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家哲學與家的重建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2-03 22: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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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家哲學與(yu) 家的重建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新產(chan) 經》2013年第12期

時間:甲午年臘月十五

           西曆2015年2月3日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是新改革史的重要裏程碑,其中一個(ge) 亮點是對計劃生育政策的鬆動,即適度放開單獨家庭的生育限製。這不僅(jin) 僅(jin) 是對人權的回應,也是對中國古典家倫(lun) 理的回應,是對20世紀以來“革命毀家”後果的一種政策性矯正。毀家的邏輯來自西方,而家哲學與(yu) 家的重建,在道德正當性上隻能來自中國自身。人權論證盡管通過抗衡國家主義(yi) 而對家的恢複起了援助作用,但對家的重建事業(ye) 的支撐注定是不充分的。作為(wei) 自由與(yu) 國家的中介,家的重建應成為(wei) 中國抗衡與(yu) 矯正國家主義(yi) 和自由主義(yi) 之現代性偏頗的理性路徑。這一選擇盡管依然飽含爭(zheng) 議,但共識麵在不斷擴展。

 

西方人對家的偏見也許可以追溯到柏拉圖。在《理想國》中,當柏拉圖建構起城邦正義(yi) 與(yu) 靈魂正義(yi) 的極其精致的德性匹配結構之後,在對話者的追問之下“不太情願地”談論了男女、婚姻和家庭問題,引出了城邦公有製的命題,提出了“共產(chan) ”、“共妻”、“共子”的製度構想。柏拉圖的男女平等論證是為(wei) 了將女人從(cong) 婚姻家庭中解放出來,將性別差異從(cong) 政治哲學中放逐,從(cong) 而最大程度地削弱基於(yu) 性別的婚姻家庭傳(chuan) 統建製對城邦公共性的消解。如同中國的“公天下”理想一樣,柏拉圖的理想是“公城邦”。柏拉圖從(cong) 其政治經驗出發洞察到家主要是一種私性存在,其自然趨勢是不斷放大個(ge) 體(ti) 的私欲。在他看來,家就如同橫亙(gen) 在城邦與(yu) 個(ge) 體(ti) 靈魂之間的絕緣介質,阻斷了城邦對個(ge) 人的教育與(yu) 提升以及個(ge) 人對城邦的依賴與(yu) 奉獻。西方人由此開始了其公共性建構的千年旅程,不斷為(wei) 個(ge) 體(ti) “離家出走”提供哲學依據和社會(hui) 製度保障,基督教與(yu) 憲政國家均為(wei) 該種思路下的具體(ti) 設計。

 

在西方人看來,家是不能作為(wei) 公共性之原子單位的,因此必須將個(ge) 體(ti) 從(cong) 家庭束縛中解放出來,以個(ge) 體(ti) 直接麵對上帝或主權國家的方式建構公共體(ti) 係與(yu) 公共理性。這一選擇極大刺激並煥發了西方人的個(ge) 體(ti) 創造力,支持了西方人對終極真理與(yu) 個(ge) 體(ti) 小宇宙的永續追求。西方的公共哲學以對家的徹底否定為(wei) 起點,終於(yu) 在工業(ye) 文明時代一躍而主宰了世界曆史。在家庭缺位時,西方便始終在自由主義(yi) 與(yu) 國家主義(yi) 之間呈現鍾擺效應,而冷戰不過是這兩(liang) 種哲學傾(qing) 向在國際層麵的遭遇。在背家而行的強大價(jia) 值支撐下,西方人出現了“無法回家”的道德困境,墮胎、同性戀等關(guan) 鍵性的社會(hui) 命題被以“權利”語法討論著,其不可避免地朝著自由化方向擴展。保守派祭出“宗教”法寶,但西方宗教亦為(wei) 人為(wei) 擬製,在科學發達的今天其影響力早已衰微,對人心的打動甚至不如其早早拋棄的“家”。然而,如果在哲學上“回家”,西方文明敘事就必然發生結構性變革,這是其在精神上和政治上均無法承受的。

 

儒家則做出了完全不同於(yu) 西方人的思想選擇。儒家完全不認為(wei) 家是私欲的載體(ti) ,而是與(yu) 國、天下等構成訓育個(ge) 體(ti) 煥發君子人格的積極社會(hui) 建製。“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成為(wei) 儒家設想的邏輯連貫的道德過程,其中“修身”是君子的內(nei) 聖過程,“齊家治國平天下”則是君子參政的外王過程,由此內(nei) 外一致而成君子。如果取消了“家”和“天下”,則君子之德就喪(sang) 失了連續擴展的社會(hui) 鏈條,成為(wei) “身”與(yu) “國”之間的暴力與(yu) 利益交換關(guan) 係。對儒家而言,私性的重災區不在家庭,而在個(ge) 體(ti) ,因此必須為(wei) 個(ge) 體(ti) 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公共性教育和守護。以君子修養(yang) 程度為(wei) 限,最基本的公共性實踐在“家”,其次可及“國”,再次可及“天下”。因此,儒家盡管區分了君子和小人,卻沒有在製度上放棄任何一個(ge) 人參與(yu) “君子”實踐的權利與(yu) 機會(hui) 。君子之德可以是不飽滿的,但卻都是可以實踐的。可以說,沒有“家”,便沒有了“儒家”。儒家對人滿懷溫情,不拋棄,不放棄。而柏拉圖的城邦則過於(yu) 理性,其公共保育所製度全麵替代了家庭保育功能,而且對缺陷兒(er) 和手藝人存在非人道與(yu) 不公正的安排,其公共性建構隻覆蓋優(you) 秀的“護衛者”,其城邦等級製理性但不溫暖。

 

這裏,西方的城邦哲學與(yu) 中國的家哲學並形成了某種對峙,而中國的現代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城邦化,不斷地從(cong) 價(jia) 值論證和製度安排上貶低家庭並抬升個(ge) 人,同時經由被解放的個(ge) 人而直接支撐主權國家。笑思先生的《家哲學》從(cong) 比較哲學的角度重新定位家哲學,將西方人的選擇視為(wei) “城邦術”而對家保持頑固的盲視,透露出這位旅美華人哲學家對中華文明之“家本體(ti) ”的厚愛與(yu) 鍾情,以及對西方社會(hui) 背家而行之道德代價(jia) 的經驗體(ti) 認。這是近些年我所見的關(guan) 於(yu) 中國家哲學的最好論述。中國人的“離家出走”是中國文明史在20世紀的重大事件:前半段以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激進主義(yi) 和反複革命的社會(hui) 重整取消了古典家庭的文化與(yu) 政治合法性,後半段則以文革和計劃生育進一步掃蕩了古典家庭的內(nei) 在倫(lun) 理準則與(yu) 結構規模。無論在文化與(yu) 社會(hui) 代價(jia) 上如何沉重,中國的革命與(yu) 改革精英們(men) 一致認為(wei) :家是革命與(yu) 改革的障礙,是封建落後思想的寄生地,而”離家出走”則可以最大限度地為(wei) 經濟與(yu) 政治現代化準備必要的精神與(yu) 社會(hui) 條件。甚至發生在2010年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都有著步此後塵的痕跡。而近些年快速推展的新型城鎮化則以非常粗暴的國家資本主義(yi) 形式進一步深入農(nong) 村內(nei) 部,在不計任何文化與(yu) 社會(hui) 代價(jia) 的條件下單純追求城鎮化的表麵經濟指標。對此,甚至連經濟學家都提出了“就地城鎮化”的政策建議。

 

嚴(yan) 格來講,改革時代的計劃性也非常突出,隻是計劃的重點從(cong) 經濟生產(chan) 領域適度轉移到了人的生產(chan) 領域。計劃生育的道德基礎不是人權,不是家庭,而是直接的國家主義(yi) ,是基於(yu) 非常純粹的國家理由作出的政治決(jue) 斷。這一決(jue) 斷延續了中國20世紀的社會(hui) 革命思維與(yu) 激進主義(yi) 行動邏輯。然而,這一決(jue) 斷幾乎在一開始就遭遇到激烈爭(zheng) 議和批評,且在實際執法中遭遇最為(wei) 激烈的抵抗,同時也成為(wei) 執法權力尋租腐敗的重災區。在計劃生育保持高強度執法投入的同時,兩(liang) 種反對邏輯同時凸顯:一種是基於(yu) 西方現代性的人權論證,以生育權作為(wei) 基本人權,反對國家的生育計劃,這是西學背景的知識分子尤其是法學家的慣常進路;二是偏向儒家的知識分子與(yu) 底層民眾(zhong) 所分享的基於(yu) 中國古典性的家論證,將生育行為(wei) 作為(wei) 家庭倫(lun) 理與(yu) 結構的基礎行為(wei) 予以辯護,而家庭本身的道德教育、社會(hui) 治理與(yu) 社會(hui) 保障意義(yi) 均涵攝其中。麵對國家主義(yi) ,自由主義(yi) 與(yu) 儒家成了盟友。然而,人權意義(yi) 上的生育自由未必導向家的重建,因為(wei) 自由主義(yi) 邏輯在反對國家幹預生育自由的同時也與(yu) 國家主義(yi) 分享了對家的否定,這裏的自由從(cong) 來都隻是個(ge) 體(ti) 的自由(比如墮胎就是嚴(yan) 格的個(ge) 體(ti) 自由),而不是家庭的自由。可想而知,在國家放開生育管製之後,自由主義(yi) 與(yu) 家的重建之間的張力必然會(hui) 逐漸凸顯。因此,家的重建在正當性上不可能主要依賴西方的思想資源,而需要飽滿的中國家哲學予以支撐。

 

西方人已離家千年,西方哲學對家的價(jia) 值管製已有效解除了對家的鄉(xiang) 愁,盡管也偶有詩人突破此種禁錮。當然,20世紀也是西方哲學反思的世紀,各種非現代與(yu) 反現代的哲學思潮開始對現代性哲學的價(jia) 值管製提出抗議,這一西方哲學的內(nei) 部反思啟發並補充了中國的家哲學思考,比如張龑博士在近期的一篇論文中以西方的存在哲學來批判主體(ti) 哲學, 從(cong) 而為(wei) 中國家哲學之普遍性提供論證,為(wei) 家原則重建為(wei) 中國法原則展開法哲學努力。這是極其有益的思想動向,表明中國學人在曆經西方思想洗禮之後已逐步具備自主思考的品性與(yu) 理論創造的衝(chong) 動。中國若欲實現偉(wei) 大複興(xing) ,為(wei) 人類文明做出實質性貢獻,則實在不能無此自主性和創造衝(chong) 動。況且中國人離家僅(jin) 逾百年,來自西方的自由主義(yi) 和國家主義(yi) 不自覺地共謀“毀家”卻不能成就,中國知識精英與(yu) 普通民眾(zhong) 內(nei) 心的家倫(lun) 理與(yu) 家情感依舊為(wei) 曆經劫難與(yu) 動蕩的“可燃物”,絕非“死物”。百年激蕩之於(yu) 中國千年文明,實在隻可補益而不可顛覆。  

 

有別於(yu) 海外新儒家的內(nei) 聖取向,近十年來興(xing) 起的大陸新儒家有著強烈的外王情結,將儒家複興(xing) 寄托於(yu) “國”而非“家”。這是一種價(jia) 值的錯置與(yu) 實踐的偏離。儒家具有飽滿的“家學”,但在國家哲學與(yu) 國家理論上一直存在結構性欠缺,這也是為(wei) 什麽(me) 隻有側(ce) 重國家理性的法家才能夠結束春秋戰國之亂(luan) 世的根由。天才如董仲舒者亦不能完全說服漢武帝盡行儒道,而是漢承秦製,霸王道雜之。法家之國家哲學被福山奉為(wei) 人類政治史上建設有能力國家的典範。中國的政治現代化就是要以符合本民族政治傳(chuan) 統與(yu) 現代性經驗的方式建立現代的民主法治框架,以結構性替換古典中國政治的法家之維。在民族複興(xing) 與(yu) 現代化的背景下,心性儒學立意太低,是“花果飄零”之時的最小化保守姿態,而政治儒學甚至憲政儒學立意太高,可能衝(chong) 決(jue) 中國政治現代化的民主法治正途與(yu) 個(ge) 體(ti) 自由取向。有學者提出“社會(hui) 儒學”之定位,將儒家之當代存在定位於(yu) 個(ge) 體(ti) 和國家之間,則恰恰應合了儒家同時抗衡國家主義(yi) 與(yu) 自由主義(yi) 雙重偏頗的使命。不過,這種社會(hui) 性定位又是區別於(yu) 西方“公民社會(hui) ”的,是以“家庭”為(wei) 基礎的擴展型社會(hui) 秩序,由此使儒家在當代恰當地負擔起文明教化與(yu) 社會(hui) 治理的責任。

 

當代中國存在兩(liang) 種政治鄉(xiang) 愁:一是對三代之治或董仲舒式的儒家國家的曆史悲情,以“文明”名義(yi) 自我尊崇,而常常拒絕或大大削弱了理性反思與(yu) 對話的意願和能力;二是對建國前三十年平等主義(yi) 與(yu) 計劃國家的政治感懷,這一進路針對改革中自由主義(yi) 意識形態之擴展與(yu) 官僚製及貧富分化的惡化,提出“就近返鄉(xiang) ”的要求。  

 

鄉(xiang) 愁是必要的,是對既往經驗的深情記憶與(yu) 回望。人作為(wei) 文明動物的突出標誌是有記憶能力,有記憶才有曆史,有曆史才有文明。然而,文明不是一成不變的,所謂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文明總是在曆史實踐與(yu) 文化複雜交互中不斷更新的。任何鄉(xiang) 愁,無論所寄托的對象在當時是激進還是保守,在當代看來都是保守的,因此都是需要加以理性克製與(yu) 轉化的。如果任由理性浸泡在鄉(xiang) 愁的曆史美酒之中,文明的反思與(yu) 更新便不再可能。然而我們(men) 處於(yu) “三千年未有之變局”尚未完成之時,沒有理由停頓,沒有理由過度鄉(xiang) 愁,而是需要繼續秉持改革哲學所內(nei) 蘊的理性與(yu) 創造性倫(lun) 理,在不可清除亦不可龜縮的自身文明與(yu) 曆史經驗基礎上建設一個(ge) 麵向世界與(yu) 人類的現代中國,其內(nei) 涵至少包括:自由公民、儒家社會(hui) 和法治國家。由此,家哲學與(yu) 家的重建便尋找到了真正合宜的歸宿。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