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晚林】為什麽性善論是唯一的人性論

欄目:思想探索
發布時間:2019-07-13 22:16:00
標簽:人性論、宗教動力學、性善論
張晚林

作者簡介:張晚林,號抱經堂,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北大冶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在湖南科技大學哲學係任教,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哲學與(yu) 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兼職湖南省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有《徐複觀藝術詮釋體(ti) 係研究》《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美的奠基及其精神實踐——基於(yu) 心性工夫之學的研究》《“道德的形上學”的開顯曆程——牟宗三精神哲學研究》《荀子譯注(選本)》等。於(yu) 2009年以自家之力量創辦弘毅知行會(hui) ,宣揚儒學聖教,踐行“知行合一”之精神。

為(wei) 什麽(me) 性善論是唯一的人性論

作者:張晚林(哲學博士,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深圳大學學報(人文社會(hui) 科學版)》2019年第4期

時間:孔子二五七零年歲次己亥六月初十日庚戌

          耶穌2019年7月12日

 

摘要

 

要理解性善論,須切就天而言,“善”意味著人性自身具有足夠的潛能從(cong) 物質欲望中超拔出來,展現自我作主、自我立法的力量而祈向超越的本體(ti) ——“天”,這一過程自身即有絕對價(jia) 值,故曰善。“善”是對作為(wei) 超越本體(ti) 的讚歎辭,而不是倫(lun) 理學的衡定語。同時,性善論內(nei) 在地隱含著“宗教動力學”的開啟,從(cong) 而證成了“人禽之辨”,守住了人的尊嚴(yan) ,且開啟了人的宗教維度。若我們(men) 承認人是區別於(yu) 動物的理性存在,則人性論隻能是孟子這種講法,不可能有別的講法。任何不切就“天”而言人性的理論,無論其形態如何,都逃不出性惡論的窠臼。而“惡”意味著人性不能貞定自己,隨境遷移而不能自我作主、自我立法而祈向“天”,故人性不可能具有絕對價(jia) 值,故曰惡。若欲由性惡論而求善,必然暗含著一條通向性善論的隱線,不然,善即不可能。由此證明了性惡論之不可通與(yu) 性善論的唯一性。

 

關(guan) 鍵詞

 

性善;性惡;性善論;人性論;宗教動力學

 

一、引言

 

在中國哲學史中,孟子標舉(ju) 性善論,是眾(zhong) 所皆知的共識。但荀子是不是標舉(ju) 性惡論與(yu) 孟子相對抗,卻並非學界共識。周熾成在《荀子乃性樸論者,非性惡論者》一文中,林桂榛在《荀子性樸論的理論結構及思想價(jia) 值》一文中,都認為(wei) 荀子並非性惡論者,而是性樸論者[1](P44-68);有的學者認為(wei) ,荀子乃性惡、心善論者[2];還有的學者認為(wei) ,人性隻是天然生就,荀子並不欲對這樣一天然事實作好還是不好的討論[3]。此類說法不一而足,表明這些學者對於(yu) 荀子的性惡論未能深刻地理解,由此,對於(yu) 孟子的性善論未能有同情的理解,而且主要是因為(wei) 未能同情地理解孟子的性善論,而未能深掘人性之大義(yi) ,以至於(yu) 對荀子的性惡論亦未能深刻地理解,更未能檢視荀子思想的價(jia) 值及其限度。

 

我們(men) 在此先總言大義(yi) 。若我們(men) 承認以下兩(liang) 點:其一,人是一個(ge) 不同於(yu) 動物的理性存在者;其二,對於(yu) 人,還存在不是現實中的功用或利益的善。關(guan) 於(yu) 第一點,我們(men) 在經驗中就可以證實:我們(men) 常言,人依道德生活,動物則依本能生活。但有人說動物亦有道德,君不見元遺山《摸魚兒(er) 》詞中之雁乎?然即便如此,人依然又超出動物之上者,那就是,動物固可於(yu) 類之生活中表現道德原則,但於(yu) 類之生活以外則麻木。人則不然,可為(wei) 與(yu) 自己毫無牽連之人物或事件潸然涕下,乃至為(wei) 一草一木之摧折而慟惻纏綿、淚浪滔滔。此則為(wei) 人類所獨有,這是人類理性的最高表現。關(guan) 於(yu) 第二點,若我們(men) 不承認,則人類的善皆是工具論的,人的尊嚴(yan) 就無法證成。這兩(liang) 點若能達成共識,則人性就隻有一種講法,那就是孟子性善論的講法,不可能有其他的講法。人性中的任何其他的講法,無論是性惡論、性樸論,還是性有善有惡論、無善無惡論、可善可惡論等等,在孟子的講法看來,其差別都不大,一間而已。且這些講法,若還欲去追求善,要麽(me) 根本自相矛盾,要麽(me) 暗含著一條通向性善論的隱線。也就是說,性善論是唯一的人性論。何以會(hui) 有這樣的結論?要回答這個(ge) 問題,須從(cong) 以下兩(liang) 點切入:一是“天”與(yu) 性善論之關(guan) 係;二是“惡”之義(yi) 與(yu) 性惡論自身之矛盾。

 

二、“天”與(yu) 性善論的證成及其大義(yi)

 

在古今中外思想史上,人性問題都是一個(ge) 重要的論題。人性,若隻是一種物質性的存在,與(yu) 動物之性無異,那麽(me) ,我們(men) 就沒有必要特別地把人性拿出來討論。我們(men) 之所以把人性拿出來特別討論,說明人性是與(yu) 動物性不同的存在。動物性是一種物質性存在,則人性一定是超越的價(jia) 值存在。中國古代的聖者與(yu) 西方的哲人不一樣,不去哲學地辯說人性,而是踐履地去體(ti) 會(hui) 人性。西方人常常以“理性的動物”定義(yi) 人,人性即理性。但“理性”是什麽(me) 東(dong) 西呢?我們(men) 確實無法直接在生命中了悟,需要閱讀哲人的辯說,知曉其大義(yi) 。這是西方思想的辯說路數。但中國的聖者常不如此,隻講“盡”、“明”,如《中庸》“自誠明,謂之性。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又,《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又,《孟子·盡心上》“盡其心者,知其性也。”這些皆是踐履的工夫路數。程明道“體(ti) 貼”二字,最能得踐履工夫路數之內(nei) 蘊,“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二程外書(shu) 》卷十二)踐履的工夫路數是直接麵對自家生命而來的了悟,它不是一個(ge) 理論把握、辯說知解問題,而是一個(ge) 道德實踐問題。它唯一的要求是,人要在道德踐履的路上作無窮已的工夫,故曰“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隻要人“盡”了踐履工夫,人性就一定會(hui) 在踐履工夫中被“體(ti) 貼”出來,被照射出來,故曰“是以聖人不由,而照之於(yu) 天”(《莊子·齊物論》)。人性,作為(wei) 一種超越的價(jia) 值存在,它總是安居在那裏。但要把人性明確地彰表出來,卻依賴聖者生命的覺悟與(yu) 踐行。對於(yu) 人性的彰表而言,聖者智慧的契悟遠比經驗的觀察或理論的推證更重要,因為(wei) 這是“聖人懷之”的事,而不是“眾(zhong) 人辯之以相示”的事。對於(yu) 人性,恰如莊子所言“辯也者,有不見也”(《莊子·齊物論》)。孔子以其聖者生命之踐行,對於(yu) 人性就有明確的彰表。孔子曰:“為(wei) 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論語·顏淵》)又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這表示,人可以絕對自我作主而行善,絲(si) 毫不會(hui) 受到外在環境的影響。至子思,講“仁者,人也”,又講“天命之謂性”(《中庸》);迨及孟子,道性善,四端固有,則人之性德大義(yi) 之彰表終完成。也就是說,孟子的性善論,意味著人之性德大義(yi) 的貞定與(yu) 完成。但無論是子思還是孟子,他們(men) 並沒有像荀子標舉(ju) 性惡論那樣,反複辯說,彰顯性善之主旨,而隻說“操則存,舍則亡”、“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孟子·告子上》)。這正是告誡我們(men) ,隻有開實踐的證悟之路,方能直達人性善之事實。程子曰:“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二程遺書(shu) 》卷一)程子可謂得孟子之心也。

 

即便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那樣,“性善論在先秦儒學發展中並非主流思想”[4],那麽(me) ,孟子是不是自創異說呢?或既然孔子並未明言性善,而隻說“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論語·陽貨》),那麽(me) ,是否就如有的學者指出的那樣,“在人論上,遵孔子之道路以演進者,是荀卿而非孟子”[5]呢?人類意識的覺醒,固有待於(yu) 曆史的機緣,不隻是純粹的思想發展問題,對於(yu) 人性這種超越的存在來說,尤為(wei) 如此。孟子壁立千仞地說出性善論,固然在思想發展中顯得突兀,但是孟子踐行工夫中體(ti) 認出來的,曆史機緣已到由他說出在孔子那裏“不可得而聞”的“性與(yu) 天道”(《論語·公冶長》)的時候了。若以思想史中並無憑據,就劇斷孟子之性善論乃個(ge) 人主觀之意見,並非人性之實。這就表示,持此論者即未能同情地看待人性,複未能深掘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大義(yi) 。

 

子思講“天命之謂性”,孟子講性善,並不是為(wei) 了講人性而講人性,而是通過對人性問題的探討,要在人身上開啟宗教的維度。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盡心上》)正是這種意圖的完美表達,而恰恰正是這一點,現代研究人性的學者幾乎都沒有看到,至少是很少看到。由此,他們(men) 就既不能同情地理解孟子的性善論,也不能深刻地理解荀子的性惡論。若我們(men) 隻是經驗地、現象學地看人性,很難斷定人性是善的還是惡的,因為(wei) 人隻是一個(ge) 肉體(ti) 性的物質存在。這正如我們(men) 看一塊石頭,很難說它是善的還是惡的。一言以蔽之,經驗世界所有的東(dong) 西,我們(men) 都無法斷定它一定是善的還是惡的,除非我們(men) 功利主義(yi) 地來看待它,或倫(lun) 理學地去規定它。這就是“休謨定律”所說的,不能從(cong) “是”引出“應當”。既然經驗世界中存在著的東(dong) 西不能直接引出善,那麽(me) ,善一定是人外在地給予的。人憑什麽(me) 給予經驗世界的東(dong) 西以善呢?功利主義(yi) 的約定原則是不可免的,這是其最後價(jia) 值底據。而約定,既可如此,亦可如彼,原則上是可變的。既然如此,則人最終不過是秉持機會(hui) 主義(yi) 原則的功利性存在者。那麽(me) ,人的尊嚴(yan) 何在?人存在於(yu) 世界上是否還有絕對價(jia) 值?孟子的性善論正好可以回應這些問題,盡管孟子對這些問題可能還沒有明確的意識,但我們(men) 正可由此詮釋出其深刻內(nei) 涵。

 

要證成人的尊嚴(yan) ,必須在人身上找到具有絕對價(jia) 值的東(dong) 西。絕對價(jia) 值意味著無條件的善的東(dong) 西。孟子講人性,其祈向就是如此。程子曰:“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從(cong) 人生哲學的角度看,隻論形上的性而不論形下的氣稟(肉體(ti) 生命之氣),固然不完備;然不論形上的性而隻關(guan) 注形下的氣稟,則根本不明人之為(wei) 人的大義(yi) ,人生的方向就會(hui) 出問題。體(ti) 認人性,在孟子看來,是“先立乎其大者,則其小者不能奪也”(《孟子·告子上》)之大關(guan) 目,焉可忽耶?

 

但這個(ge) 無條件的絕對善的性到哪裏去尋找?若我們(men) 隻是停駐在人的氣稟生命中,確實找不到,於(yu) 是,形上的領域顯現了出來。子思講“天命之謂性”,孟子引詩“天生蒸民,有物有則”而謂“仁義(yi) 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這是聖者的生命以其智慧之明直接洞開了一個(ge) 吉祥朗澈的形上領域,契悟了一個(ge) 絕對至善的形上本體(ti) 。人的生命既然可直接契悟這個(ge) 形上本體(ti) ,則這個(ge) 形上本體(ti) 與(yu) 人的生命本是不隔的;不但不隔,且根本就是人性本身。這是子思、孟子壁立千仞而得出的結論。這個(ge) 結論,直到宋明儒者那裏才有篤實的契會(hui) 。張橫渠曰:“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正蒙·誠明》)“反”乃逆覺體(ti) 證之意,非經驗觀察也。若能“善反”,定能開顯一個(ge) 超越之實體(ti) 於(yu) 生命中,以為(wei) 人之性,名曰“天地之性”,而與(yu) “氣質之性”以區別。黃震曰:“所謂天地之性是推天命流行之初而言也,推性之所從(cong) 來也。”(《黃氏日抄》卷二《讀論語》)王陽明曰:“性是心之體(ti) ,天是性之原。”(《王陽明全集·語錄一》)人之性一定要契合著天來講,才能有絕對至善的可能性,才能證成人的尊嚴(yan) 與(yu) 絕對價(jia) 值,決(jue) 不可隻就氣稟之肉體(ti) 生命而論之。因為(wei) 氣稟之肉體(ti) 生命隻不過是一種物質形態的存在,在孟子看來,以此為(wei) 人性,就會(hui) “蔽於(yu) 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孟子·告子上》);此時,人性隨物遷移,不但善保不住,人的尊嚴(yan) 與(yu) 價(jia) 值亦隨之而泯滅。

 

人乃承襲了超越的實體(ti) ——天——之性德而為(wei) 性,對於(yu) 人性的理解一定要上升到這個(ge) 高度才算圓滿完成。這個(ge) 性,我們(men) 說它善,這個(ge) “善”不是倫(lun) 理學意義(yi) 上的,而是存在論意義(yi) 上的。說這個(ge) 性“善”意味著:這個(ge) 性自身具有絕對的價(jia) 值,同時,有足夠的潛能從(cong) 物質欲望中超拔出來而展現自我作主、自我立法的力量而祈向“天”。宋儒胡五峰對此有深透的理解,他說:“性也者,天地鬼神之奧,善不足以言之,況惡乎?”並引其父胡文定之言曰:“孟子道性善雲(yun) 者,歎美之辭也,不與(yu) 惡對。”(《胡宏集》附錄一)孟子所說的這個(ge) 性是一種超越的絕對存在,其性德很難用一個(ge) 價(jia) 值性的詞語來描述,權且用“善”字來歎美而已。這樣的“善”字與(yu) 平素我們(men) 所說的善人惡人之為(wei) 善惡是絕對不同的。是以南宋朱子高弟陳北溪曰:

 

孟子道性善,是專(zhuan) 就大本上說來,說的極親(qin) 切。……孟子不說到氣稟,所以荀子便以性為(wei) 惡,揚子便以性為(wei) 善惡混,韓文公又以為(wei) 性有三品,都隻是說得氣。……胡氏看不徹,便謂善者隻是讚歎之辭,又誤了。(《北溪字義(yi) ·性》)

 

陳北溪以為(wei) 孟子之性善乃就本體(ti) 之性言,而非氣稟之性言,亦親(qin) 切精到。若從(cong) 氣稟上言,則性惡、善惡混或性有三品都可以成立,若從(cong) 本體(ti) 之性言,則隻能有孟子一種講法。但他對於(yu) 胡文定讚歎之辭表示非議,則是陳北溪自己誤了,非胡文定之誤也。說“善”是個(ge) 讚歎之辭,並非說“善”用得不好,而是說“善”不足以名之,但亦權且隻能如此用之。總之,“善”乃是讚歎本體(ti) 之大能不得已而用之之辭,可謂強字之曰“善”。人性之善,正是契合著這個(ge) 本體(ti) 而言。

 

不唯人也,世間的萬(wan) 事萬(wan) 物,除了功利意義(yi) 或倫(lun) 理學意義(yi) 的善以外,我們(men) 要說它們(men) 是善的,亦必須契合著本體(ti) 而言。比如,一棵樹,除了把現實中的有用說成善以外,我們(men) 如果無條件地說它是善的,則必須就本體(ti) 而言才是可理解的。儒學於(yu) 此早有甄別與(yu) 衡定,陳北溪曰:

 

夫子係《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所以一陰一陽之理者為(wei) 道,此是統說個(ge) 太極之本體(ti) 。繼之者為(wei) 善,乃是就其間說;造化流行,生育賦予,更無別物,隻是個(ge) 善而已。……此夫子所謂善,是就人物未生之前,造化原頭處說,善乃重字,為(wei) 實物。若孟子所謂性善,則是就“成之者性”處說,是人生以後事,善乃輕字,言此性之純粹至善耳。其實由造化原頭處有是“繼之者善”,然後“成之者性”時方能如是之善。則孟子之所謂善,實淵源於(yu) 夫子所謂善者而來,而非有二本也。(《北溪字義(yi) ·性》)

 

本體(ti) 不但純粹至善,而且是創造實體(ti) ,世間萬(wan) 物皆源於(yu) 此,故由本體(ti) 之善,才能有繼之而生者之萬(wan) 物之善。不過,前者乃就本體(ti) 而言,後者乃就發用而言,因萬(wan) 物之善源於(yu) 本體(ti) 之善,故是一本,非有兩(liang) 個(ge) 善也。實則,若去掉本體(ti) 之善,則萬(wan) 物之善就無法證成而不可理解。是以本體(ti) 之善“重”而萬(wan) 物之善“輕”,蓋二者乃源與(yu) 流之關(guan) 係故也。總之,萬(wan) 物之善必須切就本體(ti) 之善方能證成。

 

由本體(ti) 之善雖可證成人與(yu) 萬(wan) 物自身即無條件地是善的,但因唯有人有心而萬(wan) 物無心,故隻有人能覺悟此善。性乃靜態的形上存在,要覺此性,唯依賴心。故張橫渠曰:“合性與(yu) 知覺,有心之名。”(《正蒙·太和》)知覺,非謂感官知覺也,乃人念念即與(yu) 本體(ti) 之善合一,所謂虛靈不昧、感而遂通者也。此即是儒學所說的心,即道心,非識心也。識心,隨物造形而蔽於(yu) 物之小體(ti) ;道心,主宰一身而靈現至善之大體(ti) 。所以,孟子講性善,一定要講到心之四端,才算完成。心之四端,不但保證人之純粹至善,且能虛靈不昧,總有從(cong) 沉陷墮退中超拔而出的力量。純粹至善、超拔皆不是倫(lun) 理學意義(yi) 的,而是本體(ti) 論意義(yi) 的,是形上超越的。這是人的良知良能,人人固有。所以,心之四端足以保證人人可覺知本體(ti) 形上之善,從(cong) 而保證善的莊嚴(yan) 性、神聖性。外此,現實中的善俱是相對的、或功利主義(yi) 的,而本體(ti) 形上之善是絕對的、宗教性的。孟子以“天”名此種本體(ti) 形上之善,且曰“盡心知性而知天”、“存心養(yang) 性以事天”,此乃人人可至者,亦必至者。唯有至此,人之尊嚴(yan) 才能實現,人之為(wei) 人的圓滿義(yi) 才能完成。人之為(wei) 人的圓滿義(yi) 一旦完成,則人必然是一種宗教性的存在。“宗教的種子根深蒂固地存在於(yu) 所有人心中。”[6]這雖然是加爾文就基督教而言的,但孟子通過性善論,意在說明,人人具有宗教意識,且人人皆有踐行宗教性至善的先天能力,故與(yu) 加爾文所言會(hui) 歸於(yu) 一。孟子由性善講到心之四端,又講“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孟子·告子上》),複至“盡心知天”、“養(yang) 性事天”的修身工夫,無非意在開發人人固有的達於(yu) 宗教至善的潛能。這也是孔孟所說之“學”的根本義(yi) 。孔子曰:“下學而上達。”(《論語·憲問》)豈虛言哉?!這一“上達”之過程,我們(men) 權且稱之為(wei) “宗教動力學”。儒學的性善論必隱含有一個(ge) 宗教動力學,這是性善論的根本義(yi) 與(yu) 究竟義(yi) ,對性善論的理解至此方能圓滿完成。宗教動力學意味著,人人都有宗教性至善的祈向、願力與(yu) 稟賦。天地生人,即把這種祈向、願力與(yu) 稟賦置於(yu) 我們(men) 的本性之中,這意味著,無論在什麽(me) 情況下,人(即使最邪惡的人)都不會(hui) 以仿佛叛逆的方式放棄這種祈向、願力與(yu) 稟賦。毋寧說,這種祈向、願力與(yu) 稟賦凝煉成人性,不可抗拒地強加給了人。而且,即使有別的相反的動機起作用,人也會(hui) 把這種祈向、願力與(yu) 稟賦當作行為(wei) 的充分根據,納入自己的最高準則,而為(wei) 這最高準則在現實中沒有抵抗得住那相反的動機而感到羞愧,也就是說,人性自身即是善的。孟子曰:“君子所性,雖大行不加焉,雖窮居不損焉,分定故也。”(《孟子·盡心下》)說的就是這個(ge) 意思。正是依靠這種祈向、願力與(yu) 稟賦,宗教性的至善遲早會(hui) 實現於(yu) 現實世界之中。我們(men) 對善的理解,必須要到這個(ge) 程度,方能算究其極,不然,任何善都是相對的或功利性的,不但善保不住,人的尊嚴(yan) 亦隨之崩塌。

 

三、“惡”之義(yi) 與(yu) 性惡論自身之矛盾

 

我們(men) 頗費周章地論述了性善論的大義(yi) 。性善之義(yi) 既明,我們(men) 再來看什麽(me) 是人性之“惡”?人性善不是倫(lun) 理學意義(yi) 上的,同樣,人性惡也不是倫(lun) 理學意義(yi) 上的。人性之惡意味著,人性不能貞定自己,隨境遷移而不能自我作主、自我立法而祈向那宗教性至善。正是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說無論是性惡論、性樸論,還是性有善有惡論、無善無惡論、可善可惡論俱無甚區別。

 

周熾成與(yu) 林桂臻俱主張荀子乃性樸論者。性樸論意味著,“人性的可變性和後天作為(wei) 、環境的重要性,從(cong) 而反襯了天性之樸,天性之不惡,都意味著人之或善或惡要從(cong) 環境中找原因,而不是從(cong) 人的本性中找原因。”[1](P50)深研這一段話,似乎是說,人性在原初處隻是樸,不善亦不惡,但一旦發用而進入現實中,極有可能變壞,當然,也有可能變好,而其原因端在外部世界與(yu) 環境,人性原初處並沒有貢獻一絲(si) 一毫善的因素或惡的因素。但是,既然承認人性是可變的,表明人性無法貞定住自己,而展現自我作主、自我立法的大能,從(cong) 而沒有自己的祈向、願力與(yu) 稟賦。沒有人性自身的祈向、願力與(yu) 稟賦,“善”如何規定?作為(wei) 外部環境的經驗世界乃一因果係列,隻有“因”之事與(yu) “果”之事之關(guan) 係,若我們(men) 一定要把其中的哪件事名之為(wei) 善,那一定是功利主義(yi) 或約定論的,俱是相對而變化的,人不可能展現其絕對價(jia) 值。既如此,那請問,人的尊嚴(yan) 何在?人與(yu) 動物的區別在哪裏?性樸論企圖把人性還原成無色的白板,沒有任何性德與(yu) 價(jia) 值取向,這不但在經驗上無法證實,而且可能導致極其惡劣的後果,那就是人放棄了善惡的責任。所以,性樸論實質就是性惡論。人性,要麽(me) 持性善論,要麽(me) 持性惡論,並不存在一個(ge) 中間狀態的性樸論。

 

梁濤認為(wei) 把荀子定格為(wei) 性惡論者是不準確的,因為(wei) 荀子揭示了人生中的兩(liang) 種力量,以性為(wei) 代表的向下墮失的力量,和以心為(wei) 代表的向上提升的力量。由此,它提出荀子乃性惡、心善論者。梁濤的論證頗為(wei) 曲折,但依然逃不出性善、性惡必居其一的窠臼。若性惡是主導性原則而置於(yu) 心善之上,則荀子依然是性惡論者;若心善(權且不管梁濤所說的心善是什麽(me) 意義(yi) 上講的)是主導性原則而置於(yu) 性惡之上,則荀子就是性善論者。不可能性惡、心善是平行並列的原則。

 

通過上麵的論述,我們(men) 可以得出結論,學界之所以對荀子的人性論的認識出現分歧,其根本問題在於(yu) 對性善論之為(wei) “善”未能有同情之理解,以至於(yu) 對於(yu) 性惡論之為(wei) “惡”亦不能深刻把握,紛爭(zheng) 於(yu) 是出焉。實則,在荀子的係統中,性惡論是必然的。盡管有的學者認為(wei) 《性惡》篇非荀子所作,而謂性惡論非荀子之主張。實則,不管《性惡》篇是不是荀子所作,即便不看《性惡》篇,荀子依然是十足的性惡論者。盡管除《性惡》篇外,其餘(yu) 各篇並未出現“性惡”二字,因為(wei) 這是義(yi) 理的分判而不是文獻的征引問題。從(cong) 義(yi) 理分判而言,正如徐複觀所言:“性惡的主張,散見於(yu) 全書(shu) 各處。”[7]盡管周熾成質疑道:“徐先生能列舉(ju) 出《荀子》一書(shu) 中在《性惡》之外的任何一句話來證明他的說法嗎?”[1](P53)徐複觀是義(yi) 理分判,如此說大體(ti) 不錯,但周熾成卻由文獻征引而質疑義(yi) 理分判,實則大誤。而一旦認定荀子是性惡論者,則發現性惡論是根本行不通的,因為(wei) 荀子希望通過性惡論而求善,自身即含有不可克服的矛盾;而一旦求善,一條通向性善論的隱線總是潛存在荀子那裏,乃至潛存在任何性惡論者那裏,因為(wei) 隻駐足於(yu) 性惡是無法求善的。盡管這兩(liang) 點,荀子乃至別的形態的性惡論者都沒有明確的意識。

 

前麵說過,人性之善不能基於(yu) 經驗界的材質的人而講,一定要進至人的超越的形上之性,即貫通著天而論性,故儒學講“天乃性之原”。人不隻是一個(ge) 經驗界的材質肉體(ti) ,亦是一個(ge) 價(jia) 值界的形上存在,故人性一定要切就形上的天而言,才能講善。子思與(yu) 孟子正是這個(ge) 理路,但荀子似乎接不上這個(ge) 理路。要接上這個(ge) 理路必須通過體(ti) 證工夫進至超越界,但荀子隻是一個(ge) 停駐於(yu) 經驗界的學人,自然接不上這個(ge) 理路。荀子接不上這個(ge) 理路的顯著表現就是刊落了“天”,認為(wei) “天”乃是與(yu) 人無關(guan) 的純自然存在。我們(men) 知道,《論語》、《孟子》裏,孔子、孟子常常言及宗教意義(yi) 上的天,但在《荀子》一書(shu) 中很少言及,荀子言“天”字,大多是在“天地”、“天下”這樣的詞語中提到,作為(wei) 實體(ti) 義(yi) 的“天”,在《天論》篇中進行了專(zhuan) 門的解釋,而且與(yu) 孔孟之言天大異其趣。

 

天職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惡、喜怒、哀樂(le) 臧焉,夫是之謂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謂天官。心居中虛以治五官,夫是之謂天君。(《荀子·天論》)

 

天地生人,讓人有了好惡、喜怒、哀樂(le) 之情感,耳目鼻口之官能,以及心靈之思考作用。至於(yu) 上天為(wei) 什麽(me) 讓人有這些情感,耳目鼻口之作用為(wei) 什麽(me) 各異而不能相互取代,心靈為(wei) 什麽(me) 能有思考能力,這些都不必去深究,我們(men) 隻要承認這個(ge) 事實,且順應善待這種事實就可以了,所謂“順其類者謂之福,逆其類者謂之禍,夫是之謂天政”。在荀子看來,一種好的政治就是順應、善待、導持人的自然生命體(ti) 的政治。荀子就是停留在自然的肉體(ti) 生命來看人,並無多少形上興(xing) 趣去探討較為(wei) 玄遠的人性問題。盡管荀子說過“性者,本始材樸也”(《荀子·禮論》),這隻是表示生命體(ti) 的基質是原始物質材料,因此,才需要文理雕琢於(yu) 其上,並不是要深入地探討人性問題。我們(men) 甚至可以懷疑,人性問題根本沒有進入荀子的思考之中,“人性”二字根本沒有出現在《荀子》之中,盡管《性惡》篇反複出現“人之性惡,其善者偽(wei) 也”,但這隻是一個(ge) 經驗性的籠統的說法,即就人的生命體(ti) 之自然表現來看,其性質、情態是惡劣的,但人的生命體(ti) 卻常常表現善良,這乃是人為(wei) 教化的結果。“其”是指人的生命體(ti) 卻常常表現善良這種事實,而不是指人性,那麽(me) ,同樣,“人之性惡”也是指人的生命體(ti) 之自然表現常常惡劣這種事實。這都是經驗地就生命體(ti) 的現實行為(wei) 來看,而不是由生命體(ti) 的現實行為(wei) 翻上來,批判地分解出一個(ge) 抽象的人性加以探討。學者顏世安認為(wei) ,在荀子那裏,對於(yu) 現實的政治教化與(yu) 治理而言,人性的探討不是一個(ge) 很重要的問題,直接切就人的經驗品性與(yu) 現實行為(wei) 而施以禮法之規製與(yu) 疏導才是更為(wei) 重要的問題[8]。這種看法是有道理的。

 

以荀子那種重經驗又無宗教熱情的生命形態來看,要麽(me) 人性根本沒有進入其思考,要麽(me) 認為(wei) 根本不是一個(ge) 重要的問題。但盡管如此,這並不表明荀子的人性論是模糊的,荀子自身可能是模糊的,但我們(men) 從(cong) 價(jia) 值論的衡定來看,卻是非常清楚的,即荀子的人性論隻能是性惡論。因為(wei) 荀子以其經驗性的生命形態斬斷了人與(yu) 天的價(jia) 值聯係,由此,無論荀子是否思考人性或如何思考人性問題,都會(hui) 落入性惡論的彀中。推而廣之,無論是誰,隻要他斬斷了人與(yu) 天的關(guan) 聯,他對人性的考察一定是性惡論的。簡言之,若把人性與(yu) 天關(guan) 聯起來,即是性善論;反之,即是性惡論。因此,世間隻有性善論與(yu) 性惡論兩(liang) 種,不可能有第三種人性論。一旦承認在性善性惡之外還有第三種人性論,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不可以有第四種、第五種,乃至第N種,果爾,則人性必淪為(wei) 一個(ge) 無法討論的問題。

 

但是,荀子乃期由性惡論而使人走向善,然若不預設人性本有的先天的善的祈向、願力與(yu) 稟賦,要使性惡的人走向善是根本不可能的。荀子嚐言:

 

凡人之欲為(wei) 善者,為(wei) 性惡也。夫薄願厚,惡願美,狹願廣,貧願富,賤願貴,苟無之中者,必求於(yu) 外。(《荀子·性惡》)

 

顏世安指責這句話道理不通。“醜(chou) 願美,貧願富,賤願貴,這是合於(yu) 日常經驗的,是所謂人之常情;‘惡願善’卻是根本挑戰日常經驗。有誰見過性情凶惡的人反而特別願意變善?”[3](P41)其實這道理並非不通,荀子無非是說,就如現實中貧窮的人總有求富足的心願一樣,現實中作了惡的人,其依然有向善的心願。“惡願美”,荀子在這裏無意中向我們(men) 透露了一個(ge) 必然的預設,即人性本是善的,盡管荀子本人並不自覺意識到。

 

荀子屢言“人之性惡”,但其目標卻是“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這與(yu) 孟子講的“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孟子·告子下》)的意思是一樣的。既然荀子有此目標,完全秉持人性惡是無法證成的。

 

凡禹之所以為(wei) 禹者,以其為(wei) 仁義(yi) 法正也。然則仁義(yi) 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然則其可以為(wei) 禹明矣。今以仁義(yi) 法正為(wei) 固無可知、可能之理邪?然則唯禹不知仁義(yi) 法正,不能仁義(yi) 法正也。將使塗之人固無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而固無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邪?然則塗之人也,且內(nei) 不可以知父子之義(yi) ,外不可以知君臣之正。今不然,塗之人者,皆內(nei) 可以知父子之義(yi) ,外可以知君臣之正,然則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其在塗之人明矣。今使塗之人者,以其可以知之質、可以能之具,本夫仁義(yi) 之可知之理、可能之具,然則其可以為(wei) 禹明矣。(《荀子·性惡》)

 

這段話的意思是,禹之所以是禹,乃因為(wei) 能夠踐行“仁義(yi) 法正”,但一般人也同樣能夠,因為(wei) 從(cong) 客體(ti) 來看,“仁義(yi) 法正”有可以被人認知、可以被人踐行的特質;從(cong) 主體(ti) 來看,人有認知“仁義(yi) 法正”的能力,有踐行“仁義(yi) 法正”的資具。所以,人人可以踐行“仁義(yi) 法正”,也就是“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在荀子看來,“仁義(yi) 法正”有可以被人認知、被人踐行的特質,是能夠被證明的,因為(wei) 若根本沒有這種特質,那麽(me) ,禹也不能踐行“仁義(yi) 法正”,但事實上,禹已經踐行了“仁義(yi) 法正”,故從(cong) 反麵證明了“仁義(yi) 法正”的可知性與(yu) 可行性。同樣,人有認知“仁義(yi) 法正”的能力,有踐行“仁義(yi) 法正”的資具,也是可以被證明的,因為(wei) 人若沒有這種能力與(yu) 資具,就不會(hui) 知父子之義(yi) 、君臣之正,但事實上,人已經知曉並踐行了父子之義(yi) 、君臣之正,故從(cong) 反麵證明了人有認知與(yu) 踐行“仁義(yi) 法正”的能力。這樣,客觀方麵的“可”與(yu) 主觀方麵的“能”,使得荀子認為(wei) “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的目標沒有任何問題。

 

但若我們(men) 仔細分析,要達到這個(ge) 目標,荀子有一個(ge) 先天的預設,那就是“塗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若無此,則目標無法達成。那麽(me) ,這個(ge) “質”與(yu) “具”是什麽(me) 呢?荀子並沒有說,但從(cong) 荀子的論述中可以看出,這是人生而固有的,而非後天學來的。實際上,就是孟子所說的“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盡心下》)。隻不過,荀子以其經驗性的學人性格,沒有進一步往前追索,隻是一般地提到這一點,而沒有像孟子那樣以“良知良能”名之,更沒有以此作為(wei) 人性的根基。盡管荀子沒有孟子那樣的明確意識,但無論如何,他的理論必然要有這個(ge) 預設,表明由性惡論而求善,必然有一條通向性善論的隱線。基於(yu) 此,陳來說:“在荀子哲學裏,理性隱藏著,但作用無所不在。”[9]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我們(men) 說性善論是根本不可反對的。若荀子由此而深思上去,他絕對不應該反對孟子的性善論。

 

但荀子的經驗性格太強,使得他沒有作慎密的思考。於(yu) 是,他的理論出現了一些矛盾,或留下永不可解決(jue) 的問題。

 

然則禮義(yi) 積偽(wei) 者,豈人之本性也哉!凡人之性者,堯、舜之與(yu) 桀、蹠,其性一也;君子之與(yu) 小人其性一也。今將以禮義(yi) 積偽(wei) 為(wei) 人之性邪?然則有曷貴堯、禹,曷貴君子矣哉!凡貴堯、禹君子者,能化性,能起偽(wei) ,偽(wei) 起而生禮義(yi) 。(《荀子·性惡》)

 

外在的禮義(yi) 積偽(wei) 不是人之性,但人之所以能製定禮義(yi) 積偽(wei) ,必然有善的根基,這個(ge) 根基一定屬於(yu) 人性。但荀子認為(wei) ,人的本質,堯舜、君子與(yu) 桀蹠、眾(zhong) 人並無區別,即“性”上無區別,其區別端在“偽(wei) ”上,堯舜與(yu) 君子可以製定禮義(yi) 積偽(wei) ,而桀蹠與(yu) 眾(zhong) 人則不能;若以禮義(yi) 積偽(wei) 是所有人之性,則“性”等同於(yu) “偽(wei) ”,那麽(me) ,堯舜、君子與(yu) 桀蹠、眾(zhong) 人的區別徹底泯滅。在荀子看來,這是不可能的,因為(wei) 現實中,堯舜、君子與(yu) 桀蹠、眾(zhong) 人的區別確實很大,若泯滅其差別,我們(men) 憑什麽(me) 去尊敬堯舜、君子呢?而堯舜、君子憑什麽(me) 可以製定禮義(yi) 積偽(wei) 呢?荀子並沒有審問,他的經驗性格讓他止於(yu) 此了。這就留給了後人一個(ge) 千年的問題,即若眾(zhong) 人性惡,不能自我完善,需要聖人製定的禮義(yi) 來教化,但若聖人與(yu) 眾(zhong) 人一樣性惡,那麽(me) ,第一個(ge) 聖人是如何製定善的禮義(yi) 來教化俗眾(zhong) 的?荀子的性惡論的係統若不走向性善論,這個(ge) 問題是永遠不得解決(jue) 的。這就回到了前麵的結論,即如果我們(men) 承認人類總是要求善的,那麽(me) ,人性就隻有一種講法,那就是孟子的性善論,不可能有別的講法。

 

因此,荀子的性惡論並不是一種精審的人性理論,他的經驗性格使他總是止步於(yu) 經驗界,或許他以為(wei) ,禮義(yi) 已經製定出來了,還去思考“第一個(ge) 聖人是如何製定善的禮義(yi) ”的問題,無異於(yu) “吹皺一池春水,幹卿何事?”荀子的經驗性格決(jue) 定了他不可能對此感興(xing) 趣,也契會(hui) 不到那超越玄遠的人性問題。所以,他的人性論對於(yu) 他關(guan) 心的現實政治治理問題是適合的,至少是暫時適合的,但若以此來講人生哲學卻是極其糟糕的,因為(wei) 他完全盲視人的超越維度,進而不能開發人的“宗教動力”而不見“道”。故程子謂荀子“性已不識,更說甚道”(《性理大全書(shu) 》卷五十八),更不允其為(wei) 道統人物,說明荀子對於(yu) 人生哲學的開發確實不足而不見道。

 

四、結語

 

孟子的性善論乃基於(yu) 人是一種宗教性的存在,而包括荀子在內(nei) 的各種形態的性惡論(可善可惡、善惡混等俱歸之於(yu) 此名義(yi) 之下)乃基於(yu) 人是一種肉體(ti) 性的存在,通過本文的疏解,二者的區分是非常清楚的。學界之所以多年來在性善與(yu) 性惡之間糾纏繳繞,乃因為(wei) 沒有區分二者。由此可總結文義(yi) ,若我們(men) 承認人是一種宗教性的存在,人總會(hui) 去追求那絕對的而不是工具性的善的話,那麽(me) ,性善論就是唯一的人性論,且善是本體(ti) 論的而不是倫(lun) 理學的;若我們(men) 隻承認人是一種肉體(ti) 性的存在,隻追求經驗性的可欲生活,那麽(me) ,性惡論是比較有效可行的人性論,但此時的善僅(jin) 僅(jin) 是倫(lun) 理學的。當然,這種有效可行乃就經驗而言,若作進一步的追問,必然依靠人性善才能最終成立。也就是說,倫(lun) 理學的善最終依賴於(yu) 本體(ti) 論的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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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陳來.荀子政治哲學的人性公理[A].中國社會(hui) 科學輯刊(2009年夏季卷)[C].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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