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輝純】論王陽明“良知”的倫理內蘊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5-03-10 1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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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輝純

作者簡介:歐陽輝純,男,西元1976年生,湖南永州人,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貴州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教授。著有《理念與(yu) 行為(wei) 的統一:中國倫(lun) 理思想論集》《傳(chuan) 統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中國倫(lun) 理思想的回顧與(yu) 前瞻》《朱熹忠德思想研究》《儒家忠德思想與(yu) 實踐研究》等。

  

 

 

論王陽明“良知”的倫(lun) 理內(nei) 蘊

作者:歐陽輝純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正月二十乙酉日

            耶穌2015年3月10日

 

 

 

摘要:“良知”是王陽明心學的核心概念,是其出發點,也是其歸宿。王陽明的“良知”概念主要來自先秦的孟子和宋代的朱熹,其倫(lun) 理內(nei) 容主要包括三個(ge) 方麵:1、“良知”是道德本體(ti) ,構成了宇宙和自然的秩序;2、“良知”是道德原則,規範了人類道德社會(hui) 和知識社會(hui) ;3、“良知”是道德判斷標準,是人的行為(wei) 是非判斷的依據。要想體(ti) 認和踐履“良知”,就要做到:1、靜坐、息思慮;2、省察克治;3、知行合一。總之,王陽明的“良知”具有豐(feng) 富的倫(lun) 理內(nei) 蘊,是我們(men) 理解其心學體(ti) 係的一把鑰匙。

 

關(guan) 鍵詞:王陽明;良知;倫(lun) 理內(nei) 蘊;致良知

 

“良知”是宋明理學的重要概念之一,更是王陽明心學的核心概念。那麽(me) ,王陽明的“良知”概念從(cong) 何而來,主要的倫(lun) 理內(nei) 容有哪些,實踐的方法是什麽(me) 。這些是本文需要討論的問題。

 

一、王陽明“良知”的理論來源

 

 現代新儒家唐君毅先生說,王陽明是從(cong) 朱熹那裏轉手而來的。日本學者島田虔次也說,王陽明是從(cong) 朱子學出發的。美國漢學家狄百瑞說心學本來就是理學內(nei) 部的學問,是從(cong) 程朱理學那裏獲得靈感的。[1]P268這些學者的論斷是有深刻洞見的。但是,王陽明的“良知”說,不但有朱熹的啟發,而且還有孟子的影響。

 

他在繼承孟子“良知”概念的基礎上,通過批判朱熹的“良知”,構建了自己的“心即理”的倫(lun) 理和道德統一說的“良知”論。為(wei) 他的“致良知”和“知行合一”道德修養(yang) 論奠定了基本的理論框架。

 

 “良知”首次出現於(yu) 《孟子·盡心上》。孟子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親(qin) 親(qin) ,仁也;敬長,義(yi) 也;無他,達之天下也。”(《孟子·盡心上》)孟子認為(wei) “良知”是指人本身所具有的道德情感,是先驗性的,其基本的表現形式是“愛其親(qin) ”、“敬其兄”,具有“仁”和“義(yi) ”的內(nei) 涵。不過,在應用範圍上,孟子主要將“良知”鎖定在家庭倫(lun) 理中。在《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朱熹引用了程子的話:“良知良能,皆無所由;乃出於(yu) 天,不係於(yu) 人。”他自己解釋:“愛親(qin) 敬長,所謂良知良能者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孟子集注·盡心章句上》)同時,朱熹在《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也引用了陳氏對“良知”的解釋:“孝弟者,人之良知良能,自然之性也。堯舜人倫(lun) 之至,亦率是性而已。”(《四書(shu) 章句集注·孟子集注·告子章句下》)這裏說明了“良知”還是指人自然的道德情感。在整個(ge) 十三經中,提到“良知”的地方,就此三處。由此,我們(men) 可以清楚地看到,“良知”主要指人本身愛親(qin) 敬兄的“自然之性”,是人天然所具有的道德情感。這個(ge) “良知”概念的基本內(nei) 涵在王陽明心學體(ti) 係中沒有改動。王陽明在《傳(chuan) 習(xi) 錄》中也再次強調了“良知”的自然道德情感的意義(yi) 。他說:“良知隻是一個(ge) 天理自然明覺發見處,隻是一個(ge) 真誠惻怛,便是他本體(ti) 。故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事親(qin) 便是孝,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從(cong) 兄便是弟,致此良知真誠惻怛以事君便是忠。隻是一個(ge) 良知,一個(ge) 真情惻怛。”(《王陽明全集·答聶文蔚》卷二)這裏他把“良知”一詞的概念也是主要局限在人的自然情感之中,但是這種情感的應用範圍,已經從(cong) 孟子和朱熹的“愛其親(qin) ”的“仁”和“敬其兄”的“義(yi) ”中,悄然拓展到了“真誠惻怛以事君”的政治倫(lun) 理空間。但是,“良知”一詞指人愛親(qin) 敬兄的自然情感的意義(yi) 並沒有改變。所以,他說:“良知即是未發之中,即是廓然大公,寂然不動之本體(ti) ,人人之所具者也。”(《王陽明全集·答陸原靜書(shu) 》卷二)

 

孟子、朱熹和王陽明的“良知”三者之間概念雖然都是指人與(yu) 生俱來的一種愛親(qin) 敬兄的具有仁義(yi) 的道德情感,那麽(me) ,三者之間的“良知”的差別主要體(ti) 現在何處呢?

 

孟子倡導的“良知”主要局限在人本身具有的仁義(yi) ,更多地強調家庭倫(lun) 理和道德。盡管孟子也說:“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盡心上》)談到了“良知”是人的社會(hui) 性的一種先驗的道德情感和人的善性。他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孩提之童無不知愛其親(qin) 者,及其長也,無不知敬其兄也。”(《孟子·盡心上》)但是,他並沒有說清楚“良知”為(wei) 什麽(me) 具有善性,更沒有闡明一個(ge) 人雖然具備了“良知”的善性,但並不等於(yu) 其行為(wei) 就具有“善性”。這為(wei) 朱熹和王陽明的闡釋留下了理論空白。

 

朱熹論“良知”是把道德和倫(lun) 理分開的。在《孟子章句》中,他通過解釋孟子的“良知”來闡發自己對良知的理解,但是,朱熹的“良知”偏重於(yu) 倫(lun) 理層麵,主要強調外在的“理”。所以,朱熹引用了程子的話來幫助自己解釋:“良知良能,皆無所由;乃出於(yu) 天,不係於(yu) 人。”(《四書(shu) 章句集注·孟子集注·盡心章句上》)這個(ge) “良知”在道德發生學意義(yi) 上講,是“天”嵌入人心本身的一種道德情感。他說:“人之良知,本所固有。然不能窮理者,隻是足於(yu) 已知已達,而不能窮其未知未達,故見得一截,不曾又見得一截,此其所以於(yu) 理未精也。”(《朱子語類·大學五或問下》卷十八)總之,在朱熹的語境中,“良知”雖然是人固有的,但是這種固有不是人的終極存在,“良知”隻不過是“天理”在人心中的一種呈現。說白了,朱熹講的“良知”是“天理”在人心中的一種翻版,強調的是“良知”的倫(lun) 理層麵。從(cong) 這裏細心觀察,我們(men) 可以發現,朱熹的“良知”論中,“天理”和“良知”其實是兩(liang) 個(ge) 不同的概念。這就像他借用禪宗的“月印萬(wan) 川”的比喻意象一樣,“良知”盡管是人本身具有的,卻是“天理”在人心中的“投影”,而“良知”的道德層麵則是蒼白的。盡管在邏輯上,先有“天理”再有“良知”,但是這說到底還是分開了“天理”和“良知”。這與(yu) 朱熹整個(ge) 人性二元論的觀點是契合的。但是,到了王陽明那裏就直接把“天理”和“良知”兩(liang) 者合而為(wei) 一了。所以,葛兆光先生正確地指出:“王陽明看到這種思路上的疏漏處,於(yu) 是把這兩(liang) 者合而為(wei) 一,把宋儒好不容易才在理念上分開的兩(liang) 種境界又合並在同一種境界中。”[1]P270

 

王陽明講“良知”是道德和倫(lun) 理的合一。他直接說“良知”就是天理。在《答歐陽崇一》中明言:“良知是天理之昭明靈覺處,故良知即是天理。”(《王陽明全集·答歐陽崇一》卷二)在王陽明的心學體(ti) 係中,這個(ge) 具備同朱熹“天理”一樣功能的“良知”,不需要天理的“關(guan) 照”。它本性就是自足的,自我“圓善”,自我“圓融”,自我“逆覺體(ti) 證”(牟宗三語)、自我“歸寂”(聶豹語),是“不假外求”的。王陽明說:“見父自然知孝,見兄自然知弟,見孺子入井自然知惻隱,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

 

但是,需要補充說明,王陽明的後學則是將王陽明開創的道德和倫(lun) 理合而為(wei) 一的“良知”論,轉化變成了完全自由支配自己的自我意誌,將“良知”引上了“隨心所欲的自然主義(yi) 道路”,[1]P278如王畿。陽明後學這樣做,固然對人性的解放具有重要的理論價(jia) 值,但是這種隨心所欲的自然主義(yi) ,就完全瓦解了儒家倫(lun) 理學體(ti) 係中個(ge) 體(ti) 對社會(hui) 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因此,日本學者島田虔次無不惋惜地說,這種隨心所欲的自然主義(yi) “從(cong) 本來就是禪的陽明學中,除掉了儒家思想的最後一點內(nei) 容,把它完全變成禪宗那樣的東(dong) 西”[2]P97了。不過這是陽明後學的事了,限於(yu) 篇幅,需要筆者另文撰述,此處存略。

 

總之,通過上麵的論述,我們(men) 可以看出,在道德哲學的邏輯上,孟子開創了“良知”的概念,說明了人具備“良知”的善性,但是孟子並沒有說清楚一個(ge) 具備“良知”的人,何以在道德行為(wei) 上產(chan) 生“善性”。朱熹是把“良知”從(cong) 倫(lun) 理和道德上分開來講,王陽明則是從(cong) 倫(lun) 理和道德合而為(wei) 一的角度上來闡述“良知”。這為(wei) 他“致良知”的道德修養(yang) 功夫,提供了道德理論基礎。

 

二、王陽明“良知”的主要內(nei) 容

 

“良知”是王陽明心學大廈的基石,他說:“除卻良知,還有甚麽(me) 說得?”(《王陽明全集·寄鄒謙之·二》卷六)“見得良知兩(liang) 字比舊愈加親(qin) 切。真所謂大本達道,舍此更無學問可講矣。”(《王陽明全集·寄鄒謙之·一》卷六)那麽(me) ,王陽明“良知”的內(nei) 容是什麽(me) ?學術界對此還沒有形成共識,筆者管中窺豹嚐試對此問題做一個(ge) 膚淺的理解,以便拋磚引路。筆者認為(wei) ,王陽明的“良知”至少包含三個(ge) 方麵的內(nei) 容。

 

1、“良知”是道德本體(ti) ,構成了宇宙和自然的秩序。談到“本體(ti) ”,一些研究者想到最多的可能是西方哲學的“本體(ti) ”概念,認為(wei) 本體(ti) 就是終極存在。但是,對於(yu) 王陽明心學來說,本體(ti) 並不是舶來品,在王陽明著作中,曾多次談到“本體(ti) ”。 如在《傳(chuan) 習(xi) 錄》中,他說:“至善是心之本體(ti) ”(《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意之本體(ti) 便是知”(同上)。又說:“功夫不離本體(ti) ;本體(ti) 原無內(nei) 外。隻為(wei) 後來做功夫的分了內(nei) 外,失其本體(ti) 了。如今正要講明功夫不要有內(nei) 外,乃是本體(ti) 功夫。”(《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人心是天、淵。心之本體(ti) 無所不該,原是一個(ge) 天。隻為(wei) 私欲障礙,則天之本體(ti) 失了。心之理無窮盡,原是一個(ge) 淵。隻為(wei) 私欲窒塞,則淵之本體(ti) 失了。”(同上)王陽明認為(wei) 天地萬(wan) 物,包括宇宙和自然,都是“良知”的“發用流行”。他說:“天地萬(wan) 物,俱在我良知的發用流行中,何嚐又有一物超於(yu) 良知之外,能作得障礙。”(同上)又說:“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自然界如草、木、瓦、石等一切也是“良知”生成的,沒有“良知”就不可能構成自然。他說:“人的良知,就是草木瓦石的良知。若草木瓦石無人的良知,不可以為(wei) 草木瓦石矣。豈惟草木瓦石為(wei) 然,天地無人的良知,亦不可為(wei) 天地矣。”(同上)王陽明的“良知”就是道德本體(ti) ,整個(ge) 宇宙和自然的秩序都是“良知”的呈現。“良知”是宇宙和自然構成的基本特征和根本法則。

 

通常情況下,王陽明是把“良知”和“心”等同起來。他說:“良知者,心之本體(ti) 。”(《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中》卷二)這裏,“良知”就是指“心”。又說:“心之本體(ti) 即天理也,天理之昭明靈覺,所謂良知也。”(《王陽明全集·答舒國用》卷五)他在《傳(chuan) 習(xi) 錄》中回答徐愛“至善隻求諸心,恐於(yu) 天下事理有不能盡”的提問時,直接斷定:“心即理。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那麽(me) ,什麽(me) 是“心”呢?王陽明說:“心者,天地萬(wan) 物之主也。”(《王陽明全集·答季明德》卷六)宇宙、自然的形成是“心”的呈現,宇宙的一切都在“心”的覆蓋範圍之內(nei) ,構成了宇宙和自然的秩序。“良知”本身就是“心”,因為(wei) “心”的本體(ti) 是“天理”,而“天理之昭明靈覺”就是“良知”,因此,“心”是“天理”,“天理”就是“良知”,所以“心”就是“良知”。這樣,宇宙的構成秩序就成了“良知”的呈現,宇宙秩序的形成是“良知”呈現的結果。在《與(yu) 王純甫》中,他直接坦言:“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心外無義(yi) ,心外無善。”(《王陽明全集·與(yu) 王純甫》卷四)前文說,王陽明的“心”就是指“良知”,那麽(me) 按照這樣的邏輯,“良知”之外就“無物”、“無事”、“無理”、“無義(yi) ”、“無善”。“良知”就夠成了宇宙和自然秩序的根本特征和根本法則。所以,他歸納說:“位天地,育萬(wan) 物,未有出於(yu) 吾心之外也。”(《王陽明全集·紫陽書(shu) 院集序》卷七)他甚至嘲諷朱熹顛倒了心與(yu) 理之間的關(guan) 係。他說:“人人自有定盤針,萬(wan) 化根源總在心。卻笑從(cong) 前顛倒見,枝枝葉葉外頭尋。”(《王陽明全集·詠良知四首示諸生》卷二十)

 

既然“位天地,育萬(wan) 物,未有出於(yu) 吾心之外也”,那麽(me) 在現實中,我們(men) 怎麽(me) 證明呢?王陽明通過一則生活的案例來證明,宇宙和自然的秩序是“良知”的“發用流行”。《傳(chuan) 習(xi) 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先生遊南鎮,一友指岩中花樹問曰:‘天下無心外之物,如此花樹,在深山中自開自落,於(yu) 我心亦何相關(guan) ?’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yu) 汝心同歸於(yu) 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王陽明這裏高度強調了“心”即“良知”對宇宙和自然的價(jia) 值,同時在行為(wei) 上也證明了“良知”在宇宙和自然中的“存在”。

 

總之,如果不把握住王明陽“心學”或者“良知”的本質特征,從(cong) 純自然學的角度來分析王陽明的“良知”生成宇宙和自然秩序的意義(yi) ,就很容易誤讀,將其貶斥為(wei) 一種“荒誕之論”。其實,王陽明在講宇宙和自然是“良知”的“發用流行”時,不是講純粹的宇宙和自然,而是將宇宙和自然的存在注入了人的價(jia) 值和道德元素,高度體(ti) 現了人的主體(ti) 性。換句話說,王陽明闡發的宇宙和自然,是人的主體(ti) 性或者是在說社會(hui) 性的宇宙和自然,非物理學意義(yi) 上的“純自然”和“純宇宙”。因此,他說“你未看此花時,此花與(yu) 汝心同歸於(yu) 寂。你來看此花時,則此花顏色一時明白起來。”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說,王陽明把“良知”作為(wei) 道德本體(ti) ,“他推倒了外在的‘天理’的權威,使心體(ti) 良知從(cong) ‘天理’的壓迫下解放出來,主體(ti) 性意誌得以挺立”,[3]P1316具有“撥雲(yun) 霧而見白日”(顧憲成語)的功效。

 

2、“良知”是道德原則,規範了人類道德社會(hui) 和知識社會(hui) 。王陽明認為(wei) 整個(ge) 社會(hui) 的道德原則和規範是“良知”的構成。“良知”是善的總體(ti) 係,體(ti) 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個(ge) 是道德社會(hui) ,另一個(ge) 是知識社會(hui) 。

 

(1)道德社會(hui) 。王陽明認為(wei) ,人類社會(hui) 的道德原則和規範體(ti) 係,是“良知”構成的。在傳(chuan) 統皇權社會(hui) 中,社會(hui) 的主要道德規範是“五常”。“三綱五常”,在朱熹那裏是“天理”的呈現,而在王陽明的“良知”中,則是“良知”的體(ti) 現,因為(wei) “心即理”,“理”的體(ti) 現就“是禮也,其發現於(yu) 外,則有五常百行”(《王陽明全集·博約說》卷七)。“五常”包括仁義(yi) 禮智信,因此,“良知”的“百行”演化而成“五常”。

 

那麽(me) ,人是如何體(ti) 現“良知”呢?從(cong) 規範倫(lun) 理學的角度上說,“良知”是構成道德體(ti) 係的原則和規範,也是人的行為(wei) 的核心。他說:“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ti) 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yu) 事親(qin) ,即事親(qin) 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仁民愛物,即仁民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yu) 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他從(cong) “意”、“知”、“物”三個(ge) 層麵來說明人的道德行為(wei) 是“良知”的體(ti) 現。事實上,“意”、“知”、“物”也正好構成了一個(ge) 完整的道德行為(wei) 事件,是完成道德行為(wei) 必然要經曆的過程。瑞士學者耿寧把王陽明的“良知”整個(ge) 過程分成“向善的秉性”、“對本己意向中的倫(lun) 理”和“始終完善的良知本體(ti) ”。[4]P183-355他從(cong) 西方哲學的語境出發來闡釋王陽明“良知”的道德行為(wei) ,與(yu) 王陽明本身論述“良知”的行為(wei) 是相統一的,可謂是抓住了王陽明“良知”道德行為(wei) 的實質。

 

如果說“良知”的行為(wei) 本身需要經曆一個(ge) “意”、“知”、“物”的道德過程,那麽(me) 在體(ti) 現道德行為(wei) 的結果上就是“孝”、“弟(悌)”和“忠”。 他說:“良知之真誠惻怛以事親(qin) 便是孝,致此良知之真誠惻怛以從(cong) 兄便是弟,致此良知真誠惻怛以事君便是忠。”(《王陽明全集·答聶文蔚》卷二)“孝”、“弟(悌)”和“忠”體(ti) 現為(wei) “良知”道德行為(wei) 的結果。這是從(cong) 規範倫(lun) 理學的角度解釋了王陽明的“良知”原則和規範。

 

從(cong) 德性倫(lun) 理學的角度來說,“良知”就是“人心”的本身,是人天然具備的德性。王陽明說:“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這性之生理,發在目便會(hui) 視,發在耳便會(hui) 聽,發在口便會(hui) 言,發在四肢便會(hui) 動,都隻是那天理發生,以其主宰一身,故謂之心。這心之本體(ti) ,原隻是個(ge) 天理,原無非禮,這個(ge) 便是汝之真己。這個(ge) 真己是軀殼的主宰。”(《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視、聽、言、動等行為(wei) 體(ti) 現在人的德性之中,這些德性歸根於(yu) “汝心”的“真己”,而“真己”是自身的“主宰”。“真己”其實就是自我主宰、自我支配、自我解放、自我呈現、自我超越,是自己成為(wei) 自己的主人,不受外在“天理”的支配和壓抑。這樣的“真己”就是“心”,具備忠孝仁義(yi) 的一切德性和道德規範。因此當一個(ge) 人擁有了這樣的“良知”給予的“真己”之心,就會(hui) 有孝親(qin) 之心和忠君之心。他說:“心之體(ti) ,性也;性即理也。故有孝親(qin) 之心,即有孝之理,無孝親(qin) 之心,即無孝之理矣。有忠君之心,即有忠之理,無忠君之心,即無忠之理矣。理豈外於(yu) 吾心邪?”(《王陽明全集·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卷二)

 

一個(ge) 人想要具備忠、孝、和仁的德性,就要努力在自己的“心”中去尋找,而不需要外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等都是如此。王陽明在回答徐愛“如事父之孝,事君之忠,交友之信,治民之仁,其間有許多理在,恐亦不可不察”的問題時,就長歎人們(men) 對此問題的誤讀已久,他歎曰:“此說之蔽久矣,豈一語所能悟?今姑就所問者言之:且如事父,不成去父上求個(ge) 孝的理?事君,不成去君求個(ge) 忠的理?交友治民,不成去友上、民上求個(ge) 信與(yu) 仁的理?都隻在此心,心即理也。此心無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須外麵添一分。以此純乎天理之心,發之事父便是孝,發之事君便是忠,發之交友治民便是信與(yu) 仁。”(《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

 

因為(wei) 孝、忠、信、仁的德性,是“汝心”的“良知”“發用”的結果,因此,在麵對不孝、不忠、不信、不仁等問題時,就不要相信權威,而是要聽從(cong) 自身“良知”的主宰。就算是孔子等聖人說的話,也要敢於(yu) 懷疑。他說:“夫學貴得之心,求之於(yu) 心而非也,雖其言之出於(yu) 孔子,不敢以為(wei) 是也,而況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於(yu) 心而是也,雖其言之出於(yu) 庸常,不敢以為(wei) 非也,而況其出於(yu) 孔子乎?”(《王陽明全集·答羅整庵少宰書(shu) 》卷二)這裏王陽明並不是要否定孔子的聖人地位和權威,而是強調了聽從(cong) “良知”的重要性,強調了“良知”在人的德性中的重要地位。事實上,王陽明把“良知”作為(wei) 構成道德社會(hui) 秩序的基礎和出發點,並沒有異端的思想,但是在“客觀上卻會(hui) 誘發出某些異端思想”,[5]P577如王陽明之後的泰州學派。

 

總之,在王陽明看來,“良知”構成了人的道德社會(hui) ,通過人的行為(wei) 和德性就能體(ti) 現出人的“良知”。

 

(2)知識社會(hui) 。傳(chuan) 統皇權統治下的知識社會(hui) ,主要指儒家經典在社會(hui) 中的演化與(yu) 應用。在儒家的知識體(ti) 係中,最根本的價(jia) 值知識體(ti) 係就是四書(shu) 五經。在宋代之前,中國皇權社會(hui) 的價(jia) 值知識體(ti) 係是六經(其實是五經,《樂(le) 》經失傳(chuan) ——筆者注),在宋代之後,中國皇權社會(hui) 的價(jia) 值知識係統是四書(shu) 。在王陽明看來,籠罩著知識社會(hui) 的四書(shu) 五經,也是“良知”的體(ti) 現。他說“蓋四書(shu) 、五經不過說這心體(ti) ,這心體(ti) 即所謂道。”(《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四書(shu) 五經不過就是記載了“心體(ti) ”,也就是“良知”。

 

在《傳(chuan) 習(xi) 錄》中他又詳細地說明了六經(五經)是如何承載“良知”所構成的知識社會(hui) 。他說:“《六經》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故《易》也者,誌吾心之陰陽消息者也;《書(shu) 》也者,誌吾心之紀綱政事者也;《詩》也者,誌吾心之歌詠性情者也;《禮》也者,誌吾心之條理節文者也;《樂(le) 》也者,誌吾心之欣喜和平者也;《春秋》也者,誌吾心之誠偽(wei) 邪正者也。”(《王陽明全集·稽山書(shu) 院尊經閣記》卷七)一個(ge) 人的“良知”要呈現,就應當看五經。“求之吾心之陰陽消息”要讀《易》,“求之吾心之紀綱政事”要讀《書(shu) 》,“求之吾心之歌詠性情”要讀《詩》,“求之吾心之條理節文”要讀《禮》,“求之吾心之欣喜和平”要讀《樂(le) 》,“求之吾心之誠偽(wei) 邪正”要讀《春秋》。他說:“君子之於(yu) 《六經》也,求之吾心之陰陽消息而時行焉,所以尊《易》也;求之吾心之紀綱政事而時施焉,所以尊《書(shu) 》也;求之吾心之歌詠性情而時發焉,所以尊《詩》也;求之吾心之條理節文而時著焉,所以尊《禮》也;求之吾心之欣喜和平而時生焉,所以尊《樂(le) 》也;求之吾心之誠偽(wei) 邪正而時辯焉,所以尊《春秋》也。”(《王陽明全集·稽山書(shu) 院尊經閣記》卷七)一個(ge) 人讀書(shu) ,最重要就是要達到認識自己的“良知”,這是聖人著書(shu) 立傳(chuan) 的目的。他說:“聖賢垂訓,固有書(shu) 不盡言,言不盡意者。凡看經書(shu) ,要在致吾之良知,取其有益於(yu) 學而已,則千經萬(wan) 典,顛倒縱橫,皆為(wei) 我之所用。一涉拘執比擬,則反為(wei) 所縛。”(《王陽明全集·答季明德》卷六)就算是孔子闡發的也不過是人的“良知”。王陽明說:“個(ge) 個(ge) 人心有仲尼,自將聞見苦遮迷。而今指與(yu) 真頭麵,隻是良知更莫疑。”(《王陽明全集·詠良知四首示諸生》卷二十)

 

總之,不論是四書(shu) 五經,還是孔子這樣的聖人所著之書(shu) ,也都是為(wei) 了闡發“良知”。在王陽明的心學視野中,千經萬(wan) 典,都逃不過“良知”。他在貴州龍場學得所悟、證諸五經之後,概括說:“隻致良知,雖千經萬(wan) 典,異端曲學,如執權衡,天下輕重莫逃焉,更不必支分句析,以知解接人也。”(《王陽明全集·五經臆說十三條》卷二十六)

 

3、“良知”是道德判斷標準,構成了人的行為(wei) 是非判斷的依據。在王陽明的心學體(ti) 係中“良知”不僅(jin) 是道德本體(ti) 和道德規範體(ti) 係,而且也是道德判斷的標準,是人的行為(wei) 是非判斷的依據。因此,“良知”在道德判斷上代表正義(yi) 、公正和善意。任何人和事的判斷的依據都應當根據“良知”,符合“良知”的就是善的、正義(yi) 的、公正的,不符合“良知”的就是惡的、不公平的、不正義(yi) 的。人類的行為(wei) 本身和行為(wei) 主體(ti) 就是要做到為(wei) 善去惡,依據“良知”,達到“良知”的境界。

 

從(cong) 道德行為(wei) 本身來看,人們(men) 行為(wei) 正義(yi) 的來源在於(yu) 是否符合“良知“。他說:“良知隻是個(ge) 是非之心,是非隻是個(ge) 好惡。隻好惡,就盡了是非;隻是非,就盡了萬(wan) 事萬(wan) 變。”(《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一個(ge) 人的行為(wei) ,無論是愛親(qin) 、敬兄、事君還是交友,判斷其是否合理,主要看其是否符合“良知”的標準。

 

從(cong) 道德行為(wei) 主體(ti) 來看,行為(wei) 主體(ti) 是否合理也要看其是否符合“良知”的標準。“良知”無論是對道德行為(wei) 的本身,還是對道德行為(wei) 的主體(ti) ,都構成是非判斷的依據和標準。王陽明說:“爾那一點良知,是爾自家底準則。爾意念著處,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更瞞他一些不得。爾隻不要欺他,實實落落依著他做去,善便存,惡便去。他這裏何等穩當快樂(le) 。此便是格物的真訣,致知的實功。若不靠著這些真機,如何去格物?”(《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

 

那麽(me) ,行為(wei) 主體(ti) 如何才能做到符合“良知”的道德標準呢?王陽明認為(wei) ,“正心”是人修身辨認自身行為(wei) 合理性的基本方法。王陽明說:“何謂身?心之形體(ti) 運用之謂也。何謂心?身之靈明主宰之謂也。何謂修身?為(wei) 善而去惡之謂也。吾身自能為(wei) 善而去惡乎?必其靈明主宰者欲為(wei) 善而去惡,然後其形體(ti) 運用者始能為(wei) 善而去惡也。故欲修其身者,必在於(yu) 先正其心也。”(《王陽明全集·大學問》卷二十六)做到“為(wei) 善而去惡”是修身的目的,就是“正心”。正如前文所述,在王陽明“良知”論中,“心”不是一團血肉之軀,而是人的“良知”的載體(ti) 。在行為(wei) 開始之前,要做到“防於(yu) 未萌之先”(《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中》卷二),將惡行扼殺在“未萌之先”。在行為(wei) 過程中要“克於(yu) 方萌之際”(《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中》卷二),將惡行扼殺在“方萌之際”。

 

“正心”是為(wei) 了除去人為(wei) 外物所遮蔽的雜念和私欲,不排除這些雜念和私欲,“良知”就無法體(ti) 現,這是“正心”的主要內(nei) 容,也是一個(ge) 行為(wei) 主體(ti) 是否符合“良知”的根本方法。因此,一個(ge) 人平時要做到修身,“靜時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動時念念去人欲存天理”(《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他說:“君子之學以明其心。其心本無昧也,而欲為(wei) 之蔽,習(xi) 為(wei) 之害。故去蔽與(yu) 害而明複,匪自外得也。心猶水也,汙人之而流濁;猶鑒也,垢積之而光昧。孔子告顏淵‘克己複禮為(wei) 仁’,孟軻氏謂‘萬(wan) 物皆備於(yu) 我’、‘反身而誠’。夫己克,而誠固無待乎其外也。世儒既叛孔、孟之說,昧於(yu) 《大學》‘格致’之訓,而徒務博乎其外,以求益乎其內(nei) ,皆入汙以求情,積垢以求明者也,弗可得已。”(《王陽明全集·別黃宗賢歸天台序》卷七)依據“良知”來“正心”,去惡存善,人就能“隨心所欲不逾矩”,達到成賢成聖的境界。

 

總之,王陽明認為(wei) ,“良知”是人的行為(wei) 起點,也是人的行為(wei) 的終點,是人的行為(wei) 合理性的標準,也是人的行為(wei) 是非對錯判斷的依據。

 

三、“致良知”的道德實踐

 

既然“良知”是整個(ge) 王陽明心學大廈的基石和道德製高點,那麽(me) 如何才能達到“良知”的境界,這就是王陽明貴州龍場悟道之後念念不忘的“致良知”。它是王陽明把孟子的良知說與(yu) 《大學》的致知說結合起來而建立的一套新的理論。[5]P577如果說“良知”是王陽明心學體(ti) 係的核心,那麽(me) “致良知”就是達到“良知”的終南捷徑。“致良知”是達到“良知”境界的總體(ti) 道德修養(yang) 和道德實踐方法,如何做到“致良知”,在王陽明看來主要有三個(ge) 方麵:靜坐、息思慮,省察克治,知行合一。

 

1、靜坐、息思慮。這是從(cong) 道德主體(ti) 自我修養(yang) 的角度來說,是偏重內(nei) 在的修養(yang) 。它對初學者來說是“致良知”的基本方法,即就是要做到排除雜念、不心猿意馬,不為(wei) 外在的欲望、權謀、金錢等所迷惑。王陽明說:“初學時心猿意馬,拴縛不定,其所思慮多是人欲一邊,故且教之靜坐、息思慮。”(《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在《與(yu) 楊仕德薛尚謙》一文中,他提到“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王陽明全集·與(yu) 楊仕德薛尚謙》卷四)。其實,“靜坐、息思慮”的方法就是要祛除占據人心的物欲和人欲這個(ge) “心中賊”。這種物欲和人欲的功利腐蝕人心,使人飾詐、虛偽(wei) 。他說:“功利之說日浸以盛,不複知有明德親(qin) 民之實。士皆巧文博詞以飾詐,相規以偽(wei) ,相軋以利,外冠裳而內(nei) 禽獸(shou) ,而猶或自以為(wei) 從(cong) 事於(yu) 聖賢之學。”(《王陽明全集·書(shu) 林司訓卷》卷八)

 

王陽明認為(wei) ,人欲、功利之毒,淪浹人心,不僅(jin) 是當時明代道德淪喪(sang) 的社會(hui) 現實,而且是幾千年以來一些人心習(xi) 以成惡性的現實。他說:“蓋至於(yu) 今,功利之毒淪浹於(yu) 人之心髓,而習(xi) 以成性也幾千年矣。相矜以知,相軋以勢,相爭(zheng) 以利,相高以技能,相取以聲譽。其出而仕也,理錢穀者則欲兼夫兵刑,典禮樂(le) 者又欲與(yu) 於(yu) 銓軸,處郡縣則思藩臬之高,居台諫則望宰執之要。”(《王陽明全集·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卷二)

 

運用“靜坐、息思慮”的方法,才能做到“減得一分人欲,便複得一分天理”(《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對於(yu) 道德修養(yang) 主體(ti) 來說,才能“改過遷善”(《王陽明全集·五經臆說十三條》卷二十六),“修身立德”(同上)、“端本澄源”(同上)、“勝私複理”(《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最後達到“心之良知更無障礙,得以充塞流行”(同上)。

 

總之,“靜坐、息思慮”就是道德主體(ti) 自我反思、自我反省、自我提升的過程,是“致良知”反省內(nei) 求的道德修養(yang) 方法,是“內(nei) 向”的修煉方式。這與(yu) 王陽明時時稱道的“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心外無理,心外無義(yi) ,心外無善”(《王陽明全集·與(yu) 王純甫》卷四)是一致的。同時,也是王陽明“求理於(yu) 吾心”(《王陽明全集·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卷二)理念的一種實踐方式。不過,“靜坐、息思慮”也不是王陽明的自我發明,而是對孟子“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精神的現實轉化。

 

2、省察克治。如果說“靜坐、息思慮”是“致良知”的一種“內(nei) 向”的超越,那麽(me) “省察克治”就是“致良知”的一種“外向”的超越。同時,“省察克治”又是“靜坐、息思慮”的進一步提升。王陽明說:“初學時心猿意馬,拴縛不定,其所思慮多是人欲一邊,故且教之靜坐、息思慮。久之,俟其心意稍定,隻懸空靜守如槁木死灰,亦無用,須教他省察克治。”(《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

 

那麽(me) ,怎樣才能做到“省察克治”呢?王陽明認為(wei) ,一個(ge) 人在立身處世、做人做事的時候,要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欲,連根拔去,徹底清除。“省察克治”不是一時一地這樣做,而是長時間堅持、持之以恒。他說:“省察克治之功,則無時而可間,如去盜賊,須有個(ge) 掃除廓情之意。無事時將好色好貨好名等私逐一追究,搜尋出來,定要拔去病根,永不複起,方始為(wei) 快。”(同上)他通過一個(ge) 貓捕老鼠來比喻“省察克治”的方法。“省察克治”是貓,好色、好貨、好名等私欲是鼠。隻要好色、好貨、好名之“鼠”一動,“省察克治”之“貓”就立刻逮住,不允許其窩藏。他說:“常如貓之捕鼠,一眼看著,一耳聽著,才有一念萌動,即與(yu) 克去,斬釘截鐵,不可姑容與(yu) 他方便,不可窩藏,不可放他出路,方是真實用功,方能掃除廊情。”(同上)

 

“省察克治”的方法不是“坐窮山,絕世故”(《王陽明全集·與(yu) 劉元道》卷五),而是要在事上磨煉工夫,積極參與(yu) 社會(hui) 實踐,做到“應事接物”((《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不離事物。這樣才能長進。他說:“人須在事上磨煉做功夫,乃有益。若隻好靜,遇事便亂(luan) ,終無長進。”(同上)

 

王陽明多次強調一個(ge) 人“應事接物”的重要性。他說:“若離了事物為(wei) 學,卻是著空”(同上),“吾儒養(yang) 心,未嚐離卻事物”(同上)。需要說明的是,王陽明所說的“事”和“物”,與(yu) 我們(men) 現在說的事與(yu) 物不同。王陽明說的“事”與(yu) “物”其實是兩(liang) 種事物。“事”與(yu) 我們(men) 當代人講的“事”是一致的。“物”指的是“行為(wei) ”的對象。例如陽明所常舉(ju) 喻之事親(qin) 、從(cong) 兄、事君、治民,便是“事”;而所事之親(qin) 、所從(cong) 之兄、所事之君、所治之民,則是“物”。[6]P33

 

3、知行合一。如果說“靜坐、息思慮”是“內(nei) 向”的超越,“省察克治”是“外向”的超越,那麽(me) ,“知行合一”就是“致良知”“內(nei) 向”和“外向”超越的統一。  

 

什麽(me) 是“知行合一”?王陽明認為(wei) ,知和行不是兩(liang) 種事物,而是同一事物或者是同一道德行為(wei) 的不同層麵,相當於(yu) 一個(ge) 硬幣的兩(liang) 麵。知和行是不能分開,知就是行,行就是知。隻是知,而不行,那不是真知。他說:“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隻是未知。”(《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隻是行而不知,那不是真行。知中有行,行中有知。知中含行,行中含知。知和行,不可分離,兩(liang) 者相輔相成,這才是知行合一。王陽明說:“今人學問,隻因知行分作兩(liang) 件,故有一念發動,雖是不善,然卻未曾行,便不去禁止。我今說個(ge) ‘知行合一’,正要人曉得一念發動處,便即是行了。發動處有不善,就將這不善的念克倒了。須要徹根徹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潛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下》卷三)例如孝,隻是知道孝的知識,而不行孝,便不可謂知孝。王陽明說:“就如稱某人知孝、某人知弟,必是其人已曾行孝行弟,方可稱他知孝知弟,不成隻是曉得說些孝弟的話,便可稱為(wei) 知孝弟。”(《王陽明全集·傳(chuan) 習(xi) 錄上》卷一)

 

“知行合一”是一個(ge) 完整的道德行為(wei) 過程。知是道德行為(wei) 的意識,行是道德行為(wei) 的功夫。知的道德行為(wei) 就是行的行為(wei) ,行的道德行為(wei) 就是知的道德行為(wei) ,兩(liang) 者統一在整個(ge) 道德行為(wei) 過程中。知和行其實是一回事。當我們(men) 說知和行的時候,隻是從(cong) 語言上將這兩(liang) 者分開來,但在實際的道德行為(wei) 中,兩(liang) 者是不分彼此的,它們(men) 始終是膠著在一起的。王陽明說:“知之真切篤實處,即是行;行之明覺精察處,即是知,知行工夫本不可離。隻為(wei) 後世學者分作兩(liang) 截用功,失卻知行本體(ti) ,故有合一並進之說。”(《王陽明全集·答顧東(dong) 橋書(shu) 》卷二)

 

不過,在王陽明的心學理論中,“良知”始終是知行合一的內(nei) 在驅動力,如果沒有“良知”的驅動,知也不是真知,行也不是真行。隻有“良知”的萌生和發動,知和行“就不再是兩(liang) 截,就成了內(nei) 心尋找良知、趨向澄明境界的過程”,[1]P275使道德主體(ti) 達到“良知”的境界,做到善性、善意、公平、公正、正義(yi) 和圓融。

 

總之,王陽明的“良知”是其整個(ge) 心學體(ti) 係的核心,是其出發點,也是其歸宿,是我們(men) 理解其心學體(ti) 係的一把鑰匙。盡管王陽明的“良知”論留給後人許多的理論遺憾和不足,甚至還誘發了陽明後學異端的出現。但是,他卻向我們(men) 展示了作為(wei) 陽明心學的龐大氣魄、縝密的邏輯結構和豐(feng) 富的倫(lun) 理內(nei) 涵,我們(men) 從(cong) 其“良知”的來源、主要內(nei) 容和“致良知”的道德實踐方式中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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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載《貴州師範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15年第1期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