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殺人手段救人心——儒家政治特色之一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4-12-27 19: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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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殺人手段救人心

——儒家政治特色之一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原載於(yu)  《南華早報中文網》

時間:甲午年十月二十

           西曆2014年12月11日

 

 

儒家重不重視法律,能不能夠殺人,本不是問題。禮製是禮樂(le) 刑政的統一,刑即刑法、法律。德治涵蓋法治,仁政不礙征伐,德教不礙刑殺,這是儒家常識。可不少人誤會(hui) ,講道德就是不講法律,施仁政就不應該殺戮,一說到嚴(yan) 刑重法,就屬之於(yu) 霸道或法家,以致有封疆大吏說出“對恐怖分子不能施仁政”的傻話。

 

這個(ge) 誤會(hui) 還相當古老,至少可以追溯到漢宣帝。漢宣帝教訓“柔仁好儒”的太子即後來的漢元帝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漢書(shu) -元帝紀》)這段話將德教與(yu) 刑法割裂開來了,以為(wei) 周政是純任德教的。殊不知周政漢政都是儒政禮製,即任德教,也重刑罰,教而不誅謂之虐,教而不改誅之宜。

 

周政漢政,具體(ti) 製度法律形式不同,但本質完全一致,都是儒家政治。漢朝自劉邦起就從(cong) 思想上摒棄了法家,儒道並尊,到武帝完成獨尊儒術工作,此後道統政統學統合一,三統皆儒。漢製屬於(yu) 家天下小康式王道,遠高於(yu) 霸道。霸道尊王攘夷,不錯,但不能克己複禮建設禮製。宣帝視漢製為(wei) “以霸王道雜之”,是自我貶低。後人將霸道等同於(yu) 商韓法家,遂有陽儒陰法說,更是誤解。

 

漢宣帝是尊儒的好皇帝,但思想理論糊塗。其子漢元帝好儒而“柔仁”,同樣糊塗。仁道剛柔相濟,豈能唯柔?

 

儒政禮法並重,德主刑輔,重德慎刑,並非不要或不重視刑法。曆代王朝都非常重視法律建設,曆代史書(shu) 中多辟有《刑法誌》。《尚書(shu) 》中的《盤庚》、《微子》、《金滕》、《康誥》,《梓材》、《多方》、《立政》諸篇都有關(guan) 於(yu) 古代刑法的記述,《呂刑》篇專(zhuan) 門論述刑法,是我國曆史上最早的係統的刑法文獻,是周政的重要內(nei) 容。

 

周穆王在各地遊曆之時,見到某些諸侯任意施刑,遂命呂侯以“明德慎罰”為(wei) 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對周初刑法改革修正,重新製定了一部法典。因為(wei) 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為(wei) 《呂刑》。

 

慎刑慎罰並非一味輕刑輕罰。《呂刑》說“刑罰世輕世重”,意謂刑罰隨世輕重,刑罰的輕重要根據當時社會(hui) 的實際情況而定。《周禮-秋官-大司寇》說:“刑新國用輕典,刑亂(luan) 國用重典,刑平國用中典”,這成了曆代儒家王朝的刑罰原則。

 

鄭玄雲(yun) :“新國者,新辟地立君之國。用輕法者,為(wei) 其民未習(xi) 於(yu) 教也。平國,承平守成之國。用中典者,常行之法也。亂(luan) 國,篡弑叛逆之國。用重典者,以其化惡,伐滅之也。”伐滅就是殺伐和消滅。

 

亂(luan) 國人性敗壞,如果刑法寬緩,犯罪成本低小,就會(hui) 導致罪惡行為(wei) 上升而難以控製的局麵。宋李覲說:“篡殺叛逆之國,紀綱大壞,風俗大惡,強弱相勝,眾(zhong) 寡相暴,從(cong) 而緩之,則羊狠狼貪,難以製矣。”(《周禮致太平論五十一篇•刑禁第一》)

 

《呂刑》中周穆王介紹了“上帝”對苗民的嚴(yan) 厲懲罰。“民興(xing) 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yu) 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yu) 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

 

大意是說,苗民互相欺詐,紛紛亂(luan) 亂(luan) ,沒有中正誠信,以致背叛誓約。受了虐刑和被侮辱的人,都向上帝申告無罪,上帝考察苗民,沒有芬芳的德政,刑法所發散的隻有腥氣。顓頊皇帝哀憐眾(zhong) 多民眾(zhong) 無辜被害,於(yu) 是報“為(wei) 虐者”以威,將“苗民”滅絕,滅其人,絕其後,使他們(men) 沒有後嗣留在世間。

 

這就是猛藥去屙,重典治亂(luan) 。文中的上帝和皇帝,或說指黃帝,或說指顓頊,或說是帝堯。因接著有“乃命重黎,絕地天通”事,應以顓頊為(wei) 是,因為(wei) 絕地天通是顓頊時事。重黎都是顓頊時人名,重主管天神,黎主管臣民。

 

寬仁二字常常連用。其實政治一味寬鬆,反而不義(yi) ,有傷(shang) 於(yu) 仁。如賦低稅輕法律鬆弛,就是元政一大弊端。例如,自忽必烈建元至順帝初年七八十年間,天下死囚審讞已定,卻不執行死刑,皆老死於(yu) 囹圄。這麽(me) 做,寬容有餘(yu) ,但傷(shang) 害了法律的嚴(yan) 肅性,導致民不畏法,不可取也。政治寬縱成了元朝滅亡的原因之一。朱元璋有鑒於(yu) 此,變寬為(wei) 嚴(yan) ,又過於(yu) 嚴(yan) 苛了。要遵循政治中道,不容易也。

 

仁政,禮法並重,仁義(yi) 並重,義(yi) 是正義(yi) 、適宜義(yi) ,義(yi) 德體(ti) 現於(yu) 政治,包括義(yi) 刑義(yi) 殺義(yi) 戰。義(yi) 刑即正義(yi) 合宜的刑法。《康誥》說:“用其義(yi) 刑義(yi) 殺。”曾運乾說:“義(yi) ,宜也。刑罪相報,謂之義(yi) 刑義(yi) 殺。”義(yi) 刑也就是《呂刑》中說的祥刑。刑罪相報,就是有罪必罰,罰必當罪。

 

義(yi) 戰,正義(yi) 之戰,包括剿殺內(nei) 匪和抵抗外敵,包括自上而下的征伐和自下而上的革命,是王道仁政的內(nei) 容。儒家慎殺,殺一無辜而得天下不為(wei) 也,但不能不阻止和懲罰罪惡。對罪惡的縱容,無異於(yu) 對善良的犯罪。便是大赦也須謹慎。有人批評諸葛亮惜赦,諸葛亮回答說:“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衡、吳漢不願為(wei) 赦。”

 

《尚書(shu) 》中多數篇章都涉及刑法、誅罰、征伐和殺戮,《湯誓》、《太誓》、《牧誓》、《武成》等更是革命的檄文。即使聖王在位,有時候也不得不訴諸於(yu) 武力,堯舜不能不誅四凶,周公不能不平叛和東(dong) 征,都是為(wei) 了盡他們(men) 敬天保民的責任,都是在其位謀其政的表現。易經謙卦五六爻亦講征伐,謙德有助征伐。

 

懲惡就是揚善,罰罪就是保民,革命就是順命,順天應人,替天行道。到了條件成熟、應該革命的時候,如果不起而革命,就是違天逆命,不負責任,就有罪。《太誓》中周武王說:“商罪貫盈,天命誅之;予弗順天,厥罪惟鈞。”意謂商紂的罪惡,象穿物的串子已經穿滿了,上天命我討伐他;我若不順從(cong) 上天,我的罪就與(yu) 商紂相等。

 

若有菩薩心腸,必有霹靂手段;若是赤子情懷,必須除惡衛道。曾國藩麾下大將彭玉麟有一副名聯:“烈士肝腸名士膽,殺人手段救人心。”彭玉麟確實是這樣的人。他書(shu) 生從(cong) 戎,膽氣過於(yu) 宿將,兩(liang) 軍(jun) 對敵勇於(yu) 殺戮,對貪官惡少也毫不容情,李鴻章的侄子就死在他手裏。殺人手段救人心,以殺止殺,以殺人為(wei) 救人手段,是儒將風範,也是儒政的一大特色。

 

但彭玉麟堅決(jue) 反對濫殺無辜,對曾國荃誘殺降兵和屠城暴行很是不齒,數次要求曾國藩大義(yi) 滅親(qin) 。不僅(jin) 不許濫殺無辜,對罪犯也強調罰當其罪,不許輕罪重判,這是儒家不言而喻的共識,是儒家與(yu) 法家、仁政與(yu) 暴政的重大區別。

 

順便破除兩(liang) 個(ge) 相關(guan) 的誤會(hui) 。第一個(ge) 誤會(hui) 是:儒生鬥不過流氓,儒生要戰勝流氓,首先要變成流氓。大謬不然,儒生鬥不過流氓,或是因為(wei) 儒化程度太低,無智無勇,或為(wei) 特殊現象,非常態也。流氓鬥不過儒生才是社會(hui) 常態和曆史常態。儒士從(cong) 商則為(wei) 儒商,從(cong) 戎則為(wei) 儒將。像彭玉麟那樣的儒將,古來俯拾皆是,曾國藩集團中就不少。

 

儒生從(cong) 政則為(wei) 儒官,為(wei) 君則為(wei) 明君,仁者無敵。儒家主導了數千年中國曆史,從(cong) 堯舜到明清,所有較為(wei) 持久和興(xing) 盛的王朝都是儒家締造的,儒門中智勇雙全的聖賢君子英雄豪傑層出不窮,堯舜禹集團(可三)、湯伊集團、文武集團、劉秀集團、王陽明集團、曾國藩集團等等就是儒家政治群體(ti) 中的佼佼者。試問天下什麽(me) 流氓集團惡勢力配做他們(men) 的對手?

 

第二個(ge) 誤會(hui) 是:打江山要反儒。對於(yu) 政治勢力,“革命就要反儒”這種謬見是致命的。除了洪楊,古來從(cong) 無公開反儒的人物和勢力而能成功“打江山”的,可謂“反儒成功自古無”。古代最大的政治反儒派秦始皇,也是坐穩江山後才公開反儒的,其相父呂不韋的門客和朝廷博士群體(ti) 多是儒生。即使焚書(shu) 坑儒之後,朝廷仍然保留了一隊儒生。洪楊成不了大氣候,反孔反儒是要因。

 

明白了儒家以殺止殺的征伐和革命精神,知道了仁者自可無敵、仁政最善除暴的道理,上述兩(liang) 個(ge) 誤會(hui) 自然就消除了。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