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海文】《四書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四種變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7-25 17:22:37
標簽:朱熹
楊海文

作者簡介:楊海文,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中山大學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山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哲學與(yu) 中國現代化研究所研究員,尼山世界儒學中心孟子研究院特聘專(zhuan) 家,主要從(cong) 事中國哲學史研究。著有《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孟子的世界》《文以載道——孟子文化精神研究》《盈科後進——中國孟學史叢(cong) 論》等。

《四書(shu) 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四種變例

作者:楊海文

來源:《中山大學學報》(社會(hui) 科學版)2022年第3期


摘要:《四書(shu) 章句集注》既有常例,又有變例。如果說“程子曰”是常例,那它有四種變例:一是見於(yu) 《大學章句》《中庸章句》的兩(liang) 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讀論語孟子法》的“讀法”含義(yi) ,更具有獨尊二程理學的“道統”含義(yi) ;二是見於(yu) 《大學章句》的一例“程子雲(yun) ”,意在表明存疑地采借程子之言;三是見於(yu) 《論語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以〇為(wei) 標識,試圖將句解、章指這兩(liang) 個(ge) 不同層次的注文區別開來;四是見於(yu) 《孟子集注》的兩(liang) 例“程子又曰”,旨在提示前文由兩(liang) 人之言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從(cong) 《四書(shu) 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這四種變例看,體(ti) 例問題是朱子四書(shu) 學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關(guan) 鍵詞:《四書(shu) 章句集注》; 程子曰; 常例; 變例; 朱子四書(shu) 學;


眾(zhong) 所周知,朱熹(1130—1200)的《四書(shu) 章句集注》大量征引從(cong) 西漢到南宋先哲時賢的研究成果。據陳鐵凡(1912—1992)統計,《大學章句》征引7條,《論語集注》征引574條,《孟子集注》征引319條,《中庸章句》征引32條,總計932條【1】。據申淑華統計,《大學章句》征引11條,《中庸章句》征引27條,《論語集注》征引585條,《孟子集注》征引333條,總計956條2。以上統計結果明顯不同,可見這一問題值得深入研究,甚至有可能成為(wei) 朱子四書(shu) 學可持續發展的學術增長點。

 

程顥(1032—1085)、程頤(1033—1107)一般合稱二程,亦可合稱程子。程子之言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征引最多者,幾近總數的三分之一。據陳鐵凡統計,《大學章句》征引4條,《論語集注》征引198條(即大程語41條、小程語123條、未詳何者語34條),《孟子集注》征引88條(即大程語54條、小程語14條、未詳何者語20條),《中庸章句》征引6條,總計296條1。據申淑華統計,《大學章句》征引7條,《中庸章句》征引7條,《論語集注》征引208條,《孟子集注》征引92條,總計314條【2】。以上統計結果同樣有較大差異。如何從(cong) 引文的定量統計轉入思想的定性分析,亟待提上朱子四書(shu) 學研究的議事日程【3】。

 

《四書(shu) 章句集注》對於(yu) 被引作者的稱謂,既有稱“某子”者,亦有稱“某氏”者。稱“某子”者僅(jin) 有董仲舒(前179—前104)、韓愈(768—824)、周敦頤(1017—1073)、張載(1020—1077)、二程,分別稱作“董子”“韓子”“周子”“張子”“程子”。揚雄(前53—18)、邵雍(1011—1077)被稱作“揚子”“邵子”,或者出現在被引作者的言說當中,或者隻是朱熹注中的方便說法,自然不能統計為(wei) 所謂稱“某子”者。稱“某氏”者有趙岐(?—201)、馬融(79—166)、何晏(?—249)、陸德明(約550—630)、呂大臨(lin) (1040—1092)、楊時(1053—1135)、胡寅(1098—1156),等等,他們(men) 被稱作“趙氏”“馬氏”“何氏”“陸氏”“呂氏”“楊氏”“胡氏”。無論稱“某子”者還是稱“某氏”者,尊重其人之言均是題中之義(yi) 。肯定其言與(yu) 否認其言,都是尊重。稱“某子”者少,稱“某氏”者多,尊重前者之意遠遠高於(yu) 後者,這也是不言而喻的。

 

稱“某子”者、稱“某氏”者乃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常例。有常例,必有變例。將司馬遷(約前145—約前87)稱作“史遷”“太史公”,將揚雄稱作“揚子雲(yun) ”“揚雄”,將諸葛亮(181—234)稱作“諸葛武侯”,將呂希哲(1036—1114)稱作“呂侍講”,將李侗(1093—1163)稱作“師”,將張栻(1133—1180)稱作“張敬夫”,將蕭何(?—前193)、王肅(195—256)、文彥博(1006—1097)、沈括(1031—1095)諸人徑直稱其姓名,凡此種種,均可視作稱“某氏”者的變例。至於(yu) 稱“某子”者,如果說“程子曰”是常例,那麽(me) ,與(yu) 之有別的“子程子曰”“程子雲(yun) ”“程子曰〇程子曰”“程子又曰”就是變例。這四種變例迄今罕見進入朱子四書(shu) 學的研究視野,本文試作拋磚引玉之論。


一、見於(yu) 《大學章句》《中庸章句》的兩(liang) 例“子程子曰”

 

作為(wei) 變例的“子程子曰”有二,其一見於(yu) 《大學章句》,其二見於(yu) 《中庸章句》。我們(men) 首先做必要的文獻學梳理,然後再做力所能及的論述。


(一)第一例“子程子曰”

 

《大學章句》的開篇有這樣一段話:

 

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shu) ,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yu) 今可見古人為(wei) 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4】

 

以上引自中華書(shu) 局標點本《四書(shu) 章句集注·大學章句》,收入《朱子全書(shu) 》的《四書(shu) 章句集注·大學章句》亦是同樣的標點符號【5】。為(wei) 方便下文的敘述,我們(men) 將這兩(liang) 種《四書(shu) 章句集注》標點本稱作“兩(liang) 種通行本”,或者分別稱作“單行本”“全書(shu) 本”。

 

《大學章句》開篇這段話顯然不屬於(yu) 經一章的內(nei) 容,但如何簡稱它呢?《朱子語類》卷14《大學一》包括“綱領”“序”“經上”三部分【6】,《朱子語類》卷17《大學四(或問上)》【7】以及《四書(shu) 或問·大學或問上》【5】直接從(cong) 經一章說起,均未涉及“子程子曰”一段,可見朱熹及其門弟子未曾有此問題意識。朝鮮學者宋時烈(1607—1689)編纂的《程書(shu) 分類》卷8《大學·總論》指出:

 

《大學》乃孔氏遺書(shu) ,須從(cong) 此學則不差。(明〇遺呂與(yu) 叔)

 

修身,當學《大學》之序。《大學》,聖人之完書(shu) 也,其間先後失次(一作“序”)者,已正之矣。(伊〇遺鄒德久本)

 

棣初見先生,問:“初學如何?”曰:“入德之門,無如《大學》。今之學者,賴有此一篇書(shu) 存,其他莫如《論》《孟》。”(伊〇遺唐彥思)【8】

 

如果以“總論”簡稱“子程子曰”一段,人們(men) 至少可以不再隨意冠名(如所謂“開篇”),更會(hui) 明確知道《大學章句》完整地包括總論、經一章、傳(chuan) 十章等三個(ge) 部分。“總論”一語足以簡稱“子程子曰”一段,還因為(wei) 二程指出:

 

子曰:《大學》,孔子之遺言也。學者由是而學,則不迷於(yu) 入德之門也。(《河南程氏粹言》卷1《論書(shu) 篇》)【9】

 

棣初見先生,問:“初學如何?”曰:“入德之門,無如《大學》。今之學者,賴有此一篇書(shu) 存,其他莫如《論》《孟》。”(《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22上《伊川先生語八上·伊川雜錄》)【10】

 

《大學》乃孔氏遺書(shu) ,須從(cong) 此學則不差。(《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2上《二先生語二上·元豐(feng) 己未呂與(yu) 叔東(dong) 見二先生語》)【10】

 

以上三段話語出《二程集》,大致可以說是《大學章句·總論》之所本。為(wei) 古籍打標點符號,其實不是易事。舉(ju) 凡引文,如果不明其出處,更是如此。《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大多數引文不是照抄原文,而是經過朱熹整合的結果。上述兩(liang) 種通行本將《大學章句·總論》的一部分歸為(wei) 程子之言,另一部分歸為(wei) 朱熹之言。我們(men) 認為(wei) 它們(men) 均是程子之言,並將《大學章句·總論》重新點校為(wei) :

 

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shu) ,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yu) 今可見古人為(wei) 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矣。”


(二)第二例“子程子曰”

 

《中庸章句》開篇有一段話,並不屬於(yu) 第1章的內(nei) 容。套用《程書(shu) 分類》卷9《中庸·總論》的說法【11】,我們(men) 將它簡稱為(wei) 《中庸章句·總論》。如此,《中庸章句》包括“總論+33章”兩(liang) 部分。兩(liang) 種通行本對《中庸章句·總論》的點校相同,原文如下:

 

子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門傳(chuan) 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yu) 書(shu) ,以授孟子。其書(shu) 始言一理,中散為(wei) 萬(wan) 事,末複合為(wei) 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yu) 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12】

 

《中庸章句·總論》同樣都是程子之言,而不是前為(wei) 程子之言、後為(wei) 朱熹之言。我們(men) 將這段話重新點校為(wei) :

 

子程子曰:“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門傳(chuan) 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yu) 書(shu) ,以授孟子。其書(shu) 始言一理,中散為(wei) 萬(wan) 事,末複合為(wei) 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yu) 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以上這段話可以分作四節,接著要做的工作是從(cong) 《二程集》找出與(yu) 之對應的語句。為(wei) 方便閱讀與(yu) 理

 

解,我們(men) 將語出《二程集》的這些文字加以數目字的序號。

 

第一節是“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語出《二程集》的文字為(wei) :

 

[1]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7《二先生語七》)【10】

 

[2]中者隻是不偏,偏則不是中。庸隻是常。猶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經也。孟子隻言反經,中在其間。(《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5《伊川先生語一·入關(guan) 語錄》)【10】

 

第二節是“此篇乃孔門傳(chuan) 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筆之於(yu) 書(shu) ,以授孟子”,語出《二程集》的文字為(wei) :

 

[3]尹子曰:“伊川先生嚐言:《中庸》乃孔門傳(chuan) 授心法。”(《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11《時氏本拾遺》)【13】

 

[4]《中庸》之書(shu) ,是孔門傳(chuan) 授,成於(yu) 子思。《孟子》其書(shu) ,雖是雜記,更不分精粗,一袞說了。今之語道,多說高便遺卻卑,說本便遺卻末。(《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5《伊川先生語一·入關(guan) 語錄》)【14】

 

第三節是“其書(shu) 始言一理,中散為(wei) 萬(wan) 事,末複合為(wei) 一理,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yu) 密,其味無窮,皆實學也”,語出《二程集》的文字為(wei) :

 

[5]《中庸》始言一理,中散為(wei) 萬(wan) 事,末複合為(wei) 一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4《明道先生語四·亥九月過汝所聞》)【14】

 

[6]《中庸》之言,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yu) 密。(《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1《明道先生語一·師訓》)【14】

 

[7]《中庸》之書(shu) ,其味無窮,極索玩味。(《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8《伊川先生語四·劉元承手編》)【14】

 

[8]如《中庸》一卷書(shu) ,自至理便推之於(yu) 事。如國家有九經,及曆代聖人之跡,莫非實學也。(《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二先生語一·端伯傳(chuan) 師說》)【14】

 

第四節是“善讀者玩索而有得焉,則終身用之,有不能盡者矣”,語出《二程集》的文字為(wei) :

 

[9]善讀《中庸》者,隻得此一卷書(shu) ,終身用不盡也。(《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7《伊川先生語三》)【14】

 

依據以上9條文獻,可知朱熹熟稔《二程集》,所以《中庸章句·總論》均為(wei) “子程子曰”。《程書(shu) 分類》卷9《中庸·總論》輯有14條文獻,本文使用了其中的8條,但做了重新分類,同時增補了涉及“實學”的第8條。文獻學功夫是解釋學技巧的源頭活水,由此可見一斑。


(三)“子程子曰”的兩(liang) 重含義(yi)

 

從(cong) 《四書(shu) 章句集注》看,“子程子曰”這一表述的實質是:為(wei) 何在將二程通稱“程子”之外,又有“子程子”的稱謂?朱熹偶爾也有稱“子程子”者,如《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0《答何叔京》指出:“或謂子程子曰:‘心術最難執持,如何而可?’子曰:‘敬。’”【15】但是這一情形在朱熹的作品中並不常見,多達140卷、版麵字數230萬(wan) 言的《朱子語類》就未出現“子程子”的說法。《大學章句》《中庸章句》兩(liang) 言“子程子曰”,所謂“子程子”究竟有何含義(yi) 呢?一般認為(wei) :前一“子”字是夫子之意,引申為(wei) 老師;後一“子”字是古代對男子的尊稱,意為(wei) 先生。“子程子”有尊之又尊之意,但從(cong) 變例的角度看,如何進一步解釋呢?本文提出兩(liang) 個(ge) 猜想。

 

第一,兩(liang) 例“子程子曰”具有等值《讀論語孟子法》的“讀法”含義(yi) 。讀單行本《四書(shu) 章句集注》可知,《大學章句》前有《大學章句序》,《中庸章句》前有《中庸章句序》,《論語集注》前有《論語序說》《讀論語孟子法》,《孟子集注》前有《孟子序說》【16】。如果說《論》《孟》的兩(liang) 篇《序說》與(yu) 《學》《庸》的二《序》等值,那麽(me) ,為(wei) 何前者有《讀論語孟子法》,後者沒有《讀大學中庸法》呢?如上所述,被本文簡稱並定名的《大學章句·總論》《中庸章句·總論》均為(wei) 程子之言,前者語出《二程集》的3條文獻,後者語出《二程集》的9條文獻。《讀論語孟子法》亦是輯錄程子之言,凡9條【17】。仿照《讀論語孟子法》的體(ti) 例,這兩(liang) 個(ge) “總論”亦可稱作《讀大學法》《讀中庸法》。若作如是觀,《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文本結構將更齊整:《大學章句》前有《大學章句序》《讀大學法》,《中庸章句》前有《中庸章句序》《讀中庸法》,《論語集注》前有《論語序說》《讀論語孟子法》,《孟子集注》前有《孟子序說》。

 

這裏先要補充:真德秀(1178—1235)的《四書(shu) 集編·大學》以及《中庸》通過輯錄包括朱熹在內(nei) 的諸家之說而注解兩(liang) 例“子程子曰”【18】,實已具備“讀法”之意。但是,張居正(1525—1582)的《四書(shu) 直解》卷1《大學》隻是過錄《大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同書(shu) 卷2《中庸》甚至沒有過錄《中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19】;唐文治(1865—1954)的《大學大義(yi) 》隻是過錄《大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中庸大義(yi) 》甚至沒有過錄《中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20】。換句話說,如果一代代學者像真德秀那樣注疏《學》《庸》,眼裏同時有《讀論語孟子法》,那麽(me) ,顯明《大學章句·總論》《中庸章句·總論》的“讀法”含義(yi) ,其實不是難事;由此判定《大學章句·總論》《中庸章句·總論》均是程子之言,亦是順理成章之事。

 

另外,張栻的《孟子說》卷首《癸巳孟子說序》後亦有《讀論語孟子法》【21】,內(nei) 容與(yu) 朱熹《論語集注》中的文字幾乎完全相同。單行本中的《讀論語孟子法》,題下注:“據清仿宋大字本補。”【22】複核影印的《宋本論語集注》,開篇為(wei) 《讀論語孟子法》,接著為(wei) 《論語序說》【23】。全書(shu) 本亦是這一次序【24】,而與(yu) 單行本有別。2018年8月14日上午,陳來先生為(wei) 孟子研究院“準博士”培養(yang) 專(zhuan) 題課程講《朱子的孟子學》,提到《讀論語孟子法》有可能是後人添加的,而不是《論語集注》原有的。以上情形值得重視,但不影響《大學章句·總論》《中庸章句·總論》具有“讀法”含義(yi) 的總體(ti) 結論。

 

第二,兩(liang) 例“子程子曰”具有獨尊二程理學的“道統”含義(yi) 。朱熹獨尊二程及其理學,這是毋庸贅述的。具體(ti) 到本文的論題,先看幾條文獻:

 

某要人先讀《大學》,以定其規模;次讀《論語》,以立其根本;次讀《孟子》,以觀其發越;次讀《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處。(《朱子語類》卷14《大學一·綱領》)【25】

 

特其論說之詳,自二程始;定著《四書(shu) 》之名,則自朱子始耳。原本首《大學》,次《論語》,次《孟子》,次《中庸》。(《四庫全書(shu) 總目》卷35《經部三十五·四書(shu) 類一》提要《四書(shu) 章句集注》)【26】

 

然而尚幸此書(shu) 之不泯,故程夫子兄弟者出,得有所考,以續夫千載不傳(chuan) 之緒;得有所據,以斥夫二家似是之非。蓋子思之功於(yu) 是為(wei) 大,而微程夫子,則亦莫能因其語而得其心也。(《中庸章句序》)【22】

 

“道統”之名,不見於(yu) 古,而起於(yu) 近世。故朱子之序《中庸》,拳拳乎道統之不傳(chuan) ,所以憂患天下後世也深矣。(王柏《魯齋集》卷11《跋道統錄》)【11】

 

依據以上文獻可知:其一,今天所見《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次序是《大學章句》《中庸章句》《論語集注》《孟子集注》,這是按照卷帙的數量由少至多排序;朱熹編訂《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次序是《大學章句》《論語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這是按照思想的內(nei) 涵由外至內(nei) 排序。前者重量,後者重質,二者有質量之分。從(cong) 朱熹的原意看兩(liang) 例“子程子曰”,《大學章句·總論》旨在定其規模,《中庸章句·總論》旨在求其微妙,其意可謂首尾呼應。其二,《中庸章句序》三言“道統”一詞,二程“續夫千載不傳(chuan) 之緒”,而《中庸章句·總論》緊接其後,其意可謂昭然若揭。要之,兩(liang) 例“子程子曰”具有獨尊二程理學的“道統”含義(yi) 。

 

既然兩(liang) 例“子程子曰”是從(cong) 道統的高度獨尊二程理學,《四書(shu) 章句集注》為(wei) 什麽(me) 不全部使用“子程子曰”,而隻是用過兩(liang) 次,將它作為(wei) 常例“程子曰”的變例呢?在本文看來,原因可能有三:

 

一是用詞避免繁瑣。如果將“程子曰”全部寫(xie) 作“子程子曰”,勢必顯得繁瑣。《四書(shu) 章句集注》不言“大程曰”“小程曰”,而是稱作“程子曰”,同樣包含了此一用意。所以,朱熹曾說:“某釋經,每下一字,直是稱等輕重,方敢寫(xie) 出!”(《朱子語類》卷105《朱子二·論自注書(shu) ·總論》)【27】

 

二是境界平實謙抑。錢穆(1895—1990)指出:“朱子先為(wei) 《論孟精義(yi) 》,隻是把二程語及其他橫渠以下九家之說依次附於(yu) 《論》《孟》各章之次,而名之曰《精義(yi) 》,則若《論孟精義(yi) 》即已在此。此其先後易位,輕重倒置,而宋代理學家一種高自位置之心,亦從(cong) 而見。其後朱子又將《精義(yi) 》改名《要義(yi) 》,又改名《集義(yi) 》,每改一名,其平實謙抑之意益見。”【28】《四書(shu) 章句集注》“平實謙抑之意益見”,亦是僅(jin) 將“子程子曰”作為(wei) 變例處理的寫(xie) 照【29】。

 

三是思想守正創新。錢穆認為(wei) :“故朱子之《論孟集注》,實乃朱子當時從(cong) 程門理學轉入《語》《孟》經學一大轉手也。”【28】從(cong) 《四書(shu) 章句集注》看,朱熹借助作為(wei) 變例的“子程子曰”,旨在照著講二程;借助作為(wei) 常例的“程子曰”,旨在接著講二程。不管征引程子之言的數量有多龐大,它們(men) 也隻是支援意識。照著講、接著講二程,目的則是自己講自己,亦即從(cong) 程門理學轉入《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將孔、曾、思、孟作為(wei) 自己的集中意識。唯其如此,《四書(shu) 章句集注》得以成為(wei) 名垂千古的守正創新之作。

 

綜上所述,見於(yu) 《大學章句》《中庸章句》的兩(liang) 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讀論語孟子法》的“讀法”含義(yi) ,又具有獨尊二程理學的“道統”含義(yi) ,後者更為(wei) 重要。


二、見於(yu) 《大學章句》的一例“程子雲(yun) ”

 

《大學章句·傳(chuan) 十章》指出:“見賢而不能舉(ju) ,舉(ju) 而不能先,命也;見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遠,過也。”朱熹注:“命,鄭氏雲(yun) :‘當作“慢”。’程子雲(yun) :‘當作“怠”。’未詳孰是。”【30】其中,“鄭氏雲(yun) ”語出《禮記正義(yi) 》卷60《大學》:“命,讀為(wei) ‘慢’,聲之誤也。舉(ju) 賢而不能使君以先己,是輕慢於(yu) 舉(ju) 人也。”【31】“程子雲(yun) ”語出《河南程氏經說》卷5《禮記·伊川先生改正大學》:“見賢而不能舉(ju) ,舉(ju) 而不能先,命也。(作‘怠’之誤也。)”【32】又見《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11《時氏本拾遺》:“《大學》‘舉(ju) 而不能先,命也’,‘命’當作‘怠’,字之誤也。”【33】

 

從(cong) 本文的論題看,《四書(shu) 章句集注》僅(jin) 此一例的“程子雲(yun) ”是“程子曰”的變例。“未詳孰是”是揭開“程子雲(yun) ”作為(wei) 變例的抓手,而且關(guan) 聯著《大學章句》如何對待《伊川先生改正大學》的校勘成果。

 

《大學章句》三見作為(wei) 常例的“程子曰”。其一,《經一章》指出:“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民,在止於(yu) 至善。(程子曰:‘親(qin) ,當作“新”。’)”朱熹又注:“新者,革其舊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汙也。”【30】“程子曰”語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qin) (當作‘新’)民,在止於(yu) 至善。”【32】其二,《傳(chuan) 五章》指出:“此謂知本,(程子曰:‘衍文也。’)此謂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別有闕文,此特其結語耳。)”I1“程子曰”語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學》:“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誌,此謂知本。(四字衍。)此謂知本,此謂知之至也。”【34】其三,《傳(chuan) 七章》指出:“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le) ,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程子曰:‘“身有”之“身”當作“心”。’”)朱熹又注:“蓋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無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則欲動情勝,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28】“程子曰”語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學》:“所謂修身在正其心者:身(當作‘心’)有所忿懥則不得其正,有所恐懼則不得其正,有所好樂(le) 則不得其正,有所憂患則不得其正。”【34】

 

以上引文的括弧內(nei) 文字,見於(yu) 《大學章句》者是朱熹的注文,見於(yu) 《伊川先生改正大學》者是程頤的校勘。以“親(qin) 民”作“新民”,以“此謂知本”作衍文,以“身有所忿懥”作“心有所忿懥”,均是朱熹肯定地采借了程顥的校勘成果。“此謂知本”作為(wei) 衍文,朱熹改動了程頤置放的位置,這也是需要注意的。

 

《大學章句》對程顥的校勘成果亦有未予采借者。其一,《傳(chuan) 八章》指出:“所謂齊其家在修其身者……”【28】《伊川先生改正大學》指出:“所謂齊其(‘其’字衍)家在修其身者……”【34】其二,《傳(chuan) 十章》指出:“此謂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28】《伊川先生改正大學》指出:“此謂國不以利為(wei) 利,以義(yi) 為(wei) 利也。(一本雲(yun) :‘彼為(wei) 不善之小人,使之為(wei) 國家。’)”【34】這兩(liang) 處校勘成果未被朱熹采借【35】。

 

筆者2019年5月在孟子故裏鄒城參與(yu) 陳來、王誌民先生主持的《大學解讀》,曾經注意到“程子雲(yun) ”與(yu) “程子曰”的差異,並且略有解釋【36】。借此機會(hui) ,試作詳細說明如下:《伊川先生改正大學》有六處校勘成果。《大學章句》未予采借者有兩(liang) 處,予以采借者有四處;其中,被肯定地采借了三處,被存疑地采借了一處。因其存疑地采借,故曰“程子雲(yun) ”;因其肯定地采借,故雲(yun) “程子曰”。因《四書(shu) 章句集注》冠以“程子曰”者幾乎為(wei) 肯定地采借,故為(wei) 常例;因《四書(shu) 章句集注》僅(jin) 此一例冠以“程子雲(yun) ”,又與(yu) 鄭玄對比而“未詳孰是”,故為(wei) 變例。錢穆的《談朱子的論語集注》指出:“惟兩(liang) 說並存,在朱子意中總是前說較勝於(yu) 後說。”【37】“鄭氏雲(yun) ”在前,“程子雲(yun) ”在後,可見“未詳孰是”四字當中也隱藏了玄機。


三、見於(yu) 《論語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

 

從(cong) 《四書(shu) 章句集注》看“程子曰〇程子曰”(亦即本文標題所說的連用“程子曰”),這一變例隻是三見於(yu) 《論語集注》。為(wei) 了敘述的方便,我們(men) 完整地過錄《論語集注》這三章的經文與(yu) 注文(括弧內(nei) 為(wei) 注文)。

 

《論語集注》卷1《學而》涉及第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為(wei) :

 

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重,厚重;威,威嚴(yan) ;固,堅固也。輕乎外者,必不能堅乎內(nei) 。故不厚重則無威嚴(yan) ,而所學亦不堅固也。)主忠信,(人不忠信,則事皆無實,為(wei) 惡則易,為(wei) 善則難,故學者必以是為(wei) 主焉。程子曰:‘人道惟在忠信,不誠則無物。且“出入無時,莫知其鄉(xiang) ”者,人心也。若無忠信,豈複有物乎?’)無友不如己者,(‘無’‘毋’通,禁止辭也。友所以輔仁,不如己,則無益而有損。)過則勿憚改。”(勿,亦禁止之辭。憚,畏難也。自治不勇,則惡日長。故有過則當速改,不可畏難而苟安也。程子曰:“學問之道無他也,知其不善,則速改以從(cong) 善而已。”〇程子曰:“君子自修之道當如是也。”遊氏曰:“君子之道,以威重為(wei) 質,而學以成之。學之道,必以忠信為(wei) 主,而以勝己者輔之。然或吝於(yu) 改過,則終無以入德,而賢者亦未必樂(le) 告以善道,故以過勿憚改終焉。”)【I1】

 

〇之前的“程子曰”語出《周易程氏傳(chuan) 》卷2《周易上經下·複》:“不遠而複者,君子所以修其身之道也。學問之道無他也,唯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cong) 善而已。”【38】〇之後的“程子曰”語出《河南程氏經說》卷6《伊川先生論語解·學而》:“子曰:‘君子不重則不威。’不厚重則無威儀(yi) ,所學不能安固。所主在於(yu) 忠信,所親(qin) 者必忠信。遷善不可不速,君子之自修當如是也。”【39】

 

以下兩(liang) 條材料與(yu) 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或多或少有些關(guan) 係:

 

吳知先問“過則勿憚改”。曰:“程子所謂‘知其不善則速改以從(cong) 善’,曲折專(zhuan) 以‘速改’字上著力。若今日不改,是壞了兩(liang) 日事;明日不改,是壞了四日事。今人隻是憚難,過了日子。”(銖。時舉(ju) 錄雲(yun) :“最要在‘速’字上著力。凡有過,若今日過愈深,則善愈微。若從(cong) 今日便改,則善可自此而積。”)(《朱子語類》卷21《論語三·學而篇中·君子不重則不威章》)【40】

 

曰:謝氏所謂此章非論生知安行,如何?曰:聖人之言,皆為(wei) 學者而言也。若生知安行,則固無所待於(yu) 聖人之言矣,豈獨此章而已哉!謝氏獨以此章為(wei) 非論生知安行者,則其於(yu) 他章宜其每每過高而失之也。且人之為(wei) 過,亦有淺深,不必專(zhuan) 以過而改為(wei) 困而學之事。以其所引顏淵、季路之事觀之,亦自可見。蓋此章之說,惟遊氏為(wei) 無病。而楊氏取友改過之說亦善,詳味之可見。(《論語或問》卷1《學而第一》)【41】

 

依據前一條材料,可知〇之前的“程子曰”旨在解釋《論語》本章的收句“過則勿憚改”,屬於(yu) 句解。依據後一條材料說的“蓋此章之說,惟遊氏為(wei) 無病”,可知〇之後的“程子曰”及其緊接的“遊氏曰”旨在解釋《論語》本章的旨意,屬於(yu) 章指。程頤的原文“遷善不可不速,君子之自修當如是也”,實為(wei) 句解;但朱熹隻是截取“君子自修之道當如是也”,就由句解變成了章指。要之,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具有“句解+章指”的含義(yi) 。其他兩(liang) 例也是如此嗎?

 

《論語集注》卷4《述而》涉及第二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為(wei) :

 

子曰:“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坦,平也。蕩蕩,寬廣貌。程子曰:“君子循理,故常舒泰;小人役於(yu) 物,故多憂戚。”〇程子曰:“君子坦蕩蕩,心廣體(ti) 胖。”)【42】

 

〇之前的“程子曰”語出《河南程氏經說》卷6《伊川先生論語解·述而》:“‘君子坦蕩蕩,小人長戚戚。’君子循理,故舒泰蕩蕩然。小人役於(yu) 物,故多憂戚。”【39】此乃句解。〇之後的“程子曰”語出《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1《明道先生語一·師訓》:“君子坦蕩蕩,心廣體(ti) 胖。”【43】此乃章指。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亦具有“句解+章指”的含義(yi) 。

 

《論語集注》卷7《憲問》涉及第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為(wei) :

 

子曰:“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為(wei) ,去聲。〇程子曰:“為(wei) 己,欲得之於(yu) 己也。為(wei) 人,欲見知於(yu) 人也。”〇程子曰:“古之學者為(wei) 己,其終至於(yu) 成物。今之學者為(wei) 人,其終至於(yu) 喪(sang) 己。”愚按:聖賢論學者用心得失之際,其說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於(yu) 此明辨而日省之,則庶乎其不昧於(yu) 所從(cong) 矣。)【42】

 

《論語精義(yi) 》卷7下《憲問》指出:“伊川《解》曰:‘為(wei) 己,欲得之於(yu) 己也。為(wei) 人,欲見知於(yu) 人也。’”【44】此《解》是指《河南程氏經說》卷6《伊川先生論語解》。《論語解》存至《子罕》,而《鄉(xiang) 黨(dang) 》以下均佚【45】。所以,第一個(ge) 〇的“程子曰”不見於(yu) 《二程集》,《程書(shu) 分類》卷7《論語·憲問》徑直認為(wei) 它出自《論語注》(亦即《論語集注》)【46】。第二個(ge) 〇的“程子曰”語出《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25《伊川先生語十一·暢潛道錄》:“‘古之學者為(wei) 己’,其終至於(yu) 成物。今之學者為(wei) 物,其終至於(yu) 喪(sang) 己。”【47】前者屬於(yu) 句解,後者屬於(yu) 章指,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同樣具有“句解+章指”的含義(yi) 。

 

“句解”“章指”是分析以上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關(guan) 鍵詞,其含義(yi) 需要進一步說明。筆者在教學實踐中曾以《孟子集注》卷3《公孫醜(chou) 章句上》第6章的末段注文為(wei) 例【48】,認為(wei) 它包括音讀、字訓、經意、章指、他說、愚按等六部分,而且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注釋體(ti) 例最複雜的體(ti) 現。具體(ti) 到本節的三例,朱熹沒有撰寫(xie) 經意,而是以第一個(ge) 〇的“程子曰”當作經意,所謂“句解”是對“經意”的通俗表述;朱熹同樣沒有撰寫(xie) 章指,而是以第二個(ge) 〇的“程子曰”當作章指。它們(men) 足以顯示朱熹對程子之言的重視與(yu) 認同。如果朱熹撰寫(xie) 了經意、章指,這裏的“程子曰”就屬於(yu) “他說”,其重要性將有所降低。

 

〇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常見的符號標識,但罕見有人深入探討,僅(jin) 有前引錢穆的《談朱子的論語集注》等少數並非專(zhuan) 題性的文獻可供參閱【49】。具體(ti) 到本節的論題,〇的功能在於(yu) 將句解、章指這兩(liang) 個(ge) 不同類型的注文區別開來。這種情形在《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僅(jin) 有三例,所以屬於(yu) 變例。何謂常例呢?朱熹時常連用“程子曰”,“程子曰+又曰”就是常例。兩(liang) 者的區分在於(yu) :常例關(guan) 涉的注文屬於(yu) “他說”的同一類型,而變例關(guan) 涉的注文屬於(yu) “句解”“章指”的不同類型。對於(yu) 變例而言,〇醒目的劃區作用、間隔功能至關(guan) 重要。


四、見於(yu) 《孟子集注》的兩(liang) 例“程子又曰”


(一)第一例“程子又曰”

 

《孟子集注·孟子序說》錄程子之言六條,前三條為(wei) :

 

或問於(yu) 程子曰:“孟子還可謂聖人否?”程子曰:“未敢便道他是聖人,然學已到至處。”(愚按:“至”字,恐當作“聖”字。)

 

程子又曰:“孟子有功於(yu) 聖門,不可勝言。仲尼隻說一個(ge) 仁字,孟子開口便說仁義(yi) 。仲尼隻說一個(ge) 誌,孟子便說許多養(yang) 氣出來。隻此二字,其功甚多。”

 

又曰:“孟子有大功於(yu) 世,以其言性善也。”【48】

 

第一條語出《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9《伊川先生語五·楊遵道錄》:“鄧文孚問:‘孟子還可為(wei) 聖人否?’曰:‘未敢便道他是聖人,然學已到至處。’”【50】第二條語出《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8《伊川先生語四·劉元承手編》:“孟子有功於(yu) 聖門不可言。如仲尼隻說一個(ge) 仁義(yi) (‘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孟子開口便說仁義(yi) ;仲尼隻說一個(ge) 誌,孟子便說許多養(yang) 氣出來。隻此二字,其功甚多。”【51】

 

前兩(liang) 條的語源確切,但第三條的語源模糊。一方麵,《二程集》言“性善”二字少,言“大功”二字尤少,無《孟子序說》此條。可以匹配者,一是《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二先生語一·端伯傳(chuan) 師說》指出:“凡人說性,隻是說‘繼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39】二是《河南程氏粹言》卷2《聖賢篇》指出:“子曰:人有顏子之德,則有孟子之事功。孟子之事功,與(yu) 禹、稷並。”【52】另一方麵,《孟子精義(yi) 綱領》錄伊川之言:“孟子有大功於(yu) 世,以其言性善而已。”【53】可見《孟子序說》此條是朱熹守正創新程子之言使然,旨在凸顯《孟子·滕文公上》首章所說“孟子道性善”獨特的曆史貢獻及其人文價(jia) 值。

 

以上是《四書(shu) 章句集注》出現第一例“程子又曰”的上下文語境。單行本中的《孟子序說》將司馬遷、韓愈、二程、楊時的12條文獻都用單獨的一段處理,《宋本孟子集注·孟子序說》則將每人的那一部分都當作一大段處理。對於(yu) 本文過錄的這三條,《宋本孟子集注》的表述為(wei) :

 

或問於(yu) 程子曰:“孟子還可謂聖人否?”程子曰:“未敢便道他是聖人,然學已到至處。”(愚按:“至”字,恐當作“聖”字。)〇程子又曰:“孟子有功於(yu) 聖門,不可勝言。仲尼隻說一個(ge) 仁字,孟子開口便說仁義(yi) 。仲尼隻說一個(ge) 誌,孟子便說許多養(yang) 氣出來。隻此二字,其功甚多。”〇又曰:“孟子有大功於(yu) 世,以其言性善也。”【54】

 

問題在於(yu) :“程子又曰”為(wei) 何是“程子曰”的變例呢?先看前兩(liang) 條的結構。第一條由兩(liang) 個(ge) 部分組成,每一部分都有自身的說話人。第二條由一個(ge) 部分組成,亦即隻有一位說話人。這兩(liang) 條的結構可以視作“(1+1)+1”。再看後兩(liang) 條的結構。它們(men) 都由一個(ge) 部分組成,亦即都隻有一位說話人。這兩(liang) 條的結構可以視作“1+1”。這一語句結構分析試圖達成的結論是:當且僅(jin) 當第一條有兩(liang) 位說話人,而且其中必有“程子曰”的常例,但可不分先後,那麽(me) ,第二條方可使用“程子又曰”的變例;如果第三條的唯一說話人又是程子,就會(hui) 恢複為(wei) 常例,《孟子序說》錄程子之言的後四條就是依據“程子曰+又曰”的常例而冠以“又曰”。


(二)第二例“程子又曰”

 

“(1+1)+1”的語句結構分析是判定以上“程子又曰”作為(wei) 變例的抓手,它同樣可以用於(yu) 辨析《孟子集注》卷11《告子章句上》第7章末段出現的第二例“程子又曰”。與(yu) 第一例相比,第二例的情形比較複雜,蓋因兩(liang) 種通行本的標點符號各不相同。如果不能做出準確的斷句,勢必遮掩這一例“程子又曰”作為(wei) 變例的含義(yi) 。

 

先看單行本的斷句:

 

然,猶可也。草食曰芻,牛羊是也;穀食曰豢,犬豕是也。程子曰:“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體(ti) 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yi) 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yu) 人也。”程子又曰:“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此語親(qin) 切有味。須實體(ti) 察得理義(yi) 之悅心,真猶芻豢之悅口,始得。”【47】 


再看全書(shu) 本的斷句:

 

然,猶可也。草食曰芻,牛羊是也。穀食曰豢,犬豕是也。〇程子曰:“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體(ti) 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yi) 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yu) 人也。”程子又曰:“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此語親(qin) 切有味。須實體(ti) 察得理義(yi) 之悅心,真猶芻豢之悅口,始得。【55】


斷句是否準確,關(guan) 鍵在於(yu) 引文是否有與(yu) 之對應的語源。在我們(men) 看來,其準確斷句當是:

 

然,猶可也。草食曰芻,牛羊是也;穀食曰豢,犬豕是也。〇【56】程子曰:“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體(ti) 用之謂也。”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yi) 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yu) 人也。程子又曰:“‘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此語親(qin) 切有味。須實體(ti) 察得理義(yi) 之悅心,真猶芻豢之悅口,始得。”

 

這是因為(wei) “程子曰”至“程子又曰”的中間一段包括兩(liang) 部分,既有語出《二程集》者,又有不見於(yu) 《二程集》者。一方麵,《河南程氏粹言》卷1《論道篇》指出:“或問:‘理義(yi) 何以異?’子曰:‘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57】《河南程氏遺書(shu) 》卷11《明道先生語一·師訓》指出:“理義(yi) ,體(ti) 用也。(理義(yi) 之說我心。)”【58】這是所謂“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體(ti) 用之謂也”語出《二程集》者。《孟子精義(yi) 》卷11《告子章句上·“孟子曰富歲子弟多賴”章》亦指出:“明道曰:‘人心之所同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何謂理?何謂義(yi) ?學者當深思。’又曰:‘理義(yi) ,體(ti) 用也。’”【59】另一方麵,所謂“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yi) 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yu) 人也”,則是不見於(yu) 《二程集》者。語出《二程集》者,自然是程子之言;而不見於(yu) 《二程集》者,顯然是朱熹之言。不明於(yu) 此,就會(hui) 像兩(liang) 種通行本那樣誤斷。

 

“程子又曰”語出《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12《傳(chuan) 聞雜記》:“‘孟子曰:“養(yang) 心莫善於(yu) 寡欲。”此一句如何?’謝子曰:‘吾昔亦曾問伊川先生,曰:“此一句淺近,不如‘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最親(qin) 切有滋味。然須是體(ti) 察得理義(yi) 之悅我心,真個(ge) 猶芻豢始得。”’”【60】單行本的斷句準確,但全書(shu) 本的斷句有誤。

 

對於(yu) 此例當中“程子曰”至“程子又曰”的中間一段,人們(men) 憑借語感可判兩(liang) 種通行本的點讀有誤。有論者認為(wei) “在物為(wei) 理,處物為(wei) 義(yi) ”屬於(yu) 程子之言,而“體(ti) 用之謂也”以下屬於(yu) 朱熹之言【61】。閱讀的語感與(yu) 引文的溯源是重要的,但體(ti) 例更關(guan) 鍵。從(cong) 語句結構分析看,“(1+1)+1”在此體(ti) 現為(wei) “(程子曰+朱熹曰[隱去說話人身份])+程子又曰”。正因朱熹之言被隱去說話人身份,如果不做準確的引文溯源,尤其是缺乏“程子又曰”作為(wei) 變例的體(ti) 例意識,那麽(me) ,就不會(hui) 確定“程子曰”的收句之所在,於(yu) 是像兩(liang) 種通行本那樣誤斷也就在所難免。

 

綜上所述,《四書(shu) 章句集注》引語常見的“程子曰+又曰”屬於(yu) 常例,僅(jin) 有《孟子集注》兩(liang) 次使用的“程子曰+程子又曰”屬於(yu) 變例。此一變例旨在提示前文由兩(liang) 人之言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常例、變例都是體(ti) 例的有機組成部分。明於(yu) 《孟子集注》兩(liang) 言“程子曰+程子又曰”的體(ti) 例問題,方能洞察二者之間隱含的曲折。“程子曰+又曰”均可點作“程子曰:‘……’又曰:‘……’”,但“程子曰+程子又曰”的句讀則需三思而後行。


五、朱子四書(shu) 學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

 

筆者曾指出:《孟子集注》“言簡意賅,詳略得當,體(ti) 例謹嚴(yan) ,致思縝密,因注大經典而成為(wei) 新經典”【50】。錢穆曾指出:《論語集注》“如此之類,照理應在《集注》有一個(ge) ‘例言’,把他編撰之意加以說明,可惜朱子沒有作。後人讀《集注》,看似易,實不易”【51】。既是體(ti) 例謹嚴(yan) ,但又未作例言,所以後人讀《四書(shu) 章句集注》“看似易,實不易”。《四書(shu) 章句集注》的體(ti) 例問題,作為(wei) 朱子四書(shu) 學研究的一項重要課題,值得深入全麵地鋪開。

 

本文認為(wei) 《四書(shu) 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有四種變例:一是見於(yu) 《大學章句》《中庸章句》的兩(liang) 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讀論語孟子法》的“讀法”含義(yi) ,又具有獨尊二程理學的“道統”含義(yi) ,後者更為(wei) 重要;二是見於(yu) 《大學章句》的一例“程子雲(yun) ”,意在表明存疑地采借程子之言;三是見於(yu) 《論語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以〇為(wei) 標識,試圖將句解、章指這兩(liang) 個(ge) 不同層次的注文區別開來;四是見於(yu) 《孟子集注》的兩(liang) 例“程子又曰”,旨在提示前文由兩(liang) 人之言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從(cong) 體(ti) 例的角度明於(yu) 這四種變例,不僅(jin) 可以準確地對原文做出句讀,而且更能深刻地理解朱熹的思想。

 

本文的努力顯然隻是局部的探討,而且內(nei) 含著若幹不足。其一,《四書(shu) 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是否僅(jin) 有這四種變例呢?譬如《孟子集注》卷14《盡心章句下》末章的最後一段注文為(wei) :“〇有宋元豐(feng) 八年,河南程顥伯淳卒。潞公文彥博題其墓曰:‘明道先生。’而其弟頤正叔序之曰……”【59】本文開篇將“文彥博”視作“某氏曰”的變例,但未將“正叔”視作“程子曰”的變例,似乎就有些不周延。其二,本文處理“某氏曰”的變例,因為(wei) 目前尚未進行個(ge) 案研究,所以有待進一步完善。凡此種種,期待方家不吝指教。

 

具體(ti) 到本文的研究,《四書(shu) 章句集注》尚有一例“程子曰”不能歸於(yu) 肯定地采借。先看《孟子》9·662:“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再看《孟子集注》卷9《萬(wan) 章章句上》:“趙氏曰:‘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太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謂歲為(wei) 年。湯崩時,外丙方二歲,仲壬方四歲,惟太甲差長,故立之也。’二說未知孰是。”【59】此例“程子曰”,與(yu) 上文“趙氏曰”對言,同樣表示“二說未知孰是”之意。如依本文第二節所論,此例“程子曰”當作“程子雲(yun) ”。朱熹為(wei) 何未做類似的處理呢?這似乎潛在地表明:常例較易遵行,而變例實難貫徹。完善其關(guan) 聯,寄望於(yu) 來日方長;坦承此不足,方能心安而理得。

 

《四書(shu) 章句集注》征引最多者是程子之言,幾乎達到總數的三分之一。朱熹究竟如何看待二程呢?錢穆在《談朱子的論語集注》一文中多次強調程朱之異,如說:

 

今檢《集注》,統計它引用二程語,十分七八都放在圈下。這可證明朱子認為(wei) 二程之說,非經“天平稱過”,非與(yu) 孔子原語意義(yi) 一致。圈下又有“按”,這是朱子覆按那些圈下所引的話。諸位當知,朱子一生崇拜二程,後人也認他屬於(yu) 二程一脈的學統,故合稱之為(wei) 程朱;但在《論語集注》中,二程語多半放在圈下。如再把《二程遺書(shu) 》中所有說《論語》的各條抄出,會(hui) 發現很多為(wei) 朱子所遺棄,即在圈下亦不予稱引的。此乃與(yu) 朱子起先由二程之說來探討孔孟思想的途徑大有不同了。西方人說:“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朱子的治學精神,實亦如此!【63】

 

朱熹與(yu) 二程的思想差異是顯而易見的,否則《四書(shu) 章句集注》不可能成為(wei) 程朱理學乃至整個(ge) 中國儒學史上的守正創新之作。尊二程為(wei) 道統,可謂《四書(shu) 章句集注》對於(yu) 二程予以守正一麵的鮮明體(ti) 現。它不僅(jin) 包括本文重點分析過的變例“子程子曰”,而且包括《孟子集注》末章全文征引了程頤的《明道先生墓表》【64】。正是在此前提下,朱熹指出:“程先生《經解》,理在解語內(nei) 。某集注《論語》,隻是發明其辭,使人玩味經文,理皆在經文內(nei) 。”(《朱子語類》卷19《論語一·語孟綱領》)【65】從(cong) “理在解語內(nei) ”到“理在經文內(nei) ”,可謂《四書(shu) 章句集注》對於(yu) 二程予以創新一麵的鮮明體(ti) 現。就此而言,本文考證《四書(shu) 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四種變例,最終目的在於(yu) 更好地領會(hui) 朱熹用畢生精力注釋《學》《論》《孟》《庸》四部大經典的體(ti) 例與(yu) 義(yi) 理。無體(ti) 則不立,本立而道生,斯之謂也。


注釋
 
1 參見陳鐵凡:《四書章句集注考源》,錢穆等著:《論孟論文集》,台北:黎明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第60、63、67、68,60、61、64—65、67頁。
 
2 參見申淑華:《<四書章句集注>引文考證》,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600,597頁。
 
3 參見郭矩銘:《<孟子集注>對二程的引用:從文獻與思想看》,中山大學哲學係中國哲學專業碩士學位論文,2019年5月。
 
4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3頁。
 
5 參見(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6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6,505頁。
 
6 參見(南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1冊,北京:中華書局,1986年,第249—281頁。
 
7 參見(南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2冊,第370頁。
 
8 (北宋)程顥、程頤著,[朝]宋時烈編,[韓]徐大源點校:《程書分類》上冊,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6年,第346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又,中山大學圖書館未藏此書,承蒙華僑大學楊少涵教授惠贈複印本,特此致謝!
 
9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北京:中華書局,1981年,第1204頁。
 
10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277,18,100,160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11 參見(北宋)程顥、程頤著,[朝]宋時烈編,[韓]徐大源點校:《程書分類》上冊,第355—356頁。
 
12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7頁;(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6冊,第32頁。
 
13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冊,第411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14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160,140,130,222,2,174頁。
 
15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22冊,第1808頁。
 
16 參見(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2、14—16、41—43、44—45、197—200頁。
 
17 參見楊海文:《朱熹<讀論語孟子法>溯源》,《中華讀書報》2014年2月12日,第15版《國學》。
 
18 參見(南宋)真德秀撰,陳靜點校:《四書集編》上冊,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9—11、103—104頁。
 
19 參見(明)張居正撰,王嵐、英巍整理:《四書直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7年,第1、21頁。
 
20 參見崔燕南整理:《唐文治四書大義·大學大義中庸大義》,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6、68頁。
 
21 參見(南宋)張栻著,楊世文、王蓉貴校點:《張栻全集》上冊,長春:長春出版社,1999年,第240頁。
 
22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44,15頁。
 
23 參見(南宋)朱熹集注:《宋本論語集注》第1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6年,第1—4、5—15頁。
 
24 參見(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第6冊,第61—62、63—66頁。
 
25 (南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1冊,第249頁。
 
26 (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上冊,北京:中華書局,1965年,第293頁下欄。
 
27 (南宋)王柏:《魯齋集》,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186冊,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第166頁上欄。
 
28 (南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7冊,第2626頁。
 
29 錢穆:《朱子新學案》第4冊,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06,206頁。
 
30 後世,道統論日益盛行。《孟子師說·題辭》寫道:“先師子劉子於《大學》有《統義》,於《中庸》有《慎獨義》,於《論語》有《學案》,皆其微言所寄,獨《孟子》無成書。”[(清)黃宗羲:《孟子師說》,吳光執行主編:《黃宗羲全集》第1冊,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8頁]黃宗羲還為劉宗周寫過《子劉子行狀(二卷)》《子劉子學言(二卷)》(同上書,第208—262、263—329頁)。“子劉子”類似“子程子”,亦是尊為道統之意。黃宗羲頻繁醒目地使用“子劉子”,似與朱熹的平實謙抑形成某種對照。
 
31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2,3,6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32 (清)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附校勘記)》下冊,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675頁中欄。
 
33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第1132,1129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34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冊,第410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35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第1130,1130,1130,1132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36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8,8,13,50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37 參見楊海文:《為齊家而修身:<大學>傳八章的思想史闡釋》,《中國哲學史》2020年第3期。
 
38 參見陳來、王誌民主編:《大學解讀》,濟南:齊魯書社,2019年,第122—124頁;楊海文:《為修身而正心:<大學>傳七章的思想史闡釋》,《江南大學學報》2020年第1期。
 
39 錢穆:《孔子與論語》,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79頁。
 
40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3冊,第820頁。
 
41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第1134,1147,1150頁。
 
42 (南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2冊,第506頁。
 
43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6冊,第624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44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102,155頁。
 
45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134頁。
 
46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7冊,第496頁。
 
47 參見(北宋)程顥、程頤著,[朝]宋時烈編,[韓]徐大源點校:《程書分類》上冊,第318頁。
 
48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325,255,221,10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49 參見(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38,199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50 參見錢穆:《孔子與論語》,第78—79頁。
 
51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第1236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52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7冊,第643頁。
 
53 (南宋)朱熹集注:《宋本孟子集注》第1冊,北京: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6年,第7—8頁。按:兩種通行本均無○的符號標識。
 
54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30頁。
 
55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6冊,第401頁。
 
56 參見(南宋)朱熹集注:《宋本孟子集注》第4冊,第94頁。按:單行本均無○的符號標識。
 
57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4冊,第1175頁。
 
58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133頁。
 
59 (南宋)朱熹撰,朱傑人、嚴佐之、劉永翔主編:《朱子全書(修訂本)》第7冊《論語精義》,第777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60 (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冊,第425頁。
 
61 參見賴區平:《<四書章句集注>校讀記》,《儒家典籍與思想研究》第8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30—131頁。按:本文寫作期間,賴區平(中山大學哲學係副教授)告知筆者,句讀當作:“程子曰:‘在物為理,處物為義,體用之謂也。’”
 
62 參見楊海文:《<孟子>極簡史:曆史、思想與讀法》,《中共寧波市委黨校學報》2020年第5期。
 
63 參見錢穆:《孔子與論語》,第79頁。
 
64 (南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77,309頁。
 
65 此種序號注釋,以楊伯峻譯注《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2010年第3版)為據。
 
66 錢穆:《孔子與論語》,第78—79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
 
67 《河南程氏遺書》附錄《伊川先生年譜》指出:“先生既沒,昔之門人高弟,多已先亡,無有能形容其德美者。然先生嚐謂張繹曰:‘我昔狀明道先生之行,我之道蓋與明道同。異時欲知我者,求之於此文可也。’”見(北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冊,第346頁。
 
68 (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2冊,第438頁;按,個別標點符號略有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