的政治監察作用。此外,地方民主的普選本身就是對政黨(dang) 的規訓機製,導致即便國民黨(dang) 亦不斷本土化而對統一立場采日益弱化的守勢,“換柱”風波就是顯例。此外,自我運轉的台灣民主及其青年運動的本土信號放大機製,還必然催生出日益強烈的分離主義(yi) 傾(qing) 向。台灣民主本來源於(yu) 國民黨(dang) 法統下的《中華民國憲法》,但地方民主的連續鞏固卻逐步走上了一條背反“一中”法統的本土化道路。如果台灣民主鞏固的結果是台獨傾(qing) 向加劇,並可能對中華民族整體(ti) 利益與(yu) 統一前途產(chan) 生實質危害,那麽(me) 台灣民主就背離了其所根植的憲法秩序前提。華人圈歡呼的台灣民主,也一定不是台獨與(yu) 危害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之取向的民主。
其次,台灣民主對大陸政治改革的啟示有一定的局限性。台灣民主的體(ti) 量相對狹小,且主要動力來自於(yu) 獨特的“族群政治衝(chong) 突”,又在美國民主範式與(yu) 安全保障誘導下進行,這些基本的實踐性條件大陸均不具備。此外,台灣民主隻設定了嚴(yan) 格的內(nei) 政治理目標,建立了內(nei) 部公權力的轉換機製,而不負擔整體(ti) 中國實質性的“主權、安全與(yu) 發展利益”。這樣的民主試驗可謂“得天獨厚”,缺少大國民主化必然伴隨的嚴(yan) 峻的國家能力挑戰與(yu) 國家利益壓力。
而且,台灣民主循中華民國1947年《憲法》而來,這部《憲法》已然對黨(dang) 國體(ti) 製給出憲法解決(jue) 方案,隻是政治實踐上的何時解嚴(yan) 與(yu) 普選問題,而大陸體(ti) 製循1949年《共同綱領》和1954年《憲法》而來,普選甚至憲政並非優(you) 先和終極的政治目標,黨(dang) 國體(ti) 製仍處於(yu) 權力雙軌製狀態,尚未尋求到妥善的憲製解決(jue) 方案,國法與(yu) 黨(dang) 規的規範性衝(chong) 突與(yu) 政治精神張力尚無製度性解決(jue) 方案,處境與(yu) 台灣民主起點迥異。
更何況,大陸因其獨特的政治發展路徑而同時承載著國家治理的四重意象或負擔:第一,內(nei) 政意義(yi) 上的標準民族國家,以內(nei) 部憲政為(wei) 尺度和願景;第二,黨(dang) 治國家,以中國式黨(dang) 的領導及其製度網絡為(wei) 規範承載,對民族國家形成結構性製約和塑造;第三,新中華帝國,不同於(yu) 英式的貿易性帝國和俄式的領土性帝國,當然也不完全是中國古典的朝貢性帝國,而具有與(yu) 美帝國及其背景性的羅馬帝國相競爭(zheng) 的文明性帝國取向,是新世界主義(yi) 下的“世界曆史民族”的治外政治擔當;第四,天下體(ti) 係政治體(ti) ,即以中國古典智慧與(yu) 思維,經由新中華帝國的治外打造與(yu) 建構,走向一種和平主義(yi) 的和諧世界秩序,尋求康德“永久和平難題”的中國解。
以上四重國家建構使命,決(jue) 定了台灣民主對大陸僅(jin) 具有內(nei) 政意義(yi) 上的有限啟示,而不可能具有如國際友人及華人圈知識精英所謂的“民主平移”效應。更何況,中國政治經濟的高度複雜性決(jue) 定了國家憲製製度的複雜性及對國家治理能力的超強需求,國家必須首先維持統一及可治理狀態,民主化才是有益及可取的。如果民主化導致秩序崩解與(yu) 戰亂(luan) ,導致中國百年崛起奮鬥犧牲的成果被消解,則其正當性必然大打折扣。
再次,台灣民主的形式審美與(yu) 尊重憲製的妥協精神及台灣人民的本質福祉存在一定衝(chong) 突。民進黨(dang) 日益飄渺而固執的台獨取向,“太陽花學運”對精英理性政治與(yu) 民主治理的民粹式加持,可能導致台灣民主逐步喪(sang) 失其和平、理性與(yu) 節製的美德,而在黨(dang) 綱信念與(yu) 廣場激情相互激蕩中,憑借修改《公民投票法》甚至修憲而推進“法理台獨”。“太陽花學運”及其對立法院政治的結構性製約已經導致兩(liang) 岸服貿、貨貿停滯。與(yu) 此同時,中韓、中澳自貿區生效,中國沿海自貿區帶日益成形,亞(ya) 投行與(yu) “一帶一路”進入製度性闖關(guan) 階段,中國國家發展與(yu) 地緣政治經濟秩序重構進入新時期,台灣卻因民主化與(yu) 本土化的鎖閉意識而無法經由政治精英的理性決(jue) 斷及時跟上,其對台灣人民本質福祉的長遠負麵影響不可低估。
民主不可能是反和平與(yu) 反人民福祉的,在民主作為(wei) 操作手段而上台之後,蔡英文需要做的恰恰是反向製約民主激情而迅速向精英理性政治轉軌,這是嚴(yan) 格考驗政治家責任倫(lun) 理與(yu) 政治智慧的要害難題。
積極看待“一國兩(liang) 製”
“習(xi) 馬會(hui) ”是兩(liang) 岸關(guan) 係之“九二共識”的戰略再擔保,不過這種擔保正在經受台灣政黨(dang) 輪替的嚴(yan) 峻挑戰。“九二共識”本身是一個(ge) 最低限度的國家統一的憲製性共識,除了在觀念與(yu) 政治上嚴(yan) 格排除台獨選項之外,並不包含任何實質性的兩(liang) 岸憲製權力安排與(yu) 政體(ti) 設計。這是一個(ge) 必要和不可再退的政治共識與(yu) 起點。破壞這一起點將在根本上傷(shang) 害兩(liang) 岸關(guan) 係的正當性基礎與(yu) 相互信任。那麽(me) ,未來兩(liang) 岸關(guan) 係如何向前走呢?以什麽(me) 樣的憲製智慧或概念來想象未來兩(liang) 岸的政治關(guan) 係前景呢?
首先,蔡英文當局對“九二共識”的戰略再擔保之大體(ti) 繼承,是嚴(yan) 格的政治前提。因為(wei) 喪(sang) 失這一前提,兩(liang) 岸和平將不可能保證,台灣民主與(yu) 中國整體(ti) 國家利益及中華民族前途的對立將成為(wei) 政治事實,而《反分裂國家法》將不可避免地獲得實施上的正當性與(yu) 合法性。這是對蔡英文當局的重大政治考驗,其著眼處不應該再是“以台灣看台灣”,而應該“以中國看台灣”,深切體(ti) 認台灣民主及台灣人民本質福祉以兩(liang) 岸和平為(wei) 最大保障條件,從(cong) 而能夠以公權力、精英理性和民主內(nei) 在的妥協美德,勇敢走出這一步,締造兩(liang) 岸和平與(yu) 台灣民主鞏固的長期基礎。
其次,在確保“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未來兩(liang) 岸的開放性協商議題必須朝向政治、軍(jun) 事等更核心領域進展,而不可能長期維持模糊的“不統、不獨、不武”狀態,而呈島內(nei) 偏安態勢。在積極推進兩(liang) 岸關(guan) 係製度化建構進程中,一方麵台灣民主就此獲得更加寬和與(yu) 優(you) 質的外部保障與(yu) 發展條件,其內(nei) 部政治經濟矛盾有望逐步得到管控和消解,另一方麵,台灣在內(nei) 政意義(yi) 上的華人民主經驗,確可通過政治協商管道,倒逼並拉動大陸民主化進程,從(cong) 而使得來自中國憲製法統的台灣民主最終能夠反哺大陸,顯其政治依歸與(yu) 美德風範。
再次,在上述底線確保與(yu) 政治協商正麵進程中,“一國兩(liang) 製”仍可創造性適用於(yu) 兩(liang) 岸關(guan) 係的契約性續造與(yu) 憲製性建構。“一國兩(liang) 製”起源於(yu) 古典中國“一體(ti) 多元”的超大規模共同體(ti) 憲製治理傳(chuan) 統,受激發於(yu) 大英帝國二元殖民憲製體(ti) 係及香港回歸的緊迫性實踐課題,由鄧小平在國家政策及基本法上優(you) 先發展完成。不過,“一國兩(liang) 製”因其適用對象不同,而隻能分別形成個(ge) 案性經驗,在此意義(yi) 上港澳台不必橫向直觀,不必以澳門說服香港,以香港說服台灣。
“一國兩(liang) 製”的最根本政治智慧在於(yu) 一種訴諸曆史實踐與(yu) 演化論的政治理性,是一種高明的政治差異風險隔離與(yu) 管控機製,在維護國家統一與(yu) 整體(ti) 利益前提下充分尊重和保障不同地域製度進程的曆史差異性,將製度融合放置在一定的製度公平競爭(zheng) 與(yu) 自然整合程序之中,既不截然對立,也不相互苛求,以政治時間換取憲製空間。盡管“一國兩(liang) 製”目前在香港遭遇到實踐性困難,但香港經驗是香港與(yu) 中國的關(guan) 係複雜性的反映,不足以證成或否證“一國兩(liang) 製”在台灣形成特色經驗與(yu) 架構的製度可能性。兩(liang) 岸中國人要共同創造這一可能性,民進黨(dang) 及其政治精英即便為(wei) 了長期執政、兩(liang) 岸和平及台灣人民本質福祉,也需要積極看待一國兩(liang) 製並介入這一製度性進程之中。
總之,台灣民主已然鞏固,兩(liang) 岸和平麵臨(lin) 底線挑戰,但再大的衝(chong) 突與(yu) 差異,在中國始自近代的憲製國家進程中亦不足為(wei) 大。台灣民主對大陸有所示範但並不充分,因其民主經驗所麵對和處理的主要問題與(yu) 大陸有別。“九二共識”是兩(liang) 岸和平底線,“一國兩(liang) 製”下的兩(liang) 岸關(guan) 係突破是未來憲製願景。
蔡英文當局應當以積極、自信而負責的態度從(cong) 容介入此一不可逆的曆史進程,在自保的同時利他,為(wei) 台灣民主也為(wei) 中華民族之共同福祉與(yu) 前途,做一個(ge) 政治上的諍友和利益上的同路人,為(wei) 整體(ti) 中國的民主化爭(zheng) 取一個(ge) 高質量的未來。在此曆史方向上,台灣民主來自中國同時反哺於(yu) 中國,其示範性與(yu) 政治德性方能充分釋放與(yu) 展現,否則,若是與(yu) 自身根植的中華民國憲法秩序及中國人民整體(ti) 利益相背而行,必然越走越窄,難有作為(wei) 。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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