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霸王道雜之:儒家政治哲學導論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1-08-02 20:17:40
標簽:儒家政治哲學
陳明

作者簡介:陳明,男,西元一九六二年生,湖南長沙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儒教研究室副研究員,首都師範大學哲學係教授、儒教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一九九四年創辦《原道》輯刊任主編至二〇二二年。著有《儒學的曆史文化功能》《儒者之維》《文化儒學》《浮生論學——李澤厚陳明對談錄》《儒教與(yu) 公民社會(hui) 》《儒家文明論稿》《易庸學通義(yi) 》《江山遼闊立多時》,主編有“原道文叢(cong) ”若幹種。

霸王道雜之:儒家政治哲學導論

作者:陳明

來源:「劉鐵芳人文教育公眾(zhong) 號」2021年7月15日



2021年7月14日上午,湘潭大學陳明教授於(yu) 2021年“古典傳(chuan) 統與(yu) 人文教化”湖南省研究生暑期學校做《霸王道雜之:儒家政治哲學導論》講座。參與(yu) 本次暑期學校的全國各高校的百餘(yu) 名博士、碩士研究生及旁聽學員參加了講座。


陳明教授以霸道、王道的闡釋開篇,指出何為(wei) 王道、霸道。“霸王道雜之”出自《漢書(shu) ·元帝紀》,漢宣帝訓導柔仁好儒的元帝說“漢家自有製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用周政乎!”霸王道即霸道與(yu) 王道,雜之即二者結合運用。“雜”的主體(ti) 是漢家皇帝,所以,在這個(ge) 句子中,“霸道”與(yu) “王道”其實是一種治理方式,即“儒法並用,德主刑輔”,屬於(yu) 行政學範疇。《禮記·樂(le) 記》的“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與(yu) 此類似。這對概念淵源久遠,可以追溯至當年商鞅向秦孝公進獻富國強兵之策就依次提出了帝道、王道和霸道的三套方案。


霸王道雜之的思想具有多重麵相。從(cong) 學派性角度看,以無為(wei) 為(wei) 主旨的帝道對應於(yu) 道家,以德教為(wei) 主旨的王道對應於(yu) 儒家,以刑罰為(wei) 主旨的霸道對應於(yu) 法家。它們(men) 分別有不同的哲學基礎和價(jia) 值目標:帝道是自然與(yu) 無為(wei) ,王道是仁愛與(yu) 和諧,霸道是力量與(yu) 富強。而從(cong) 學科性角度看,商鞅的語境裏帝道、王道、霸道應該都是作為(wei) 治理方式,都是富國強兵的手段。宋代朱熹討論王道和霸道,則是從(cong) 其所謂人心和道心的區分出發,認為(wei) 從(cong) 道心出發的行為(wei) 屬於(yu) 王道,從(cong) 人心出發的行為(wei) 則屬於(yu) 霸道;王道與(yu) 霸道之分在於(yu) 公私、義(yi) 利之別,從(cong) 而將二者轉換成為(wei) 了倫(lun) 理學範疇。費孝通從(cong) 政府和社會(hui) 的權力分配或安排的角度加以討論,認為(wei) 一切由政府主導的權力叫霸道,政府與(yu) 社會(hui) 協商組合而成的權力叫王道——這後麵隱藏著郡縣製和分封製的影子,使這對概念有了製度的味道。


進一步從(cong) 文明結構論出發,可以將霸道理解為(wei) 中央集權的郡縣製,王道理解為(wei) 以天道信仰的儒教——主要體(ti) 現在《春秋公羊學》中的天地秩序、政治和社會(hui) 治理原則以及這一切後麵的天道信仰。漢承秦製是指霸道這一點而言。秦的失敗在諸多原因之外,有人認為(wei) 其中之一就是沒有“立教”。“以法為(wei) 教,以吏為(wei) 師”就是以政為(wei) 教、以政代教,也就是以官吏取代儒生,結果自然是否定固有之教終於(yu) 無以為(wei) 教。所以最重要的一點,討論“霸王道雜之”的文明結構,需要關(guan) 注分析的是王道的轉換,及由此而來的其與(yu) 霸道的結合。


“法備於(yu) 三王,道著於(yu) 孔子”。如果說周公的製禮作樂(le) 主要屬於(yu) 政治實踐,孔子孟子的相關(guan) 論述主要屬於(yu) 理論闡釋,那麽(me) ,以董仲舒為(wei) 代表的春秋公羊學家的工作則主要屬於(yu) 政治哲學,是孔子之道的再落實。大一統、通三統以及改正朔、易服色等討論聚焦的不再是權力的分配與(yu) 運行即製度論與(yu) 治理論,而是其合法性基礎與(yu) 運作原則。正如孔子的素王化是因為(wei) 時王地位不可動搖一樣,“王道”如此脫實向虛是因為(wei) “霸道”已經在現實中確立了自己的地位不可動搖。董仲舒對秦之崩潰、漢之艱辛的原因診斷有三:不信天、不尊重社會(hui) 、不行教化。他對症下藥的解決(jue) 方案正是重建天道信仰,並以此為(wei) 前提提出自己的製度論與(yu) 治理論。其論證的內(nei) 容大致如下:


首先,製度論以聖人為(wei) 中心。董仲舒通過確立天的地位,對權力—秩序係統重新設計。在人間之“王”的上麵設立位格更高的“天”;製度是天意的顯現、落實,天意難知而聖人通天,於(yu) 是又在天與(yu) 王的縱軸之間或之外,設立一個(ge) 聖人的角色或位置;最後,以“治國之端在正名”,(《玉英》)將教化之責委托給聖人。


其次,治理論以君主為(wei) 樞軸。通過肯定君這一角色的重要性,引導君主自覺“法天之象以行事”,“兼利天下”,因為(wei) “天之生民,非為(wei) 王也。而天立王以為(wei) 民也。”(《堯舜不擅移湯武不擅殺》)然而,昏聵的時王對“君權神授”乃至天的信仰本身所構成的挑戰仍無法彌縫。


從(cong) 現實和曆史的關(guan) 係說,董仲舒通過對天的論證、闡釋和應用,將三代正統的儒家信仰體(ti) 係重新確立為(wei) 漢代社會(hui) 主流意識形態,不僅(jin) 使政治係統獲得義(yi) 理的基礎,也使天地人生獲得道德上的統一性,確立起帝國的文明屬性。在社會(hui) 整合上,由於(yu) 儒家思想原本就是三代和中原地區主流的文化傳(chuan) 統,對它的尊重就是對社會(hui) 的尊重,對文化情感與(yu) 社會(hui) 組織係統的尊重。董仲舒用“聖”和“王”區分了“開國之君”、“主權者”與(yu) “立法者”,同時承認二者的地位和作用,使超驗和經驗、信仰和政治維持著均衡的張力,在世界文明譜係中表現出東(dong) 方的特征。


陳明教授引用王充在 《論衡·超奇》的評價(jia) “文王之文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文王奠定周朝基業(ye) ;孔子升華神聖理念;董仲舒將其落實於(yu) 延續兩(liang) 千年的秦漢帝國。從(cong) 政統的角度說,這是對國家的完善;從(cong) 道統的角度說,這是文明的定型。


五四以來學界提到道統與(yu) 政統的關(guan) 係時總是強調二者的對立性。原因主要一是將其與(yu) 政治切割,因為(wei) 過去的政治是所謂封建專(zhuan) 製,也應該為(wei) 近代的落後挨打負責,所以應予否定,而對尚有價(jia) 值可以傳(chuan) 承的儒家文化則采取將其與(yu) 政治區分,進而將其視為(wei) 對抗封建政治之政統的獨立道統而加以肯定。


陳明教授總結道,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十六大修改黨(dang) 章,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是“中國無產(chan) 階級先鋒隊”之外增加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乃是一個(ge) 重要節點。其意義(yi) 不僅(jin) 橫向擴大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社會(hui) 基礎,更是將黨(dang) 與(yu) 中國文明曆史做了縱向聯結,意味著黨(dang) 開始了自身與(yu) 中華文明關(guan) 係的重新定位和自覺回歸。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以中華民族的偉(wei) 大複興(xing) 定義(yi) 中國夢,以文化自信作為(wei) 道路自信、製度自信和理論自信的基礎,從(cong) 五千年和一百五十年來理解道路、理論和製度上的發展,而不是以意識形態去切割和規劃曆史,替代甚至否定傳(chuan) 統文明。


在講座的最後,陳明教授回答了部分學員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