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樟法】《呂氏春秋》——“儒門外道”之書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2-07-05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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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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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呂氏春秋》是戰國末年秦國丞相呂不韋組織門客們集體編撰的著作,又名《呂覽》。此書共分為十二紀、八覽、六論,一百六十篇,二十餘萬字。
當時,魏國有信陵君,楚國有春申君,趙國有平原君,齊國有孟嚐君,他們都禮賢下士,結交賓客。呂不韋“羞不如”,要在這方麵爭個高低,也招來了大量文人學士,給他們優厚的待遇,門下食客多達三千人。不同的是,呂不韋招攬門客,特重文才,令門下凡能撰文者,都把自己所聞所見和感想寫出來。呂不韋對這些文章進行篩選、歸類、刪定,綜合在一起成書,取名叫《呂氏春秋》。
《呂氏春秋》的十二紀是全書的大旨所在,是全書的重要部分,分為《春紀》、《夏紀》、《秋紀》、《冬紀》。每紀都是15篇,共60篇。《春紀》主要討論養生之道,《夏紀》論述教學道理及音樂理論,《秋紀》主要討論軍事問題,《冬紀》主要討論人的品質問題。在相當於全書總序的《序意篇》中說:
“凡十二世紀者,所以紀治亂存亡也,所以知壽夭吉凶也,上揆之天、下驗之地、中審之人,若此,則是非可不可無所遁矣。”
八覽,現在63篇,顯然脫去一篇。內容從開天辟地說起,一直說到做人務本之道、治國之道以及如何認識、分辨事物、如何用民、為君等。六論,共36篇,雜論各家學說。
《呂氏春秋》的編著目的是總結曆史經驗教訓,為以後的秦國統治提供長久的治國方略。此書試圖兼容並包,融匯百家。《不二》篇中說:“老聃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廉,關尹貴清,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貴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倪良貴後。”又說:“老耽貴柔,孔子貴仁,墨翟貴兼,關尹貴清,列子貴虛,陳駢貴齊,陽生責己,孫臏貴勢,王廖貴先,兒良貴後,此十入者,皆天下之豪士也。”
對先秦各家都予以相當的肯定和讚許,同時進行總結性批判和批判性吸收。例如對墨家思想,《呂氏春秋》讚同墨子“節葬”觀念,又批駁了墨子的“非攻”主張:“夫攻伐之事,未有不攻無道而罰不義也。攻無道而伐之義,則福莫大焉,黔首利莫厚焉。禁之者,是息有道而伐有義也,是務湯武之事而遂桀紂之過也。”(《振亂》)
《呂氏春秋》主張興“義兵”,“義兵至,則鄰國之民歸之著流水,誅國之民望之若父母,行地滋遠,得民滋眾,兵不接刃,而民服若化。”(《懷寵》)《呂氏春秋》認為,“攻無道而伐不義” 除暴安良的正義戰爭,可以得到人民的衷心擁護。這就很儒家。
《呂氏春秋》理論並沒有機會付諸實踐。秦始皇執政後,就將呂不韋逼死了,秦始皇欣賞和采納的是韓非李斯的法家學說。
二
或以為《呂氏春秋》“堅持了法家學派的基本理論”。非也。
法家的基本理論是性惡論和君本位,法術勢是為君主服務的,儒家同樣有自己的法術勢思想(刑法、權道、地位權勢和時代大勢)。關鍵在於以何為本、用啥掛帥。儒家道德上仁本位,政治上民本位,其它一切都必須圍繞著仁字大旗而轉。
《呂氏春秋》處處強調仁義道德的重要性和原則性,對法家嚴刑峻法多所批評。《上德》篇說:“嚴刑峻法,此衰世之政也。”本篇口頭即指出:
“為天下及國,莫如以德,莫如行義。以德以義,不賞而民勸,不罰而邪止,此神農、黃帝之政也。以德以義,則四海之大,江河之水,不能亢矣;太華之高,會稽之險,不能障矣;闔廬之教,孫吳之兵,不能當矣。”
可見,學界以《上德》篇為兵家之言,是錯誤的。“為天下及國”政治工作,隻要“以德以義”, 闔廬的政教,孫武吳起的軍隊都不能抵擋。這就是仁者無敵的道理。兵家雲乎哉。由於是闔閭和孫武的密切關係,《呂氏春秋》把他與孫武、吳起聯係在一起。
《上德》篇還介紹了舜德服三苗的真實曆史故事:
“三苗不服,禹請攻之,舜曰:“以德可也。”行德三年,而三苗服。孔子聞之,曰:“通乎德之情,則孟門、太行不為險矣。故曰德之速,疾乎以郵傳命。”
周明堂金在其後,有以見先德後武也。舜其猶此乎!其臧武通於周矣。”
舜德服三苗事見於《尚書-大禹謨》;這裏引的孔子之言“德之速,疾乎以郵傳命。”《孟子·公孫醜上》中作“德之流行,速於置郵而傳命”,意謂德政最得人心,最易通行,推行起來,比驛站轉送命令還要迅速。
其次,《呂氏春秋》對士的態度和法家截然不同。商鞅認為遊學之士引誘農民脫離生產幹擾國家政策的貫徹,應予取締。《呂氏春秋》則對賢士表示出高度的推崇,對賢士的重要性和治國安邦的作用有大量論述。
如《期賢》說:“凡國不徒安,名不徒顯,必得賢士。”《謹聽》說:“名不徒立,功不自成,國不虛存,必有賢者。”《本味》說:“功名之立,由事之本也,得賢之化也。非賢,其孰知乎事化?故曰其本在得賢。”《求人》說:“身安、國安、天下治必賢人”。《 讚能》說:“得十良馬,不若得一伯樂;得十良劍,不若得一歐冶;得地千裏,不若得一聖人。”等等。
在《士容》、《下賢》、《知分》、《離俗》、《諭大》等篇中,以儒家特點為主、道家色彩為輔,描繪了理想中的賢士形象和特征。
盧文弨《書呂氏春秋後》謂:“《呂氏春秋》一書,大約宗墨氏之學,而緣以儒術”;近人杜國庠認為,“在呂不韋的主觀上,比較是有意畸重於道家”;熊鐵基認為《呂氏春秋》是秦漢“新道家”的代表作(《秦漢新道家論稿》)。也都不對。
《漢書·藝文誌》把《呂氏春秋》著錄於“雜家”類,並說:“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見王治之無不貫,此其長也。”《隋書·經籍誌》、《新唐書·藝文誌》並仍《漢誌》所注,列為“雜家”。此說也不夠準確。
三
《呂氏春秋》旨在對諸子百家兼收並蓄,“兼儒墨,合名法”,收百家之長,成一家之言。應該說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把各門各派各種不同的思想統一到了道德上。它吸取法家“耕戰”觀點又反對嚴刑峻法。“宗墨氏之學”又批評墨家“非攻”、“救守”之說,對諸家皆有取有舍。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對各家各派進行了改良優化。
司馬遷在《史記》裏將《呂氏春秋》與《周易》《春秋》《離騷》等並列,表示了他對《呂氏春秋》的重視。東漢的高誘為《呂氏春秋》作注並序之,序中寫道:
“莊襄王立三年而薨,太子正立,是為秦始皇帝,尊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不韋乃集儒書,使著其所聞,為《十二紀》,《八覽》、《六論》,訓解各十餘萬言,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名為《呂氏春秋》,暴之鹹陽市門,懸千金其上,有能增損一字者,與千金。時人無能增損者。誘以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耳。然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以忠義為品式,以公方為檢格,與孟軻、孫卿、淮南、揚雄相表裏也,是以著在錄略。誘正《孟子章句》,作《淮南》、《孝經》解畢訖,家有此書,尋繹案省,大出諸子之右。”(《呂氏春秋》漢河東高誘序)
“乃集儒書”的“儒書”是“儒士”之誤。(梁玉繩曰:《意林》注作儒士。)可見當時呂不韋的門客以儒生為主,該書是以儒家思想為主幹是理所當然的。那些儒生水平不高也是顯而易見的。一是《呂氏春秋》似儒非儒,作者中沒有大儒可知;二來大儒也不屑於給呂不韋這種人做門客。
高誘明確指出“此書所尚,以道德為標的,以無為為綱紀,以忠義為品式,以公方為檢格,與孟軻、孫卿、淮南、揚雄相表裏”的特點。高誘認為此書“大出諸子之右”。讓它超過了諸子成就的主要原因,正是其一定程度的道德精神。元大儒陳澔認為該書是“當時儒生學士有誌者所為”。他說:
“呂不韋相秦十餘年,此時已有必得天下之勢,故大集群儒,損益先王之禮而作此書,名曰《春秋》,將欲為一代興王之典禮也,故其間亦多有未見之禮經合者。其後徙死,始皇並天下,李斯作相,盡廢先王之製,而《呂氏春秋》亦無用矣。然其書也,亦當時儒生學士有誌者所為,猶能仿佛古製,故記禮者有取焉。”(《禮記集說》)
明方孝孺對該書也持相當肯定的態度。他說:
“然其書誠有足取者,其《節喪》、《安死》篇譏厚葬之弊,其《勿躬》篇言人君之要在任人,《用民》篇言刑罰不如德禮(此文應在《上德》篇),《達鬱》、《分職》篇皆盡君人之道,切中始皇之病。其後秦卒以是數者僨敗亡國,非知幾之士,豈足以為之哉?”
又說:“然予獨有感焉,世之謂嚴酷者,必曰秦法,而為相者,乃廣致賓客以著書,書皆詆訾時君為俗主,至數秦先王之過無所憚,若是者皆後世之所甚諱,而秦不以罪。嗚呼!然則秦法猶寬也。”(方孝孺《遜誌齋集-讀呂氏春秋》)
方孝孺指出,“書皆詆訾時君為俗主,至數秦先王之過無所憚”,其中關於“君人之道”的闡說“切中始皇之病”。可見《呂氏春秋》與秦始皇的道德立場及政治態度大不同。當時呂不韋能夠“廣致賓客以著書”,隻是因為秦始皇羽毛未豐而已。
清人汪中指出:
“《呂氏春秋》出,則諸子之說兼有之。故《勸學》、《尊師》、《誣徒》、《善學》四篇,皆教學之方,與《學記》表裏;《大樂》、《侈樂》、《適音》、《古樂》、《音律》、《製樂》,皆論樂,凡此諸篇,則六藝之遺文也;《十二紀》發明明堂禮,則明堂陰陽之學也;《貴生》、《情欲》、《盡數》、《審分》、《君守》五篇,尚清靜養生之術,則道家流也;《蕩兵》、《振亂》、《禁塞》、《懷寵》、《論威》、《簡述》、《決勝》、《愛士》八篇。皆論兵,則兵權謀,形勢二家也;《上農》、《任地》、《辨土》三篇,皆農桑樹藝之事,則農家者流也;其有抵牾者:《振亂》、《禁塞》、《大樂》各三篇,以墨子《非攻》、《救守》及《非樂》為過。而《當染篇》全取墨子,《應言篇》司馬喜事,則深重墨氏之學。”(汪中《述學呂氏春秋附考》)
《四庫全書總目》說的最是中肯:
“不韋固小人,而是書較諸子之言獨為醇正。大抵以儒為主,而參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籍之文典與孔子、曾子之言,其他如論音則引《樂記》,論鑄劍則引《考工記》,雖不著篇名,而其文可案。所引莊、列之言,皆不取放誕恣肆者;墨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而縱橫之術、刑名之說,一無及焉,其持論頗為不苟”。
我認為,《呂氏春秋》全書博采兵、農、法、陰陽各家學說,歸宗於道德,思想主幹頗為儒家,或者說大部分篇幅灌注了相當的儒家精神,在強調德治、孝道、禮樂、民本、正名、重賢等方麵,與儒家一脈相承。在此基礎上融合道、墨、法、兵眾家之長,形成了包括政治、經濟、哲學、道德、軍事各方麵的“呂氏”體係,結構嚴整、體例畫一。隻是可惜,該書沒有明確確立儒文化為主體,對道德的理解把握不夠精確到位,故似是而非地方亦不少。可以稱為“儒門外道”之書,與《荀子》一書並列。
注意,《呂氏春秋》是呂不韋眾門客的集體創作,《呂氏春秋》並不代表呂不韋文化道德水準。呂不韋這個人,擅於投機、富有權術而劣於德行,一身商賈氣,沒啥儒家味。他獻姬於子楚,救助子楚從趙國脫身,幫助子楚成為太子,都是商業行為,視子楚為奇貨可居。
安國君(秦昭襄王之子)登基一年而死、子楚繼位三年而死,都很可疑,我懷疑是呂不韋搞鬼,目的是為了讓子楚名義上的兒子、他自己的兒子嬴政(即秦始皇)繼位。嬴政以呂不韋為相國,尊稱仲父,其實是親生父親呢。呂不韋最後被嬴政逼死,堪稱報應。
把《呂氏春秋》全書謄抄懸掛在鹹陽城門,聲稱誰能改動一字即賞給千金。這不啻為一次絕妙的炒作。呂不韋的頭腦確實好使。時人沒有一個能加以改動的。“誘以為時人非不能也,蓋憚相國,畏其勢耳。”高誘的這個推測挺有意思。
四
從《愛類》開頭一段,就可以看出《呂氏春秋》的一大特點:重視仁德又理解不確,有儒家精神而又不夠儒家。下麵逐句試析這一段。
“仁於他物,不仁於人,不得為仁;不仁於他物,獨仁於人,猶若為仁。仁也者,仁乎其類者也。故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無不行也。神農之教曰:‘士有當年而不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饑矣;女有當年而不績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親耕,妻親績,所以見致民利也。賢人之不遠海內之路,而時往來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為務故也。人主有能以民為務者,則天下歸之矣。王也者,非必堅甲利兵選卒練士也,非必隳人之城郭、殺人之士民也。上世之王者眾矣,而事皆不同。其當世之急、憂民之利、除民之害同。”(《呂氏春秋·愛類》)
“仁於他物,不仁於人,不得為仁。”很正確。仁者愛人,連作為同類的人都不愛,哪還有什麽“仁”可言?
“不仁於他物,獨仁於人,猶若為仁。”也沒錯。儒家親親仁民愛物,愛有差等而無局限,“不仁於他物”,境界不高,但能夠“仁於人”,值得肯定,“猶若為仁”,也蠻好,就像孔子讚美管子“如其仁”一樣。
“仁也者,仁乎其類者也。”不準確。“仁乎其類”是必須的,這是“民胞”,但儒家還進一步強調“物與”和“天地萬物一體之仁”。
“故仁人之於民也,可以便之,無不行也。”自當如此。隻要方便於、有利於民眾的事,就應該去做,去實踐。
“神農之教曰:士有當年而不耕者,則天下或受其饑矣;女有當年而不績者,則天下或受其寒矣。”故身親耕,妻親績,所以見致民利也。”不對了。士農工商,社會分工不同,“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文化人和政治人自有其應盡的文化政治責任,豈能事事親力親為?如果“身親耕,妻親績”,恰恰是不義不仁的。
《左傳》記載:
“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左傳文公二年》)
妾織蒲,杜預注:“家人販席,言其與民爭利。”後即用作為政不仁與民爭利之典故。《南史·範泰傳》:“食祿之家,不與百姓爭利,故拔葵所以明政,織蒲謂之不仁。”
“賢人之不遠海內之路,而時往來乎王公之朝,非以要利也,以民為務故也。”對,不夠準確。孔孟“不遠海內之路”周遊列國,曆代大儒“時往來乎王公之朝”,既是“以民為務”,也是為了成就良知光明和生命輝煌。儒家行道,把仁義之道“舉而措之天下之民”,既為了利民又為了利己。古之學者為己。
“人主有能以民為務者,則天下歸之矣。”不錯。但怎樣才能、才是“以民為務”,
卻大有講究,最關鍵的是要指導思想正確高明。法家思想完全錯誤,無論動機如何,都會被指導出“以民為奴”的現實。
“王也者,非必堅甲利兵選卒練士也,非必隳人之城郭、殺人之士民也。”注意你的口氣。什麽叫“非必”( 不一定)?“上世之王者眾矣,而事皆不同。其當世之急、憂民之利、除民之害同。”對。
2012-5-21東海儒者餘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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