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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一、人道政為(wei) 大
儒家一貫關(guan) 心現實,關(guan) 懷社會(hui) ,“喜歡”過問、幹涉和參與(yu) 政治,視政治為(wei) 道援天下最重要的渠道和途徑,為(wei) 人生最重要的事業(ye) 和“工作”。參政議政,士之本職。孔孟周遊列國,一生“跑官”不止,目的正在於(yu) 此。
《論語》中說孔子“君命召,不俟駕而行”[1]。聽到國君召喚,沒等車備好,就急衝(chong) 衝(chong) 地趕著上路了。這充分體(ti) 現了孔子的敬業(ye) 精神。孔子說:“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表達了他用世之心的急迫。
《孟子·滕文公下》:“周霄問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傳(chuan) 曰:孔子三月無君則皇皇如也。出疆必載質。公明儀(yi) 曰:“古之人三月無君則吊。”[2]孟子在魏國時,與(yu) 周霄討論出仕。孟子認為(wei) ,士人出仕做官,好比農(nong) 民耕田,是他們(men) 自己的職業(ye) 。“士之失位也,猶諸侯之失國家也”。
“三月無君則吊”,意思都是閑居三月,就心神不寧,自我哀悼。古人雲(yun) :“得君行道”。在君主時代,隻要得到君主的賞識,才有機會(hui) “行道”:推行仁政王道,實現濟愛仁民、道援天下的政治抱負。
當然,儒家“跑官”,跑之有道,不能亂(luan) 來,不能有失尊嚴(yan) 。孟子接下去強調,儒家出仕,自有必須遵守的道德規範,“古之人未嚐不欲仕也,又惡不由其道。不由其道而往者,與(yu) 鑽穴隙之類也。”如果不以“合禮”的方式“出”去,就象男女鑽門洞扒門縫而結合一樣為(wei) 人所不恥。
儒家曆代聖賢大儒無不關(guan) 注政治,儒家學說極富政治性。
關(guan) 於(yu) 儒家的政治性,孔子一句話就說透了:人道政為(wei) 大。孔子不僅(jin) 把人道與(yu) 政治緊密聯係起來,而且視政治為(wei) 人世間最重要的問題,為(wei) 人倫(lun) 、人事的關(guan) 鍵和首要,真可以說悠悠萬(wan) 事,唯此為(wei) 大。這句話出自《禮記-哀公問》:
孔子侍坐於(yu) 哀公,哀公曰:“敢問人道誰為(wei) 大?”孔子愀然作色而對曰:“君之及此言也,百姓之德也,固臣敢無辭而對?人道政為(wei) 大。”[3]
魯哀公問出“人道誰為(wei) 大”這個(ge) 問題,讓孔子非常高興(xing) ,悲欣交集,感歎說這是百姓的福德、百姓的幸運啊。
人道這個(ge) 概念的含蘊深廣。其古義(yi) ,或指男女交合。《詩·大雅·生民》“以弗無子,履帝武敏歆” 漢鄭玄箋:“心體(ti) 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 孔穎達疏:“謂如人夫妻交接之道。”或指人倫(lun) ,倫(lun) 理關(guan) 係、社會(hui) 規範和為(wei) 人之道。《禮記·喪(sang) 服小記》:“親(qin) 親(qin) 、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別,人道之大者也。”[4]
或指人事,與(yu) “天道”相對應。《易·係辭下》:“《易》之為(wei) 書(shu) 也,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子產(chan) 說:“天道遠,人道邇”注意,人道與(yu) 天道
是概念對應,不是對立。在儒文化中,天人合一,人道天道,一體(ti) 同仁,不能割裂更不對立。
王船山說:“人道,立人之道。”孫敬軒說:“人道,治人之道。”[5]“立人”重在道德,“治人”重在政治。王船山的解釋更準確。
另外,人道主義(yi) 是起源於(yu) 歐洲文藝複興(xing) 時期的一種思想體(ti) 係,提倡關(guan) 懷人、愛護人、尊重人,做到以人為(wei) 本、以人為(wei) 中心的這樣一種世界觀。
對人道的理解和定義(yi) ,古今中西有異,但原則上是相通的,都是指以愛護人的生命、關(guan) 懷人的幸福、維護人的尊嚴(yan) 、保障人的權益等為(wei) 原則的人事或為(wei) 人之道。
儒家仁本主義(yi) ,可以涵蓋西方人道主義(yi) 這個(ge) 概念。或者說,儒家是中國式的人道主義(yi) 。仁者愛人,愛人就是仁道;人道政為(wei) 大,政治是仁道最重要的體(ti) 現方式,
《論語-微子》篇有個(ge) 故事,充分說明孔子對政治的重視和關(guan) 注。
子路從(cong) 而後,遇丈人,以杖荷蓧。子路問:“子見夫子乎?”丈人曰:“四體(ti) 不勤,五穀不分,孰為(wei) 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殺雞為(wei) 黍而食之,見其二子焉。明日,子路行以告。子曰:“隱者也。”使子路反見之,至則行矣。子路曰:“不仕無義(yi) 。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yi) 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luan) 大倫(lun) 。君子之仕也,行其義(yi) 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6]
“子路曰”:這段話估計是孔子所授,欲以告丈人者,丈人不在,子路遂對丈人二子言。馬培路按:蓋其欲告之言,因其“行矣”而未能告之,姑謄錄在這裏,以明理而饗讀者。朱子曰:“丈人意子路必將複來,故先去之以滅其跡”蓋言其子亦去矣。
子路從(cong) (孔子)行而落後了,遇見一位老人,用木杖挑著竹器。子路問道:“您看見我老師了嗎?”老人說:“四肢不知勤勞,五穀不能分辨,誰是老師?”把木杖插在地上去除草。子路拱手站在一旁。老人留子路住宿,殺雞做黍米飯給子路吃,讓兩(liang) 個(ge) 兒(er) 子出來相見。第二天,子路趕上孔子,告訴了這件事。孔子說:“這是位隱士。”讓子路返回去看老人。到那裏,老人已經走了。子路說:“不仕不義(yi) 。長幼禮節不可廢棄,君臣之義(yi) 如何能廢棄呢?隻想潔身自好,卻亂(luan) 了大的倫(lun) 理。君子之所以要出仕,是要盡他的義(yi) 務。至於(yu) 道之不能行,已經知道了。”
儒家強調五倫(lun)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荷蓧丈人有二子,可見仍講究父子親(qin) 情和長幼禮節。孔子認為(wei) 僅(jin) 此還不夠,所以想進一步開示。
君臣以義(yi) 合。出不出仕,可以因人而異,因時代環境和個(ge) 人情況的不同而異,但不能一概反對出仕,一概以不仕為(wei) 高。世易時移,君臣一倫(lun) 隨著君主製的結束早已不存在,但道理是一樣的。在任何時代,人除了家庭生活,還應該有社會(hui) 政治生活,還應該承擔一定的社會(hui) 政治責任。
另外,儒家欣賞隱士和道家的潔身自好、清高自由的精神及不合作態度,但不認同其某些觀點。莊子說“不譴是非以與(yu) 世俗處”,“與(yu) 其是堯而非桀,不如相忘於(yu) 江湖”,而儒家致力於(yu) 教化世俗引導社會(hui) 及政治改良,嚴(yan) 辨華夷、王霸、義(yi) 利、善惡、正邪之別,在大是大非問題上寸土不讓。“是堯而非桀”正是儒者本分也。朱熹《論語集注》說:
“蓋丈人之接子路甚倨,而子路益恭,丈人因見其二子焉。則於(yu) 長幼之節,固知其不可廢矣,故因其所明以曉之。人之大倫(lun) 有五: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是也。仕所以行君臣之義(yi) ,故雖知道之不行而不可廢。然謂之義(yi) ,則事之可否,身之去就,亦自有不可苟者。是以雖不潔身以亂(luan) 倫(lun) ,亦非忘義(yi) 以殉祿也。”[7]
“雖不潔身以亂(luan) 倫(lun) ,亦非忘義(yi) 以殉祿。”這句話體(ti) 現了儒家政治態度的中庸,既不認同荷蓧丈人不問政治、潔身自好,也不為(wei) 祿忘義(yi) 、以道殉人。
二、禮為(wei) 政之本
儒家的政治性又重點表現於(yu) 禮。《禮記-哀公問》中,孔子又指出:“為(wei) 政先禮,禮其政之本與(yu) ?”、“民之所由生,禮為(wei) 大”。把禮視為(wei) 政治的根本,民生的首要。儒家德治的德,不是空洞的,而是集禮樂(le) 刑政為(wei) 一體(ti) 。易言之,禮製,涵蓋禮樂(le) 政刑。
禮製建設,先秦是西周最美,秦後以漢朝為(wei) 盛。
三代之禮,同中有異,後代對前朝禮製,既有繼承仿效,又有斟酌損益。周禮,精神與(yu) 夏商周一脈相承,具體(ti) 規範設置上也大量吸收了夏商的精華,在三代禮製中最為(wei) 完美。故孔子讚歎: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
春秋時代,孔子以前的人如師服、內(nei) 史過等,與(yu) 孔子同時的人如叔向、晏嬰、遊吉等,論禮的很多。論禮最多的首推孔子。他們(men) 所論之禮,《禮記》所說之禮,主要是周禮。
孔子時代,禮崩樂(le) 壞,孔子一生棲棲遑遑周遊列國,終究未能“複禮”,便在晚年,將禮製的原則和精神藏納在《春秋》中。這本外王學經典在漢朝受到特別的尊崇,地位就相當於(yu) 現在的憲法。《春秋》大義(yi) 全麵地反映到政治、經濟、文化、法律等任何領域。
漢朝有“春秋決(jue) 獄”的做法,指司法官根據《春秋》之義(yi) 理作為(wei) 決(jue) 斷複雜、疑難案件依據的一種特殊審判方式。在司法審判的實務中,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等儒家經典為(wei) 指導,還組織編輯《春秋決(jue) 事比》(又稱《春秋決(jue) 獄》),收錄232個(ge) 以《春秋》決(jue) 案的典型案例,在整個(ge) 漢朝的司法審判中,《春秋決(jue) 事比》實際上成為(wei) 當時的判例法。這是儒家王道精神在司法領域的反映。
漢朝在儒家經典特別是《春秋》的指導下建設的國家機關(guan) 製度、職官管理製度、學校與(yu) 察舉(ju) 、財政、監察、法律、軍(jun) 事的設置與(yu) 內(nei) 容等等,其大框架一直延續到清朝。在民主製出現之前,可以說儒家的各項製度一直具有相當的的先進性。
製度是禮之大者,是最重要、最大的禮,“禮,時為(wei) 大”,就是說,製度,必須與(yu) 時俱進,合乎時宜。《禮運篇》曰:“變而從(cong) 時”;《禮器篇》曰:“禮時為(wei) 大。堯授舜、舜授禹、湯放桀、武王伐紂,時也。”可見禮經是以改製為(wei) 隨時之宜的。康有為(wei) 說得好:
“孔子之法,務在因時,當草昧亂(luan) 世,教化未至,而行太平之製,必生大害。當升平而仍守據亂(luan) ,亦生大害也。譬之今當升平之時,應發自立自主之義(yi) ,公議立憲之事,若不改法,則大亂(luan) 生。”(《中庸注》)[8]
《易經》的易字,有不易、變異、簡易三義(yi) (又有學者加上交易之義(yi) ),認為(wei) 乾坤萬(wan) 物的變化都符合這麽(me) 三個(ge) 規律。可以說,變異、變化、變革,乃是易經三大原則之一。所謂“唯變所適是其常典也”,所謂“神無方而易無體(ti) ”(神妙而沒有固定規則,變化而沒有固定模式),所謂“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通什麽(me) ?“順萬(wan) 物之情,通天下之誌”(《係辭上注》)。
《易經》有《隨卦》與(yu) 鼎革二卦。隨是隨時,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隨時之義(yi) 大矣哉”。“革,去故也,鼎,取新也”,革是革故,革區舊的東(dong) 西,鼎是鼎新,樹立新的東(dong) 西。都是強調變變變。鼎卦注雲(yun) :“革去故而鼎取新,取新而當其人,易故而法製齊明……革既變矣,則製器立法以成之焉。變而無製,亂(luan) 可待也。” 而“變故成新,必須當理”,革故鼎新,必須是合乎天理人情、合乎正義(yi) 良知,一句話:合乎儒家的基本原則。
革卦的《彖》寫(xie) 道:“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意思是說,改良也好,革命也好,無論怎麽(me) 改變,都必須是正當的,符合文明的原則。也可以說,這是對“革”的規範性要求、或者說原則性規定。
三、樂(le) 為(wei) 禮之輔
儒家禮樂(le) 並稱,禮樂(le) 並重。禮樂(le) 製度分禮和樂(le) 兩(liang) 個(ge) 部分,兩(liang) 者相輔相成。禮為(wei) 主,樂(le) 為(wei) 輔,樂(le) 從(cong) 屬於(yu) 禮。《禮記》曰“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樂(le) 記》說:“樂(le) 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xiang) 裏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nei) ,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qin) 。”[9]
《樂(le) 記》將禮、樂(le) 、刑、政作為(wei) 實現王道的要素相提並論,禮樂(le) 相輔相成,儒家在政治上是禮教,亦是樂(le) 教。禮重秩序,樂(le) 重和諧。東(dong) 海曾經提出,儒家的現代責任和未來理想是:更新小康之禮製,追求樂(le) 教之大同。
注意,快樂(le) 之樂(le) 與(yu) 音樂(le) 之樂(le) 、禮樂(le) 之樂(le) 不同義(yi) ,但有其內(nei) 在關(guan) 聯性。孔子說:“言而履之,禮也;行而樂(le) 之,樂(le) 也。”義(yi) 理付諸實踐,就是禮,快樂(le) 地實踐,實踐而快樂(le) ,就是樂(le) 。這才是禮樂(le) 製度的真義(yi) 。孔子主張寓教於(yu) 樂(le) ,說“興(xing) 於(yu) 詩,立於(yu) 禮,成於(yu) 樂(le) ”,以音樂(le) 來陶冶性情修養(yang) 人格,讓人們(men) 相親(qin) 相愛和睦融洽。
因此在儒家,音樂(le) 也具有一定的道德性和政治性,或者說,也是道德和政治的一種表現方式,音樂(le) 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樂(le) 者,所以致神祇、和邦國、諧百姓、安賓客、悅遠人者。
《禮記-樂(le) 記》認為(wei) ,禮與(yu) 樂(le) 相輔相成,交互為(wei) 用。二者一個(ge) 強調同,一個(ge) 強調異:"樂(le) 者為(wei) 同,禮者為(wei) 異。同則相親(qin) ,異則相敬";一個(ge) 講和,一個(ge) 講序。“樂(le) 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別。”[10]
禮與(yu) 樂(le) 有不同的政治作用和社會(hui) 影響:“禮義(yi) 立,則貴賤等矣;樂(le) 文同,則上下和矣。""樂(le) 由中出,禮自外作。樂(le) 由中出故靜,禮自外作故文。……樂(le) 至則無怨,禮至則不爭(zheng) 。”、“故樂(le) 也者,動於(yu) 內(nei) 者也;禮也者,動於(yu) 外者也。樂(le) 極和,禮極順,內(nei) 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yu) 爭(zheng) 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11]
周代的音樂(le) 領導機構“大司樂(le) ”是世界上出現最早,規模最大的音樂(le) 教育與(yu) 音樂(le) 表演機構。主要教授學員們(men) 學習(xi) 六代樂(le) 舞與(yu) 小舞。《周禮-春宮》中明確記載了最高樂(le) 宮大司樂(le) 的職務要求:“大司樂(le) 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國之學政,而合國之子弟晉”。
孫詒yi讓《周禮正義(yi) 》謂:周大學之名,見此經(《周禮》)者唯成均,見於(yu) 《禮記》者由又有辟雍、上庠xiáng、東(dong) 序、瞽宗,共五學,此外又有小學。後世唐高宗曾改國學為(wei) 成均監。董仲舒說:五帝名大學曰成均。“大司樂(le) ”教學科目主要有樂(le) 德、樂(le) 語、樂(le) 舞(大舞)和小舞四種,都有倫(lun) 理道德內(nei) 容。
儒家認為(wei) ,音樂(le) 與(yu) 政治相通。《樂(le) 記》早指出:“治世之音安以樂(le) ,其政和;亂(luan) 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yu) 政通矣。”班固《藝文誌》論樂(le) 曰:“《易》曰:先王作樂(le) 崇德,殷薦之上帝,以享祖考。故自黃帝下至三代,樂(le) 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二者相與(yu) 並行。”
《呂氏春秋·音初》說,“聞其聲而知其風,察其風而知其誌,觀其誌而知其德,盛衰、賢不肖,君子小人,皆形於(yu) 樂(le) ,不可隱匿。故日:樂(le) 之為(wei) 觀也深矣。”[12]
《莊子·天下》說:“黃帝有《鹹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禹有《大夏》,湯有《大濩》。”這些都是治世之音的典型。
子謂《韶》:“盡美矣,又盡善也。”謂《武》:“盡美矣,未盡善也。”(《論語》)韶(sháo):也稱大韶,上古虞舜時的一組樂(le) 舞。古解:韶就是紹(繼承),舞樂(le) 表現了“舜紹堯之道德”。武:也稱大武,《詩·周頌》中有《武》篇,為(wei) 武王克殷後作,乃讚頌武王武功的樂(le) 舞歌詞。
美,形容聲容之盛。善,指美之實質。舜繼承堯的事業(ye) ,達到天下大治,武王伐紂救民,其功一也,所以其音樂(le) 都盡美。不過,舜之德,性之也,又以揖遜而有天下;武王之德,反之也,又以征誅而得天下,所以有所不同。
即使是仁義(yi) 之師,即使是為(wei) 了天下百姓發動的義(yi) 戰,畢竟動用過武力,終究不夠完美和理想。《新解》說:“舜以文德受堯之禪,武王以兵力革商之命。故孔子謂舜樂(le) 盡美又盡善,武樂(le) 雖盡美未盡善。蓋以兵力得天下,終非理想之最善者。”
周禮規定:“天子八佾,公六,諸侯四”。古代舞隊的行列,八人為(wei) 一行,叫一佾。天子的舞隊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諸公六佾,諸侯四佾,士二佾。因此,《論語》中提到:“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yu) 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13]按季氏的職位,隻能用四佾,但他擅自僭用了天子樂(le) 舞的規格,以大夫而僭天子之禮,此事可容忍,何事不可忍。或者說,此事尚忍為(wei) ,何事不忍為(wei) 。
禮盡管“時為(wei) 大”,可以因時製宜地進行變革,但在一定的曆史階段中,禮一旦“製”成,就有相當的嚴(yan) 肅性,“各級領導”必須嚴(yan) 格遵守,即使禮的某些內(nei) 容及形式已經過時需要改革,在改之前也必須得到充分尊重。
《論語》本章及以下各章“‘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yu) 三家之堂?”、“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及“不知也”等等言論,都表示了孔子對君主和貴族帶頭違反禮製、破壞政治社會(hui) 道德秩序的劣行的反感,表示了孔子對禮崩樂(le) 壞的無道政治的深痛。
本章所謂季氏,具體(ti) 何人,各家所說不同。馬融《論語訓說》曰:“魯以周公之故,受王者禮樂(le) ,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yu) 其家廟而舞之,故孔子譏之。”是以季氏為(wei) 季桓子。《韓詩外傳(chuan) 》雲(yun) :“季氏無道僭天子,舞八佾,旅泰山,以雍徹,……然不亡者,以冉有、季路為(wei) 宰臣也。”是以季氏為(wei) 季康子。朱熹《集注》雲(yun) :“季氏:魯大夫季孫氏。”並未明指為(wei) 何人。《左傳(chuan) 》、《漢書(shu) 劉向傳(chuan) 》和崔述則認為(wei) 是季平子,是也。[14]
三家者,以《雍》徹。子曰:“‘相維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yu) 三家之堂?”[15]
三家:春秋後期掌握魯國政權的三家貴族:孟孫氏(即仲孫氏),叔孫氏,季孫氏。他們(men) 是魯桓公之子仲慶父(亦稱孟氏)、叔牙、季友的後裔,又稱“三桓”。三家中,以季孫氏勢力最大。
雍:《詩·周頌》中的一篇。古代,天子祭祀宗廟的儀(yi) 式舉(ju) 行完畢後,在撤去祭品收拾禮器的時候,專(zhuan) 門唱這首詩。亦作雝。徹:同撤。撤除,拿掉。“相維”句:《詩·周頌·雍》中的句子,意謂四方諸侯都來助祭,天子主祭,那樣莊嚴(yan) 肅穆。相(xiàng),指儐(bin) 相,助祭者。維,助詞,沒有意義(yi) 。
辟(bì),本指君王。皇疏申包義(yi) 雲(yun) :“辟訓君,君故是諸侯也。”公,二王之後稱公。二王指夏後杞,殷後宋。天子大祭,同姓異姓諸侯皆來助祭,故統言辟公。穆穆,莊嚴(yan) 肅靜。形容至美至敬。天子行祭禮,諸侯來助祭,天子穆穆然,至美至敬。
這兩(liang) 章都是孔子批判當時魯三家的政治僭越和非禮。
孔子又:“師摯之始,《關(guan) 雎》之亂(luan) ,洋洋乎盈耳哉!”[16]孔子說:從(cong) 太師摯的序曲,到《關(guan) 雎》的尾聲,多麽(me) 美盛啊那充滿耳朵的樂(le) 曲!
師摯之始:魯國的樂(le) 師名摯(zhì),為(wei) 太師,因他擅長彈琴,又稱琴摯。始,樂(le) 曲的開端,即序曲。古代奏樂(le) ,開端叫升歌,一般由太師演奏,故說“師摯之始”。亂(luan) :樂(le) 曲結尾的一段,由多種樂(le) 器合奏。這裏指演奏到結尾時所奏的《關(guan) 雎》樂(le) 章。
洋洋,美盛的意思。孔子自衛反魯而正樂(le) ,恰好師摯初任樂(le) 官,其音樂(le) 樂(le) 之美盛如此。
周朝盛行的“六代之樂(le) ”及樂(le) 德、樂(le) 語、樂(le) 舞等內(nei) 容本來記於(yu) 《樂(le) 經》,可惜《樂(le) 經》“失於(yu) 秦火”。儒家六經,樂(le) 經失傳(chuan) ,實在是中華文化的巨大損失。好在不少樂(le) 製的內(nei) 容可以在“三禮”中的禮儀(yi) 製度中看到,而專(zhuan) 述樂(le) 義(yi) 的《樂(le) 記》也保存在《禮記》之中。另外,古代的“樂(le) ”是歌樂(le) 舞三位一體(ti) 的,周樂(le) 的歌詞部分可在《詩經》中還有保存,如《周頌》。
順便指出,按照儒家標準,四九以後流行的多數紅歌,內(nei) 容和形式、思想和曲調、理念和音樂(le) 都非正常。紅歌,或怨以怒或哀以思,或是怨怒哀思的結晶,是野蠻之詞魔鬼之樂(le) 的媾合,是亂(luan) 世之音亡國之音的雜交。《樂(le) 記》早指出:
“治世之音安以樂(le) ,其政和;亂(luan) 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國之音哀以思,其民困。聲音之道,與(yu) 政通矣。”[17]
《樂(le) 記》又說:“宮為(wei) 君,商為(wei) 臣,角為(wei) 民,徵zhǐ為(wei) 事,羽為(wei) 物。”五音象征五行,五行是物質基礎,萬(wan) 物之宗,“宮亂(luan) 則荒,其君驕;商亂(luan) 則陂,其官壞;角亂(luan) 則憂,其民怨;徵zhǐ亂(luan) 則哀,其事勤;羽亂(luan) 則危,其財匱。”“五者皆亂(luan) ,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18]
《呂氏春秋》說:“亡國戮民,非無樂(le) 也,其樂(le) 不樂(le) 。溺者非不笑也,罪人非不歌也,狂者非不武也,亂(luan) 世之樂(le) 有似於(yu) 此。”(《呂氏春秋-大樂(le) 》)[19]
亡國之人,刑戮之民,不是沒有音樂(le) ,而是“其樂(le) 不樂(le) ”,其音樂(le) 不快樂(le) 。溺水者會(hui) 發笑(溺水者喉嚨裏發出咯咯咯的聲音,聽上去像笑聲。)罪人會(hui) 唱歌,瘋狂的人看上去很勇武。亂(luan) 世音樂(le) 就類似於(yu) 此。
《呂氏春秋》指出亂(luan) 世音樂(le) 的特征說:
“亂(luan) 世之樂(le) 與(yu) 此同:為(wei) 木革之聲則若雷,為(wei) 金石之聲則若霆,為(wei) 絲(si) 竹歌舞之聲則若噪。以此駭心氣、動耳目、搖蕩生則可矣,以此為(wei) 樂(le) 則不樂(le) 。故樂(le) 愈侈,而民愈鬱,國愈亂(luan) ,主愈卑,則亦失樂(le) 之情矣。”(《呂氏春秋-侈樂(le) 》)[20]
演奏木製、革製樂(le) 器的聲音就像打雷,演奏銅製、石製樂(le) 器的聲音就像霹靂,演奏絲(si) 竹樂(le) 器歌舞的聲音就像喧嘩。用這樣的聲音,可以驚擾人的精神,震動人的耳目,搖蕩人的性情。但如果作為(wei) 音樂(le) ,則不能使人快樂(le) 。所以音樂(le) 越是放縱,民眾(zhong) 就越是抑鬱,國家越是混亂(luan) ,君主地位越是卑下,這樣就失去音樂(le) 的本意了。
因此,毫不奇怪,紅歌最響亮的時代,中國反而黑暗。
與(yu) 紅歌同在的,是外患內(nei) 憂是天災人禍,是自相殘殺和血光之災。紅歌聲中數以千萬(wan) 計的國民悄悄死於(yu) 人造饑荒,紅海洋裏無數知識人上吊服毒和自戕,張誌新們(men) 被割掉舌頭押赴刑場。紅歌響入雲(yun) 霄時,陰謀陽謀共舞,災星死神齊飛,國民經濟社會(hui) 道德一起崩潰。
紅歌之紅,是紅牌紅痢紅眼病紅斑痤瘡的紅,是惡狠狠血淋淋的紅,是“十日並出”萬(wan) 物焦敗的紅。紅歌越響越黑暗,良有以也。《樂(le) 記》曾經指出:“鄭衛之音,亂(luan) 世之音也;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 按照中華標準,很多港澳台歌曲與(yu) 鄭衛之音和桑間濮上之音差不多,不是什麽(me) 好歌,但比起紅歌來就好得太多了就像一般小人比盜賊惡棍優(you) 秀得多一樣。
或說:紅歌問題在一個(ge) 偽(wei) 字,篡改曆史,粉飾現實,製造巧言令色。東(dong) 海曰,紅歌問題在偽(wei) 更在邪,鼓吹的是惡性信仰、階級仇恨、暴力鬥爭(zheng) 和暴君崇拜,都屬於(yu) 邪知邪見的範疇。正常人正常社會(hui) 不會(hui) 熱衷於(yu) 唱紅歌,偶爾個(ge) 別人唱唱,也是唱著玩玩而已。
隻有充滿邪欲惡習(xi) 的小知識分子和小人,才會(hui) 為(wei) 它塗上“正義(yi) ”的顏色,將它神聖化,或者被它洗腦和煽動。順便指出一個(ge) 現象:神聖化紅歌的知識分子,往往會(hui) 妖魔化儒家和孔子。
而反孔反儒,反掉的是人性之良、社會(hui) 之常和政治之正。這是五四以來國家無數災難、國民無底苦難的主要內(nei) 因。自殘自滅,自邀天譴。
很多知識分子卻倒打一耙,歸罪於(yu) 孔孟之道。文革之前這麽(me) 做,或可理解;之後還這麽(me) 做,不論是極度愚昧還是別有用心,都令人鄙厭。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啊。不由得想起《入菩薩行論》中一偈:“愚夫不欲苦,偏作諸苦因。愚人為(wei) 自樂(le) ,毀樂(le) 如滅仇。”
四、法律本於(yu) 禮
注意,德治不是空洞的,她必須是禮製,包括法治。道之以德,齊之以禮,並非不要法。禮法禮法,儒家禮製,包括刑法。所謂德主刑輔,道德掛帥,刑法為(wei) 輔。儒家政治,刑法也是很嚴(yan) 峻的。
周穆王在各地遊曆之時,見到某些諸侯任意施刑,遂命呂侯(亦稱甫侯)以“明德慎罰”為(wei) 指導原則,“作修刑辟”,對周初刑法改革修正,重新製定了一部法典。因為(wei) 是呂侯主持修訂,故稱之為(wei) 《呂刑》。呂侯又做過甫侯,所以又叫《甫刑》。
《尚書(shu) 》中的《盤庚》、《微子》、《金滕》、《康誥》,《梓材》、《多方》、《立政》諸篇,以及雖有關(guan) 於(yu) 古代刑法的記述,都是鱗爪;其它古籍對東(dong) 周和之前這段曆史有關(guan) 刑法的記述也無專(zhuan) 篇,唯《呂刑》才是專(zhuan) 門論述刑法的,堪稱我國曆史上最早的係統的刑法文獻。
《呂刑》原本今也失傳(chuan) 。今文《尚書(shu) 》中現存《呂刑》一篇,是關(guan) 於(yu) 這次法律改革的記錄和誥詞。誥詞中,穆王詳細敘述了刑的源流,說明了當時刑法總共有三千條,而且製定了贖刑的條例,強調要依法定罪和刑罰中正。
誥詞分三大段。第一段詳述刑法源流,告誡各諸侯國君勤政重德慎刑,並強調刑法必須以德為(wei) 本。第二段說明刑法的種類、條目以及斷獄之法。第三段說明懲辦貪汙和公平中正的重要意義(yi) 。本文八個(ge) “中”字,為(wei) 《呂刑》立下了司法準則。
是否以德為(wei) 本,以“中”為(wei) 準,刑法可分為(wei) “祥刑”和“虐刑”。
“苗民弗用靈,製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wei) 劓刵椓黥。越茲(zi) 麗(li) 刑並製,罔差有辭。民興(xing) 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yu) 信,以覆詛盟。…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21]
“苗民”不遵守政令,用刑罰來製人,製定了五種酷虐之刑以為(wei) 法律。殺害無罪的人,開始濫用劓、刖、椓、黥等刑罰。於(yu) 是施行殺戮,毀棄法度,不區分具體(ti) 案情。這就是“虐刑”。
這裏的“苗民”,或解為(wei) 苗族之民,或說是三苗國主,頑凶若民,故謂之“苗民”。
“苗民”何義(yi) ,茲(zi) 事體(ti) 大。因為(wei) 下麵說皇帝報“為(wei) 虐者”以威嚴(yan) ,製止、消滅苗民,使他們(men) 沒有後嗣留在世間。“苗民”若是苗主,“遏絕苗民”隻是誅除首惡;“苗民”若是苗族民眾(zhong) ,“遏絕苗民”就是滅了整體(ti) 變壞了的苗族。根據文義(yi) ,“苗民”當解為(wei) 三苗國主。
“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沒有芬芳的德政,“虐刑”所發散的隻有腥氣。
“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意謂皇帝哀矜庶民無辜被害,於(yu) 是報“為(wei) 虐者”以威,用刑罰處置施行虐刑的人,將“苗民”誅滅,使他們(men) 沒有後嗣留在世間。這裏說“遏絕苗民”,下句有“乃命重黎”之語,重黎是帝堯之事,可見這裏滅苗民的皇帝是帝堯。
《墨子·尚賢下》曾引用《呂刑》片段:“古者聖王既審尚賢,欲以為(wei) 政,故書(shu) 之竹帛,琢之盤盂,傳(chuan) 以遺後世子孫。於(yu) 先王之書(shu) 《呂刑》之書(shu) 然:‘王曰:於(yu) !來!有國有土,告爾祥刑。在今而安百姓,女何擇言人?何敬不刑?何度不及?’能擇人而敬為(wei) 刑,堯舜禹湯文武之道可及也。是何也?則以尚賢及之。”
能夠選擇賢人謹慎用刑,就叫祥刑。
“德威惟畏,德明惟明。”這二句曾為(wei) 《禮記·表記》所引,鄭玄說:“德所成,則人皆畏之,言服罪也;德所明,則人皆尊之,言得人也。”“典獄非訖於(yu) 威,惟訖於(yu) 富。”主管刑罰的官,不是始終依靠刑威,而是終於(yu) 仁厚。這就是“祥刑”。
在《尚書(shu) 呂刑》中,記載著觸犯刑法的人可以上交一定財物而免除一定的刑罰。1975年陝西岐山縣董家村出土了一件西周中晚期青銅器---訓匜,在其上銘文157字,記述了周王重臣伯陽父依據當時的刑法處理了一件案子,因誣告上級訓,一位任牧牛的小官被判處鞭打1000、黥麵、免職,也可按照當朝法典交金(銅)300鑀鞭打500處理。訓最後收到了金,製作了這件青銅器。整個(ge) 事件訴訟程序嚴(yan) 格,法律程序完整。
儒家刑法,歸本於(yu) 禮。孔子說克己複禮為(wei) 仁。個(ge) 人層麵重在克己,政治領域重在複禮。政治和禮製又須以仁為(wei) 本。孔子說:
孔子對曰:“古之為(wei) 政,愛人為(wei) 大。所以治愛人,禮為(wei) 大。所以治禮,敬為(wei) 大。…是故君子興(xing) 敬為(wei) 親(qin) 。舍敬,是遺親(qin) 也。弗愛不親(qin) ,弗敬不正,愛與(yu) 敬,其政之本與(yu) ?”[22]
“古之為(wei) 政,愛人為(wei) 大。不能愛人,不能有其身。不能有其身,不能安土。不能安土,不能樂(le) 天。不能樂(le) 天,不能成其身。”[23]
仁者愛人,政治以愛人為(wei) 重,故“為(wei) 政,愛人為(wei) 大”;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表現形式、態度和方法,怎麽(me) 表現,要遵守禮的規範,故“愛人,禮為(wei) 大”;禮本於(yu) 敬,故欲治禮,先要持敬,故“治禮,敬為(wei) 大”。 興(xing) 敬為(wei) 親(qin) ,對於(yu) 親(qin) 人要有尊敬之心,相敬則親(qin) 。不敬,等於(yu) 拋棄親(qin) 人。沒有愛心則不親(qin) ,沒有敬心者不正,故愛與(yu) 敬是“政之本”。愛與(yu) 敬都是仁的表現,都仁心所發。
為(wei) 政者不能愛人,就會(hui) 出大問題。一是“不能有其身”。孟子曰:“夫能愛人,則人愛之,而身安定矣。”“不能有其身”即身不安定;二是“不能安土”。鄭玄注:“不能安土,動移失業(ye) 也。”不能愛人則所至皆仇,故不能安土,社稷難保;三是“不能樂(le) 天”,不能樂(le) 行天道。鄭玄注:“不能樂(le) 天,不知己過而怨天也。”;四是“不能成其身”,不能成就道德良知,良知,法身也。
這兩(liang) 段話,把政治、愛(仁愛)敬(尊敬)、禮製、親(qin) 親(qin) 、仁民等統一起來了。
所以,德治第一義(yi) 是遵循儒家道統。在法家、拜上帝教、法西斯、馬主義(yi) 之類思想指導下,是無德治可言的。因為(wei) 它們(men) 所謂的道德,恰恰是最不道德、最反道德的東(dong) 西。隻有儒家以仁義(yi) 、誠信、中庸為(wei) 原則的道德,才是至真至正的道德,才有資格與(yu) 政治結合,指導政治和社會(hui) 。
五、儒學吉位何在?
曾經有人勸我應“離政治遠一點”做個(ge) 純儒;又有人說:“儒學的吉位不在朝而在野。儒學不能充當現代意識形態,不能充當指導政黨(dang) 思想的理論基礎;不能試圖躋身政局以儒學經略現代政治;儒學恒是在野的。”
東(dong) 海認為(wei) ,儒學在野,是無道則隱,是迫不得已無可奈何,絕非以之為(wei) 吉。唯“在朝”成為(wei) 指導思想,才有機會(hui) “親(qin) 民”、“仁民”、“治國平天下”。那才是儒家大吉,更是國家天下大利。反對儒學政治化,等於(yu) 反對道德政治化和政治道德化;否定儒學政治性,等於(yu) 否定了孔孟和曆代聖賢的仁政努力王道追求。
儒學在朝,意味著仁義(yi) 誠信中庸民本等儒學原則和普世價(jia) 值成為(wei) 政治原則;在野,則意味著原則的失守和退隱。輕則禮崩樂(le) 壞秩序蕩然,聖賢也淪為(wei) “喪(sang) 家犬”;重則學絕道喪(sang) 邪說掛帥,孔孟被打成“反動派”。在野,能保住傳(chuan) 道授業(ye) 的自由就大吉,隻怕法家馬家當道,連“喪(sang) 家犬”的自由也喪(sang) 失。
“儒學吉位不在朝而在野”,將儒學去政治化,是閹割儒學。不過,若加上“天下無道”這個(ge) 定語,再改為(wei) :儒者的吉位不在朝而在野,則可以成立。邦無道,儒者“從(cong) ”則違道,“不從(cong) ”危身,以隱為(wei) 吉。但是,這是為(wei) 了獨善其身和守死善道,不是因為(wei) 儒學不能充當意識形態和指導思想。
東(dong) 海曾提出儒家“新三統論”:儒家為(wei) 主統,政治上以自由主義(yi) 和三民主義(yi) 為(wei) 輔。同時建議某些“紅色儒家”可爭(zheng) 取馬家為(wei) 未來輔統之一。當局固然不許儒學占指導地位,實質上也汲取了某些儒理,如和諧論,有建立“馬家為(wei) 主,儒家為(wei) 輔”的意識形態新格局的試圖。“不能充當”論比當局更落後。
儒家政治化即意識形態化,一而二,二而一。儒家被稱為(wei) 名教,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名與(yu) 言,相當於(yu) 意識形態和思想理論。王道大同太平世不用說,禮教禮製禮法仁政小康等等概念,都直指儒家政治化製度化法律化,都有賴於(yu) 意識形態化;湯武革命即儒家革命…,四書(shu) 五經大義(yi) 煌煌,不可誣也。
意識形態、理論基礎和國家管理,禮之大者,是儒家政治化的要義(yi) 所在。儒家有沒有這個(ge) 功能(應不應插),與(yu) 有沒有現實性和實踐機會(hui) (插不插得進),“應然”與(yu) “實然”,是兩(liang) 個(ge) 層麵的問題。至於(yu) 清議範疇的教化監督批判等,即使有政治性,禮之小者耳。被限於(yu) 此乃大不幸,且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可以獨善其身,可以傳(chuan) 道授業(ye) ,可以大發“清議”。但如果有機會(hui) 有條件在其位,儒家更強調謀其政,人在朝,精神就要在朝,所謂“道屈則身與(yu) 俱退,道伸則身與(yu) 共進”,不論從(cong) 政執政,都要負相應的政治社會(hui) 責任,就不能局限於(yu) “清議”--相反,自身成了監督批判的對象。
不是在乎在朝在野,而是在乎道之真理大義(yi) 和道統尊嚴(yan) 。道統籠罩全局,政統、學統、清議傳(chuan) 統都在她覆蓋範圍內(nei) 。
儒家政治,“禮不下庶人”:不能用道德規範去要求民眾(zhong) ;“春秋責備賢者”:政治文化社會(hui) 地位越高,責任越重大,要求越嚴(yan) 格;“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民眾(zhong) 道德社會(hui) 風氣敗壞,首先要追查“君子”們(men) 的責任;“萬(wan) 方有罪,罪在朕躬”:如果民眾(zhong) 普遍走上犯罪道路,就要檢討自身道德及朝廷法度的問題。
儒學為(wei) 何最適合在朝?1、儒家諸道義(yi) 原則有利於(yu) 正向調和政治層“多元力量和利益”衝(chong) 突,是政府價(jia) 值中立的最好保障;2、汲取了民主法治精華的儒家憲政能更好地維護言論信仰自由;3、儒學在野,潛龍勿用價(jia) 值失常,民與(yu) 國皆大不幸;4、德治追求王道理想決(jue) 定了儒學強烈的政治性質。
或提議,“東(dong) 海兄不用意識形態這個(ge) 詞。這是一個(ge) 現代詞匯,自由主義(yi) 、共產(chan) 主義(yi) 、民族主義(yi) 等是現代意識形態。它們(men) 是一套可人為(wei) 編造的說辭。儒家、基督教、伊斯蘭(lan) 卻絕對不是。儒家是於(yu) 天人之際求道之學,天、道就在那兒(er) ,是客觀的。”
人們(men) 反感“意識形態”這個(ge) 概念,主要是反感馬主義(yi) 的連鎖反應,恨屋及烏(wu) 。要在消除馬味還原本意,隻不過指某些思想觀念的集合,世界觀方法論的總和,有群體(ti) 性、係統性和曆史性等特征。儒家與(yu) 自由主義(yi) 一樣符合這些特征。我在政治層麵習(xi) 慣性地稱之為(wei) 意識形態,相當於(yu) 指導思想。
意識形態這個(ge) 概念,容易讓人想到共產(chan) 主義(yi) 、馬列主義(yi) 及某些學者強加的某些不良定義(yi) ,從(cong) 而產(chan) 生負麵感覺。其實它完全中性,福柯就指出過它的“中立性”。且有很多種類,如倫(lun) 理的、社會(hui) 的、政治的。在西方,自由主義(yi) 及社群主義(yi) 社會(hui) 民主主義(yi) 等學說,都被納入意識形態範疇。
或說:“意識形態是指一種係統化的脫離現實世界的觀念,是極權主義(yi) 運動所依賴的烏(wu) 托邦的宣傳(chuan) 手段和脫離現實世界的生活方式。”這種定義(yi) 有專(zhuan) 用性,特指馬主義(yi) 。仁本主義(yi) 是理想性與(yu) 現實性的統一,絕不脫離現實世界絕不烏(wu) 托邦,民本德治王道等原則精神更是與(yu) 極權主義(yi) 格格不入。
儒學是最不容易出偏的,但也難免有例外,尤其是這個(ge) 時代。有儒家學者說《春秋》大義(yi) 就是“清議”,魯迅是“清議”的代表,是“中華本位意識之文化托命之人”雲(yun) 雲(yun) 。這些都是錯誤的觀點。
注釋
[1]《論語新解》(新校本),錢穆著,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248頁。
[2]《孟子譯注》楊伯峻譯注,中華書(shu) 局2005年版,第142頁。
[3][4] [5] [9] [10] [11] [17][18] [22][23]《禮記校注》,陳戍國 譯 ,嶽麓書(shu) 社2004年版,第270-292頁。
[6]《論語新解》(新校本),錢穆著,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441頁。
[7]《論語集釋》,程樹德撰,程俊英 蔣見元點校,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1278頁。
[8]《中國現代學術經典-錢賓四卷(上)》,劉夢溪主編,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598頁。
[12]《呂氏春秋校釋》,陳奇猷校釋,學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334頁。
[13]《論語新解》(新校本),錢穆著,九州出版社2011年版,第46頁。
[14]《論語集釋》,程樹德撰,程俊英 蔣見元點校,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136至139頁。
[15] 《論語集釋》,程樹德撰,程俊英 蔣見元點校,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140頁。
[16] 《論語集釋》,程樹德撰,程俊英 蔣見元點校,中華書(shu) 局1990年版,第542頁。
[19]《呂氏春秋校釋》,陳奇猷校釋,學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255頁。
[20]《呂氏春秋校釋》,陳奇猷校釋,學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265頁。
[21]《尚書(shu) 譯注》李民、王健撰 ,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9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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