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飛龍】協商民主的理論定位與製度化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7-09-15 20: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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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飛龍

作者簡介:田飛龍,男,西元一九八三年生,江蘇漣水人,北京大學法學博士。現任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hui) 理事。著有《中國憲製轉型的政治憲法原理》《現代中國的法治之路》(合著)《香港政改觀察》《抗命歧途:香港修例與(yu) 兩(liang) 製激變》,譯有《聯邦製導論》《人的權利》《理性時代》(合譯)《分裂的法院》《憲法為(wei) 何重要》《盧梭立憲學文選》(編譯)等法政作品。


協商民主的理論定位與(yu) 製度化

作者:田飛龍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法治周末》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七月廿四日甲辰

          耶穌2017年9月14日

 

“天下公議”曾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政治理想,但並未完整貫徹實現。近現代儒家士大夫的“協商參政”開辟出了中國協商民主的獨特道路與(yu) 實踐樣式,但尚未在憲製體(ti) 係層麵獲得明確定位與(yu) 製度化鞏固。時至今日,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決(jue) 定中對協商民主進行了這樣的製度定位:“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ou) 勢,是黨(dang) 的群眾(zhong) 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ti) 現。”這一定位表明:其一,協商民主是中國民主政治的有機構成,而且是“特有”和“獨特”因素;其二,協商民主是群眾(zhong) 路線的政治化和製度化。具體(ti) 而言,中國協商民主已逐步體(ti) 係化,不僅(jin) 包括以政協製度為(wei) 載體(ti) 的高層政治協商民主,也包括在具體(ti) 立法、行政及社會(hui) 治理中各層次的協商民主。通過廣泛的協商民主製度網絡建設,將各級決(jue) 策的開放性、民主性提升到新的高度,充分體(ti) 現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的廣泛性與(yu) 代表性。當然,中國協商民主有著自身觀念資源和製度實踐形式,但其豐(feng) 富發展也需要借鑒外來理論與(yu) 實踐經驗。進一步,協商民主與(yu) 作為(wei) 政體(ti) 形式的人大民主之間具有何種關(guan) 聯?這在西方民主理論中被一般化為(wei) 協商民主與(yu) 代議民主的關(guan) 係問題。再進一步,作為(wei) 製度體(ti) 係的中國協商民主到底如何在依法治國框架下真正結構化、製度化及有機嵌入中國式代議憲製體(ti) 係之中,仍然是需要進一步探索與(yu) 完善的國家治理課題。

 

在此改革背景下,北京大學憲法與(yu) 行政法研究中心作為(wei) 教育部人文社會(hui) 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申報設立了總課題“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下設若幹子課題,其中包括高全喜教授主持的“協商民主與(yu) 國家治理現代化”課題。2017年9月8日,“協商民主的理論傳(chuan) 統與(yu) 製度形式”學術研討會(hui) 在北京大學法學院四合院會(hui) 議室順利舉(ju) 行,該會(hui) 議是本項目之研究與(yu) 研討活動的一部分。

 

本次研討會(hui) 邀請到國內(nei) 知名的法學家、政治學家及青年學者20餘(yu) 人參會(hui) ,議程上分為(wei) 開幕式和四個(ge) 專(zhuan) 題研討:(1)民主理論與(yu) 協商民主;(2)協商民主的製度化;(3)協商民主的中國經驗;(4)互聯網與(yu) 協商民主的擴展。

 

開幕式由課題負責人高全喜教授及北京大學憲法與(yu) 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薑明安教授分別致辭。高全喜教授簡要介紹了課題設計的理論構想與(yu) 研究進展,對協商民主研究如何把握法學視角與(yu) 政治學視角的平衡以及突出協商民主的製度化之維提出了富有啟發的見解,也為(wei) 課題組以及會(hui) 議研討提供了大致的基調與(yu) 方向。薑明安教授是包括該課題在內(nei) 的基地總課題“中國特色的依法治國和法治政府建設”的負責人,從(cong) 整體(ti) 課題的結構和預期目標角度對協商民主課題予以定位,期待該課題能夠在汲取西方理論經驗的同時,更多地挖掘中國自身的協商民主觀念資源和製度實踐形式,適度回應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協商民主體(ti) 係化的有關(guan) 論述和要求,以便使課題最終成果對中國的民主法治建設起到重要推動作用。高全喜教授同時也是該基地的學術委員,通過承擔課題、接受谘詢等方式參與(yu) 基地學術建設。

 

四個(ge) 研討環節錯落有致,異彩紛呈,富含理論張力和經驗比較。

 

第一節聚焦協商民主的理論傳(chuan) 統,呈現協商民主在民主理論史與(yu) 民主理論體(ti) 係中的獨特地位與(yu) 角色。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徐湘林教授對民主研究中的“啟蒙主義(yi) 情結”及“純粹概念討論”的學術趨勢進行了一定的批評,提出民主研究要更加重視經驗與(yu) 運行,而協商民主正是中國民主研究富有價(jia) 值的議題和素材,能夠矯正西方的“選舉(ju) 中心論”。叢(cong) 日雲(yun) 教授從(cong) 自身對美國民主變遷的觀察中認為(wei) 協商民主過度放大平等價(jia) 值和更大程度參與(yu) ,破壞了民主政治中精英與(yu) 大眾(zhong) 的平衡,民主政治需要重建這種平衡。王占陽教授則對平等主義(yi) 民主持肯定態度,但也批判性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過程中的若幹觀念偏差與(yu) 實踐變形。在自由討論中,學者們(men) 圍繞英國脫歐及特朗普當選、美國“白左運動”政治後果等熱點議題深入探討了民主的當代變遷與(yu) 民粹化傾(qing) 向,剖析辯論了協商民主內(nei) 部的精英取向與(yu) 大眾(zhong) 取向的矛盾。

 

第二節聚焦協商民主的製度化。陳劍教授從(cong) 基層民主協商的角度展現協商民主的經驗化脈絡及具體(ti) 表現。包剛升副教授提出對協商民主概念之規範正確性的質疑,對協商民主的威權化傾(qing) 向予以適當揭示和批評。這種理論性辨析是重要的,因為(wei) 協商民主內(nei) 部本身就有張力,“專(zhuan) 家”與(yu) “大眾(zhong) ”分擔不同的價(jia) 值賦重和製度角色,不可越位,不可相互取代,隻能通過製度的精密設計及實踐的責任倫(lun) 理加以動態平衡。李洪雷研究員則從(cong) 國務院主持的重大行政決(jue) 策程序立法角度討論行政決(jue) 策中的協商民主,結合草案評述了行政協商民主的合理性、操作空間和局限性。過去十餘(yu) 年中國的行政改革較大尺度地接納西方行政法發展中出現的“公開參與(yu) 型”治理觀念和技術,在國家法律與(yu) 行政法規層麵逐步體(ti) 現出來,而且成為(wei) 中國推進依法行政與(yu) 治理現代化的共識性方向。“行政協商民主”是依法行政的合法性擴展,是最具有實踐潛力與(yu) 活力的製度改革領域之一。

 

第三節聚焦協商民主的中國經驗。張小勁教授從(cong) 基層治理與(yu) 民主協商的角度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在改革中積累的經驗與(yu) 不足。賈西津副教授結合社會(hui) 組織在協商民主中的地位與(yu) 作用展開,提出了對中國協商民主社會(hui) 化運行的觀察與(yu) 批評,指出協商民主地方經驗存在不可持續性的缺陷。李筠副教授從(cong) 政治友愛精神解釋協商民主的倫(lun) 理基礎,並期待中國協商民主的基層實踐能夠培育托克維爾式的民主“民情”。何淵副教授從(cong) 中國區際衝(chong) 突案例分析中展現區際協商民主的製度價(jia) 值與(yu) 實踐運用,指出現有協商機製的民主開放性和參與(yu) 度還有待製度性加強。田飛龍副教授將協商民主定位於(yu) “方法論民主”,將代議民主定位於(yu) “本體(ti) 論民主”,廓清了協商民主的理論地位與(yu) 角色,同時結合自身研究村民自治、行政協商民主的經驗分析了中國協商民主的分散化、擴展性及其製度鞏固的瓶頸問題,對中國民主政治發展提出了“頂層設計”與(yu) “基層積累”並行的實踐路線,對於(yu) 單純寄托“基層積累”式的托克維爾路線予以一定批評,認為(wei) 有“政治浪漫派”之嫌,而需要頂層性的“聯邦黨(dang) 人”路線加以提升及呼應。唐飛博士後側(ce) 重從(cong) 製憲政治協商的角度呈現協商民主在憲法政治中的特別運用,以及進一步辨析了協商民主內(nei) 部的實質民主取向和程序民主取向,引述西方最新的理論資源加以批評性分析。

 

第四節聚焦互聯網條件下的協商民主。這一節主要由若幹名青年學者發言及討論。畢競悅博士提出了“互聯網+協商民主”的製度操作思路,結合現實案例及中國場景加以展開,對互聯網協商民主持審慎期待的立場。張紹欣博士後從(cong) 哲學與(yu) 數學史的角度解析了互聯網及人工智能的邏輯基礎,為(wei) 互聯網協商民主的討論提供了必要的知識前提。翟晗博士以2010-2011冰島製憲案例中網絡協商民主的應用為(wei) 例,說明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優(you) 勢和不足。趙強博士以新中國製憲政治中的協商民主要素來說明製憲與(yu) 協商的關(guan) 聯。郭富民博士則提出了互聯網協商民主的“伊甸園”和“巴別塔”雙重意象,分析了互聯網與(yu) 協商民主之間的多重張力,提示這一發展路徑的不確定性。互聯網已全麵改變了人們(men) 的生活方式,協商民主如何借助及嵌入互聯網世界,對協商民主的製度化實踐至關(guan) 重要。中國是互聯網大國,正快速成為(wei) 互聯網強國,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通過網絡空間獲取知識、意義(yi) 和政策參與(yu) 機會(hui) 。這樣的巨型社交網絡必然成為(wei) 國家公權力與(yu) 民間社會(hui) 競爭(zheng) 性介入的主要實踐領域,互聯網的“天然自由”與(yu) 國家理性的“管製秩序”之間如何建立新的契約性與(yu) 權力性平衡,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現實挑戰。協商民主在這一“網絡共和國”(桑斯坦)的建構過程中不僅(jin) 僅(jin) 是建構的主體(ti) 力量,也是建構對象本身。如何做到互聯網協商民主的“團結緊張”與(yu) “嚴(yan) 肅活潑”,既有安全和秩序,又有自由和活力,並不容易。這一節的討論具有前瞻性和開放性,也是本課題聚焦前沿、回應實踐的特色。

 

整場學術研討會(hui) 既有理論傳(chuan) 統的鉤沉辨析,也有中國製度實踐的具體(ti) 形式描述批評,更有前沿性的互聯網協商民主討論,在法學與(yu) 政治學交叉之餘(yu) 增加了互聯網的技術維度。這些討論大大深化了協商民主的理論內(nei) 涵與(yu) 實踐層次。高全喜教授在會(hui) 議結束時高度評價(jia) 了此次討論會(hui) 的效果與(yu) 成果,期望課題組及與(yu) 會(hui) 專(zhuan) 家繼續在協商民主框架下思考和推進中國協商民主理論化與(yu) 製度化的時代改革進程。

 

“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ti) 係”是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的製度規劃與(yu) 規範期待,也是中國協商民主發展的理想性製度目標。我們(men) 確信,作為(wei) “方法論民主”的協商民主因其方法的科學性與(yu) 民主性,可以極大修正和補充作為(wei) “本體(ti) 論民主”的中國式代議民主,在進一步增強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的同時,將民主精神與(yu) 方法代入廣泛的立法、行政與(yu) 社會(hui) 治理過程之中,拓寬和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yu) ”,充實和提升公民的“知情權、參與(yu) 權、表達權和監督權”,最終培育高度成熟及理性化的公民文化與(yu) 公民行動能力。讓協商民主成為(wei) 中國公民的日常養(yang) 成所,讓成熟的中國公民群體(ti) 成為(wei) 中國代議民主及共和國政治的堅實基礎,這或許就是中國民主政治發展的實踐理性之路。

 

責任編輯: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