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傑思】明確儒教法律地位的建言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1-12-06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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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傑思
作者簡介:陳傑思,男,西曆一九六四年生,華族,雲(yun) 南江川人。現職為(wei) 雲(yun) 南師範大學社會(hui) 發展學院副教授。著有《中華義(yi) 理》《中華十大義(yi) 理》《中華義(yi) 理經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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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走向全盤西化的道路上,宗教是最後一塊陣地。如果宗教這塊陣地被外來宗教占領,中國就實現了全盤西化。全盤西化並非中國的福音,全盤西化不僅僅讓中國喪失巨大的物質利益和寶貴的文化資源,而且將中國引向一條絕路。西方文明就是一種輝煌而短命的文明,著名物理學家史蒂芬·霍金稱人類的自私與貪婪導致地球在200年內毀滅。自私與貪婪本身不足以毀滅地球,自私與貪婪在西方文明模式中極度膨脹方能毀滅地球。儒學儒教的毀滅,導致了中國傳統精神價值體係的崩潰,加上憲政建設的缺失,出現了風氣敗壞、邪惡滋生、貪汙腐敗、驕奢淫逸、信仰缺失、人性扭曲、精神空虛、坑蒙拐騙、假冒偽劣、違法犯罪等現象。現在,儒學僅僅以知識的形態存在,既不用於修身,也不用於治世,而成為極少數專家學者謀取職稱和學術地位的工具,儒學並未真正複興。儒教被毀之後,尚未重建。蔣慶先生設計了儒教重建的“上行路線”和“下行路線”,張祥龍先生設計了儒教重建的“中行路線”,思想純正,誌趣高遠。本人則考慮現實性、複雜性、曲折性,設計中國儒教的漸進路線,以供同道參考。
儒教是人類起源最早、在中華大地上原生的宗教,起源於西元前數千年伏羲作八卦,經曆炎帝、黃帝、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的發展,至孔子時完全形成。漢武帝時代至清末,儒教為中國國教,國家組織就是儒教組織。儒教傳播至日本、韓國、東南亞,成為世界性宗教。民國初年至今,為儒教重建時期。當今,日本、韓國、東南亞國家及港澳台地區有大量儒教社團存在,中國有大量自覺或不自覺的儒教信徒存在,不少家庭立有“天地君親師”或“天地國親師”牌位,孔廟、書院、祠堂遍布中華大地,有部分儒教研究機構存在,“宗教藍皮書”正式把儒教作為中國最重要的傳統宗教加以研究和介紹。雖有上述種種事實,但由於民國時期儒教法律地位的模糊性,由於長期的批孔反儒,由於帝國主義文化侵略,由於部分人士的偏見,儒教的法律地位仍然不明確,儒教宗教團體尚未建立。此種現象,與中華民族偉大複興事業不適應,也與“弘揚中華文化,建設中華民族共有精神家園”的指示相矛盾,更與“培養高度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質,增強國家文化軟實力,弘揚中華文化,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精神相背離。
儒教在重建過程中,無疑會出現眾多的流派。在謀求儒教的法律地位時,首先要明確我們試圖建立的是什麽樣的儒教,這就必須對儒教的定位、教義、教規、價值、重建路線作出係統說明。
一、儒教定位
1、中華民族主體宗教
儒教擔負著重建中華精神精神家園的重任,擔負著重建中華民族道德觀的重任,擔負著建立主導價值的重任,應當成為中華民族主體宗教。在人類多元宗教中,中華民族應以儒釋道三教為民族宗教,而在儒釋道三教中,則以儒教為主體宗教。主體不挺立,則旁枝衰落。學佛、學道之人,首先要學儒,具備做人的基本素質之後,才能在宗教信仰上走正道。民族宗教不昌盛,則外來宗教大舉進入。儒是“天下之公言”,儒教確實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公民生活準則、公共禮儀、政治理念,具有發展成為公民宗教的潛質,但隻有當儒教成為國家絕大多數公民的共同信仰之時,才有可能成為真正的公民宗教。
2、儒教兼明人道神道
儒教為神道之教,亦為人道之教。人心不正,天心難明。神道設教,教以人倫。體悟天道,建立人道。儒教具備一般宗教神道信仰的特性。儒釋道三教都具有人神融貫、人神合一的特性,而儒教則更具有入世的傾向。崇尚德性為儒教所有教派的共同特征,有的教派偏重神道,有的教派偏重人道。麵向大眾,更多強調神性;麵向精英,更多強調理性。孔子說:“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儒教重視此岸世界與彼岸世界的貫通,重視入世與出世的貫通。儒教試圖將此岸世界建設成人間天堂,也為人們設計了通向彼岸世界高級生命空間的途徑。儒教的宗教場所有廟、院、祠、壇四類。廟有孔廟、伏曦廟、黃帝廟、神農廟、周公廟、關帝廟、媽祖廟、城隍廟、嶽王廟等,院有儒教書院,祠有宗族祠堂、忠烈祠、鄉賢祠、武侯祠等,壇有天壇、地壇、日壇、月壇、社稷壇、先農壇等。曲阜孔廟、孔府、孔林為儒教聖地,應重建衍聖公製度。北京天壇是儒教最高級別祭天之所。 儒教作為入世之教,是人文之教、道德之教、教化之教,重在人間,表現為三綱領(明德、親民、至善)八條目(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儒教特重齊家之道,故不需離家修行。“家教”、“家訓”是儒教傳播的重要途徑。“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重視以家庭關係為起點的社會關係,是儒教不同於其它宗教的最明顯的特征。
3、儒學儒教並行不悖
儒家文化的基本存在形態為儒學與儒教,兩者並行於世。儒家包括儒學、儒教,包括儒教徒和儒學學者。儒家書院亦分二類:儒學書院與儒教書院。正如道教與老莊道學不能完全重合一樣,儒教與儒學,有重合的地方,也有相異的地方。孔孟儒學產生之前,在中華大地上出現了包括昊天上帝、祖先崇拜、祭祀、天命、鬼神、占卜等要素在內的原生性宗教。儒教是納入正統的原生性宗教(即牟鍾鑒先生所講的“中國宗法性傳統宗教”)與儒學結合而產生的。儒教包含了部分儒學,但不含全部儒學。儒學中的心性儒學、社會儒學、政治儒學、知識儒學等,不能完全納入儒教的範疇。
儒學儒教傳播渠道不同:儒教存在於宗教界、信徒家庭、宗教活動場所、宗教會議,而儒學存在於教育界、學術界、文化界、公眾論壇。在世界各國興辦的孔子學院傳播的是儒學而非儒教。可以讓以儒學為主體的國學進入學校,但不宜以儒教的方式進入學校。新加坡將在學校開設的“儒家倫理”錯誤地定位為宗教課程,其結果是隨著其他宗教課程一同被取消。如將儒家分為儒學儒教,則馬來西亞在華校中推廣經典教育,就是儒學而非儒教,不用擔心受到排斥。
不宜因肯定儒學而否定儒教的獨立性:現在,占據儒學陣地的主要是知識儒學,那是將儒學作為純客觀的、古代的知識。儒家文化的複興不能寄托在知識儒學上。儒教的獨立存在,開辟了儒家文化傳播更廣大的渠道,比起儒學來,更容易大眾化、普及化,也更容易將知識轉化為信仰、轉化為品格。如果否定儒教,則陷海外華人華僑於不利之地。部分華人華僑在自己的宗教信仰或新生嬰兒的宗教信仰這一欄目上,如果要堅持中華傳統的宗教信仰,填寫“儒教”,若是當地政府不承認儒教是宗教,則會使他們陷入困惑。海外華僑華人最怕大陸學者去講儒教不是宗教,如果說儒教不是宗教,就會導致當地政府取消儒教宗教團體,迫使有宗教信仰需要的華僑華人改信其它宗教。不可否認,宗教在社會各個領域有巨大影響,如果僅僅談儒學而否定儒教,就是在宗教競爭的領域,主動退讓出來,讓外來宗教去占領宗教陣地。
不宜因肯定儒教而否定儒學的獨立性:如果以儒教指稱儒家文化之整體,則不信教而又學儒者何以自處?如果儒學儒教並存,則信仰其它宗教者和無神論者,可以不信儒教,亦可同時修習儒學,分享儒學智慧,以儒學作為修身立己之本。在敵視宗教的人士試圖將儒家文化戴上宗教的帽子加以消滅的情況下,將儒學與儒教的並列,也是為儒學保留生存之地。
二、儒教教義
無論是儒教重建,還是儒學複興,許多人隻停留在對儒教、儒學的功能描述上,而且通常是過去功能的描述上,不重視儒學義理、儒教教義的探究。如此,則儒教儒學之“用”,成為無“體”之用。必須走“明體達用”之路,將儒教的功能建立在儒教的教義教規上。重建儒教,在走組織化道路之前,必須走規範化、體製化建設之路。
儒教教義包括十常之道與六大理念。仁、義、禮、智、信、忠、孝、廉、毅、和十常之道,具有以下豐富內涵,均出自曆代聖賢經典。
仁:仁愛以人的良知為根基,依據遠近關係向外層層擴展而形成自尊自愛、愛親人、愛人民、愛天地萬物四個層次。
義:即正義、道義、公平,具體表現為平等與秩序、法治與德治、民主與治理、自由與規範、權利與責任的動態平衡,在利益關係上表現為“以義製利”。
禮:禮是道德行為規範與文明行為規範的總和,包括道德規範、禮儀、儀容、禮節、禮貌、禮俗等。
智:尊師重教、理性精神、科學精神、求實精神、批判精神、反思精神、仁智統一等。
信:即真誠、誠實、守信,當誠信原則同仁義相衝突時,就要“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義所在。”
忠:盡心盡力、忠貞不貳、堅守正道、忠誠精神、奉獻精神、愛國精神、敬業精神。
孝:贍養父母長輩;敬愛父母長輩;繼承父母之誌;祭祀祖先,承襲祖先之德;事親以禮;不自取其辱,不輕生毀己,以免危及父母;從義不從父,從道不從親。
廉:樸素、節儉、廉潔、知恥、改過、自律。
毅:意誌堅強、自主精神、獨立意識、人格尊嚴、自我實現、奮鬥精神、探索精神、創造精神、自強不息、殺身成仁、舍生取義、威武不屈、勇敢頑強等。
和:厚德載物、良性競爭、仇必和解、中庸之道、和而不同、抑強扶弱、和實生物、陰陽和諧、均衡互製、各安其位、和平協調、兼容並包等。
儒教的六大理念如下:
天人合一:法天之道,立人之道;敬畏上天,敬畏自然;順應自然,法取自然;感恩大地,善待萬物;崇尚低生產、低消費、低汙染、低排放之生存模式。
知行合一:知是倫理之知、義理之知,而非客觀知識,行是依理踐行。踐行既有外顯行為,也有一念發動之內心行為。
天理良知:天理包括真理(是非)與義理(善惡),因聖賢發明,以天道為歸依,故為天理。天理與善性相結合,內在於人心,即是良知。良知乃是以天命之性為根,以仁愛之心為基,德性、理性、感性合為一體。性善論是建立人類道德觀的內在根基。
善惡報應:善惡報應體現了義與利的統一。
儒教善惡報應方式有三種:天賞天罰、現實報應、炁場運變,三者並存,無人能逃。《尚書·商書·伊訓》:“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昊天上帝的天賞天罰,既在人的生前,也在人的死後。在現實生活中,為惡招致惡報,為善招致善報。宇宙有多重生命空間。“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人世間,為“明界”,為此岸世界,其它生命空間,為“幽界”,為彼岸世界。 “精氣為物,遊魂為變”,人體上存在著炁場,當人為善時,良善之炁就會進入人體炁場;當人為惡時,惡濁之炁就會進入人體炁場。當人死之時,身形即散,人體炁場附存於靈魂上,決定靈魂的去向。如果附存於靈魂上的是良善之炁,靈魂即為神,向高級的生命空間(比喻為天堂)行進;如果附存於靈魂上的是惡濁之炁,靈魂即為鬼,向低級的生命空間(比喻為地獄)沉淪。
神道設教:運用神道的權威、儀式開展道德教化。如祭祀之禮,雖迎神到場,但並非為了討好神、服務神,而是通過祭祀之禮,培養人們的“忠信愛敬”,培養感恩之心、懷念之情、敬畏生命之意識。儒教眾神並非出於自身某種利益的需要,而是根據人的善惡而加以賞罰。繁雜的、勞民傷財的、以討好神靈為目的的宗教儀式並不會得到神靈的認可。儒教獻祭的最好禮物是品德與善行,而不是豐盛的物質。如不信靈魂之說,則人的行為止於現實的利益、占有、享受,而不考慮身後的福報。如果不樹立神道之權威,則許多人身上的魔性難於克製。
內聖外王:朝著聖人的境界進行品德的修養與智慧的提升,朝著聖王的境界踐行,產生利國利民的事功。內聖是心性修養,外王是製度建設、環境改良、法治建設。具體表現為“八條目”, 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為內聖之功,而齊家、治國、平天下為外王之業。
三、儒教教規
敬天:“天”即儒教至上神“昊天上帝”,為創生宇宙之神,在甲骨文及《尚書》、《詩經》等儒教經典中常常出現。在百姓日常生活中呈現為“天”、“上天”、“蒼天”、“皇天”、“老天爺”、“老天有眼”等。“以形體言之謂之天,以主宰言之謂之帝,以妙用言之謂之鬼神”。 在中國傳統的儒釋道三教中,儒教的“聖”、佛教的“佛”,道教的“仙”,是同一格位。在“聖”、“佛”、“仙”之上,存在著至上神昊天上帝。朱熹說:“道家之徒,欲仿其(按:指佛教)所為,遂尊老子為三清:元始天尊、太上道君、太上老君,而昊天上帝反坐其下。悖戾僭逆,莫此為甚!”儒教必須重建對昊天上帝的敬畏與信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隻有“敬德保民”, “替天行道”,才能“以德配天”。孔子亦言:“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又曰:“唯天為大,唯堯則之。”“昊天上帝”無形無象,但全知全能,有意誌,有感應,主宰一切,賞善罰惡,故立牌位以敬之。朱子說:“正其衣冠,尊其瞻視,潛心以居,對越上帝”。每位儒教徒家中需設立“天地聖親師”牌位(“天地君親師”或“天地國親師”亦可),木質牌位後也可張貼孔子聖像,於農曆每月初一、十五,分早晚兩次敬香(三柱即可),並行三跪九拜之之禮。“天地聖親師”牌位,即是儒教之神靈係統,牌位將一神與多神作了秩序化的安排,具有包容性和適應性。 “天”,即是以昊天上帝為主的上天眾神, “地”指大地眾神, “聖”即以孔子為代表的曆代儒教聖人,亦指伏羲、炎帝、黃帝等列位聖王,“親”即祖先神靈,“師”即曆代傳道之賢者,而非現世授業之師。從漢代起,孔子列入國家祀典,與社稷神同級。麵對牌位眾神,儒教信徒應當信仰、敬畏、修德、獻祭、祈禱、懺悔。
法祖:“祖”既指本姓祖先,亦指伏羲、炎帝、黃帝等民族始祖。“法”,即遵守遺教,以孝道敬之,以禮祭之。
尊孔:孔子為儒教成教之聖人,故儒教徒當特別崇敬。對孔子聖像行跪拜之禮,以恭敬之心接受孔子教誨,參加祭孔典禮,過孔子聖誕節,拜謁曲阜聖地,抵製輕侮聖人之言行。
讀經:儒教經典以《論語》為核心經典,包括《十三經》及《春秋繁露》、《朱子語類》、《傳習錄》等。儒教信徒應將讀經作為每日至少是每周之功課。讀經的八項原則是:誠敬、理解、體悟、集粹、誦記、涵養、信仰、力行。
崇禮:禮為儒教道德行為規範與文明行為規範,儒教信徒應當遵守。儒教行為規範大量存在於家規、族規中。
儒教禁忌有:戒嗜欲、戒凶暴、戒邪術、戒妄言、戒忤逆、戒刻薄、戒染習、戒酗酒、戒吸毒、戒吸煙、戒邪淫、戒賭博、戒欺詐、戒偷盜、戒作惡、戒奢侈。在春節、中秋節、端午節,重陽節、清明節,儒教信徒應按儒家傳統禮俗過節。舉辦並遵守儒家婚禮、喪禮、生日禮、開筆禮、成人禮等傳統禮儀。在節日和禮儀活動中,應穿儒服(以深衣為式樣)。“德音之謂樂”,儒教倡導與禮相配的雅樂、善樂。崇禮時應避免出現僵化、形式化、繁瑣化、特權化、奢侈化等流弊。
祭祀:祭祀昊天上帝、祭祀孔子、祭祀黃帝應為全國儒者通祀之禮,每位儒教信徒都應參加。儒教信徒必須在清明節、中元節參加祭祖。“非其鬼而祭之,諂也。”儒教信徒還應參加本地聖賢英烈的祭祀活動。在儒教作為國教的時期,祭天為帝王所壟斷。在現階段,人人皆可直接麵對昊天上帝,有祭祀昊天上帝之責。康有為先生有言:“王者至尊,為天之子,宜祀天,人民雖卑,亦天之子也,亦宜祀天也。”
明德:以孔子教誨為指導,以儒教經典為歸依,以十常之道為標準,進行道德修養,提高生命境界。依道德智慧判定,儒教分聖、賢、君子三個等級。“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
弘道:堅守儒家道統,守護儒教義理,捍衛儒道尊嚴,踐行十常之道,傳播儒教教義。以財物資助弘道者,亦有弘道之功。
四、儒教價值
由於儒教的存在,使中國在十七世紀中葉以前一直保持著世界領先的位置。明朝晚期之後,由於專製與腐敗的侵蝕,由於滿清剃頭易服、文字獄、異族壓迫,導致儒教走向衰落。自清末至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深受儒家道德觀影響而出現一大批仁人誌士,成為挽救國家、拯救人民的中堅力量。當下,儒教發揮價值的大小,取決於儒教重建是否走堅守義理、教化民眾、安身立命的正道,取決於真正的儒教徒在全民中所占的比重。
1、重建儒教,建設中華民族精神家園
中華民族的精神家園荒蕪化,正是儒學儒教的缺失而造成的。中華民族精神家園不可能通過西方文化來建立,必須是能過儒釋道文化來建立。佛教、道教由於其出世的品格及超俗的生活形態,隻適合特殊群體,而絕大多數中國人(包括港澳台地區人民)及海外華僑、華人則是需要通過儒學儒教來建立安身立命、精神慰藉、終極關懷、靈魂安頓的精神家園。
2、重建儒教,培養道德品質和人文素質
儒教的首要功能就是道德教化。十八個路人從被車子兩次碾壓的小悅悅身邊走過而不進行任何救助,警示中國道德淪喪已到了極其危險的地步。在傳統中國社會,中國人的道德素質與人文素質是通過儒家文化培養的。離開聖賢義理經典的教導,離開儒教的信仰、踐行、普及,道德建設永無成功之日。
3、重建儒教,推進中國的文化建設
在經濟發展的同時,中國的文化建設嚴重滯後。中國當代的文化建設,絕不能走全複移植、複製、抄襲西方文化的道路,而必須建立在中華傳統文化之上。離開儒釋道文化,則中華文化隻剩下殘肢碎片。一方麵高喊弘揚中華文化, 一方麵又反對重建儒教,這是典型的南轅北轍的行為。根據韓國的經驗,文化產業發展建立在本國傳統的儒家文化的基礎之上。中國應當通過儒學儒教,培養高素質的文化產業從業者和消費者,有力抵製庸俗、低俗、媚俗三俗文化泛濫。據《2009年中國宗教報告》提供的統計,中國古代留下的、載於書籍的文字材料共有30億~35億字左右,其中儒教典籍約占80%~90%,這是人類曆史上最博大的精神財富,也是中國文化建設最雄厚的資源。
4、重建儒教,建立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
“中國有禮儀之大,故稱夏;有服章之美,謂之華。”儒學儒教是中華民族區別於其它民族的主要特征。重建儒教,傳播儒學,弘揚民族精神,培養民族意識,才能建立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民族認同,樹立民族的自信與自尊,形成民族的凝聚力,有利於促進民族團結,有利於維護中國統一。兩岸統一的文化基礎是儒學儒教,香港隻有在弘揚儒學儒教之後才能實現人心回歸(董建華曾在參選政綱中提出“以儒家思想理論治港”)。先賢倡導“保國、保種、保教”,國人不識其智慧之高。在保國、保種之時,儒教短暫衰亡,似乎影響不明顯,因儒教數千年來教化的成果尚在,儒教培養的仁人誌士仍然可以拯救國家、民族,但如果儒教長期衰亡,則支撐民族、國家的仁人誌士越來越稀少,最終導致“亡國亡種”。當然,國保住了,教就應當有了生存之地。中國儒教具有民族主義色彩,但不會走向極端民族主義或狹隘民族主義,因為有“天下”觀念與和平的情懷。中華民族不需要通過向外傳播儒教謀取特殊利益。國外儒教不需要有中華民族主義色彩,體現天下主義,突出拯救靈魂、教化民眾、身心安頓等普世功能。
5、重建儒教,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亂世拋棄儒家,治世需要儒家。儒家的道德理念,進入政治領域,即是為政之道。儒家主張通過教化人心,為政治提供道義準則達致“以道化政”,而不是“以政化儒”。儒教的道德理念與憲政法治,是政治清明的前提。儒教推行道德教化,改良社會風氣。儒教的十常之道,確保社會健康發展。人們通過儒教提升道德素質和人文素質,是製止動亂、反對分裂、維護穩定的重要力量,也是挽救國家的重要精神力量。法治教育不能僅僅停留在對法律條文的宣傳上,而是重在培養法律背後的道德精神,這就非常需要儒家文化,德、禮、法三者相互促進。重樹“敬天”信仰及“善惡報應”觀念,可以大大減少犯罪現象。儒教奉行中庸之道,可以有效抗拒宗教極端主義。儒教“和而不同”的精神,可以促進宗教和諧與民族團結。
6、重建儒教,抵製邪教和迷信
儒教走的是教化民眾、安身立命、利益眾生的正道。自古正邪不兩立,扶持正教,才能抵製邪教;崇尚正信,才能壓製迷信。在儒教形成時期,出現 “民神雜糅”、 “民神同位”和“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的情況,顓頊進行宗教改革:“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原始宗教中有巫、史、祝、卜,在周代,以舞降神的巫逐漸退出,周公在祭祀禮樂的基礎上製禮作樂。儒教采取“敬鬼神而遠之”的態度,不妄談“怪力亂神”,廢除淫祀。對神的祭祀要有一定的節度、按一定時節、依一定禮儀。儒教可以包容以《周易》為源頭的風水、術數,但拒斥巫術。重建儒教,重建書香門第,光複被迷信與邪教占領的鄉村,恢複農村的倫理秩序和傳統信仰。
7、重建儒教,維護中國文化主權
全盤西化浪潮席卷中國,隻有複興儒學,重建儒教,才能有力地抵製全盤西化。如果不能重建儒教,就是將宗教文化的陣地讓出來,讓外來宗教大舉進入。按日本(神道教和佛教)與台灣地區(道教、佛教及其它本土宗教)的經驗,在本土宗教昌盛的情況下,外來宗教很難發展。韓國雖有強大的儒學體係(龐大的儒道會和學校儒家倫理課程),但儒教力量微弱,基督教的發展非常迅猛。正如不能用穿衣來解決饑餓的問題一樣,我們不能用科學理論和空洞理論來解決外來宗教滲透的問題,我們隻能用本土宗教去抗拒外來宗教勢力的滲透。利瑪竇說儒教不是宗教,是出於傳教策略而非他本人的真正認識。清末西方來華傳教士宣稱:“欲求吾道之興, 必先求彼教之毀”,他們最反對尊孔祭祖。在儒教衰微之後,當今中國人數最多的是商品拜物教信徒和“十條誡令”信徒。外來宗教大量借用“上帝”、“聖誕”、“聖經”、“聖教”等儒教專有名詞,已妨礙了人們對於儒教的正確理解。中國絕對不能步非洲大陸的後塵:“白人來的時候,我們有黃金,他們有聖經;白人走的時候,我們有聖經,他們有黃金。”重建儒教,才能樹立對外宗教文化交流的主體,開展同境外儒教組織的交流合作。
8、重建儒教,探索人類生存之道
西方文明以“高生產、高消費、高汙染、高排放”主要特征的“天人對立”生存模式很快走到了盡頭。複興儒學,重建儒教,可以糾正西方文化的偏差,完成個人與社會、自由與規範、理性與德性、科學與人文、民主與治理、競爭與和諧、平等與秩序、激進與保守、物質與精神、多元與一統、權利與責任的雙向啟蒙。儒教建立倡導以“低生產、低消費、低汙染、低排放”為主要特征的“天人合一”生存模式,是人類持久生存之道。
以上八個方麵的重要價值,是其它宗教無法替代的。儒教信徒在全民中的比重越高,則儒教發揮出來價值就越大。儒教信徒在全民中的比重越少,則儒教發揮出來的的價值就越小。儒教對國家、對人民有如此重大利益,如果視而不見,知而不用,就是嚴重的不作為和嚴重的失職。牟宗三先生說:“吾人肯定人文教,並非欲於此世中增一宗教,與既成宗教爭長短。乃隻麵對國家之艱難,生民之疾苦,欲為國家立根本。”由於儒教重建的八項價值與中國政府追求的目標是一致的,因此,政府從國家利益、社會穩定、人民需要出發,應當擔負起扶持儒教的責任,至少給儒教的重建提供寬鬆的環境。2000年2月18日,印尼總統瓦西德出於對華人的尊重,宣布正式承認孔教為印尼合法宗教,與其它六大宗教享有平等地位。中國人民出於對自己尊重,也應當對儒教有正確的認識、同情的了解、起碼的尊重,明確儒教的法律地位。重建時期的儒教可以先作為民間宗教、民間信仰。國家宗教事務局領導強調:“逐步將民間信仰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中國政府從來沒有判定儒教為“非法”,故不存爭取合法地位的問題,而是存在明確儒教法律地位的問題。2010年12月,在國家宗教事務局支持下,由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主辦的“新興宗教發展趨勢研討會”在北京召開。巴哈伊教、一貫道、摩門教、天帝教、真空教等新興宗教的領袖出席了會議。新興宗教已受到國家宗教事務局的關注,傳統儒教的重建理應得到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
五、儒教重建
在現實條件下,儒教重建應當走現實、溫和、漸進、包容、低調的路線,而不能走虛幻、偏激、冒進、對立、高調的路線。我們不是設計若幹年後的方案,而是考慮在現實條件下如何做、做什麽,因時製宜,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儒教重建是一條探索之路,不同的人可以從不同方向進行探索,形成不同流派。不同教派,都應以儒教經典為根據,不能脫離經典妄作,盡可能地運用中國傳統的宗教形式,而不能照搬外來宗教的某些形式。個體很難持久而深入地維護其宗教信仰,宗教共同體對於宗教的存在至關重要。儒教之“魂”,先附體於儒教信徒、儒教家庭,再附體於宗族、儒教場所、儒教團體。宗族原是儒教重要的承載體,“敬宗收族”原是封建時代儒教走向大眾化的重要形式,書香門第是儒教的道場,依托家族的私塾和經典傳承的家教是儒家文化的重要傳播途徑。在宗族、家庭都已遭到嚴重破壞的情況下,建立儒教團體尤為迫切。孔子說:“欲速則不達。”在清朝滅亡之後,儒教就應當利用此機會,脫去長久依附政權而感染的專製、腐敗、尊卑、特權、僵化之毒,走漸進的重建路線,但民國初期的孔教運動卻走“政教合一”、建立國教、排斥民間信仰、個人色彩濃厚(被稱為康教)的激進路線,同時不重視教義教規建設,置身於政治鬥爭的漩渦中,引起政治力量和其它宗教勢力的圍攻,招致嚴重挫敗。張勳複辟失敗,康有為先生受牽連被通緝,以他為領袖的孔教活動宣告失敗。我們不能重走民國初年孔教運動失敗之路,更何況,此路也走不通,因為,當今儒教重建所麵臨的困難遠遠高於民國初年,因為當今中國西化、功利化非常嚴重,儒生成了稀有之人。
中國儒教重建遵循以下十二項原則:
1.儒教的宗旨是:弘揚正道,教化民眾,天人合一,安身立命。
2.儒教定位為中華民族主體宗教,不宜倡導儒教作為國教。
3.儒教應當爭取享有與佛教、道教同等的宗教政策,不應當爭取特權。
4.儒家文化應當同馬克思主義文化、西方文化建立共存互通、互補、互動之關係,不宜將儒家文化與馬克思主義文化、西方文化對立起來。
5、儒教同道應遵守現行國家法律與政策,不宜將政治紛爭引入儒教內部,不宜以儒教社團的名義參加為政府所禁止的政治活動。
6.儒教應以和而不同精神與各大宗教平等相處,促進宗教和諧,促進民族團結。
7.儒教接受國家宗教局的領導,並認為這是接受政府領導的具體形式。
8.儒教現階段的發展應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相適應,並認為在各大宗教中,儒教最能體現中國特色,儒教最具有社會主義元素。
9.儒教為中國本土宗教,不依靠任何國外宗教勢力,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
10.儒教同道遵守國家現有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以溫和、漸進、理性的方式推進儒教重建工作。
11、儒教重建應當走正道:研習宗教經典,宣傳宗教教義,遵守宗教教規,教化民眾、安身立命,而不能走這樣的邪道:不研習宗教經典,不宣傳宗教教義,不遵守宗教教規,不教化民眾,迷信化、商業化、功利化、行政化、官僚化、庸俗化。
12、堅持 “政教分立”的原則,不搞 “政教合一”,在行政組織之外建立民間儒教組織,走民間化、大眾化、普及化道路。
六、建言
中國人民並不是由特殊材料製造的,也需要宗教信仰。王炳燮在同治年間說道:“中國之人自有中國之教,為中國子民即當尊重中國聖人之教, 猶之為外國人也世守外國之教也。”在此,我向社會大眾及政府部門提出如下建言:
1、我們認同宗教信仰自由原則,尊重世界各大宗教,但作為中國人,考慮認祖歸宗、民族特性、國家認同、曆史傳統、民俗、國情、主權諸因素,在世界各大宗教中,建議優先選擇信仰儒教。
2、社會各界人士如認同並踐行儒教之教義、教規,可明確並公開自己的儒教徒身份,在個人信息宗教信仰欄目中填寫“儒教”。
3、儒教徒參照本倡議的相關原則,在遵守國家法律與政策的前提下籌建儒教社團,並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成立儒教社團之申請。
4、敬請政府有關部門領導關心、考察、指導儒教重建工作,根據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儒教宗教事務,保護儒教人士和信教群眾的合法權益,審察並批準儒教社團成立報告,認同儒教徒在個人信息宗教信仰欄目中公布儒教徒身份,明確儒教的法律地位,讓儒教享有與佛教、道教同等的宗教自由政策。
孔曆二五六二年
辛卯十一月初三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