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2017:香港的一國兩製機遇

欄目:中國統一暨台灣、香港問題、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7-10-10 17: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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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2017:香港的一國兩(liang) 製機遇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多維新聞網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八月十四日癸亥

          耶穌2017年10月3日

 

 

2017年是香港的轉運之年,中央治港在一國兩(liang) 製框架內(nei) 進行著重要的結構性調整,依法治港與(yu) 經濟融合的雙軌製策略日益顯露,而香港激進社運在占中之後的三年內(nei) 動力日益衰竭,9月初的校園港獨事件不過是政治泄憤,引起各界惡感,於(yu) 事無補。

 

這一轉變是從(cong) 今年特首選舉(ju) 逐步開始的。由於(yu) 八三一決(jue) 定下的政改失敗,此次選戰沿用2012年之1200人選委會(hui) 模式。這是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特首選舉(ju) 製度,屬於(yu) 間接民主選舉(ju) ,由1200人組成選舉(ju) 委員會(hui) 代表香港全體(ti) 居民行使選舉(ju) 權。選舉(ju) 委員會(hui) 以香港功能界別為(wei) 基礎選舉(ju) 產(chan) 生,是一種功能代表製(functional representation),從(cong) 1997回歸以來不斷增加委員規模和界別代表性,從(cong) 400人到800人再到1200人。從(cong) 曆屆特首選舉(ju) 的競爭(zheng) 性及民意認可度來看,該製度具有相當的民主正當性,體(ti) 現了香港民主循序漸進發展及各社會(hui) 階層均衡參與(yu) 的理性特征,保持了香港的繁榮穩定和相對優(you) 良的治理。該製度未來的改革方向是實現基本法秩序內(nei) 的普選,但需以中央的八三一決(jue) 定為(wei) 法律基礎,保留1200人建製作為(wei) 提名委員會(hui) ,將“一人一票”的普選權賦予香港全體(ti) 居民。1200人提名委員會(hui) 保留了原選舉(ju) 委員會(hui) 的功能代表製因素,其製度角色相當於(yu) 各國大選中的“初選”(primary election),而全體(ti) 選民投票則屬於(yu) “一人一票”的普選。選舉(ju) 改革仍然體(ti) 現了香港政製發展的循序漸進與(yu) 均衡參與(yu) 原則。

 

根據該項製度,1200人選委會(hui) 需從(cong) 正式候選人中投票產(chan) 生一名當選特首,可能出現如下結果:(1)首輪投票(first round vote)即產(chan) 生過半數候選人,則選舉(ju) 完成;(2)首輪投票未產(chan) 生過半數候選人,則屬於(yu) 流選(hung vote),需進入第二輪投票(second round vote)。

 

流選在製度上是可能出現的,這也是選舉(ju) 的正常現象,但在本輪特首選舉(ju) 中沒有出現,理由是:

 

第一,建製派候選人林鄭月娥得到中央信任和建製派整體(ti) 性支持,提名階段即獲得579票,最終在首輪投票中以777票當選。

 

第二,反對派選委在結構上隻有300+,戴耀廷的“民間公投特首計劃”造勢失敗(僅(jin) 有5萬(wan) 人參加,不具代表性和影響力),基本影響不到預期選舉(ju) 結果。

 

第三,林鄭月娥在三名候選人中是唯一完全符合中央“四條標準”(中央信任、愛國愛港、管治有力、民意認受)的候選人,曾俊華有一定競爭(zheng) 力,但卻是反對派支持的候選人而得不到中央信任及建製派支持,胡國興(xing) 是競爭(zheng) 力最弱的人,這一選情格局維持不變。

 

第四,林鄭月娥的政治綱領側(ce) 重經濟民生,較為(wei) 全麵務實,且在相關(guan) 的電視辯論中表現良好,民意支持率和選委滿意度均穩中有升。關(guan) 於(yu) 政治性議題,如重啟政改與(yu) 23條立法,亦表示在條件成熟時予以推動,尤其對政改具有專(zhuan) 責領導經驗,給人頗多期待。

 

盡管如此,香港管治矛盾與(yu) 激進社運發展仍然繼續深化蔓延。香港社會(hui) 出現的某種程度的政治不穩定和社會(hui) 衝(chong) 突是民主化進程中的正常現象,有著全球性貧富分化及反建製運動的共同背景,當然也與(yu) 香港具體(ti) 的政治生態內(nei) 在矛盾有關(guan) :第一,目前的政治不穩定仍然處於(yu) 可控狀態,香港主流民意支持繁榮穩定,香港法治有力保障社會(hui) 秩序(比如近期的旺角暴亂(luan) 裁決(jue) 、DQ案、占中案改判等),中央嚴(yan) 控港獨分離主義(yi) 及支持特區依法施政;第二,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和解決(jue) 此類問題是合適的:包括政製發展以吸納新的社會(hui) 力量與(yu) 訴求;經濟發展以創造更多、更公平就業(ye) 和成長機遇,緩和貧富差距及階層矛盾;公共政策檢討與(yu) 改革以提升管治水準和認受性。

 

香港管治相對惡化有著複雜的曆史、社會(hui) 與(yu) 製度原因:其一,1997回歸以來,香港經濟增長放緩,內(nei) 地經濟快速發展,香港人感受到本地資源受內(nei) 地擠占、經濟對比出現心理落差以及對未來受到內(nei) 地整合產(chan) 生焦慮,對自身生活方式與(yu) 價(jia) 值觀的長期維係信心不足;其二,香港社會(hui) 自身的貧富分化、階層矛盾、地產(chan) 霸權、官商勾結等引發本土主義(yi) 和底層抗爭(zheng) ,衝(chong) 擊建製框架和基本法秩序;其三,反對派的歸責策略和造勢運動:將全部矛盾與(yu) 不公正歸因於(yu) 沒有普選,以普選吸引選民,以社會(hui) 運動的激進化刺激特區政府及中央,引起社會(hui) 分裂和央港關(guan) 係緊張;其四,行政主導實際不能,政府施政麵臨(lin) 結構性危機:立法會(hui) 拉布、司法複核、公務員係統封閉自為(wei) 以及不斷激進化的社會(hui) 運動,導致政府諸多的經濟民生政策無法實施,管治改良無從(cong) 落實;其五,外國勢力的幹預操縱,導致香港問題複雜化;其六,回歸後關(guan) 鍵性的安全立法(23條立法)和人心回歸工程(國民教育)未能有效開展和落實,造成法治體(ti) 係漏洞和青年國家認同薄弱。

 

今年是香港回歸二十周年,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在香港實施進入“中期檢查”階段,總體(ti) 上實現了繁榮穩定及有利於(yu) 國家“主權、安全與(yu) 發展利益”的基本目標,但也積累下諸多矛盾和分歧,仍需要在一國兩(liang) 製與(yu) 基本法秩序內(nei) 尋求解決(jue) 辦法。香港的未來需要一個(ge) 新定位和新角色,其繁榮穩定和有利於(yu) 國家發展需要借助“一帶一路”戰略實現結構性突破,香港在這方麵可發揮“超級聯係人”角色,在金融、法治、專(zhuan) 業(ye) 服務、高等教育、創新科技、海洋貿易等諸多優(you) 勢領域走出本地,實現香港經濟的外向發展和對國家的更大支持。香港未來還取決(jue) 於(yu) 國家在憲製與(yu) 政策上的長期支持,對此中央多次重申和優(you) 先考慮香港在國家發展戰略中的地位和優(you) 勢以及一國兩(liang) 製長期保持不變,今年兩(liang) 會(hui) 上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粵港澳大灣區”戰略規劃是香港轉型發展的重大機遇——區域融合與(yu) 一體(ti) 化。香港自身的穩定需要進一步的政製發展和製度完善,尤其是反對派需要與(yu) 港獨劃清界限以重新獲得中央信任,逐步轉化為(wei) “忠誠反對派”,以此為(wei) 基礎推動“重啟政改”,完成香港民主化的結構性突破,同時也需積累政治社會(hui) 條件以完成23條立法,承擔最低限度的國家安全義(yi) 務,而香港司法需要日益自覺地在普通法製度下顧及基本法中的一國法益和公共秩序利益,更好保障香港繁榮穩定及與(yu) 國家的整合互動。

 

中央應更加積極主動承擔“依法治港”的憲製責任,依據基本法與(yu) 香港管治機構建立更加緊密的監督合作機製,同時在政策上逐步打通香港青年“走出香港,融入國家”的北上通道,使其有機會(hui) 以“中國公民”身份參軍(jun) 、擔任公務員、外交官、海外公幹以及在“一帶一路”戰略中以專(zhuan) 業(ye) 服務獲得成長成熟機會(hui) ,以富有實效的“公民化管理與(yu) 體(ti) 驗”塑造香港新一代人“愛國愛港”的曆史觀、政治觀和身份意識。香港的繁榮穩定是中央、特區政府及香港社會(hui) 的共同責任,是“一國兩(liang) 製”的製度初衷,在上述各方日益凝聚秩序共識、發展共識與(yu) 價(jia) 值共識的條件下,所謂香港“2047問題”(二次前途問題)可能並不嚴(yan) 峻,“50年不變,50年之後也不會(hui) 變”的小平論斷就可能得到曆史性的證明。 

 

責任編輯: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