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來】我所理解的宋明理學

欄目:演講訪談
發布時間:2020-09-17 23:13:35
標簽:宋明理學
陳來

作者簡介:陳來,男,西元一九五二年生於(yu) 北京,祖籍浙江溫州。一九七六年中南礦冶學院(現名中南大學)地質係本科畢業(ye) 。一九八一年北京大學哲學係研究生畢業(ye) ,哲學碩士。一九八五年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研究生畢業(ye) ,哲學博士。一九八六年任北京大學哲學係副教授,一九九〇年任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哲學係博士生導師,全國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會(hui) 長,中央文史館館員、國務院參事。著有《朱熹哲學研究》《宋明理學》《古代宗教與(yu) 倫(lun) 理》《古代思想文化的世界》《現代儒家哲學研究》《孔夫子與(yu) 現代世界》《近世東(dong) 亞(ya) 儒學研究》《仁學本體(ti) 論》《中華文明的核心價(jia) 值》《儒學美德論》《儒家文化與(yu) 民族複興(xing) 》等。

原標題:清華大學國學院院長:我所理解的宋明理學

作者:陳來

來源:澎湃新聞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七月廿七日庚申

          耶穌2020年9月14日

 

澎湃新聞編者按】

 

近日,清華大學國學研究院院長陳來教授做客北大博雅講壇,為(wei) 宋明理學“正名”,在比較視角下澄清對“存天理,去人欲”命題的誤解,從(cong) 本體(ti) 論、人性論、認識論三個(ge) 維度闡釋理學之“理”的意涵,並強調理學思想體(ti) 係曆史定位的重要意義(yi) 。以下講座內(nei) 容摘編自主辦方提供的現場錄音稿,經陳來本人審定並授權發布。

 

宋明理學的“正名”

 

“宋明理學”這個(ge) 概念,是中國學術史上一個(ge) 比較有確定性的名稱,可是這個(ge) 名稱要細究起來也不能說是完完全全的科學,是大家約定俗成的。因為(wei) 宋明理學誕生在北宋,可是一直延續到清代,因此如果按照這段曆史來講理學的體(ti) 係,應該叫“宋元明清理學”。可是這個(ge) 叫法顯得有點長,所以習(xi) 慣上就用“宋明理學”這個(ge) 概念來指稱宋元明清的這個(ge) 體(ti) 係。當然比較起來,宋和明是最重要的,因為(wei) 元代基本上是宋代主流理學的延伸,清代雖然對整個(ge) 明代理學進行了反省、批評,但是清代中期以後的學術轉向就發生了從(cong) 理學到樸學,也就是漢學的轉變。漢學從(cong) 乾嘉時代開始出現,後來發展成清代中期以後學術的主流。因此,就理學史本身而言,盡管宋代和明代是最重要的,但也不能抹殺元代、清代。如果從(cong) 完整、科學的角度,應該叫“宋元明清理學”,這是我們(men) 用“宋明理學”概念時需要注意的。總之,宋明理學與(yu) 兩(liang) 漢經學、魏晉玄學、隋唐佛學一樣,都是中國學術史習(xi) 慣上所使用的概念,盡管細究起來表達還不是那麽(me) 完整,但是作為(wei) 指代,代表了從(cong) 11世紀至18世紀中國儒學主流發展的體(ti) 係。

 


陳來教授在直播活動現場

 

自五四以來,對理學的批評往往是出於(yu) 對其核心思想的誤解,所以需要對理學“正名”。我們(men) 今天需要“存天理,滅人欲”嗎?近代以來許多學者沒有了解它的本來意義(yi) ,什麽(me) 是天理,什麽(me) 是人欲。對於(yu) 五四時代這些充滿了感性衝(chong) 動和情欲愛意的文學來講,“存天理去人欲”根本就是大逆不道。所以他們(men) 一直是建立在誤解的基礎上來實現對宋明理學的批判。雖然這批判從(cong) 主流上講不是沒有意義(yi) 的,但是批判的科學性要建立在對曆史和哲學比較深入的理解上,否則這種批評經不起任何理論和曆史的考驗,也沒有辦法提高到高水平的人文反思。

 

對於(yu) 理欲之辨的理解,不妨放在整個(ge) 世界哲學發展的框架裏來考察。近代西方哲學中對類似天理和人欲的概念進行過探討的是德國大哲學家康德。康德的著作很多,但是集中講這個(ge) 問題主要體(ti) 現在他的三大批判裏的第二本《實踐理性批判》裏。關(guan) 於(yu) 這個(ge) 問題,他的主導思想還是清楚的。《實踐理性批判》一開始就提出了這個(ge) 問題:我們(men) 應當用什麽(me) 樣的原則來決(jue) 定意誌的動機,也就是說什麽(me) 樣的原則能夠作為(wei) 社會(hui) 普遍的道德法則來支配我們(men) 的行為(wei) 動機?康德說有兩(liang) 個(ge) 選擇,一個(ge) 是用感性的欲望作為(wei) 這種普遍的做事的基本動機;另一個(ge) 就是用理性的原則。康德明確講用感性的經驗、感性的欲望作為(wei) 一個(ge) 社會(hui) 普遍的道德原則是不行的,因為(wei) 基於(yu) 個(ge) 人的感性欲望是不可以普遍化的,這個(ge) 原則可以成為(wei) 個(ge) 體(ti) 自己立身行事的原則,可是它絕不可能成為(wei) 社會(hui) 普遍的法則。他常舉(ju) 的例子是,一個(ge) 人向別人借錢但是不還,而且否認向別人借過錢,這是為(wei) 了滿足他的私欲,但是這樣建立在個(ge) 人私欲基礎上的原則,可以成為(wei) 個(ge) 人的行為(wei) 法則,但是絕不可能成為(wei) 社會(hui) 通行的基本的道德法則。因為(wei) 如果每個(ge) 人都這樣做的話,就沒有人借錢給別人了。所以康德說,借錢不還的行為(wei) ,就建立在個(ge) 體(ti) 感性私欲的基礎上,這個(ge) 準則隻能是個(ge) 人的,而不能夠成為(wei) 一條普遍法則,因此這個(ge) 例子就證明了一切從(cong) 欲望和感官出發的原則和動機永遠不可能成為(wei) 普遍的道德法則。所以康德強調真正的道德行為(wei) 一定是服從(cong) 自己理性的命令,而不能摻雜任何感性的欲望、感性的衝(chong) 動。因此康德的倫(lun) 理學的一個(ge) 基調就是人要用理性來克製感性,這是康德的倫(lun) 理學最基本的主張。

 

如果我們(men) 從(cong) 康德近代哲學的角度來回看宋明理學中的天理人欲之辯,其實不僅(jin) 是宋明理學,從(cong) 孔子講的“克己複禮”,一直到像孟子講的“舍生取義(yi) ”,再到宋明理學所講的理欲之辯,都與(yu) 康德的立場是一致的。宋明理學所講的“存天理,去人欲”,天理就是指社會(hui) 普遍的道德法則。當然,對這個(ge) 法則的具體(ti) 理解,每個(ge) 時代的儒者受製於(yu) 當時的曆史文化的環境、條件,會(hui) 有不同。而人欲在宋明理學中並不是指一切感性欲望,而專(zhuan) 指和道德法則相衝(chong) 突的那些感性欲望,因此去人欲並非是去掉人的所有的感性欲望。以孟子所言,人的感性欲望裏邊最主要的就是飲食男女——以食色為(wei) 中心的本性的表現。

 

理學講的天理,就是普遍的道德法則,而人欲就是指與(yu) 道德法則相衝(chong) 突的那些感性欲望,因此如果用康德的話來講,就是要用天理所代表的理性法則來主導人欲,也即感性的發展。“存天理,去人欲”的人欲並不是泛指人的一切自然生理欲望,而是特指與(yu) 這個(ge) 社會(hui) 通行的道德法則相衝(chong) 突的人的感性欲望。所以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有些學者把宋明理學的理欲觀說成是禁欲主義(yi) ,或是將它等同於(yu) 中世紀教會(hui) 對教士的約束是不對的。對儒家而言,夫婦之間的兩(liang) 性關(guan) 係不僅(jin) 是人倫(lun) 的正當表現,也是具有天地合德的一種宇宙論的意義(yi) ,它是符合乾坤大道的。這個(ge) 界限在學習(xi) 宋明理學的時候要了解。

 

宋明理學為(wei) 什麽(me) 叫“理學”?

 

關(guan) 於(yu) 宋明理學體(ti) 係的特點,其中有一點:為(wei) 什麽(me) 叫“理學”?這個(ge) “理”字是怎麽(me) 貫穿在這個(ge) 體(ti) 係及其發展中的?宋明理學所講的“理”在中國古代就出現了,最直接的一個(ge) 來源就是在先秦儒家思想裏邊的“天理”概念,所以可以簡單地說宋明理學的“理”的第一個(ge) 意義(yi) 就是“天理”,這個(ge) 概念其實在先秦的《禮記》裏已經出現:“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滅天理而窮人欲者也。”這裏的天理其實講的就是支配人的性情的倫(lun) 理道德原則,因此,天理的概念並不是宋明理學的發明。包括道家《莊子》裏邊也講天理,但是儒家更多的是指向社會(hui) 的倫(lun) 理道德的原則,把“天理”跟“人欲”相對提出來,宋明理學中所講的“存天理,去人欲”也是從(cong) 《禮記》的這種對立裏麵引申出來。

 

 

 

《宋明理學》

 

但是宋明理學對“理”的理解,不是僅(jin) 僅(jin) 是停留在《禮記》中的理解上,宋明理學的創始人二程之一程顥講過一句很著名的話,在理學史上也受到關(guan) 注:“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十二),意思是我的學術思想雖然有老師教過我一些東(dong) 西,對我有所啟發,但是“天理”二字是我們(men) 自己體(ti) 貼出來的,這可以說是理學的創始人對於(yu) 創立理學的自覺、自述。那麽(me) 天理這兩(liang) 個(ge) 字在先秦的儒學裏麵已經有了,怎麽(me) 能說是自己提出來的?這就在於(yu) “體(ti) 貼”二字,不是說這個(ge) 概念形式是他提出來的,而是對這個(ge) 概念的理解,以及通過這個(ge) 理解所建立起來的一個(ge) 新的儒學體(ti) 係,他們(men) 有自己獨特的體(ti) 會(hui) 。這種體(ti) 會(hui) 應該也與(yu) 時代的轉換,從(cong) 漢唐到宋明的時代轉折有關(guan) 係。

 

那麽(me) ,具體(ti) 而言哪些方麵能表達出宋明理學自己體(ti) 貼的那一麵?程顥說:“天者,理也。神也者,妙萬(wan) 物而為(wei) 言者也。帝者,以主宰事而名。”他把《詩經》《尚書(shu) 》裏麵作為(wei) 最高的具有人格的神性主宰的“帝”和“天”“神”的概念,做了理性化、哲學化的解釋,因而天的意義(yi) 就是理,帝不是一個(ge) 人格神,而隻是表示在這個(ge) 宇宙裏邊有一個(ge) 主宰的力量,神也不是宗教的鬼神,而是宇宙中能夠推動事物變化的微妙的力量。這代表了程顥對於(yu) 五經思想的新的詮釋。程頤跟他哥哥的觀點是一致的,他說“皇天震怒”其實並不是說有一個(ge) 人格神在天上震怒,隻是表達說理是這樣。因而二程首先在對理的理解上已經顛覆了商周文化中把帝和天當做人格神的最高主宰的觀念,把古代文化中代表宇宙最高實在、最高主宰的觀念理性化,表達為(wei) 理或者天理,這是哲學上的一大進步,也代表了他們(men) 自家體(ti) 貼出來的新內(nei) 容和理解。如此一來,“理”成為(wei) 二程哲學的最高的範疇,理學得名也跟這個(ge) 有關(guan) 係。在二程的體(ti) 係裏是把理或者天理的概念提升為(wei) 跟上古宗教中神的地位一樣高的本體(ti) 地位,成為(wei) 一種最高的範疇。而這個(ge) 最高的範疇貫通天人,統攝自然世界和人文世界,可以說這為(wei) 儒家的價(jia) 值原則提供了一個(ge) 形而上學的依據,這是理學之所以為(wei) 理學的一個(ge) 根本。二程作為(wei) 理學的創始人在這點上有他們(men) 的貢獻,“理”在這個(ge) 新時代的新儒學裏具有了以前的儒學裏並不具有的至高無上的地位。

 

除了從(cong) 宇宙論上、從(cong) 本體(ti) 上奠定了理在哲學體(ti) 係裏的最高的地位,程頤進一步提出了“性即理也”的命題。性就是人的本性。先秦兩(liang) 漢性與(yu) 天道是孔子思想裏麵比較少談的問題,因為(wei) 這比較高深,不是人倫(lun) 日用,但是性理、天道是從(cong) 先秦到兩(liang) 漢儒學的重要的理論焦點,從(cong) 孔子時代,經過七十子,到孟子、荀子,甚至到董仲舒、楊雄都是一個(ge) 重要的課題。程顥從(cong) 一個(ge) 新的理性化的角度處理了天的概念的理解,程頤則解決(jue) 了性的概念的理解:性也是理。如此一來,不僅(jin) 把理貫穿到宇宙論中最高的本體(ti) ,而且把它貫穿到了人的本性,使儒家的天理成為(wei) 貫穿天人的統一原理,這是對儒家思想的理論體(ti) 係的重要貢獻。性即理這個(ge) 命題對性善論提出了一個(ge) 更加哲學化的支持。所以理學為(wei) 什麽(me) 叫理學,理學的體(ti) 係就要表現“理”這個(ge) 概念能貫穿在整個(ge) 體(ti) 係的各個(ge) 重要部分。

 

 

 

程頤

 

程頤的貢獻還在於(yu) 對格物的理解。《大學》中的“三綱領八條目”裏的“致知在格物”,顯示出最後的基礎就落在格物上,那麽(me) 怎麽(me) 理解格物?程頤同樣做出了一個(ge) 理學體(ti) 係的重要貢獻,就是把格物解釋為(wei) 窮理。“格,猶窮也;物,猶理也。”,格的意思就是窮究,物指物之理。從(cong) 理學體(ti) 係的這個(ge) 貫穿性來講,這樣就建立起來理不僅(jin) 是宇宙論的本體(ti) 、人性論的本體(ti) ,而且又是認識論的主要的對象,理的概念貫穿到了天道論、人性論和知識論。後來朱熹全麵繼承和發展了二程在這三個(ge) 方麵的思想,進一步做了哲學上的提高和體(ti) 係化的論證。所以從(cong) 兩(liang) 宋時期理學體(ti) 係的建構中可以看出理的重要性,體(ti) 係的特征就是突出理的這個(ge) 意義(yi) 。程朱理學作為(wei) 宋代的主流學派,將理的概念貫穿在各個(ge) 領域裏麵,但同時還出現了另一個(ge) 學派,雖然當時不是主流派,但是經過元代和明代的發展,也變成了主流派之一,即心學。心學的主要命題是“心即理也”,用心來貫穿人的內(nei) 心世界、意識、情感,使得理的統攝力量更加周全。宋明理學中理的概念貫穿在宇宙論、人性論、知識論、人心論中,所以這種叫法確實體(ti) 現了這個(ge) 理論體(ti) 係的特征。

 

宋明理學在曆史上如何定位?

 

宋明理學的定位,涉及到半個(ge) 中國曆史的認識。宋明理學是在宋元明清時代流行發展的思想體(ti) 係,主要從(cong) 北宋講起,但是這個(ge) 體(ti) 係的一些基本傾(qing) 向並不是在北宋突然出現,它關(guan) 係到北宋以前中國的曆史文化的變化發展,也就是許多基本傾(qing) 向在唐代中期開始就已經能夠看出表現。因此從(cong) 唐代文化到宋代文化,二者之間的關(guan) 聯是一個(ge) 非常令人注目的文化現象。從(cong) 社會(hui) 史的角度來看,唐代的士族和士族莊園製和宋代的平民地主製有很大的區別;從(cong) 政治史上講,唐代的藩鎮割據和北宋開始的中央集權的變化也很大。但是,中唐開始中國文化出現了三件大事:新禪宗的盛行、新文學的運動和新儒家的興(xing) 起,這三個(ge) 大事代表了宗教的、文學的、思想的新的文化運動的出現,共同推動了中國文化從(cong) 唐代中期開始了一個(ge) 新的發展,持續發展到北宋,形成了主導北宋以後的主要的文化形態:禪宗成了佛教的最主要的形態,唐宋八大家代表的古文運動發生了重大的影響,新儒家的興(xing) 起後來凝結為(wei) 理學的狀態,一直支配到清代。因此,這三者最後結成的果實不是偶然的,其最直接的意義(yi) 是代表了這個(ge) 時代知識階層的新的精神表現。

 

那麽(me) 這種表現和知識階層的追求,有怎樣的更深厚的曆史背景?從(cong) 更遠的、更有縱深的曆史來看,有怎樣的世界史的意義(yi) ?有些學者曾經認為(wei) ,唐宋之交中國已經開始了近代化。盡管人們(men) 一般所理解的所謂近代化的經濟基礎是工業(ye) 資本主義(yi) 和科學革命,這個(ge) 在當時的中國還沒有出現。但是這個(ge) 最早由日本學者提出來的觀點還是有啟發意義(yi) 的,就是對於(yu) 唐宋之交在中國出現的這種曆史演變所具有的深刻性,以前人們(men) 認識不夠。其中最主要的特點是與(yu) 魏晉以來的士族社會(hui) 相比,中唐以後社會(hui) 總體(ti) 趨勢是向著平民化的社會(hui) 發展。這樣一個(ge) 平民化的社會(hui) 發展的結構相應地引導出文化層麵的表現,所以說中唐以後出現的文化轉向——新禪宗、新文學運動、新儒家的出現,與(yu) 社會(hui) 結構的變遷是相適應的。它們(men) 代表了宗教的改革、古文的複興(xing) 、古典儒學的重構,體(ti) 現出了要和新的時代相符的文化運動。所以有些日本曆史學家用近代化來表達唐宋社會(hui) 的這種變革,雖然不準確,但是確實是有所見,因為(wei) 在許多方麵,如果放在世界史中來看,這跟西歐近代的宗教改革、文藝複興(xing) 就有一些類似的特點。所以這雖然不是工業(ye) 文明、近代科學為(wei) 基礎的近代化的體(ti) 現,但是的確可以認為(wei) 是擺脫了類似中世紀精神的一種進步,可以稱之為(wei) “近世化”。也有人稱為(wei) “亞(ya) 近代”。

 


《二程集》

 

“近世化”或者“亞(ya) 近代”的特點,就是開始向近代靠攏,雖然這個(ge) 工業(ye) 資本主義(yi) 和科學體(ti) 係還沒出現,但是其文化的體(ti) 現,已經向著近代來發展,至少已經具有了那種意義(yi) 。日本學者堺屋太一提出:“十世紀到十一世紀後半葉北宋鼎盛時期是近代型高速經濟增長與(yu) 合理精神充溢的‘東(dong) 洋文藝複興(xing) ’,甚至是超越它的‘亞(ya) 近代’。“合理就是理性化,他把社會(hui) 文化的麵貌看作是一種文藝複興(xing) ,然後把這個(ge) 叫做亞(ya) 近代。他得出這個(ge) 結論,主要就是用北宋為(wei) 典型的政府組織、軍(jun) 隊、城市,商業(ye) 貨幣,包括儒家的理性化的精神。如果我們(men) 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看,宋明理學的曆史定位跟以前應有所不同,從(cong) 中唐開始到北宋確立的文化轉向,是中國社會(hui) 近世化過程的一部分。它的文化形態,如果從(cong) 世界的、比較的曆史意義(yi) 來看,可以說是中世紀精神和近代工業(ye) 文明的中間形態。這個(ge) 中間形態最突出的基本精神是世俗化、合理化、平民化,或者說世俗性、合理性和平民性。因此,我們(men) 今天講宋明理學,我們(men) 對宋明理學的評價(jia) ,應該在這樣一個(ge) 比較的視野下來展開。因此,如果在這個(ge) 意義(yi) 下重新評價(jia) 定位宋明理學的話,我們(men) 應該跟以前的觀點有所區別,以前我們(men) 是把宋明理學看做是封建社會(hui) 走下坡路,封建後期沒落的意識形態;但實際上,宋明理學恰恰是擺脫了中世紀精神的亞(ya) 近代的文化表現,是配合、適應了中國社會(hui) 變遷的近世化所產(chan) 生的文化轉向的一個(ge) 部分。所以我們(men) 應該在新的概念範疇下,對宋明理學有一種更積極的、肯定的理解和評價(jia) 。這個(ge) 觀點是我在1991年提出來的,但在《宋明理學》初版之後的一段時間中,並沒有引起大家的關(guan) 注,近年來宋史專(zhuan) 家鄧小南教授,馬克思主義(yi) 哲學家王南湜教授都對這個(ge) 觀點給以了肯定或關(guan) 注,值得大家做進一步研究。

 

宋以來新儒家的努力,一方麵要強化這個(ge) 社會(hui) 所需要的價(jia) 值的體(ti) 係,新儒家要把先秦以來的價(jia) 值係統抽象為(wei) 天理的概念,同時規定為(wei) 人性的基本內(nei) 涵,所以這個(ge) 體(ti) 係始終堅守了它作為(wei) 儒家思想價(jia) 值理性的傳(chuan) 統形態。同時,因為(wei) 新儒家要努力排斥佛教道教這兩(liang) 個(ge) 思想體(ti) 係的出世主義(yi) 的性格,同時又要充分吸收這兩(liang) 個(ge) 體(ti) 係發展的精神生活的豐(feng) 富經驗,從(cong) 儒家的立場來看對於(yu) 精神的修養(yang) 、發展、完善的探求,使得宋明理學經過幾百年的傳(chuan) 承、發展,在中國社會(hui) 蔚為(wei) 大觀,而且傳(chuan) 播到當時的東(dong) 亞(ya) 社會(hui) ,取得了世界性發展。例如,韓國從(cong) 李朝時代一直到19世紀,儒學發展都是以朱子學作為(wei) 意識形態主導的。在日本江戶時代,朱子學也開始不斷地在日本社會(hui) 和文化中提高了自己的地位,到了19世紀陽明學的發展,甚至在明治維新中也發揮了自己的作用。所以有日本學者把宋明理學的體(ti) 係看做是東(dong) 亞(ya) 文明的共同體(ti) 現,即這個(ge) 體(ti) 係和其發展,不僅(jin) 是中國的,也是韓國的,日本的。因為(wei) 在這個(ge) 體(ti) 係像韓國和日本傳(chuan) 播的過程中,韓國和日本當地的儒者,結合自己的社會(hui) 文化實際對這個(ge) 體(ti) 係不僅(jin) 做了吸收,也做了改造,還做了發展。所以如果我們(men) 抽象地就這個(ge) 理論的思想體(ti) 係來講,要完整的、全麵把握這個(ge) 體(ti) 係的各種邏輯發展的可能性和現實性,除了研究中國的宋明理學以外,還要了解韓國朝鮮朝的性理學,研究江戶時代的朱子學、陽明學,才能對這個(ge) 體(ti) 係有更完整的、更全麵的理解。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