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妮麗】儒家禮樂教化及其當代社會意義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3-05-13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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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妮麗

作者簡介:龔妮麗(li) ,女,西曆一九五一年生,貴州貴陽人。現任貴州大學人文學院教授,貴州大學中國文化書(shu) 院兼職研究員。兼職貴州省儒學研究會(hui) 理事,貴州省文藝理論家協會(hui) 副主席,貴州省美學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

      
 
     
     
     
    儒家禮樂教化及其當代社會意義
    作者:龔妮麗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孔子2564年暨耶穌2013年5月13日
     
     
    
    古老的中國曾被譽為禮儀之邦,這是文明走在前列的象征。文明必有理想,儒學最具生命力的根源就是其思想中的兩個理想:一是社會理想,即《禮記·禮運》所言的“大同”、“小康”理想;一是文化理想,即《史記·周本紀》中“興正禮樂”,“民和睦,頌聲興”的理想。前一種理想具有世界普遍性,後一種理想則最具中華民族特色。實現後一種理想的途徑是教化,通過禮樂教化使人與人在情理上相互默契,達到社會和諧,個人行而樂之,樂而行之。以此看來,儒家禮樂教化的文化理想在當代社會仍然有著積極的意義。
     
    
    一、儒家禮樂教化的思想與實踐
    
    
    儒家的禮樂思想發軔於周代,周公於成王年間製禮作樂,“興正禮樂,度製於是改,而民和睦,頌聲興。”[①]周公建立禮樂製度服務於治國興邦,經先秦以降儒家的繼承發展,形成了一套理想化的禮樂文化傳統。
    
    製禮作樂是政治大事,《周禮》中,“六官”各掌其職:天官掌邦治、地官掌邦教、春官掌邦禮、夏官掌邦政、秋官掌邦禁、冬官掌邦事。雅樂活動參與各官掌管的禮儀活動,禮儀中的雅樂表演並非純粹的審美活動,而是一種極嚴肅的儀式活動,如《周官·小胥》中記載:“正樂縣之位,王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縣,辨其聲。凡縣鍾磬,半為堵,全為肆。”[②]王者的樂隊可按東南西北排列;諸侯的樂隊可按三麵排列;卿大夫的樂隊則排成兩麵;士隻能排一麵。舞隊排列也有規定,“天子八佾,諸公六佾,諸侯四佾,所以別尊卑。”[③]禮儀行樂活動的形製雖然有嚴格的等級規範,但歌舞奏樂活動本身則具有“和上下”的功能。 “禮”通過事神致福,教民明人倫秩序;“樂(yuè)”能宣情,弦歌吟唱可轉化為樂(lè),禮樂相濟,為秩序化的社會生活增添情感的潤滑劑,使人們對“禮”的履踐,樂而行之。
    
    雅樂為禮儀活動服務,講求與禮相適,其中包含著深刻的“禮樂”思想。《禮記·樂記》對“禮”與“樂”各自的作用作了精辟的總結,其引文如下: 
    
    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樂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揖讓而治天下者,禮樂之謂也。
    
    禮以導其誌,樂以和其聲。(樂論篇)[④]
    
    禮節民心,樂和民聲。(樂本篇)
    
    樂者為同,禮者為異。同則相親,異則相敬。(樂論篇)
    
    禮義立,則貴賤等矣;樂文同,則上下和矣。(樂論篇)
    
    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樂化篇)
    
    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樂統同,禮辨異,禮樂之說,管乎人情矣。(樂情篇)
    
     “禮”是社會中人的行為規範,是一整套從日常生活到社會活動各種製度禮儀的總稱,“禮”強調的是社會中人的行為規範,注重倫理秩序;“樂”是表現人內心情感的藝術,其作用在於以情感溝通人與人之間的親和關係,以達到社會和諧。儒家的禮樂思想是建構理想社會秩序的文化理念, 
    
    周代的雅樂活動是禮樂思想的具體體現,行樂均尊崇禮樂精神,嚴守禮樂製度,服從禮樂規範。從吉禮的雅樂活動中,我們可看出“樂”對於“禮” 相互配合的情況。《周禮·春官宗伯·大司樂》記載:
    
    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磬》、《大夏》、《大濩》、《大武》……乃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應鍾,舞《鹹池》,以祭地祇;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磬》,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⑤]
    
    吉禮之樂不僅以“六律、六同、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敬畏天地、山川、鬼神,歌舞音律也負載著“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以作動物”的審美作用,通過音樂溝通人與神、人與天地、人與人的情感。什麽樣的音調、歌唱、舞蹈與什麽樣的祭禮相配,都有一定的程式。祭天神與祭地祇不同,祀四望與祭山川不同,享先妣與享先祖不同,音樂的情感與祭禮的內容必須是一致的,這樣才能“樂由中出,禮自外作”,服務於“治心”又“治躬”的教化。嘉禮雅樂與嚴肅莊重的祭神祭祖的吉禮雅樂不同,據《儀禮》記載,用樂主要有鄉飲酒禮、鄉射禮與燕禮,都是世俗生活之場所用於人與人、國與國交往的禮儀,所謂:
    
    以嘉禮,親萬民。以飲食之禮,親宗族兄弟;以昏冠之禮,親成男女;以賓射之禮,親故舊朋友;以饗燕之禮,親四方之賓客,以脤膰之禮親兄弟之國;以賀慶之禮親異姓之國;以九儀之命,正邦國之位。[⑥]
    
    這些都是嘉禮的功用。嘉禮之樂在君臣尊卑的秩序中以“風”、“雅”詩樂求取邦國臣民之“和”。以鄉飲酒禮中所歌《小雅·鹿鳴》為例,這是君與臣下及四方賓客燕席間論道修政的樂歌,其詞曰:
    
    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呦呦鹿鳴,食野之蒿。我有嘉賓,德音孔昭。視民不恌,君子是則是效。我有旨酒,嘉賓式燕以敖。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鼓瑟鼓琴,和樂且湛。我有旨酒,以燕樂嘉賓之心。[⑦]
    
     “鼓瑟鼓琴,和樂且湛”,賓主之情,歡悅融洽,君與臣下及四方賓客和諧共處,則又禮數分明,君臣上下,裏外有別,彬彬有禮。雅樂正是以“和”為行樂的依據和目標,體現出先秦儒家“禮宜樂和”的文化理想。如果說“禮樂相濟”體現出周代雅樂為禮儀服務的審美意識,那麽“禮宜樂和”則是禮樂互補的文化訴求。孔子繼承並深化了禮樂思想。他以“仁”為核心,強調通過禮樂教化使人與人在情理上相互默契,既有分疏又有融和,使社會達到有秩序的和諧。禮樂的作用雖然相輔相成共同作用於社會人群,但都必須以“仁”為前提,孔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⑧],所以孔子在“禮崩樂壞”的社會現實中奔走呼號恢複禮樂教化。禮樂教化思想遂成為中國儒家的文化向往,恰如新民先生所言:“‘樂’與‘禮’以和諧的方式融入社會生活的整體,代表了中國人最向往的文明形態,也是人類生存及交往活動最基本的兩個實踐維度。透過‘樂’,我們可以更好地表達人與生活世界不可須臾分離的情感;憑借‘禮’我們才能更合理地建構或維係與人的交往方式有關的存在論秩序。” [⑨]
     
    
    二、禮樂教化的社會功能
    
    
    禮樂教化是實現儒家文化理想的重要途徑,周公“製禮作樂”同時並進,就是要從裏到外對人進行理性與情感的教化,以風化道德、穩定人心,達到治國安邦的目的。周代以來的儒家禮樂教化具有道德化、倫理化、政治化的突出特征。《周禮·春官宗伯》記載: 
    
    (大司樂)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樂德教國子:中、和、袛、庸、孝、友;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以樂舞教國子:舞《雲門》、《大卷》、《大鹹》、《大誂》、《大廈》、《大濩》、《大武》[⑩]。
    
    樂德之教的內容:“中、和、袛、庸、孝、友。”此為“六德”,鄭玄注:“中,猶忠也;和,剛柔適也;袛,敬;庸,有常也;善父母曰孝;善兄弟曰友。”實際上這六個方麵包括了倫理道德的基本內容,樂德之教即是通過音樂教育方式,灌輸受教育者德的內容,通過音樂活動,將“德”的內容化為情感體驗,再上升為理性認同。禮樂教化,一方麵強調等級秩序,“教民明倫理”,一方麵又注重溝通調和,使民樂於接受秩序而各安其位,禮樂同功,正是通過禮宜樂和來實現的。《禮記·樂記》中說: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裏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節奏和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11]
    
    在人倫有別的社會秩序中,同聽同樂溝通了人與人的情感,達到情感的融洽,使社會分而有和,禮之理性秩序,配以樂之情感和悅,禮樂教化貫穿著“中和”精神,“以五禮防萬民之偽,而教之中。以六樂防萬民之情,而教之和”[12]通過禮樂教化,使人行為端正,性情和美。教化即是以“中和”精神對人從內到外的修正,不管是行為“端正”、抑或性情“和美”均是儒家禮樂教化的目標。
    
    “禮樂”教化的意義還在於移風易俗,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人群之和諧。荀子在《樂論》中說:
    
    君子以鍾鼓道誌,以琴瑟樂心。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四時。故樂行而誌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故曰:樂者樂也,君子樂得其道,小人樂得其欲。以道製欲,則樂而不亂;以欲忘道,則惑而不樂。故樂者,所以道樂也。金石絲竹,所以道德也。樂行而民鄉方矣。[13]
    
    荀子主張性惡,自然特別重視禮的規範作用,因而樂與禮的配合,關注的還是怎樣規範人性。
    
    樂與百姓的日常生活有緊密的聯係,所謂十五國風,都是各地民間的歌詩,它們產生於民間,也影響著各地的民風,《毛詩序》中有“風以動之”的說法,音樂就像春風吹化萬物那樣影響著人心,因而儒家認為教化百姓用音樂,“其感人深”可以“其移風易俗”。漢儒董仲舒出於政治需要,十分重視通過禮樂改變民風,教化百姓,他在其《舉賢良對策》中說:
    
    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教化之功也。王者未作樂之時,乃用先王之樂宜於世者,而以深入教化於民。教化之情不得,雅頌之樂不成,故王者功成作樂,樂其德也。樂者,所以變民風、化民俗也。其變民也易,其化人也著,故聲發於和而本於情,接於肌膚,臧於骨髓。故王道雖微缺,而筦弦之聲未衰也。[14]
    
    董仲舒之所以重視禮樂的教化功能,是他明白了“其變民也易,其化人也著”,“王道雖微缺,而管弦之聲未衰也”的原因。那就是“故聲發於和而本於情,接於肌膚,臧於骨髓”,樂不僅通過聽覺器官“接於肌膚”,並進入到內心深處“臧於骨髓”,故而更深深體會到“故聖王已沒,而子孫長久安寧數百歲,此皆禮樂教化之功也”。
    
    儒家的“禮樂”教化又是與政治緊密聯係的,《禮記·樂記》中言:
    
    故禮以導其誌,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亂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故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而治道備矣。
    
    “禮”、“樂”、“政”、“刑”具有不同的性質、特征和功能,正好從不同的方麵,相輔相成,相反相成,達到治理國家的目的。“禮樂”的作用是以不同的方式“治心”,“禮”側重於“節民心”——通過以倫理秩序為基礎的行為規範達到“治心”;“樂”側重於“和民聲”通過對情感的影響調和、調適人們的心性,修養完善人格。“禮節民心,樂和民性”,將人民自覺調適自己的心性、行為,完善人格作為治國的前提,之後才是“政以行之,刑以防之”,這實際上是一種以人為本的政治理路,有其深刻的一麵。音樂是人們有感於現實而發出的情感性心聲表達,社會的政治狀況必然會在音樂中有所反映。音樂與政治之間的這種關係受到儒家特別的重視,認為既可以通過音樂觀察政治得失,又可以通過音樂教化百姓,即所謂“本仁以聚之,播樂以安心”[15]。
    
    禮樂教化思想中包含著情理交融的教育理念,即在快樂中接受嚴肅的理性教育,所謂“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儒家禮樂教化思想中就有“耳目之樂”達到“怡心之樂”的教育理念。宋儒程頤仰慕先王之禮樂教化,曰:“古人自八歲入小學,十五入大學,有文采以養其目,聲音以養其耳,威儀以養其四體,歌舞以養其血氣,義理以養其心。今則俱亡矣,惟義理以養其心爾,可不勉哉”[16]。禮樂教化不僅使學子得到心智道德的教化,同時也享受到耳目怡心之樂”《禮記·文王世子》曰:
    
    凡三王教子必以禮樂。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禮樂交錯於中,發行於外,是故其成也懌,恭敬而溫文。
    
    “其成也懌”正是寓教於樂的體現,懌,即愉悅,禮樂雙修,使受教者在快樂中獲得恭敬而溫文的氣質,這正是內外兼修的作用,在學樂的快樂中修成正道,這不就是孔子所說的“成於樂”嗎?而這種快樂也就是音樂教育中的美感意識。
    
    禮樂教化具有禮樂互補的文化智慧,正如上文所提到的,禮樂相濟——理與情的互補,禮宜樂和——序與和的互補。從理與情的互補來看,禮樂活動中的行樂必然有對於人們心理情感的作用,樂舞以頗具感性特征的美感陶冶人情人性,在弦歌曼舞中,其樂融融,又恭敬肅穆,自然接受敬畏天道、尊祖崇德的教化。從序與和的互補來看,禮樂活動必然選擇富有中庸精神的音樂以修正人心,在聲律和諧的鍾磬笙管合樂中,其樂奕奕,久而久之,溫良文雅,自覺遵從君臣尊卑、明人倫秩序。《禮記·樂記》說:“先王之製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因此,行樂活動中所體現出的審美心態一定是與道德教化相一致的,“樂者樂也”的美感意識也就更多地顯示出崇德、致和、尚雅的特點。
     
    
    三、禮樂教化的當代意義
    
    
    當今的社會,在功利欲求與技術競爭的推動下,物質極大豐富,但同時,在欲望與功利的障蔽下,對於終極性的價值目標——信念、信仰、理想等精神上的追求正在淡化。極端的利己主義,使個人利益與社會價值產生衝突,出現人文精神的危機;殘酷的市場競爭,使人與人之間產生激烈的利益衝突,導致道德的危機。人隻要生活在社會中,就要與人和物打交道,人的生命熱情不可能隻來源於物,在冷漠的人群中,精神生命將失去光澤與溫暖,在物的壓抑下,人也隻能是微不足道的存在。中國儒學充滿生命的智慧,是我們解決人類生存危機的文化資源。禮樂教化理想根源於儒家的倫理哲學理念,雖然是宗法製等級社會的產物,但是它所包含的“興正禮樂”,“民和睦,頌聲興”的文化理想則是超越時空的。禮樂教化體現了儒家“生民之道,以教為本”的思想,是實現人與人在情理上相互默契,達到社會和諧,個人行而樂之,樂而行之的途徑,對當代的文化建設仍然有著積極的意義。
    
    1、禮樂教化是構建文明社會的重要途徑
    
    今天的文明社會講究行政法製,但僅僅依靠刑罰來治理社會是不夠的,也是被動的。儒家的禮樂教化是對社會人群的人文教化,是對人的心靈與行為的價值建構,這是文明社會建設的重要途徑。“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17]禮樂教化是將禮的內在精神——仁愛、正義、和諧、節製、忠孝、誠信等,訴諸於人的理性精神,並通過人的行為表現出來。儒家講“不知禮,無以立也”[18],“知禮”是指思想行為的文化養成,“立”,是指以文化養成的行為融入社會、立身社會。禮樂教化通過“樂由中出,禮自外作”,“致樂以治心”,“治禮以治躬”,使人們從內部得到精神文化的提升,從外部習得與內部精神相應的、合乎禮儀的行為,美好的外在行為與內在的生命精神相統一,達到“樂極和,禮極順,內和而外順”。禮樂教化與行政法製相配合,文明社會的建構才是完整的,這就是 “禮以導其誌,樂以和其聲,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禮樂刑政,其極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
    
    2、禮樂教化是培養主體精神生命的重要途徑
    
    人與動物的區別,是具有理性的自覺與超越的生命境界。禮樂教化是情理的教化“樂也者,情之不可變者也;禮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通過禮的教育,“使人以有禮,知自別於禽獸。”[19]提高自己的倫理品格,在家庭中懂得孝敬父母,愛護子女;在社會中,懂得尊重他人,誠信待人,遠離非理性的粗野、庸俗、愚昧、貪婪、迷亂,成為有道德修養的人。樂教與禮教相配合,通過審美活動陶冶性情,進入超越的生命境界,獲得與天地同和的精神愉悅,這正是:“故樂行而誌清,禮修而行成,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美善相樂。”[20] 禮樂教化帶給人的不隻是“禁令”,而是自覺地、愉快地接受從情感到理性的品格修養,自覺地、愉快地獲得主體精神生命的提升。
    
    3、禮樂教化是建構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
    
    當今社會講民主法治,人與人之間在政治上和人格上是平等的,應該取消等級的尊卑區別。但是人與人之間卻存在著長幼、性別、親疏、才能、特長、職業的區別,每個人在社會中扮演著不同的社會角色,各自發揮著相應的作用。禮教可以使有區別的人以自己的角色身份各安其位,使社會正常地、協調地運轉,這樣的社會才是健康的、有序的、長久的、穩定的。恰如荀子所言:“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故公室可得而居也。”[21]禮教使人們恪守維係社會正常運轉的禮數,“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22]。樂教與禮教配合,讓人們分中有和,通過音樂活動使人們在審美快樂情景中溝通情感,達到和諧,這就是“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裏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23]和諧社會的建構需要有分有和,儒家禮樂教化的智慧中包含著人與人和諧相處的辯證道理。
    
    4、禮樂教化是獲得“行而樂之,樂而行之”生活模式的重要途徑
    
    禮樂教化思想中包含著情理交融的教育理念,所謂“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之,樂也。” 中國音樂的“樂”與快樂之“樂”同形異音,其意義的關聯有著中國文化的特色,唐君毅先生說:“音樂者,人之所同樂者也。……音樂之樂者,下順凡情之求樂,上希聖境之曰樂,故同其字而異其音,以見其義之相通,此亦唯中國有之,非他土之文字之異音者必異形之所能有者也。”[24] 禮宜樂和的文化傳統內含著充盈的“行而樂之,樂而行之”生活模式。禮樂教化使人與人之間的情感交流與思想交流充滿積極的生命熱情;禮樂雙修,使受教者在快樂中獲得恭敬而溫文的氣質,在快樂中修成正道。禮樂教化——“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25]是中國人快樂人生的基礎;禮樂教化,使仁人君子在“誌於道,據於德,依於仁,遊於藝”[26]的人生中獲得生命的意義。
    
     
    注釋
    
    
    [①]《史記·周本紀第四》嶽麓書社2001年版標點本。
    
    [②] 《周禮·周官·小胥》,《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③] 班固《白虎通·禮樂》,《四部叢刊》本。
    
    [④] 《禮樂·樂記》引文均引自《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⑤] 《周禮·春官宗伯·大司樂》。
    
    [⑥] 《周禮·春官宗伯·大宗伯》。
    
    [⑦] 《詩經·小雅·鹿鳴》,《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⑧] 《論語·八佾》,《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⑨] 張新民:《生命體驗結構與音樂現象學——<樂韻中澄明之境>序》,載《星海音樂學院學報》2008年4期。
    
    [⑩] 《周禮·春官宗伯第三》。
    
    [11] 《禮記·樂記》。
    
    [12] 《周禮·地官》。
    
    [13] 《荀子·樂論篇第二十》。
    
    [14] 班固:《漢書·董仲舒傳》中華書局點校本1962年6月版,2499頁。
    
    [15] 《禮記·禮運》。
    
    [16] 《二程遺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322頁。
    
    [17] 《論語·子路》。
    
    [18] 《論語·堯曰》。
    
    [19] 《禮記·曲禮》。
    
    [20] 《禮記·樂記》。
    
    [21] 《荀子·王製》
    
    [22] 《孟子·滕文公上》,《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版。
    
    [23] 《禮記·樂記》。
    
    [24] 唐君毅:《中華人文與當今世界》,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5年12月版,321頁。
    
    [25] 《論語•泰伯》。
    
    [26] 《論語•述而》。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