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樟法】反民主的三大理由之批判——援西入儒正其時之一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3-05-13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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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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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民主的三大理由之批判
——援西入儒正其時之一
作者:餘樟法(南寧民間儒者)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4年暨耶穌2013年5月13日
對於自由主義,有兩種極端的態度:一種是唯民主,唯西方,西方中心主義;一種是反民主,反西方。立場完全相反,同樣是唯我獨正其餘皆邪,如前者多以中華文化為邪,後者則以西方文化為邪。
前一種態度是五四以來知識界的主流,現在則逐漸興起後一種態度。兩種態度都有失客觀公正,都有誤解,前者誤解中華文化,後者誤解自由主義。對於自由主義,或尊之於九天之上,或貶之於九地之下,真可謂“愛之欲其生,惡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
反對自由主義,包括反對民主自由平等人權法治等,其中反民主最有代表性。 反民主的理由多種多樣因人而異,有三種理由較為流行頗有代表性。
其一曰:民主選舉不能保證當選者的品質,選出來的領導人不一定正人君子。
這是當然。至今為止還沒有哪個製度能夠絕對保證領導人和當權派一定是君子聖賢。三代以來曆代儒家王朝,昏君暴君也不罕見呢。
儒家盡管特別強調賢德,但在製度設置上,會做通盤考慮,並不一味唯賢是舉。如“嫡長製”。按照為政以德和選賢與能的要求,本來應該“立嫡以賢”才對。但嫡長製卻規定“立嫡以長不以賢”:以嫡親長子為王位繼承人,不論賢能與否。如王夫之所說:
“故三代有豫教之法,盡人之所可為,而賢不肖治亂安危舉而聽之於天,亦且無如之何矣。”“夫唯嫡長之不容變置,為百王之成憲,而賢不肖非所謀耳。”(《宋論》)
這種做法,貌似與“道德掛帥”背道而馳,但製度品質反而較高,實質上恰恰是道德的。道理很簡單:誰是嫡長,一目了然,不勞爭論;誰更賢德,卻是人言人殊,易啟紛爭。
同樣,將政權交接訴諸民意,可化解很多不必要的紛爭和鬥爭。民主選舉雖然不能保證當選者的品質,但能夠保證:即使昏庸腐敗乃至殘暴的人當選,其危害也有限,一有製度底線,其權力受到製度法律的種種製約;一有時間期限,到期就得重新選舉。
反民主的理由之二是,擔心民意一重獨大和“民主擴大化”,讓政府和政治被民意牽著鼻子走。
這個擔心毫無必要。在儒家政治序列中,民主主要在選舉,即領導人的產生方式。如禪讓製中就有濃厚的民主色彩。舜之所以最終“踐天子位”,是因為“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誆歌者,不誆歌堯之子而慪歌舜”,意味著其天子的權力來自於民授。
後來禹將推薦益為天子,並予試用,但禹逝世後,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啟,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啟,曰:“吾君之子也。”益沒有通過民意測驗,隻能讓位於啟。
其次,是一些重大的國策和項目,需要征求國民意見,取得國民同意和支持。《周禮》:“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萬民而詢焉,一曰詢國危,二曰詢國遷,三曰詢立君。”國有危、遷國都、立新君等國家大事,都要征求萬民的意見。
這就是民主的主要適用範圍,一是為政治提供合法性,二可以為某些國家大政決策提供必要的民意支持,但民意並沒有指導政府、決策政治的權力。指導政治和政府的是儒家經典和聖人之言,是仁本主義。高於政統的隻能是道統,而且,政府對民眾有教化之責。
在西方民主國家,民意也不是一重獨大的。在自由主義體係中,民主隻是手段而非目的,民主原則同樣是不能無限擴張的。自由主義民主製,包涵民主自由平等人權法治憲政諸原則,民主作為其中之一,因受到其它原則的製約,不能不局限於一定的範圍內。
關於民主的價值、局限和需要警惕的地方,哈耶克早有清醒的認知。他指出:
“民主至少在下述兩個方麵幾乎始終存在著擴展的可能性:一是有權投票的人的範圍,二是由民主程序決定的問題的範圍。但是,恰恰是在這兩個方麵,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民主所做的任何可能的擴展都會對人類有益,也不能認定民主原則本身就要求其範圍應得到無限的擴展。”(《自由秩序原理》)
又說:“不論讚同民主的理由多麽充分,民主本身並不是一種終極的價值或絕對的價值,而且對它的評判也必須根據其所達至的成就來進行。民主很可能是實現某些目的的方法,但其本身卻不是目的。”
在民主政治中,“多數人的意見”即民意同樣要接受法律和憲法的製約。憲政,既限政權也限民權,既限政府也限民意,雙方各盡其職,各守其分,各安其位,不能僭越。哈耶克說:
“自由主義認為,無視對多數權力施以限製,從長期來看,不僅會摧毀社會的繁榮及和平,而且還將摧毀民主本身;我們可以說,自由主義的這一論點極為重要。自由主義者還認為,他們所期望民主施加於自身的限製,同時就是民主得以在其間有效運行的限度,也是多數得以在其間真正指導和控製政府行動的限度。”
又說:“那些宣稱民主無所不能而且不加辨識地在任何時候都支持多數的訴求的人,實則是在挖民主的牆角,致使其衰敗。”
可見,盡管對民主的理解不同,給予的限製也不同,但有一點,自由主義與儒家卻是都認同的,那就是對民主應有限製。
反民主的理由之三是,擔心民主化以後,儒家化將更加艱難,甚至再不可能。
這種擔心其實是一種不自信的表現,對儒家真理缺乏必要的信心。東海以為恰恰相反,民主自由至少為儒家的文化傳播和外王追求提供了自由的平台。儒化社會和政治將事半功倍。黨主製下,政治才是最不容易、最不可能儒化的,民主製下相對容易得多。
哈耶克說:“主張民主的觀點,其實預設了任何少數意見都有可能變成一種多數意見。”此言值得儒友們深長思。即使民主化之後,儒家“意見”屬於少數,但擁有了“傳道授業解惑”的言論自由,成為多數的可能性會越來越大。
哈耶克認為文明演進的一個重要特征是:“新觀念一開始總是由少數人提出,後經廣為傳播而為多數所采納”。儒文化雖非新觀念,但九死一生之後由儒家群體提出,“經廣為傳播而為多數所采納”不僅完全可能,而且是必然的。
一開始就實踐儒憲當然是最優選擇。但在求儒憲而不得的情況下,先民主化起來不失為一種次優選擇。在民主自由的基礎上,儒家文化人可以更好地致力於本職工作,不斷提升國民的文化程度和社會的道德氛圍,不斷加強政治的道德性。隨著君子數量的不斷增加和質量的不斷提高,隨著社會的持續儒化和民意的持續優化,儒家政治化將是必然的趨勢。
隻不過,有必要提醒的是,沒有一定的儒家文化道德墊底,民主將求之而不得或得之而異化。血雨腥風百年史已給出了充分證明。倒孔反儒後,民主啟蒙事倍功半,自由理想無疾而終,民主異化成了民主集中製和“作風”。
注:本文所引哈耶克語,均引自其《自由秩序原理》一書,鄧正來譯,三聯書店1997、12(1998、2重印)
2013-5-10於南寧,儒者餘東海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