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東海】儒憲微論之三:要自由,不要自由主義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18-08-16 21: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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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

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儒憲微論之三:要自由,不要自由主義(yi)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賜稿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七月初六庚辰

          耶穌2018年8月16日

     

要自由,不要自由主義(yi) ;不要自由主義(yi) ,要自由。這是東(dong) 海十幾年前的表態。

 

儒家不是自由主義(yi) ,但也重視、倡導和追求自由。在政治上,禮樂(le) 製度提供的是秩序和自由的雙重保障:既保障良好的秩序,又保障官民享有各自的自由。官員的自由以禮為(wei) 邊界,民眾(zhong) 的自由以法為(wei) 邊界。同時,希聖希賢,追求道德自由。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可稱為(wei) 道德自由的最高境界。換言之,儒家追求三重自由:

 

其一,以法律為(wei) 邊界的自由,這是民眾(zhong) 的自由。在這一點上儒家與(yu) 自由主義(yi) 頗為(wei) 接近。自由主義(yi) 的自由就是以法律為(wei) 邊界的政治自由。

 

其二,以禮義(yi) 為(wei) 邊界的自由,這是官員的自由,自由度低於(yu) 民眾(zhong) ,但自由的品質較高。禮不下庶人,民眾(zhong) 享有非禮的自由,官員沒有。官員如果非禮,輕則警告、貶職,重則削職為(wei) 民。這兩(liang) 種自由由禮法提供保障,屬於(yu) 政治自由。

 

其三,以仁義(yi) 為(wei) 根本的意誌自由。也就是道德自由。

 

或謂儒家強調五常道,自由主義(yi) 則堅持道德中立。其實,自由主義(yi) 也有其道德原則,自由民主平等人權法治,就堪稱自由主義(yi) 五常道。

 

至於(yu) 是否道德中立,先要對“道德中立”概念進行框定。美國一些自由主義(yi) 者如羅爾斯、諾齊克、德沃金等,曾倡導國家道德中立,強調國家應在公民所追求的所有善的生活觀念中保持中立,平等對待。其前提是各種觀念是善的,無違於(yu) 自由主義(yi) 價(jia) 值觀的。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自由主義(yi) 政治確是道德中立的。儒家政治於(yu) 此頗相仿佛。儒家政府在國民所追求的所有善的生活觀念中,同樣保持中立。民眾(zhong) 守住法律底線即可。

 

對於(yu) 自由主義(yi) ,世人頗多誤解或疑惑。或問:自由主義(yi) 的個(ge) 體(ti) 自由是讓良知自由,還是讓個(ge) 人私欲自由?答案是:都不是。這個(ge) 問題本身就有問題。良知自由是儒家的追求,非自由主義(yi) 所能。自由主義(yi) 的自由側(ce) 重於(yu) 政治社會(hui) 層麵,其追求和維護的自由,可概括為(wei) 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其“個(ge) 人私欲自由”的邊界是法律。自由主義(yi) 無禮而有法。無禮非王道,法治有底線。

 

有微友說:“說一隻鹿好看不好看,叫言論自由;說一隻鹿是一匹馬,不是言論自由!”這是對言論自由的嚴(yan) 重誤解。其實,言論自由恰恰是維護“指鹿為(wei) 馬”的錯誤言論不受法律懲罰的自由。注意,是不受法律懲罰。指鹿為(wei) 馬者,是官應受官紀處分,為(wei) 師應受師規處理。言論自由的另一麵是言責自負,兩(liang) 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微友反問:“照你的說法,則一個(ge) 化學家寫(xie) 錯一個(ge) 方程式,也叫言論自由了?把鴻鵠讀成honghao,也叫言論自由了?”沒錯。言論自由意味著,無論怎樣錯誤、荒唐、反常、反動的言論,都有表達的權利,都不會(hui) 被以言治罪。言論問題言論解決(jue) 或者紀律解決(jue) 。

 

關(guan) 於(yu) 言論自由,美國的雙階規則值得參考借鑒,雙階規則即,將言論區分為(wei) 高價(jia) 值言論及低價(jia) 值言論。高價(jia) 值言論指政治性、宗教性、文化及藝術性的言論,無論對錯,都受到法律保障。低價(jia) 值言論,通常指商業(ye) 性言論和猥褻(xie) 性、誹謗性、挑釁性言論。後者一般不受法律保護,民告法究。

 

言論自由意味著,民眾(zhong) 在“高價(jia) 值言論”層麵享有“指鹿為(wei) 馬”的自由。這裏指鹿為(wei) 馬比喻錯誤言論。徐某以“納粹老奶奶哈佛貝克因否認大屠殺再次被判兩(liang) 年監禁”為(wei) 例否定言論自由,無效無效也。因為(wei) 這是特例,是德國鑒於(yu) 納粹的人道主義(yi) 災難而特別製定的法條,不具有普適性。

 

儒家對自由主義(yi) 有所認同,一是認同其四大自由論,二是認同其主權在民論。隻是儒家同時主張治權在君(政府)、教權在儒。也就是說,主權問題,人民作主;行政問題,政府作主;文化問題,儒家作主。在行政和文件教育方麵,“不講順民從(cong) 民,隻講順天從(cong) 道。”順天必然順應民心,從(cong) 道必須以民為(wei) 本。

 

有學者倡導“自由主義(yi) 儒學”。這個(ge) 概念就不正。主義(yi) 者,主體(ti) 、本體(ti) 、本位、第一位、第一性也。在政治上,儒家對自由主義(yi) 的價(jia) 值和製度可以有一定的認同,但不會(hui) 把自由當成主義(yi) ,讓自由主義(yi) 淩駕於(yu) 儒學。自由主義(yi) 的自由和其它價(jia) 值觀都是政治性的,可作為(wei) 比五常道次一等的價(jia) 值,在新禮製下獲得相應安頓。

 

又有學者倡導“自由儒學”,這比“自由主義(yi) 儒學”高明,但立足於(yu) 自由,本質上仍屬自由主義(yi) 範疇。陳明先生把“自由儒學”定位為(wei) 自由主義(yi) 的一個(ge) 分支,是正確的。

 

同樣,也沒有什麽(me) 個(ge) 人主義(yi) 儒學、集體(ti) 主義(yi) 儒學、民族主義(yi) 儒學之類東(dong) 西。在三觀層麵,儒學隻能是、必然是以仁為(wei) 本的,可稱為(wei) 仁主義(yi) 學說,這個(ge) 層麵來不得絲(si) 毫混淆,更不能與(yu) 其它學說雜交。

 

《尚書(shu) •鹹有一徳》雲(yun) :“德惟一,動罔不吉;德二三,動罔不凶。”意謂道德原則、價(jia) 值標準必須統一。同心同德,此之謂也。元士說得好:“指導思想隻能一元,價(jia) 值標準隻能一套。”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