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灣】言論自由與道德 ——由複旦學生驅逐本校教授劉清平說起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6-11 1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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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昌

作者簡介:王瑞昌,字乃徵,號米灣,西元一九六四年生,河南魯陽人,北京大學哲學博士。現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文化與(yu) 傳(chuan) 播學院教授。長期主講儒學經典及中國哲學於(yu) 高校及民間公益文化機構。曾訪學北美、台灣,研習(xi) 人文,傳(chuan) 播儒學及中國文化。著有《陳確評傳(chuan) 》《追望儒風》等。

  

 

言論自由與(yu) 道德

——由複旦學生驅逐本校教授劉清平說起

作者:米灣

來源:共識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四月廿五日戊午

           耶穌2015年6月11日

 

 

 

近日,複旦學生發起的“將劉清平逐出複旦”活動,愈演愈烈,世界孔子後裔聯誼總會(hui) 也發表了《就劉清平辱罵孔子致複旦大學公開信》,更是引發各界高度關(guan) 注。身為(wei) 大學教授的劉清平用詞之粗鄙下流,較之市井無賴之惡言詬詈,有過之而不及,由是引起知識界、教育界乃至整個(ge) 社會(hui) 的關(guan) 注,亦在情理之中。

 

奇怪的是,劉清平教授本人及其支持者卻以言論自由為(wei) 由進行辯護。這裏需要反問並深思的是,這種辯解能否成立?顯然不能。首先,劉清平教授的這些言論,既非學術探討,也不是出謀劃策,他是在表達自己的心聲以快其意。“言為(wei) 心聲”,本來並無不可,遺憾的是,劉清平教授在大庭廣眾(zhong) 之下以言快意時,出諸其口之言辭極其粗鄙下流,違反了基本道德,有傷(shang) 風化。其次,其“言論”已經不單單是言論,而是成為(wei) 行為(wei) 了。其道理猶如用言論來侮辱、誹謗、陷害他人時,此種言論不僅(jin) 僅(jin) 是“言”,同時也是惡行乃至罪行之“行”一樣。至於(yu) 其作為(wei) 大學教授,如此汙言穢語侮辱先師,有違師德,有傷(shang) 教師職業(ye) 之尊嚴(yan) ,更是不在話下。

 

言者,心聲也。人之為(wei) 人,重在其有心。“情動於(yu) 中而形於(yu) 言”,心有所感,必發之於(yu) 言論而後快。“民之有口,猶土之有山川也。”因此,“言論自由”本身就是一“善”,為(wei) 人生幸福之內(nei) 在構成要素。所以,禁言實為(wei) 不仁道的壓抑人性之舉(ju) 。故當今文明國家之《憲法》中沒有不列“言論自由”為(wei) 基本人權者。

 

不僅(jin) 如此,言論自由也是學術藝術進步之前提條件。學者之天職在探索真理,藝術家之天職在演示真理,而真理高遠無極,浩淼無垠。人類智慧有限,隻能放任其探索精神,方可在求真之途上有所進展。所以禁止言論不啻窒息人類文明進步之機竅。此亦文明社會(hui) 所不取者,而其《憲法》中不列“學術自由”、“出版自由”等名目者,亦絕無僅(jin) 有。

 

再者,言論自由也有其當下之功利作用。古人雲(yun) “口之宣言也,善敗於(yu) 是乎興(xing) ”。國家社會(hui) 各方麵事務之治理,紛繁複雜,變化多端。要將其互相作用之機製認識清楚,將其善巧或窳劣評定準確,籌謀解決(jue) 問題之“良法美意”,給世人以方便、樂(le) 利,就必須集思廣益、廣開言路。故子產(chan) 為(wei) 政,不毀鄉(xiang) 校。現代文明國家亦多將對公權力的“批評權”、“建議權”列於(yu) 其《憲法》中。

 

由此可見,言論自由是文明社會(hui) 應該發揚的基本原則。

 

然而,我們(men) 千萬(wan) 不能不知輕重,顧此失彼。言論自由固然極其重要,但是究竟言之,它仍不足以成為(wei) 文明社會(hui) 的最高原則。道德才是文明社會(hui) 的最高原則。無論如何,言論自由不能僭越道德而上之。理據何在?道德是絕對的善。中國哲人把道德視為(wei) 天理,至高無上。西哲康德也說:“在世界之中,一般地,甚至在世界之外,除了善良意誌,不可能設想一個(ge) 無條件善的東(dong) 西。”(苗力田譯《道德形而上學原理》)。以“善良意誌”為(wei) 核心的道德是六合內(nei) 外無條件的善,則“言論自由”隻能屈居其下。

 

首先,人類的基本道德是不證自明的,是眾(zhong) 多真理之中確然已知、坦然明白的真理,而非“未知數”。古人雲(yun) :“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 仁義(yi) 禮智信,溫良恭儉(jian) 讓,就我們(men) 人類而言,這是定然無疑的古今之通義(yi) 。而言論自由,就其為(wei) 探索真理之條件而言,隻是工具。要探索的真理尚不一定明確,作為(wei) 探索真理之條件,其價(jia) 值因而也會(hui) 受到折扣。也就是說,已經坦然明白的真理,即基本道德,重於(yu) 未知的真理及探索這些未知真理之條件。守住已得者,比追求未得者更關(guan) 鍵。

 

其次,言論自由,就其為(wei) 文明進步之機製而言,也不及道德重要。因為(wei) ,對人類而言,文明之進步會(hui) 有一些副作用。誠如章太炎“俱分進化”之說所言:“善亦進化,惡亦進化”,“樂(le) 亦進化,苦亦進化”,“雙方並進,如景之隨形,如罔兩(liang) 之逐景。”而道德則永遠至善無惡。至善無惡的道德自然比有一定副作用的文明進步及其作為(wei) 文明進步之條件的言論自由更重要。至於(yu) 言論自由有增進世間功利之作用,其在這方麵的價(jia) 值也比不上道德的價(jia) 值,道理與(yu) 此相似,不用贅言。

 

再次,有些言論,本身就是惡行。掩蓋真理的言論當然不善,侮辱、誹謗、陷害之類的言論更是惡行,在文明國家皆是刑法上的罪名。雖然在“言為(wei) 心聲”這層意義(yi) 上講,言論自由本身就是一種“目的性”的善,而不僅(jin) 僅(jin) 是在成就學術、功利之條件這種意義(yi) 上的“工具性”的善,但它仍不是壓倒一切的最終目的。原因就是言論在某種情形下本身可能成為(wei) 一種惡行。

 

總而言之,盡管言論自由有增進人生之幸福、促進文化文明之進步、治理良法之籌謀等方麵之重大價(jia) 值,但同時又是有條件的,不能突破人類基本道德之規約。

 

新聞背景:

 

複旦學生要驅逐本校教授劉清平,稱其言論下流侮辱聖賢敗壞母校聲名:https://www.biodynamic-foods.com/article/id/5595/

 

責任編輯:葛燦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