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濤】仁學的政治化與政治化的仁學——荀子仁義思想發微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10-14 23:40:41
標簽:以仁釋禮、以禮成仁、荀子
梁濤

作者簡介:梁濤,男,西曆一九六五年生,陝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國學學刊》執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孔子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文化部“孔子文化獎”推選委員會(hui) 委員,孟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荀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儒學 史、經學史、出土簡帛等,出版《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孟子解讀》、《儒家道統說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獲多項人文社科獎。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ou) 秀人才”,北京市“四個(ge) 一批”社科理論人才等。

仁學的政治化與(yu) 政治化的仁學

——荀子仁義(yi) 思想發微

作者:梁濤

來源:《哲學研究》2020年第8期

 

 

 

作者:梁濤,1965年6月生,陝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學學刊》執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孟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荀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主要研究中國思想史、儒學思想史、經學思想史、出土簡帛等。

 

摘要:在仁、禮關(guan) 係上,孔子存在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的不同進路。荀子雖然形式上視仁為(wei) 最高的德,並提出了由“愛人”到“自愛”的仁學理論,但不是將仁落實在心性上,而是體(ti) 現在製度中,是以禮成仁,發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荀子的仁義(yi) 偏重於(yu) 義(yi) ,主張“處仁以義(yi) ”,通過義(yi) 來成就仁。荀子以差等為(wei) 正義(yi) ,為(wei) 儒家禮學奠定了基礎,但他突出等級、差等,缺乏平等精神,是其思想的不足。今日儒學應發展出寓差等於(yu) 平等的正義(yi) 觀,而要做到這一點,就要將儒家的忠恕之道由道德原則上升為(wei) 政治原則,使其成為(wei) 禮的原理、法則,這樣仁的內(nei) 在原則與(yu) 禮的外在原則才可以真正得以貫通。

 

關(guan) 鍵詞:荀子  以仁釋禮  以禮成仁  愛人  自愛

 

在哲學史上,荀子受到批評和質疑,一個(ge) 重要的理由是,他雖然延續了儒家的禮學,但偏離乃至放棄了儒家的仁學。根據這一看法,荀子雖挺立儒家禮學有功,但由於(yu) 沒有經過仁的潤澤,缺乏價(jia) 值內(nei) 涵,其所謂禮隻是徒具形式,成為(wei) 外在的強製。如牟宗三先生認為(wei) :“仁與(yu) 義(yi) 非外在者,而備吾人之守之行之也……孟子即由此而言仁義(yi) 內(nei) 在,因而言性善。荀子於(yu) 此不能深切把握也,故大本不立矣。”(牟宗三,第198頁)徐複觀先生亦說:“荀子雖然承儒家的傳(chuan) 統,也不斷提到仁義(yi) ;但他的精神、思想,是偏於(yu) 經驗地合理主義(yi) 的一麵;對於(yu) 孔學的仁,始終是格格不入的。”(徐複觀,第227-229頁)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有學者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wei) 仁在荀子思想體(ti) 係中的地位與(yu) 孔孟其實是一樣的,荀子所建構的“仍然是‘仁本禮用’之學”。(吳光)“荀子雖然以禮義(yi) 為(wei) 要,然其價(jia) 值源泉與(yu) 思想歸宿仍然是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觀之一:仁義(yi) 。以仁義(yi) 為(wei) 本,以禮義(yi) 為(wei) 要,乃是荀子儒學的道路。”(韓星)從(cong) 《荀子》一書(shu) 中大量使用仁、仁義(yi) ,以及“先王之道,仁義(yi) 之統”的表述來看,說荀子依然視仁義(yi) 為(wei) 其思想的核心概念並不為(wei) 過。但需要說明的是,荀子究竟是如何理解仁和仁義(yi) 的?這種理解是對孔子仁學的繼承還是背離?還有,荀子對仁義(yi) 的理解為(wei) 何與(yu) 孟子存在較大差異?這種差異是源於(yu) 思想的偏失,還是基於(yu) 對儒家仁學的理解做出的不同選擇,代表了儒家仁學不同於(yu) 孟子的另一個(ge) 麵向?

 

一、“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

 

仁與(yu) 禮的關(guan) 係乃儒學的基本問題,而如何處理這一問題貫穿了儒學發展的始終。孔子當年提出仁,就是麵對周文的疲敝,試圖用仁來喚醒人的道德自覺,賦予禮以新的精神內(nei) 涵。所以孔子強調“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論語·八佾》),沒有了內(nei) 在的仁,禮節儀(yi) 式就成了徒具形式的虛文,而不再是真正的禮。在與(yu) 宰我論“三年之喪(sang) ”一段中,孔子從(cong) 內(nei) 心的“安”與(yu) “不安”點醒宰我,要他從(cong) 孝悌的自然情感中發現仁,體(ti) 驗仁。學者據此認為(wei) ,孔子實際是以仁釋禮。(參見李澤厚,第16-18頁)筆者曾經指出,孔子的仁雖然指愛人,但又與(yu) 修己、成己聯係在一起,實際包括了成己與(yu) 愛人兩(liang) 個(ge) 方麵。(參見梁濤,2005年、2008年)一方麵通過“己”的自覺、自反,把人的精神向上提,“下學而上達”(《憲問》),確立起“天生德於(yu) 予”(《述而》)的宗教信念和“吾其為(wei) 東(dong) 周乎”(《陽貨》)的人生使命;另一方麵,在這種信念的激勵下,把人的精神向外推,通過“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子路》),最終實現“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懷之”(《公冶長》)的政治理想。所以孔子的仁是一個(ge) 超越性的概念,是最高的德,是不斷企及的目標。它雖是一個(ge) 道德概念,但又有很強的政治指向。孔子提出仁,就是希望“仁以為(wei) 己任”(《泰伯》),以仁為(wei) 人生的最高理想,激勵士人承擔起平治天下、重建政治秩序的責任。隻有喚醒了仁才有可能複興(xing) 禮,而沒有了仁也就無從(cong) 談及禮。更為(wei) 重要的是,孔子還以忠恕釋仁,試圖以平等的忠恕原則重建社會(hui) 秩序,這自然就賦予了倫(lun) 理關(guan) 係新的精神內(nei) 涵。

 

子貢曰:“如有博施於(yu) 民而能濟眾(zhong) ,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yu) 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雍也》)

 

“薄施於(yu) 民而能濟眾(zhong) ”是“推恩”,是聖者之事,“堯舜其猶病諸”,一般人更是難以做到。雖然儒者當以成聖為(wei) 最高理想,但“行遠必自邇”,當務之急則是確立仁的原則和方法,這就是忠恕,是推己及人。“能近取譬”,即能近取而譬之。譬是譬喻、比擬之意。朱熹曰:“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然後推其所欲以及於(yu) 人,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朱熹,第92頁)需要說明的是,忠恕不僅(jin) 僅(jin) 是一個(ge) 德行的原則,如後人理解的,“己之身欲立孝道,亦必使人立孝道”,“己欲達德行,亦必使人達德行”(程樹德,第428頁),同時還蘊含著權利的思想。郭店竹簡《尊德義(yi) 》說:“察諸出,所以知己,知己所以知人,知人所以知命,知命而後知道,知道而後知行。”(李零,第182頁)“察諸出”是觀察我內(nei) 心的情感、願望,“出”是心之出,指內(nei) 心的表現。我觀察自己內(nei) 心的表現,反求諸己,就了解了自己。因為(wei) “性相近”,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別人,我的願望與(yu) 他人的願望,我的情感與(yu) 他人的情感是相近、相通的,我所具有的情感、願望也是他人所具有的。同樣的,我不想遭受的對待,也是他人不想遭受的。推己及人,由了解自己到了解他人,就是知命。“命”指性命,性命是人人都有的,也是人人相同的,是普遍、必然的,所以知道了命也就知道了道,道有準則、法則的意思,是對命的進一步說明。《語叢(cong) 一》也說:“知己而後知人,知人而後知禮,知禮而後知行。”(同上,第208頁)推己及人就可以知道禮,知道了禮也就是道,就知道該如何行為(wei) 了。從(cong) 郭店竹簡來看,孔門後學主要是從(cong) 權利的角度來理解忠恕的,這應該更接近孔子的思想。為(wei) 什麽(me) 要“己欲立而立人”?為(wei) 什麽(me) 要推己及人?這就是因為(wei) 我已意識到,而且也必須肯定他人與(yu) 我都是相同的人,我們(men) 有著相同的尊嚴(yan) 、人格、願望、欲求,所以我在實現自己願望、欲求時,也要使他人有機會(hui) 實現其願望。同樣,我不想遭受的對待也不能強加給他人。總之,個(ge) 人利益的實現不能以傷(shang) 害他人為(wei) 前提。這就是仁的精神,是忠恕的基本原則,它要求平等地看待、處理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顯然已突破了禮的等級秩序。從(cong) 這一點看,說孔子以仁釋禮並非沒有根據。

 

但是問題的複雜性在於(yu) ,孔子雖然試圖通過忠恕建構一種新的社會(hui) 秩序,但從(cong) 其實踐來看,主要限於(yu) 道德領域,在政治領域,仁的實現仍需要依靠傳(chuan) 統的禮。而三代以來的禮具有等級名分、倫(lun) 理法則、禮儀(yi) 禮節等多重內(nei) 涵,具有自身的邏輯,並非用仁可以簡單說明的。仁或許可以解釋、說明倫(lun) 理法則、禮儀(yi) 禮節,卻不能論證、說明作為(wei) 禮之核心的等級名分,把孔子的仁、禮關(guan) 係僅(jin) 僅(jin) 理解為(wei) 以仁釋禮,並不全麵,蘊含著平等精神的仁與(yu) 強調等級關(guan) 係的禮存在著深刻的矛盾。在孔子那裏,仁雖然是最高理想,但仁的實現往往還要依靠禮,“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在孔子那裏實際是並存的,並且發生著一定的衝(chong) 突。立足前一方麵,孔子往往強調道德自覺和德性的完善,側(ce) 重後一方麵,則重視等級秩序和政治功業(ye) ,這同樣構成仁的一個(ge) 重要內(nei) 容。在《論語》中,子貢、子路都曾與(yu) 孔子討論過管仲“非仁者與(yu) (注:歟)”的問題。管仲曾輔佐公子糾,齊桓公殺公子糾,管仲不能為(wei) 君死節,反過來輔佐齊桓公,在一般人看來,顯然是不仁不義(yi) 之人。但孔子則認為(wei) ,“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論語·憲問》)孔子對管仲的評價(jia) ,顯然不是著眼於(yu) 內(nei) 在德性,而是外在功業(ye) ,是肯定他尊王攘夷,維係了禮樂(le) 秩序,保護了華夏文化傳(chuan) 統。“微管仲,吾其被發左衽矣!”(同上)如果沒有管仲,我們(men) 就會(hui) 披發左衽,淪為(wei) 夷狄了。雖然管仲的個(ge) 人操守有虧(kui) ,但與(yu) 禮樂(le) 秩序相比,隻能算是小節了。這說明,孔子論仁實際存在不同的維度,從(cong) 道德修養(yang) 上講,他以成己愛人為(wei) 仁;從(cong) 政治製度上講,他則以維護禮樂(le) 秩序為(wei) 仁。前者可稱為(wei) 道德化的仁,後者是政治化的仁。明乎此,則《論語》中聚訟紛紜的“克己複禮為(wei) 仁”章便容易理解了。

 

顏淵問仁。子曰:“克己複禮為(wei) 仁。一日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曰:“回雖不敏,請事斯語矣。”(《顏淵》)

 

本章是《論語》中最有爭(zheng) 議的章節之一,古往今來無數學者為(wei) 此鉤玄決(jue) 疑,爭(zheng) 鳴辯駁,但至今仍無善解。究其原因,就在於(yu) 忽略了孔子論仁存在道德、政治的不同維度。本章為(wei) 顏淵問仁,故孔子的“克己複禮為(wei) 仁”主要是針對顏回而言,是對顏子的期許。如果說孔子因為(wei) 管仲維護華夏禮樂(le) 而稱許其為(wei) 仁,那麽(me) 對於(yu) 顏回則希望他能複興(xing) 禮樂(le) 而實現仁。這裏的仁顯然是政治性的,是說複興(xing) 禮樂(le) 秩序即為(wei) 仁。當然,“克己複禮”的主語可以不限於(yu) 顏回,而擴大到一般的君子、士人。但在本章中,孔子是對“複禮”與(yu) “歸仁”做了區分的,少數君子複禮,天下之人歸仁,是其基本邏輯。

 

“克己複禮”的“克”,當訓“勝”,克製、戰勝之意。“己”是克製的對象,主要指人過度的欲望。“克己”即克製己欲。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要克製己欲呢?蓋“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荀子·禮論》),在前禮義(yi) 的狀態下,由於(yu) 沒有規則的約束,人們(men) 順從(cong) 欲望一味向外索求,必然陷入爭(zheng) 奪、混亂(luan) 之中。禮義(yi) 的製定就是為(wei) 了定分止爭(zheng) ,同時“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更好地滿足人的欲望、欲求。但春秋以降,禮崩樂(le) 壞,由於(yu) 失去了規則的約束,人們(men) 放縱欲望,追逐私利,“放(注:依據——引者。下同)於(yu) 利而行,多怨”(《論語·裏仁》),社會(hui) 再次陷入混亂(luan) 之中。而要重建政治秩序,就要克己複禮。複禮並非是要返回周禮,也不是使行為(wei) 符合禮,而是恢複、複興(xing) 禮樂(le) 秩序,是“孔子欲借鑒周禮的典範,來解決(jue) 當時的社會(hui) 問題”。(參見向世陵編,第465頁)“恢複或重建被他視為(wei) ‘理想類型’又有所‘損益’的周禮秩序。”(樊浩)“複”乃恢複、複興(xing) 意,而非返回、符合意,釋“複”為(wei) “反”,並不準確。“為(wei) 仁”的“為(wei) ”是係詞,是的意思。此句是說做到了克己複禮就是仁。不過它強調的不是克己複禮的過程而是結果,是說通過克製己欲以恢複的禮樂(le) 秩序即是仁。

 

“一日克己複禮”,“一日”,一旦也。一旦做到了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天下的人就歸向仁了。前一句是針對顏回和士人所言,後一句的“天下”則是指天下之人,而“歸仁”的“仁”,即前文“克己複禮為(wei) 仁”的“仁”,指複興(xing) 的禮樂(le) 秩序。禮樂(le) 秩序消除了爭(zheng) 奪、混亂(luan) ,維護了人們(men) 的生命安全,又保護了其物質財產(chan) ,對其利益做了合理分配,使其欲望有所節製,由於(yu) 禮樂(le) 秩序具有這些優(you) 點,故可稱為(wei) 仁。而禮樂(le) 秩序一旦建立起來,人們(men) 便會(hui) 歸向、趨向之,也就是歸向仁了。

 

“為(wei) 仁由己”的“為(wei) ”是動詞,成就、實踐之意。而“仁”就是“克己複禮為(wei) 仁”的仁,是“天下歸仁”的仁,指理想的禮樂(le) 秩序。這是勉勵顏回及士人之語,意為(wei) 追求仁德也就是複興(xing) 禮樂(le) 要靠自己,難道還要靠別人嗎?(“而由人乎哉?”)前文“克己”的“己”是轉化的對象,這裏“由己”的“己”則是實踐的主體(ti) ,二者雖然都是一個(ge) “己”,但是指“己”的不同方麵。前者是“己”情欲的一麵,後者是“己”理智的一麵。“克己”實際是用後一個(ge) “己”去克製前一個(ge) “己”,而“複禮”的真正動力是“由己”的“己”,而非“克己”的“己”,“克己複禮”就是通過主體(ti) “己”的自主抉擇活動而複興(xing) 禮樂(le) 秩序。

 

根據以上所論,孔子的仁是一個(ge) 內(nei) 涵豐(feng) 富的概念,雖然其基本含義(yi) 是愛人,但如何實現愛人又存在不同的進路。既要求成己安人,視仁為(wei) 內(nei) 在的道德精神,將此精神向上提、往外推,承擔起對他人的責任、義(yi) 務,也主張推己及人,以忠恕釋仁。另外,還以“克己複禮為(wei) 仁”,通過建構合理的政治秩序而成就仁。由於(yu) 好的政治秩序保障了民眾(zhong) 的生命財產(chan) ,免除了人與(yu) 人之間的紛爭(zheng) 、混亂(luan) ,同樣實現了愛人。後者是一種政治化的仁,荀子論仁,實際延續的正是這一思路。

 

二、荀子“處仁以義(yi) ”的仁義(yi) 說

 

荀子釋仁主要有二:一是“愛人”(《荀子·議兵》),二是“自愛”(《子道》),荀子的仁包括了從(cong) 愛人到自愛的過程。其中,愛人是孔子以來仁的基本含義(yi) ,但荀子論仁不是落在心性上,而是體(ti) 現在禮義(yi) 上,走了一條與(yu) 孟子不同的道路。《荀子·大略》論仁、義(yi) 、禮的關(guan) 係雲(yun) :

 

仁,愛也,故親(qin) 。義(yi) ,理也,故行。禮,節也,故成。仁有裏(注:居處),義(yi) 有門。仁非其裏而虛(注:當為(wei) “處”之誤,指居住)之,非仁也;義(yi) 非其門而由之,非義(yi) 也。推恩而不理,不成仁;遂(注:成)理而不敢,不成義(yi) ;審(注:明白)節而不知(注:當為(wei) “和”之誤),不成禮;和而不發,不成樂(le) 。故曰:仁、義(yi) 、禮、樂(le) ,其致一也。君子處仁以義(yi) ,然後仁也;行義(yi) 以禮,然後義(yi) 也;製禮反本成末,然後禮也。三者皆通,然後道也。

 

仁是愛人,有了愛才會(hui) 與(yu) 人親(qin) 近。義(yi) 是道理,指愛的道理,有此道理方可踐行仁。禮是禮節,有此禮節抽象的義(yi) 方可實現。可見,仁、義(yi) 、禮是密切相關(guan) 的,用比喻的說法,仁需要有居處,義(yi) 需要有門戶。鍾泰曰:“仁有裏,謂義(yi) 也。義(yi) 有門,謂禮也。”(鍾泰,第191頁)甚是。所以仁如果不是居於(yu) 義(yi) 之中,就不是真正的仁;義(yi) 如果不是通過禮而踐行,就不是真正的義(yi) 。在三者關(guan) 係中,義(yi) 的地位無疑特殊而關(guan) 鍵。仁雖然是理想、目標,但愛人、推恩如果不符合理也就是義(yi) ,就不成其為(wei) 仁;掌握了理而不果敢決(jue) 斷,就不成其為(wei) 義(yi) 。因為(wei) 義(yi) 不僅(jin) 僅(jin) 在於(yu) 知,更在於(yu) 行。明白了禮節卻不能與(yu) 人和諧相處,就不成其為(wei) 禮。雖然仁、義(yi) 、禮的目標是一致的,但彼此的關(guan) 係又有所不同。“處仁以義(yi) ”,也就是以義(yi) 處仁,“行義(yi) 以禮”,即以禮行義(yi) 。“反本成末”,“反”,通“返”。“本”,根本原則。“末”,具體(ti) 規定。以上三句是說,君子要通過義(yi) 來成就仁,通過禮來實踐義(yi) ,而製定禮則要根據根本原則來規定禮節條文。那麽(me) 什麽(me) 是根本原則呢?顯然就是義(yi) 了,所以要根據義(yi) 來製定具體(ti) 的禮。不論是仁和禮,都需要通過義(yi) 來實現、完成,義(yi) 起著溝通、聯係仁與(yu) 禮的作用。所以,雖然表麵上荀子以仁為(wei) 更高的原則,以義(yi) 為(wei) 實現仁的途經,但其思想實際是以義(yi) 為(wei) 核心的,其仁義(yi) 偏重於(yu) 義(yi) ,指仁之義(yi) ,指愛人的道理。禮義(yi) 亦是如此,韋政通說:“荀子禮義(yi) 連稱,是欲以義(yi) 來規定禮,限定禮的。荀書(shu) 凡言義(yi) 者,多屬客觀義(yi) ,與(yu) 孔孟就理性之當然表現處言義(yi) 者異。荀子即以客觀義(yi) 之‘義(yi) ’,規定其所隆之禮。”(韋政通,第8頁)故荀子所言禮義(yi) ,若偏於(yu) 禮,是指符合義(yi) 之禮;若偏於(yu) 義(yi) ,是指禮之義(yi) ,指禮之道理,談論禮不能離開義(yi) 。義(yi) 在荀子思想中的地位,確乎特殊和重要。

 

荀子既言仁,也談義(yi) ,但他不是以仁而是以義(yi) 為(wei) 人之為(wei) 人者,這同樣反映了義(yi) 在其思想中的特殊地位。關(guan) 於(yu) 仁,學術界的看法是,“荀子的仁與(yu) 孟子所說不同,不是人自然而有的本性”。(劉家和)從(cong) 荀子的一些表述來看,仁應是心的能力,如“仁心設焉”(《大略》)、“以仁心說”(《正名》)、“無愛人之心”(《強國》)等。不過荀子雖認為(wei) 仁是心的能力,但不強調其本有意,而重視其成就意,仁德主要來自後天的塑造和培養(yang) 。荀子論義(yi) ,同樣沒有明確說明其屬於(yu) 心或性,但肯定其是人人生而具有者,而且是人之為(wei) 人的族類規定。《王製》篇雲(yun) :

 

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shou) 有知而無義(yi) ;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yi) ,故最為(wei) 天下貴也。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wei) 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yi) 。

 

上文“氣”之於(yu) “水火”、“生”之於(yu) “草木”、“知”之於(yu) “禽獸(shou) ”,都是生而具有的,故“義(yi) ”之於(yu) “人”也應是生而具有,是人生而具有的理性能力。筆者曾經指出,荀子人性論雖經曆了一個(ge) 發展過程,但從(cong) 一開始就肯定人有情性、知性,並以前者說明衝(chong) 突、混亂(luan) 也就是惡的來源,又用後者肯定人可以做出抉擇判斷,製作禮義(yi) ,形成秩序也就是善。後荀子又提出自己特有的概念“偽(wei) ”,以偽(wei) 說明心的思慮、認知能力。《王製》包括《非相》篇延續了以往的思想又有所發展,提出了情性-辯/義(yi) 說。(參見梁濤,2016年、2017年)一方麵認為(wei) 人有性情,“埶(注: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zheng) ,爭(zheng) 則必亂(luan) ,亂(luan) 則窮矣”(《王製》),順從(cong) 欲望則導致爭(zheng) 奪、混亂(luan) ;另一方麵又將知性、偽(wei) 具體(ti) 化為(wei) 義(yi) ,認為(wei) 人有思考義(yi) 的能力,不僅(jin) 僅(jin) 有功利的計算,更有對公正、正義(yi) 的追求。“正利而為(wei) 謂之事,正義(yi) 而為(wei) 謂之行。”(《正名》)正,定也,考定之意。考慮了利而為(wei) 稱為(wei) 事,考慮了義(yi) 而為(wei) 稱為(wei) 行,所以人的行為(wei) 既出自利,也有對義(yi) 的考慮,是在利與(yu) 義(yi) 之間進行判斷和抉擇。當人們(men) 一味順從(cong) 欲望追逐利益時,必然導致爭(zheng) 奪、混亂(luan) 和貧窮、匱乏。這時理智開始發生作用,“人們(men) 意識到這是不宜、不當的,應該建立某種秩序來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這就是所謂‘正義(yi) 感’,其理性化的表達就是正義(yi) 原則(義(yi) );根據正義(yi) 原則,人們(men) 對人群加以有序化的別異(分),由此建立係統化的製度規範(禮),這就形成了和諧的社會(hui) 共同體(ti) (群),人們(men) 在這種社會(hui) 秩序中各得其養(yang) 、各遂其欲”。(黃玉順)所以在荀子看來,人優(you) 於(yu) 其他物類的地方在於(yu) “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但人的“群”不是散漫、無差別的聚合,而首先要進行別異和區分,使每個(ge) 人在群之中有相應的職位、名分,而人與(yu) 人之間的別異、區分必須要符合義(yi) 。這一過程可以概括為(wei) :義(yi) →分→群。人之可貴在於(yu) 其能群,而人之所以能群,乃是建立在義(yi) 的基礎之上。此義(yi) 與(yu) 仁一樣,顯然也是心的一種能力,隻不過仁是一種情感能力,而義(yi) 是理性能力。雖然人生而有義(yi) ,並不表示其已理解什麽(me) 是義(yi) ,懂得了義(yi) 的具體(ti) 內(nei) 容,相反還需要經過後天探究、學習(xi) 的過程。但正是這種能力,使人優(you) 於(yu) 他物,“最為(wei) 天下貴”。所以是義(yi) 而不是仁,才是人之為(wei) 人者,才是人的族類規定。

 

以往學者或指責荀子背離了儒家仁學,或認為(wei) 荀子的仁具有與(yu) 孔孟同樣的地位,都忽略了孔子的仁學具有“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的不同麵向,既以成己愛人、推己及人為(wei) 仁,也以克己複禮為(wei) 仁,而僅(jin) 僅(jin) 以前者為(wei) 儒家仁學的唯一標準,這樣便無法對荀子的仁學做出客觀評價(jia) 。其實孔子之後,孟荀各取孔子仁學之一麵,孟子將仁落實到心,提出“仁,人心也”(《孟子·告子上》),又認為(wei) “恭敬之心,禮也”(《告子上》),故是“以仁釋禮”。其所謂仁義(yi) 重點在於(yu) 仁,是“居仁由義(yi) ”(《孟子·盡心上》),是由仁而達至義(yi) ,其所言之仁乃道德化、心性化的仁。荀子言仁則著眼於(yu) 政治秩序的建構,雖然也講愛人,但愛人需要符合義(yi) ,義(yi) 是愛的道理,其所謂仁義(yi) 實際偏重於(yu) 義(yi) ,是“處仁以義(yi) ”(《荀子·大略》),是由義(yi) 而達至仁,義(yi) 是公正、正義(yi) ,所以是一種政治化的仁。學者往往責備荀子沒有突出仁,尤其是沒有像孟子一樣去理解仁,不僅(jin) 忽略了儒家仁學的不同向度,而且混淆了道德與(yu) 政治的差別,誤以道德代替政治。荀子談論的是政治化的仁,仁要符合義(yi) ,需要通過禮表現出來,其仁義(yi) 偏重於(yu) 義(yi) 。對於(yu) 政治而言,仁愛、同情固然也重要,但正義(yi) 才構成其真正的基礎。沒有仁愛、同情,對於(yu) 人的政治生活固然是一種缺憾,但如果沒有正義(yi) ,政治秩序則會(hui) 徹底毀壞。如果荀子像孟子一樣,也強調以善為(wei) 性,甚至寄希望於(yu) 人的利他傾(qing) 向,那麽(me) 他就不會(hui) 關(guan) 注禮義(yi) 法度,關(guan) 注政治秩序的建構了,儒學也就失去了政治、外王這一重要麵向。

 

綜上所論,荀子言仁與(yu) 孟子不同,他不是將仁落實在心性上,進而言性善,突顯人的道德自主和創造,而是將仁落實在製度中,力圖以禮義(yi) 來成就仁;不是主張仁義(yi) 內(nei) 在,“居仁由義(yi) ”,而是主張“處仁以義(yi) ”,仁要符合義(yi) ,需要通過禮表現出來,實際延續的是政治化的仁。明乎此,則荀子關(guan) 於(yu) 仁和仁義(yi) 的論述便容易理解了,以往的一些爭(zheng) 議也可迎刃而解。

 

先王之道,仁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謂中﹖曰:禮義(yi) 是也。(《儒效》)

 

這裏的“仁”指愛人,“先王之道”雖然是“仁之隆”,是對民眾(zhong) 極大的愛,但需要根據“中”也就是恰當的原則來實行。什麽(me) 是中呢?就是禮義(yi) 。所以仁雖然是最終的目的和願望,但實現這一目的和願望則需要通過禮義(yi) 來完成。仁不是直接表現為(wei) 同情、惻隱之心,而是通過建構合理的政治製度來實現,這正是政治化仁學的特點所在。

 

今以夫先王之道,仁義(yi) 之統,以相群居,以相持養(yang) ,以相藩飾(注:文飾),以相安固邪。(同上)

 

這裏的“仁義(yi) ”也是針對愛人而言。先王對民眾(zhong) 的愛護,不是發自不忍人之心,而是通過“明分使群”,使民眾(zhong) 獲得相互“持養(yang) ”“藩飾”“安固”的便利和益處。這裏的“仁義(yi) ”偏向於(yu) 義(yi) ,指仁之義(yi) ,即愛人的道理,而義(yi) 又要通過禮表現出來。明乎此,下麵一段文字便容易理解了。

 

人主仁心設焉,知其役也,禮其盡也。故王者先仁而後禮,天施然也。(《大略》)

 

楊倞注:“人主根本所施設在仁,其役用則在智,盡善則在禮。天施,天道之所施設也。此明為(wei) 國當以仁為(wei) 先也。”(王先謙,第488頁)一些學者根據這段材料認為(wei) ,荀子對仁的理解與(yu) 孟子並沒有根本差別,都將仁放在首要位置。但根據我們(men) 的分析,孟荀的差別不在於(yu) 他們(men) 都突出了仁,而在於(yu) 他們(men) 是如何理解仁。荀子雖然主張“先仁而後禮”,這裏的仁指愛人,愛人還需要通過知與(yu) 禮來實現。其中知包括對義(yi) 也就是公正、正義(yi) 的思考,而禮則是根據義(yi) 製定的。王者執政首先要有愛,但這種愛不是發惻隱之心,“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孟子·公孫醜(chou) 上》),而是通過對義(yi) 的思考、對禮的踐行而實現的,是以禮成仁,是以製度成就仁。荀子在建構禮義(yi) 製度上,把仁限定為(wei) “愛人”,認為(wei) 要“處仁以義(yi) ”,實際更重視義(yi) 。但在禮義(yi) 製度建構後,又認為(wei) 人可以通過禮義(yi) 自我完善,並提出了“自愛”的概念。

 

在《子道》篇中,對於(yu) 孔子“仁者若何”的問題,三位弟子給出了不同的回答。其中,子路的“使人愛己”是對尊嚴(yan) 、榮譽的渴求,還處於(yu) 自然情感的階段。子貢的“愛人”則已上升到道德情感的高度,君子是通過愛人、敬人以獲得他人的親(qin) 近和信任。但在荀子那裏,愛人隻是動機和願望,還不是最高的德,還需要踐行禮義(yi) ,“處仁以義(yi) ”,在實現愛人的同時也成就自我,贏得他人的尊敬和愛,這樣便達到顏回所說的“自愛”。所以荀子的自愛並非如有些學者所理解的是指自利,而是自覺地完善自我,成就自我,是自尊自愛,所追求的是“義(yi) 榮”,而不僅(jin) 僅(jin) 是“勢榮”(《正論》),是高於(yu) 愛人的更高的德。這種德當然是後天獲得的,是通過意誌抉擇、實踐仁義(yi) 實現的。

 

三、仁學三維與(yu) 荀子仁學再評價(jia)

 

根據前麵的分析,荀子對於(yu) 儒家的核心概念仁也是十分重視的,不僅(jin) 形式上視仁為(wei) 最高的德,而且提出了由“愛人”到“自愛”的仁學理論。以往學者或指責荀子不重視仁,或對其仁學做出誤讀,主要是因為(wei) 忽略了孔子論仁存在道德與(yu) 政治的不同進路,荀子主要發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術界關(guan) 於(yu) 孟子弘仁、荀子隆禮的說法,失之片麵,有必要做出調整。其實,孔子論仁具有多重維度,需要具體(ti) 分析。首先是以成己愛人為(wei) 仁,把人的精神向上提、向外推,強調的是人的內(nei) 在自覺和“泛愛眾(zhong) ”(《論語·學而》)的道德理想。其次是以忠恕、推己及人為(wei) 仁,這是孔子的新思想,是儒學最有價(jia) 值的內(nei) 容,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三代以來的尊卑等級,從(cong) 平等的角度重新審視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但主要是一種思想的自覺,其實踐主要限於(yu) 道德領域,而沒有落實到政治領域。還有是以“克己複禮為(wei) 仁”,是以建構合理的政治秩序為(wei) 仁,是政治化的仁。不過孔子說的禮,主要是指“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論語·季氏》)的等級秩序。以上仁學三維中,成己愛人是信念和理想,忠恕是新的原則,克己複禮則是以三代禮樂(le) 為(wei) 借鑒的製度建構。忠恕雖然代表新的精神方向,但“修己以安人”的理想主要還是通過克己複禮來實現的。從(cong) 孔子以後儒學的發展來看,孟荀兩(liang) 大儒對於(yu) 仁學三維各有所取,分別是從(cong) 不同的方麵去理解、發展儒家仁學的。其中,孟子主要延續的是成己愛人,將仁落實到心,提出“仁,人心也”(《告子上》),並即心言性,提出性善論,為(wei) 儒家仁學奠定人性論的基礎。進而由性善言仁政,主張“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公孫醜(chou) 上》),發展的是心性化或道德化的仁。但將仁政係於(yu) 仁心,由於(yu) 仁心易流失、易陷溺,故仁政無保證。孟子也重視忠恕,認為(wei) “強恕而行,求仁莫近焉”(《盡心上》),並將其運用到政治實踐中,如勸“寡人有疾,寡人好貨”的齊宣王要“與(yu) 百姓同之”(《梁惠王下》)。“同”訓“共”,“同之”就是“共之”。但孟子的推己是對執政者的要求,更多是一種勸誡,而不是作為(wei) 處理人與(yu) 人關(guan) 係的一般法則。這雖然主要是時代的局限,但也反映了孟子心性化仁學的不足,是以道德代政治的必然結果。與(yu) 之相反,荀子則主要發展了“克己複禮為(wei) 仁”,以“愛人”與(yu) “自愛”釋仁,仁包含了從(cong) 愛人到自愛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義(yi) 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仁雖然是最高的德,但要符合義(yi) ,義(yi) 要落實到禮,其仁義(yi) 偏重於(yu) 義(yi) 。荀子突出義(yi) 也就是公正、正義(yi) ,抓住了政治的根本,但荀子言義(yi) 特強調等級、差等之意,其仁義(yi) 偏向義(yi) ,且往往混同於(yu) 禮義(yi) ,強調尊卑貴賤而缺乏平等精神。這是荀子仁學的不足,也是其遭後人詬病之處。故要評價(jia) 荀子仁學的得與(yu) 失,就不得不麵對其所說的義(yi) 。

 

荀子言義(yi) 往往聯係到分,並有“分義(yi) ”一詞。荀子所說的分,包括(1)區分、劃分,(2)名分、職分,以及(3)分配等義(yi) ,而其核心是名分、職分。在荀子看來,人優(you) 於(yu) 禽獸(shou) 的地方在於(yu) “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但是由於(yu) 資源有限,而人的欲望無窮,人與(yu) 人的結合必定產(chan) 生爭(zheng) 奪、混亂(luan) ,要消除混亂(luan) 就必須有禮義(yi) 規則,以便能夠“明分使群矣”(《富國》)。“明分”即對人群做出劃分,確定其名分、職分,並根據其名分、職分對財富、官職、名譽等做出分配,這是群得以成立的條件,也是建構秩序的基本原則。荀子的“分”包括職業(ye) 之分、上下之分、男女之分等,但主要強調的是上下之分,是一種政治上的統治、支配關(guan) 係。那麽(me) 如何“明分”,也就是對人群做出區分呢?當然是根據義(yi) ,根據公平、正義(yi) 的原則。這涉及到荀子對義(yi) 的理解:

 

分均則不偏(注:屬),埶(注:同“勢”)齊則不壹,眾(zhong) 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製。夫兩(liang) 貴之不能相事,兩(liang) 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埶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zheng) ,爭(zheng) 則必亂(luan) ,亂(luan) 則窮矣。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lin) 者,是養(yang) 天下之本也。《書(shu) 》曰:“維齊非齊。”此之謂也。(《王製》)

 

如果名分相同就不能互相統屬,地位相等就無法團結一致,大家一樣就無法互相役使。為(wei) 什麽(me) 呢?因為(wei) “兩(liang) 貴之不能相事,兩(liang) 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兩(liang) 個(ge) 人地位一樣高就無法互相指揮,地位一樣低就不願互相服從(cong) 。想要人群整齊劃一,群體(ti) 中的個(ge) 人就不能整齊劃一。有差別才能有秩序,“故曰:‘斬而齊,枉而順,不同而一。’夫是之謂人倫(lun) ”(《榮辱》)。不齊才能整齊,彎曲才能理順,不同才能和一,這就是人與(yu) 人相處的道理。“先王案(注:乃)為(wei) 之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貴賤之等,長幼之差,知愚、能不能之分,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宜。然後使穀祿多少厚薄之稱,是夫群居和一之道也。”(同上)這裏的“禮義(yi) ”指符合義(yi) 之禮,即根據義(yi) 的原則所製定的禮。而“貴賤”為(wei) 地位差別,屬於(yu) 政治秩序;“長幼”為(wei) 年齡、輩分差別,屬於(yu) 宗族秩序;“智愚、能不能”為(wei) 智慧、才能的差別,是個(ge) 人修為(wei) 、努力的差別。荀子雖然將三者並稱,但並不是視其為(wei) 簡單的並列關(guan) 係,而是說宗族內(nei) 部以長幼為(wei) 秩序,國家內(nei) 部以貴賤為(wei) 秩序,而貴賤之位則根據“智愚、能不能”來分配,使智者、能者居貴,愚者、不能者居賤,使人們(men) 根據才能承擔相應的職責,獲得多少不同的報酬。所以荀子的義(yi) 作為(wei) 一種正義(yi) 觀,實質是以差等為(wei) 正義(yi) 。

 

由於(yu) 義(yi) 的特殊地位,荀子對義(yi) 的理解必然影響到他對仁與(yu) 禮的看法。在仁、禮的關(guan) 係上,荀子實際突出的是禮而不是仁。正因此,荀子往往遭到學者的質疑和批評,認為(wei) 其根本問題在於(yu) 不是用仁去規定禮,而是用禮和法去限定仁,這樣雖然建構起秩序,但缺少和諧與(yu) 自由,隻能淪為(wei) 壓迫的工具。不過需要說明的是,在孔子那裏,仁、禮關(guan) 係本身就是一個(ge) 複雜的問題,至少存在著“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的不同進路。“以仁釋禮”強調的是,仁的內(nei) 在自覺是實現禮的條件,禮也需要服務於(yu) “愛人”的道德理想。但是由於(yu) 孔子沒有把忠恕上升為(wei) 製度原則,仁並不是禮的原理、法則,禮也不是根據仁來製定的,而是有自身的邏輯。所以孔子又講“克己複禮為(wei) 仁”,這裏的“禮”指符合等級名分的禮義(yi) 製度,它不是由仁來規定,也不是由仁可以說明的。相反,建構起符合等級名分的禮義(yi) 製度,才有可能實現仁。孔子的禮學嚴(yan) 格說來是建立在名分的基礎之上,“正名”才是禮的法理依據。但是等級名分為(wei) 何是必要的?等級秩序又為(wei) 何是合理的?這些都是孔子尚未論及的問題,他隻是順著三代之禮的曆史沿革提出“損益”,作為(wei) 理解禮的一般原則,但孔子心目中的禮是以等級為(wei) 特征的,則是可以肯定的。從(cong) 這一點看,荀子以差等為(wei) 正義(yi) ,實際是為(wei) 孔子開創的禮學做了理論論證,為(wei) 禮確立了法理性的根據,荀子的義(yi) 以及禮義(yi) 乃是對孔子禮學的繼承和發展。當代學者往往隻強調孔子重仁的一麵,將其對仁、禮關(guan) 係的理解概括為(wei) “仁本禮用”或“以仁釋禮”,是不全麵的。

 

其實,在仁、禮關(guan) 係這一儒學核心問題上,孔子既有重仁的一麵,也有重禮的一麵,並沒有將某一立場貫徹到底。在道德領域,由於(yu) 孔子強調人的道德自覺、道德理想,我們(men) 可以說他是重仁的,其思想是以仁為(wei) 本。但在政治領域,由於(yu) 孔子想要建構的是一個(ge) 等級秩序,憑此秩序,仁的理想才可實現,故我們(men) 又可說他是重禮的,以禮為(wei) 本。這是孔子思想的複雜之處,反映了具有平等精神的仁與(yu) 強調等級秩序的禮之間的緊張。如果突出了仁,就有可能淡化、削弱禮的等級秩序,孟子即是如此;如果強化了禮,則又可能弱化仁的內(nei) 在自覺,荀子即有這種特點。因此也可以說,不論是孔子還是孟荀,實際都沒有真正解決(jue) 仁、禮的關(guan) 係問題。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wei) 仁作為(wei) 內(nei) 在原則,強調的是人格獨立與(yu) 精神平等,主張成己愛人,推己及人,反映的是橫向的平等秩序;而禮作為(wei) 外在原則,注重的是尊卑等級,主張“上下有差”,要求人們(men) 各守其分,代表的是縱向的等級秩序。代表橫向秩序的仁與(yu) 反映縱向秩序的禮,隻能互相適應而無法真正統一。要打破這一困局,解決(jue) 仁、禮的衝(chong) 突,就要將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由道德領域上升到政治領域,以此為(wei) 原則建構起新的政治秩序,如此才可以打通內(nei) 外,統合仁、禮,“合外內(nei) 之道”,為(wei) 古老的儒學注入新的活力。在傳(chuan) 統儒學中,由於(yu) 橫向平等秩序尚未建立,“仁者,愛人”的理念隻能通過縱向等級秩序來落實和實現,仁所蘊含的人格獨立和平等精神不僅(jin) 難以得到保障,還會(hui) 被異化。而經過轉化,忠恕由道德原則上升為(wei) 政治原則,仁成為(wei) 禮的原理、法則,仁的內(nei) 在原則與(yu) 禮的外在原則才可以真正貫通,所建構的是橫向的平等秩序。此秩序不再是維護上下有差、尊卑有序,而是人的自由、平等、獨立。憑此秩序,儒家愛人的理念才有可能真正實現,“以仁釋禮”與(yu) “以禮成仁”得以彼此貫通,仁學三維獲得真正統一。

 

經過此轉化,由孔、荀子繼承、發展的儒家禮學,也才有可能獲得合法性的根據。孔子主張“君君、臣臣”(《論語·顏淵》),“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季氏》);荀子以差等為(wei) 正義(yi) ,認為(wei) “兩(liang) 貴之不能相事,兩(liang) 賤之不能相使”(《荀子·王製》),是否具有合理性呢?我們(men) 認為(wei) 它們(men) 隻能看作是一種統治、管理的原則,而不能看作是一般的社會(hui) 原則。人類社會(hui) 既有統治、管理關(guan) 係,也有分工、協作關(guan) 係,前者即韋伯所說的政治支配,後者則孕育、發展出政治自由。韋伯認為(wei) ,支配是權力的特殊個(ge) 案,如果說自由是指一種狀態,“在此狀態中,一些人對另一些人所施以的強製(coercion),在社會(hui) 中被減至最小可能之限度”(哈耶克,上冊(ce) ,第3頁),那麽(me) ,權力就是指“將個(ge) 人之意誌加諸他人之行動的可能性”。(韋伯,第3頁)支配之所以不可避免,是因為(wei) 任何一種大型工作,都得有人來協調並控製其他人的活動,由此形成一種等級製組織,控製係統,上級嚴(yan) 格地控製並指導著下級的活動。所以文明發展到一定階段,隨著廣土眾(zhong) 民國家的出現,必然就會(hui) 有基於(yu) 權威的支配存在。但支配隻是統治形式,出於(yu) 何種目的去支配?以及支配是基於(yu) 何種權威之上?才反應了支配的實質。從(cong) 曆史上看,人類經曆了卡裏斯瑪型支配、傳(chuan) 統型支配和法理型支配。傳(chuan) 統支配則是靠傳(chuan) 統和常規形成的支配,如曆史上的父家長支配、家產(chan) 製支配、封建製支配等。法理型支配與(yu) 前二者有所不同,它不是靠個(ge) 人的魅力和傳(chuan) 統的影響,而是靠合乎法理的製度,必須合理、合法。在現代社會(hui) 中,合理、合法就是支配者要經過人民的授權、認可,支配的目的是為(wei) 了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那麽(me) ,傳(chuan) 統型支配為(wei) 何會(hui) 發展到法理型支配呢?韋伯主要是從(cong) 理性化予以說明,反而沒有抓住問題的本質。但隻要熟悉近代曆史,就不難理解支配類型的轉變,是由於(yu) 社會(hui) 形態的改變。如果說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以身份、等級為(wei) 特征,那麽(me) 近代社會(hui) 則由於(yu) 工商業(ye) 的發展,市民階級的壯大,出現政治上的平等要求,在傳(chuan) 統的縱向等級秩序之外,產(chan) 生了橫向平等秩序。雖然在近現代社會(hui) 中,支配依然存在,並出現了特定的組織形式——科層製,廣泛存在於(yu) 政府機關(guan) 、工商企業(ye) 、大學、軍(jun) 隊等組織之中,但橫向平等秩序與(yu) 縱向等級秩序的關(guan) 係已經發生根本改變。如果說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以縱向等級秩序為(wei) 主,橫向平等秩序為(wei) 輔的話,那麽(me) ,近現代社會(hui) 則是以橫向平等秩序為(wei) 主,縱向等級秩序為(wei) 輔。從(cong) 現代社會(hui) 依然承認等級的合理性來看,儒家的禮在某種意義(yi) 上仍可以說是常道,荀子構想的禮義(yi) 秩序與(yu) 韋伯的科層製也有不少暗合之處。但從(cong) 古今社會(hui) 的發展來看,儒家的禮同樣需要經過調整和改造。

 

希爾斯(Edward Shils)認為(wei) ,任何社會(hui) 的共同特征就是需要秩序。“人們(men) 需要秩序以便能夠在其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秩序可以提供一致性、連續性以及正義(yi) 。”(Shils,p.126)儒家的精神秩序便是仁與(yu) 禮,前者蘊含著橫向平等秩序,後者屬於(yu) 縱向等級秩序。雖然儒學誕生於(yu) 傳(chuan) 統等級社會(hui) ,但從(cong) 孔子開始就將仁、禮作為(wei) 儒學的核心問題,試圖以仁解釋禮,以禮落實仁,在縱向等級秩序之外,開啟出橫向平等秩序,孟子以“天爵”高於(yu) “人爵”,論證人格平等;荀子主張舉(ju) 賢罷不能,要求機會(hui) 平等,這些是儒學超越時代的地方,是其生命力所在。但由於(yu) 時代的原因,傳(chuan) 統儒學並沒有真正解決(jue) 仁、禮關(guan) 係問題,或隻給出了當時的方案,存在縱向秩序強、橫向秩序弱的問題,平等關(guan) 係隻限於(yu) 道德領域,或隻是等級製下的部分機會(hui) 平等。當代學者隻強調孔子重仁的一麵,回避其重禮的一麵,並不符合事實,但他們(men) 立足於(yu) 仁,試圖重新闡釋儒學思想體(ti) 係,則符合儒學發展的方向。故儒學的當代轉化便是要重釋仁、禮關(guan) 係,在仁的基礎上重新規定禮的等級關(guan) 係,而其關(guan) 鍵則是要將忠恕上升為(wei) 政治原則,建構起橫向平等秩序,如此禮才具有了合法性,才成為(wei) 真正的常道。在仁學三維中,荀子不是通過成己愛人,而是以禮成仁,愛人需要通過禮義(yi) 製度來實現,發展的是政治化的仁學,對儒家仁學是一種貢獻。但其禮主要是等級之禮,故荀子重視等差而忽視平等,他不僅(jin) 將等差看作是行政組織原則,而且也是社會(hui) 的一般原則,這些都反映了荀子思想的局限和不足。有學者認為(wei) 荀子的正義(yi) 觀中實際也蘊含了平等,但這是“於(yu) 不平等之中暗寓平等”。(參見蕭公權,第112頁)今天則需要發展出寓差等於(yu) 平等的正義(yi) 觀,如此才能為(wei) 儒家禮學奠定理論基礎。這樣就要對仁學三維做出調整,尤其突出忠恕的地位和作用,以成己愛人喚起內(nei) 在自覺、道德理想,為(wei) 禮的建構提供精神動力;以忠恕之道作為(wei) 禮的基本原則,將“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顏淵》)上升為(wei) 政治原則,建構起橫向秩序,以維護人的平等、自由、權利;並通過“克己複禮為(wei) 仁”,使儒家“仁者,愛人”的理念從(cong) 製度上得到落實和保障,此禮是在平等中包含差等之禮,是儒家的新禮學,而不同於(yu) 一味強調尊卑貴賤的等差之禮。這雖然是儒學的新發展,但已蘊含在仁學三維以及仁、禮關(guan) 係中,並且在思想史上呈現出這一發展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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