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陽明心學與禮教精神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6-24 15:50:23
標簽:禮教
朱承

作者簡介:朱承,男,安徽安慶人,西元1977年生,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暨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治心與(yu) 治世——王陽明哲學的政治向度》《儒家的如何是好》《信念與(yu) 教化——陽明後學的政治哲學》《禮樂(le) 文明與(yu) 生活政治》等。

陽明心學與(yu) 禮教精神

作者:朱承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道德與(yu) 文明》2023年第3期


摘    要:中國傳(chuan) 統禮教精神主要表現在以儒家價(jia) 值觀念塑造人、以禮治和人倫(lun) 之道作為(wei) 公私生活秩序的基礎、推崇禮樂(le) 典章及儀(yi) 節的傳(chuan) 承和教化等方麵。陽明心學的良知說將儒家的價(jia) 值規範內(nei) 化為(wei) 人的心性秩序,從(cong) 而將一般意義(yi) 上的恪守禮教轉化為(wei) 遵從(cong) 良知。陽明心學重視儒家禮教的人倫(lun) 之道,在理論上強調人倫(lun) 之道對於(yu) 公私生活秩序的重要性,並將人倫(lun) 教化付諸一定的公共生活實踐。而在禮樂(le) 傳(chuan) 承和教化上,陽明心學雖不主張拘泥於(yu) 禮樂(le) 的“名物度數”上,但是在重視禮樂(le) 本原的前提下,仍強調要傳(chuan) 承禮樂(le) 典章並對民眾(zhong) 進行禮樂(le) 教化,以此來延續儒家的文明秩序。就此而言,陽明心學依然是傳(chuan) 統禮教精神的彰顯。而從(cong) 陽明心學的道德自主性及其思想靈活性的角度來看,也說明傳(chuan) 統禮教不僅(jin) 僅(jin) 是泛泛而言的束縛性教條,同時還是一種有著豐(feng) 富蘊涵的價(jia) 值觀念和規範體(ti) 係。

 

作者簡介:朱承,華東(dong) 師範大學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暨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


 

眾(zhong) 所周知,自新文化運動以來,“禮教”一詞便聲名狼藉,多被視為(wei) 固化傳(chuan) 統社會(hui) 結構以及束縛人們(men) 思想和行動的教條。作為(wei) 一場思想運動,新文化運動以來對禮教的批判展現了傳(chuan) 統社會(hui) 向現代社會(hui) 轉化過程中對舊思想、舊倫(lun) 理、舊觀念予以揚棄的必要性,這一批判曾對中國社會(hui) 的轉型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應該說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yi) 。但是,在激進的社會(hui) 思想運動之後,如何更加全麵地認識禮教,並將禮教放到其相應的時代背景下予以審視,依然還是一個(ge) 有待深化的學術問題。在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中,禮教精神既表現為(wei) 以儒家價(jia) 值來塑造理想人格,期望所有人都能將儒家價(jia) 值及其規範內(nei) 化為(wei) 個(ge) 體(ti) 的心性,又表現為(wei) 一種秩序和規範意識,即以禮治和人倫(lun) 之道作為(wei) 公私生活秩序的基石,同時還表現為(wei) 對生活文明的一種傳(chuan) 承,即以禮樂(le) 典章及儀(yi) 節的傳(chuan) 承和教化來傳(chuan) 遞和推廣儒家思想。儒家禮教精神的上述表現在王陽明的心學中體(ti) 現得較為(wei) 明顯。王陽明的心學是儒家思想發展過程中的特殊形態,可以說是儒家秩序觀念的內(nei) 在化與(yu) 精致化。儒家禮教精神在心學中有著具體(ti) 而豐(feng) 富的表現形式,它既有心學獨特的一麵,也有著傳(chuan) 統禮教的共同性。本文試圖對陽明心學所展現的禮教精神予以揭示和分析,以此來調整和深化對於(yu) 傳(chuan) 統禮教的認識。


一、心性秩序:良知的禮教功能

 

良知是陽明心學的核心觀念。作為(wei) 心之本體(ti) ,良知承載了儒家所認可的倫(lun) 理道德規範,人因之而能判斷善惡是非,它既先驗地內(nei) 在於(yu) 人的心中,又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是每個(ge) 人之所以成為(wei) 人的根據。王陽明認為(wei)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men) 應該按照良知來安排自己的言行舉(ju) 止,“千聖皆過影,良知乃吾師”[1](876)。在陽明心學的視閾中,良知在人的塑造和自我成就的過程中不可或缺,是人能夠過有道德的生活並在日常生活中有所依傍的前提。儒家禮教的秩序精神、是非準則、善惡標準內(nei) 化為(wei) 自我的道德意誌、道德情感和道德理性,以良知的形式成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本體(ti) ,就此而言,以禮為(wei) 教在心學中就成了以良知為(wei) 教。從(cong) 所承擔的現實功能角度來看,以良知為(wei) 教與(yu) 以禮為(wei) 教有著共同的指向,良知是禮教塑造人、規約人的心學體(ti) 現,構造了人的心性秩序,承擔了“教”的功能。因此,在心學裏,良知與(yu) 致良知也就成了“良知教”(牟宗三曾稱陽明心學為(wei) “致良知教”)。

 

在陽明心學中,良知具有知是知非、知善知惡的能力,良知以內(nei) 在信念的形式引導人的行動,就此而言,“人人自有定盤針,萬(wan) 化根源總在心”[1](870)。心之良知就是指引人言行舉(ju) 動的“道”與(yu) “教”,王陽明曾說:“夫良知即是道,良知之在人心,不但聖賢,雖常人亦無不如此。若無有物欲牽蔽,但循著良知發用流行將去,即無不是道。”[1](78)無論聖賢還是常人,隻要按照良知行事,就是合乎“道”的。在儒家思想裏,合乎“道”即是正當合理的,就可以成為(wei) 導人之“教”,《傳(chuan) 習(xi) 錄下》曾記述:

 

先生曰:“‘天命之謂性’,命即是性。‘率性之謂道’,性即是道。‘修道之謂教’,道即是教。”問:“如何道即是教?”曰:“道即是良知。良知原是完完全全,是的還他是,非的還他非,是非隻依著他,更無有不是處。這良知還是你的明師。”[1](120)

 

“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來自《中庸》,王陽明將其與(yu) 良知說聯係起來,以良知說來解釋《中庸》首章的三句話。他認為(wei) ,命即是性,性即是道,道即是教,也就是天命即是人之本性,按照本性所為(wei) 就是道之所係,而依道而行就是生活中的教條與(yu) 教旨。為(wei) 什麽(me) “道”可以是“教”呢?王陽明指出,這裏的“道”就是良知,“不可須臾離也”(《中庸》)。人們(men) 依照良知來處世行事,良知認同的為(wei) 是,違背良知的為(wei) 非,依照良知就明白了是非,因此良知就具有了教條、教導的意義(yi) 。將良知作為(wei) 生活的教條與(yu) 行為(wei) 指導,這與(yu) 以禮為(wei) 教的邏輯是一樣的,禮承載了儒家的價(jia) 值信念,是儒家價(jia) 值信念的規範化表現,同樣地,在王陽明那裏,良知即是儒家價(jia) 值信念的內(nei) 化,合乎禮與(yu) 合乎良知的根本邏輯是一致的,即以儒家的價(jia) 值信念為(wei) 生活指針。王陽明指出,“使人於(yu) 事君處友仁民愛物,與(yu) 凡動靜語默間,皆隻是致他那一念事親(qin) 從(cong) 兄真誠惻怛的良知,即自然無不是道”[1](96)。良知之所以是“道”,是因為(wei) 良知蘊含著仁義(yi) 禮智信等儒家價(jia) 值信念,故而可以成為(wei) 人之為(wei) 人的導向。可見,依照良知而行與(yu) 依照禮而行,在實質上都是在落實儒家所尊崇的價(jia) 值信念,其實質都是使儒家的倫(lun) 理價(jia) 值成為(wei) 人們(men) 生活中最為(wei) 重要的信條或規範,區別在於(yu) ,“良知教”強調人按照自身心性本有的信念活動,而“禮教”則強調人按照外在的規範活動;良知依照人的道德意念而展現,有一定的靈活性,而禮的教條則相對固定化和程式化。由此可見,在陽明心學中,良知教在一定意義(yi) 上發揮著和禮教一樣的作用,即以良知來促使人們(men) 按照儒家的倫(lun) 理價(jia) 值規範行事,從(cong) 而實現儒家理想的生活秩序。

 

按照儒家的設想,禮在日常生活中應該處處發揮作用,人無論貧賤還是富貴,都要恪守禮教,“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誌不懾”(《禮記·曲禮上》);“夫禮,天之經也,地之義(yi) 也,民之行也”(《左傳(chuan) ·昭公二十五年》)。禮及其精神普遍地存在於(yu) 人們(men) 的生活中,不因社會(hui) 地位、生活空間的差異而有所取舍。同樣地,良知也不分聖愚,人人自有,這一人皆有之的內(nei) 在教條能夠使社會(hui) 生活變得美好,也是人們(men) 應該共同遵守的信念,王陽明指出:

 

良知之在人心,無間於(yu) 聖愚,天下古今之所同也。世之君子惟務致其良知,則自能公是非,同好惡,視人猶己,視國猶家,而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求天下無治,不可得矣……堯、舜、三王之聖,言而民莫不信者,致其良知而言之也;行而民莫不說者,致其良知而行之也。[1](90)

 

在陽明心學的視閾中,就具有良知這件事來說,每個(ge) 人都一樣,聖人如此,普通人亦如此;自己如此,天下人也如此;古人如此,今人複如此。王陽明強調,人們(men) 隻要能夠端正念頭、各致良知,就自然能公正地辨別是非,由此與(yu) 大眾(zhong) 好惡相通、情感相連,視人猶己,視國猶家,做到以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構建命運與(yu) 共的生活共同體(ti) 。如此,天下一定會(hui) 得到妥善的治理,進而形成良好的生活秩序,實現儒家的社會(hui) 理想。在王陽明看來,儒家理想中的“三代之治”就是如此,而之所以會(hui) 出現這種理想的狀況,都是因為(wei) 聖人能夠按照良知行事,故而民眾(zhong) 能夠信之、悅之,殺之不怨,利之不庸。由是觀之,聖人以良知為(wei) 教來治理天下,使良知成為(wei) 所有人共同遵守的信念,也即某種“教條”。與(yu) 之類似,禮教思想的精義(yi) 也在於(yu) 依照禮就能促進人們(men) 端正自己的行為(wei) ,從(cong) 而辨別是非,“道德仁義(yi) ,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禮記·曲禮上》)。在自身修養(yang) 和社會(hui) 教化的基礎上,天下就能得到大治,這就是荀子講的“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禮是人們(men) 約束自我並參與(yu) 公共生活和治理社會(hui) 的外在規範,良知則能夠成為(wei) 人們(men) 參與(yu) 公共生活和治理社會(hui) 的內(nei) 在根據。由是觀之,在陽明心學裏,良知也在一定意義(yi) 上承擔了禮的功能,以一種內(nei) 在的心靈秩序來規約人的言行,隻不過在王陽明那裏,良知的內(nei) 在化使得踐行儒家倫(lun) 理成為(wei) 人的自我要求,因而要比外在的禮更加真切與(yu) 可靠。

 

王陽明將良知當作包治百病的良藥,認為(wei) 良知可以成為(wei) 人們(men) 生活中的倫(lun) 理指南,“人若知這良知訣竅,隨他多少邪思枉念,這裏一覺,都自消融。真個(ge) 是靈丹一粒,點鐵成金”[1](106)。王陽明以“靈丹”之喻來說明良知具有療救的功能,如果人們(men) 能覺察到良知,便知是知非,能自覺地判定邪思枉念並去除之,將人欲消融於(yu) 無形,回複到天理本然,就此而言,良知就是“靈丹一粒”,能夠“點鐵成金”。這就如同禮能夠矯正人在生活中的不當言行一樣,所謂“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論語·顏淵》)。禮以一種外在規範的形式來評價(jia) 與(yu) 矯正人的不當言聽視動,王陽明所倡導的內(nei) 在良知也發揮著這樣的作用。

 

正因為(wei) 良知具有引導人、治理社會(hui) 、匡正言行的功能,而這些功能都是儒家的期待所在,故而王陽明堅定地以推行良知為(wei) 己任,希望以此教化他人和社會(hui) ,他說:“故‘致良知’是學問大頭腦,是聖人教人第一義(yi) 。”[1](80)在以良知為(wei) 教的事業(ye) 中,王陽明自己身體(ti) 力行,他曾剖陳心跡道:“仆誠賴天之靈,偶有見於(yu) 良知之學,以為(wei) 必由此而後天下可得而治。是以每念斯民之陷溺,則為(wei) 之戚然痛心,忘其身之不肖,而思以此救之,亦不自知其量者。”[1](90)王陽明自信,他的良知之學可以端正人心從(cong) 而使天下得治,也就是說良知之學具有良好的政治效用和社會(hui) 效果。正是基於(yu) 這樣的信念,每每想到天下人的陷溺,王陽明就會(hui) 為(wei) 之痛心不已,總是考慮如何去挽救世道人心,以良知為(wei) 教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萌生的念頭。不僅(jin) 明覺了的人以良知為(wei) 教,明覺之人還有責任將良知說推廣開來,形成社會(hui) 性教化,從(cong) 而讓天下人都能如此。由此,王陽明期望同道中人和他一起來推行良知之教,“今誠得豪傑同誌之士扶持匡翼,共明良知之學於(yu) 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自致其良知,以相安相養(yang) ,去其自私自利之蔽,一洗讒妒勝忿之習(xi) ,以濟於(yu) 大同”[1](92)。王陽明將天下陷溺當作自己身體(ti) 上的病痛,故而彷徨四顧地尋找同道中人,期望大家一起來去除病痛。王陽明表示,他期望得到誌同道合的豪傑之士的扶持匡翼,共同講明良知之學,推廣良知之教,使得天下人都能自覺良知並能按照良知行事,互相善待,克服自私自利的毛病,去除讒妒勝忿的習(xi) 性,共同實現儒家的大同理想。推廣良知之教,是禮教精神的教化工作在心學中的具體(ti) 體(ti) 現。

 

“教”往往意味著最高信條,以良知為(wei) 教即意味著良知的至上性,王陽明曾將良知喻為(wei) “造化的精靈”,並認為(wei) 遵循良知就是人生至樂(le) ,“良知是造化的精靈。這些精靈,生天生地,成鬼成帝,皆從(cong) 此出,真是與(yu) 物無對。人若複得他完完全全,無少虧(kui) 欠,自不覺手舞足蹈,不知天地間更有何樂(le) 可代”[1](119)。人所具有的良知是一切造化的精靈,天地鬼神等一切高遠、玄妙的所在皆因良知而有意義(yi) ,良知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是意義(yi) 世界的根源。人生在世,如果能使得自己的良知恢複到本然狀態,澄澈完整,便是人生至樂(le) ,可手舞足蹈、愉悅自在。此處,王陽明既表達了作為(wei) 本體(ti) 的良知之至上,也展現了人致良知而能達到的至樂(le) 。在王陽明之後,陽明後學更是將良知作為(wei) 一種類似宗教的教義(yi) ,王畿曾多次有此類表述,他曾說,“大抵我師良知兩(liang) 字,萬(wan) 劫不壞之元神,範圍三教大總持”[2](202);“師門宗旨,良知兩(liang) 字,是照妖大圓鏡,真所謂赤日當空,魍魎潛消者也”[2](222);“良知是聖門斬關(guan) 立命話頭”[2](472)。歐陽德雖然沒有像王畿那樣用宗教化的語言來闡釋良知之妙用,但他對良知的功能也是推崇無比,如他曾指出:“良知致,而天地之道立,人之能事畢矣。”[3](257)凡此種種,在陽明後學話語裏多見,都表現了陽明後學將良知作為(wei) 教條的思想取向。從(cong) 王陽明及其後學對良知的推崇可以看出,陽明心學傾(qing) 向於(yu) 將良知與(yu) 致良知看成是一種教義(yi) ,正如曆史上儒家將禮當成教義(yi) 一樣,認為(wei) 奉此而行,優(you) 良的個(ge) 體(ti) 就能得以塑造,優(you) 良的社會(hui) 也能得以形成。

 

在陽明心學中,儒家的價(jia) 值觀念都集中地涵攝於(yu) 人的良知,良知具有教義(yi) 的功能,良知成為(wei) 內(nei) 在化的禮教,以心性秩序來保證生活秩序。正如陳寶良教授在討論明代禮教時所言:“王陽明心學的崛起,為(wei) 人們(men) 從(cong) 自己內(nei) 心處找到自然之禮提供了理論依據。”[4]每個(ge) 人先天具有的良知使人能夠知是非、成教化、治天下、判言行,是塑造自身和教化社會(hui) 的本原性依據所在,正由於(yu) 此,心學將儒家的價(jia) 值規範內(nei) 化為(wei) 人的情感、意誌乃至信條。在王陽明看來,如果人們(men) 能夠切實依循良知而行,這將比傳(chuan) 統禮教的外在約束更加有效,正所謂“良知頭腦是當,去樸實用功,自會(hui) 透徹”[1](119)。


二、生活秩序:人倫(lun) 之道與(yu) 公私生活

 

禮教思想注重人倫(lun) ,政治與(yu) 社會(hui) 交往中的人際關(guan) 係往往也被轉化為(wei) 人倫(lun) ,如以君為(wei) 父、以友為(wei) 兄弟等,可以說人倫(lun) 之道是禮教精神最直接的體(ti) 現。在儒家思想中,孟子曾將人倫(lun) 之道概括為(wei) “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此即所謂的“五倫(lun) ”。孟子還說道:“仁之實,事親(qin) 是也;義(yi) 之實,從(cong) 兄是也。智之實,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禮之實,節文斯二者是也”(《孟子·離婁上》)。孟子將仁義(yi) 禮智等價(jia) 值觀念與(yu) 人倫(lun) 關(guan) 係結合起來,也即將抽象的原則具體(ti) 化為(wei) 人倫(lun) 生活中的規範。董仲舒又進一步將上述人倫(lun) 之道提升到“五常”(不變的法則)之高度,並將人倫(lun) 進一步上升為(wei) 政治信條,“夫仁誼禮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當修飭也”[5](2505)。到了宋代,朱熹又進一步說:“百行萬(wan) 善總於(yu) 五常。”[6](254)以“五倫(lun) ”為(wei) 核心的人倫(lun) 之道成為(wei) 是非善惡的總標準,這也被視作禮教意識的逐漸增強。作為(wei) 儒家思想發展的新階段,陽明心學也高度重視儒家的人倫(lun) 之道,以此作為(wei) 公私生活的“教條”,並將其轉化為(wei) 日常生活的具體(ti) 規約在倫(lun) 理實踐中予以推行。

 

如同傳(chuan) 統禮教注重人倫(lun) 之道的教化推廣一樣,王陽明也主張以人倫(lun) 之道來教化人。他在教導自家子弟時說道:“爾輩須以仁禮存心,以孝弟為(wei) 本,以聖賢自期,務在光前裕後,斯可矣。”[1](1087-1088)在江西興(xing) 辦社學時他曾指出,“古之教者,教以人倫(lun) 。後世記誦詞章之習(xi) 起,而先王之教亡。今教童子,惟當以孝、弟、忠、信、禮、義(yi) 、廉、恥為(wei) 專(zhuan) 務”[1](99)。孝、悌、忠、信、禮、義(yi) 、廉、恥是儒家人倫(lun) 之道的另一種表達,也是禮教精神的具體(ti) 所指。在王陽明看來,古代理想的教育方式是教導人們(men) 恪守人倫(lun) ,如忠孝節義(yi) 等具體(ti) 的道德原則。但是後世的人陷入了知識性的教學,特別是引導學生去記誦、書(shu) 寫(xie) ,於(yu) 是先王以人倫(lun) 為(wei) 主導的教化方式被人們(men) 拋棄了。為(wei) 了恢複理想的教育方式,王陽明強調,社學教育兒(er) 童的方式應該以孝、悌、忠、信、禮、義(yi) 、廉、恥為(wei) 主要內(nei) 容。換言之,教以人倫(lun) 要比教以知識更加重要,傳(chuan) 遞儒家的秩序精神要比教授純粹的知識內(nei) 容更加迫切,這顯然是儒家禮教精神的一種延續。

 

王陽明在巡撫南贛的時候,平定當地匪患之後,他在地方治理的問題上也采用了人倫(lun) 教化的方式。他專(zhuan) 門製定了《南贛鄉(xiang) 約》,以製度化的方式來具體(ti) 推行人倫(lun) 教化。《南贛鄉(xiang) 約》頒行於(yu) 明正德十三年,這一年正是王陽明巡撫南贛取得軍(jun) 事大捷後要進行後續社會(hui) 治理的時候,該鄉(xiang) 約也稱《陽明先生鄉(xiang) 約法》,約法大概可以分為(wei) 文告和規條兩(liang) 個(ge) 部分。王陽明在文告中認為(wei) ,鄉(xiang) 裏之所以不治,盜匪之所以出現,有司(官方)和父老兄弟(民間)都有不可推諉的責任:

 

往者新民(指歸順的盜賊)蓋常棄其宗族,畔其鄉(xiang) 裏,四出而為(wei) 暴,豈獨其性之異,其人之罪哉?亦由我有司治之無道,教之無方。爾父老子弟所以訓誨戒飭於(yu) 家庭者不早,薰陶漸染於(yu) 裏閈者無素,誘掖獎勸之不行,連屬葉和之無具,又或憤怨相激,狡偽(wei) 相殘,故遂使之靡然日流於(yu) 惡,則我有司與(yu) 爾父老子弟皆宜分受其責。[1](664)

 

同時《鄉(xiang) 約》還指出,人的善惡隻在一念之間,人之善惡為(wei) 心所驅使,因此要通過教化人心來影響人為(wei) 善去惡,而鄉(xiang) 約可以借用外在力量的形式勸人向善,使人們(men) 通過修身而心存善念,以善待人,如此,鄉(xiang) 間良好的社會(hui) 秩序和道德風貌自然會(hui) 形成。《南贛鄉(xiang) 約》的規條主要內(nei) 容有十六條,大致包括:鄉(xiang) 約作為(wei) 社會(hui) 基層組織要有完整的組織機構;鄉(xiang) 約要有每月一次的全約例會(hui) 以及時糾惡揚善;鄉(xiang) 約中成員要互相幫助,要在約長帶領下調解民間糾紛;鄉(xiang) 約的職責還有維護社區治安、進行社會(hui) 監督等;鄉(xiang) 約成員要在生活中移風易俗。從(cong) 《南贛鄉(xiang) 約》的上述內(nei) 容大致可以看出,王陽明之所以在匪患平息的地區設立鄉(xiang) 約這種鄉(xiang) 村組織,一方麵是為(wei) 了使鄉(xiang) 約製成為(wei) 官吏傳(chuan) 達官方意誌和儒家道德主張的中間渠道,以社會(hui) 教化來彌補地方治理的不足;另一方麵是要利用百姓的自我約束和人倫(lun) 建設以維護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秩序,構建良善的鄉(xiang) 村社會(hui) ,以避免匪患再起,鞏固軍(jun) 事行動的成果。在這裏,王陽明企圖通過一種民間自辦的組織形式使人們(men) 隱惡揚善,踐行儒家的人倫(lun) 道德,用製度性的力量破除人們(men) 的“心賊”,通過人倫(lun) 教化的手段來強製人們(men) 修身立善,使人們(men) 從(cong) 思想念頭上為(wei) 善,而這正是儒家禮教思想的旨歸所在。可以看出王陽明十分重視鄉(xiang) 村人倫(lun) 道德建設,希望通過人倫(lun) 道德重建來恢複和維係良好的鄉(xiang) 村秩序:

 

故今特為(wei) 鄉(xiang) 約,以協和爾民,自今凡爾同約之民,皆宜孝爾父母,敬爾兄長,教訓爾子孫,和順爾鄉(xiang) 裏,死喪(sang) 相助,患難相恤,善相勸勉,惡相告戒,息訟罷爭(zheng) ,講信修睦,務為(wei) 良善之民,共成仁厚之俗。[1](664-665)

 

由上可見,鄉(xiang) 約的目的就是以人倫(lun) 建設推動鄉(xiang) 村公私生活的良善化,使得鄉(xiang) 村倫(lun) 理符合儒家的理想。《南贛鄉(xiang) 約》的具體(ti) 約條涉及父子兄弟、婚姻等私人生活,更涉及鄰裏關(guan) 係、鄉(xiang) 村安全、生產(chan) 貿易以及懲惡揚善等公共生活。《南贛鄉(xiang) 約》既是陽明心學為(wei) 了“破心中賊”而進行的製度建設,同時也是儒家以禮教精神來進行基層社會(hui) 治理的具體(ti) 體(ti) 現。

 

王陽明晚年提出“拔本塞源”論,闡發了“萬(wan) 物一體(ti) ”的秩序理想,並認為(wei) 儒家崇尚的“三代之治”正是“萬(wan) 物一體(ti) ”思想在曆史上的落實。在“拔本塞源”論裏,王陽明再次宣告了儒家的人倫(lun) 道德建設是理想社會(hui) 的題中必有之義(yi) 。他說:

 

聖人有憂之,是以推其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以教天下,使之皆有以克其私,去其蔽,以複其心體(ti) 之同然。其教之大端,則堯、舜、禹之相授受,所謂“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而其節目則舜之命契,所謂“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者而已。唐、虞、三代之世,教者惟以此為(wei) 教,而學者惟以此為(wei) 學。[1](61)

 

王陽明認為(wei) 要真正“教天下”,構造理想的社會(hui) 秩序,實現良好的社會(hui) 生活,需要社會(hui) 成員發揮聖人之心,以“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作為(wei) 教義(yi) ,使人人都具有聖人之心的良善德性和高貴品質,真正樹立起“萬(wan) 物一體(ti) ”的觀念,以同一性、共通性來看待自我與(yu) 世界的關(guan) 係,將天下之人當作自家之人,對所有人都“欲安全教養(yang) 之”,這樣或可再次實現“三代之治”。“萬(wan) 物一體(ti) ”的秩序得以確立,所有人都能得到“安全教養(yang) ”,社會(hui) 自然就能成為(wei) 美好的社會(hui) ,而儒家曆史上的三代社會(hui) 就是這樣一個(ge) 美好的社會(hui) 。王陽明認為(wei) ,唐、虞、三代之世,聖人為(wei) 防止天下人心的陷溺,用“萬(wan) 物一體(ti) ”的仁心教化天下之人“克其私”“去其蔽”,讓人們(men) 從(cong) 一致性的角度去理解自我與(yu) 世界的關(guan) 係,而且還進一步在社會(hui) 生活中推廣“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人倫(lun) 之道,使得家國天下中的主要社會(hui) 關(guan) 係都處在有章可循的狀態中,而整個(ge) 社會(hui) 也因此有了良好的秩序。正是由於(yu) 聖人的立教垂範,三代之世的良好社會(hui) 生活才得以確立,天下才實現了由亂(luan) 到治。在王陽明的社會(hui) 理想裏,聖人以“萬(wan) 物一體(ti) 之仁”為(wei) 根本教義(yi) ,以儒家看重的人倫(lun) 之道為(wei) 內(nei) 容,對天下人實施教化,這是良好秩序得以形成的必然路徑。以仁為(wei) 本、教以“五倫(lun) ”,也正是儒家禮教的主旨內(nei) 容,從(cong) “拔本塞源”論的內(nei) 容來看,王陽明忠實地履行了儒家的禮教主張。

 

日常人倫(lun) 是儒家最為(wei) 重要的標識,也是儒家式公私生活建設的核心所在,曆史上儒佛之辨的焦點常常集中於(yu) 是否應該堅持儒家的日常人倫(lun) 。王陽明在談到這個(ge) 問題的時候曾經說道:“佛怕父子累,卻逃了父子;怕君臣累,卻逃了君臣;怕夫婦累,卻逃了夫婦:都是為(wei) 個(ge) 君臣、父子、夫婦著了相,便須逃避。如吾儒有個(ge) 父子,還他以仁;有個(ge) 君臣,還他以義(yi) ;有個(ge) 夫婦,還他以別:何曾著父子、君臣、夫婦的相?”[1](112)佛教往往以儒家重視人倫(lun) 而有所執著,王陽明則認為(wei) ,佛教追求“不著相”,卻恰恰是“著了相”,佛教毀棄父子、君臣、夫婦的人倫(lun) ,逃避這些人倫(lun) 責任,正是因為(wei) 其內(nei) 心存有這些人倫(lun) 之“相”,為(wei) 這些人倫(lun) 之“相”所困。而儒家則不然,儒家正麵對待父子、君臣、夫婦的人倫(lun) ,以本然的天理應對人倫(lun) ,當仁則仁,當義(yi) 則義(yi) ,當別則別,物來順應,沒有被人倫(lun) 之“相”所困,毫無私心雜念,隻是順著天理而為(wei) ,從(cong) 本質上看,卻是“沒著相”的一種自然順應。王陽明從(cong) 是否為(wei) “相”所困來判斷儒釋境界,認為(wei) 佛教宣稱“不著相”其實是對為(wei) “相”所困的逃避,而儒家被認為(wei) 是“著相”,實際上則是順應天理、自然而為(wei) 。王陽明的這段話對於(yu) 儒佛之辨具有重要意義(yi) ,同時也從(cong) 另一個(ge) 側(ce) 麵展現了他對禮教精神的堅守,堅守公私生活中的人倫(lun) 之道並不意味著落入俗套或陷入束縛,反而可能更意味著對天理人情的順應。


三、文明秩序:禮樂(le) 傳(chuan) 承與(yu) 教育

 

一般認為(wei) ,陽明心學不為(wei) 禮儀(yi) 教條所束縛,反對將禮儀(yi) 的“名物度數”變成教條,主張“禮本乎人情”,強調以自己內(nei) 心妥帖與(yu) 否來決(jue) 定禮儀(yi) 的形式,但這並不意味著心學不重視禮樂(le) 的傳(chuan) 承與(yu) 教育1。相反,王陽明主張在領會(hui) 禮樂(le) 本質的基礎上推行禮樂(le) 的傳(chuan) 承與(yu) 教化,實現儒家所倡導的文明秩序的世代相傳(chuan) ,進而實現儒家的道德與(yu) 社會(hui) 理想。

 

在宋明理學話語中,“禮”被上升到天理層麵,被賦予了崇高性、神聖性和普遍性的色彩。對此,王陽明也是認同的,他曾說:“‘禮’字即是‘理’字。‘理’之發見可見者謂之‘文’;‘文’之隱微不可見者謂之‘理’:隻是一物。‘約禮’隻是要此心純是一個(ge) 天理。”[1](7)王陽明認為(wei) ,“禮”就是“理”,日常生活中的合乎禮法的行為(wei) 即是合乎天理的行為(wei) ,他進而認為(wei) “文”是“理”或“禮”的表現。由此,“博文”實際上也是“約禮”的工夫,當人們(men) “博學於(yu) 文”的時候,實際上正是在做著合乎天理、合乎禮法的事情。這樣一來,一方麵,具體(ti) 的“禮”被上升到具有普遍性的“天理”;另一方麵,“天理”也成為(wei) 人們(men) 日常的儀(yi) 節而易被人們(men) 理解。“理”的具體(ti) 化就是“文”,而“文”的抽象化就是“理”,二者是一回事。“約禮”就是要求人們(men) 按照純乎天理的心去做事,約之以禮,就是約之以理。從(cong) 此處可以看出,王陽明主張守禮即是對自己內(nei) 在道德本心的尊崇,這是守禮的前提,由此守禮的必要性就獲得了本體(ti) 意義(yi) 上的確證。禮樂(le) 的本原在於(yu) 天理、良知,因此王陽明主張“學者須先從(cong) 禮樂(le) 本原上用功”[1](23),他還聲稱,“製禮作樂(le) ,必具中和之德”[1](59)。此即意味著在內(nei) 向化的良知上用功,這是王陽明傳(chuan) 承禮樂(le) 的理論前提之所在。

 

在這一前提下,王陽明在禮樂(le) 文明論域中的主張不是不去理會(hui) 禮樂(le) ,而是強調先“立乎其大”,再去傳(chuan) 承禮樂(le) ,所以他說:“亦不是將名物度數全然不理,隻要‘知所先後,則近道’。”[1](24)也就是說,心學、良知學不是要拋棄儒家傳(chuan) 統的禮教、禮治中的禮樂(le) 因素,而是要先講明心體(ti) 、良知,在此基礎上,王陽明也認為(wei) :“禮樂(le) 刑政是治天下之法,固亦可謂之教。”[1](43)他又曾說:“政行而齊之以禮,則教立……節之典禮,所以成其俗也。”[1](971)換言之,雖然禮樂(le) 的本原在於(yu) 心體(ti) ,但在現實治理中,禮樂(le) 之教具有實際的必要性,能夠改善社會(hui) 風俗。王陽明晚年在南寧時也曾指出,“照得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冠婚喪(sang) 祭諸儀(yi) ,固宜家喻而戶曉者,今皆廢而不講,欲求風俗之美,其可得乎?”[1](707)如此各類場合中的陳述,都說明了王陽明對於(yu) 禮樂(le) 傳(chuan) 承教化的重要性的認可。

 

關(guan) 於(yu) 禮樂(le) 文明的傳(chuan) 承和教化,在貴州龍場時期,王陽明認為(wei) 這是華夏與(yu) 夷狄之間的區別,“諸夏之盛,其典章禮樂(le) ,曆聖修而傳(chuan) 之,夷不能有也,則謂之陋固宜”[1](982)。在巡撫南贛時期,為(wei) 了做好鄉(xiang) 村教化工作,王陽明專(zhuan) 門寫(xie) 了《訓蒙大意》《教約》等,具體(ti) 講述為(wei) 何以及如何進行禮樂(le) 文明的傳(chuan) 承和教化。在《訓蒙大意》中,王陽明指出,“其栽培涵養(yang) 之方,則宜誘之歌詩以發其誌意,導之習(xi) 禮以肅其威儀(yi) ,諷之讀書(shu) 以開其知覺。今人往往以歌詩習(xi) 禮為(wei) 不切時務,此皆末俗庸鄙之見,烏(wu) 足以知古人立教之意哉?”[1](99)古人立教之意,在於(yu) 以樂(le) 教誘發人的“誌意”,以禮教端正人的行為(wei) ,因此歌詩習(xi) 禮的禮樂(le) 教化對人的成長具有必要性。以禮樂(le) 教導童子,是禮樂(le) 文明代際相傳(chuan) 的重要途徑,在《教約》中,王陽明對如何進行禮樂(le) 教化進行了詳細論述:

 

每日清晨,諸生參揖畢,教讀以次。遍詢諸生:在家所以愛親(qin) 敬長之心,得無懈忽,未能真切否?溫凊定省之儀(yi) ,得無虧(kui) 缺,未能實踐否?往來街衢,步趨禮節,得無放蕩,未能謹飾否?一應言行心術,得無欺妄非僻,未能忠信篤敬否?諸童子務要各以實對,有則改之,無則加勉。教讀複隨時就事,曲加誨諭開發。然後各退就席肄業(ye) 。凡歌詩,須要整容定氣,清朗其聲音,均審其節調;毋躁而急,毋蕩而囂,毋餒而懾。久則精神宣暢,心氣和平矣。每學量童生多寡,分為(wei) 四班。每日輪一班歌詩;其餘(yu) 皆就席,斂容肅聽。每五日則總四班遞歌於(yu) 本學。每朔望,集各學會(hui) 歌於(yu) 書(shu) 院。凡習(xi) 禮,須要澄心肅慮,審其儀(yi) 節,度其容止;毋忽而惰,毋沮而怍,毋徑而野;從(cong) 容而不失之迂緩,修謹而不失之拘局。久則體(ti) 貌習(xi) 熟,德性堅定矣。童生班次,皆如歌詩。每間一日,則輪一班習(xi) 禮。其餘(yu) 皆就席,斂容肅觀。習(xi) 禮之日,免其課仿。每十日則總四班遞習(xi) 於(yu) 本學。每朔望,則集各學會(hui) 習(xi) 於(yu) 書(shu) 院……每日工夫,先考德,次背書(shu) 誦書(shu) ,次習(xi) 禮,或作課仿,次複誦書(shu) 講書(shu) ,次歌詩。凡習(xi) 禮歌詩之數,皆所以常存童子之心,使其樂(le) 習(xi) 不倦,而無暇及於(yu) 邪僻。教者知此,則知所施矣。[1](100-101)

 

在王陽明的設想中,禮樂(le) 教化的實質是教以人倫(lun) ,所以他認為(wei) 教學過程中最重要的是讓受教者意識到人倫(lun) 道德的重要性,比如說,要通過教者和受教者愛親(qin) 敬長之心有沒有懈怠以及是否真切?溫凊定省之儀(yi) 有沒有做到以及是否周全?往來街道之步趨禮節有無放蕩和不檢點之處?言行心術是否有欺妄邪僻,是否做到了忠信篤敬?對於(yu) 這些人倫(lun) 道德的問題,童子們(men) 務必要如實回答,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以此日常提撕來促使孩童強化忠孝節義(yi) 、禮義(yi) 廉恥的人倫(lun) 意識。而老師們(men) 也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教誨和引導,這些問題解決(jue) 後,童子們(men) 各就其位等待學習(xi) 。這就是教以人倫(lun) 原則的具體(ti) 操作,也是禮樂(le) 文明傳(chuan) 承和教化的具體(ti) 途徑之一。另外,在上述引述內(nei) 容中,王陽明還對禮樂(le) 之教的形式、頻率、進度、要求等予以了規定,希望通過這些形式性的規定使受教者對於(yu) 禮樂(le) 精神、人倫(lun) 道德有深入的領會(hui) 並踐行之,從(cong) 而樹立牢固的禮教意識。

 

在外在之禮與(yu) 內(nei) 在之心的衡量上,王陽明顯然總體(ti) 上更傾(qing) 向於(yu) 強調內(nei) 在之心的重要性,他的整個(ge) 心學就建立在心體(ti) 、良知的基石之上。但作為(wei) 儒家信念的持有者,王陽明並不是要否定禮樂(le) 傳(chuan) 承和教化的意義(yi) ,而是要在堅持禮樂(le) 本原在於(yu) 人心的前提下去傳(chuan) 承禮樂(le) 和推行禮樂(le) 教化,實現儒家的禮教精神,這從(cong) 王陽明重視童子的禮樂(le) 教育中就能看出。禮樂(le) 的傳(chuan) 承與(yu) 教育是儒家禮教之文明秩序精神傳(chuan) 遞的主要途徑,在儒家文化中至關(guan) 重要,王陽明深諳此中深意,故而能在注重心體(ti) 良知的前提下依然關(guan) 注這一傳(chuan) 統的教化方式。


結 語

 

陽明心學的理論關(guan) 注核心點在於(yu) 心體(ti) 與(yu) 良知,要義(yi) 在於(yu) 將儒家的道德原則與(yu) 規範予以內(nei) 在化,改變天理外在化所帶來的心與(yu) 理的分裂,從(cong) 而保證人們(men) 能夠在生活中真切地體(ti) 認這些原則和規範,將“要我做”轉化成“我要做”,以此來保證儒家價(jia) 值的實在化。這與(yu) 儒家的禮教精神是一致的,儒家的禮教精神期望通過各種方式推動人們(men) 將儒家的價(jia) 值變成信念並付諸行動,從(cong) 而實現儒家的秩序理想。王陽明心學對於(yu) 禮教精神的落實,可以從(cong) 心性秩序、生活秩序和文明秩序三個(ge) 角度來予以看待。從(cong) 思想內(nei) 容上看,陽明心學強調以良知為(wei) 教義(yi) ,將儒家倫(lun) 理規範內(nei) 化為(wei) 個(ge) 體(ti) 自我的道德意識、道德情感、道德意誌和道德理性,主張服從(cong) 儒家的價(jia) 值觀念實際上是對自己心之本體(ti) 的尊崇,說明了禮教並不僅(jin) 僅(jin) 是僵化的教條,它也蘊含了人的道德自主性。在陽明心學中,良知承擔了教義(yi) 性的功能,陽明試圖以此為(wei) 核心來塑造完善的人,進而構造理想的社會(hui) ,這就從(cong) 心性秩序上為(wei) 禮教精神的落實奠定了基礎。陽明心學雖然在一定程度上主張個(ge) 體(ti) 的能動性,但同時依然尊重和遵守儒家“五倫(lun) ”的規範,將人的公私生活限定在禮教人倫(lun) 思想的範圍內(nei) ,並為(wei) 此進行了一定的社會(hui) 實踐,這是陽明心學對傳(chuan) 統禮教的繼承和發揚,也從(cong) 生活秩序層麵落實了禮教精神。與(yu) 所有的儒家流派一樣,陽明心學注重傳(chuan) 統禮樂(le) 的傳(chuan) 承與(yu) 教化,認為(wei) 禮樂(le) 教化對於(yu) 人的成長具有重要的意義(yi) ,應該在領會(hui) 禮樂(le) 本質的基礎上弘揚禮樂(le) 文明,這說明儒家的禮樂(le) 教化依然是陽明心學的核心主張,也表現了王陽明對於(yu) 儒家禮樂(le) 文明秩序的弘揚與(yu) 傳(chuan) 承。概括來看,陽明心學既體(ti) 現了禮教思想在塑造個(ge) 人、規約公私生活、傳(chuan) 承文明方麵的傳(chuan) 統功能,也展現了禮教並不僅(jin) 僅(jin) 是“以禮為(wei) 教”的外在“繩索”,它也有可能轉化為(wei) 人展現道德主動性的內(nei) 在“靈明”。從(cong) 陽明心學的禮教思想出發,可以看出禮教並不是簡單僵化的生活教條,而是一種在理論與(yu) 實踐層麵都有豐(feng) 富蘊涵的價(jia) 值觀念和規範體(ti) 係,具有心性秩序、生活秩序、文明秩序等意義(yi) 指向,值得結合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的發展曆程予以多維考察。

 

注釋
 
1關於王陽明崇禮的具體表現,陳力祥教授對此有較為翔實的論述,參見陳力祥:《王陽明崇禮理念與禮之踐行思想探析》,《貴州大學學報》2009年第4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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