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齊勇 王晨光】論中國文化精神及其對現代性的批評與調適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0-03-06 21:05:07
標簽:中國文化精神
郭齊勇

作者簡介:郭齊勇,男,西元一九四七年生,湖北武漢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武漢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哲學學院院長,現任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教授。社會(hui) 兼職全國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等。著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儒學與(yu) 現代化的新探討》《熊十力哲學研究》《熊十力傳(chuan) 論》《守先待後》《文化學概論》《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等。

論中國文化精神及其對現代性的批評與(yu) 調適

作者:郭齊勇 王晨光

來源:《人文論叢(cong) 》2015年02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庚子二月十三日戊申

          耶穌2020年3月6日

 

摘要

 

“中國文化精神”是一個(ge) 特殊性、曆時性與(yu) 時代性的概念。其內(nei) 容有:存有連續與(yu) 生機自然、整體(ti) 和諧與(yu) 天人合一、自強不息與(yu) 創造革新、德性修養(yang) 與(yu) 內(nei) 在超越、秩序建構與(yu) 正義(yi) 訴求、具體(ti) 理性與(yu) 象數思維、知行合一與(yu) 簡易精神。隨著時代發展,現代性過度強調主體(ti) 性所導致的道德危機,現代與(yu) 傳(chuan) 統價(jia) 值的割裂,生存環境危機與(yu) 個(ge) 體(ti) 人的異化現象等弊病日益顯露。中國文化精神對現代性有批評、治療與(yu) 調適的功用。應重建以國族為(wei) 主體(ti) 的中國文化精神,溝通中國社群秩序與(yu) 現代政製,超越虛無主義(yi) 來重塑人生理想,以形上追求與(yu) 人生境界調理當下,最終超越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二元對立,重新樹立民族文化自信。

 

作者:郭齊勇,武漢大學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研究中心與(yu) 哲學學院教授(武漢430072);王晨光,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人文學院副教授(西安710126)。

 

什麽(me) 是“中國精神”?這是很難回答的問題。我們(men) 大體(ti) 上把它解釋為(wei) “中國文化的精神”,但“中國文化”也是很難界定的。關(guan) 於(yu) “中國文化”為(wei) 何?其“精神”為(wei) 何?可謂眾(zhong) 說紛紜,見仁見智。我們(men) 是哲學的從(cong) 業(ye) 員,比較認同一種說法,即“哲學是文化的精神(或靈魂)”,這當然會(hui) 遭到其他學科的專(zhuan) 家的批評。限於(yu) 學識,筆者隻能從(cong) “中國哲學”的視域出發,探討“中國文化精神”的問題。然而,“中國哲學”也很複雜,從(cong) 流派來看有諸子百家、儒釋道、宋明理學等,從(cong) 典籍來說有經史子集與(yu) 地方文獻等,還有不同時空的中華各民族的哲學思潮與(yu) 思想家,以及口耳相傳(chuan) 的思想內(nei) 容,尤其是反映在民俗小傳(chuan) 統中的內(nei) 容。

 

關(guan) 於(yu)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基本精神與(yu) 特色,在張岱年、胡秋原等前輩概括的基礎上,我曾概括為(wei) 六點:和而不同,厚德載物;剛健自強,生生不息;仁義(yi) 至上,人格獨立;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整體(ti) 把握,辯證思維;經世務實,戒奢以儉(jian) 。[①]

 

任何概括都有危險性,不免掛一漏萬(wan) ,以偏概全。盡管如此,人們(men) 還是要概括、提煉。冒著可能陷入化約主義(yi) 偏失的危險,我們(men) 還是試圖從(cong) 儒、釋、道家的哲學中抽繹出反映“中國文化精神”的若幹內(nei) 涵,盡管儒釋道諸家及其所屬諸流派之間的主張也不盡相同,但它們(men) 仍有一些共同的思想傾(qing) 向。

 

一、中國文化精神

 

如何討論“中國文化精神”?我們(men) 擬從(cong) 三個(ge) 方麵作一些限定。第一,“中國文化精神”是一個(ge) 特殊性的概念。與(yu) 普遍性的“世界文化精神”、“人類精神”不一樣,也與(yu) “美國文化精神”、“法蘭(lan) 西文化精神”不一樣,“中國文化精神”是中華民族不同於(yu) 世界上其他民族、中國文化不同於(yu) 其他文化的特質之所在。第二,“中國文化精神”是一個(ge) 曆時性的概念。“中國”這個(ge) 概念,在曆史上的文化意味遠大於(yu) 地理與(yu) 族群意味。從(cong) 商周到明清,中國的地理版圖不斷變化,也經曆過長時間的分裂和遊牧民族的統治,但中國文化始終沒有斷絕,保持了高度的連續性。因此,“中國文化精神”就其本質而言,應該是中華民族自軸心文明時代以來形成的中國文化的核心要素。第三,“中國文化精神”是一個(ge) 時代性的概念。曆史學家標舉(ju) 過王霸雜用、雄渾博大的“漢唐精神”[②],提倡過政事以學校為(wei) 本的“宋學精神”[③],這些都是中國文化精神在一定時空條件下的具體(ti) 呈現,且在今日仍能予我們(men) 以重要啟迪的內(nei) 容。今天我們(men) 立足於(yu) 現代中國與(yu) 世界的關(guan) 係來討論這一概念的內(nei) 涵,特重中國文化與(yu) 現代性的關(guan) 係及其對世界可能的貢獻,這裏所謂的中國文化精神,應該是中國文化在現代性背景下,能夠彰顯出來的特別具有活力的主要內(nei) 容。

 

綜合上述三個(ge) 方麵的限定,“中國文化精神”實際上就是中華民族的“文化基因”。這一概念涵蓋了中華民族文化相對於(yu) 世界上其他族群的不同的、差異性的內(nei) 容與(yu) 特征,也涵蓋了能夠得到不斷延續的中國文化的主要內(nei) 容與(yu) 特征,同時還表達了現代語境下中國人的訴求與(yu) 對現代性的回應。準此,我們(men) 把“中國文化精神”概括為(wei) 以下七點:自然生機、普遍和諧、創造精神、秩序建構、德性修養(yang) 、具體(ti) 理性、知行合一。

 

(一)存有連續與(yu) 生機自然

 

所謂“存有的連續”,即把無生物、植物、動物、人類和靈魂統統視為(wei) 在宇宙巨流中息息相關(guan) 乃至互相交融的連續整體(ti) ,這種觀點區別於(yu) 將存有界割裂為(wei) 神界、凡界的西方形而上學。受此影響,中國古代思想家始終聚焦於(yu) 生命哲學本身,沒有創世神話,不向外追求第一原因或最終本質等抽象答案,不向超越的、外在的上帝觀念致思,故也不曾如西方哲學那樣搖擺於(yu) 唯物與(yu) 唯心、主觀與(yu) 客觀、凡俗與(yu) 神聖之間。[④]所謂“生機的自然主義(yi) ”,指中國哲學認為(wei) “自然是一種不斷活動的曆程,各部分成為(wei) 一種有生機的整體(ti) 形式,彼此動態地關(guan) 聯在一起……此種活動的曆程是陰與(yu) 陽的相互變動,在時間的曆程中來實現自己。”中國哲學並不強調主體(ti) 和客體(ti) 、物體(ti) 和精神之間的分辨,而是一種自然的相應,互為(wei) 依藉和補充,在互為(wei) 依藉和補充以及自然的相應中,就成就和保存了生命與(yu) 理解。[⑤]

 

長期以來,在西方,一元外在超越的上帝、純粹精神是宇宙的創造者。人與(yu) 神、心與(yu) 物、此岸與(yu) 彼岸、致思界與(yu) 存在界、身體(ti) 與(yu) 心靈、價(jia) 值與(yu) 事實、理性與(yu) 情感、乃至如如不動的創造者與(yu) 被它創造的生動活潑的世界,統統被打成兩(liang) 橛。然而中國哲學的宇宙論是生成論而不是構成論,他們(men) 認為(wei) ,世界不是宰製性的建構,而是各種主體(ti) 的參與(yu) 。中國哲學的主流是自然生機主義(yi) 的,沒有淩駕於(yu) 世界之上的造物主。中國哲學是氣的哲學而不是原子論的哲學,氣的哲學昭示的是連續性的存在,變動不居,大化流行,生機無限。宇宙絕非孤立、靜止或機械排列的,而是創進不息、常生常化。由此,人類賴以生存的宇宙是一個(ge) 無限的宇宙,創進的宇宙,普遍聯係的宇宙,其包舉(ju) 萬(wan) 有,統攝萬(wan) 象。對宇宙創化流衍的信念,實際上也正是對人創造能力的信念。

 

(二)整體(ti) 和諧與(yu) 天人合一

 

中國人有著天、地、人、物、我之間的相互感通、整體(ti) 和諧、動態圓融的觀念與(yu) 智慧。中華民族長期的生存體(ti) 驗形成了我們(men) 對於(yu) 宇宙世界的獨特的覺識與(yu) “觀法”和特殊的信仰與(yu) 信念,即打破了天道與(yu) 性命之間的隔閡,打破了人與(yu) 超自然、人與(yu) 自然、人與(yu) 他人、人與(yu) 內(nei) 在自我的隔膜,肯定彼此的對話、包涵、相依相待、相成相濟。與(yu) 這種宇宙觀念相聯係的是寬容、平和的心態,有彈性的、動態統一式的中庸平衡的方法論。正如湯一介所言:“普遍和諧”的觀念是“天人合一”的基本命題和“體(ti) 用一源”的思維模式的產(chan) 物,包括了自然的和諧、人與(yu) 自然的和諧、人與(yu) 人的和諧、以及人自身內(nei) 外身心的和諧,是儒、釋、道三家共同的思想旨趣。[⑥]“天人合一”體(ti) 現了中國哲學精神中存有的連續和有機的整體(ti) 。天是事物存在及其價(jia) 值的根源,天道有化生萬(wan) 物之德。“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wan) 國鹹寧。”(《周易•乾•彖辭》)這正說明中國文化以天道貫人事的特點。“天”是萬(wan) 物的最終依據,“天”不是與(yu) 地相對的“物質之天”,而是作為(wei) 自然界整體(ti) 意義(yi) 的“自然之天”。此外,“天”還有著“道德義(yi) 理之天”,乃至“宗教神性意義(yi) ”的內(nei) 涵。正是由於(yu) 天所具有的多重含義(yi) ,“天”便不隻是指外在於(yu) 人的自然界,而是一有機的、連續性的、生生不息的能動的、與(yu) “人”相關(guan) 聯的不可分的存在。[⑦]中國人有著對天、天地精神的信仰及對天命的敬畏,並提升自己的境界以“與(yu) 天地精神相往來”。這種精神上的契合與(yu) 穎悟,足以使人產(chan) 生一種個(ge) 人道德價(jia) 值的崇高感。由此對天下萬(wan) 物、有情眾(zhong) 生之內(nei) 在價(jia) 值,油然而生出博大的同情心,進而洞見天地同根,萬(wan) 物一體(ti) 。儒家立己立人、成己成物、博施濟眾(zhong) 、仁民愛物之仁心,道家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天籟齊物之寬容,佛家普度眾(zhong) 生、悲憫天下之情懷,都是這種精神的結晶。

 

中國文化重視人與(yu) 自然之間,各族群、民族之間,人與(yu) 人之間的和諧統一的關(guan) 係。所謂“天人合一”,包含有經過區分天人、物我之後,重新肯定的人與(yu) 自然的統一,強調的是順應自然而不是片麵征服、絕對占有自然。中國人在觀念上形成了“和而不同”、“協合萬(wan) 邦”、“天下一家”的文化理想,既重視各民族、族群及其文化、宗教的分別性、獨特性,又重視和合性、統一性。在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問題上,善於(yu) 化解與(yu) 超越分別與(yu) 對立,主張仁愛、和平、和為(wei) 貴與(yu) 協調性,有民胞物與(yu) 的理想,厚德載物,兼容並包,愛好和平,從(cong) 不侵略別人,反對以力服人,主張“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

 

(三)自強不息與(yu) 創造革新

 

中國文化是“尊生”、“重生”、創造日新的文化,所崇拜的“生”即創造性的本身。《周易·係辭上傳(chuan) 》:“富有之謂大業(ye) ,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宇宙間最高最大的原理就是:一切都在遷流創化中發展著,世界是一個(ge) 生生不息、日化日新的曆程,生長衰亡,新陳代謝,永不停息,“為(wei) 道也屢遷”。中國的易、儒、道、釋諸家尊奉的“道”,就是天地自然或人文世界的永恒運動和發展變化,正所謂“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周易·係辭下傳(chuan)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人們(men) 效法天地的,就是這種不斷進取、剛健自強的精神與(yu) 包容不同的人、事物與(yu) 文化、思想的胸懷。人在天地之中,深切體(ti) 認了宇宙自然生機蓬勃、盎然充滿、創進不息的精神,進而盡參讚化育的天職;由此產(chan) 生了真善美統一的人格理想,視生命之創造曆程即人生價(jia) 值實現的曆程。在天地宇宙精神的感召之下,人類可以創起富有日新之盛德大業(ye) ,能夠日新其德,日新其業(ye) ,開物成務。所以《禮記·大學》引述古代經典說:“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無論是對我們(men) 民族還是個(ge) 人,我們(men) 不能不盡心竭力地創造新的,改革舊的,推陳出新,革故鼎新,這是天地萬(wan) 象變化日新所昭示給我們(men) 的真理。此正是王夫之所言:“天地之間,流行不息,皆其生焉者也,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今日之日月,非用昨日之明也;今歲之寒暑,非用昔歲之氣也。……故人物之生化也,誰與(yu) 判然使一人之識亙(gen) 古而為(wei) 一人?誰與(yu) 判然[使一物之命]亙(gen) 古而為(wei) 一物?”(《周易外傳(chuan) 》卷六)

 

總之,世界自身的永恒運動、創新、變化、發展,自我更新,自我否定,日生日成,日新其德,革故鼎新,除舊布新,是中國文化的主調。創新的動源,來自世界或事物自身內(nei) 部的張力或矛盾。中國文化凸現了積極有為(wei) 、自強不息的精神,強調革故鼎新,創造進取,即人要向天地學習(xi) 。無數的仁人誌士奮發前行,不屈服惡劣的環境、勢力與(yu) 外來侵略者的淩辱壓迫,正是這種剛健堅毅的精神使然。

 

(四)德性修養(yang) 與(yu) 內(nei) 在超越

 

中國文化特別凸顯在道德文明層麵,並且用道德取代了宗教的功能。儒、釋、道、宋明理學四大思想資源與(yu) 思想傳(chuan) 統,最根本處是做人,是強調人的德性修養(yang) 。這四大思想傳(chuan) 統及其內(nei) 部各流派在根本的目的上並無大的差別,他們(men) 彼此的分歧或紛爭(zheng) ,主要是修身工夫入路問題。儒家的理想人格是成聖人、賢人、君子,道家的理想人格是成真人、聖人、神人、至人、天人,佛教的理想人格是成菩薩、佛陀,他們(men) 的修養(yang) 要旨表明,生活在俗世、現實之中的人,總要追求一種超脫俗世和現實的理想勝境。儒家的“極高明而道中庸”,佛教的“平常心即道心”都表明了現實與(yu) 理想的統一。人人皆可為(wei) 堯舜,人人皆具佛性,是儒家與(yu) 佛教的最高信仰。實際上,儒、道、佛與(yu) 宋明理學都是要追求一種理想的高尚的社會(hui) ,因此其共同點都在培育理想的人格境界,以出世的精神幹入世的事業(ye) 。

 

這四大思想傳(chuan) 統的道德精神並非隻停留在社會(hui) 精英層,相反通過教化,通過民間社會(hui) 、宗教與(yu) 文化的各種方式,如蒙學、家訓、家禮、戲文、鄉(xiang) 約、行規等,把以“仁愛”為(wei) 中心的五常、四維、八德等價(jia) 值滲透到老百行的日用常行之中,成為(wei) 他們(men) 日常生活的倫(lun) 理。而這些倫(lun) 理是具體(ti) 的、有生命的,甚至其中每一個(ge) 讚揚與(yu) 責備都包涵很高的智慧。[⑧]

 

中國人以仁義(yi) 為(wei) 最高價(jia) 值,崇尚君子人格,肯定“三軍(jun) 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弘揚至大至剛的正氣,舍我其誰的抱負,乃至“不識一個(ge) 字,亦須還我堂堂的做個(ge) 人”,強調人人都有內(nei) 在的價(jia) 值與(yu) 不隨波逐流的獨立意誌,以“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的氣概,守正不阿,氣節凜然,甚至殺身成仁,舍生取義(yi) 。

 

內(nei) 在超越的精神是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在麵對超越性與(yu) 內(nei) 在性問題時展現出來的共同精神。儒家的天道性命之學、為(wei) 己之學,是“以道德理想的提升而達到超越自我和世俗的限製,以實現其超凡入聖的天人合一境界”;道家的道德論和逍遙思想,“以其精神的淨化而達到超越自我與(yu) 世俗的限製,以實現其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中國禪宗的明心見性、轉識成智、見性成佛等中心思想,強調“人成佛達到超越的境界完全在其本心的作用”。[⑨]儒、釋、道三家都呈現出內(nei) 在的超越性。內(nei) 聖外王之道,同樣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中儒、道、釋(禪宗)所共有,以此作為(wei) 達到理想社會(hui) 的根本辦法。

 

(五)秩序建構與(yu) 正義(yi) 訴求

 

中國文化中不僅(jin) 有理想勝境,而且有係統的現實社會(hui) 的治理的智慧與(yu) 製度。長期以來,中國社會(hui) 秩序的建構,靠的是“禮治”。“禮治”區別於(yu) “人治”、“法治”。“德治”是“禮治”的核心,但“禮治”的範圍比“德治”更廣。

 

《禮記·樂(le) 記》載:“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sang) 紀也。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le) 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ang) 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可見“禮”是帶有宗教性、道德性的生活規範。在“禮”這種倫(lun) 理秩序中,亦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價(jia) 值。荀子推崇“禮”為(wei) “道德之極”、“治辨之極”、“人道之極”,因為(wei) “禮”的目的是使貴者受敬,老者受孝,長者受悌,幼者得到慈愛,賤者得到恩惠。在貴賤有等的禮製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諸德,以及弱者、弱小勢力的保護問題。古代有“一夫授田百畝(mu) ”的訴求並轉化為(wei) 計口授田製,有養(yang) 老製度與(yu) “移民就穀”等荒政,對災民、鰥寡孤獨與(yu) 聾啞等殘疾人都有救濟與(yu) 保護製度。禮樂(le) 文化不僅(jin) 促進社會(hui) 秩序化而且有“諧萬(wan) 民”的目的,即促進社會(hui) 的和諧化並提升百姓的文明水準。

 

一個(ge) 穩定和諧的人間秩序總是要一定的禮儀(yi) 規範為(wei) 調節的,包括一定的等級秩序、禮文儀(yi) 節。禮包含著法,禮既是道德規範,又是法律製度。儒家主張“明德慎罰”、“德主刑輔”、“一斷於(yu) 法”、“賞當其功,刑當其罪”、“執法必信,司法必平”等公平原則。荀子說:“故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爵當賢則貴,不當賢則賤。古者刑不過罪,爵不逾德。”(《荀子·君子》)同時,荀子又主張不以私情害法,指出:“怒不過奪,喜不過予,是法勝私也。”(《荀子·修身》)他強調“嚴(yan) 令繁刑不足以為(wei) 威”(《荀子·議兵》),“刑彌繁而邪不勝”(《荀子·宥坐》)。他主張“明刑弼教”,不濫用刑,“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荀子·議兵》),重視德教。儒家總體(ti) 上肯定德本刑用,省刑慎罰,反對不教而誅。

 

古代村社組織有十、百家,或稱邑、裏,或稱“社”與(yu) “村社”。管理公務的領袖,是由選舉(ju) 產(chan) 生的三老、嗇夫等。公共生活在庠、序、校中進行。庠、序、校是議政、集會(hui) 與(yu) 活動的場所,以後變成古代的學校。傳(chuan) 統中國是儒家式的社會(hui) ,是小政府大社會(hui) 的典型。傳(chuan) 統中國的社會(hui) 管道、中間組織很多,例如以宗族、家族、鄉(xiang) 約、義(yi) 莊、幫會(hui) 、行會(hui) (到近代轉化為(wei) 商、農(nong) 、工會(hui) )等為(wei) 載體(ti) ,以民間禮儀(yi) 、節日與(yu) 婚喪(sang) 祭祀活動,村社活動,學校、書(shu) 院講學活動,士農(nong) 工商的交往等為(wei) 契機,在一定意義(yi) 上就是社會(hui) 自治、地方自治的。呂大鈞、大臨(lin) 兄弟建立的“鄉(xiang) 約”、範仲淹首創的“義(yi) 莊”,同是地方性的製度,也同具有以“禮”化“俗”的功能。傳(chuan) 統中國絕非由政府包打天下,而主要靠血緣性的自然團體(ti) 及其擴大化的社會(hui) 各團體(ti) 來治理社會(hui) ,這些團體(ti) 自身就是民間力量,它們(men) 也保護了民間社會(hui) 與(yu) 民間力量,包含家庭及私人空間。它們(men) 往往與(yu) 政權力量相抗衡又相協調,在平衡政權力量的同時,又起到政權力量所起不到的多重作用,如抑製豪強,協調貧富,保障小民生存權,教化民眾(zhong) ,化民成俗,安頓社會(hui) 人心等。又起到慈善機構的作用,救濟貧弱,支持農(nong) 家、平民子弟接受教育等。[⑩]

 

中國人特重教育,強調教育公平,即“有教無類”,這為(wei) 達到“政治公平”起了一定的作用。中國社會(hui) 等級間的流動較快,這是文官政治的基礎。儒家強調知識分子在社會(hui) 政治中的指導作用,甚至提出士大夫與(yu) 皇帝共治天下的主張。儒家有其言責,批判與(yu) 主動建言,為(wei) 廣開言路而抗爭(zheng) 。傳(chuan) 統民本主義(yi) 主張:“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人無於(yu) 水監,當於(yu) 民監”,“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民本主義(yi) 肯定人民是主體(ti) ;人君之居位,必須得到人民的同意;保民、養(yang) 民、教民是人君的最大職務。

 

(六)具體(ti) 理性與(yu) 象數思維

 

中國的理性是具體(ti) 的理性。《論語》中孔子就是對某個(ge) 具體(ti) 的人物、具體(ti) 的情況做出評判,這一點就與(yu) 我們(men) 現代的學術討論習(xi) 慣大不相同。[11]西方理性主義(yi) 的主要特征是人有抽象和演繹的理性能力。中國哲學家承認人是理性的,人可自然地知道實在或道。“實在”和“道”不是邏輯界說的抽象術語,而是普遍地和具體(ti) 地展現於(yu) 事事物物中的合理秩序,可以透過直接的經驗和廣泛的經驗層麵來了解。中國哲學所展示的具體(ti) 理性,無論是在認識實踐的層麵,還是在倫(lun) 理政治甚至本體(ti) 論的層麵,始終不與(yu) 經驗相離。[12]相對於(yu) 西方用理性思辯的方式來考察、探究形上學的對象,中國哲學則致力於(yu) 在人事上推求治亂(luan) 循環大道,“他人及天地萬(wan) 物即在人之實踐追問中構成意義(yi) ,成為(wei) 人實踐追問所處的意義(yi) 世界,中國哲學則名之曰人生境界。然而,如此還未足以讓人充分徹悟存在,蓋最終要安頓人的有限性,人必須將其意義(yi) 世界再往上一提而成對超越之體(ti) 證及誠信。”[13]中國古代不缺乏抽象思維,有明確的概念、範疇。古代辯證思維發達,這屬於(yu) 理論思維,包含了抽象過程。中國思維有兩(liang) 大特征,一是整體(ti) 觀,二是陰陽觀。前者從(cong) 整體(ti) 上把握世界或對象的全體(ti) 及內(nei) 在諸因素的聯係性、係統性;後者重視事物內(nei) 在矛盾中陰陽、一兩(liang) 關(guan) 係的對立與(yu) 平衡。

 

相對於(yu) 西方用理性思辯的方式來考察、探究形上學的對象,中國哲人重視的則是對存在的體(ti) 驗,是生命的意義(yi) 與(yu) 人生的價(jia) 值,著力於(yu) 理想境界的追求與(yu) 實踐工夫的達成。中國哲學的實踐性很強,不停留於(yu) “概念王國”。這不是說中國哲學沒有“概念”、“邏輯”、“理性”,恰恰相反,中國哲學有自身的係統,中國哲學的“道”、“仁”等一係列的概念、範疇,需要在自身的係統中加以理解。中國哲學有關(guan) “天道”、“地道”、“人道”的秩序中,含有自身內(nei) 在的邏輯、理性,乃至道德的、美學的、生態學的涵義(yi) 。其本體(ti) 論、宇宙論及人道、人性、人格的論說無比豐(feng) 富,而這些都需要在自身的語言、文化、思想係統和具體(ti) 的語境中加以解讀。

 

漢民族哲學中有著異於(yu) 西方的語言、邏輯、認識理論,如強調主觀修養(yang) 與(yu) 客觀認知有密切的關(guan) 係,如有與(yu) 漢語自身的特性有聯係的符號係統與(yu) 言、象、意之辯。有的專(zhuan) 家說中國有所謂“反語言學”的傳(chuan) 統。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中國有自己的語言學與(yu) 語言哲學的傳(chuan) 統。以象為(wei) 中介,經驗直觀與(yu) 理性直觀地把握、領會(hui) 對象之全體(ti) 或底蘊的思維方式,有賴於(yu) 以身“體(ti) ”之,即身心交感地“體(ti) 悟”。這種“知”、“感”、“悟”是體(ti) 驗之知,感同身受,與(yu) 形身融在一起。

 

中國哲學又具有象數的思維方法。如《周易》原為(wei) 治曆與(yu) 掌卜之官通天文、察物變所作,盡管萬(wan) 物變動不居,古人卻將其歸簡為(wei) 數理。而《易》之辭,又能推闡其義(yi) ,並開顯為(wei) “尊生、彰有、健動、率性”[14]不同的天人價(jia) 值,這即是中國哲學“推天道以明人事”[15]的智慧。因此,借助象數,古人得以向後人昭示“吉凶悔吝、進退存亡”的道理。既取象比類,又觸類旁通;陰陽平衡,剛柔調和;注重生命節律,肯定周期、序列、整體(ti) 綜合與(yu) 統籌,而“《易》之大用,在乎教人立身處事之道”[16],抽象思維始終緊密地聯係於(yu) 人事,所謂“圖象為(wei) 無言之史,譜牒為(wei) 無文之書(shu) ,相輔而行,雖欲闕一而不可者也。”[17]這種象數思維既抽離出至簡至約的宇宙運行法則,又“開物成務,冒天下之道”。它不隻提供一種思維形式,同時誘導思維內(nei) 容,它是思維內(nei) 容同思維形式緊密結合的一種奇特的思維方式。[18]更與(yu) 中國哲學所蘊含的經世致用智慧密不可分。

 

我們(men) 要超越西方一般知識論或認識論的框架、結構、範疇的束縛,發掘反歸約主義(yi) 、揚棄線性推理的“中國理性”、“中國認識論”的特色。中國傳(chuan) 統的經學、子學、玄學、佛學、理學、考據學等都有自己的方法,這些方法也需要深入地梳理、繼承。道家、佛教的智慧,遮撥、破除我們(men) 對宇宙表層世界或似是而非的知識係統的執著,獲得精神上的自由、解脫,爆發出自己的創造性。道家、玄學、禪宗等巧妙地運用語言,或指其非所指以指其所指,或否定其所指而明即其所指,甚至不用語言,以身體(ti) 語言,以機鋒、棒喝,開悟心靈,啟發人當下大徹大悟。“中國哲學的特性,例如喜用‘隱喻’與(yu) ‘敘事’,表達‘形象——觀念’,並與(yu) 默觀、藝術、道德與(yu) 曆史經驗不可分割。”[19]值得我們(men) 重視的是,這些“超語言學”的方式是與(yu) 其語言學相補充、相配合的。

 

中國哲人把理智與(yu) 直覺巧妙地配合了起來。從(cong) 哲學思想方法而言,我們(men) 應當看到,直覺與(yu) 理智乃代表同一思想曆程之不同的階段或不同的方麵,並無根本的衝(chong) 突。當代世界哲學的趨勢,乃在於(yu) 直覺方法與(yu) 邏輯語言分析方法的綜貫。按賀麟先生的說法,直覺方法一方麵是先理智的,一方麵又是後理智的。先用直覺方法洞見其全,深入其微,然後以理智分析此全體(ti) ,以闡明此隱微,這是先理智的直覺。先從(cong) 事於(yu) 局部的研究、瑣屑的剖析,積久而漸能憑直覺的助力,以窺見其全,洞見其內(nei) 蘊之意義(yi) ,這是後理智的直覺。直覺與(yu) 理智各有其用而不相悖。今天,沒有一個(ge) 用直覺方法的哲學家而不兼采形式邏輯與(yu) 矛盾思辨的;同時也沒有一個(ge) 理智的哲學家而不兼用直覺方法及矛盾思辨的。[20]所以,東(dong) 西方思維方式並不是絕對的直覺與(yu) 理智的對立。西方也有體(ti) 驗型、直覺型的哲學家。我們(men) 要善於(yu) 把東(dong) 西方各自的理性方法綜合起來,隻用直覺體(ti) 會(hui) ,不要科學分析,是有弊病的。

 

(七)知行合一與(yu) 簡易精神

 

我國有經世致用精神,強調知行合一,踐形盡性,經國濟民,兼重文事武備,明理達用,反對空談高調。知行關(guan) 係問題是中國哲學家特別重視的問題之一。它所涵蓋的是理論理性與(yu) 實踐理性的統一。中國哲學家偏重於(yu) 踐形盡性,力行實踐。古代哲學家的興(xing) 趣不在於(yu) 建構理論體(ti) 係,不是隻把思想與(yu) 觀念係統表達出來就達到了目的,而在於(yu) 言行一致、知行統一,自己所講的與(yu) 自家身心的修煉必相符合。他們(men) 強調知行的互動,即按照自己的哲學信念生活,身體(ti) 力行,付諸行動,集知識與(yu) 美德於(yu) 一身,不斷把自己修養(yang) 到超越的境界。

 

在朱熹、王陽明和王夫之的知行統合觀中,我們(men) 可以知道,中國哲學家的行為(wei) 方式是理想與(yu) 理性的統一,價(jia) 值與(yu) 事實的統一,理論理性與(yu) 實踐理性的統一。[21]他們(men) 各自強調的側(ce) 麵容或有所不同,但把價(jia) 值理想現實化,實踐出來,而且從(cong) 自我修養(yang) 做起,落實在自己的行為(wei) 上,完全出自於(yu) 一種自覺、自願、自由、自律,這是頗值得稱道的。

 

關(guan) 於(yu) 傳(chuan) 統知行觀的現代改造,首先應由單純的德行和涵養(yang) 性情方麵的知行,推廣應用在自然的知識和理論的知識方麵,作為(wei) 科學思想以及道德以外的其他一切行為(wei) (包括經濟活動、工商行為(wei) 及各種現代職業(ye) 等)的理想根據。其次,這個(ge) “知”是理論的係統,不是零碎的知識,也不是死概念或抽象的觀念,更不是被動地接受外界印象的一張白紙,而是主動的、發出行為(wei) 或支配行為(wei) 的理論。再次,這個(ge) “行”不是實用的行為(wei) ,而是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實踐。這個(ge) 實踐是實現理想、實現所知的過程,又是檢驗所知的標準。

 

孔子、老子、《周易》、禪宗、宋明儒等都主張一種“簡易”精神,強調大道至簡。孔子講“居敬而行簡,以臨(lin) 其民”(《雍也》)。《周易》哲學肯定“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cong) ”(《係辭上》),善於(yu) 在“變易”中把握“不易”的“簡易”原則。中國文化強調要言不繁,以簡禦繁,便於(yu) 實行。

 

儒釋道與(yu) 宋明理學可以救治現代人的危機,如前所述,它強調用物以“利用厚生”,但不可能導致一種對自然的宰製、控禦、破壞;它強調人文建構,批評迷信,但決(jue) 不消解對於(yu) “天”的敬畏和人所具有的宗教精神、終極的信念與(yu) 信仰。中國文化甚至主張人性、物性中均有神性,人必須尊重人、物(乃至草木、鳥獸(shou) 、瓦石),乃至盡心——知性——知天,存心——養(yang) 性——事天。至誠如神,體(ti) 悟此心即天心,即可以達到一種精神的境界,這不會(hui) 導致宗教迷狂、排他性與(yu) 宗教戰爭(zheng) ,而又有安身立命的終極關(guan) 懷。儒家並不脫離生活世界、日用倫(lun) 常,相反,恰恰在庸常的俗世生活中追尋精神的超越。外王事功,社會(hui) 政事,科技發展,恰恰是人之精神生命的開展。因此,中國文化精神可以與(yu) 現代文明相配合,彌補宗教、科技及現代性的偏弊,與(yu) 自然相和諧,因而求得人文與(yu) 宗教、與(yu) 科技、與(yu) 自然,調適上遂地健康發展。

 

二、現代性問題及其反思

 

(一)現代性的內(nei) 涵

 

“現代性”(modernity)一詞,最早出自西方英語世界,其背景是文藝複興(xing) 、啟蒙運動乃至西方近代工業(ye) 革命。從(cong) 語源學的角度來講,“現代性”早期主要運用於(yu) 文學、藝術評論等領域,以和“傳(chuan) 統”創作方式和“古典”審美觀念相區別。工業(ye) 革命以後,“現代性”一詞逐漸蔓延到經濟、社會(hui) 、政治、文化等領域,從(cong) 而有了社會(hui) 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多學科的不同意義(yi) 。陳嘉明指出,現代性主要是指“一種與(yu) 現實相聯係的思想態度和行為(wei) 方式,因此它與(yu) 哲學認識論、方法論和道德、宗教、政治哲學密切相關(guan) 。”[22]陳嘉明主要從(cong) 哲學角度,探討了“現代性”的意涵。當然,“現代性”意涵並不局限於(yu) 此,它已成為(wei) 今天人們(men) 所必須麵對的客觀境遇。我們(men) 認為(wei) ,“現代性”一詞,狹義(yi) 地講,一般是指現代商品生產(chan) 和市場經濟的運作方式;廣義(yi) 地講,“現代性”則是一種在世界範圍內(nei) 業(ye) 已存在的現代社會(hui) 生活和組織模式,以及人們(men) 在這種模式下的生活方式、社會(hui) 認知、文化心理、交往規則、思想態度與(yu) 行為(wei) 習(xi) 慣等。

 

“現代性”根源於(yu) 西方的啟蒙運動。馬克思·韋伯將之形容為(wei) “祛魅”,意為(wei) 世俗化的社會(hui) 運動。啟蒙運動打碎了“神性”,破除了人們(men) 對宗教的無意識迷信,使人們(men) 的生活世界日益世俗化,它以反思宗教蒙昧和高揚人的價(jia) 值為(wei) 宗旨,催生了一係列自由、平等、民主、人權等現代價(jia) 值觀念,形成“現代性”最本質的特征——以理性為(wei) 內(nei) 核的主體(ti) 性意識,它是現代社會(hui) 經濟發展、商品生產(chan) 、社會(hui) 運作的思想動源,並蔓延全球,而成為(wei) 人們(men) 生活所必須麵對的客觀境遇。現代性的展現過程,是重新肯定世俗的生活,但同時也是試圖瓦解宗教和信仰的過程。“現代性”是一把雙刃劍,自從(cong) 產(chan) 生的那一刻起,就伴隨著反思。

 

(二)現代性的反思

 

1、主體(ti) 性所導致的道德危機

 

黑格爾指出“現代世界的原則就是主體(ti) 性的自由”,哈貝馬斯同樣點明“現代的道德概念是以肯定個(ge) 體(ti) 的主體(ti) 自由為(wei) 前提的。”[23]而當現代社會(hui) 試圖尋求自身合法性確證時,無疑將麵臨(lin) 一個(ge) 窘境,即主體(ti) 性原則是否能充當自身的規約,並且原本通過啟蒙運動所闡揚的理性和主體(ti) 性,能否整合現代社會(hui) 。羅榮渠認為(wei) :“現代性是西方現代化理論對現代工業(ye) 社會(hui) 的特征的一種理想型假設,其實質是西方理性主義(yi) 。”[24]然而這種“理性主義(yi) ”與(yu) 人的情感需求、終極關(guan) 懷、文化心理卻很少發生關(guan) 聯。換言之,現代性所具有的理性主義(yi) 迫使道德從(cong) 法律與(yu) 習(xi) 俗中獨立出來,然而由此產(chan) 生的現代倫(lun) 理學建構由於(yu) 失去了啟示與(yu) 共識基礎,本身便麵臨(lin) 著無法自證的危機。因此,伴隨著西方教會(hui) 權勢的衰微與(yu) 個(ge) 體(ti) 權利的彰顯,現代社會(hui) 中的道德惟有憑靠“實證論的觀點”或“恒久有益的功利主義(yi) 思考”方能形成新的正當性基礎。[25]與(yu) 推闡主體(ti) 性危機相對,另有學者從(cong) 社會(hui) 組織模式探尋個(ge) 體(ti) 精神喪(sang) 失的根源。倘若按照吉登斯的定義(yi) ,現代性是十七世紀從(cong) 歐洲出現並影響世界的“社會(hui) 生活或組織模式”[26]的話,那麽(me) 在鮑曼看來,這種“組織模式”實際正表現為(wei) 國家通過建立一套訓導人們(men) 行為(wei) 的社會(hui) 機製而進行的權力擴張。[27]而當理性裹挾著經濟效能、實際利益等標準從(cong) 道德規範和道德自抑的幹擾中解放出來時,道德本身的合法性也隻能依靠“社會(hui) 整合”[28]等契約義(yi) 務性質的參考係作為(wei) 評價(jia) 標準,個(ge) 體(ti) 所本具的道德能力則被剝離並喪(sang) 失。且一旦置於(yu) 古今之爭(zheng) 的視域中則不難發現,現代性所具有的普世性更體(ti) 現與(yu) 對傳(chuan) 統社會(hui) 運轉機製與(yu) 價(jia) 值理念的轉換,借由世俗化國家理念的傳(chuan) 播與(yu) 浸潤,“社會(hui) 和文化製度以及個(ge) 體(ti) 的處身位置處於(yu) 自己已然不知自身何在的位置。”[29]這種“原子式”的個(ge) 體(ti) 一方麵以追求自由和權利為(wei) 最高目的,另一方麵也日益與(yu) 周遭生活世界日益疏離。

 

統括而言,無論是人欲恣睢抑或個(ge) 體(ti) 道德能力的喪(sang) 失,兩(liang) 者均指明現代社會(hui) 危機的核心在於(yu) 個(ge) 體(ti) 的異化。對此,特洛爾奇、施萊爾馬赫等試圖重塑一種理性的教義(yi) 學,並希冀由此論證基督教在啟蒙時代後對個(ge) 人主義(yi) 進行約束的根基與(yu) 責任。[30]如特洛爾奇指出:“一種自律的、以內(nei) 在信念為(wei) 基礎的道德”[31]已占據主導地位。這正是欲在主體(ti) 權威性的社會(hui) 基礎上,彰顯個(ge) 體(ti) 心靈德用實現之可能。而晚近以來,新儒家倡導反求本心的學術也透射出同樣的哲學關(guan) 懷,無論是援引佛性本覺,還是借“天人不二”倡明人類靈性生活向上發展之要求,均無外於(yu) 借傳(chuan) 統三教之理的調適,以證成現代族群中個(ge) 體(ti) 的倫(lun) 理責任,從(cong) 而倡明“本心炯然內(nei) 證”的道德自決(jue) 性。實際上,儒家高揚仁心本體(ti) 剛健、創生的特質,正在於(yu) 澄清個(ge) 體(ti) 不應被人們(men) 創造出來的物質世界和人文建製所異化、所遮蔽,以致忘卻、淪喪(sang) 了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根蒂。王陽明指出“天理自然明覺發見”[32]。我們(men) 認為(wei) ,這一“內(nei) 在於(yu) 本心之真誠惻坦”的主旨可以成為(wei) 調適現代危機的有力內(nei) 源。儒家連帶宇宙生化的內(nei) 在道德哲學轉而可證成主體(ti) 創生的可能性,至於(yu) 道德法則的建立亦不需外鑠而可視為(wei) “沛然莫之能禦”的個(ge) 體(ti) 良知朗現。此正如杜維明所言:“儒家的宗教性就是要在這個(ge) 所謂凡俗的世界裏麵體(ti) 現其神聖性,把它的限製轉化成個(ge) 人乃至群體(ti) 超升的助源,把conditionality變成resource。”[33]晚近哲人正是基於(yu) 對現代性的反思,轉而重塑並挺立道德主體(ti) 以調適現代性的疏失。

 

2、“傳(chuan) 統—現代”二元對立思維

 

“傳(chuan) 統”以及以“傳(chuan) 統”為(wei) 表征的曆史文化,長期以來被視為(wei) “現代性”的“障礙”。但越來越多的學者指出,將傳(chuan) 統和現代性視為(wei) 對立的兩(liang) 極,是不可取的。將現代化看作是擯棄傳(chuan) 統的觀點,肇始於(yu) 馬克斯•韋伯、斯賓塞的理論,之後的代表人物T.帕森斯、W.羅斯托、D.貝爾將這種理論形成“傳(chuan) 統—現代化”模式,該思潮認為(wei) 現代與(yu) 傳(chuan) 統是斷裂的,並認為(wei) 以資本主義(yi) 生產(chan) 方式為(wei) 代表的發展模式,才是現代化的唯一範本,而第三世界不發達的原因在於(yu) 這些國家本身的社會(hui) 製度和文化傳(chuan) 統不利於(yu) 現代化的模式。[34]實際上,與(yu) 其將現代性視為(wei) 一種特定的曆史時期或一套凝固的製度架構,毋寧看做是一種處於(yu) 生成中的構想。它並不拒斥傳(chuan) 統所進行的反思與(yu) 批判,而是社會(hui) 在自身衍化進程中不斷進行的自我調適。正如亨廷頓所言:“任何實際的社會(hui) 顯然融合了傳(chuan) 統理想類型和現代理想類型中的一些成份。因此,一切實際社會(hui) 都處在轉變中,或者說都是混合的。”[35]羅榮渠也指出:“把社會(hui) 現象按‘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編排成兩(liang) 組相互排斥的特征是虛假的。因為(wei) 任何現代社會(hui) 都不可能是純粹的現代性社會(hui) ,而是現代性與(yu) 傳(chuan) 統性兼而有之的社會(hui) 。”[36]此外,把一切前現代化的東(dong) 西都歸之於(yu) ‘傳(chuan) 統’,事實上抹煞了傳(chuan) 統不論其空間因素和時間因素都存在極大的特殊性與(yu) 多樣性。”換言之,從(cong) 傳(chuan) 統到現代是一“連續體(ti) ”,傳(chuan) 統與(yu) 現代並非二元對立。鑒於(yu) 現代性與(yu) 傳(chuan) 統二元對立的弊端,部分學者提出從(cong) 傳(chuan) 統的角度審視現代的主張。杜維明引用張灝的提法,希望“我們(men) 不僅(jin) 要從(cong) 現代的角度來批判和了解傳(chuan) 統;同時,也要從(cong) 傳(chuan) 統的角度來批判和了解現代”[37],杜維明將之形容為(wei) “用現代‘格義(yi) ’傳(chuan) 統,用傳(chuan) 統來‘格義(yi) ’現代”,這樣使得傳(chuan) 統和現代性之間,成為(wei) 一個(ge) 辯證發展的關(guan) 係。

 

我們(men) 認為(wei) 現代性不是僵滯的平麵化的概念,而是一個(ge) 不斷與(yu) 中國文化精神相調適的過程,我們(men) 不應拘執於(yu) 古今之爭(zheng) ,以此來推闡自身的合法性,更不宜斬斷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相互融攝的可能性,而應展開中國文化精神所煥發的存有連續的內(nei) 在機理,本於(yu) 天人合一的關(guan) 懷消解古今對峙的緊張。這正是中國文化精神所具有的存有連續與(yu) 整體(ti) 和諧的特質。新儒家前輩哀民生多艱而奔走於(yu) “新外王”之證成,這絕非喪(sang) 失文化主體(ti) 性,而恰恰是中國文化精神在現代重建活動中內(nei) 在延續力的展現。在1958年唐君毅、牟宗三、徐複觀、張君勱四人聯署發表的《中國文化與(yu) 世界宣言》中,已構想國民自覺其自我成為(wei) “道德實踐的主體(ti) ”進而成為(wei) “知性的主體(ti) ”與(yu) “政治的主體(ti) ”,[38]這正緣於(yu) 中國文化精神內(nei) 在超越特質使然。經學歸本於(yu) 天道,卻不離百姓日用,這正是由於(yu) “天之超越性隻能透過人之道德主體(ti) 性來理解”[39]使然。因此,倘若將經學與(yu) 民主製度、科學知識係統等現代既定政治與(yu) 學術徹底對立,亦無以承接新儒家前輩對國民主體(ti) 性的殷切期許,更遺棄中國文化精神存在的族群土壤,所謂國族意識之建立亦不免臨(lin) 空蹈虛、失諸根蒂。

 

3、“現代性”對人類生存環境的暴虐

 

1972年羅馬俱樂(le) 部出版了米都斯等人撰著的《增長的極限》一書(shu) ,警示了環境毀滅性盡管傳(chuan) 統農(nong) 業(ye) 社會(hui) 也曾不斷出現生態問題,甚至一定程度的生態失調或危機,但是工業(ye) 革命之後的生態危機與(yu) 之相比則完全不可同日而語。[40]美國社會(hui) 學家芒克雷夫(Lewis W.Moncrief)在1970年即指出,生態危機並不是林·懷特(Lynn White)揭示的簡要模式,即基督教人類中心傳(chuan) 統→科學技術→環境惡化,實質上,生態危機與(yu) 資本主義(yi) 、技術、民主化、城市化和工業(ye) 主義(yi) 的本質有非常複雜的關(guan) 係。[41]德國思想家霍克海默和阿道爾諾強烈抨擊現代性商業(ye) 生產(chan) 觀念支配下的社會(hui) 運作模式,以及由此帶來的技術統治。他們(men) 認為(wei) 技術統治背後的現代科學理性,已淪為(wei) 一種工具,其使得“科學自我理解的概念與(yu) 科學觀念本身之間產(chan) 生了矛盾”[42],科學日益成為(wei) 一種“技術訓練”,缺乏對自身目的的反思。在一定意義(yi) 上,“現代化”由於(yu) 沒有考慮到自然資源和發展目標之間複雜的關(guan) 係,其弊病日益顯露,其特點是:“片麵高揚人的主體(ti) 性而貶抑客體(ti) 性”,“片麵追求經濟價(jia) 值而忽視生態價(jia) 值”,“片麵強調資源的無限性而忽視其有限性”,“過分推崇科技力量而忽視對科技負麵性審視”。[43]

 

生態係統是一個(ge) 不斷創生的係統,也是一個(ge) 各類物種和諧共生的生命共同體(ti) 。《禮記·樂(le) 記》說:“人生而靜,天之性也;感於(yu) 物而動,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後好惡形焉。好惡無節於(yu) 內(nei) ,知誘於(yu) 外,不能反躬,天理滅矣。夫物之感人無窮,而人之好惡無節,則是物至而人化物也。”[44]這裏的“人欲”指人的私欲,人超越於(yu) 萬(wan) 物之上不是因為(wei) 人能用智慧去滿足他的私欲,相反的,人能盡性知天,就應該深究其人性的根源。人雖靈慧,但隻是一體(ti) 萬(wan) 殊之一,人應該深感欲求的放縱對人性完善的損害,在對自然資源的取用方麵力求做到有理、有節。“天不生,地不養(yang) ,君子不以為(wei) 禮”[45],為(wei) 滿足人類的一己之私而破壞生態係統的行為(wei) 是不被認可的。“根據儒家形上的認識,不管對人類是否有價(jia) 值,自然萬(wan) 物都具有它們(men) 的內(nei) 在地位。”[46]`因此,儒家並不把人和自然界對立起來,將自然界視為(wei) ‘異在’的存在,視為(wei) 人之外的對立麵,隻從(cong) 人的‘自我意識’‘精神主體(ti) ’去解決(jue) 人的問題。而是把人和自然界聯係起來,在人與(yu) 自然的不可分離的內(nei) 在統一中去解決(jue) 。這是儒學同人類中心主義(yi) 的最根本的區別。”[47]中國文化精神蘊含人與(yu) 萬(wan) 物一體(ti) 同源的體(ti) 悟,天人之間互相融攝,不僅(jin) 個(ge) 體(ti) 對萬(wan) 物持有深切的仁愛、關(guan) 懷,此外更將整個(ge) 天地萬(wan) 物都看作是與(yu) 自己的生命緊緊相連。儒家將人容納入天地萬(wan) 物之間,肯定天地萬(wan) 物皆有內(nei) 在價(jia) 值,要求一種普遍的生態的道德關(guan) 懷,從(cong) 儒家“天人合一”的理念看,生態倫(lun) 理作為(wei) 一種新的倫(lun) 理範式其確立的基礎正是建立於(yu) 對人性的重新反思之上。[48]

 

三、中國文化精神對現代性的批判與(yu) 調適

 

(一)中國文化精神對國族主體(ti) 性的凸顯

 

現代性是多元的,如果沒有長期以來形成的多民族統一的中華民族文化的自我認同,中國這樣一個(ge) 多民族的國家就會(hui) 在全球化的浪潮中、現代化的過程中被“化”掉。相反,正是曆史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社會(hui) 變化不定的互動,方才構成共同的參照並最終塑造現代品質。[49]正如大衛·哈維所言:“每個(ge) 社會(hui) 形構都建構客觀的空間與(yu) 時間概念,以符合物質與(yu) 社會(hui) 再生產(chan) 的需求和目的,並且根據這些概念來組織物質實踐。”[50]在現代性推擴的進程中,任何一個(ge) 走在時代前列的國家,其現代性都呈現為(wei) 民族性和時代性的統一。梁啟超已窺破共和製失其統緒的紛亂(luan) 局麵,而倡導應將統治之主體(ti) (國家)與(yu) 客體(ti) (國民)分離的主張。他認為(wei) :“利害抵觸,而必有衝(chong) 突。此等衝(chong) 突,即由人民本體(ti) 而發出者也。以本體(ti) 所發生之衝(chong) 突,而還欲以本體(ti) 調和之,是無異使兩(liang) 造之鬥訟者,而自理曲直也。”“君主者,則超然於(yu) 此等種種利害關(guan) 係之外,而代表大團體(ti) 之國家,以調和之者也。”[51]誠然,君主立憲製在今日已無可能,然而,凸顯國家形態對民主濫觴後的維係功用則頗有意義(yi) 。強調國族意識並不是以民族主義(yi) 來對抗現代價(jia) 值的衝(chong) 擊。[52]相反,是站在文化守成主義(yi) 的立場上凸顯文化對於(yu) 維係社會(hui) 秩序所具有的實質意義(yi) 。我們(men) 必須對自身文化有深切理解,確立文化自主地位,才能真正理解和消化其他民族的優(you) 秀文化,以豐(feng) 富自身。

 

近代啟蒙使得社會(hui) 與(yu) 教會(hui) 的二元對立破裂,私人領域從(cong) 國家中抽離並漸趨世俗化。針對於(yu) 此,韋伯試圖在世俗化世界中重建清教式的共存性倫(lun) 理價(jia) 值基礎。[53]而中國,由於(yu) 超越世界沒有走上外在化、具體(ti) 化、形式化的途徑,且晚近以來,從(cong) 疑經疑古思潮衍伸至經典神聖性被摧毀的政治運動後,內(nei) 在超越亦漸趨衰微,如何在現代性價(jia) 值內(nei) 部重建倫(lun) 理則愈發迫切。實際上,倘若國家倫(lun) 理能與(yu) 多元社會(hui) 分離,其本身便可成為(wei) 全體(ti) 人民及其民族同質的共同體(ti) ,從(cong) 而調適個(ge) 人性的自然權利的申張,以民族精神調適現代價(jia) 值的混亂(luan) 。而這正是現代世俗國家中強調民族性倫(lun) 理的意義(yi) 所在。簡言之,現代社會(hui) 中,對人性的約束正來自於(yu) “民族同質的精神”——民族共同體(ti) 及其政治實體(ti) ——倫(lun) 理國家。就中國而言,憑借國家意誌重溯中國精神源泉,正可重新激起吾國本有“內(nei) 在於(yu) 一己之心而外通於(yu) 他人及天地萬(wan) 物”[54]之精神,重返傳(chuan) 統德性政治而超越現代政治的世俗化與(yu) 秩序的混亂(luan) 。因此,借助國族意識與(yu) 中國文化精神的統一對現代民主政治提出批評,絕非重訴等級製或集體(ti) 主義(yi) ,而是一方麵用更為(wei) 寬廣的中國文化精神融攝現代性與(yu) 傳(chuan) 統的價(jia) 值衝(chong) 突,另一方麵引導世俗社會(hui) 中個(ge) 體(ti) 價(jia) 值迷失,這也正是中國文化精神的題中之義(yi) 。

 

(二)中國文化精神建構社群秩序的意義(yi)

 

近代以來,討論中國現代轉型往往傾(qing) 向認為(wei) 中國過重於(yu) 私領域,亟待向公領域轉型進而構建公民社會(hui) 。如孫中山曾說中國一盤散沙,梁啟超則參照福澤諭吉說認為(wei) 中國偏重私德缺少公德。此一偏之辭皆忽視了中國的公領域必然是從(cong) 私領域完善後推擴所得。其實任公也說“公德者,私德之推也”、“蔑私德而謬托公德,則並所以推之具而不存也。”[55]這正是《禮記·祭義(yi) 》所言“立愛自親(qin) 始”,也是陽明所謂“冬至一陽生,必自一陽,而後漸至六陽”、“抽芽、發幹、生枝葉”的譬喻。[56]在中國文化精神中,“親(qin) 親(qin) ”的人格成長和發展,有利於(yu) “仁民”的人格成長和發展;“齊家”能力的增長,也可以促進“治國”能力的增長。因此,修齊治平,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正是生命的體(ti) 證與(yu) 實踐,而非一種邏輯的推導。[57]這正表明儒家的人既是道德人格的主體(ti) ,也是一種關(guan) 係性的存在,更是在關(guan) 係中培養(yang) 與(yu) 成就自我的。此正是“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的要義(yi) ,傳(chuan) 統政治並不以公民普遍參政為(wei) 最高準則,而是探尋政治本體(ti) 意義(yi) ,在社群之中涵化民眾(zhong) 對關(guan) 係的維護,從(cong) 而完成良好的秩序建構。

 

然而餘(yu) 英時認為(wei) :“以群體(ti) 關(guan) 係而言,中國文化在現代化的挑戰下必須有基本改變,是非常顯明的。在現代社會(hui) 中政治與(yu) 法律都是各自具有獨立的領域與(yu) 客觀的結構,決(jue) 不是倫(lun) 理——人倫(lun) 關(guan) 係——的延長。”[58]這實際上是誤將人倫(lun) 關(guan) 係理解為(wei) 私領域的倫(lun) 理道德,並將現代政治與(yu) 德性修養(yang) 分離。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wei) 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離婁上》);埃德蒙德·柏克強調幸福的追求隻有通過“德性”,亦即“德性強加給激情的製約”。這正是強調人的意誌必須永遠置於(yu) 理性、審慎和德性的統治之下。因此柏克認為(wei) 政府的基礎不在“虛幻的人權”,而在“尊奉義(yi) 務”。[59]顯然,餘(yu) 英時正是將良好政治的標準讓位於(yu) 工具理性。而事實上,在現代東(dong) 亞(ya) 社會(hui) ,人情主義(yi) 原則同專(zhuan) 業(ye) 化官僚是並行不悖的。現代政治的契約關(guan) 係往往以人情關(guan) 係呈現,而形式合理性與(yu) 實質合理性是混合在一起的。[60]而根據懷特對公民社會(hui) 的解釋,其具有兩(liang) 層意義(yi) :首先,“公民社會(hui) ”這一概念所描述的“公民權、代議製和法治等原則為(wei) 基礎的國家與(yu) 社會(hui) 的關(guan) 係”,在此意義(yi) 上他所指的是某種“政治社會(hui) ”;其次,它還被用來表示“中間社會(hui) 組織”,而這個(ge) 意義(yi) 上的“公民社會(hui) ”又可以表示“所有的社會(hui) 組織”、“資產(chan) 階級社會(hui) ”和“群眾(zhong) 性組織”等。[61]實際上,這正是傳(chuan) 統政治架構內(nei) 涵,儒家一方麵正視賢愚不肖的差別,從(cong) 而要求選拔士人參與(yu) 政治,有恤民之擔當;另一方麵也強調庶民皆應修養(yang) 德性,能近取譬,從(cong) 孝親(qin) 為(wei) 始逐步向外推擴,這兩(liang) 方麵本身便呈現一種良好的交融互動秩序。徐複觀揭示了修己與(yu) 治人兩(liang) 端差別的內(nei) 涵,認為(wei) 修己是將自然生命不斷底向德性上提,決(jue) 不在自然生命上立足,決(jue) 不在自然生命的要求上安設價(jia) 值。而治人居於(yu) 第二位,是承認德性標準且必以人民的自然生命的要求居於(yu) 第一的地位。[62]即使是治人,孔子也是強調士子應承擔保國恤民的義(yi) 務而非統治的權利,所謂“人君為(wei) 政在於(yu) 得人,而取人之則又在修身。能修其身,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ju) 矣。”[63]可見中國文化精神的治理架構在於(yu) 使個(ge) 體(ti) 成為(wei) 一個(ge) “德性的真實”,卓然自立於(yu) 天壤之間,關(guan) 聯著人之為(wei) 一道德的存有。換言之,正因現代化的生活世界具有“以培養(yang) 抽象的自我認同為(wei) 目標和促使成年個(ge) 體(ti) 化的社會(hui) 化模式”[64],故不得不將德性重建的使命重新賦予個(ge) 體(ti) 。因此,儒家並不抵觸民主憲政,倘使借此能真正樹立其道德的主體(ti) ,而達到一種交光互網的德化,亦不可不謂為(wei) 中國文化精神之實現。[65]

 

(三)中國文化精神對虛無主義(yi) 的調適

 

啟蒙思想的目標凸顯為(wei) 對理性的追求與(yu) 對傳(chuan) 統教條的克服,然而當現代性“把極端的懷疑原則製度化,並且堅持所有知識都采取假說的形式”時,卻致使“現代性的反思性削弱知識的確定性”[66],從(cong) 而將道德、科學與(yu) 藝術三者相互區分。正如哈貝馬斯所言,當“專(zhuan) 家有自己的一片自律範圍,也意味著這範圍與(yu) 日常交際解釋學的分離。”[67]可見,現代性不僅(jin) 導致道德邊緣化與(yu) 道德的法律化,而且導致理論與(yu) 實踐的脫節。而後現代“為(wei) 了逃脫理性的束縛,但同時也走向了偏離人性的悖情乖離、怪力亂(luan) 神的行為(wei) ”。[68]事實上,除了價(jia) 值和存在的迷失,精神危機的深沉層麵還體(ti) 現為(wei) 形上世界的陷落。亨廷頓認為(wei) 現代政治體(ti) 與(yu) 傳(chuan) 統政治體(ti) 之間的差異主要呈現有“理性化的權威,差異性的結構,大眾(zhong) 的參與(yu) 以及由此產(chan) 生的一種能夠實現各種廣泛目標的能力。”[69]現代政製借由理性目標的方式重塑社會(hui) 結構,無疑弱化了個(ge) 體(ti) 對自身價(jia) 值的追求。阿倫(lun) ·布魯姆對虛無主義(yi) 持批判態度,他認為(wei) 其最顯著的表現並不是缺乏堅定的信念,而是本能或情欲方麵的混亂(luan) 。“人們(men) 不再相信靈魂中多變而相互衝(chong) 突的各種傾(qing) 向有著自然的等級,用來替代自然的傳(chuan) 統也已崩潰。”[70]事實上,這恰恰根源於(yu) 後現代主義(yi) 價(jia) 值取向是以個(ge) 體(ti) 為(wei) 本位來解決(jue) 人的生命形式及意義(yi) 的安頓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具有整體(ti) 主義(yi) 取向的中國哲學則能展開調適。中國文化精神所蘊含的人文價(jia) 值與(yu) 德性修持不但在個(ge) 體(ti) 層麵表現為(wei) 強烈的道德主義(yi) 、積極的社會(hui) 關(guan) 切、穩健的中庸精神、嚴(yan) 肅的自我修養(yang) ,而且表現為(wei) 人道主義(yi) 、理性態度、傳(chuan) 統憂患的整體(ti) 性格等。中國哲學中的價(jia) 值取向代替了宗教的職能,他把理想境界和現實人生統一起來,通過“為(wei) 仁由己”、“盡心知天”的內(nei) 傾(qing) 路徑,把事實(或現實)世界與(yu) 價(jia) 值(或超越)世界統一起來。超越形上學點化為(wei) 內(nei) 在形上學,通過踐形盡性的工夫,使價(jia) 值理想在現實人生中完全地展現出來。儒家提倡的“居敬”、“體(ti) 仁”、“存養(yang) ”、“立誠”,在現代物欲橫流、塵世喧囂下均具有重要意義(yi) 。[71]

 

(四)中國文化精神在形上世界的價(jia) 值

 

啟蒙後的現代社會(hui) 具有價(jia) 值排他性,近代中國倉(cang) 促轉型並接受現代價(jia) 值,致使古今完全割裂。而中國文化精神所具有的存有連續、整體(ti) 和諧及天人合一等內(nei) 容恰能彌合兩(liang) 者間的決(jue) 裂。在儒家的觀念中,形上之天乃是道德的存有。經孔子對於(yu) 神格天的轉化,至子思、孟子遂完成了道德本體(ti) 論,《中庸》所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誠者天之道也”,即為(wei) 道德本體(ti) 論說。儒家堅信,自然、社會(hui) 乃至人本身,本質上都是賦有本體(ti) 德性的道德存在。自軸心突破後,中國的人性便具有超越性並與(yu) 整個(ge) 宇宙相照映。由於(yu) 意識到自己是處於(yu) “存有的全體(ti) ”之中,因此便使人超越小我而進入“己達達人”的境界。[72]因此,中國的本體(ti) 並非孤立的自然本體(ti) ,唯借默識可於(yu) “萬(wan) 象而見其渾全,所以有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的境界,而無以物累心之患,無向外追求之苦。”[73]蔡仁厚則認為(wei) 儒學以常理常道為(wei) 主,理上超越時空,事上順時製宜,在現代社會(hui) 具有重大價(jia) 值。[74]這正是“理一分殊”內(nei) 涵所在,儒家所謂的“理一”,超越了我們(men) 現實中及曆史上的表現,正因其洞見現實中的善惡混雜,因此它指向常道,即我們(men) 向往的最高理想,它不是器物的存有,而是道的存有。[75]現實中已有的傳(chuan) 統都是“分殊”的表現,人類麵對問題的共通性終將超越各種歧異,因此,著重分殊也就是說我們(men) 不隻要重視建立終極關(guan) 懷,還要重視道的具體(ti) 落實的問題,具體(ti) 落實的諸德性也正是生生之仁德的表現。[76]但是由於(yu) 習(xi) 氣的錮蔽,現實又從(cong) 來不是一個(ge) 德性浹洽的世界,毋寧說倒是充斥著悖德乃至罪惡。對於(yu) 這種現實,中國文化精神又要求個(ge) 體(ti) 秉持道德理想主義(yi) ,以“吾非斯人之徒與(yu) 而誰與(yu) ”的執著責任感,對現實的方方麵麵進行綜合衡慮、動態調適以及道德轉化,以期為(wei) 注定生存於(yu) 現世的眾(zhong) 生造就一個(ge) 合乎人倫(lun) 乃至天倫(lun) 的境界,由此體(ti) 現了儒家的天道、自然、社群、人生的德智一如的智慧。今天我們(men) 要解決(jue) 中國的現實問題,不僅(jin) 需調動傳(chuan) 統文化資源,更應保持對現代價(jia) 值的開放性。惟有通過中國文化精神統攝傳(chuan) 統與(yu) 現代,最終方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jue) 之道。

 

四、餘(yu) 論

 

晚近以來,中國應對現代性的過程正呈現為(wei) 麥金太爾所言“認識論的危機”。即一種通過“偶然環境與(yu) 特殊社會(hui) 秩序”以及“特殊的語言和文化係統”[77]所表述的傳(chuan) 統權威遭受了新變化的挑戰,而傳(chuan) 統的信奉者調動資源予以回應卻未受到普遍讚同的尷尬處境。在麥金太爾看來,新理論可以解決(jue) 問題,但隻有與(yu) 傳(chuan) 統概念框架及信念保持一致才能宣告危機的解除。換言之,新理論正相當於(yu) 對傳(chuan) 統的重構與(yu) 再詮釋,而傳(chuan) 統也惟有基於(yu) 特定的價(jia) 值,才能在變動不居中維持對自我辨識,不致淪為(wei) 技術性的“被發明的傳(chuan) 統”[78]。

 

傳(chuan) 統內(nei) 在於(yu) 人心之中,是不斷被人們(men) 理解、複製、批判和重構的動態流程,對其繼承應基於(yu) 主體(ti) 自覺,按“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的客觀進程,對曆史中形成的傳(chuan) 統進行篩選與(yu) 評判,找到傳(chuan) 統與(yu) 現代化的曆史接合點。[79]隻有堅信傳(chuan) 統蘊含著應時而化的內(nei) 在生命,堅守中國精神的價(jia) 值係統,才能走出古今之爭(zheng) 的對立格局。正如章學誠所言:“所謂好古者,非謂古之必勝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於(yu) 因革異同,求其折衷也。”[80]因此,批評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思想弊病,去蕪存菁,做出創造性的選擇和詮釋,正是我們(men) 的職責。傳(chuan) 統在創造之中,應向未來敞開無窮的可能性。所謂現代化,就是自覺有意識地促進“傳(chuan) 統”的這種變遷。“因為(wei) 我們(men) 理解著傳(chuan) 統的進展並且參與(yu) 到傳(chuan) 統的進展之中,從(cong) 而也就靠我們(men) 自己進一步地規定了傳(chuan) 統。”[81]《禮記•禮器》有“禮以時為(wei) 大”之教,陽明亦有“不離日用常行內(nei) ,直造先天未畫前”。[82]事實上,對傳(chuan) 統價(jia) 值的重新體(ti) 認正伴隨著對現代價(jia) 值的不斷反思,而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傳(chuan) 統、現代兩(liang) 者的相互融攝與(yu) 調適正源於(yu) 中國文化精神煥發的內(nei) 在訴求,中國特色的治國之道也可據此而逐步完善。最終,中國近代文明發展得以構成“連續”與(yu) “變革”的統一,而不是“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斷裂。[83]中國文化精神亦可借此而開顯出源頭活水,最終脫離西方現代單一度量中國古典精神的尺度,重新樹立民族文化的自信。

 

 

 

郭齊勇

 

武漢大學哲學學院與(yu) 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2006年被評為(wei) 國家級教學名師,2017年被評為(wei) 世界儒學研究傑出人物。

 

曾任國際中國哲學會(hui) (ISCP)會(hui) 長與(yu) 主席、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等,現仍兼任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主要從(cong) 事中國哲學與(yu) 文化的教學與(yu) 研究工作,專(zhuan) 長為(wei) 中國哲學史、儒家哲學。

 

著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儒學與(yu) 現代化的新探討》《中國文化精神的特質》《中國人的智慧》《中國思想的創造性轉化》《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熊十力哲學研究》等。

 

 

 

王晨光

 

武漢大學哲學博士,師從(cong) 郭齊勇老師,現為(wei)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副教授,關(guan) 注中國思想史。

專(zhuan) 著《明清中越交通與(yu) 越使朝貢問題研究》,近年在《文史哲》《中國曆史地理論叢(cong) 》《孔子研究》發表研究成果。

 

*本文為(wei) 教育部人文社會(hui) 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項目批準號:13JJD720014)以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ye) 務費專(zhuan) 項資金資助重點項目(2015113010201)的成果。

 

注釋:
 
[①]郭齊勇:《中國夢的文化底蘊》,《黨建》,2014年3月第3期。
 
[②]賀昌群:《漢唐精神》,《賀昌群文集》第3卷,北京:商務印書館2003年版,第133頁。
 
[③]錢穆:《中國近三百年學術史》,《錢賓四先生全集》第16冊,台灣聯經出版事業有限公司1998年版,第3頁。
 
[④]參見杜維明:《試談中國哲學中的三個基調》,《杜維明文集》第5卷,武漢出版社2002年版,第4頁。
 
[⑤]成中英:《中國哲學的四個特性》,《成中英文集》第1卷,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9頁。
 
[⑥]參見湯一介:《中國哲學中和諧觀念的意義》,載《新軸心時代與中國文化的建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1頁。
 
[⑦]湯一介:《論“天人合一”》,《湯一介集》第5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58頁。
 
[⑧]參見黃勇:《美德倫理學與道德責任:儒家論道德讚揚與責備》,收錄《儒家思想與當代中國文化建設》,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70-384頁。
 
[⑨]湯一介:《論老莊哲學中的內在性與超越性》,載《儒釋道與內在超越問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991年版,第13頁。
 
[⑩]詳見郭齊勇:《再論儒家的政治哲學及其正義論》,《孔子研究》2010年第6期。
 
[11]Shun Kwong-loi(信廣來),Studying Confucian and ComparativeEthics:Methodological Reflections,Journalof Chinese Philosophy,Vol.36,(Aug 2009),p.456.
 
[12]參見成中英:《中國哲學的四個特性》,第16--18頁。
 
[13]鄭宗義:《從實踐的形上學到多元宗教觀——“天人合一”的現代重釋》,收錄《天人之際與人禽之辨》,新亞學術集刊第十七期2001年,第65頁。
 
[14]參考熊十力:《讀經示要》,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225-253頁。
 
[15]永瑢等撰:《四庫全書總目》卷1《易類敘》,中華書局1965年,第1頁。
 
[16]張舜徽:《四庫提要敘講疏》,學生書局2002年,第12頁。
 
[17]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中華書局1985年,第635頁。
 
[18]唐明邦主編:《周易評注》,中華書局2009年,第11頁。
 
[19]沈清鬆:《中國哲學文本的詮釋與英譯》,《中國哲學與文化(第二輯)》,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74頁。
 
[20]參見賀麟:《哲學與哲學史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館,1990年版,第177—184頁。
 
[21]參考Yong Huang(黃勇),Two Dilemmas of Virtue Ethics andHow Zhu Xi’s Neo-Confucian Avoids them,Journalof Philosophical Research,Vol.36,(2011),pp.247-281.
 
[22]陳嘉明等著:《現代性與後現代性》,人民出版社,2001年12月第1版,第3頁。
 
[23][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等譯:《現代性的哲學話語》,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22頁。
 
[24]羅榮渠:《現代化新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9頁。
 
[25][德]特洛爾奇:《現代精神的本質》,《基督教理論與現代》,北京:華夏出版社,2004年,第62頁。
 
[26][英]吉登斯著;田禾譯:《現代性的後果》,南京:譯林出版社,2000年,第1頁。
 
[27][英]鮑曼著,洪濤譯:《立法者與闡釋者:論現代性、後現代性與知識分子》,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06頁。
 
[28][英]鮑曼著;楊渝東,史建華譯:《現代性與大屠殺》,南京:譯林出版社,2002年,第225頁。
 
[29]劉小楓:《現代性社會理論緒論:現代性與現代中國》,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第2頁。
 
[30]劉小楓編:《基督教理論與現代》導言,北京:華夏出版社,2004年,第24-26頁。
 
[31][德]特洛爾奇:《現代精神的本質》,第62頁。
 
[32]王陽明:《傳習錄》卷2《答聶文蔚》,《王陽明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95頁。
 
[33][美]杜維明:《東亞價值與多元現代性》,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40頁。
 
[34]詳見徐遠和:《儒家思想與東亞社會發展模式》,桂林:廣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47頁。
 
[35][美]亨廷頓:《導致變化的變化:現代化,發展和政治》,《比較現代化》,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年,第56頁。
 
[36]羅榮渠:《現代化新論》,北京大學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8頁。
 
[37][美]杜維明:《現代精神與儒家傳統》,上海三聯書店,2013年8月第1版,第123頁。
 
[38]唐君毅:《中華人文與當今世界》台北:學生書局,1975年,第896頁。
 
[39]李明輝:《當代儒學的自我轉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1年,第134頁
 
[40][美]米都斯著,李寶恒譯:《增長的極限——羅馬俱樂部關於人類困境的研究報告》,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
 
[41]葉平:《回歸自然:新世紀的生態倫理》,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66頁。
 
[42][德]馬克思·霍克海默、西奧多·阿道爾諾:《啟蒙辯證法——哲學斷片》,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6年第1版,第74頁。
 
[43]曾建平:《環境正義----發展中國家環境倫理問題探究》,山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8-32頁。
 
[44]孔穎達:《禮記正義》卷37《樂記》,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1529頁上。
 
[45]孔穎達:《禮記正義》卷23《禮器》,第1431頁上。
 
[46]姚新中:《現代環境哲學視野下的儒家生態觀》,載龐元正主編:《全球化背景下的環境與發展》,北京:當代世界出版社,2005年版,第195頁。
 
[47]蒙培元:《人與自然----中國哲學生態觀》,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57-58頁。
 
[48]參見崔濤、郭齊勇:《先秦儒家生態倫理思想探討》,載鄧正來主編:《中國社會科學輯刋》2010年6月夏季卷,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0年7月。
 
[49][以]艾森斯塔特著,曠新年譯:《反思現代性》,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第438頁。
 
[50]大衛·哈維:《時空之間——關於地理學想象的反思》,《現代性與空間的生產》,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377頁。
 
[51]梁啟超:《政治學大家伯倫知理之學說》,《飲冰室合集》第2冊《文集之十三》,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81頁。
 
[52]事實上,中國自宋以來便已形成文化認同、曆史傳統和生活倫理的同一性,以及明確的政治管轄空間,因此,具有文明的同一性,並未有近代以來“民族國家”重構這一問題。參考葛兆光:《宅茲中國》,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41-44頁。
 
[53]參考施特勞斯:《自然權利與曆史》,彭剛譯,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第62-63頁。
 
[54]餘英時:《從價值係統看中國文化的現代意義》,《中國思想傳統的現代詮釋》,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6頁。
 
[55]梁啟超:《論公德》,《飲冰室合集》第6冊《專集之四》,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12頁。
 
[56]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卷1《語錄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6頁。
 
[57]郭齊勇:《中國儒學之精神》,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80頁。
 
[58]餘英時:《從價值係統看中國文化的現代意義》,《文史傳統與文化重建》,北京:三聯書店,2012年,第474頁。
 
[59][美]施特勞斯:《自然權利與曆史》,彭剛譯,北京:三聯書店,2006年,第48頁。
 
[60]夏光:《東亞現代性與西方現代性:從文化的角度看》,第276頁。
 
[61]Gordon White:Prospects For Civil Society:ACase Study Of Xiaoshan City收入於China's Quiet Revolution:New Interactions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LongmanGroup United Kingdom,1994年,p195-196。轉引自夏光:《東亞現代性與西方現代性:從文化的角度看》,第291頁。
 
[62]徐複觀:《儒家政治思想與民主自由人權》,台北:學生書局,1988年,第197頁。
 
[63]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28頁。
 
[64][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等譯:《現代性的哲學話語》,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2頁。
 
[65]參考林安梧:《儒學革命:從“新儒學”到“後新儒學”》,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年,第45頁。
 
[66][英]吉登斯著;趙旭東,方文譯:《現代性與自我認同:現代晚期的自我與社會》,北京:三聯書店,1998年,第3,23頁。
 
[67][德]哈貝馬斯:《論現代性》,《後現代主義文化與美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17頁。
 
[68]成中英:《儒學整體倫理學與世界新文明:倫理整體化與儒學世界化》,《成中英文集》卷2,第342頁。
 
[69][美]亨廷頓:《導致變化的變化:現代化,發展和政治》,《比較現代化》,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年,第44頁。
 
[70][美]艾倫·布魯姆著,戰旭英譯:《美國精神的封閉》,南京:鳳凰出版傳媒集團,譯林出版社,2011年,第110頁。
 
[71]郭齊勇:《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以中國哲學為中心的思考》,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54頁。
 
[72]參考餘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北京:中華書局,2014年,第35-41頁。
 
[73]熊十力:《答馬格裏尼》,《熊十力全集》第4卷,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9頁。
 
[74]蔡仁厚:《新儒家與新世紀》,台北:學生書局2005年版,第23-27頁。
 
[75]姚才剛:《“理一分殊”與文化重建----劉述先教授訪談錄》,《哲學動態》2001年第7期,第4頁。
 
[76]劉述先:《理一分殊》,上海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7頁。
 
[77][美]麥金太爾著,萬俊人等譯:《誰之正義?何種合理性?》,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第430頁。
 
[78][英]霍布斯鮑姆著,顧航譯:《傳統的發明》,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4頁。
 
[79]蕭萐父:《活水源頭何處尋——關於傳統文化與現代化之間曆史接合點問題的思考》,《吹沙集》,成都:巴蜀書社,2007年,第82-83頁。
 
[80]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校注》,北京:中華書局,1985年,第351頁。
 
[81][德]伽達默爾:《時間距離的解釋學意蘊》,《哲學譯叢》,1986年第3期。
 
[82]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卷20《別諸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872頁。
 
[83]陳來:《傳統與現代:人文主義的視界》,北京:三聯書店,2009年,第35-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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