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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齊勇作者簡介:郭齊勇,男,西元一九四七年生,湖北武漢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任武漢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哲學學院院長,現任武漢大學國學院院長、教授。社會(hui) 兼職全國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等。著有《中國哲學史》《中國儒學之精神》《中國哲學智慧的探索》《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儒學與(yu) 現代化的新探討》《熊十力哲學研究》《熊十力傳(chuan) 論》《守先待後》《文化學概論》《現當代新儒學思潮研究》等。 |
中國哲學的精神與(yu) 特點及其對現代性的批判與(yu) 調適
作者:郭齊勇、王晨光(武漢大學哲學學院)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原載於(yu) 《人文論叢(cong) 》輯刊2015第2輯總第24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15年12月
時間:孔子二五六八年歲次丁酉六月二十日辛醜(chou)
耶穌2017年7月13日
筆者擬探討“中國哲學精神”的問題。然而,“中國哲學”非常複雜,從(cong) 流派來看有諸子百家、儒釋道、宋明理學等,從(cong) 典籍來說有經史子集與(yu) 地方文獻等,還有不同時空的中華各民族的哲學思潮與(yu) 思想家,以及口耳相傳(chuan) 的思想內(nei) 容。
任何概括都有危險性,不免掛一漏萬(wan) ,以偏概全。盡管如此,人們(men) 還是要概括、提煉。冒著可能陷入化約主義(yi) 偏失的危險,我們(men) 還是試圖從(cong) 儒、釋、道家的哲學中抽繹出反映“中國哲學精神與(yu) 特點”的若幹內(nei) 涵,盡管儒釋道諸家及其所屬諸流派之間的主張也不盡相同,但它們(men) 仍有一些共同的思想傾(qing) 向。
一、中國哲學精神與(yu) 特點
筆者把中國哲學精神與(yu) 特點概括為(wei) 以下七點:自然生機、普遍和諧、創造精神、秩序建構、德性修養(yang) 、具體(ti) 理性、知行合一。
(一)、存有連續與(yu) 生機自然
所謂“存有的連續”,即把無生物、植物、動物、人類和靈魂統統視為(wei) 在宇宙巨流中息息相關(guan) 乃至互相交融的連續整體(ti) ,這種觀點區別於(yu) 將存有界割裂為(wei) 神界、凡界的西方形而上學。受此影響,中國古代思想家始終聚焦於(yu) 生命哲學本身,沒有創世神話,不向外追求第一原因或最終本質等抽象答案,不向超越的、外在的上帝觀念致思,故也不曾如西方哲學那樣搖擺於(yu) 唯物與(yu) 唯心、主觀與(yu) 客觀、凡俗與(yu) 神聖之間。[1]所謂“生機的自然主義(yi) ”,指中國哲學認為(wei) “自然是一種不斷活動的曆程,各部分成為(wei) 一種有生機的整體(ti) 形式,彼此動態地關(guan) 聯在一起……此種活動的曆程是陰與(yu) 陽的相互變動,在時間的曆程中來實現自己。”中國哲學並不強調主體(ti) 和客體(ti) 、物體(ti) 和精神之間的分辨,而是一種自然的相應,互為(wei) 依藉和補充,在互為(wei) 依藉和補充以及自然的相應中,就成就和保存了生命與(yu) 理解。[2]
長期以來,在西方,一元外在超越的上帝、純粹精神是宇宙的創造者。人與(yu) 神,心與(yu) 物,此岸與(yu) 彼岸,致思界與(yu) 存在界,身體(ti) 與(yu) 心靈,價(jia) 值與(yu) 事實,理性與(yu) 情感,乃至如如不動的創造者與(yu) 被它創造的生動活潑的世界,統統被打成兩(liang) 橛。然而中國哲學的宇宙論是生成論而不是構成論,他們(men) 認為(wei) ,世界不是宰製性的建構,而是各種主體(ti) 的參與(yu) 。中國哲學的主流是自然生機主義(yi) 的,沒有淩駕於(yu) 世界之上的造物主。中國哲學是氣的哲學而不是原子論的哲學,氣的哲學昭示的是連續性的存在,變動不居,大化流行,生機無限。宇宙絕非孤立、靜止或機械排列的,而是創進不息、常生常化。由此,人類賴以生存的宇宙是一個(ge) 無限的宇宙,創進的宇宙,普遍聯係的宇宙,其包舉(ju) 萬(wan) 有,統攝萬(wan) 象。對宇宙創化流衍的信念,實際上也正是對人創造能力的信念。
(二)、整體(ti) 和諧與(yu) 天人合一
中國人有著天、地、人、物、我之間的相互感通、整體(ti) 和諧、動態圓融的觀念與(yu) 智慧。中華民族長期的生存體(ti) 驗形成了我們(men) 對於(yu) 宇宙世界的獨特的覺識與(yu) “觀法”和特殊的信仰與(yu) 信念,即打破了天道與(yu) 性命之間的隔閡,打破了人與(yu) 超自然、人與(yu) 自然、人與(yu) 他人、人與(yu) 內(nei) 在自我的隔膜,肯定彼此的對話、包涵、相依相待、相成相濟。與(yu) 這種宇宙觀念相聯係的是寬容、平和的心態,有彈性的、動態統一式的中庸平衡的方法論。正如湯一介所言:“普遍和諧”的觀念是“天人合一”的基本命題和“體(ti) 用一源”的思維模式的產(chan) 物,包括了自然的和諧、人與(yu) 自然的和諧、人與(yu) 人的和諧、以及人自身內(nei) 外身心的和諧,是儒、釋、道三家共同的思想旨趣。[3]“天人合一”體(ti) 現了中國哲學精神中存有的連續和有機的整體(ti) 。天是事物存在及其價(jia) 值的根源,天道有化生萬(wan) 物之德。“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雲(yun) 行雨施,品物流形。……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wan) 國鹹寧。”(《周易•乾•彖辭》)這正說明中國文化以天道貫人事的特點。“天”是萬(wan) 物的最終依據,“天”不是與(yu) 地相對的“物質之天”,而是作為(wei) 自然界整體(ti) 意義(yi) 的“自然之天”。此外,“天”還有著“道德義(yi) 理之天”,乃至“宗教神性意義(yi) ”的內(nei) 涵。正是由於(yu) 天所具有的多重含義(yi) ,“天”便不隻是指外在於(yu) 人的自然界,而是一有機的、連續性的、生生不息的能動的、與(yu) “人”相關(guan) 聯的不可分的存在。[4]中國人有著對天、天地精神的信仰及對天命的敬畏,並提升自己的境界以“與(yu) 天地精神相往來”。這種精神上的契合與(yu) 穎悟,足以使人產(chan) 生一種個(ge) 人道德價(jia) 值的崇高感。由此對天下萬(wan) 物、有情眾(zhong) 生之內(nei) 在價(jia) 值,油然而生出博大的同情心,進而洞見天地同根,萬(wan) 物一體(ti) 。儒家立己立人、成己成物、博施濟眾(zhong) 、仁民愛物之仁心,道家萬(wan) 物與(yu) 我為(wei) 一、天籟齊物之寬容,佛家普度眾(zhong) 生、悲憫天下之情懷,都是這種精神的結晶。
中國文化重視人與(yu) 自然之間,各族群、民族之間,人與(yu) 人之間的和諧統一的關(guan) 係。所謂“天人合一”,包含有經過區分天人、物我之後,重新肯定的人與(yu) 自然的統一,強調的是順應自然而不是片麵征服、絕對占有自然。中國人在觀念上形成了“和而不同”、“協合萬(wan) 邦”、“天下一家”的文化理想,既重視各民族、族群及其文化、宗教的分別性、獨特性,又重視和合性、統一性。在人與(yu) 人的關(guan) 係問題上,善於(yu) 化解與(yu) 超越分別與(yu) 對立,主張仁愛、和平、和為(wei) 貴與(yu) 協調性,有民胞物與(yu) 的理想,厚德載物,兼容並包,愛好和平,從(cong) 不侵略別人,反對以力服人,主張“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
(三)、自強不息與(yu) 創造革新
中國文化是“尊生”、“重生”、創造日新的文化,所崇拜的“生”即創造性的本身。《周易·係辭上傳(chuan) 》:“富有之謂大業(ye) ,日新之謂盛德,生生之謂易。”宇宙間最高最大的原理就是:一切都在遷流創化中發展著,世界是一個(ge) 生生不息、日化日新的曆程,生長衰亡,新陳代謝,永不停息,“為(wei) 道也屢遷”。中國的易、儒、道、釋諸家尊奉的“道”,就是天地自然或人文世界的永恒運動和發展變化,正所謂“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周易·係辭下傳(chuan) 》)。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人們(men) 效法天地的,就是這種不斷進取、剛健自強的精神與(yu) 包容不同的人、事物與(yu) 文化、思想的胸懷。人在天地之中,深切體(ti) 認了宇宙自然生機蓬勃、盎然充滿、創進不息的精神,進而盡參讚化育的天職;由此產(chan) 生了真善美統一的人格理想,視生命之創造曆程即人生價(jia) 值實現的曆程。在天地宇宙精神的感召之下,人類可以創起富有日新之盛德大業(ye) ,能夠日新其德,日新其業(ye) ,開物成務。所以《禮記·大學》引述古代經典說:“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無論是對我們(men) 民族還是個(ge) 人,我們(men) 不能不盡心竭力地創造新的,改革舊的,推陳出新,革故鼎新,這是天地萬(wan) 象變化日新所昭示給我們(men) 的真理。此正是王夫之所言:“天地之間,流行不息,皆其生焉者也,故曰‘天地之大德曰生’。……今日之日月,非用昨日之明也;今歲之寒暑,非用昔歲之氣也。……故人物之生化也,誰與(yu) 判然使一人之識亙(gen) 古而為(wei) 一人?誰與(yu) 判然[使一物之命]亙(gen) 古而為(wei) 一物?”(《周易外傳(chuan) 》卷六)
總之,世界自身的永恒運動、創新、變化、發展,自我更新,自我否定,日生日成,日新其德,革故鼎新,除舊布新,是中國文化的主調。創新的動源,來自世界或事物自身內(nei) 部的張力或矛盾。中國文化凸現了積極有為(wei) 、自強不息的精神,強調革故鼎新,創造進取,即人要向天地學習(xi) 。無數的仁人誌士奮發前行,不屈服惡劣的環境、勢力與(yu) 外來侵略者的淩辱壓迫,正是這種剛健堅毅的精神使然。
(四)、德性修養(yang) 與(yu) 內(nei) 在超越
中國文化特別凸顯在道德文明層麵,並且用道德取代了宗教的功能。儒、釋、道、宋明理學四大思想資源與(yu) 思想傳(chuan) 統,最根本處是做人,是強調人的德性修養(yang) 。這四大思想傳(chuan) 統及其內(nei) 部各流派在根本的目的上並無大的差別,他們(men) 彼此的分歧或紛爭(zheng) ,主要是修身工夫入路問題。儒家的理想人格是成聖人、賢人、君子,道家的理想人格是成真人、聖人、神人、至人、天人,佛教的理想人格是成菩薩、佛陀,他們(men) 的修養(yang) 要旨表明,生活在俗世、現實之中的人,總要追求一種超脫俗世和現實的理想勝境。儒家的“極高明而道中庸”,佛教的“平常心即道心”都表明了現實與(yu) 理想的統一。人人皆可為(wei) 堯舜,人人皆具佛性,是儒家與(yu) 佛教的最高信仰。實際上,儒、道、佛與(yu) 宋明理學都是要追求一種理想的高尚的社會(hui) ,因此其共同點都在培育理想的人格境界,以出世的精神幹入世的事業(ye) 。
這四大思想傳(chuan) 統的道德精神並非隻停留在社會(hui) 精英層,相反通過教化,通過民間社會(hui) 、宗教與(yu) 文化的各種方式,如蒙學、家訓、家禮、戲文、鄉(xiang) 約、行規等,把以“仁愛”為(wei) 中心的五常、四維、八德等價(jia) 值滲透到老百行的日用常行之中,成為(wei) 他們(men) 日常生活的倫(lun) 理。而這些倫(lun) 理是具體(ti) 的、有生命的,甚至其中每一個(ge) 讚揚與(yu) 責備都包涵很高的智慧。[5]中國人以仁義(yi) 為(wei) 最高價(jia) 值,崇尚君子人格,肯定“三軍(jun) 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誌也”,“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精神,弘揚至大至剛的正氣,舍我其誰的抱負,乃至“不識一個(ge) 字,亦須還我堂堂的做個(ge) 人”,強調人人都有內(nei) 在的價(jia) 值與(yu) 不隨波逐流的獨立意誌,以“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的氣概,守正不阿,氣節凜然,甚至殺身成仁,舍生取義(yi) 。
內(nei) 在超越的精神是中國傳(chuan) 統哲學在麵對超越性與(yu) 內(nei) 在性問題時展現出來的共同精神。儒家的天道性命之學、為(wei) 己之學,是“以道德理想的提升而達到超越自我和世俗的限製,以實現其超凡入聖的天人合一境界”;道家的道德論和逍遙思想,“以其精神的淨化而達到超越自我與(yu) 世俗的限製,以實現其絕對自由的精神境界”;中國禪宗的明心見性、轉識成智、見性成佛等中心思想,強調“人成佛達到超越的境界完全在其本心的作用”。[6]儒、釋、道三家都呈現出內(nei) 在的超越性。內(nei) 聖外王之道,同樣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哲學中儒、道、釋(禪宗)所共有,以此作為(wei) 達到理想社會(hui) 的根本辦法。
(五)、秩序建構與(yu) 正義(yi) 訴求
中國文化中不僅(jin) 有理想勝境,而且有係統的現實社會(hui) 的治理的智慧與(yu) 製度。長期以來,中國社會(hui) 秩序的建構,靠的是“禮治”。“禮治”區別於(yu) “人治”、“法治”。“德治”是“禮治”的核心,但“禮治”的範圍比“德治”更廣。
《禮記·樂(le) 記》載:“是故先王之製禮樂(le) ,人為(wei) 之節。衰麻哭泣,所以節喪(sang) 紀也。鍾鼓幹戚,所以和安樂(le) 也。昏姻冠笄,所以別男女也。射鄉(xiang) 食饗,所以正交接也。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可見“禮”是帶有宗教性、道德性的生活規範。在“禮”這種倫(lun) 理秩序中,亦包含了一定的人道精神、道德價(jia) 值。荀子推崇“禮”為(wei) “道德之極”、“治辨之極”、“人道之極”,因為(wei) “禮”的目的是使貴者受敬,老者受孝,長者受悌,幼者得到慈愛,賤者得到恩惠。在貴賤有等的禮製秩序中,含有敬、孝、悌、慈、惠諸德,以及弱者、弱小勢力的保護問題。古代有“一夫授田百畝(mu) ”的訴求並轉化為(wei) 計口授田製,有養(yang) 老製度與(yu) “移民就穀”等荒政,對災民、鰥寡孤獨與(yu) 聾啞等殘疾人都有救濟與(yu) 保護製度。禮樂(le) 文化不僅(jin) 促進社會(hui) 秩序化而且有“諧萬(wan) 民”的目的,即促進社會(hui) 的和諧化並提升百姓的文明水準。
一個(ge) 穩定和諧的人間秩序總是要一定的禮儀(yi) 規範為(wei) 調節的,包括一定的等級秩序、禮文儀(yi) 節。禮包含著法,禮既是道德規範,又是法律製度。儒家主張“明德慎罰”、“德主刑輔”、“一斷於(yu) 法”、“賞當其功,刑當其罪”、“執法必信,司法必平”等公平原則。荀子說:“故刑當罪則威,不當罪則侮;爵當賢則貴,不當賢則賤。古者刑不過罪,爵不逾德。”(《荀子·君子》)同時,荀子又主張不以私情害法,指出:“怒不過奪,喜不過予,是法勝私也。”(《荀子·修身》)他強調“嚴(yan) 令繁刑不足以為(wei) 威”(《荀子·議兵》),“刑彌繁而邪不勝”(《荀子·宥坐》)。他主張“明刑弼教”,不濫用刑,“殺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荀子·議兵》),重視德教。儒家總體(ti) 上肯定德本刑用,省刑慎罰,反對不教而誅。
古代村社組織有十、百家,或稱邑、裏,或稱“社”與(yu) “村社”。管理公務的領袖,是由選舉(ju) 產(chan) 生的三老、嗇夫等。公共生活在庠、序、校中進行。庠、序、校是議政、集會(hui) 與(yu) 活動的場所,以後變成古代的學校。傳(chuan) 統中國是儒家式的社會(hui) ,是小政府大社會(hui) 的典型。傳(chuan) 統中國的社會(hui) 管道、中間組織很多,例如以宗族、家族、鄉(xiang) 約、義(yi) 莊、幫會(hui) 、行會(hui) (到近代轉化為(wei) 商、農(nong) 、工會(hui) )等為(wei) 載體(ti) ,以民間禮儀(yi) 、節日與(yu) 婚喪(sang) 祭祀活動,村社活動,學校、書(shu) 院講學活動,士農(nong) 工商的交往等為(wei) 契機,在一定意義(yi) 上就是社會(hui) 自治、地方自治的。呂大鈞、大臨(lin) 兄弟建立的“鄉(xiang) 約”、範仲淹首創的“義(yi) 莊”,同是地方性的製度,也同具有以“禮”化“俗”的功能。傳(chuan) 統中國絕非由政府包打天下,而主要靠血緣性的自然團體(ti) 及其擴大化的社會(hui) 各團體(ti) 來治理社會(hui) ,這些團體(ti) 自身就是民間力量,它們(men) 也保護了民間社會(hui) 與(yu) 民間力量,包含家庭及私人空間。它們(men) 往往與(yu) 政權力量相抗衡又相協調,在平衡政權力量的同時,又起到政權力量所起不到的多重作用,如抑製豪強,協調貧富,保障小民生存權,教化民眾(zhong) ,化民成俗,安頓社會(hui) 人心等。又起到慈善機構的作用,救濟貧弱,支持農(nong) 家、平民子弟接受教育等。[7]
中國人特重教育,強調教育公平,即“有教無類”,這為(wei) 達到“政治公平”起了一定的作用。中國社會(hui) 等級間的流動較快,這是文官政治的基礎。儒家強調知識分子在社會(hui) 政治中的指導作用,甚至提出士大夫與(yu) 皇帝共治天下的主張。儒家有其言責,批判與(yu) 主動建言,為(wei) 廣開言路而抗爭(zheng) 。傳(chuan) 統民本主義(yi) 主張:“民為(wei) 邦本,本固邦寧”,“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人無於(yu) 水監,當於(yu) 民監”,“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民本主義(yi) 肯定人民是主體(ti) ;人君之居位,必須得到人民的同意;保民、養(yang) 民、教民是人君的最大職務。
(六)、具體(ti) 理性與(yu) 辯證思維
中國的理性是具體(ti) 的理性。《論語》中孔子就是對某個(ge) 具體(ti) 的人物、具體(ti) 的情況做出評判,這一點就與(yu) 我們(men) 現代的學術討論習(xi) 慣大不相同。[8]西方理性主義(yi) 的主要特征是人有抽象和演繹的理性能力。中國哲學家承認人是理性的,人可自然地知道實在或道。“實在”和“道”不是邏輯界說的抽象術語,而是普遍地和具體(ti) 地展現於(yu) 事事物物中的合理秩序,可以透過直接的經驗和廣泛的經驗層麵來了解。中國哲學所展示的具體(ti) 理性,無論是在認識實踐的層麵,還是在倫(lun) 理政治甚至本體(ti) 論的層麵,始終不與(yu) 經驗相離。[9]中國古代不缺乏抽象思維,有明確的概念、範疇。古代辯證思維發達,這屬於(yu) 理論思維,包含了抽象過程。中國思維有兩(liang) 大特征,一是整體(ti) 觀,二是陰陽觀。前者從(cong) 整體(ti) 上把握世界或對象的全體(ti) 及內(nei) 在諸因素的聯係性、係統性;後者重視事物內(nei) 在矛盾中陰陽、一兩(liang) 關(guan) 係的對立與(yu) 平衡。
相對於(yu) 西方用理性思辯的方式來考察、探究形上學的對象,中國哲人重視的則是對存在的體(ti) 驗,是生命的意義(yi) 與(yu) 人生的價(jia) 值,著力於(yu) 理想境界的追求與(yu) 實踐工夫的達成。“……他人及天地萬(wan) 物即在人之實踐追問中構成意義(yi) ,成為(wei) 人實踐追問所處的意義(yi) 世界,中國哲學則名之曰人生境界。然而,如此還未足以讓人充分徹悟存在,蓋最終要安頓人的有限性,人必須將其意義(yi) 世界再往上一提而成對超越之體(ti) 證及誠信。……”[10]中國哲學的實踐性很強,不停留於(yu) “概念王國”。這不是說中國哲學沒有“概念”、“邏輯”、“理性”,恰恰相反,中國哲學有自身的係統,中國哲學的“道”、“仁”等一係列的概念、範疇,需要在自身的係統中加以理解。中國哲學有關(guan) “天道”、“地道”、“人道”的秩序中,含有自身內(nei) 在的邏輯、理性,乃至道德的、美學的、生態學的涵義(yi) 。其本體(ti) 論、宇宙論及人道、人性、人格的論說無比豐(feng) 富,而這些都需要在自身的語言、文化、思想係統和具體(ti) 的語境中加以解讀。
漢民族哲學中有著異於(yu) 西方的語言、邏輯、認識理論,如強調主觀修養(yang) 與(yu) 客觀認知有密切的關(guan) 係,如有與(yu) 漢語自身的特性有聯係的符號係統與(yu) 言、象、意之辯。有的專(zhuan) 家說中國有所謂“反語言學”的傳(chuan) 統。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中國有自己的語言學與(yu) 語言哲學的傳(chuan) 統。以象為(wei) 中介,經驗直觀與(yu) 理性直觀地把握、領會(hui) 對象之全體(ti) 或底蘊的思維方式,有賴於(yu) 以身“體(ti) ”之,即身心交感地“體(ti) 悟”。這種“知”、“感”、“悟”是體(ti) 驗之知,感同身受,與(yu) 形身融在一起。我們(men) 要超越西方一般知識論或認識論的框架、結構、範疇的束縛,發掘反歸約主義(yi) 、揚棄線性推理的“中國理性”、“中國認識論”的特色。中國傳(chuan) 統的經學、子學、玄學、佛學、理學、考據學等都有自己的方法,這些方法也需要深入地梳理、繼承。道家、佛教的智慧,遮撥、破除我們(men) 對宇宙表層世界或似是而非的知識係統的執著,獲得精神上的自由、解脫,爆發出自己的創造性。道家、玄學、禪宗等巧妙地運用語言,或指其非所指以指其所指,或否定其所指而明即其所指,甚至不用語言,以身體(ti) 語言,以機鋒、棒喝,開悟心靈,啟發人當下大徹大悟。“中國哲學的特性,例如喜用‘隱喻’與(yu) ‘敘事’,表達‘形象——觀念’,並與(yu) 默觀、藝術、道德與(yu) 曆史經驗不可分割。”[11]值得我們(men) 重視的是,這些“超語言學”的方式是與(yu) 其語言學相補充、相配合的。中國哲人把理智與(yu) 直覺巧妙地配合了起來。
從(cong) 哲學思想方法而言,我們(men) 應當看到,直覺與(yu) 理智乃代表同一思想曆程之不同的階段或不同的方麵,並無根本的衝(chong) 突。當代世界哲學的趨勢,乃在於(yu) 直覺方法與(yu) 邏輯語言分析方法的綜貫。按賀麟先生的說法,直覺方法一方麵是先理智的,一方麵又是後理智的。先用直覺方法洞見其全,深入其微,然後以理智分析此全體(ti) ,以闡明此隱微,這是先理智的直覺。先從(cong) 事於(yu) 局部的研究、瑣屑的剖析,積久而漸能憑直覺的助力,以窺見其全,洞見其內(nei) 蘊之意義(yi) ,這是後理智的直覺。直覺與(yu) 理智各有其用而不相悖。今天,沒有一個(ge) 用直覺方法的哲學家而不兼采形式邏輯與(yu) 矛盾思辨的;同時也沒有一個(ge) 理智的哲學家而不兼用直覺方法及矛盾思辨的。[12]所以,東(dong) 西方思維方式並不是絕對的直覺與(yu) 理智的對立。西方也有體(ti) 驗型、直覺型的哲學家。我們(men) 要善於(yu) 把東(dong) 西方各自的理性方法綜合起來,隻用直覺體(ti) 會(hui) ,不要科學分析,是有弊病的。
(七)、知行合一與(yu) 實踐精神
我國有經世致用精神,強調知行合一,踐形盡性,經國濟民,兼重文事武備,明理達用,反對空談高調。知行關(guan) 係問題是中國哲學家特別重視的問題之一。它所涵蓋的是理論理性與(yu) 實踐理性的統一。中國哲學家偏重於(yu) 踐形盡性,力行實踐。古代哲學家的興(xing) 趣不在於(yu) 建構理論體(ti) 係,不是隻把思想與(yu) 觀念係統表達出來就達到了目的,而在於(yu) 言行一致、知行統一,自己所講的與(yu) 自家身心的修煉必相符合。他們(men) 強調知行的互動,即按照自己的哲學信念生活,身體(ti) 力行,付諸行動,集知識與(yu) 美德於(yu) 一身,不斷把自己修養(yang) 到超越的境界。
在朱熹、王陽明和王夫之的知行統合觀中,我們(men) 可以知道,中國哲學家的行為(wei) 方式是理想與(yu) 理性的統一,價(jia) 值與(yu) 事實的統一,理論理性與(yu) 實踐理性的統一。[13]他們(men) 各自強調的側(ce) 麵容或有所不同,但把價(jia) 值理想現實化,實踐出來,而且從(cong) 自我修養(yang) 做起,落實在自己的行為(wei) 上,完全出自於(yu) 一種自覺、自願、自由、自律,這是頗值得稱道的。
關(guan) 於(yu) 傳(chuan) 統知行觀的現代改造,首先應由單純的德行和涵養(yang) 性情方麵的知行,推廣應用在自然的知識和理論的知識方麵,作為(wei) 科學思想以及道德以外的其他一切行為(wei) (包括經濟活動、工商行為(wei) 及各種現代職業(ye) 等)的理想根據。其次,這個(ge) “知”是理論的係統,不是零碎的知識,也不是死概念或抽象的觀念,更不是被動地接受外界印象的一張白紙,而是主動的、發出行為(wei) 或支配行為(wei) 的理論。再次,這個(ge) “行”不是實用的行為(wei) ,而是嚴(yan) 格意義(yi) 上的實踐。這個(ge) 實踐是實現理想、實現所知的過程,又是檢驗所知的標準。
儒釋道與(yu) 宋明理學可以救治現代人的危機,如前所述,它強調用物以“利用厚生”,但不可能導致一種對自然的宰製、控禦、破壞;它強調人文建構,批評迷信,但決(jue) 不消解對於(yu) “天”的敬畏和人所具有的宗教精神、終極的信念與(yu) 信仰。中國文化甚至主張人性、物性中均有神性,人必須尊重人、物(乃至草木、鳥獸(shou) 、瓦石),乃至盡心——知性——知天,存心——養(yang) 性——事天。至誠如神,體(ti) 悟此心即天心,即可以達到一種精神的境界,這不會(hui) 導致宗教迷狂、排他性與(yu) 宗教戰爭(zheng) ,而又有安身立命的終極關(guan) 懷。儒家並不脫離生活世界、日用倫(lun) 常,相反,恰恰在庸常的俗世生活中追尋精神的超越。外王事功,社會(hui) 政事,科技發展,恰恰是人之精神生命的開展。因此,中國文化精神完全可以與(yu) 西學、與(yu) 現代文明相配合,它可以彌補宗教、科技及現代性的偏弊,與(yu) 自然相和諧,因而求得人文與(yu) 宗教、與(yu) 科技、與(yu) 自然調適上遂地健康發展。
二、中國哲學精神對現代性的批評與(yu) 調適
(一)中國哲學精神建構社群秩序的意義(yi)
近代以來,討論中國現代轉型往往傾(qing) 向認為(wei) 中國過重於(yu) 私領域,亟待向公領域轉型進而構建公民社會(hui) 。如孫中山曾說中國一盤散沙,梁啟超則參照福澤諭吉說認為(wei) 中國偏重私德缺少公德。此一偏之辭皆忽視了中國的公領域必然是從(cong) 私領域完善後推擴所得。其實任公也說“公德者,私德之推也”、“蔑私德而謬托公德,則並所以推之具而不存也。”[14]這正是《禮記·祭義(yi) 》所言“立愛自親(qin) 始”,也是陽明所謂“冬至一陽生,必自一陽,而後漸至六陽”、“抽芽、發幹、生枝葉”的譬喻。[15]在中國文化精神中,“親(qin) 親(qin) ”的人格成長和發展,有利於(yu) “仁民”的人格成長和發展;“齊家”能力的增長,也可以促進“治國”能力的增長。因此,修齊治平,親(qin) 親(qin) 仁民愛物正是生命的體(ti) 證與(yu) 實踐,而非一種邏輯的推導。[16]這正表明儒家的人既是道德人格的主體(ti) ,也是一種關(guan) 係性的存在,更是在關(guan) 係中培養(yang) 與(yu) 成就自我的。此正是“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的要義(yi) ,傳(chuan) 統政治並不以公民普遍參政為(wei) 最高準則,而是探尋政治本體(ti) 意義(yi) ,在社群之中涵化民眾(zhong) 對關(guan) 係的維護,從(cong) 而完成良好的秩序建構。
然而餘(yu) 英時認為(wei) :“以群體(ti) 關(guan) 係而言,中國文化在現代化的挑戰下必須有基本改變,是非常顯明的。在現代社會(hui) 中政治與(yu) 法律都是各自具有獨立的領域與(yu) 客觀的結構,決(jue) 不是倫(lun) 理——人倫(lun) 關(guan) 係——的延長。”[17]這實際上是誤將人倫(lun) 關(guan) 係理解為(wei) 私領域的倫(lun) 理道德,並將現代政治與(yu) 德性修養(yang) 分離。孟子說“徒善不足以為(wei) 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離婁上》);埃德蒙德·柏克強調幸福的追求隻有通過“德性”,亦即“德性強加給激情的製約”。這正是強調人的意誌必須永遠置於(yu) 理性、審慎和德性的統治之下。因此柏克認為(wei) 政府的基礎不在“虛幻的人權”,而在“尊奉義(yi) 務”。[18]顯然,餘(yu) 英時正是將良好政治的標準讓位於(yu) 工具理性。而事實上,在現代東(dong) 亞(ya) 社會(hui) ,人情主義(yi) 原則同專(zhuan) 業(ye) 化官僚是並行不悖的。現代政治的契約關(guan) 係往往以人情關(guan) 係呈現,而形式合理性與(yu) 實質合理性是混合在一起的。[19]而根據懷特對公民社會(hui) 的解釋,其具有兩(liang) 層意義(yi) :首先,“公民社會(hui) ”這一概念所描述的“公民權、代議製和法治等原則為(wei) 基礎的國家與(yu) 社會(hui) 的關(guan) 係”,在此意義(yi) 上他所指的是某種“政治社會(hui) ”;其次,它還被用來表示“中間社會(hui) 組織”,而這個(ge) 意義(yi) 上的“公民社會(hui) ”又可以表示“所有的社會(hui) 組織”、“資產(chan) 階級社會(hui) ”和“群眾(zhong) 性組織”等。[20]實際上,這正是傳(chuan) 統政治架構內(nei) 涵,儒家一方麵正視賢愚不肖的差別,從(cong) 而要求選拔士人參與(yu) 政治,有恤民之擔當;另一方麵也強調庶民皆應修養(yang) 德性,能近取譬,從(cong) 孝親(qin) 為(wei) 始逐步向外推擴,這兩(liang) 方麵本身便呈現一種良好的交融互動秩序。徐複觀揭示了修己與(yu) 治人兩(liang) 端差別的內(nei) 涵,認為(wei) 修己是將自然生命不斷底向德性上提,決(jue) 不在自然生命上立足,決(jue) 不在自然生命的要求上安設價(jia) 值。而治人居於(yu) 第二位,是承認德性標準且必以人民的自然生命的要求居於(yu) 第一的地位。[21]即使是治人,孔子也是強調士子應承擔保國恤民的義(yi) 務而非統治的權利,所謂“人君為(wei) 政在於(yu) 得人,而取人之則又在修身。能修其身,則有君有臣,而政無不舉(ju) 矣。”[22]可見中國文化精神的治理架構在於(yu) 使個(ge) 體(ti) 成為(wei) 一個(ge) “德性的真實”,卓然自立於(yu) 天壤之間,關(guan) 聯著人之為(wei) 一道德的存有。換言之,正因現代化的生活世界具有“以培養(yang) 抽象的自我認同為(wei) 目標和促使成年個(ge) 體(ti) 化的社會(hui) 化模式”[23],故不得不將德性重建的使命重新賦予個(ge) 體(ti) 。因此,儒家並不抵觸民主憲政,倘使借此能真正樹立其道德的主體(ti) ,而達到一種交光互網的德化,亦不可不謂為(wei) 中國文化精神之實現。[24]
(二)中國哲學精神對虛無主義(yi) 的調適
啟蒙思想的目標凸顯為(wei) 對理性的追求與(yu) 對傳(chuan) 統教條的克服,然而當現代性“把極端的懷疑原則製度化,並且堅持所有知識都采取假說的形式”時,卻致使“現代性的反思性削弱知識的確定性”[25],從(cong) 而將道德、科學與(yu) 藝術三者相互區分。正如哈貝馬斯所言,當“專(zhuan) 家有自己的一片自律範圍,也意味著這範圍與(yu) 日常交際解釋學的分離。”[26]可見,現代性不僅(jin) 導致道德邊緣化與(yu) 道德的法律化,而且導致理論與(yu) 實踐的脫節。而後現代“為(wei) 了逃脫理性的束縛,但同時也走向了偏離人性的悖情乖離、怪力亂(luan) 神的行為(wei) ”。[27]事實上,除了價(jia) 值和存在的迷失,精神危機的深沉層麵還體(ti) 現為(wei) 形上世界的陷落。亨廷頓認為(wei) 現代政治體(ti) 與(yu) 傳(chuan) 統政治體(ti) 之間的差異主要呈現有“理性化的權威,差異性的結構,大眾(zhong) 的參與(yu) 以及由此產(chan) 生的一種能夠實現各種廣泛目標的能力。”[28]現代政製借由理性目標的方式重塑社會(hui) 結構,無疑弱化了個(ge) 體(ti) 對自身價(jia) 值的追求。阿倫(lun) ·布魯姆對虛無主義(yi) 持批判態度,他認為(wei) 其最顯著的表現並不是缺乏堅定的信念,而是本能或情欲方麵的混亂(luan) 。“人們(men) 不再相信靈魂中多變而相互衝(chong) 突的各種傾(qing) 向有著自然的等級,用來替代自然的傳(chuan) 統也已崩潰。”[29]事實上,這恰恰根源於(yu) 後現代主義(yi) 價(jia) 值取向是以個(ge) 體(ti) 為(wei) 本位來解決(jue) 人的生命形式及意義(yi) 的安頓問題。
針對以上問題,具有整體(ti) 主義(yi) 取向的中國哲學則能展開調適。中國文化精神所蘊含的人文價(jia) 值與(yu) 德性修持不但在個(ge) 體(ti) 層麵表現為(wei) 強烈的道德主義(yi) 、積極的社會(hui) 關(guan) 切、穩健的中庸精神、嚴(yan) 肅的自我修養(yang) ,而且表現為(wei) 人道主義(yi) 、理性態度、傳(chuan) 統憂患的整體(ti) 性格等。中國哲學中的價(jia) 值取向代替了宗教的職能,他把理想境界和現實人生統一起來,通過“為(wei) 仁由己”、“盡心知天”的內(nei) 傾(qing) 路徑,把事實(或現實)世界與(yu) 價(jia) 值(或超越)世界統一起來。超越形上學點化為(wei) 內(nei) 在形上學,通過踐形盡性的工夫,使價(jia) 值理想在現實人生中完全地展現出來。儒家提倡的“居敬”、“體(ti) 仁”、“存養(yang) ”、“立誠”,在現代物欲橫流、塵世喧囂下均具有重要意義(yi) 。[30]
(三)中國哲學精神在形上世界的價(jia) 值
啟蒙後的現代社會(hui) 具有價(jia) 值排他性,近代中國倉(cang) 促轉型並接受現代價(jia) 值,致使古今完全割裂。而中國文化精神所具有的存有連續、整體(ti) 和諧及天人合一等內(nei) 容恰能彌合兩(liang) 者間的決(jue) 裂。在儒家的觀念中,形上之天乃是道德的存有。經孔子對於(yu) 神格天的轉化,至子思、孟子遂完成了道德本體(ti) 論,《中庸》所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誠者天之道也”,即為(wei) 道德本體(ti) 論說。儒家堅信,自然、社會(hui) 乃至人本身,本質上都是賦有本體(ti) 德性的道德存在。自軸心突破後,中國的人性便具有超越性並與(yu) 整個(ge) 宇宙相照映。由於(yu) 意識到自己是處於(yu) “存有的全體(ti) ”之中,因此便使人超越小我而進入“己達達人”的境界。[31]因此,中國的本體(ti) 並非孤立的自然本體(ti) ,唯借默識可於(yu) “萬(wan) 象而見其渾全,所以有天地萬(wan) 物一體(ti) 的境界,而無以物累心之患,無向外追求之苦。”[32]蔡仁厚則認為(wei) 儒學以常理常道為(wei) 主,理上超越時空,事上順時製宜,在現代社會(hui) 具有重大價(jia) 值。[33]這正是“理一分殊”內(nei) 涵所在,儒家所謂的“理一”,超越了我們(men) 現實中及曆史上的表現,正因其洞見現實中的善惡混雜,因此它指向常道,即我們(men) 向往的最高理想,它不是器物的存有,而是道的存有。[34]現實中已有的傳(chuan) 統都是“分殊”的表現,人類麵對問題的共通性終將超越各種歧異,因此,著重分殊也就是說我們(men) 不隻要重視建立終極關(guan) 懷,還要重視道的具體(ti) 落實的問題,具體(ti) 落實的諸德性也正是生生之仁德的表現。[35]但是由於(yu) 習(xi) 氣的錮蔽,現實又從(cong) 來不是一個(ge) 德性浹洽的世界,毋寧說倒是充斥著悖德乃至罪惡。對於(yu) 這種現實,中國文化精神又要求個(ge) 體(ti) 秉持道德理想主義(yi) ,以“吾非斯人之徒與(yu) 而誰與(yu) ”的執著責任感,對現實的方方麵麵進行綜合衡慮、動態調適以及道德轉化,以期為(wei) 注定生存於(yu) 現世的眾(zhong) 生造就一個(ge) 合乎人倫(lun) 乃至天倫(lun) 的境界,由此體(ti) 現了儒家的天道、自然、社群、人生的德智一如的智慧。今天我們(men) 要解決(jue) 中國的現實問題,不僅(jin) 需調動傳(chuan) 統文化資源,更應保持對現代價(jia) 值的開放性。惟有通過中國文化精神統攝傳(chuan) 統與(yu) 現代,最終方可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解決(jue) 之道。
三、餘(yu) 論
晚近以來,中國應對現代性的過程正呈現為(wei) 麥金太爾所言“認識論的危機”。即一種通過“偶然環境與(yu) 特殊社會(hui) 秩序”以及“特殊的語言和文化係統”[36]所表述的傳(chuan) 統權威遭受了新變化的挑戰,而傳(chuan) 統的信奉者調動資源予以回應卻未受到普遍讚同的尷尬處境。在麥金太爾看來,新理論可以解決(jue) 問題,但隻有與(yu) 傳(chuan) 統概念框架及信念保持一致才能宣告危機的解除。換言之,新理論正相當於(yu) 對傳(chuan) 統的重構與(yu) 再詮釋,而傳(chuan) 統也惟有基於(yu) 特定的價(jia) 值,才能在變動不居中維持對自我辨識,不致淪為(wei) 技術性的“被發明的傳(chuan) 統”[37]。
傳(chuan) 統內(nei) 在於(yu) 人心之中,是不斷被人們(men) 理解、複製、批判和重構的動態流程,對其繼承應基於(yu) 主體(ti) 自覺,按“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的客觀進程,對曆史中形成的傳(chuan) 統進行篩選與(yu) 評判,找到傳(chuan) 統與(yu) 現代化的曆史接合點。[38]隻有堅信傳(chuan) 統蘊含著應時而化的內(nei) 在生命,堅守中國精神的價(jia) 值係統,才能走出古今之爭(zheng) 的對立格局。正如章學誠所言:“所謂好古者,非謂古之必勝乎今也,正以今不殊古,而於(yu) 因革異同,求其折衷也。”[39]因此,批評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思想弊病,去蕪存菁,做出創造性的選擇和詮釋,正是我們(men) 的職責。傳(chuan) 統在創造之中,應向未來敞開無窮的可能性。所謂現代化,就是自覺有意識地促進“傳(chuan) 統”的這種變遷。“因為(wei) 我們(men) 理解著傳(chuan) 統的進展並且參與(yu) 到傳(chuan) 統的進展之中,從(cong) 而也就靠我們(men) 自己進一步地規定了傳(chuan) 統。”[40]《禮記•禮器》有“禮以時為(wei) 大”之教,陽明亦有“不離日用常行內(nei) ,直造先天未畫前”。[41]事實上,對傳(chuan) 統價(jia) 值的重新體(ti) 認正伴隨著對現代價(jia) 值的不斷反思,而在中國的現代化進程中,傳(chuan) 統、現代兩(liang) 者的相互融攝與(yu) 調適正源於(yu) 中國文化精神煥發的內(nei) 在訴求,中國特色的治國之道也可據此而逐步完善。最終,中國近代文明發展得以構成“連續”與(yu) “變革”的統一,而不是“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斷裂。[42]中國文化精神亦可借此而開顯出源頭活水,最終脫離西方現代單一度量中國古典精神的尺度,重新樹立民族文化的自信。
注釋:
[1]參見杜維明:《試談中國哲學中的三個(ge) 基調》,《杜維明文集》第5卷,武漢出版社2002年版,第4頁。
[2]成中英:《中國哲學的四個(ge) 特性》,《成中英文集》第1卷,武漢:湖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8-19頁。
[3]參見湯一介:《中國哲學中和諧觀念的意義(yi) 》,載《新軸心時代與(yu) 中國文化的建構》,江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1頁。
[4]湯一介:《論“天人合一”》,《湯一介集》第5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4年,第58頁。
[5]參見黃勇:《美德倫(lun) 理學與(yu) 道德責任:儒家論道德讚揚與(yu) 責備》,收錄《儒家思想與(yu) 當代中國文化建設》,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70-384頁。
[6]湯一介:《論老莊哲學中的內(nei) 在性與(yu) 超越性》,載《儒釋道與(yu) 內(nei) 在超越問題》,江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991年版,第13頁。
[7]詳見郭齊勇:《再論儒家的政治哲學及其正義(yi) 論》,《孔子研究》2010年第6期。
[8]Shun Kwong-loi(信廣來),“Studying Confucian and Comparative Ethics:Methodological Reflections.”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 36(2009):pp.456.
[9]參見成中英:《中國哲學的四個(ge) 特性》,第16--18頁。
[10]鄭宗義(yi) :《從(cong) 實踐的形上學到多元宗教觀——“天人合一”的現代重釋》,收錄《天人之際與(yu) 人禽之辨》,香港:新亞(ya) 學術集刊第十七期,2001年版,第65頁。
[11]沈清鬆:《中國哲學文本的詮釋與(yu) 英譯》,《中國哲學與(yu) 文化(第二輯)》,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74頁。
[12]參見賀麟:《哲學與(yu) 哲學史論文集》,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1990年版,第177—184頁。
[13]參考Yong Huang(黃勇),“Two Dilemmas of Virtue Ethics and How Zhu Xi’s Neo-Confucian Avoids them.”Journal of Philosophical Research 36(2011):pp.247-281.
[14]梁啟超:《論公德》,《飲冰室合集》第6冊(ce) 《專(zhuan) 集之四》,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9年,第12頁。
[15]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卷1《語錄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6頁。
[16]郭齊勇:《中國儒學之精神》,上海:複旦大學出版社,2013年,第180頁。
[17]餘(yu) 英時:《從(cong) 價(jia) 值係統看中國文化的現代意義(yi) 》,《文史傳(chuan) 統與(yu) 文化重建》,北京:三聯書(shu) 店,2012年,第474頁。
[18][美]施特勞斯:《自然權利與(yu) 曆史》,彭剛譯,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6年,第48頁。
[19]夏光:《東(dong) 亞(ya) 現代性與(yu) 西方現代性:從(cong) 文化的角度看》,第276頁。
[20]Gordon White:Prospects For Civil Society:A Case Study Of Xiaoshan City收入於(yu) China's Quiet Revolution:New Interactions Between State and Society,Longman Group United Kingdom,1994年,p195-196。轉引自夏光:《東(dong) 亞(ya) 現代性與(yu) 西方現代性:從(cong) 文化的角度看》,第291頁。
[21]徐複觀:《儒家政治思想與(yu) 民主自由人權》,台北:學生書(shu) 局,1988年,第197頁。
[22]朱熹:《四書(shu) 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3年版,第28頁。
[23][德]哈貝馬斯著,曹衛東(dong) 等譯:《現代性的哲學話語》,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2頁。
[24]參考林安梧:《儒學革命:從(cong) “新儒學”到“後新儒學”》,北京:商務印書(shu) 館,2011年,第45頁。
[25][英]吉登斯著;趙旭東(dong) ,方文譯:《現代性與(yu) 自我認同:現代晚期的自我與(yu) 社會(hui) 》,北京:三聯書(shu) 店,1998年,第3,23頁。
[26][德]哈貝馬斯:《論現代性》,《後現代主義(yi) 文化與(yu) 美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17頁。
[27]成中英:《儒學整體(ti) 倫(lun) 理學與(yu) 世界新文明:倫(lun) 理整體(ti) 化與(yu) 儒學世界化》,《成中英文集》卷2,第342頁。
[28][美]亨廷頓:《導致變化的變化:現代化,發展和政治》,《比較現代化》,上海譯文出版社,1996年,第44頁。
[29][美]艾倫(lun) ·布魯姆著,戰旭英譯:《美國精神的封閉》,南京:鳳凰出版傳(chuan) 媒集團,譯林出版社,2011年,第110頁。
[30]郭齊勇:《中華人文精神的重建——以中國哲學為(wei) 中心的思考》,北京: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2011年,第54頁。
[31]參考餘(yu) 英時:《論天人之際:中國古代思想起源試探》,北京:中華書(shu) 局,2014年,第35-41頁。
[32]熊十力:《答馬格裏尼》,《熊十力全集》第4卷,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99頁。
[33]蔡仁厚:《新儒家與(yu) 新世紀》,台北:學生書(shu) 局2005年版,第23-27頁。
[34]姚才剛:《“理一分殊”與(yu) 文化重建----劉述先教授訪談錄》,《哲學動態》2001年第7期,第4頁。
[35]劉述先:《理一分殊》,上海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7頁。
[36][美]麥金太爾著,萬(wan) 俊人等譯:《誰之正義(yi) ?何種合理性?》,北京:當代中國出版社,1996年,第430頁。
[37][英]霍布斯鮑姆著,顧航譯:《傳(chuan) 統的發明》,南京:譯林出版社,2004年,第4頁。
[38]蕭萐父:《活水源頭何處尋——關(guan) 於(yu) 傳(chuan) 統文化與(yu) 現代化之間曆史接合點問題的思考》,《吹沙集》,成都:巴蜀書(shu) 社,2007年,第82-83頁。
[39]章學誠著,葉瑛校注:《文史通義(yi) 校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5年,第351頁。
[40][德]伽達默爾:《時間距離的解釋學意蘊》,《哲學譯叢(cong) 》,1986年第3期。
[41]王陽明:《王陽明全集》卷20《別諸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872頁。
[42]陳來:《傳(chuan) 統與(yu) 現代:人文主義(yi) 的視界》,北京:三聯書(shu) 店,2009年,第35-37頁。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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